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下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 ---------------------------用户上传之内容开始-------------------------------- 《我比天高》 作者:银色纪念币 内容简介: 童子问夫子,何为高人?夫子答很高的人。童子又问与天齐高?夫子笑答比天还高。童子好奇再问如何才能比天还高?夫子朗声答如我一般,志比天高,命比天高,道比天高……童子不耐烦打断道懂了懂了,我早就说夫子你三高嘛,你还不认,以后还是要少吃多动才好。夫子大怒三日不打,上房揭瓦,我戒尺呢,我大锤呢,拿我方天画戟来! 第一章 夫子救命 “钟鼓将将,渭水汤汤,淑人君子,怀允不忘” 书声郎朗,少年意气。 流花河畔的郭北县蒙学之中,一群总角孩童,正在齐声读书。 摇头晃脑,有模有样。 阳光透过风帘的缝隙洒落在地板之上,散落点点光斑,不远处的流花河传来的潺潺水声,飞檐下偶尔响起的风铃声,和读书声交相辉映,处处透着勃勃向上的生机。 方觉手持一本昊风,一手背在身后,满意的看着自己的学生们。 穿越来已经快一个月了,经历了最初几天的恐慌后,他已经很好的融入了这个和地球古代差不多的世界, 并且,对目前的生活状态十分满意。 这具身体的主人,是大昊王朝的一名年轻秀才,担任郭东县的蒙学教习,专门教县里童生读书, 朝廷养士,教习的俸禄很高,县衙每个月拨给精米五斗,糙米一石,五铢大钱一百五十个,总计折合纹银二两有余。 此外,逢年过节,还有酒肉布棉等补助,家庭条件富裕的学生父母,还会奉上一份节礼。 至于笔墨纸砚等等用度,都是公中出钱,随用随补。 如今的大昊王朝乃是盛世,但封建社会生产力毕竟低下,所谓盛世,也仅仅只是普通老百姓能勉强吃饱饭而已,在这样的大环境下,这份收入养活一家三口都绰绰有余,方觉一个单身汉,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小日子过得自然十分滋润。 郭东县虽是三等小县,户不足五千,却是环境优美,风景宜人,民风淳朴,作为县里为数不多的秀才,又是教习,人人称他为夫子,连县太爷对他都颇为尊重。 上辈子,为谋膏粱,辛辛苦苦钻营半生,没想到,穿越一次,却能来到这世外桃源一般的地方,静心读书,过上了衣食不愁,悠然见南山的闲适生活。 有钱有闲离家近,还有社会地位,比那些开局一条狗,爹死娘改嫁,欠债受白眼,断筋又退婚,全靠妹妹带的苦逼穿越众好上一大截。 如果一切正常的话,接下来有两条路摆在他面前。 想过与世无争的简单小日子,那就攒点钱,置办上几十亩田地,娶上一房不算漂亮但贤惠持家的女子,生几个孩子,享受天伦之乐,当个快活小地主, 到了四五十岁,说不定还能纳上一房小妾,以娱晚年, 身体条件允许的话,两房也不是不行。 也能朝仕途上走,考个举人进士,入仕为官。 前提是,一切正常。 可如今在看似正常的生活之下,方觉却遇到了一件让他忧心忡忡的怪事。 眼看桌上的日晷指向申时二刻整,方觉把手中戒尺在桌上轻轻一拍,发出啪的脆响,结束了一天的课程。 毕竟都是孩子,读书的时候一个个小大人一样,这一放学,立刻就放飞了天性,一群快活的小鸟叽叽喳喳的飞鸟归林。 方觉叫住了一个圆脸的小胖子,问:“杨生,你爹昨日是不是杀了猪啊?” 他爹杨二郎是县里的屠户,方觉常常去他家买肉打牙祭。 “是啊夫子,一头好肥好大的猪呢,有这么这么大!” 小胖子杨生用力的张开双臂,比划出很大很大的样子。 “那正好,我和你同去,买两刀肉吃。” 小胖子方生黑漆漆的大眼睛滴溜溜一转,小眉毛皱了起来,苦着脸说:“夫子,那您可别和我爹说,我上课睡着了,不然他又要用这么这么宽的竹板子打我屁股!” 说着,还用两只手比划了一个很宽很宽的样子, 想了想,觉得有点夸张,大约骗不过夫子,又把双手间距缩小了些。 抬头,眼巴巴的看着方觉。 大夏天容易犯困,小孩子上课睡着了,实在是再正常不过,自己大学时候,在课堂上睡过的觉,比陪女朋友的时间还多。 只不过孩童年幼,三观尚未树立,这些话不能明着和他们讲,否则他下次就更理直气壮的睡了。 于是板着脸故作严肃的说道:“好吧,这次且饶过你,以后上课再睡觉,定然打掌心,叫家长!” 小胖子大喜,恭恭敬敬的作揖行礼:“恩恩!以后再不敢了!多谢夫子!” 方觉揉了揉杨生的小脑袋,师生两离开了学堂,朝县城方向走去。 郭东县城就那么点大,三里小郭,县城里不过大几百户人家,很多都是认识的,一路之上,不停的有人和方觉打招呼,或者客气,或者亲热的叫方夫子好, 方觉都一一客气微笑的回应。 半途,还遇到了县里保媒拉纤的牛婆子,跟在后面啰嗦了许久,十分热情的要给方觉说一门亲事。 方夫子可是县里最顶级的优质单身男青年,若是这一桩媒成了,牛婆子不仅能赚到一大笔谢礼,职业生涯成就还会攀登上一个新的高峰,有望成为郭东县第一媒婆! 方觉同样是笑着婉拒了,太早套牢,就好比舍森林而取一木,弃长江而饮一瓢,实非智者所为。 一路乐呵呵,没一会就到了杨家肉铺, 老远就看见杨二郎光着膀子,站在肉案后,露出浓密的胸毛,一手拿着剔骨尖刀,正凶巴巴的冲着县上米铺伙计小六吼: “你看看这肉多好,两个五铢大钱一斤,你还嫌贵!” 杨二郎长得凶狠,又高又壮,声音如同打雷一般,手里还拿着刀乱挥,气势十足,小六子站在他面前,就跟个小猴子一样,被吼得不敢还嘴。 “爹,夫子来了!”杨生跑过去大声说。 看见方觉,原本一脸凶悍的杨二郎,顿时挂上了笑,放下刀,客气中带着亲热的抱拳说:“呦,方夫子来了!今天想吃点啥,特意给您留着上好的五花呢!” “夫子好!”小六子也客客气气的抱拳作揖。 “好好好,都好都好。” 方觉骨子里还是个现代人,不像古代人那么看重身份尊卑,平日没什么架子,笑眯眯的点头,眼光在案板上一扫,指着两条肥瘦相间的五花,对杨二郎说:“杨大哥,给我称这两刀吧。” “好咧!”杨二郎手脚麻利的称了两条五花, 一共两斤六两。 米贱肉贵,两个大钱一斤五花,十两一斤,五个小钱换一个五铢大钱,心里飞快默算了一下,摸出了五个五铢大钱,一个小钱递过去。 杨二郎却不肯接,反而一瞪眼:“夫子,您这是骂我呢!俺虽然不读书,也晓得天地君亲师的道理,您教杨生读书,那就是杨生半个爹,吃俺家两斤肉,俺还找你收钱,那不得被人家指着脊梁骨骂!” “胡说八道!” 方觉笑骂一句,把钱丢在肉案上:“你做买卖的,这也不收钱,那也不收钱,怎么养家糊口,难不成我一边读着圣贤书,吃着朝廷俸禄,一边还吃老百姓的白食?那才真正被人戳脊梁骨骂。钱收好了,肉给我包起来。” “嘿嘿,县里谁不晓得夫子您学问高人品好,谁敢背后说您闲话,我杨二郎第一个不答应!不过,即是您如此说了,我若是不收钱,反倒是坏了您的名声,那我罪过就大了。” 杨二郎其实也就是假客气一下,顺坡下驴,嘿嘿一笑,收了钱,麻利的用荷叶把肉包起来,再用草绳当中一扎,递给方觉。 方觉接过,想了想,拿了一条小一点的,递给了一旁的小六子。 “这夫子”小六子一愣,小心翼翼的瞅了眼杨二郎,不敢去接。 杨二郎的表情也变得十分古怪。 方觉冲杨二郎笑笑:“我送给小六子肉,可不是拆你台,他娘往日在流花河浣衣洗布,常常顺手就帮我洗了脏衣服,听说老人家前几日失足落水,受了风寒,在家养病,这刀肉是我孝敬她的。” “哦哦哦,原来如此啊!” 杨二郎冲着小六子一瞪眼:“你这个憨货,早说是给大娘补身子的,我便宜些卖你就是,还害的夫子破费!” 说着,捡了几块边边角角不值钱的碎肉,咚咚咚麻利的剁了臊子,也用荷叶纸包了一小包,朝小六子怀里一丢。 “喏,拿着!大娘不容易,平日又心善,这点肉,也算我一份心意,给她熬一碗羹!” 小六子一钱没花,就得了快两斤肉,满脸的感激和意外,抱着肉,嘴唇糯糯,都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方觉懒得听他说什么肉麻感谢的话,送他肉本就不是图这个,于是冲杨二郎点了点头,转身就准备走, 刚迈出一步,小六子一个箭步从后面追上来,在方觉面前噗通一下跪了下来。 “你这是作甚?起来起来!”方觉一愣, 县里民风淳朴,可送你点肉,关心关心你老娘的病,犯不着下跪吧。 小六子非但不起来,反而足尺加二,又磕了一个头。 “求夫子救救我娘!” “你娘得了病,该去找大夫啊,我怎么救她?你先起来说话!” 第二章 君子四艺 小六子姓张,他老娘娘家偏巧也姓张,村里人平日就称呼她张氏。 这张氏命不好,幼年时候家乡遭蝗灾,全家饿死,就她一个逃荒来到郭东县,给人帮工过活,后来嫁给小六子老爹,总算勉强有了个依靠,不料丈夫身子虚得狠,成亲一直在养病, 好不容易熬到快四十岁,终于生了小六子,没成想,刚两年,丈夫又一蹲腿死了。 之后,张氏就一直守寡,靠着给人帮工,缝缝补补洗洗涮涮的,把小六子拉扯这么大。 大概六七天之前,张氏在流花河边洗衣服,失足滑落水中,好在流花河水不深,张氏也会水,没出人命,可是毕竟年纪大了,身子骨又弱,受了凉,回去就高烧不起。 方觉好几天没见张氏,脏衣服堆成了小山,就问那些平时一块来洗衣的妇人,这才晓得。 不愿意看人跪在跟前说话,一把给小六子拽起来,问到底怎么回事。 小六子哭丧着脸说:“请胡大夫开了药,吃了不见好转,反而愈发的重了,胡大夫说,说,说” “你磕磕巴巴个屁啊,胡大夫到底怎么说的!”杨二郎不耐烦的喝道。 “胡大夫说说我娘只怕不是病,是中了邪了。因此想请夫子去给算一算吉凶。” 原来如此。 面对这个请求,方觉有些无厘头的感觉。 算一算,算命,这是读书人该干的事吗? 在这个世界,还真是! 方觉之所以能在县里受到百姓的尊敬,俸禄又高,连买肉都不要钱,不完全是因为他饱读诗书,为人和善,有事业编制。 地球上,君子六艺。 这个世界里,读书人,也有四艺。 书、诗画、剑、算。 书,便是经史子集,主要来自大昊官方发布的几部大部头著作,昊风,鹤韵等; 诗画,顾名思义,诗词和作画, 前者是通过简短精炼的词汇,表达意境情感和志向,是士大夫之间交流的工具; 但是,这个世界绝大多数人,都是盲,即读不懂书,更理解不了诗词, 画比字更讲直接,盲也看得懂,容易理解,便于传播。 比如说,当朝太师曾画彭大将军斩尽十万阎罗图,挂在军营之中,没读过书的普通士兵,一眼看去,便觉得豪气顿生,涌出一股男儿便当保家卫国,马革裹尸的豪情。 白鹭书院院首一副李相公悬梁刺股图,更是激励了无数读书人。 剑嘛,表示君子应该勇敢正直,斩奸邪,有正气,不屈不挠。 当然,要是愿意,玩流星锤狼牙棒也行,没人管你,最多背后笑话是土鳖。 只不过,大部分普通读书人,和地球古代酸秀才一样,整日埋首经书,手无缚鸡之力,莫说流星锤狼牙棒这样的重兵器,一柄三斤铁剑也未必玩得转。 最后,这个算,有些说头。 不是算卦, 而是权谋心机、逻辑推理、眼光格局等等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有庙堂之算,有民生之算,有战场之算, 当然,也有阴阳五行,天机奥妙之算。 按照方觉的理解,所谓的算,是指君子不能读死书,不要夸夸其谈纸上谈兵,不仅要会风花雪月吟诗作对,更要有处理实际事务的能力, 下马治民,上马治军,上可窥天际,中可安朝堂,下可造福百姓。 这些道理,对于普通百姓而言,过于深了, 老百姓更容易接受简单、直接、实用的东西, 久而久之,以讹传讹,君子四艺中,这个算,在老百姓看来,就变成了算卦。 卜吉凶,测祸福。 古时候科学不昌明,分工不明确,读书人身兼数职很正常,红楼梦里秦可卿生病,找个大夫叫张友士,便是学问最渊博更兼医理极深,且能断人生死,可见读书、行医、算卜自古不分家。 不少读书人也乐意干这个,显得自己神秘高大,被人敬畏,还能赚点小钱钱花。 言归正传,听到中邪二字,方觉眉头微微一皱,最近在他身上发生的一些事,让他对这两个字,很是敏感。 “夫子,求您去看看吧!我娘今早连话都说不出了,我实在是没其他的法子。”小六子哀求说。 “要不您就去瞧瞧呗?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啊!”杨二郎在一旁撺掇。 小胖子杨生也大着胆子说:“夫子,张大娘平时可好了,上次我爹要揍我,就是大娘拦着的,您救救大娘呗。” 方觉看了眼尚未落山的太阳,沉吟片刻,道:“也罢。不过话说在前面,我不是大夫,只能尽力而为。看得好你不用谢我,那是大娘平时仁厚行善的善报,看不好,那就是命。” 他这随口一句话,是现代人恶习,习惯性甩锅,工作能不能做好无所谓,但绝对不承担责任、不背黑锅, 不料,落在杨二郎和小六子耳朵里,却颇有些玄妙的味道。 治得好,是善报,治不好,是命数。 这话明显比胡大夫的眼界,要高出一个层次,有些高人的味道了。 小六子眼睛一亮,连连点头:“好好好,只要夫子肯去,怎么着我都只有感谢,夫子请,夫子请!” 杨二郎把杀猪刀一丢,对杨生说:“儿啊,你看铺子,爹跟去瞧瞧。” 周围几个闲人听说有算命驱邪的好戏看,也围了上来,一群人乌泱泱的朝小六子家涌去。 人生无常,小六子他爷爷那一辈,本也是县里富户,到了他爹这一辈,家道开始中落。 背地里有人说,小六子他爷爷年轻时候干过刽子手,杀人太多,伤了阴德,报应到了子孙后代;也有嚼舌头根子的,议论张氏命太硬,克死了自己全家,又克死了小六子爷爷和爹。 总之,到了小六子这一代,彻底沦为赤贫,公子哥变成小学徒,之前的两进青砖瓦房院落,也换成了眼前的茅草泥瓦屋。 门是虚掩着的,刚到门口,走在最前面的杨二郎就嚯的一下,脚步一顿, “怎么这么凉?六子,你家买冰啦?” 古代没有空调风扇,夏天降温最好的方法,就是买一大块冰在家放着,又能降温,又能冰镇茶水, 不过反季节的东西都十分金贵,有钱人才能用得起,全县几万人,只有极少数几个大户家才有经济实力在夏天买冰消暑。 杨二郎这么一说,方觉也感觉到了,明明是大夏天,太阳还没下山,可屋子里丝丝凉意,扑面而来。 阴森森的。 小六子苦着脸说:“天地良心,哪里有那闲钱,俺也不晓得怎么回事,这几天家里是又冷又湿,到半夜,我睡觉都要盖被子。” “扯淡呢吧,这几天一直大太阳,半夜热得我都睡不着!” “这大夏天的,怎么会有寒气?” “只怕真有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众人站在门口,面面相觑,一时间都疑神疑鬼起来, 小六子硬着头皮,推门请方觉进屋,说:“夫子,我娘就睡在里面,烦劳您来瞧一瞧吧。” 一间大土屋,用帘子隔开了,透过薄薄的帘子,隐隐约约能看得见,对面的床上,躺着一个干瘦的人影,一动不动。 第三章 观风异闻录 掀开帘子, 所有人大吃一惊,床上的,哪里是人! 一个浑身腐烂的怪物,四肢呈现令人头皮发麻的反关节姿势趴在床上,翻着一对荔枝白眼,口吐腥臭发黄的汁液,喉咙中发出荷荷的怪异腔调,冲众人嘶吼。 不等众人反应过来,那怪物两条关节粗壮的后腿用力一弹,直接扑过来,张开满是利齿的大嘴,一口咬住小六子的脖子, 鲜血狂涌。 小六子满脸惊恐,惨叫着:娘声音戛然而止,白花花的喉管被扯出来一大截。 以上,是方觉的脑补。 趁着他脑补的功夫,小六子已经一猫腰,揭开了帘子。 并没有什么恐怖画面, 床上躺着的,的确是张氏, 方觉微微皱了皱眉, 仅仅几日不见,张氏已经瘦得脱了形,毯子下身体,就像一捆干柴火似得,十分单薄, 双目紧闭,脸颊深陷,脸色发黑,嘴角泛起一圈乌青,只有单薄的胸膛还在微微起伏着,证明这并非一具尸体。 即便不通医理的人,一眼看去,也晓得这人只怕已经病入膏肓,离死不远。 “我滴娘咧,怎么病成这个样子?” “这才几天,人就不行了?” “难怪说是中邪!” 吃瓜群众迫不及待的表达心中的情绪。 小六子看到亲娘这个样子,眼眶顿时就红了,蹲在床边,轻轻握住张氏枯树枝一样的手,低声唤道:“娘,娘啊,方夫子来看你了。” 唤了好几声,张氏也没能睁开眼睛, 小六子转头看向方觉,眼神里满满的悲伤,哽咽着说:“前几日还能说话,从昨日下午就不行了,夫子您看看,到底是不是中邪?” “这还用说!” 杨二郎瞪着眼睛,一本正经的说:“要不是中邪,什么病会来的这么凶猛?!短短几天功夫,就病成这个样子!” “六子,你娘身上可曾呕吐、拉稀,便血?”方觉正色问。 有一种病,的确会来的十分凶猛,几日功夫就能要人性命。 瘟疫! 如果张氏得了瘟疫,那麻烦就大了,以当前的医疗条件和水平,搞不好整个县都要传染闹灾,死上万把人都不稀奇! “那倒是没有。最初拉稀有一点,吃了胡大夫的药就好了,这几日都没吃什么,更没得可拉。”小六子说。 “你想清楚!”方觉语气严肃起来。 见方觉严肃,小六子不敢怠慢,抹了把眼泪,很认真的回想了一会,才十分确定的再次开口:“夫子,真没有,我娘天天吃喝拉撒都是我伺候的,要是真有,我一定知道。” 那就好, 说句比较冷血的话,死一个人,总好过死一县人。 小六子望着床上的只剩一口气吊着的张氏,又开始抹眼泪,“我娘命苦了一辈子,没享过一点的福,都怪我没本事,没出息,” 张氏命苦,却心善厚道,又是贞洁妇人,丈夫死了不曾改嫁一手拉扯大儿子,才守寡最初两年还有不少说闲话的,渐渐的也都没了声音,总之,在县里名声人缘都极好,见小六子这样,周围几个人也是唏嘘不已,暗暗叹息老天真没眼,尽为难苦命人。 “莫哭,莫哭。” 方觉也劝慰了小六子两句,心里却在犹豫,张氏这个情况显然有点古怪,自己到底要不要那么做。 权衡片刻,也没有权衡出个利弊得失来, 心一横,也罢,既然发生在自己身上了,假装不存在是没有用的,不如坦然面对。 双目闭起, 片刻后,猛地睁开眼睛,目不转睛的盯住张氏。 一阵灼热感,从瞳孔深处涌起, 双眸之中,燃起了两团微弱的小火苗。 这就是方觉穿越之后,遇到的那件诡异之事。 只要他集中精神,双眼之中,就会出现这样奇怪的火苗。 别人发现不了,他却能清晰的感到炙热疼痛,看到眼中火苗。 好在这火苗并不会真正的烧伤眼睛,相反,燃起火苗之后,目力还会极大提高,看什么都纤毫毕现, 甚至还拥有了一定的夜视能力,夜里上茅房不用点灯,写字不用蜡,就是有点烧眼疼。 偶尔会看到一些奇怪的东西。 也不是鬼,说不好是什么。 比如此时,在方觉的视线之中,出现了诡异的一幕: 一大团湿漉漉的黑色长发,紧紧的缠绕住了张氏,一绺绺发梢在她的身上缓缓游动着,像是蛇,几绺头发已经顺着胸口,游动到了她脖颈上,一点点的勒紧。 昏迷中的张氏却浑然不觉。 看到这些头发,方觉先是头皮一麻,紧跟着,想到了一段往事。 大概三年前吧,真正的方秀才在山里遇到一个重伤昏迷的赤脚大夫,善心发作,给他买药治病,最后对方还是死了。 这人穷的叮当响,全身一钱也没有,药箱子里除了几个嗖馒头之外,就只有一本叫做观风异闻录的旧书, 书里讲的都是些奇闻异事,有点像原时空的聊斋。 其中有这么一个故事: 有个姓王的书生夏天去赶考,错过了宿头,便暂住在河边破庙中, 正值酷夏,天气炎热难耐,书生热的睡不着觉,于是脱光了衣服下河游泳, 游了好一会,也没见到来洗澡的小姑娘,洗衣服的小大姐,反倒是觉得水底阴凉阴凉的,又有些累了,于是失望了上了岸, 刚走几步,一阵麻痒从小腿传来,低头一看,原来不知何时,缠上了几缕黑色的水草。 水中有水草,正如山上有树木一般,司空见惯,再正常不过了,书生也没在意,随手扒下来丢在一旁,回到庙中,昏昏沉沉的睡了过去。 睡到半夜,迷迷糊糊中,他只觉呼吸越来越难,脖子被什么东西紧紧勒住了。 那书生还以为是遇到了强盗,猛地惊醒, 哪有什么强盗! 一股潮湿的黑发,缠绕住他的脖子,不断的收缩,所以才会觉得喘不过气来。 书生吓得魂飞天外,下意识就要去拽开,可是手脚根本不听使唤,半点动弹不得。 黑发越绕越紧,书生白眼珠都翻出来,眼看着就要被活活勒死,就在此时,只听一声大喝,破庙被人撞开,一个浑身长满脓创,恶臭扑鼻的乞丐夺门而入,举起手里的竹棍就朝书生胸口狠狠打下。 书生再次猛然惊醒。 愕然发现,原来一切都是一场梦。 奇怪的是,他胸口又疼又肿,有一条青肿的伤痕,像是被棍子打的,整个铺盖也都湿透了,全是水。 脖颈上,还有一道深深的勒痕。 书生哪里还敢在此停留,赶紧连夜离开了破庙。 过了段日子,考完归来,再次路过此处,乘船过河时,听船夫闲聊,说几日前,有渔夫在河面上打鱼,一网下去,捞出来一具腐烂发胀的女尸,县老爷派人一查,竟牵扯一桩奸杀案来。 一船的人都只当是香艳故事,听得津津有味,唯独那书生回想到自己的经历,心惊胆战。 回家之后,便大病了一场。 病好后,又托人打听女尸之事,得知凶手已然伏法,女尸也入土为安。 之后,书生倒是也没有再遇到什么诡异的事,只是终其一生,都不敢下水过河,看到水就害怕,连喝茶之前,都要小心翼翼再三检查茶壶,生怕里面钻出头发。 第四章 水底沉尸 杂谈异志,本不可信,大多是借用神鬼之说来讲道理、说人心、讽时局, 因果有报,劝人向善。 比如这个王生戏水记,如果在上辈子方觉看来,是在教育人,水火无情,密林莫入,野河莫下,因为其中可能隐藏着你不知道的危险,激流漩涡、猛兽毒蛇,都能轻易要了人的性命。 还可以当成恐怖故事,吓唬小孩子水里有水鬼,让他们不要去玩水,免得被淹死。 可现在嘛 “莫非,还真有其事?” 方觉大着胆子,伸手在张氏身前虚挥了一下, 在外人看来,好像是在驱赶某些东西,可是在他的眼中,那些头发原来是虚影,手没有一点儿阻碍,直接穿过。 心中微微一动,问小六子:“你娘身上,有没有伤痕、淤青?” “伤痕?”小六子一愣,想了想,摇摇头,不太确定的说:“怎么会有伤痕?没有啊。” 方觉听他语气闪烁,便晓得肯定没有仔细查验过, “你仔细瞧瞧,腿、胳膊、脖颈,这些位置。” 说完,然后转过身,背对着张氏。 封建社会,男女之防甚重,一般良家女子,若是被外人看到了胳膊、大腿等私密处肌肤,寻死上吊都是可能的, 方觉虽然名声好,和张氏又差着一大截年纪,可依旧男女有别,哪怕是为了救人,最好也不要亲自动手查验。 其他人见状,也纷纷会意,有样学样背过身子,只有小六子这个当儿子的,没有那么多避讳,掀开毯子,小心翼翼的把老娘裤腿朝上卷。 有个别人,比如杨二郎,压不住心中好奇,偷偷摸摸回头瞄,可是也看不真切,只觉得心痒痒的,时间过得特别慢。 片刻之后,小六子一声低呼: “夫子!您看!” 刷刷刷,吃瓜群众全部迫不及待的转过头去, 只见张氏的两条腿的裤管,都卷到了膝盖,露出皮包骨头的小腿, 右腿小腿肚上,竟然真的有几道淡青色的痕迹,像是被绳子勒出来的,只是她这双腿瘦得和柴火似的,干瘪无肉,皮肤又松垮款的十分粗糙,如果不是刻意去检查,真未必能看的出来。 “咦,还真有啊?!” “莫非是鬼抓的!” 杨二郎是个暴脾气,一把给小六子拽起来,瞪大牛眼:“六子,你不是说没伤嘛,这怎么回事!莫非是你嫌弃老娘年纪大,成拖累了,虐待老娘!” “这是万万没有的事,我就是自己死了,也不能干出这种禽兽不如的事!” 小六子满身是嘴都说不清,只能求助看向方觉:“夫子,我真不晓得怎么回事!” 其他人也觉得十分奇怪, 连小六子这个日夜伺候在身边的亲儿子都不晓得张氏身上有伤,方觉只隔着被子和衣服淡淡看了一眼,挥了挥手,怎么就能知道? 莫非,夫子有传说中的天眼通,可以看穿衣物、被褥? 想到这里,有个别人心里咯噔一下,不好,俺家婆娘前几日还和夫子说过话,这他娘的岂不是全被看光了 这骚婆娘,当时竟然还笑得那么开心! 回去定要狠打一顿! 方觉哪里想到居然有人胡思乱想到这个地步,注意力全在张氏身上,看见淤痕,已经有了四五分把握, “一般人落水受凉发烧,肯定不会想到检查身上有没有外伤,小六子白天要去米铺做工,晚上照顾老娘,忙不过来没发现,也是正常,你们不要怪他。” 然后和声问小六子:“你娘在哪落水的,说详细点。” 小六子连忙说:“就在流花河,半里湾,每次她洗衣服那地方。” 听到半里湾三个字,方觉心中的把握又增加了两分。 “走,去半里湾瞧瞧。” 小六子像是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一把拽住方觉的袖子:“夫子,您可是算出些什么来了?” 吃瓜群众也纷纷看向方觉,不晓得他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 所谓的半里湾,是流花河的一个弯道处,距离县城半里路,因此得名。 流花河流到此处,流速放缓,淤积形成了河滩,这段水面不深,常有人来来往往,浣沙洗衣,夏天还有小孩子在河里玩水,从来没听说过有任何异样之处。 不过方觉一眼看出张氏身上有伤,在众人心目中的威信已经初步树立起来,众人并不怀疑方觉,反而觉得半里湾那里,说不定真有什么古怪, 于是,一行人从小六子家,又朝事发地点走去。 到了河边,已经是酉时二刻,夏初天黑的迟,一轮暖日还在山头,天光大亮。 “夫子,就是这里!”小六子指着河滩说。 现场看到这段河湾的地理环境,方觉的把握更足, 环视众人,问道:“谁的水性好,下河摸一摸。” 没半点回应,如同对空气讲话。 刚才还议论纷纷,为张氏遭遇扼腕叹息、指责小六子不孝的吃瓜群众,此时却个个成了锯嘴葫芦,一言不发。 有两个水性好的还低下了头,不敢和方觉对视,生怕方觉点到自己。 到这个份上,傻子都能猜出点端倪来, 张氏中邪,八成是因为在水里遇到了什么不干不净的东西,她腿上那伤痕,搞不好真就是水鬼抓的。 此时此刻,谁敢下水? “夫子,我下!” 小六子毫不犹豫的脱了衣服,露出了干瘦的身躯。 “我也去!他娘的,老子倒要看看,这光天化日的,有什么妖魔鬼怪!” 一个豪壮凶狠的声音响起,杨二郎手下猪命无数,是常见血杀生的狠人,极为胆肥,也脱了对襟短褂,露出长满胸毛的壮硕胸膛来,从腰后拔出杀猪尖刀攥在手中。 “二郎果然真英雄!”方觉比了个大拇指,心中暗暗为他点赞, 虽说这人没啥化,是个粗人,却有一份热心肠,大是大非上,并不含糊。 实话实说,方觉也会水,水性还不错,但这种场面,他就不敢,或者说,不愿意下水。 谁他娘的晓得,这看似平静的水面下,到底有什么东西? 帮人救人都可以,可要说提着脑袋去帮、去救,方觉自问,自己的觉悟还没到这一步。 人缺什么,往往就容易被什么感动,三四十岁的人看纯爱戏,能感动的一塌糊涂眼泪直流,并不是因为这份爱情就真的那么感人,恰恰是因为,晓得自己已经永远找不回那份青涩的但真挚的东西了。 得了方觉夸赞,杨二郎顿时觉得面上有光,胸膛挺得更高了, 不过事到临头,还是有些紧张,低声对方觉说:“夫子,你可得在河边照应着啊。” 张氏的怪病连胡大夫都瞧不好,眼看就要丧命,方觉一来,只看了一眼,就找到线索,因此杨二郎对他信心大增,自然而然把他划分到高人的行列中。 凭着他手中一把杀猪刀,再有夫子在岸上指点照应,那才是真正的他娘的什么妖魔鬼怪都不怕。 “放心,你安心去吧,一切有我。”方觉拍了拍他的肩膀。 “那我去了!”杨二郎没听出这话有什么不对劲,反而受到了激励,感觉有了靠山,壮怀激烈的一抱拳,把尖刀咬在嘴里,随着小六子,一前一后猫腰顺着浅滩下水, 河面只有二十余丈宽,水面上出现两条水线,两人很快就潜水摸到了河对岸,露出脑袋来,摆摆手示意什么都没有发现。 “再找找!” 方觉大喊。 水面上再次出现两条水线,一左一右,兜了个圈,从对岸朝这边涌来。 眼看着水线就要靠岸,距离岸边还有五六丈的时候,忽然停住了。 咕噜噜 一长串的气泡从水面下涌出来。 岸上众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目不转睛的盯着冒泡的水面,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水面下不断的冒出气泡,却不见人浮上来, 就在方觉的耐心快要耗尽的时候,只听哗啦一声大响,湖面猛烈的翻滚起来, 一颗肥硕的脑袋猛地钻出水面,水花四溅。 杨二郎嘴里咬着得尖刀不知道丢哪去了,跟见了鬼似得,手脚并用,拼命的朝岸上游,好像后面水里有什么可怕的东西在追着他索命。 紧跟着,小六子也冒出头来,同样是玩命的朝岸上猛游。 两人十分狼狈的爬上岸,还没等说话,就哇哇哇吐了出来。 “见鬼了啊?” “看到啥了?” “说话啊你们,别光顾着吐!” 小六子指着湖里,颤颤巍巍的说:“那那下面,有个死人,都泡涨了,眼珠子鼓出来哇呕” 杨二郎也哭丧着脸说:“晦气,太他娘的晦气了,夫子啊,您是没看到,那家伙,太他娘的恶心了!浑身上下就跟吹了气刮了毛的死猪一样” “好好好!你们都不必详细的描述了!确认有死人就可以了。” 方觉知道巨人观是什么样子,被他们说的有点恶心起来。 “从哪来的死人?这么久都没人发现?” “难怪张氏不行了,这肯定是水鬼要抓替身啊!” “夫子,那怎么办啊?” “我滴娘呀,亏得夫子算出来,俺还准备带俺家娃来着游水呢!” 吃瓜群众们的热情再次爆发,议论纷纷,而所有人的目光,都不约而同的看向了方觉。 此时的方觉,已然成了众人的主心骨。 方觉稍稍一沉吟,目光在湖面上扫过,对众人说道:“张氏的怪病,只怕和那尸体有关,但到底是什么原因,此时不好下定论; 无论如何,既然出了人命案子,那就不是咱们能管得了的。小六子,你先回家,好好照顾你娘。各位,随我去县衙报官,后续手尾,请县尊老爷处置吧。” 第五章 县尊白浩 郭东县民风淳朴,好几年都没有出过人命案子,县令白浩听说河里发现了死人,十分的重视,立刻调集了一班衙役,征用了两只小渔船,派了几个精通水性的,前来打捞,又安排了差役维持秩序。 作为算到尸体的当事人,方觉也和县里一起行动,留在了现场的警戒圈之内。 此时金乌刚升,已经到了戌时初刻,大约在晚上七点,看着在月光下维护秩序的差役,方觉忽然心有所感。 所谓戌,是指人持戈护卫, 古人没什么夜生活,也没电视点灯,晚上七八点,已经准备入睡,但是还要预防外敌或野兽的侵害,所以家中成年男人,需要手持武器进行护卫, 因此,这个时间段,叫做戌时。 月光之下,这群手持水火棍,挎着腰刀衙役,倒是十分的应景。 用上辈子流行的话来说,你能岁月静好,是因为有人替你负重前行,老百姓们能安然入睡,是有那不为风霜雪雨,日夜守卫边疆的战士。 言归正传,一番忙碌,到了戌时四刻左右,水面上传来骚动,果然打捞出一具泡的肿胀的尸体,浑身都烂透了,只剩下破破烂烂的衣裳和一头稀稀疏疏的长发。 手腕上还有一只翠绿翠绿的镯子。 只看了一眼,方觉就觉得一阵恶心, 他骨子里一个现代人,见过最恐怖的,也就是殡仪馆里化好妆容告别的遗体,像眼前这种场景,还真的没有在现实里遇到过,十分的不适应。 也说不好为什么,明明围着许多人,可是总觉得那对泡得涨出来的眼珠子,总是在盯着自己看。 “方夫子,今日我可算是真正见识到了,什么叫做君子四艺,算艺最高!” 长相清秀的白县尊大步的来到方觉面前,满脸欣赏的看着他,毫不吝啬的赞美说:“我举人出身,也算是十年寒窗,以往只当那窥天机、测阴阳之说,虚无缥缈遥不可及,却没想到,夫子竟然有此绝艺,佩服,佩服!” “县尊老爷过奖了,不过误打误撞罢了。”方觉微微一笑。 误打误撞? 这话白浩可不信, 郭东县方圆几十里,流花河更是绵延上百里,直入大江,谁能误打误撞,正好找到一具沉入河底的女尸? 张氏的病,连大夫都说不出所以然,谁又能误打误撞,就算出了她落水之处,有一具女尸? “谦逊乃是君子之德,夫子居功不傲,正是君子本色。”白浩正色道。 方觉本想解释几句,是受到那本观风异闻录的启发,不过转念一想,白浩是正经的仕途科举出身,未必看过观风异闻录那样的杂书,即便看过,也未必会信,解释起来,这书的来历,又要一番口舌。 再说了,所谓的算,包括一个人的见闻阅历、综合分析判断能力, 自己从书里的信息,以及半里湾的地形判断出,水下可能有东西,从这个角度来看,也不能说完全是误打误撞。 当务之急,不是谦虚客套,是解决问题, 看了眼不远处盖上白布的女尸,问:“不知县尊老爷准备如何处置?” 白县尊略一沉吟,道:“本县未曾有女人走失,这女尸泡的面目难辨,也不晓得到底是何人,只等仵作验尸之后,再行计较吧。” 方觉想了想,低声道:“县尊老爷,我适才看了眼,那女尸虽然腐烂,衣衫褴褛,但仍能看得出,穿着乃是绸缎,想必出自富贵人家;又见她腕上有玉镯,可见并非谋财害命,老爷不妨从玉镯、衣裳样式材料下手寻找,沿着流花河,向上游几个县行询问,是否有失踪女子。” 白县尊微微颔首:“恩,夫子所言甚是,我回去便让人从这些查起。” 方觉呵呵一笑,抱拳说:“白老爷莫要怪我多事,这人命大案,我区区教习,本没有插嘴的余地,只是,那张氏的怪病,只怕因此而起,若是能妥善处置女尸案,有冤伸冤,也是一份善果。” “夫子这是哪里话。本县可没有怪你多管闲事的意思,这县务繁杂,日后,说不定还有多多仰仗夫子之处!” 这白浩乃是举人出身,读书颇多,君子四艺中的算艺,多少有些涉, 虽不能算阴阳、测天机,但基本的阅人之力还是有的, 见方觉器宇轩昂,双目有神,处乱不惊,与民相处亲和却不亵,与官相处,有礼而不卑,自有一份读书人的气度风采, 区区片刻,便能从尸体上做出大致判断,找出查案的着眼点,可见思维缜密。 这样的人,将来只怕是个有前途的,来日科考,功名成就,未必在他之下, 再者,读书人与读书人之间,有一份惺惺相惜,郭东县小地方,本就没几个能谈得来的读书人,因此白浩对方觉格外的客气,有意相交。 “老爷太高抬在下了,若有驱使,在下定然尽力。” 方觉一拱手,同样客气回应,又道:“还有一事,也需如实禀告老爷,当时来到河边,众人都不敢下河,除了小六子作为亲子责无旁贷,只有肉铺杨二郎自告奋勇,这才找到了女尸。” 白浩点点头:“原来如此,果然是仗义每多屠狗辈,等此案告破,夫子当居首功,那杨二郎也该表彰,以彰民风正气!” “那今日便不耽误老爷办案,在下先告辞了。” “好,办案要紧,我就不虚留你了,等案子了结,我请夫子喝酒!” 两人各自退后一步,双手抱拳作揖,方觉一躬倒底行了全礼,白县令官服在身,微微躬身,还了半礼。 就此告辞。 方觉就住在县学边的一间公房,面朝流花河,背靠青山,有个不大的院子,用半人高的竹篾篱笆围住,里面种着一拢青菜,半拢小葱, 回来的时候已经是戍时末,天早就黑得透透的, 刚推门进院,一个肥大的黑影扑棱着翅膀从天而降,落在他的脚边, 方觉也不吃惊,反而笑骂道:“你这憨货,正事不干,整天就晓得吃,还非要等我来喂,若是我出门不在家,你岂不是要把自己饿死?” 第六章 梦中遇鬼 月光之下,一只肥硕的老母鸡,绕着方觉脚边不断打转,咕咕咕叫唤着。 自由的反面是寂寞,一个人住久了,难免有些孤单,养了只鸡,用来下蛋,也算是半个宠物, 只是他这个教习先生收入高,生活富足,连老母鸡跟着他生活久了,都养出了一身的坏毛病,不但不怎么下蛋,反而定时等着他喂米吃,不愿意通过自己的劳动去抓虫,十分骄奢淫逸。 “你这样下去,是在自绝于人民,朝危险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早晚给你杀了炖汤。” 去厨房抓了把糙米洒在地上,鸡也不怕它威胁,自顾自的低头啄米。 方觉又去厨房找了白天剩下的死面饼子,就着酱菜胡乱吃了几口,才回到房间,点上一盏油灯,一个人坐在书桌前发呆。 又紧张,又有点兴奋,带着几分对这个未知世界的好奇心。 张氏的病、眼中看到的头发、流花河下的女尸,这些显然不能说是巧合。 这个世界,真的有鬼怪存在? 有鬼,会不会有仙? 有仙,那就能修仙, 又该怎么去修仙? 自己眼睛里的火,到底是什么? 如果说这是金手指,那这个金手指未免也太弱了点,至少到目前为止,除了看见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之外,最直接的收益,只有晚上不用点灯,上厕所不用蜡烛 当然,必须承认,免蜡外挂也是外挂,总比没有好,最起码弥补了上辈子高度近视的遗憾。 啪的一声轻响,油灯爆出几颗碎火星, 晒然一笑,疑问太多,不是一时半会能弄明白的,暂且先走一步看一步吧。 渐渐的,乏起困意,吹灭了油灯,躺在床上和衣睡去。 屋外,月上梢头, 山风吹过,树影摇曳,映在窗户上,拉出扭曲的影子,好像有人缓缓飘过。 吃饱了的老母鸡低着头趴在窝里打盹,脑袋一垂一垂, 夜色如墨。 院子里,更凉了。 又是一阵风吹来,院子里飘荡起了淡淡的雾气,正在睡觉的老母鸡好像察觉了某种危险,猛地翻开眼帘,伸长了脖子。 半夜。 方觉睡得正酣,一阵凉意袭来,于是下意识的伸手去拽毯子,却抓了一个空。 身后传来滴滴答答的轻响,好像水珠落在地面上。 “房顶漏水了?上个礼拜才修过的,妈的,古代真麻烦” 嘀咕了几句,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朝滴水声方向看去。 不看还好,这一眼看过去,顿时吓得汗毛倒竖,魂飞天外! 身后站着个人! 一袭白衣,长发垂腰,正站在床头,面无表情的看着自己。 此情此景,方觉胆子再肥也受不了,一股凉意从尾椎骨冒出来,顺着后脊梁朝上爬,直冲天灵盖, 下意识就想从床上跳起来,可是手脚完全不听使唤,沉重无比,像是被千斤巨石压住, 甚至连闭眼睛、转头不看这样的动作都做不到,只能睁大眼睛,充满惊恐的看着对方。 那人长发垂腰,从身形看,显然是个女子,却看不清五官,脸上好像蒙了一层雾气,煞白煞白的, 浑身的衣服像才从水里捞出来,都湿透了,不停的朝下滴水,响起滴滴答答的声音, 苍白的手腕上,一只翠绿的镯子,十分眼熟。 方觉觉得好像在哪里见过,可是脑子像是糊住了一样,无论怎么用力都想不起来。 “你是谁?”下意识就想问,嘴还没张开,声音却响了起来。 对方并没有回答,也没有变成很恐怖的样子,稍稍退后半步。 苍白的左手,在身前划过一道弧,拢住右手,微微低头,浅浅一蹲。 “女尸!” 方觉大吼一声,直挺挺从床上坐起来。 眼前,哪里还有什么白衣女子! 皎洁的月光如水一般,从窗外流淌进来,映亮了小屋。 四排旧书整齐的堆放在墙角书架上,桌上还有前几日写的半副字,一排毛笔垂吊在笔架上,有两根已经秃了毛。 几件没来得及洗的脏衣服,堆在角落的木盆里。 一切,只是一场梦而已。 除了背后的一身冷汗。 看看窗外月亮的角度,大概在寅时多一点,凌晨三点多的样子, 这个时候山里的老虎开始活动,所以也叫寅虎,是一天之中最凶险的时候,猛兽出没,生人退避。 方觉住的地方虽然靠近山,却从来没有过老虎出没,不担心这个,只是这么一惊,是再也睡不着了,下了床倒了一大杯隔夜凉茶,咕咚咚猛灌了几口,然后拎着一根平日里防身的棍棒,大着胆子开门来到院中。 山里的夜晚静悄悄,偶尔几声从树林子里响起的飞鸟动静,反而把夜衬托的更加宁静。 并没有什么异常。 好端端的,为何会梦到女尸?还那么真切? 日有所思,夜有所梦? 还是真的鬼魂入梦,要告诉自己什么? 回想起梦中的一切,历历在目,那白衣女子就那么直勾勾的盯着自己看,没有任何动作,一句话也没说, 最后,好像还行了个礼? “咕咕咕”老母鸡听到了动静,从窝里探出了脑袋,小心翼翼的朝四周张望了一圈。 “睡你的觉。” 随手挥了挥,心念一动,一阵炙热传来,双眼深处的火苗再次亮起。 在小小的火苗之下,院子里的一切纤毫毕现, 白天老母鸡行动的留下的纷乱足迹,泥土中行军的蚂蚁,甚至连正在菜叶上蠕动的几条小小幼虫身上的褶皱,都看得一清二楚。 目光缓缓的移动,从院子里,来到房间中, 旧书架上裂开的纹路,书桌边边角角的灰尘,地面上的 脚印! 一对湿漉漉的脚印,脚尖方向正对着床。 方觉头皮一麻, 然而,还不等他感到害怕之类的情绪,被他眼中的火苗一盯,那双湿脚印就像是遇到了高温,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飞快的干涸,变浅、变淡、缩小, 转眼间就蒸发的一干二净,所有的水渍,最后凝聚成了一个萤火虫般的光点,缓缓的飘了起来,直奔方觉面门飞来, 方觉下意识一歪头想要躲开,没想到光点看似极慢,实则又快又准,直接钻入他的眉心。 第七章 一颗从天而降的火星 那颗光点又快又准,直接没入了方觉的眉心。 方觉只觉得被一颗高速飞行的子弹,哐当一下砸中脑门,眉心一阵剧痛, 紧跟着,痛感变成炙热,光点好像变成了一滴滚烫的铁水,从眉心飞快的朝双眼流淌去, “我不要当游坦之,我不要做铁头人,我不要做花满楼!” 方觉带资进组,拼命的给自己加戏,捂着脸在院子里大喊大叫。 但是剧本并没给他更多的发挥余地,炙热的感觉没有维持多久,也许是半分钟,也许只有几秒,甚至可能只是一瞬间,又恢复了正常。 方觉松开了手, 这手,再也遮不住天,也遮不住他的眼。 眨眨眼,一切如旧,似乎什么都没有发生过,脚印也消失了。 老母鸡伸长脖子,惊诧的看着他,被他的浮夸的演技震撼。 方觉快步钻进屋中,凑到桌上铜镜前, 一个英俊潇洒的美男子,出现在镜面之上,只是嘴角因为睡眠不好上火而冒出来的一颗痘痘,略微破坏了男主角的美好形象。 眼中的火苗再次亮起,好像,比之前更大壮大了一分。 “这算什么,金手指升级?” 在方觉被火星射中的同一时间, 不知几千几万里之外,也不晓得是哪个时空之中, 一片广阔无垠的巨大荒野上,看不到一丝生命的迹象,无边无际粗粝的砂石好像是这里唯一的装饰,空气中漂浮着混浊的雾,苍穹之上没有日月星辰,成片的灰色雾气翻涌着,遮住了所有的光。 昼夜,时间,在这里不再有意义,苍白,是这个世界唯一的色彩。 一个眼神空洞的长发女子,茫然的行走在荒野之中, 每走出一步,她就要忘却许多往事, 连绵成片的记忆,被绞杀成残破的碎片, 继而变为齑粉。 渐渐的,她忘记了自己的来历,姓名,也不知自己为何会来到这里, 甚至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什么。 但是,有一件事,却越来越清晰。 她要消失了, 那是彻底的毁灭,无边的死寂。 无法豁免,无法逃避,是任何生灵都必须遵守的铁律。 “毁灭,死寂那又是什么” 女子喃喃自语,说着一些她自己已经无法理解的话, 她忽然不想再往前走了, 可是,那种无可抗衡和避免的铁律力量,却冷酷而稳定的运行着,并没有给她半点机会,脚步依旧机械的继续迈出, 无法停留,更无法后退。 就在她即将忘掉一切,连恐惧、迷茫这种情绪都不复存在的时候,一颗细小而明亮的火星,忽然出现在阴云密布的空中, 火星很小,光芒也十分微弱,根本不足以照亮什么, 但却为这个苍白的世界,带来一丝不和谐的色彩。 火星从天而降,飘飘荡荡,落入女子的眉心。 她微微一怔, 然后,很自然的停住了脚步,就像她之前机械的朝前走那么简单。 眼神之中,浮现出一点儿迷茫。 “原来,我,是一只鬼呀。” 她喃喃自语。 “你到底看见什么没有?” 方觉严肃的问。 老母鸡被抱出来,趴在桌上,眼帘垂下,脑袋一点点的,看起来并不想回答他,反而快睡着了。 不过话说回来,要是老母鸡开口说话,那真比见了鬼还要震惊。 经过了一个多时辰的惊慌,方觉也渐渐的平静了下来,冷静的思考着这一切, 整件事虽然很诡异,但目前看来,局面并不算差。 那女鬼并没有害自己,光点没入之后,除了最开始疼那么一下子,暂时也没有其他的副作用, 相反,眼中的火苗,因此还壮大了一些,如果这是金手指,那么就意味着金手指进行了一次小小的升级, 虽然目前看来,这个金手指主要的作用,还是免蜡 其他的就不清楚了,手头的线索还是太少,过几天问问白浩,案情是否有突破。 就在此时,院外传来咚咚咚的敲门声, 闹了这许久,已经到了卯时,天边泛起了鱼肚白。 从字形上看,卯像是一扇对开的门,意思是说天亮了,起来开门迎客,卯时有人敲门,倒是也应景应时,只是县学一日一休,今日无课,不晓得是谁一大早上门。 “夫子,夫子,您老人家起了没?”小六子的声音隔着门传来。 “等等,来了。” 方觉心中一动,莫非张氏那边又出了什么反复? 随手拽过单袍披上,来到院子里打开柴门, 小六子一脸憔悴的站在门外,挂着两个重重的黑眼袋,还在打瞌睡,看见方觉,先忙不迭的作揖,一个劲的抱歉打扰了方觉休息,然后才欢天喜地的说:“我娘醒了!” 方觉一怔:“哦?何时醒的?” 小六子兴奋说:“昨夜回去后,我一直守着我娘,觉都不敢睡,大约是寅中三刻、四刻的样子吧,我娘忽然睁眼,拉着我的手喊饿,我赶紧热了肉汤,我娘一口气喝了大半碗,眼看着精神就好起来了!” 方觉心想这孩子太不会照顾人,才大病初愈,应该吃清淡点,等肠胃适应了,再吃油荤。 当然,这不是重点。 寅中,大约凌晨四点不到,应该正是自己梦到女鬼之后。 这么推算时间,女鬼入梦,紧跟着,张氏就醒了, 或者,这两件事本身就是同时发生的。 “夫子,能不能劳烦您老人家再去瞧瞧,我娘是不是好透了。”小六子陪着笑说。 方觉稍一沉吟,道:“这样吧,我换个衣服便去,你不用等我,去一趟胡大夫家,请他也去,再给你娘把把脉,命在天地,病在人身,大夫的话还是要听的。” 命在天地,病在人身,这八个随口胡诌的字,又是让小六子十分振奋,像是打了一剂兴奋剂, 腿却忍不住的发软,就要跪下来给方觉磕头,表达如同黄河之水般连绵不绝的敬意和谢意。 “行了行了,别整这些有的没的,赶紧去!”方觉眼睛一瞪。 “是是是,我这便去。” 第八章 天神下凡 方觉穿好衣服,用杨柳枝蘸着牙粉胡乱刷了牙,又抹了把脸,拿了个干饼子就出了门。 边走边吃,来到小六子家的时候,饼子吃完,天已经大亮。 一进门,就看见张氏靠在床头, 脸色十分苍白,可是精神状态明显比昨天要好得多,眼睛里也有了活气。 床边,一个须发微白,长衫洗的干干净净一尘不染的中年书生模样的人,伸出两根手指,搭在张氏的手腕子上,给她把脉。 县里的胡大夫。 这位胡大夫也是读书人出身,二十年前就中了秀才,在县里的读书人中,资历甚高,方觉几乎要比他低着两辈, 后来弃从医,脾气古怪,性子极傲,但医德医术俱佳,又有学问,很受县里人尊重。 单论在民间的威望,只怕连县尊白浩都不如他。 看见方觉到了,一向自视甚高的胡大夫居然罕见的主动起身,冲他拱了拱手。 “前辈好。” 方觉也是正经回礼,然后才拉了个小凳子在床边坐下,和气的问张氏:“老人家,可感觉好了点?” 张氏挣扎坐直了些,叹了口气:“哎,年纪大了,不中用了,尽给大伙添麻烦,全靠夫子,老婆子才捡回了一条老命。” “大娘莫要这么想,谁都有老的时候,乡里乡亲,相互帮把手都是应该的。” 边安慰,一边不动声色的燃起眼中火苗,张氏身上的头发,果然全都消失不见,看样子,的确是好了。 于是收了神通,对一旁的胡大夫笑笑,道:“还是要谢胡大夫妙手回春才是。” 没想到,胡大夫却一本正经的摇头说道:“话不是这么说的,治得了病,治不了命,若不是你一眼瞧破妖邪,算出天机来,我医术纵然再高十倍,也无计可施。” 说完,幽幽的叹了口气,眉宇之间,流露出几分黯然神色来。 他当年二十不到便中秀才,风光一时,可之后,连续几次府试,都名落孙山,没有得个举人的功名, 心灰意冷之下,这才弃从医。 这些年,医道颇有建树,受人尊重,日子过得也殷实,可偶尔深夜回想,总觉得有些遗憾,没有实现少年时真正的理想,只能退而求其次,当了个大夫。 都说君子四艺,算艺第一,他以前读书的时候,始终不懂这个算,到底是啥意思, 这次是真正的开了眼界。 当年若是能咬定牙关,坚持读书,说不定,也能有机会成为方觉这样的人,一窥天地阴阳的神妙。 方觉注意力始终都在张氏身上,倒是没有想到,一个只出现半集的配角,居然也给自己加了许多内心戏, 轻声开口问道:“大娘,你在病中,可觉得有何异样,可看见,听见什么了?” “有哩,有哩!” 张氏回想起过去几天,心有余悸的说道:“我迷迷糊糊之中,觉得有好多水草勒住脖子,越勒越紧,气都喘不上来,老婆子吓得要死,叫也叫不出,动也动不了,只当就要去见小六子他爹了, 就在那时,忽然有一人,如同天神一般从天而降,双目炯炯有神,喷出火光来,那些水草被火一照,立刻散去了,老婆终于能喘得上气来,捡回一条命。 等我醒来后仔细回想,虽然看不清那天神的长相,可是看身形,正是夫子啊!” 方觉正接过小六子倒茶水在喝,听到这里,好悬没一口水喷出来。 大娘,你别害我啊! 张氏毕竟只是个乡下妇人,满心感谢,但讲话不知道顾忌, 在封建社会,天神下凡,这是能随便说的? 你都天神了,皇帝算个啥? 这个逼,绝不能装! 张氏倒未必是在说假话,但天神下凡的话题,的确不好深谈下去。 呵呵一笑:“老人家,千万莫要这般捧我,人在重病昏迷之下,看到听到的,不可当真,您必然是得了病,心中希望有神明保佑,偏巧我又来瞧您,就给误会了。” 说完,若有深意的看了胡大夫一眼。 胡大夫是读书人,见识远超张氏,立刻明白了方觉的意思,捻须点头:“醒了就好,其他暂且不说。待我来给你开一副滋养的方子,好好将养身体。” 说完,同样若有深意的深深看了方觉一眼,幽幽的叹了口气,冲他拱拱手,起身开方子去了。 方觉又和张氏聊了几句,旁敲侧击的问了些,也没问出个所以然来,最后和胡大夫沟通了一下,确定张氏并非回光返照,于是起身告辞。 离开小六子家,没有回家,先去了一趟县衙, 白浩不在, 听相熟的班头说,昨日白老爷连夜办案,仵作已经检查了那女尸,并未发现明显外伤,也没有破身,不像是凶杀、情杀, 先由县里垫钱,买了个薄皮棺材先行安置在敛房,白老爷则派人按照方觉的思路,派人分别去上游几个县查访,他自己一大早也带了几个人出去了。 这么绕了这一大圈,回到家已经快中午了,方觉也没觉得饿,直接来到书架中,从堆积如小山一样的书中,抽出一本封皮发黄的老书。 观风异闻录。 翻到王生戏水记那一段,仔仔细细的从头到尾又看了一遍。 最后有一小段,是笔者写的评论,像是地球上史记中的太史公曰,对整段故事的总结、点评,或者是作者的观点。 其中写道: 王生此后捐赠义馆,修缮乡坟,每每遇到无主尸首,便出钱收敛下葬,使之入土为安,颇多善举,故此生再不受邪魅所扰,增福增寿,子孙绵延,善哉! 同样的,搁在以前,方觉八成会认为,这还是劝人多做善事, 说不定这本书是某个慈善机构刊印的,专门骗人捐款, 但是此时再读这一句,就有了些别样的想法。 古人写章用笔墨,简练明了,王生戏水记,区区三四百个字,却讲了四件事: 王生野外戏水,遇到邪祟; 乞丐入梦驱邪救人; 河底女尸被发现,沉冤得雪,入土为安; 王生回乡后行善积德,得到好报; 这四件事中,第一件,给方觉启发,依葫芦画瓢,找到了半里湾水底的女尸; 第二件,隐隐说明,这个世界上,存在一些奇人异士;第四件,暗示善恶有报, 第三件,谈到一个风俗。 入土为安。 这年头,再穷的家庭,亲人去世,家人哪怕借钱,也要买一副薄皮棺材,下葬到坟地之中,绝不可曝尸荒野。 家贫者卖身为奴,求葬父母的,屡见不鲜。 在这时代的主流明认知中,遗体曝尸荒野,任由鱼虫鸟兽啃噬,可以算是最大的惨剧之一,非但死后不得安宁,成为孤魂野鬼,也会为亲人和后代带来灾祸。 回想起梦中白衣女对自己行礼,结合当前的风俗,暗自猜测整件事的来龙去脉, 也许,是因为尸体困在水底,无法入土为安,死了都不得安生,所以产生了戾气,导致张氏生病,甚至是要抓替死鬼。 后来找到尸体,让她有机会入土为安,于是化解了这份戾气,一切又都恢复正常,女鬼甚至入梦来谢自己。 这个推论不一定对,却是当前线索能得出的最有可能的结论。 可是,白衣女为什么不能直接给张氏,或者家人托梦呢? 难道真的像张氏说的,自己是天神下凡,与众不同? 再次进入套娃环节,一个问题貌似解决了,又引出了更多的疑问。 看起来,有机会的话,还是要出门游历一番,多见一些世面,多增长一些见闻, 郭东县实在是太小太偏,连读书认字的人都不多,更不要指望有什么高人来指点自己。 白浩身为县令,又是举人出身,曾经游历四方,见多识广,不晓得,他对于这些神神鬼鬼的事,是否有些了解? 第九章 义民楷模 接下来几天,一切正常。 张氏的身体一天比一天好了起来,女鬼再没有出现过,母鸡照旧不生蛋,方觉摸黑蹲茅房。 三里小县无秘密,方夫子义救张氏、勇斗水鬼的故事,成为最近全县第一大瓜,哪哪都有人在议论,并且演变出各种奇葩版本,传遍了郭东县大街小巷。 胡大夫的医术果然极为高明,三四日的功夫,张氏竟然就能下得床来,带着小六子一块,提着一大篮子鸡蛋,上门感谢方觉的救命之恩。 方觉本不想收,小六子家实在太穷,这篮子鸡蛋对他家而言,是笔很大的开销,张氏又大病初愈,正需要补充营养。 但转念一想,还是收了。 凡事皆有因果,善恶应该有报, 自己受到张氏漂洗之恩,便救了张氏一命,这是报恩; 张氏被救了一命,千恩万谢,送来一篮子鸡蛋,也是报恩。 恩有大小,报恩有轻重, 洗衣、鸡蛋、和一条人命,分量自然不能相提并论, 但只要尽力而为,无愧于心,双方都心安理得,不亏不欠。 甚好! 至于张氏还要拖着没有完全康复的身体,帮方觉洗脏衣服,这事方觉就不能同意了。 交给了小六子。 只是有一桩麻烦。 自从发现女尸之后,县学的孩童们放学就不肯回家了,叽叽喳喳的围上来,非要夫子给他们讲妖怪的故事。 “夫子,妖怪真的会吃人吗?” “夫子,我听人说流花河里还有水鬼,以后我们还能不能去游水啊?” “夫子,那个女鬼有没有变化,和你大战三百回合?” “夫子,妖魔中有没有好人呢?” “笨蛋,妖魔都是吃人的,哪有好人!夫子我说得对吧!” “对啊对啊,若不是夫子出手,张老太都已经死了。” “可是我半夜常听我爹在隔壁卧房中,说我娘是个妖精,简直要人命,可我娘从来不害人的” 方觉倒也不觉得厌烦,反正他的工作就是教书, 于是,把上辈子听说的几个著名妖怪传说,删除了些儿童不宜的情节,当故事讲给他们听。 “地不可考,时不可考,只传说,有一小县,名叫郭北县,在小县郊外,有一处破庙,唤做兰若寺,荒废已久,无人前来上香礼佛,渐渐便成了一处乱葬岗,当地百姓皆传闻,这兰若寺中有女鬼出没,害人性命; 这一日,有个上京赶考的书生,经过郭北县” 又过了两日,县衙里传出消息,女尸的身份已经查明,是上游绩县的一家富户小姐。 白浩正在和对方县里联手调查,此案是否有凶杀等等隐情。 虽然尚未结案,但县里先表彰了杨二郎见义勇为的好行为。 不是发钱, 白县令亲笔写了个四个大字:义民楷模。 让差役吹吹打打,送到了杨二郎家。 这可把杨二郎嘚瑟坏了! 他家卖肉,算是富户,日子过得宽松,不怎么缺钱,但吃亏就吃亏在没化,一个屠户,没啥社会地位,比农民还不如,常常被人取笑。 所以他才非要送孩子去读书,稍稍读不好,便是一顿这么这么宽的竹板子。 有了县令老爷这幅字,杨二郎顿时腰杆直了起来! 不识字咋滴了? 看见没,县尊大老爷,都说我是义民,还是楷模! 你们都跟我学着点! 花钱请人裱起来,挂在肉铺后的家里正堂,听杨生说,每天回家,他爹都要他对着这几个字上香。 看样子,是准备当成传家宝传下去的。 杨二郎不读书,却是个明白人,没有方觉,他这个义民,哪里有机会去展现义,更不要说成为县令亲封的楷模。 于是,方觉又收了一份重重的礼:杨二郎背了一大筐子猪肉来,什么肋条、五花、猪头肉,足足四五十斤。 这可难为了方觉。 这么多肉,哪里吃的掉? 天又热,容易坏,只能腌起来。 于是只能自己贴钱买了几大罐子盐,撩起衣角扎在腰带上,蹲在院子里忙活, 老母鸡还以为有什么好吃的,站在边上伸长脖子,啄了两下,发现这玩意好像不对胃口,又扭着大屁股回到屋檐下乘凉去了。 这日,县学放学后,孩子们又不肯走,在方觉身边围坐一圈, 一个个像嗷嗷待哺的小鸟一样昂起头,眼中充满了八卦和求知欲,等待着倩女幽魂第三部大结局。 申时一刻放学,一直拖堂到了酉时初刻,方觉才讲完最后一段。 把戒尺在掌心中轻轻一拍,笑道:“正所谓善恶未必报,人心却分明,何为善恶,如何为人,还需得你等多读书、长见识,才可分明。今日到此为止,各自回家去吧。” 下面的学生却意犹未尽,嚷嚷着夫子再说一个。 就在此时,学堂外传来一阵鼓掌声, 有人朗声笑道:“夫子施教,果然别开生面。” 风帘被人掀开,县令白浩一身便装出现在学堂外, 边说话,边脱了鞋,穿着布袜,走入铺着木质地板的学堂。 方觉起身作揖,笑道:“见过县尊老爷。” 在场的学童们,纷纷有模有样站起来,冲白浩行礼,稚声稚气的齐声道:“见过县尊老爷!” “夫子好,各位小秀才们好。” 白浩穿的是便装,并没有摆出官员的架子排场,对方觉还了一个平礼,又冲孩子们笑笑。 “都说夫子书教得好,今日我站在廊下旁听了一会,果然是别开生面,另辟蹊径,让人耳目为之一新啊。” 方觉也没想到自己说的这些故事,居然传到了白浩的耳朵中, 飞快的回想了一下,经过自己改良的倩女幽魂,并没有太多的忌讳,于是才笑道:“说几个逸闻趣事,玩笑而已,县尊莫要当真。” “哎,话可不是这么说。” 白浩却是正色摇头:“虽说是杂谈,不入正典,但也含着一些深刻的道理,有朝堂隐士,有忠奸之别,也有人间真情,夫子能把这些大人都不易明白的道理,放在浅显易懂的故事之中,让孩童都能听得明白,从小便知道求真求善、远离奸邪,实在是难得,怎么能说是玩笑呢?” 顿了顿,露出微笑:“衙门里的有几个属吏的孩子在这读书,放学后兴冲冲的说给他们父母听,因此这几个故事,我断断续续的也听了一些,莫说孩子,连我这样的大人,都觉得十分有趣。” 方觉一愣,这他妈都能拍我个马屁? 忽然觉得气运加身,化身天命之子! “我身为教习,教书育人,不过分内之事罢了。” 笑笑,转了个话题,问白浩:“县尊今日怎么有闲情逸致来县学,莫非,女尸案破了?” 说起女尸案,白浩收起了笑容,正色道:“正是!” 说起来,案子倒也不复杂。 那女尸那是绩县一家绸缎庄的小姐,姓聂,一月前独自去河边放灯,失足落水。 仵作和稳婆都查验了,即无外伤,也未破身,财物没丢,绝对不是被人害死, 白浩很负责,去了绩县当地走访,得知聂员外夫妻膝下无子,老年才得了这女儿,视若掌上明珠,一向是最宠爱的, 聂家在当地也是有名的善人,冬舍棉衣夏施粥,在百姓中口碑极好,和官方以及街面上的关系都不错,不存在谋害一说,聂小姐平日持身甚正,更没有孽情。 若说隐情嘛,倒也不是一点儿都没有。 聂员外老年得女,夫妻两对这聂小姐都极为宠爱,从小就请先生教她读书,这聂小姐书读多了,心气也就高了,一个县里的男人,从官宦子弟到读书秀才、富户独子,竟没她看得上眼的, 这就耽误了婚事,一年一年过去,眼看都快满十九岁了还没个着落,是聂员外夫妻两的一桩大大心病。 那天一家三口又说道这事,聂夫人和聂小姐拌了几句嘴,聂小姐心里不痛快,瞒着家里去河边放灯,一个丫鬟都没带,大约是有心事走神了,才失足落水。 “可惜,可惜,好端端的一个姑娘,落得那般下场。你是没看到聂员外哭得那样子,说什么女子无才便是德,早知如此,当初就不应该让女儿读书,宁可懵懵懂懂平平安安过一辈子。”白浩摇头叹了口气。 方觉哑然,看来逼婚这种事,在哪里都存在。 以爱之名的伤害,往往最为致命,也最是无解。 不过话说回来,这年头女孩子嫁人早,很多十五六岁就做了母亲,超过十八岁不嫁人,在外人眼里,就算是大龄剩女,这位聂小姐都十九了,连亲事都没有定下来,难怪她父母着急。 没想到竟然姓聂自己刚说了倩女幽魂,不会这么巧吧? “这位聂小姐的尸首呢?”方觉问。 “聂员外带着人运回绩县下葬了。”白浩说着,从袖中摸出一卷纸:“诺,这个给你。你要它作甚。” 方觉接过打开,纸上画了一个年轻女子。 第十章 得了一个好宝贝 方觉之前和白浩提过,想要一副死者生前的画像,最后确定这位聂小姐,到底是不是自己梦中看到的女鬼。 接过画像,展开一看,不由失笑。 东方世界人物画,讲究神似,而不是形似,画卷里的女子就是一副大众脸,还是侧脸,根本看不出到底长得什么样子,只是觉得貌美清秀而已。 想了想,也罢,既然一切都在朝好的方向发展,也没必要刻意强求,天下间那么多怪事,怎么可能都搞得清楚,该强求时要强求,该随缘时,也无须太过执着,反正自己也没太看清梦中女尸的模样。 随手把画卷起来,塞进袖子,说:“我和她也算是有缘,想请一副画像回去,给她上两炷香。” “夫子有心了。” 白浩点点头,又道:“对了,此案你居首功,本应褒奖,只是我想着,给钱太俗,若是像杨二郎那样,写副字送你吧,未免又班门弄斧。” 方觉一愣,旋即在心里说了一个屁, 给钱太俗,这话谁告诉你的,你告诉我,我保证打死他。 白浩不晓得自己差点被打死,继续笑呵呵的说:“想来想去,想起那日说了要请你喝酒,择日不如撞日,不如到我府上,饮酒作诗,岂不快哉?” “那如此,便叨扰了。”钱没弄到,来顿酒也还行,反正到了吃饭的点。 “你我都是读书人,斗酒做诗,舞剑作画,乃是书生本色,何谈叨扰!况且” 白浩神秘的眨了眨眼睛,得意的说:“况且,我近日得了一件好宝物,独乐了不如众乐乐,正好请夫子一同欣赏。” 恩?宝物? 什么宝物? 方觉看着他那种男人都懂的神秘笑容,心想这什么情况, 只听说人民群众拉拢腐蚀干部下水的,怎么今天反过来了,堂堂县级干部,来拉拢腐蚀我一个区区秀才,小小教习? 顿时有些小小期待起来, 美色,金钱,还是香车宝马? 白浩的家就住在县衙后衙,三进的院子,不算大,后院种了一棵大柳树,树下有个小亭,颇有意趣。 夕阳下,吹风柳条摆,两人在亭中喝酒畅聊,倒也快活。 酒是好酒,据说是白浩夫人娘家带来的秘方,叫做酔秋醪,碧绿色的酒浆散发出甘甜清香,入口清冽,回味悠长。 人也是秒人,穿着便服的县尊白浩没有丝毫的官架子,酒过三巡,便露出士洒脱的一面, “我本书斋一青衿,奈何为官谋膏粱,难得在这百里小县遇到夫子这样的大才,甚是投缘,你我都是读书之人,私下叫什么县尊老爷、夫子先生的,太显得疏远,何不以字号相称?” 号这个东西,类似江湖外号, 但这个世界的号,需要有一定知名度,受到广泛认可,有杰出超人之处。 普通人自己取一个号,比如叫什么张大聪明,王铁棍,李无敌,方日天,也不是不行, 但未免惹人笑话,只能自嗨。 方觉一个偏远小县的秀才,自然是没有号的, 白浩虽说是县令,可也不太好意思取号,毕竟他的座师都还没有号,他给自己取号,难免被人背后说不知道天高地厚。 这年头,有号的,都是超级牛人。 字,则是对名字含义的补充和延伸,或者是美好的祝愿,平辈之间、长辈称呼平辈,往往会用字,显得尊重和亲密。 比如,曹操字孟德,避免了到处被人爆的尴尬局面。 方觉和白浩都是有字的。 白浩的浩,意思是正大刚直、气势磅礴、水气丰富,因此,字沛然。 白浩白沛然。 方觉的觉,是通晓天机、明白道理、发现真相的意思,因此,字子明 方觉方子明。 “既然如此,县尊老爷年长,我便称一声沛然兄!”方觉拱手笑道。 白浩举杯:“好好好,子明贤弟!来,满饮此杯!” “干!” 方觉一饮而尽,放下酒杯,微微笑道:“沛然兄之前说得了一件宝物,请我来看,怎么我来了,却又舍不得拿不出了?” 白浩听出方觉话里那点讥笑的意思,也不恼怒,反而哈哈一笑:“贤弟休要笑话,非是我抠门,只是此物的确神奇难得,也不晓得贤弟能不能看懂其中精妙?” “哦?那是何物?”方觉好奇心被再次提了起来。 白浩目光一闪:“不如这样,请贤弟先来品鉴愚兄的几幅画作?” 方觉恍然:“原来沛然兄是要考教我来着,若是我分不出这几幅画的品相,便看不到沛然兄的宝物了。” 诗画乃是君子四艺之一,这个世界的画,有些特别的门道。 一般而言,分为三品。 凡品之画,只得其形,未有其神,只能称得上好看、漂亮。 上品之画,神形兼备,让人一看之下,便感受到画中真意,和画家心心相印,切身的体会到对方的心态、情感, 观画者,也会受到很大的触动。 极品之画,更加玄妙,不仅是人在看画,画也影响到了人,会直接对人产生强烈的反作用 画着慈悲佛陀的极品之画,普通人看了,会心生善念,哪怕是恶人,也会稍减恶念; 画着恐怖妖魔的地狱低经变图,多看几眼,便会感到不寒而栗。 据说大昊顶尖的青楼里,都会挂着类似的极品的天女画卷,妖娆曼妙,风韵撩人,惹人遐想,心生旖旎念头,不知不觉就挥金如土。 传说中,在极品之上,还有神圣之画。 神品之画,已经到了以虚化实、以假成真的地步。 画个元宝,就是真元宝,你画个36D,她就绝对不会是34C。 圣品之画,有教无类,无论男女老幼,素养高低,只能一眼看到,便能明白真意, 连瞎子盲人都能看懂,没有灵智的野兽看见,都会心神激荡泪流满面,喊一声666! 当然,上品的画已经是十分罕见,极品更是凤毛菱角,至于什么神圣画卷,这两类纯粹是传说中的存在,不少人都认为,是杜撰出来的,并不存在。 否则朝廷何必收税,没钱了,画一座金山岂不就够了。 因此常规来说,画只分凡、上、极三品。 而品画和品诗、品酒、品茶一样,都要有一些基本的素养, 虽说盲也能看懂画,看画比品书鉴诗,门槛要低得多,但素养不够,即便看懂,也难以尽得其中真意。 读书人之间,常通过品画、作诗,进行比斗,算是一种雅趣。 白浩说的品鉴,就是要品画。 第十一章 品画三卷 “贤弟请看。” 白浩抓住一根悬在亭住边的绳子,轻轻一拉。 嗤嗤嗤几声轻响,八角凉亭四周,垂下了三副画卷。 从左至右看去, 一副宫装美人倚栏图; 一副猛虎下山图; 一副枯庙老僧参禅图; “这几幅画,都是愚兄兴之所至心有所感时画的,贤弟可能看出画中真意,说出其品相?” 白浩提壶站在方觉身侧,笑吟吟的目光中,却流露出考教之意。 君子之交,并不是无条件的吹捧、奉承,更不是党同伐异。 反而,越是至交好友,越是会相互较量诗书采,谈论世情观点,抒发胸怀,互通有无,以期得同道,以共进。 道同,则携手奋进; 道不同,则不相为谋! 按照规矩,方觉每说对一幅画的品相,无论白浩是高官显贵,还是富甲一方,都要为他斟一杯酒, 即展现了读书人轻王侯,笑富贵的风流,也表现出大昊王朝重人才的风气。 反过来,说错了,则是自斟自饮,自罚一杯。 方觉一手背在身后,一手持空杯,目光落在这第一幅画卷之上。 宫装美人倚栏图。 画中一个美貌年轻女子,手持团扇,倚在水榭栏杆之上,面带春色,似乎在赏花观鱼。 “这副美人图,惟妙惟肖,但沛然兄似乎刻意要体现出画中女子的妖娆风姿,未免匠气过重,况且这女子长相端庄大气,自有一份大家女的气度,绝非俗媚一流。沛然兄这番画法,让她满脸怀春,若是勾栏歌姬,倒是妙极,只是用在此女身上,却适得其反。” 方觉娓娓道来,最后下结论说:“画风与人气质不和,虽然笔法精妙,却只算凡品。” 白浩被认定了一副凡品,不但不恼怒,反而哈哈大笑。 “贤弟好眼力,当年做此画时,我还年少,方兴未艾,颇为孟浪!的确不该如此行笔,只是画已成,若是毁去,未免可惜,所以保留了下来,倒是让贤弟见笑了。” 说完,双手捧壶,为他斟酒一杯。 方觉见他笑的有些尴尬,心想这女子,莫非是他爱慕之人,或者是相好的? 以两人目前的关系程度,还不便多问。 “谢沛然兄!” 举杯一饮而尽,目光一转,再看下一幅。 猛虎下山图。 看了片刻,微微颔首点头。 “恩,这副图有点意思了,画出了百兽之王的风采,猛虎下山,百兽辟易。只不过” 说道此处,闭口不言,望着画卷中的猛虎,又瞧瞧白浩,露出疑惑神情。 “贤弟有话,但说无妨。”白浩说。 方觉背着手,沉吟片刻,再次缓缓开口说道:“猛虎下山,乃是为杀生而来,应该有一份凶猛杀气才对。这只虎,给人的感觉,似乎似乎” 顿了顿,斟酌着措辞:“似乎,过于温和了,不像是来捕的,倒像是吃饱后的大地主,在自家领地里,挺着大肚子,挂鸟笼牵着狗,得意洋洋的闲逛消食。总之,大气有余,霸气、杀气不足,没有画出猛虎真正的神韵,依我看,也只是凡品。” 说完,目光余风飘向白浩。 他表面上侃侃而谈,十分自信,好像此道高手一般, 可说到底,品画这种事,两辈子都是第一次,内心并非十分笃定。 等了好一会,却不见白浩有什么动静, 即不说错,也不说对,而是拿着酒壶,愣在一边,若有所思。 莫非输不起? 无论哪个时代,得罪地方父母官总是没好下场的,虽然心中难免看轻白浩,口中却道:“小弟随口点评,若是说错了,沛然兄莫怪。” “哪里哪里!” 白浩从失神中反应过来,并没有半点不悦,反而惊讶的说:“贤弟真乃慧眼如炬!说的一点儿都不差!愚兄一时间失了神,贤弟莫怪!” 这幅猛虎下山图,是他当年初入官场,被分到郭东县当县令,意气风发,有感所画。 猛虎在山中蛰伏多年,终于长成,今日下山,一展抱负! 当时,他的老师看了这幅画之后,笑而不语,似乎颇不以为然, 白浩再三追问,他老师才说,沛然你仁心有余,杀气狠劲不足,又有些轻浮跳脱,将来还需好生磨练一番。 主政一方,既要有仁爱之心,爱民勤政, 也要有铁血杀伐的手腕,震慑奸邪,无论官大官小,自有一番威严, 父母官,正如父母管孩子, 慈爱教导,关怀备至,是应该的, 但也要立下规矩,孩子犯了错,需严厉管教,给予惩罚, 绝对不能因为孩子哇哇哭几声、闹几下,就无原则的退让妥协,惯坏了孩子,最终养出个祸害。 这幅画过于跳脱张扬,你看你那得意洋洋的样子,几乎跃出纸面,哪里还有半点老虎的威严? 倒是像个土财主,赚了几个小钱,就心满意足,不可一世了。 方觉的几句点评,和他老师的话,几乎如出一辙。 可方觉是什么人?一小县的年轻秀才而已, 而他的座师,却是一省大家,乃至在整个大昊都有名的。 此时,白浩已经彻底收起了对方觉在画道之上的轻视之心,满满的给他斟了一杯酒,正色道:“贤弟请满饮此杯,再看第三幅。” “多谢沛然兄!” 方觉又是一饮而尽。 第三幅画,是一副老僧参禅图。 和前两幅图相比,这副图,无论是构图结构,还是用墨线条,都要简单的多, 若说前两幅画是写实,那一副,颇有写意的韵味。 一个简简单单的门框, 中间盘腿而坐一个人。 看不清长相模样,几笔勾画,描绘出了一个大致轮廓而已,若非是个光头,披着袈裟,都无法判断这人的身份。 可方觉只一眼看去,便感受到一股悲天悯人的慈悲情怀。 “好!好!好!” 连声叫了三声好,赞道:“此画,可为上品,当之无愧!” 说完,转头对白浩说:“能画出此画,足以证明沛然兄心怀仁念,佩服!” “知我者,子明也!痛快!痛快!” 白浩开怀大笑起来! 此画正是他生平最得意之作! 第十二章 熬鹰图 三年前,白浩才到郭东县担任县令,便遇到一场罕见的旱灾, 全县几乎颗粒无收,百姓食不果腹,不乏饿死路边者, 他每日带领差役救灾赈济,亲眼所见县中穷苦百姓度日艰难,凄惨境况,不由的心中大生悲悯之心,一气呵成画出这副老僧参禅图,将心中的情绪,对尽数抒发在这幅画里。 “来来来,我为贤弟斟这第三杯酒!”他提壶上前。 今日方觉观图,三图三准,每一幅,都能说到他的心坎上,难得遇到这样的知己,白浩简直比得了百两黄金、官升一级还要开心。 不料,方觉却用手在杯口虚虚一挡,示意不受。 白浩一愣:“贤弟,这是为何?” 还以为方觉碍于官、民的身份,不好意思连受他三杯酒,于是道:“今日乃是朋友私下相会,贤弟莫要做这般模样,你我同道合,何必拘泥于身份官位?” “沛然兄误会了,我不受这杯酒,并非拘泥身份官阶。” 方觉摇摇头,放下手里的酒杯, 转身退后半步,对着白浩双手一揖,深深鞠下躬去, 朗声道:“如今虽是盛世,但底层小民的生活,依旧艰难不易,一日一食、累月无肉者,大有人在,若是丰年,还能勉强度日,不幸遇上旱涝洪灾,往往便是家破人亡。 兄长为一县父母,若能心念百姓之苦,以食肉者之心,为食糠谷者谋,那才真是本县四千六百二十户百姓之福,远远胜过为我斟这一杯浊酒!” 方觉骨子里,其实是个矛盾体, 一方面,他不是个多管闲事的人,常年被社会殴打,让他养成了谨慎小心的性格,行事圆滑,遇事能躲则躲,能退则退,习惯性甩锅, 除了至亲家人,很少真正为别人操心; 另外一方面,从小读过一些书,知道什么叫做国家兴亡匹夫有责,敬佩那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气概, 偶尔深夜梦回,也会有大丈夫有所为有所不为,男儿到死心如铁的豪情壮志。 只不过,碍于生计家庭,加上人微言轻,再怎么心怀天下,其实屁用没有,遇到不平事,最多背后唏嘘感慨几句,之后该怎么过还是怎么过。 平日行事,更是个地地道道的大俗人, 趋利而避害,见金而心动,见色而身动,见义而不为; 这辈子,衣食不愁,又有些社会地位,有机会和地方官论道饮酒,畅意胸怀,心中有感,于是一时兴起,愿意为供养自己的老百姓,多说两句。 白浩被他说得一愣,万万没想到在此赏风论月的时刻,竟然冒出这么一番忧国忧民的话来。 好像有点破坏气氛。 然而,平心而论,这番话的胸怀、气度、格局,比起什么品画论画、风花雪月,又何止高出数层? 一副极品画卷,再怎么神奇,所利者,不过数人、数家而已, 而一个地方官员,哪怕没有太大的本事,只要能把一颗良心端正了,就能让千家万户受益, 孰大孰小,孰轻孰重,不言自明。 方觉这句话,给白浩的触动,从某个角度而言,甚至要高过一副好画。 也让他对方觉,从朋友义气之交、酒肉之娱,多出了一份敬重之心。 于是收敛起了笑容,换上一副严肃表情。 同样退后半步,把手中酒壶放回桌上,认真的整理了衣裳领口,深深作揖,还了个一模一样的平礼。 一字一句的说道: “贤弟此言,愚兄必牢记于心,奉为圭臬,字字不敢稍忘,时刻警醒!” 说完,两人同时直起身来,四目以对,相视大笑起来。 白浩拉起方觉的胳膊,欢喜无限,道:“走走走,随愚兄去书房,瞧那真宝贝去!” 白浩的宝贝,也是一幅画。 被慎而重之的收藏在书房,挂在墙上,还用一层轻纱遮住了。 “何故用轻纱遮挡?”方觉奇道。 白浩神秘一笑,揭开了画上的轻纱。 方觉只觉得眼前一花,耳边遥遥的响起一声凶厉的鸣叫之声。 一只振翅的雄鹰猛地跃然于眼前,扑面而来。 翎光羽亮,喙利爪尖, 尤其是一双眼睛,炯炯有神,透着凌厉寒光,让人觉得自己好像变成了被捕食的田鼠白兔,在这双鹰眼的注视之下,无处可逃,下一秒就要丧命。 与之对视,双目竟然生疼发酸,心胆俱寒! “豁!” 方觉下意识的朝后退了一步,一下子撞上了桌子。 揉揉眼睛, 书房里哪里有什么真老鹰,墙壁上挂着一副雄鹰图,一只雄鹰站在树梢之上,凝视着前方,翎羽必现,爪牙如钩,栩栩如生, 一眼望去,让人身临其境,恍惚觉得是一头活鹰朝自己扑来,心生恐惧, 尤其是那一双淡金色的眸子,锐利逼人,无论从哪个方向看过去,都觉得,那雄鹰都在和自己对视,它稍稍一对,连眼睛都觉得生疼。 “此乃极品画卷!” 方觉毫不犹豫的脱口而出。 这幅画显然已经超越了上品画卷的形神兼备、潜移默化的境界, 已经可以直接影响到人的心性,扭曲人的感官,甚至创造出简单的幻觉来, 一副当之无愧的极品画卷! 白浩面露得意之色,朝空中虚虚拱了拱手,说道:“此图名为熬鹰图,是我座师亲画赠与我的,八日前才送到。那日你来报案,我正在后宅观图。” “熬鹰图?” “不错。” 白浩点点头,解释道:“雄鹰野性十足,眼神犀利如刀,若想要驯服为人所用,必须和它不眠不休的对熬,熬掉它的野性和气势。我恩师说我性子跳脱,又不耐繁钜琐事,需要打磨,于是做此熬鹰图,让我时常观看,磨练心性。” 方觉微微点头,难怪白浩平时要用薄纱遮住画, 鹰眼犀利如刀,自己只看了一眼,就觉得眼睛酸痛,普通人盯着这画看久了,岂不是眼睛都要瞎掉? “这这是异种金雕?” 方觉目光又在老鹰身上扫了一下,却不敢再直接盯着鹰眼看,不确定的问。 第十三章 狭路相逢勇者胜 “不错,正是大雪山异种金雕!” 白浩点头, 这大雪山异种金雕,乃是鹰中之王,据说有上古神鹰血脉,生活在大雪山千丈悬崖之上,以霜雪为巢,与雷电作伴,飞行速度迅若闪电,爪牙可穿金裂石, 尤其是一双眸子,据说因为常年直视雷电,得了一点儿天雷真意,眼神最是凌厉, 平日捕,只要眼神一凝,普通的野兔狐鼠,便会吓得肝胆俱裂,屎尿聚下,连跑都不敢跑, 便是豺狼雪豹这样的大兽,被它盯住,也会瑟瑟发抖,一身战力,剩不下两三成。 大昊的大贵族们最爱豢养这种金雕,用来打,简直如有神助,形同开挂, 只不过此鸟不但罕见,又极难驯服,传说还有驱妖惊鬼的功效,因此价格极为昂贵,且有价无市,不是说有钱就能买得到。 贵族们养的金雕,十有七八,都是混血串串,价值就已经不低于普通的极品画卷, 一只纯种异种金雕,哪怕作为供品送给皇帝,也不跌面子,反而涨脸。 “我恩师年轻时候游历天下,有幸在大雪山见过此鸟,前些日子,心有所感,便作此画赠我,让我磨练心性,说起来是熬鹰,其实是熬我。我平时观画,屏气凝神,集中精神,也不过才能直视一二分时间。” 白浩所言的一二分并不是一两分钟, 一天12时辰,一个时辰8刻,一刻三盏茶,一盏茶两柱香,一炷香五分折算下来,一分也就是30秒, 一二分,接近一分钟。 白浩说完,把沙漏反扣在桌上,深深的吸了口气,双手附在身后,站在画卷之前,凝视着雄鹰的双眼。 “沛然兄这是层层设置,品完画,又是要和我斗画。” 方觉哈哈一笑,同样站在画卷之前,再次凝视雄鹰双目。 所谓斗画,并不是各自画一幅,评比高低,而是两人同时去观画、悟画。 比如一副恐怖的地狱图,两人同时观画,定力不够、缺乏胆量的那一个,必然不能长久, 高下立判,强弱立分! 若是强行观看,会被吓得屁滚尿流,当众出大丑,甚至吓出毛病来。 或者看玉女图,定力不够那个,强行观看,八成会神情迷离、做出奇怪的动作, 甚至当场一泄如注,也不是没有可能, 这种比斗,最见真功夫,也最容易出丑,但从另一个角度看,如果能够长时间观图,领悟画中意境真谛,却又能快速有效的磨练自身心性。 白浩请方觉观熬鹰图,除了炫耀,也是想与这位贤弟共同进步。 两人并肩而立,和画中雄鹰对熬。 凝神屏气,面色慎重,都觉得,金雕那双淡金色的犀利眸子,正在紧紧的盯着自己,如同刀锋。 不过二三弹指功夫,十几秒而已,白浩额头上就渗出了一小层细细密密的汗珠子,眉头微微皱起。 却不肯退缩,强打精神,与雄鹰对视。 随着时间流逝,白浩最初坚定勇敢的眼神,渐渐畏缩闪烁起来, 眼睛一片通红,眼泪都顺着眼角溢出, 更是无法保持住姿态、气度,脸色发白,连腿都有点发软,像是被并不存在的捕者吓到了。 又过了片刻,他终于坚持不住,仓惶收回目光,一屁股坐在凳子上。 浑身汗出如浆,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十分狼狈。 扫了眼桌上的沙漏,心中却是微微一喜,这一次,居然足足坚持了有三四分! 大有进步嘛! “不错不错,看来近日养气功夫颇有进益,照这么下去咦?” 他正略感得意,却愕然见到,方觉还站在原地,和那雄鹰对视, 气定神闲,竟不见半点疲态。 风采依然。 白浩一愣,非但没有嫉妒,反而生出一股由衷的赞叹来, 我这贤弟果然不同凡响,竟有如此定力意志,真是好资质,良才美玉! 再看方觉一袭青衫长身而立,面如冠玉,气宇轩扬,又忍不住微微颔首微笑,心想将来金榜高中,一朝天下知,也不晓得,会便宜了哪家大族贵女。 白浩自己娶的是世家女,自然而然就觉得,优秀的读书人,未来也该娶世家女。 然而,方觉此时,并不像看起来那么轻松。 两世为人,他真实的心性、意志,是要超过白浩的。 但这种差距,有限,不足以造成质变。 在白浩撑不住之后没多久,方觉也到了极限, 在金雕的犀利眼神注视下,他只觉得精神渐渐开始恍惚,好像面对的不是一只动物画卷,而是一种占据着食物链更加上层,天然就能从基因深处进行碾压的存在。 一株小草,在一颗参天大树下,本能的会低下头; 一个人,面对瑰丽壮阔的大自然,下意识会感到自己的渺小; 所谓的勇气、意志,在无法抹平的巨大差距之下,变得毫无意义。 不知不觉中,腿就发软,几乎就想要跪地求饶,想要顶礼膜拜! 如果他骨子里,是一个真正的古代人,习惯了向尊者、强者、上位者跪拜,那此时他可能已经跪下了。 “这不对!” 一个激灵,方觉稍稍回过了点儿神, 眼前只是一幅画而已,哪怕是一副非常厉害的画,也只是画。 我为什么要向一幅画下跪、求饶?! 似乎是感受到了方觉的反抗意志,画中金雕的眼神,变得更加犀利,猛烈的进行镇压。 高高在上的神,可以不在乎凡人是否恭敬,但绝对不会容忍凡人反抗; 人可以允许狗冲自己叫唤,但如果狗发狂想要伤人,甚至要吃人,要反抗人类的统治,妄想成为人的主人,肯定直接打死。 一瞬间,压力陡然增大数倍,似乎有千万支锋利的箭,刺入眼睛,穿进大脑。 巨大的压力之下,方觉的精神紧张到了极点,全部的精神集中起来,与之抗衡。 眉心微微一热,漆黑的双眸深处,两团火苗亮起。 火苗十分微弱,但却异常的顽强,充满着炙热的气息,像是一记强心针。 人类反抗神的统治,最初,便是从那一点火开始。 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只要心中的信念之火不熄,便能燃烧生命,绽放出只属于自己的光彩,哪怕十分微弱,却是唯一。 金雕刀锋般锐利的眼神带来的压力骤然减轻,方觉也更加清晰的感受到了熬鹰图的真谛。 大道至简,熬鹰图,说白了,就是一个字: 熬! 用之前地球上的比较搞笑话来说,就是对视,就是用眼神杀死你! 你愁啥? 就瞅了,咋滴?! 你再瞅一个! 当然,不是烧烤摊上的喝多酒的小混混耍横无赖, 而是通过心灵的窗户:眼睛,把自己的信心、勇气、执着传递出来。 不屈服、不退让! 极品画卷,显然就是用某种手段,将一种精神注入画中,当观看者的精神,压住画卷中的精神,就能取得胜利! 狭路相逢,勇者胜! 第十四章 一眼破法 有了火苗助阵,方觉斗志更旺, 而画中的金雕的精神,受到了更加强烈的挑衅后,反扑之势更加狂野凶残。 本以为随手就能驱赶走的野狗,反而狠狠咬了自己一口,撕扯下一大块皮肉来; 本以为轻松能镇压的凡人,竟然胆大包天,一脚踹翻了神主牌,一棍子打塌了天宫门! 不能忍,忍不得。 瞬间,画中的精神狂涌而出,金雕眼神之凌厉,气焰之狂暴,更胜平常数倍,比平日里白浩独自观图时候厉害了许多! 这也是为什么今天白浩比平时坚持的时间更久的原因:因为蕴含在极品画卷之中的金雕的精神意志,绝大部分压到了方觉身上, 一人,一鸟, 一个是有金手指助阵,有着现代人内心追求的独立和自尊; 一个是天生桀骜不驯,翱翔于天际的狂野生灵,习惯了高高在上,俯视万物,不容任何的违逆。 双方不让半分,各自施展压箱底的真本事,大眼瞪小眼,看出了真火,别上了苗头。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 方觉和雄鹰的比斗,终于到了关键时刻, 他能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眼中的火苗,已经燃烧到了极致, 绚烂之后,便是寂寞, 烈火冲天,可如果没有新的干柴添加进去,无论看起来多么辉煌灿烂,终究会熄灭; 而画中的金雕,也同样露出了疲惫之态,眼神之中的凌厉攻势,远不复当初,断断续续,若有若无。 大家都开始疲惫了,都到了崩溃边缘, 这种时候,什么位阶差异、什么神通法力,都没有用,就是比狠! 比谁能对自己更狠! 谁更狠,谁能咬着牙多坚持片刻,谁就能取得最终的胜利! 怂了,便是前功尽弃! 就在此时,一阵清凉之意从天而降,莫名其妙的灌入了方觉身体内, 摇摇欲熄的火苗,竟然因此又旺盛了三分。 这边,方觉进入了一种很奇妙的境界,在和熬鹰图玩命斗狠, 而在另外一个时空里,那个已经渐渐恢复了一些记忆的白衣女子,忽然感到一阵强烈的不安, 她抬起头,看向天空的方向,觉得自己应该做点什么。 可是,又不知道该怎么做。 “不知道该怎么做,所以,什么都不做?” 她也不晓得自己为什么会说出这么一句话,然后很自然的在原地坐了下来,双手紧紧的抱住膝盖, 在瑟瑟发抖中,回想着那颗温暖的火星, 渐渐的,她平静了下来。 “这可如何是好!” 书房里,白浩不复当初的笑意,脸色微微发白,双眉紧皱,十分担心的看着方觉。 观画至今,已经过去了快两炷香! 这就不对了! 白浩自认为,自己这些年饱读诗书、从政历练,又有四方游学经历,见闻广阔,在心性上,绝非弱者。 方觉再强,总不能超过自己好几倍、十倍去吧? 观图,的确需要有毅力,但绝不是死命强撑,一味的蛮干。 一旦过了极限,还要强撑,那最后的结果,就是受到图中精神的反噬, 鹤韵有言:君子中庸,就是这个意思, 做人做事,既要有勇往直前,披荆斩棘,狭路相逢勇者胜的豪勇壮烈, 但也要量力而行,因势利导,相机而动,不可一味蛮干。 小白兔和大老虎狭路相逢,小白兔再勇烈,也是屁用不管,只能死的更惨更快。 “啧啧啧,也怪我太莽撞,之前没和他交代清楚!” 白浩心里七上八下的,急得汗都出来来,好几次想要伸手去拉方觉,唤醒他, 可是,此时方觉的精神全部集中在和金雕搏斗之上,如果施加外力去唤,很容易受惊, 就像梦游的人,只能让他自行躺下睡着再正常醒来。 白浩耐着性子又等了片刻,方觉还是没有回过神来,脸色也越来越难看,苍白发青,隐隐约约能看见额头上有青筋暴起, 一身青衫,衣角无风自动,竟然微微飘荡起来。 白浩一咬牙, 被叫醒,受到惊吓,最多大病一场,总好过被这熬鹰图伤了心神,万一落下什么毛病来,那可是终身之憾! 顾不得那么许多了,伸手就去拉方觉。 不料,手刚伸出去,还没碰到方觉的衣角,耳边忽然响起一声若远若近的鹰唳。 啁! 声音又凄,又惨! 鹰翔长空,天空中的霸主,正要展翅高飞,却被一道天雷当头击中,骤然毁灭,临死前的凄惨叫声,充满着不甘与愤怒,让人闻之心惊。 白浩一惊,下意识环顾四望。 小小的书房里,哪里有什么活鹰。 再转过头来时,就见方觉扶着桌子,大口的喘着粗气,满头大汗。 “贤弟,你,你可还好?”白浩愕然问道。 方觉擦了一把额头的汗珠,也顾不上什么风度了,直接抓起桌上的茶壶,咕咚咕咚狂灌几口,才长长的吁了一口气,转头看了墙上的熬鹰图一眼。 “佩服,佩服,了不起,当真了不起!” “什么就佩服,什么就了不起,你没什么事吧,可有何不适啊?”白浩听他胡言乱语,还以为神智真受了伤。 “沛然兄放心,我无碍的。”方觉这才回过头来,冲白浩笑了笑,由衷的感叹道:“今日小弟可算是长了见识,知道什么叫做高人,贵尊师能画出这样一幅画来,实在令人佩服!” “哦哦哦,那就好,那就好。本是一番好意,千万别变成害了你,那我真不晓得该如何自处了。”白浩心有余悸的说。 “沛然兄千万莫要自责,我当然晓得是好意。” 方觉又看了眼熬鹰图,嘴角一歪,表情变得有些古怪起来,“我倒是没什么,只不过,这画” 白浩见方觉笑容诡异,心中隐隐浮现出一抹不安,没来由的紧张起来:“怎么了?画怎么了?” “这个嘛沛然兄,你自己去看下就明白了。” 方觉实在不晓得怎么开这个口, 极品画卷,虽然不像金雕那样有价无市,但也绝非等闲之物,全国两千多个县,有几个县令能随手拿出一副极品画卷来? 可如今 白浩提着一颗心,转头去看那副画。 只一眼,心里便是咯噔猛跳一下。 不会吧?! 怎么可能! 他屏气凝神,又看了第二眼! 妈耶, 一颗心,顿时沉到谷底,冰凉冰凉。 画卷并无异常, 树还是树,鹰还是鹰, 只是,那金雕的眼神之中,再也察觉不到半点野性桀骜,凶猛狠厉, 反而十分的温顺,毛发也失去了色彩,显得十分暗淡。 翱翔天际,放任不羁的雄鹰,变成了家里豢养,窝在阴凉处打盹的老母鸡 这只鹰,竟然已经被驯服了! 所谓熬鹰,最后的目的,就是驯服雄鹰, 通过画中的那点儿灵性,来磨练自己的精神意志,间接的把作画人的领悟,变成观画人的。 可是,一旦雄鹰被驯服,封于画中的灵性精神,就会消失的无影无踪,再也起不到磨练心性的作用,从极品画卷,直接跌落到普通的凡品。 用行话来说,叫做:看破。 江山如画,万里红尘,传说佛家大德,便能看破红尘,参透一切。 至于这幅画,简单来说,三个字: 废了。 第十五章 衣钵传人 数百里外, 东泉省首府,江陵城, 一处大宅正厅之中,一群高冠华袍的男子,正在饮宴。 “恭喜世兄!” “世兄高才大德,此番担任本省学政,实在是东泉之福!” 坐在主座上受众人恭贺的,乃是一名黑须及胸的中年人,一张国字脸方正严肃,仪表堂堂,双目炯炯有神,顾盼之间,自有一番气度。 这人名叫徐谨,表字慎之,乃是东泉有名的大家,操守道德、章学问俱是上佳,更是做得一手好画,在整个大昊国都颇有才名。 今日,是徐谨升任东泉省学政的好日子,当地有头面的名流、士绅、官员纷纷上门祝贺。 酒过三巡,有个腰系玉带的年轻人举杯朗声道:“今日徐先生升任东泉学政,符全省君子之望,依我看,日后我们称呼先生,可以东泉代之。” “好!徐东泉,东泉先生!”立刻便有人附和。 主座上的徐谨虽说喝了不少酒,脑子却是还清醒的很,听到这样的提议,立刻摇了摇头, 笑着举起酒杯:“各位厚爱,在下心领,只是以东泉之大,纵横九百里,人口千万,书生五千,贤才大德数不胜数,我区区一人,何敢以一人代一省?” 以一省之名,冠一人之号,那岂不是说,整个东泉,就他一个能人,他一个人就能代表整个省? 此举,即便是朝堂大佬,亦不敢为,除非真正做到了国师、太师、首辅大臣,这样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高位才有资格。 不管这个提议的人,是好心,还是祸心,一旦徐谨答应了,那真成了全民公敌。 话音未落,他的神色忽然猛地一变,举杯的手一抖,溅出了几滴酒来。 全场猛地安静了下来,一道道不解、惊讶的目光看向徐谨。 人人都晓得,徐谨最是讲究稳重气度,会连酒杯都拿不稳,当众如此失礼? 到底遇到了何等大事! “各位见笑了。” 徐谨很快的就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微微一笑,道:“适才我心有所感,我那副熬鹰图,竟然被人参破悟透了。” 坐在左手第一位的一个须发皆白的老者白须老者出声问道:“慎之贤弟,你那副熬鹰图,画成至今,我记得也不过十一二日吧?不知是哪位俊才,如此快便能参破?” “钱兄太过抬举了,这幅画也只是勉勉强强跨入极品,距离那些真正的极品好画,还是有些差距的,不过嘛” 徐谨故意卖关子似得一顿,抚须微笑, 一向谦虚谨慎的他,此时,也忍不住的面露自豪得意神色,老怀欣慰。 等吊足了众人胃口,他才不疾不徐的说道:“不过嘛,画成后第二天,我便派人送往郭东县,赠予我的一位门生。想必是这孩子近来功课有所精进,才参透了这画。” 全场一阵沉默,众人纷纷面露惊奇之色。 有个别年轻一些的人,只以为自己听错了。 紧跟着,便是嚯得一下,议论纷纷起来。 从江陵府到郭东县,有六百多里,其中山川阻隔,道路难行,快马也要三四日,步行的话,走上十天都不算多。 当然,若是传递朝廷重要书、战报,换人不换马,两三天就能到,但以徐谨的性格,私人物品运送,绝对不可能动用公器,闹出什么六百里加急的动静来。 换句话讲,徐谨一个学生,短短五六日间,甚至更少时间就参破极品画卷! 难怪他失态,这样的天赋资质,实在罕见。 在座的这些人,扪心自问,换成自己,不要说什么五六日,即便五六十日,也未必能参破。 那个白须老者,捻须的手微微一顿,心中却是泛起一股酸意。 他和徐谨都是当地名士,名气、官阶都十分接近,政见却多有不同,向来是面和心不和,相互暗中较劲。 但连他都不敢说,自己能轻易参透徐谨的极品画卷, 而徐谨的一个学生,短短几天之内,却做到了, 一旦传出去,岂不是说明,他在画道之上,甚至还不如徐谨的学生?! 虽说天赋资质好,不代表就一定能走得远、成就高,但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心中又酸,又警惕,脸上却丝毫没有表露出来,反而举杯贺道:“难怪了,原来是贤弟的高徒啊!来,各位,满饮此杯,为贤弟贺,为我东泉士子贺!” “满饮!” “满饮!为徐夫子贺!” “满饮!为我东泉士子气贺!” 众人纷纷举杯应和。 徐谨也是再次举杯,一饮而尽,心中颇为畅快。 没想到这白浩这孩子,天赋竟然如此之高,自己倒是真是看走眼了, 这样的资质心性,在他众多弟子之中,简直无人能出其右,好生培养一番,将来足以托付衣钵, 甚至青出于蓝,将自己的学问发扬光大也未可知。 这头,白浩一边喝酒,一边叹气,还不晓得自己已经被组织上列为重点培养对象。 极品画卷本质上是一种消耗物,用来磨练心性,早晚有一天会被看破,变成无用之图, 可是,这一天来到的,未免太早了一点吧。 再者,虽说是消耗物,却不是笔墨纸砚这样有钱就能买到的东西。 “贤弟,你到底是怎么看破这画的?” 白浩强忍住心疼,决定换一个话题,转移自己悲伤的注意力。 “恩,我也不知道怎么的,看着看着,那鹰就老实了,可能是运气吧。” 方觉呵呵一笑,也是蛮开心,没想到火苗还有这样的用处。 “运气这” 听方觉这么说,白浩觉得更加悲伤了, 品画斗画,全凭真本事,哪有什么运气之说? 怪不得老师以前常说,做人不可狂妄自大,切忌有了点小成就就沾沾自喜, 须知天外有天,人上有人,说不定哪天就遇到真正高人,脸被打得稀烂! 想我白沛然,五岁识千字,七岁背古诗,十岁熟读经典,十七岁中秀才,二十三岁中举人,娶了世家女,又放了县令实缺,以往心中总有一股傲气,觉得无论放在哪,都算是人中俊才, 可是和这位贤弟一比,却是如同乌鸡比凤凰了。 方觉哪里知道这家伙内心世界还挺丰富,竟然做起自我检讨来了, 看了眼废掉的熬鹰图,说道:“沛然兄,小弟的确只是运气好罢了。我自小在郭东县长大,最远的地方,只去过邺城,眼界见识都有限,此时其实满腔的疑问不解,还想请教沛然兄。” “恩,你说。”白浩点点头。 方觉沉吟了片刻,认真的问:“这熬鹰图如此神奇,显然并非寻常凡人能做,敢问沛然兄,如今世上,是否真的有修仙得道之人?有吞吐练气、长生逍遥的法门?” 第十六章 大道之门 白浩不仅是举人出身,有丰富的游历经验,更有官方上层背景和世家姻亲关系,见识之广,绝非普通县令可比, 方觉一直想和他请教,只是以前关系不到那个份上。 “这个嘛” 白浩眼神一闪,沉吟了片刻,才开口:“我等读书人,本不该以神怪之说教民为政,不过今日乃是你我朋友私下聊天,说说也无大碍。” “正是如此。”方觉点头。 “诸多典籍之中,偶尔会有上古记载,涉及仙魔之事,可是,往往只有只言片语,寥寥数笔带过,断章无序,不见全貌,加之时隔太久,根本无从考证。至于当今” 白浩一顿,低声问:“贤弟可知观风使者?” “观风使者?” 方觉微微一怔,这个名称他没听过,却想起了那本观风异闻录。 不知有何关系。 “你不是朝廷正经官员,不知倒也正常,嘿嘿,就连很多地方官,恐怕也忘了,当年声名赫赫的观风使者了。” 白浩娓娓道来。 大昊开国太祖皇帝晚年时期,成立了一个特殊衙门,叫做观风台, 观风台下有众多观风使者,行走各洲郡府县,用来监察天下,一度权倾一时,气焰最盛的时候,甚至可以监视王公起居,直接逮捕四品以下官员,勘磨审问。 久而久之,人人自危,上到朝廷中枢,下到地方官员,提起观风使者,无不闻名变色。 之后太宗皇帝继位,对观风台进行了改革,大大压制了观风使者的权力,只保留了观察、秘奏的功能,无权干涉地方政物军务,也不能逮捕审判, 其后几代皇帝都沿用了太宗的政策,对观风台即用且压, 两百多年下来,观风台规模越来越小,大部分观风使者连官职都没有了,表面上各有职业,贩夫走卒,算命先生,甚至以乞丐、游医的身份,行走世间,明面上已经近乎隐形, 渐渐的,绝大多数老百姓,一些没有背景的小官,都快忘了有这么个机构存在。 白浩也是在上任之前,受了他座师指点,才晓得有这么个机构存在。 “只是,这关修炼成仙何事?”方觉问。 “据说如今的观风台,已经极少涉及政务,观风使者行走天下,更多的职责,是将各地的奇闻异事汇报给朝廷,为朝廷寻找各地的高人隐士、修道法门,甚至是上古典籍、残章、遗宝。” “那,是不是真的有什么高人隐士、修道法门,上古典籍、残章、遗宝呢?”又问道。 “这不好说,观风使者即便找到了,也不会向我汇报。” 白浩呵呵一笑,接着道:“不过,统领当代观风台的,是当今国师,而这位国师大人,便是公认国朝修道第一人,乃至天下第一人,道法之高,已然脱凡近仙,的的确确有许多神奇手段!” 以往方觉所知,国师只是一个官名,一品,但没有什么实际的职权,有点类似太子太保、太师这样的荣誉称号。 没想到,大昊的当今国师,竟然是修道者,还是天下第一的修道者。 “那国师修得是何门何派,何种法门?世间,又有哪些修仙的门派?” 白浩嘿然一笑,摇摇头:“贤弟,你想多了。你想啊,官儿做得再大,再有钱,也不如当神仙来的快活,说句犯忌讳的,那真是给个皇帝都不换。若是有具体的法门、门派,岂不是人人都去修道当神仙了,谁还愿意辛辛苦苦的读书、种田、打仗。” 这倒也是,全国十几亿人,除掉世袭贵族,只有十几个一品大官,简直亿中取一,当官享福的难度,比修仙容易不到哪去,甚至更难, 当然,还有一种可能,朝廷为了统治安定,不鼓励民间修炼,故意隐瞒。 白浩又道:“修炼之事,玄之又玄,有人进山求仙访道,有人皓首穷经,有人枯坐参禅,一辈子也不得其门,也有人赏景观花,吟诗作对,一夜之间,一场大梦,便跨进了那道门。” 方觉心中一动,抓住了重点,问:“那道门,是哪道门?” 白浩薄薄的嘴唇一翻,吐出两个字来:“道门!” 有远方,便有道路, 即便没有,也会被追寻远方的人,走出一条道路来。 所谓的道,便是通往远方的路, 道门,便是走上正确路的门槛。 “国师曾有言,天地为一切主宰,万物众生的生老病死交替,日月星辰轮转不休,四季轮回,自有规律,是为天地大道。 凡人若是能明悟天地大道,哪怕只是大道的亿万分之一,并加之运用,便是入了大道之门,可称之为得道高人。” “大道之门?那这画算不算呢?”方觉看了眼墙壁上已经废掉的熬鹰图。 极品的画,显然不是普通人能画出来的。 让画中的死物,拥有了精气神,这岂非是造物主的手段? 应该能算入了道门吧。 白浩脸色忽然一变,捂住了胸口,十分痛苦的样子。 “咦?兄长怎么了,可有不适?”方觉关心的扶住他。 “无妨无妨!哎” 白浩尽量再一次艰难的把注意力从废掉的熬鹰图里转移出来。 郁闷之极,赶紧转换话题,说道:“艺近乎道,禅近乎道,理近乎道,人间万物万事,都可能与道相连。读书也好,练武、作画、作诗也罢,都是如此。画道,自然也是一种道。” “如此说来,贵师,已然是得道高人?”方觉惊喜问。 白浩摇摇头:“我老师最多也只能说隐隐约约的看见了那道门,却时近时远,远不敢言入道。” “这么难!”方觉微微皱眉。 听了白浩的一番解释,他好像明白了些,又好像更加迷糊了。 反正吧,修炼第一步是明确的,就是要入道门, 至于怎么入,门在哪,主要靠运气。 之后,那就说不好了,没有统一的方法和标准。 当然,这些只是白浩这个层次能接触到的,未必完全对,只能作为参考。 这更加坚定了方觉要出去走一走,看一看的念头了,大昊国三十二个行省,方圆万里,人口十亿计,必能增长见识的。 如果这个世界不能修炼,或者自己不知道,那倒也罢了, 如今基本可以明确,有修炼这回事的存在,而自己眼中,又出现了异样火焰,明显是自带了金手指,若是再让他安安稳稳当个教书先生,一辈子与世无争,那是绝对不甘心的。 见方觉失神,白浩在一旁安慰道:“贤弟你能一眼看破熬鹰图,又能算出河女尸,如此资质机缘,依我看,假以时日,未必不能入道门。” “谢兄长吉言。若是有那一日,我定然画一张好图,以略表今日歉意。”方觉说。 白浩眼睛猛地一亮,炯炯有神的盯着方觉。 方觉给他看得浑身发毛,下意识夹紧双腿,警惕的问:“沛然兄,我说错了什么吗?” 第十七章 文房四宝 半夜遇到黄鼠狼,把你当好基友你竟然馋我的身子! “沛然兄,何故这样看着我?”方觉夹紧腿,握住手中瓷杯, 白浩双目炯炯有神,一本正经的说:“贤弟,你有所不知,想要画好图,凡俗的纸笔墨汁那可是不行,需得用好笔、好墨、好纸!” 原来不是那样, 松开了腿,但还是握着杯子,问:“我县学中的笔墨不行吗?” 这年头,笔墨纸砚可不便宜,这类属于精神追求的东西,比肉要贵,如果要自己花钱去买品质好的笔墨纸砚,方觉那点儿俸禄还真不够用。 “也不是一定不成,只是几率要小得多,那上等笔墨纸砚,原料便有天地灵气蕴含在内,更贴合自然天地,容易做出好画来。”白浩说。 方觉总算是听到了一个熟悉的词:灵气。 不过,此灵气,未必就是中写的,用来修炼的灵气。 “贤弟稍等。” 白浩起身转身入了内室。 片刻后,抱着一个大大的檀香木盒子出来。 当着方觉的面打开,只见里面有一叠纸,一支用小盒装的墨,还有一支笔头被包住的毛笔。 “贤弟,这里一刀宣州蚕丝木纸、一支云泥墨,一支寒洲白狼毫,都是上佳的,赠与贤弟。”白浩说。 “这太贵重了吧?” 方觉是读书人,自然知道这些具的价值, 仅仅是那支取自寒洲雪原的白狼颈毛的白狼毫,若在大城的店铺中,没有四十两是绝买不到的, 这一堆东西,怕是价值上百两银子, 方觉当教习,一年朝廷给的米肉钱粮布,合计折银,也就二十五两左右, 白浩是县令,收入更多,可一年正经俸禄,不过一百二十两, 这堆具,顶的上他大半年的正经收入了,绝不仅仅是用品质好能形容的,而是具中的极品,真正的豪门才舍得用。 自己一个单身汉,收入是纯的,白浩做县令,平日的排场开销都大,不可相提并论。 “贤弟休要推辞!” 白浩坚持说:“这些东西,是我上任之前,同年好友所赠,以我当前的学问心性,只怕是画不出什么好画,所以一直舍不得用。所谓宝剑赠英雄,这些好物留在我这里,未免寂寞了,赠与贤弟,正是它们的好归处!” “这” 方觉稍稍一犹豫,便起身抱拳道:“既然如此,我就不虚客气了。” “你我之间,正该如此。”白浩说。 收了礼物,又在白浩府中吃了晚饭, 席间,他夫人出来敬酒, 方觉这才意识到,那副仕女图,画的正是这位嫂夫人。 不由的心中暗道侥幸,幸亏刚才品画的时候,没有乱说什么胸大屁股翘嘴角有痣满床飞之类的骚话,否则现在真要找个地洞钻进去了。 同时觉得好笑,白浩这家伙果然跳脱的狠,居然把自己老婆画出了一幅浪劲,可见内心闷骚,是个秒人。 可惜了,郭东县太小,没有正经的青楼勾栏,否则倒是能约上这位有钱的大哥,一块去玩耍。 可惜,可惜。 这位嫂夫人出身世家,相貌出众,十分知书达理,懂得分寸,敬酒了一杯酒,便回了内室。 这年头,世家选有前途的读书人当女婿,给予经济和人脉支持,等到这位女婿成长起来,再反哺世家,是很常见的操作。 难怪白浩为官清廉,可送上百两银子的具,却丝毫不觉心疼。 方觉和白浩,一边喝酒,一边吹牛逼,妄议了一会国家大事,又聊起春风秋月, 酒足饭饱,方觉厚脸皮的打包带了一些酒菜,回到小院喂了鸡,把酒菜放在厨房阴凉处保存好, 已经是戍时三刻,很是犯困,到头便睡。 梦中,郭东县竟然建了个青楼,于是毫不犹豫的约上白浩前去检查工作, 快乐之后,沛然兄满脸春风的说,贤弟,你嫂子管我钱管的紧,今日还麻烦你做东会账。 友尽。 第二天醒来,苍松挺拔,虬劲有力,果然只是个普通的梦而已。 院子里的老母鸡听到房间里动静,迈着八字步,晃着肥屁股来到门口,仰头面无表情的望着方觉,要吃的。 “吃吃吃,一天到晚就晓得吃,早晚给你炖了!” 笑骂了两句,洗脸刷牙,捻了一小团冷米饭丢在地上,老母鸡立刻就撅着屁股大吃起来。 方觉心中一动,瞪大眼睛盯着它,叫了声憨货! 老母鸡还以为又有什么好事,抬起头看向自己的主人, 没想到,和方觉眼神一对视,老母鸡就像被电了,浑身的毛都炸起来,腿一软,一屁股原地坐下去。 噗嗤一声,吓得拉出一泡稀屎来, “果然神奇,眼睛一瞪,金雕的那点儿精气神就散发出来,霸气侧漏,小动物全部吓死,以后真混不下去,岂不是可以靠着打为生?” 方觉揉了揉眼睛,这次没用自带金手指,纯粹是靠着昨天观熬鹰图所得, 看破了熬鹰图之后,自己的眼神,也变得犀利起来,带上几分金雕的气息。 不过后来和白浩聊天,白浩也说了,极品画卷主要起的,是磨练心性的作用,看破熬鹰图后,精神意志肯定要比原先更上一层楼, 但眼神犀利,只是暂时的,随着时间的流逝,金雕气息会渐渐散去,眼神恢复正常。 打个比方,动物饲养员,和动物相处久了,身上会有动物的气味,但如果换了个工作,长时间脱离岗位,气味自然也就散了, 留下的,是饲养动物的技术。 “不吓唬你了,吃饭吧。”方觉收了神通,用脚尖轻轻踢了老母鸡一下。 老母鸡吃了一次亏,学的精了,把脑袋深深埋在翅膀里,不肯抬头。 方觉也懒得管它,反正饿了就会起来,自顾自去厨房,把昨天打包带回来的剩饭热了热,胡乱混了个肚饱。 今日无课,又在小院里做了一套体操锻炼身体,这才来到书桌前,铺好画纸,研磨提笔, 准备试着作画。 大道万千,入道门全凭运气, 闲着也是闲着,不如碰一碰,说不定就碰上了呢。 艺近乎道,画画也是一种悟道的方式。 第十八章 背影图 展纸研磨,提笔。 发呆。 一炷香过去了 一盏茶过去了 一刻钟过去了 方觉望着面前的洁白宣州蚕丝木纸,拎着四十两银子的土豪毛笔,发了半天呆,脑子里半点灵感都找不到。 反而一阵阵肉疼。 宣州府有两大特产:丝绸和蚕丝木纸,都是十分值钱的东西。 普通农家,种上几十株蚕丝木,靠着桑叶养蚕,便能维持一家生计。 宣州蚕丝木纸,便是用五年以上的蚕丝木树心制成,质地透软棉滑,光泽洁白,吸墨不深不浅,不易老化生虫,能长时间保存,正是作画的好材料, 一刀宣纸百张,至少要砍掉三四十株老蚕丝木。 直接点说,这一笔下去,就是好几个五铢大钱,好几斤肉。 还有,手边散发着清香的墨汁。 云泥墨,由云洲中央的一座千丈高山中某处峡谷中的黑石晶矿制成,墨色柔而无杂质,是上品的松烟墨,最适合画人物动物。 那峡谷就那么大,开采一块,那就少了一块。 这一笔下去,又是好几个五铢大钱,好几斤肉。 至于手中的白狼毫笔,其实也是消耗品,只是消耗的慢一些而已。 “啧啧啧” 谁说穷富武的,这年头,想要读书读出一点儿逼格,那也得烧钱, 怪不得前代辛大学士曾经感慨,案上一点墨,民间千滴血,读书人受到朝廷供养,实际就是受万民供养,更要体恤民间疾苦艰难,时刻把天下百姓的疾苦放在心上。 “想这些做什么?” 方觉回过神来,自嘲一笑拍了拍脑袋,自己穿越后的生活还真的过得太悠闲了一点,还没喝,就大了,一个县教习,操起朝廷的心来? 仔细的卷起蚕丝木纸,收好白狼毫笔和云泥墨, 换上县里免费供应的平价桦木纸,普通笔墨,先练练手再说。 恩,这样感觉就好多了,画坏了也不心疼。 好像有了那么点灵感。 画啥呢? 这辈子,眼前是山清水秀,周边是淳朴百姓,每日和天真浪漫的孩童打交道,生活安逸舒适,连鬼怪好像都那么知书达理; 上辈子,钢铁丛林,世情冷暖,艰于生计, 却同样有真情美景。 只要有心,都有可取之景、动人之情,皆可入画。 心念一动,目光落在挂在屋檐上的一篮子鸡蛋上。 脑中回想起那日张氏母子来送鸡蛋感谢,离开时候的样子, 田间小路,一老一少, 老人佝偻着身躯,草鞋短衣的年轻人扶着她的胳膊,亦步亦趋的跟在身旁,臂弯里还挂着一个破旧的竹篾篮子。 母子相互扶持着,朝远处缓缓走去,衣裳朴素,步伐蹒跚,却透着温暖的亲情。 一篇上辈子学过的课,跳入脑海, 字字句句,历历在目 “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 “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等他的背影混入来来往往的人里,再找不着了,我便进来坐下,我的眼泪又来了” “我读到此处,在晶莹的泪光中,又看见那肥胖的,青布棉袍,黑布马褂的背影” 少年初读,不解其中真意深情,并不觉得有什么感动之处, 反而因为必须背诵,十分厌恶, 直到工作多年后,某年老父亲来京探望自己,去接站时,在月台上,远远看见那个头发花白,脊背微佝的农村老人,紧紧的抱着一个大大的编织袋,紧张不安的四处张望着,处处透着和繁华的大城市格格不入。 忽然间,泪如泉涌,无可抑制。 字为性情,诗画为心声,情有所感,灵感自来。 心神一阵荡漾,双目微闭,沉吟片刻。 再次睁开眼睛,已是胸有成竹,提笔落痕。 半刻钟之后,一副背影,一挥而就。 画面之中,并没有多余的景色建筑,两条歪歪曲曲的线条向远处延伸,勾勒住一条小路。 小路之上,只见一个粗布衣裳的老人,一手杵着拐杖,另一手的臂弯处挽着一个竹篮,颤颤巍巍走向远方。 “呼,还不错。” 方觉望着这副背影图,满意的点了点头。 穿越后,只是保留了部分身体记忆,第一次作画,谈不上有多么高超的画技巧,甚至有些粗陋。 又是用普通的笔墨纸砚,所以没指望一步登天,立刻就做出极品画卷来,连上品恐怕都不搭边。 不过,倒是蛮有意思的。 像是写章作诗一样,可以把自己的感情感触,都寄托在其中,这幅画中表达的感情,岂不就是刚才自己闭眼沉思时候的领悟和情绪吗? 按照这么说,其实极品的画,也是这个路子,只是融入的情绪、领悟,更深、更剧烈。 就是不晓得,一个正常人,怎么才能产生如此激烈的情绪,并且把它封印在画里,这大概就是一种道。 稍稍等了一会,墨汁干了,从柜子里抓了一把五铢大钱揣在袖袋中,卷起画卷,锁上木门,朝县里走去。 准备给它裱起来,挂在卧室,即是纪念自己第一次作画,也能当个家具摆设,附庸风雅。 郭东县是小地方,全县拢共三万人不到,县城里只有小几千人,读书人少,有钱人更少,大部分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因此店铺的分类很粗犷,没有专门的书画店, 只有一家叫做荣宝斋的店铺,专门经营奢侈品。 什么笔墨纸砚、经书典籍、古董金石、精巧物件,乃至胭脂香粉,荣宝斋都卖。 总之,都是无关吃喝生存,穷人即买不起,也用不上的玩意。 到了荣宝斋的时候,已经是酉时二刻,差不多地球下午六点钟的样子。 酉,在古书中通酒字,酉时正是一天之中,吃晚饭的时间, 还没进门,就闻到一股从荣宝斋后院传出的肉香。 “刘掌柜,今日家中有喜事?怎么舍得买肉吃?” 方觉十分意外,进门后笑着问道。 这刘掌柜算是县里的豪门,大财主了,却是出名的老抠,一小钱都要掰开花,平日根本舍不得买肉的。 听说,每次邻居家只要烧肉,他就端着饭在墙根下,仰着脖子,闻一口隔壁传来的肉香,吃一口白饭。 是个牛逼人物! 大道万千,说不定,这家伙有朝一日,能凭着抠门入道,也未可知。 第十九章 荣宝斋 留着一副老鼠胡的刘掌柜从柜台抬起头,把目光从算盘转到方觉身上。 “嗨,今日是我四十岁整岁,我那个婆娘败家背着我,一早就偷偷去割了一斤肉来。夫子您说说,我这身强体壮的,又没得毛病,吃肉作甚,浪费,浪费,太浪费!” 摇头晃脑,还真不是装逼吹嘘他婆娘贤惠,一脸很真实的肉疼。 “哦哦哦,原来是不惑之寿,恭喜恭喜!”方觉胳膊下夹着画,抱拳。 “多谢多谢。”刘掌柜也是满脸堆笑,笑吟吟的望着方觉。 两人大眼瞪小眼,相互笑了快有半柱香的功夫,刘掌柜确认方觉并没有随份子、给寿礼的意思,这才有些失望了收起了笑容。 明显心有不甘,眼珠子一转,又道: “真是巧了,见到夫子,我想起来,有新刊印的鹤韵,夫子可要买几本?“ 鹤韵,是朝廷颁布的读书人必读的经典之一,算是这个世界读书人最重要的教材,里面有诸子之言,规范了读书人的行为和道德准则,类似地球上的礼记和论语的综合体。 鹤性本君子,仙鹤行走的脚步优雅而规矩,性情笃而不淫,代表君子守规矩、有道德,品质高洁, 仙鹤传说也是仙人的坐骑,寿命悠长,意味着君子辅佐明主,得到福报功德。 这书,方觉都能倒背了,有些内容,和地球上的传统经典十分类似,甚至完全相同,经典和糟粕并存。 县学中有好几本现成的,根本不必再卖。 所谓的新刊印,无非就是用纸更好,封面更土豪,卖得更贵而已,内容并无不同。 方觉把画卷递过去,说道:“书就不必了,新作了一幅画,烦劳掌柜的帮我裱起来。” 刘掌柜的接过画,没仔细看内容,先平铺在大桌上,拿了一条皮尺丈量起来。 “长三尺二寸,宽一尺八寸,立轴一副!” 一边丈量画卷的尺寸,一边像唱歌一样报出来 装裱尺寸有大有小,长四尺以上的画幅,叫大轴,俗称中堂, 一般是悬挂在堂屋正中的墙壁上,因此得名。 四尺之下,称为立轴,用绢或者纸作为底,上下各安一个木轴,叫做天杆地轴,可以随时卷起来,便于存放, 由于卷起来之后,两个木轴合拢,可以立起来,因此称为立轴。 “夫子,纸裱还是绢表?我这既有上好的青木纸,也有纯白绫绢,还有牛角轴,都是好东西。” 刘掌柜不遗余力的推销。 方觉呵呵一笑,说道:“不过是心血来潮,偶得一画罢了,就用普通白纸裱背,普通老松木为轴。” 白纸木轴,没几个油水,只能赚点手艺钱,刘掌柜心里暗道读书人真抠门,不过脸上却没有表现出来,依旧笑呵呵的说道:“好咧,您是立刻就要,还是明日来拿?” 方觉不急着要,就说明日此时来拿,又问多少钱。 “别人来,没十五个大钱那是想都别想,您来,十二个大钱好了。” 刘掌柜很豪爽的说。 方觉却是哈哈一笑,算道:“一张大白纸,两根细漆老松木棍,加点浆糊,三个大钱都用不完,算上你的手艺,撑死了翻一倍,你要我十二个大钱?掌柜的,你这是把我当不懂行的外乡肥羊了吧?” 鹤韵有云:君臣有别,士民分际。 对待皇帝、大臣、士人、普通百姓,用的礼节不同。 方觉则认为,对待不同的人,也要用不同的相处方式。 卖肉的杨二郎虽然脾气大,长得一副暴徒相貌,但做买卖童叟无欺,货真价实,为人也仗义,因此在他那买肉,方觉从不还价。 可是这刘掌柜嘛,脸上笑呵呵,从不与人红脸争执,可是众所周知,是最精明市侩的一个人, 荣宝斋的利润又特别高,因此必然要还价,不当冤大头,免得被人赚了钱,背后还骂你是傻叉。 “嘿嘿,夫子说笑了,这可是手艺活,全县除了我,没人能做,哪能光看材料成本呢。这么吧,十个大钱。” 被揭穿了小心思,刘掌柜也不生气,还是笑呵呵的样子。 “都说了,撑死了翻一倍,六个钱,能裱就裱,不能裱我带走。”方觉道。 “八个,真不能再少了,夫子您该知道啊,我这手艺,是给师父不要钱当了五年学徒才学出来的,总得让我有点赚头吧。”刘掌柜说。 “成吧,就八个。那我明日来拿。” 方觉笑笑,还价差不多就得了,也没必要朝死里计较, 从袖子里摸出一把大钱,数了八个放在桌上。 转身出门,走了几步,想想又折返回去, 穿过巷子到了隔壁市街,在李家婆婆的摊上,用两个小钱买了两个大大的白萝卜,三个小钱买了把粉条子。 讨价还价省下来的最后两个大钱,打了斤上好的米酒。 今晚吃猪肉粉条炖萝卜,炒个鸡蛋,再眯点小酒,香的狠。 亥时三刻。 亥字像豕,豕为猪,想要猪肥,就得半夜起身给它加点夜餐。 亥时三刻,已然是深夜了,大约是晚上快十一点,郭东县大部分百姓早安歇,进入深深睡梦之中, 荣宝斋的后院小屋里,却依旧亮着油灯。 刘掌柜虽说市侩精明,又特别抠门,却是比常人更吃得苦,大半夜的,别人都睡了,他还在屋子里兑验货物、盘查账目,以及裱糊方觉的那副画。 在昏暗的油灯之下,他猫着腰,眯着眼,凑近画卷,用刷子在黏胶干涸之前,一点点抚平画卷上的皱褶。 “恩,好好好,手艺还没丢下。” 伸了个懒腰,满意的看着裱好的背影图。 看着看着,脸上的笑容,一点点的凝固了起来, 白天他一脑门心思都是怎么多赚方觉几个钱,压根没仔细去看这幅画, 而此时,夜深人静,万籁俱寂,人的心思得以沉浸下来,精神更加专注, 再看眼前这副画卷上的老妇背影,心中没来由的一阵悸动,想起了去世的老娘。 思绪,一点点回到了三十多年前。 第二十章 刘老抠上坟 三十多年前,刘掌柜还不是刘老抠,还没有老婆和荣宝斋,只有一个很穷的家,家里有爹有娘,还养着一条黄狗。 一场水灾,继而瘟疫,家乡遭了大难,饿殍满地,易子而食, 秃鹫乌鸦漫天,三月不散。 家没了,爹没了,养的狗子也吃了。 老娘只能带着他到处讨饭, 大灾之年,人命不值钱,一斗糙米,就能换个男娃,一路上到处都是人贩子, 老娘生怕他走丢了,被人抢了,一路上,一手挎着个破篮子,一手紧紧的拉着他不放开。 熬过两年,终于捡回一条命,还不到三十的老娘,却已经变得满头白发,弯腰驼背,像个六十岁的老太太。 从那以后,刘掌柜就成了刘小抠,有一钱都舍不得花要存着,有一粒米掉地上都舍不得丢,要捡起来吃掉。 再长大点,为了有个生计,签下生死约,去给师父当学徒,每日三更眠五更起,一天睡不到两个时辰,师傅师娘动辄打骂,还舍不得给吃,一年到头,糙米饭里没有半点的油水。 老娘给人缝缝补补,有了几个小钱就攒起来,买几两肥肉,几颗酸甜果子,用篮子装着,偷偷摸摸的给他送来打牙祭。 老娘不是个话多的人,有些笨嘴拙舌,每次来,就只能在师傅家后门,偷偷见那么片刻时间,摸出荷叶包着的吃食,塞进他的大口袋里,又小心的帮他整齐衣服, 有时候会摸摸他的头,盯着他看一会, 然后在被师父发现之前,赶紧离开。 挎着空空的破篮子,佝偻着背,一步步渐渐远去,直到再也看不见身影。 刘掌柜忽然很生自己的气,那时候,怎么就没想到去扶着老娘,送一截,跟她说几句话呢? 哪怕回来被师父说偷懒,打几下,骂两句,又能怎样? 如今,便是想去搀着老娘,也再也没机会了。 吱呀一声,房间门被推开了, 一股肉香传来。 刘掌柜的婆娘端着碗肉汤进来:“累了吧,晚饭剩的肉汤,我熬了你趁热喝,补补身子。” 刘掌柜有些不悦的看了她一眼,嘀咕了一声败家,才接过碗, 先没喝,而是一口吹灭了油灯。 喝汤靠嘴不靠眼,哪里有点着灯喝汤的道理? 省油。 这才借着窗外透进来的月光,坐下开始喝汤。 “记得把锅再过一遍水,油水刷干净,莫要浪费。”边喝边说。 “这么热的天,你也不怕嗖了?要喝你去喝,我可不喝刷锅水!”他婆娘不情不愿的说。 刘掌柜眼睛一瞪:“你这婆娘,好生不会持家!我辛辛苦苦赚点钱容易吗?早晚被你败光!” “你” 他婆娘好心好意来送宵夜,却莫名其妙被骂了一顿,气得不轻, 没办法,自家男人就是这么个臭德行, 屎尿憋不住,宁可淋在裤裆里,也舍不得在外面拉, 擦屁股都舍不得用草纸,得先架个梯子,摘隔壁家树叶! 跟着这样的男人过日子,也算是能增长见识,开拓心胸 刘掌柜三两口喝完了肉汤,又伸出舌头仔仔细细的舔着汤碗, 直到在月光下闪闪发光,再看不到一点被油腻遮住的地方,这才心满意足的放下碗。 想了想,说道:“过几日,你随我一块,去给我娘上坟。” “不年不节的,上坟作甚?”他婆娘奇怪问。 刘掌柜又是一瞪眼:“那是我亲娘,你亲婆婆,怎么就不能去上坟?你还懂不懂点妇道了?” “好好好,晓得了,那我去买几刀黄纸,回来折些纸钱。”婆娘应付道。 刘掌柜没来由的又怒了,拍这大腿呵道:“什么黄纸!我娘吃了一辈子苦,没享过福,我这当儿子的,给她上坟,怎么能如此敷衍!明日一早,你取些银子,去县东头纸人张那,定些上好纸马纸轿纸丫鬟,买足香烛供品金银元宝,再去找保媒拉纤的牛婆子,让她张罗一队锣鼓手。” “纸人纸马,香烛供品,还要锣鼓队!这得花多少钱?!” 他婆娘是彻底被惊到了,睁大眼睛,惊恐的望着自己的丈夫, 莫要说是给已经死了好几年的老娘上坟,就是他自己死了,都绝对舍不得这般铺张, 死前,只怕还得再三叮嘱,简办、简办、简办! 今天这是怎么了,这是见了鬼啊,还是中了邪了? 小小的郭东县,最近连续出现奇事。 第一个奇事,当然是方夫子掐指一算,救老妇,寻河尸,破奇案。 第二件奇事,乃是全县有名的老抠,荣宝斋的刘掌柜,不年不节的,竟然要大张旗鼓的去给他已经去世七八年的老娘上坟。 能把这两件事相提并论,由此可见,刘掌柜在大家心目中,抠门已经到了何种地步。 他舍得花钱,那是和中邪、见鬼,同一重量级的八卦! 全县轰动! 上坟那天一大早,聚满了围观的群众, 话说这年头,除了农忙,大部分时间,群众们也的确很闲。 荣宝斋门口起了队伍, 只见,前面是四人锣鼓唢呐队开道,中间六人举着纸人纸马纸房子纸丫鬟,后面再有四人,捧着金银元宝、手臂粗细的香烛,还有各种瓜果供品。 最后,还有一台四人抬的纸扎绿尼大轿。 按照朝廷规制,少说要到五品官,才有资格坐四人绿尼大轿! 县尊白老爷平日出巡,也就一个两人小轿晃晃悠悠的。 不过阴阳不同路,活人死人不同礼,祭祀逝者,烧个轿子不违法。 总之,这么大的场面,比普通殷实人家下葬或者迎亲都要大,没个十几两银子绝对拿不下。 一大群吃瓜群众,如同猹群一般,跟在队伍后面,浩浩荡荡的朝坟地杀去。 据说刘掌柜在坟头上捶胸顿足,泪流满面,哭嚎得都要晕过去了。 最后,还狠狠扇了自己几个耳光子,啪啪啪响极了,隔着十几丈远都能听得一清二楚。 有人说,刘掌柜也是活该,那话怎么说来着,子欲养而亲不在,老娘活着的时候,没有尽孝道,死了,你哭破大天也没用啊。 还有传的玄乎的,说是他老娘给他托梦,把他吓个半死,这才舍得割了肉,花这许多钱来上坟。 说的活灵活现,不知道,还以为亲眼入梦所见。 而方觉的关注重点,却不在这上面。 “莫非,是受我那副画的影响?” 第二十一章 白毛姥姥庙 刘老抠上坟这事来的极为蹊跷,方觉就有些怀疑,这刘老抠忽然转性子了,会不会是受到了自己那副背影图的影响? 莫非自己乃是天命之子,画道天才,第一次作画,就出了一副上品,乃至极品?! 当天就兴冲冲的带着画,去给白浩品鉴。 白浩认真看了许久,最后说,这画神韵颇佳,可以算的上很不错的凡品,贤弟仅仅动用了狼毫笔,纸墨还是普通的,就能一撮而就,画出这等品相的画,极为难得,便是我来画,也不会更好。 但是,距离上品还有些差距。 至于极品,那更是无稽之谈。 听他这么说,方觉反而放心了,觉得踏实不少, 否则第一次作画,就画出极品神品,这个金手指那也未免开得太夸张了一点。 这是题外话,言归正传。 刘老抠上坟本就是一件奇闻, 更奇的,还在后头! 那日,上坟,元宝、纸扎之类的,在坟头就烧了, 剩下的香烛、供品之类的,没法烧,放在了坟前供奉逝者。 没想到,第二天一早,所有的供品、香烛,全部消失不见! 这就有意思了! 郭东是小县,不算富裕,甚至可以说是偏穷,可是民风却十分淳朴,加之有了白浩这个仁心多余厉气的一县之长,上行下效,风气很好, 不至于夜不闭户,但为非作歹、偷盗抢劫的案子极少。 当初女尸案,白浩大张旗鼓,把全县的差役都调来了,几日之内便破了案,主要是因为他有责任心, 但多多少少也是因为常年没有大案子,他这个县令未免有些冷冷清清,英雄无用武之地,寂寞的狠,好不容易逮到一个人命大案,激动起来。 而且,这年头人还是很迷信的,非常相信神鬼因果报应一说,绝大部分老百姓,再穷再难,也不会、不敢打死人的主意。 再退一步说,真要偷,那也是盗墓,偷有钱人的陪葬换钱, 刘老抠给老娘上供的那些东西,偷了有什么价值? 瓜果供品也就罢了,好歹还能吃,人真饿极了,什么都能做出来,不要说给死人上供的瓜果,只怕就是死人,也能下的去嘴。 可怎么连坟头的蜡烛都偷了? 说起来,蜡烛是牛油做的,可是,牛油只是其中一小部分,还加了不少有毒的元素, 上坟用的蜡烛,牛油更少,吃这个,那真是老寿星上吊嫌命长。 至于说,偷回家点,那更不可能。 穷人晚上睡得早,不点蜡,富人嘛谁他娘的能无耻到偷死人的蜡烛回家点? 有人就怀疑了,是不是刘老抠本性发作? 上完坟后觉得心疼,半夜偷偷过去把没燃尽的蜡烛拿回家用了? 依照着刘老抠那德行,说不准真能干出这样的事! 没想到,当天,刘老抠就主动报了官,请县尊白老爷给他主持公道。 这还不算完, 以前一般人上坟,祭奠完了也就完了,没人回头再去看那些蜡烛头、不新鲜的果品还在不在, 刘老抠这个事出了之后,有些人就留了个心眼,回头去自家先人坟地上看。 不看还好,一看,彻底惊住:这段时间,好像所有去上坟的蜡烛供品,全部被人偷了,没有一家幸免于难! 全县百姓顿时哗然,拥到了县衙,向县令白浩请愿破案抓贼。 白浩也是雷霆大怒,气得不行! 怎么说呢,如果是一般的歹人作案,杀人越货,虽然不幸,但只能要破案,谁都没法说什么。 再太平的盛世,再贤德的父母官,都不敢保证治下就一定没个把坏人。 可是,偷供奉死人的蜡烛、供品,这说明什么? 说明当地的风气坏了! 一县的风气坏了,父母官必然没有尽职尽责,没能起到教化人心、导人向善的职责; 一国的风气坏了,说明整个朝廷都有问题,接下来说不准便有大泽金田之乱。 白浩是个求真讲仁的读书人,骨子里还有些天真烂漫,把仁义名声这几个字,看得比命还重,治理郭东县,更是竭尽全力,哪受得这个? 这是直接给他脑袋上扣屎盆子! “子明,你说说可恶不可恶!” 桌子拍得啪啪作响,案上的纸都震得飘了起来,不知道的,还以为他练过铁砂掌。 方觉笑呵呵的为白浩斟了一杯茶:“沛然兄息怒!先尝尝我这雀舌,虽不是什么好茶,水却是山里泉水,我费了老大力气挑回来的,甘甜清凉,最能静心祛火。” “多谢贤弟。” 白浩接过茶,随便抿了一口,一肚子心事,也尝不出个好坏所以然来,重重放下杯子,接着怒道:“我已派人暗中围住了白毛姥姥庙,只要那小贼敢再次露头,必然擒拿之!” 刘老抠老娘坟地那一片,是县里的公坟地,本地人去世,大多埋在那一片,当地俗称叫做白毛姥姥庙。 多据说年之前,有个乞丐经过此处,又累又饿,就睡在了坟地之中, 睡到半夜,就觉得有人在推他, 醒来一看,只见面前站着一个鸡皮鹤发的老太太,还带着几个青衣丫鬟,说是来给亡夫上坟扫墓的, 老太太见这个乞丐可怜,便从供品中,取了几个饼子果子与那乞丐吃了,还把乞丐请回她家大宅住了一夜。 第二天一早,乞丐睁眼一看,哪有什么大宅,自己就睡在一个坟头上, 周围还有些带着血、沾着皮毛的骨头,也不晓得是人骨还是兽骨,有些甚至都腐败发臭。 乞丐顿时一阵作呕,吓得屁滚尿流,仓皇逃走! 这个故事越传越玄乎,后来也不断有人说,在坟地见过白发老太太, 于是当时的县令,便在坟地边修了一座小庙,称之为白毛姥姥庙,希望白毛姥姥能够保佑坟地安宁,不扰先人安宁, 久而久之,白毛姥姥庙,就成了县里公坟的代称, 白浩说派人暗中围住了白毛姥姥庙,其实就是派人暗中盯住了那片坟地,想等贼再次来行窃的时候,抓个现行。 “只是我实在不懂,为何要偷香烛供品?若说供品还能勉强果腹,香烛能做什么,供奉先人的牛油蜡烛又不能吃,点起来味道和烟雾还大,总不成偷回去给自己先人上供?” 白浩不解的嘀咕说。 方觉心里不以为然,供品香烛都已然偷了,事又闹得这么大,那贼肯定已经得到了消息,哪里还会再回来。 沉吟片刻,朝坟地方向看了眼,压低声音:“沛然兄,白毛姥姥庙早些年香火鼎盛,这几年,没什么人去祭拜了,渐渐荒废了下来,你说,有没有可能,是这位白毛姥姥吃不饱,穿不暖,出手收了香烛供品?” 第二十二章 乡野神像 听闻方觉此言,白浩倒吸了一口凉气,慎重的说道:“贤弟,你这说法,未免有些无稽了吧?” “可是沛然兄你也说过,这世上,的确有修道者和妖魔鬼怪存在,当初不止一个人说看见过白毛姥姥,那时候的县令还建了庙,这未必就是以讹传讹吧?”方觉道。 “这” 白浩沉吟片刻,微微点头:“话是不假,不瞒贤弟,我也想到了。只是吧” 旋即苦笑起来:“我毕竟是一方父母,遇到了案子破不了,便说是妖魔作祟,一股脑推到神鬼身上,那百姓还不得指着我的脊梁骨说我是昏官,骂我无耻。” “这倒是,你也难。”方觉同情的说。 当官也有当官的难处,虽说收入比他这个教书先生高得多,可是要操的心也数不胜数。 自己为老百姓说几句话那没问题,可真让他出仕为官,去处理那些复杂的具体政务,恐怕还真不耐这个烦。 说回那姥姥庙,白浩啧啧有声,嘀咕道:“这庙建了有几十年了,听说早年间,还颇为灵验,这些年香火虽然淡了,也没听说再灵验过,却从未发生过害人之事,这次怎么会” 方觉淡淡一笑:“嗨,我也只是见你为难,想帮你出出主意,心中想到什么,便随口说说罢了,未必就是白毛姥姥取了供品,你说得对,出了案子,还是要详细调查,不能朝神鬼身上一推了事。” 白浩眼皮一番,方觉普普通通的微笑,落在他眼中,却觉得有些神秘莫测。 心中一动,这位贤弟,那可不是普通读书人! 不久前,掐指一算,便算到了河底有女尸! 几日前,眼睛一眯,便参破了极品画卷! 额我想这件事作甚,心又开始微痛 总之,涉及正事,方觉可没哪句话是随口说说的, 今日所言,莫非,是在提点我, 只是涉及那神怪妖魔,不便说透,说深? 想到此处,白浩一拍大腿:“贤弟,这也好办的狠,咱们去白毛姥姥庙瞧一瞧便晓得了!” 经历了这许多,方觉现在对这些神神鬼鬼的事,十分感兴趣,随手抄起一根棍子,兴冲冲的说道:“好啊,我与兄长同去。” 白浩一愣,看着他手中的棍棒,神情古怪:“拿它作甚?” “万一有妖怪呢,防身。”方觉说。 白浩哑然失笑,拍了拍腰上挂着的鲨皮兽首吞口剑:“你没剑吗?” “没,太贵,买不起。”方觉老实回答。 “哦哦哦,那改日遇到好剑,我送你一把,得闲,我两还能比剑。”白浩随口说。 方觉心想我才不要和你比贱,不过送我口剑还是不错的, 最便宜精铁剑,也得三四两银子呢,快顶得上自己两个月的禄米了,平时又不会和人打架,花钱买那玩意岂不是败家。 真打架,自己也不会什么剑法武功,还是板砖更好使,又便宜,打坏了不心疼。 言归正传,两人一起出门,直奔坟地。 坟地距离县学不过二里地,两人步行来到坟地,正是午时二刻, 正午时分,烈日当空,将一木杵立在日光下,木杵没有影子,因此以象形字,将杵做午,意思是太阳正在头顶。 这大热天的中午,连绵的坟地没有半点阴森恐怖,只觉得暑气蒸腾,热浪扑面而来。 不远处还能看见在田中耕作的农人,县道上偶有人来车往,这样的气氛下,即便从坟里钻出来个妖怪,大约也不会太吓人。 只见白浩冲着坟地,朗声喊了句:“国泰民安!” 话音刚落,只见坟地东南西,各自从土下面,钻出一个人。 活人,穿着公服,挎着腰刀的差役。 方觉好悬笑出来,原来是在坟地周边挖了坑,让差人埋伏在坑里,准备抓贼。 那句国泰民安,大约是暗号之类的,就是有点中二。 三个差役灰头土脸的跑过来,浑身的衣裳都被汗湿了,抱拳躬身,叫了声老爷有何吩咐, 领头的县里班头沈老三,熟人了,直起身子后又冲方觉拱了拱手,说声夫子也来啦。 “几位辛苦。”方觉应道。 “可有发现?”白浩问。 沈老三摇摇头,哭丧着脸说:“老爷,贼是没见着,可这么热的天,兄弟几个钻洞里,又热又闷,都快成烤饽饽了,您老能不能想点别的法子抓贼?” 白浩眼睛一瞪,摆出了县尊大人的架子和威严:“你一个人的俸禄顶的上县里两户中产之家,让你们为百姓做点事,就啰里啰嗦,每月领钱粮的时候,怎么没听你说闲话?” 沈老三也不敢还嘴,只能苦着脸说:“是是,老爷教训的是。” “不过,这天也的确是太热,这样吧,回去之后,我安排人和你们换班。”白浩哼了一声,然后一挥手道:“先随我去姥姥庙查验一番!” “是!” “谢老爷体恤!” “尊老爷令!” 听说能换班,三个苦逼差役如蒙大赦,乐呵呵的跟着白浩方觉来到了白毛姥姥庙, 这庙就在坟地东边的山坡上,坐北朝南,说是庙,其实只是一个很小的青砖泥瓦棚,大约到人的肩膀高,长宽都只有三四尺,只能容纳一个身材不高的人猫着腰进去, 由于年久失修,风吹雨淋的,庙墙都塌了一小半,剩下的一大半,也是斑驳老旧,摇摇欲坠,不知道啥时候就会倒。 庙里塑了一个老太太的泥像,长得慈眉善目,肩上披着早就掉色的红布披风, 屋檐下,有个陶土烧成的香炉,里面早就没有香烛了,只剩下些陈年的污渍。 这么点大个破庙,一眼看清楚,里面即不能藏人,也不能藏物,沈老三和两个差役围着小庙转了一圈,什么都没发现,也不晓得老爷让他们查验什么。 白浩皱了皱眉头,浑然不顾破庙里满是蜘蛛网和尘土,直接猫着腰挤进了狭小的庙里, 四下仔细观察,又伸手在白毛姥姥的雕像上敲了几下,发出咚咚咚的闷响, 实心的。 依旧没什么发现。 方觉站在姥姥庙门口,挑目四下看去, 这庙位置其实很不错,虽说在坟地边上,却紧靠着玉屏山,背后就是大山,山中竹林树林掩映,不远处还有潺潺的山泉水,靠山临水,算得上一块风水宝地。 说来也怪,这云屏山中常有小兽出没,到了冬天还会有下山觅食的野猪,而姥姥庙在此多年,却从未被野兽破坏和占据过。 野兽 想到这两个字,方觉心念一动, “沛然兄,你先出来,叫他们把这姥姥雕像挪出去!” 白浩一愣,旋即便反应过来了, 对啊,怎么自己就没想到呢? 天地方圆,上下左右,上左右都找了,可不就只有下嘛! 灰头土脸的从姥姥庙钻出来,顾不上擦脸,就指挥沈老三带着个年轻孔武的差役朝外挪塑像。 别看这玩意不大,就半人高,却是实心的,死沉死沉,周边又没有辗转腾挪的空间,两个差役废了好大的力气,才把那雕像朝外拖出来一截。 还没等完全拖出姥姥庙,沈老三就指着姥姥像的背后叫起来: “大人,您看!” 几人探头看去,只见原本姥姥像基座的位置,地面上有一个洞, 洞口也不算特别大,只有海碗大小,下面却黑漆漆,好像还有拐弯,也不知道有多深,延到哪里去! 方觉和白浩对望一眼,各自震惊! 白浩是震惊于我贤弟果然是高人啊,又算中了, 方觉则是震惊于日你娘咧,这么大一个洞,难道真的有黄大仙?莫要算到老子头上! “给我挖!”白浩毫不犹豫的说。 第二十三章 瞬间破案 白浩一声令下, 三个差役面面相觑,没人动手,只当老爷放了一个屁。 为首的沈老三咽了口吐沫,大着胆子说道:“老爷,这个洞在姥姥庙下面,万一连着白毛姥姥的洞府,挖坏了,姥姥怪罪下来” “胡说八道!” 白浩正色呵斥道:“莫说这洞是不是和白毛姥姥有关,尚未可知,即便下面是什么白毛姥姥,若是害人,本县照样拿它治罪!上有昭昭天理,中有惶惶国法,下有泱泱百姓,哪里容妖孽作祟!就算本县治不了,上面还有朝廷!出了事,本县顶着,你们怕什么!” 话说的正气凛然,还挺押韵, 简直可以作为大昊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板。 可沈老三他们几个依旧神情闪烁,畏畏缩缩的不敢动手,只是一味的赔笑。 吃公门饭,拿的俸禄是不少,平时辛苦点也就罢了,可要真为了这点钱去玩命,去得罪妖怪神仙,那可不是你大老爷说两句冠冕堂皇的场面话就行的。 钱得到位, 更关键是沈老三偷偷摸摸的瞄着方觉的神情。 白浩其实是个机灵的人物,否则哪能二十岁出头就中举人,受到世家的青睐,招为女婿? 见沈老三神色,他立刻就反应过来, 在郭东县这一亩三分地上,事关政务刑讼,自己这个大老爷说话好使,可关系到神鬼邪魅之事,只怕还得这位贤弟开口,这才管用。 于是,咳嗽一声,假模假式的问:“子明啊,你学问大,以你所见,这洞,到底能不能挖?” 果然,三个差役立刻抬头看向方觉,目光闪动,等待他的最终结论。 方觉是职场混了多年的人,这哪还有不明白白浩意思的,无非是唱一场双簧。 讲真,多少有点担心,是不是黄大仙之类的妖物作祟, 不过,做人作妖,都得要点脸,百姓给你修了庙,还时不时的供奉你,你不为百姓办事倒也罢了,还偷老百姓的东西。 这是什么?是妖孽,是妖人,要抓起来浸粪坑,要扒皮拆骨,暴晒十日! 你坏你有理,你王八蛋,所以都要惯着你,让着你? 没这个道理,书毕竟没读到狗肚子里。 邪,它就不该压正。 再说了,又不是我让挖的,是吧 并未立刻回答,单手负在身后,伸出一只手在身前假模假式的掐指算了几下,再眯着眼眺望四周,似乎在查风看水, 等摆足了高人模样,才微微颔首,面带笑容的淡淡的开口。 “无妨,老爷让你们挖,你们就放心大胆的挖。” 先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又耐心的对三个差役解释:“这白毛姥姥在咱们县,向来有善名,绝非妖邪一类。如今不知道什么东西,在她的庙下面打了这么大一个洞,扰了她的安宁,你们找出真相,她非但不怪你们,还要谢你们呢。” “额?” “啥?” 三个差役面面相觑,脑子有点转不过来,还能这么讲? “好比你出门在外,有歹人把你家给占了,吃你的米,揍你的娃,还要睡你的婆娘!邻居仗义出手,帮你赶走歹人,莫不成,你还要怪邻居多事?”方觉问。 “也对。” “是是是,夫子这么一说,我立刻明白了。” “对,做人作妖,都要知道好歹!” 白浩差点笑出来,憋着,板着脸,手背在后面,平静的眺望远方山峦。 有了方觉打包票,三个差役胆气明显壮了几分,又有白浩严令,于是只能找来工具,硬着头皮开始下手。 为了方便挖掘,把剩下的半边破庙也拆了,挖了半个时辰,还是不见底。 白浩又命一名差役回县里叫人、拿趁手的工具, 听说白毛姥姥庙下发现了大洞,县里来了好多人,有帮忙的,有围观吃瓜的,有吓得在地上磕头祭拜的,冷清的坟地一下子变得热闹起来。 这种场合,义民楷模杨二郎当然必须出现, “他娘的,敢在咱们县偷窃,我杨二郎第一个不答应!” 腰里插着杀猪刀,手里拿着大铁锹,呸呸,朝掌心吐了两口涂抹,就要帮忙挖, 临干活前,依旧笑嘻嘻的请方觉帮忙照看着点, 方觉依旧是你放心去吧,一切有我。 杨二郎依旧立刻壮了胆气,像是找到了靠山,拿起铲子就大力挖掘。 得了消息的刘掌柜刘老抠也赶了过来,都不用方觉激励,就抄起一把铲子,就跟着大伙一块挖。 一边挖,还一边骂骂咧咧。 “他奶奶个腿的!敢偷我娘的香烛,我管你是个啥!老子跟你没完!” “他奶奶个腿的,一根牛油香烛,要五个大钱呢!就是天王老子,老子也跟你没完!” 从不与人争执刘老抠,竟然破口大骂,涨红了脸,也是一道奇观。 众人拾柴火焰高,原来姥姥庙的位置上,很快的挖出了一个几丈方圆,快有半人深的大坑, 大约快到申时,下午四点左右,就听哎呦一声怪叫,刘老抠连人带铁锹消失在原地。 “刘掌柜的?” “老抠!咋了?” “人呢?” “这呢我在这呢快快拉我出来救命” 循声望去,只见刘老抠刚才站的地方,出现了一块塌陷,刘老抠整个人都陷了下去,只剩半个脑袋露在外面。 众人连忙七手八脚的把刘老抠给拽了出来,原来下面又是一个大洞, 翻开了洞口周围的浮土,一股恶臭顿时扑鼻而来, 也终于看清了那个大洞的全貌。 用上辈子地球的计算方法,约莫两三个立方,钻进去两个人都足够了。 在洞底里,到处散落着半截的大蜡烛、啃得全是缺口的各种瓜果供品糕点, 还有些被咬烂的小兽小鸟尸体残骸,腐朽的布条。 一名来帮忙挖坑的户,大着胆子拿起几根骨头和蜡烛头,望着上面啃噬的痕迹,端详了片刻,十分确定的说道: “这牙印,是山竹鼠啃得呀。” 坟地边上就是云屏山,山中有很多山竹鼠, 这种东西长得极为肥大,比野兔子还要大三分,一窝少则四五只,多则七八只,以树根、杂粮、小鸟兽为食物, 冬天常常偷摸进县城,偷人类的食物,又爱乱啃乱咬,破坏庄稼,因此虽然长得可爱,却是个地地道道的祸害。 人不能吃蜡烛,鼠类却是极爱吃的。 “那这洞呢,也是山竹鼠挖的?”白浩问, 山竹鼠他也见过,最大也就和狐狸差不多,怎么能挖出这么大一个洞? 那户说:“好叫老爷得知,这竹鼠啊,最擅长挖洞,若是给它充足的时候,便是一座小山也能挖空了,一窝竹鼠,挖出这么大个洞,倒也不足为奇。” 说完,还啧啧有声,十分可惜的样子,说竹鼠夜伏昼出,若是夜间来挖就好了,这么大个洞,必然能抓到不少肥大的山鼠,扒了皮,能有好几十斤肉,在场人人都能饱餐一顿。 第二十四章 青天大老爷 供品失窃案当场告破! 听说是山竹鼠作怪,现场紧张的气氛一下子轻松了下来。 人的恐惧主要来源于未知,狮子和老虎能要人的命,狼也能咬死人,但是没听说谁,像怕鬼一样怕狮子老虎狼。 事实上,野外遇到狮子老虎,基本不可能生还,但遇到鬼,说不定还真能有条活路。 张氏就是个最好的例子。 山竹鼠这种生物,在郭东县很多,几乎人人都见过,长得憨厚呆肥,肉多而肥美,价格又便宜,是县里穷人最喜欢的一种野味。 要是挖出来一窝黄鼠狼、刺猬、蛇之类邪性的东西,说不准还能引起点骚乱,山竹鼠嘛,老百姓那是一点儿心理负担都没有。 白浩站上一个高处,朗声说道:“此案已破,尔等可自回。” 顿了顿,又道:“今日参与挖掘的百姓,皆有功劳,县里公款,每人发肉一斤,糙米五斤,以资鼓励。” “青天大老爷!” “大老爷办案如神!” “县尊老爷英明!” 今天在场的人,多多少少都参与了挖掘,差不多人人都好处可以拿,白浩破了案,又发米肉奖励,顿时收获一片如潮般的称颂。 倒不完全是马屁, 白浩平日向来清廉爱民,口碑官声不错,又在短短一天时间之内,就破获了悬案,百姓自然拥戴这样的父母官。 又想起了这些年他为政的种种行为,许多百姓心中也是受到感染,读书人作揖,老百姓下跪,真心诚意的行礼。 此情此景,白浩的血,不由得有些热了。 他出仕为官,舍弃了自由自在的清闲日子,一头扎进这泥泞复杂的官场,自然是因为胸中有一番抱负。 一县虽小,治理好却是不易,眼前,百姓诚心拥戴,正是对他为官最大的肯定,是对他的理想抱负,最直接的激励。 “各位,请起请起。本县有今日,并非我一人之功!” 他一把拉住了方觉的手,并肩而立,大声的说:“何以求德,问诸于青衿;何以求嘉禾,问诸于黔首;所谓上下同欲,官民同心,本县,大治可期!” 何以求德,问诸于青衿;何以求嘉禾,问诸于黔首。 出自于这个世界的经典昊风,记录了历史上著名的民歌、民谣, 意思是说,想知道君子应该有哪些美德,就去问穿青衣长衫的读书人,想吃饱肚子,五谷丰收,就要去向百姓虚心请教。 当然,这年头,同样不乏伪君子,满口仁义道德,背后男盗女娼。 白浩意气风发,满口绉绉,可惜媚眼抛给了瞎子看,在场众人很多听不懂,一脸懵逼。 不过后半句的意思,大家还都能明白。 随着白浩的声音,下面很多百姓也跟着喊起来同心、大治。 方觉瞅了他一眼,心想大哥,不是说好了,出了事你顶着吗,怎么又把我给拽出来了? 过了一会,呼声渐渐弱了,白浩也享受够了聚光灯,找到了点男一号的感觉,兴冲冲的对方觉说:“子明啊,忙活到现在,我也饿了,随我回府上一起吃饭,让你嫂子下厨做几个好菜,再开一坛酔秋醸。” “好好好。”方觉连连点头,下意识的舔了舔嘴唇,这个可以有。 酔秋醸是小嫂子家的独门配方,寻常花钱也买不到的,比起市面上的米酒,滋味好上不知道多少,被白浩这么一说,还真是有些馋了。 两人携手便走。 没走出几步,刘老抠从后面赶过来,冲着白浩一躬倒地,呼了声大老爷明镜高悬,又冲方觉深深的行了个礼。 “刘掌柜,莫要客气了,回家后好生做生意吧。”白浩道。 刘老抠却认真的说:“不是客气,夫子前两日你教我做人,今日又帮着找到了偷我老娘供品的贼,我是该好好感谢。” 还是一贯的风格,感谢归感谢,就是不给钱,一躬倒地,手都碰到了地,还是双手空空的。 “刘掌柜,我怎么教你做人了?” 方觉一头雾水,不晓得刘老抠何出此言。 刘老抠抬起头,奇怪的说道:“不是夫子画了那副画来警示我的嘛?我看了你那副画之后,心有所感,觉得孝道有亏,所以才来给老娘上坟。” “哦?竟有此事!” 方觉和白浩对视了一眼, “子明,不如我们去你家,再看看那画?”白浩说。 方觉看看刘老抠,再看看白浩:“不是说好去你家吃饭嘛?” 白浩一愣:“额?是,这样吧,咱们兵分两路,我回家吩咐准备酒菜,你回家拿了画到我那里去,我们一边喝酒,一边看画。” 一个时辰后。 白浩家书房。 酒过三巡,饭菜已饱, 三个人,六只眼睛,盯着墙上挂着的背影图。 从坟地回来,方觉拿了画来,和白浩两个再次观看,看来看去,也没看出什么了不起的地方,依旧一致认定,就是凡品, 于是,白浩又把他的夫人请了出来。 这位薛氏来头相当的不小,乃是清源省薛家的小姐。 清源薛家,千年大族,家族的历史,比大昊王朝还要悠久的多,底蕴丰富,曾经追随大昊开国皇帝,推翻前朝,平定天下,受封国公。 如今薛家虽然不是当红权贵,家中好几代没有出中枢大员,不显山不露水,可是做着皇商,有不少子弟在各地基层紧要职位上,还有女子入宫为帝后近侍,绝对是底蕴雄厚的老牌世家。 既富且贵,暗中的影响力之大,恐怕不弱于在任的巡抚、总督。 这位嫂子,并非薛氏嫡女,只是旁支,但从小和嫡系的姊妹们一起长大,才华见识,比起一般的所谓豪门贵女,只高不低,去考秀才也是绰绰有余,因此,被丈夫白浩抓了差,出来品画。 薛氏与方觉见了礼后,便安安静静的坐在白浩身边,望向墙上挂着的背影图。 片刻后,目光从图上收回,先冲方觉微微一笑: “依奴家看,子明这副背影图,还真就是一副凡品。” 又轻轻蹙起眉头,自言自语说道:“可是,那刘掌柜为何会受此影响,怀念起去世的娘呢?真是令人不得其解。” 见她这一笑,一黛眉,方觉这样的老实人,都没来由的心神一荡。 这个世界的世家女果然不同凡响,自小培养,无论是风姿仪态,还是学问气度,都十分不俗, 之前地球上人工包装出来的那些锥子脸女神、拼单名媛,相比之下,简直如同土鸡比凤凰,粪土比明珠。 见她蹙眉苦思的样子,方觉竟然生出点八竿子打不着的心疼来,说道:“嫂嫂莫要费心,凡品也罢,上品也罢,也就那么回事,又当不得饭吃,不碍的。” 薛氏微微颔首,却是眼睛一亮,道:“我倒是想起一桩幼时的往事来,颇为类似。” “哦?夫人请说。”白浩好奇道。 “那年我大约八岁,随我父亲去伯父家玩耍,堂哥随手做了一副断案图,画的是知府审案,我爹和伯父看完只是呵呵一笑,皆认定是凡品,不觉有异。 没想到,第二天一早,伺候我堂哥的书童,主动向我大伯请罪,交代曾经偷了堂哥用的宣纸去卖钱。” 说道这里,她有意的顿了一顿,眼风扫过方觉和白浩,笑吟吟的问道:“相公和子明,你们可知为何?” “这是为何?”白浩问。 方觉心中一动,猜到了一些,道:“做贼心虚。” “子明这四个字,说到了点子上。” 薛氏盈盈一笑:“我大伯后来才想明白,品画嘛,画本身品相自然是最重要的,但大约也得因人而异。那书童偷了东西,做贼心虚,加之从小和我堂哥一起长大,是有感情的,并非没心没肺的恶人,所以看到审案图,便心惊胆战,这才主动自首。”薛氏道。 白浩一拍大腿:“哦哦,懂了懂了,刘老抠向来抠门,于孝道有亏,而我们三个人,孝道上是问心无愧的,所以我们看,觉得是凡品,不受影响,他看了,却有触动。” “不错。” 第二十五章 锦毛鼠妖 背影图一事水落石出, 白浩收起了玩笑神情,认真的对方觉说:“今年秋闱便在眼前不远,子明你且好生准备,正巧,我恩师升了省学政,是本次主考,到时我写一份书信与你带去,请恩师点拨关照一二。” 薛氏掩嘴轻笑:“你那座师,向来最是古板谨慎,半步路也不肯走错行差的,哪里会卖人情开后门。” 白浩却道:“话不是这么说,子明之才,何用后门人情?只是科考之事,上涉朝堂,下关系个人前途,中间还牵连着官场,其中复杂之处一言难尽,有人照应,总是好的,最少不吃闷亏。” “那好,到时候便劳烦沛然兄了。” 方觉点点头,既然有门路,走走当然更健康,没必要假清高拒绝。 更重要的是,白浩的座师,是曾经看见过道门的人,对于修道一事的理解,远超白浩,有机会和这样的人交流,或许能有一些收获。 又聊了几句,方觉就准备起身告辞。 这位小嫂子几次开口,一颦一笑,目光流转,看的他心神激荡,居然有些躁动起来,再聊下去,产生些别的旖旎念头,未免坏了兄弟情义, “贤弟稍候。”白浩手微微一抬,示意不急,问道:“这幅背影图,可否先留在我这里?” “沛然兄喜欢,拿去便是。那日坏了熬鹰图,我这心里至今还是十分不安。”方觉道。 “不不不,不是这个意思。”白浩连连摆手,笑道:“这幅画虽好,对于我却是无大用,不过,说不定能拿它给你换一个好东西来!” “什么好东西?”方觉好奇问。 白浩神神秘秘的说道:“且容我卖个关子,贤弟且安心等着,若是换不来,这画还贤弟。” 薛氏眼神微微一闪,似乎猜到了几分,“你这人,自家兄弟还卖关子。” 方觉心里又是一痒,赶紧起身抱拳告辞:“那好,我就静候兄长佳音了。” “好,那娘子你且安坐,我去送送子明。”白浩起身跟出去。 片刻之后,送走了方觉,白浩回到书房, “娘子,今日品画,亏得有你,才真相大白,辛苦你了,为夫这里向你道谢啦。” “堂堂一县父母,背后却好没个正行,尽拿我开心打趣儿,也不怕被人笑话了。” 薛氏假嗔了白浩一眼,然后问:“子明走了?” “走了,对了我还想问你呢,你堂妹许了人没有?”白浩闲聊家常问道。 薛氏冰雪聪明的一个女人,自然晓得自家丈夫是什么意思,笑道:“休看平日里蘅妹柔柔弱弱,其实外柔内刚,一家子姊妹中,就属她最是有主见、心气高的,婚姻大事,只怕我伯父伯母都不能全权做主。” 顿了顿,又道:“再说了,子明二十不到,身上只有个秀才功名,此时说这些,太早了些。” “也是,我随口一提罢了。娘子今日疲了吧,不如早些安置。”白浩道。 薛氏柔声道:“夫君说得是。” “嗯,我有夫人相伴,比神仙还快活。可怜子明孤身一人,这日子过得想必没什么滋味。”白浩随口说 薛氏一翻眼皮,没好气的瞪了自家相公一眼, 然后,无奈的叹了口气。 “夫人何故叹气?”白浩不解,还有些紧张的问:“莫非累着了?” “相公平日从不让我操劳,偶尔看看画,哪里就能累着了?” 薛氏搂住他的胳膊,抿嘴轻笑:“只是家里有只呆鹅,总是笨笨的,难免让人心急。” “鹅?后院那鹅?我看蛮伶俐的嘛,那日还追着我咬呢” 夜深,人静, 古代人没有什么夜生活,郭东这样偏远的小县更是如此,晚上八九点,戍时还没过完,就已经黑灯瞎火,大部分百姓进入了睡眠之中。 白天闹哄哄的坟地,也变得静悄悄。 悉悉索索 索索悉悉 嗤嗤 在已经成废墟的白毛姥姥庙大洞底下,泥土滚翻,涌起一个土包。 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从地下冒出来, 它先是警惕的朝四周瞧了瞧,确定周围没人,才完全钻出地面。 原来是一只圆滚滚的山竹鼠, 浑身皮毛柔光顺滑,居然是纯色的,只有额头中间,有一小撮银白色的毛,圆溜溜的小眼睛转动之间,显得颇为灵动。 它出现之后,左瞅右看了一番,确认周围没有人,才一声不吭的在洞中趴着,望着空中一轮明月,发起呆来。 眼神之中,竟然流出了一抹哀伤, 就像坚守了好几年的钉子户,出门买了包烟,回家一看,房子已经被强拆了,只能无奈的坐在废墟中,点了一支烟,望月长叹; 又像是交不起房租的北漂,在外送了一天外卖,半夜累成狗回家,却见大门换了锁,行李被房东丢出门外。 月下独坐,感叹人生艰难。 淅淅索索吭哧吭哧 竹鼠身后的林子里响起动静,一头黑皮野猪,晃晃悠悠的拱开了树丛,露出身形来。 在山林之中,野猪是最令人头疼的存在,力大无穷,皮糙肉厚,一身坚硬的皮毛,根本不怕普通的弓箭砍刀,发起疯来,连百兽之王老虎都不敢轻锐其锋。 老人进山,宁可遇上猛虎,都不愿遇野猪。 可是,看到这只小小的竹鼠,大摇大摆出现的野猪,猛地一惊,两只圆溜溜的小眼睛猛地睁大到了极点,连忙刹停脚步, 小心翼翼的扭着屁股,一点点朝身后的林子里退。 竹鼠回头看了它一眼, 一道白光闪过,越上野猪的背后,一爪子抓下去。 坚硬堪比铁皮的野猪皮,在竹鼠的几根秀气的小爪子之前,脆弱的如同一张纸,噗嗤一声闷响就被抓穿了, 野猪痛的三魂出窍七魄离体,发出凄凉悲惨的叫声,却不敢有任何的反抗,连逃都不敢逃了, 老老实实的趴在地上,任由竹鼠坐在它后背上,抓起一大块血肉模糊的猪肉吞噬。 一连抓了两大块肉吃,野猪的后背出现了一个大洞,连骨头内脏都露了出来,山竹鼠这才满意的打了个饱嗝,小爪子揉揉已经撑起来的肚皮,从野猪背上跃开。 野猪如蒙大赦,赶紧四脚并用,拖着重伤的身子,血淋淋的逃走了,也不晓得能不能活得成, 如果上天再给它一次机会,只怕再也不敢半夜出门瞎溜达。 谁他妈能想到半夜出门吃个宵夜,能遇到妖怪呢! 吃完了带血的生肉,竹鼠原本清澈的眼中,一点点的泛起红光来, 转眼间,凶光大盛。 曾经有前辈教导它,妖类天生浑浑噩噩,有幸开启灵已然极为艰难,之后,更有重重劫难,需多做功德食香火,处处小心翼翼,才能保长久, 可是那位前辈,做了这许多功德、吃了那么多香火,最后还不是逃不过生死? 为了求个长久,它往日连这血食,都不敢多吃,今日撒开性子,几块带血大肉下肚,唤起了心中野性。 血食的滋味,实在胜过香火太多! 鼠生苦短,成妖已是不易,既然终究逃不过生死,那还守什么戒,行什么善,积什么德! 不如怎么痛快怎么来! 第二十六章 少年强则国强 方觉在床上躺了会,却是翻来覆去的睡不着,脑子里跳出一些有的没的。 干脆起身,抽出一本鹤韵复习, 秋闱考试在九月底,两年一次,全省的秀才,集中到省城参考, 历年根据人数不同,少则前五十名,多则前一百,录为举人。 中了举人后,就有了当官的资格,还有很多政策上的优待,比如见官不用磕头、不用纳税、打官司不得上刑等等,是真正进入了社会的食利阶层。 但对方觉而言,最重要的,还不是这些。 自从确认这个世界的确有修行者的存在,他就产生了游历天下,增长见识的念头, 游历天下四个字,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 封建社会为了便于户籍管理,防止流民,不允许老百姓到处乱跑,离开家乡,从一个地到另外一地,需要官府开具路引,手续很复杂。 没有路引,城门都进不去,还会被当做流民抓起来,轻则吃一顿板子,枷号三日,重则发配充军。 运气不好,遇到王八蛋地方官,当做凶杀案的替死鬼都很正常。 举人就没有这个限制,只要带着身份证明,哪里都可以随意去。 还有,游历天下是要花钱的,吃喝拉撒都要钱, 举人无论在哪,只要有朝廷的机构,就能免费蹭吃蹭喝, 运气好,搞不好当地官员还会请客白嫖。 当然,方觉不图这个。 按照白浩的说法,道门遥遥无期,不知道何时才能入,也许一辈子都摸不到边,可是人总是要活的, 或者说,想要入道的前提是,得先活着, 活得越久,入道的可能性就越大。 有个举人身份,就等于有了生活保底。 抱着书读了一会,发现这鹤韵其实早就滚瓜烂熟,天天上课教得就是这些,都能倒背了,实在懒得再看,反而涌起一阵睡意。 睡觉。 院子里,老母鸡更是早就入睡,脑袋一点一点的, 忽然觉得哪里不对劲,浑身的鸡毛炸起,无缘无故的涌出一股强烈的恐惧感。 鸡窝之外,不知道何时来了一只眼里闪着红光的竹鼠,正隔着小门,眯着眼睛上下打量着它,眼神不善。 老母鸡若是有思想,此时估计要崩溃了! 上次遇到鬼,这还没安生几天,又来了个妖怪! 这他妈的是上辈子造了什么孽 竹鼠妖可不管老母鸡在想什么,爪子一拨,打开了鸡窝门,就准备一口咬断鸡脖子,先来道开胃小菜,再报仇, 就在此时,小院外忽然传来两人争执的声音。 “李贤,你这个书呆子,那国主劳民伤财,不务正业,荒废朝政,你居然还说他有功德?!简直不可理喻!咱们找夫子评理!” 这个声音理直气壮,声音洪亮,稚嫩的语调之中,充满着自信。 “评理就评理。” 另外一个声音柔弱一些,却也不肯让步,耐着性子道:“那国主作为,虽然不是最好的,但就事论事,不能说毫无功德。” “哼,大节有亏,又谈何小节?!” “小节亦是节,不守小节,谈何大节!” “妇人之仁!” “妇人也是人,妇人之仁,难道就不是仁了?” 当真是冥冥之中,自有天数,这鼠妖以前学的就是食香火、立功德那一套,只是始终无用,于是这才撒开性子要报复社会, 结果第一次出来搞事情,就听到有人谈论功德, 眼珠子滴溜溜一转,连忙钻进老母鸡的窝里,准备偷听。 鸡窝就这么点大,一只大肥母鸡,一只大山竹鼠,立刻显得十分拥挤,几乎没有落脚的地方, 噗嗤,老母鸡屁股一撅,吓出一泡稀屎。 竹鼠妖十分嫌弃的朝边上挪了挪,恶狠狠得瞪了老母鸡一眼, “忍住,不许叫,不许拉屎,否则立刻吱掉你!” 片刻后。 方觉穿好衣服重新起床,看着面前正襟危坐的两个小孩,哭笑不得,也不知是该夸他们有一颗向学之心,还是说他们是杠精,一个问题吵了几个时辰,大晚上偷偷溜出来跑自己这里来打官司。 一个叫李贤,一个叫赵柯,在班上都是好学的孩子,就是性子都很拗。 大昊教育体系之中,蒙学有一部必学的经典,叫做诚心正行录,里面记载了两百多个或真或假的故事,来指导幼童树立三观, 当然,以方觉的眼光来看,这些小故事,既有好的善的,值得学习的,也存在不少封建糟粕, 当初方觉讲倩女幽魂的故事,白浩赞他教学别开生面,多少有点花花轿子众人抬,我欣赏你这个人怎么看都顺眼的意思这样的教学方式,其实早就融入在大昊王朝的正统教育之中。 有意思的是,这本书其中不少故事,简直和原时空地球某些古代故事的一模一样。 就比如,他两争论的佛子行诸国中的两个小故事。 传闻上古之时,某国崇信佛道,国主普建寺庙数万座,奉养僧人数十万,一时间国内佛道昌盛,这一日,来了一个头陀,国主便得意洋洋的问,我崇佛敬僧,广修寺庙,散布佛法,以至于国内人人谦和友善,行善积德,不做恶事,刑案大减,百姓安居乐业,是否有大功德?能得大福报,增寿广益? 头陀笑而不语,转身离去。 这便是两个孩子争执的第一个焦点所在。 国主,到底有没有功德? 李贤认真的说道:“夫子,我以为是有功德的,因为国主散布佛法,教化百姓,劝人为善,使得国泰民安,用道理教化人心,比起严刑峻法,苛政厉税要强上许多,不愧是上古之王。” “李贤说的不对!” 赵柯立刻小脸一板,反驳说道:“寺庙侵占土地,不交税赋,由百姓供养,若是全国遍地寺庙,到处都是僧侣,谁来种田,谁来打仗,谁来读书?即便看上去国泰民安,那国,必然是穷弱之国,那民,也必然是痴愚之民!穷国愚民,哪里有真正的国泰民安?” 顿了顿,看了眼李贤,铿锵有力的总结道:“我以为,国主即便有功德,也是小功,小德!甚至是误国误民换来的功德!因此,有功德,也是无功德,即不值一提,更不能宣扬!” “功德便是功德,大功德小功德,都是功德!正如恶便是恶,再情有可原之恶,也是恶!县老爷断案,遇到情有可原的罪人,能轻判,甚至能免罪,但绝不会说他无罪!若说他无罪,那就是颠倒黑白,混淆是非!” 李贤虽然长得柔弱,个头也小些,在自己的原则上,却寸步不让,滔滔不绝的讲出一大堆道理来。 两个孩子各自表达完自己的观点,都抬起头,等待着夫子的裁决。 方觉并没有第一时间给出答案,也不想给出一个明确的答案, 只是,听完两个孩子的各自表达,心中暗自赞叹,难怪大昊成为天下第一大国,连偏僻乡下,十几岁的孩子都能有这样的见识,实在难得。 真是应了那句话,少年强则国强! 微微沉吟片刻,说道:“你二人,一人看的是民风,一人看的是国情,都有道理,也都有偏颇之处,我们且不下定论,再看佛陀离开后,半途遇鹰割肉的故事,你们又怎么看?” 佛子行诸国一共五个小故事,此时讨论的这两个,和地球上的梁武帝崇佛问达摩和佛祖割肉鹰,如出一辙。 不知是冥冥中自有巧合,还是这两个世界,有什么暗中的联系。 这第二个割肉喂鹰的故事,讲的就是那头陀离开国都,半路与荒郊野外,遇到一鹰正在追逐一只鸽子,鸽子飞到头陀身边,哀求道请救我一命,老鹰随之而至,也对头陀说,我已数日未曾进食,你救了它,我便饿死,同样也是一条命。 头陀沉吟片刻,拿出刀来,从自己身上割下了一块和鸽子一样大的肉,喂了老鹰,也救下鸽子。 “头陀此举,你二人如何看?”方觉问。 门外窗下鸡窝之中,白毛竹鼠妖听得都惊呆了, 居然,还有这样的人? 那位前辈也罢,它也罢,妖族所谓的积功德,目的是为了活得长久、拥有更高的法力神通, 说白了,做再多的善事,都不是因为有善心,而是为了自己! 反过来说,如果吃人能够得长久、涨神通,那它会毫不犹豫的吃人。 舍己为人,割肉喂鹰,用自己的血肉,去救其他生灵的命,那是任何一只妖都做不到,甚至想都不会想的, 这种行为,超出了它们认知范围。 鼠妖尾巴下意识的来回扫动着, 好像明白了点什么,却看得不甚清晰,隔着一层纱, 于是支棱起耳朵,下意识的人立而起,像围观群众似得,踮起脚尖,生怕漏过房间里的任何一句话,一个字。 老母鸡再次朝角落里缩了缩,用力夹紧了屁股,生怕再崩出一泡屎来,枉自送了小命。 第二十七章 忽天悠地方大拿 这一次,先开口的是赵柯。 “那头陀好心救了鸽子和老鹰,可是鸽子力弱,来日依旧会被猛禽捕食,老鹰力强,日后依旧会吃小鸟,难不成每次都有人巴巴的来割自己的肉喂它?!佛陀救得一时,救不了一世,鸽子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 顿了顿,认真的说:“即便有功德,也是小功德,伪功德!” 方觉也不说对错,只是微微颔首,故意考教一般问道:“那你以为该如何?” 得了方觉肯定的眼神,赵柯信心更足,昂首挺胸,大声的说道:“以有用之身,居于庙堂,进忠言,劾不法,谏谬误,让世道变得更好,强者不欺弱,弱者知自强,这才是大功德,大仁善!” “赵柯说得对,但是也不对!”李贤弱弱的插嘴。 “哪里不对!”赵柯瞪着眼问。 他气势很足,声音又大,一双剑眉扬起来,颇有厉色, 李贤有些怕他,朝边上挪了挪,却依旧很认真的坚持说:“你说头陀是小功德、伪功德,可他救了老鹰和鸽子,对老鹰和鸽子而言,那便是大功德、真功德; 他说救得了一时,救不了一世,我却说,救得一时是一时,所谓一世,正是由一个个一时组成的,一时不救,何以谈一世? 好比人,早晚是要死的,难道因为我们早晚要死,就能不读书、不明理、不种地、不孝父母了吗? 你还说,与天下万民有德,才算大功德,我却以为,连区区一只鸟都不能救,又何谈救万民? 总之,能舍己为人,我以为,就是功德,还是大大的功德!” 李贤个头小、长得萌、声音低,气势远远不如赵柯,可是字字句句,却也是铿锵有力、条理分明,和赵柯坐而论道,逐条反驳,针锋相对,丝毫不落下风。 赵柯脸上有些挂不住,瞪着牛眼,气呼呼的说道:“你这是歪理!” 李贤看了他一眼,哼哼说:“你有你的理,我也有我的理,有理不在声高。” 赵柯还要说什么,方觉戒尺轻轻一拍。 两个人都不吱声了,老老实实的安静下来。 “且不说你两对错,但小小年纪,能有这番见识,甚是难得,可见平日不仅发奋用功读书,还用了心,为师甚为欣慰。” 方觉微微一笑,先肯定了他两,适当的鼓励他们学习的积极性,然后才谈论到正题。 “今日所言,无非功德二字,说来说去,首先便要明白,到底,何为功德?” 两个小孩都是微微一愣, 夫子这话,就有些听不明白了, 什么叫做功德? 大昊的正统教育,很接近地球的儒家,功德这种偏向佛家的词,并没有哪本经典,直接下过定论, 但是,顾名思义,所谓功德,不就是建功立德嘛,具体来说,就是做善事、做好事嘛。 国主和头陀,虽然初心不同,一个是为了增寿广益,一个是舍己为人,但本质上,都是在做善事。 同样的,在窗外偷听的白毛鼠妖,心中同样涌起相同的疑问, 姥姥说积功德,也是让多做好事、不要害人呀! 难道,姥姥竟然错了?! 方觉的声音,再次从屋中传来。 “所谓功德,众说纷纭,但要为师来说,不过八个字而已:见性是功,平等是德。” 这白毛鼠妖毕竟是天地灵秀孕育出来的精怪,虽然因为不读书、不涉人世,浑浑噩噩,但天生带着一点儿难得的灵性, 听到这八个字,猛然间如遭雷击! 好像一下子捅破了那层窗户纸,全明白了, 又好像,距离那真相更加遥远了,什么都没有明白! 几根小胡须一抖一抖的,两只小爪子在嘴边焦急的挠抓着,激动地抓耳挠腮,尾巴摇来晃去,两只小耳朵竖起来,恨不得立刻口吐人言,大声询问,什么是平等,怎样见性? 一阵风吹来,天空中有乌云聚起,屋檐下的风铃叮叮当当作响, 要打雷,快下雨了, 竹鼠是妖物,又在地下生活,骨子里最怕雷电这类的天威,平日雷雨天是打死也不肯出门乱逛的, 可是,正听在关键处,眼看就能摸到那梦寐以求的真理之门,哪里又舍得离开。 好在,已经有人帮它问了,赵柯和李贤几乎同时开口问: 什么是平等,什么是见性? 方觉不疾不徐的说道: “见性,乃是自我参透,不断的认清自己的本心本性。我是谁,我要成为什么样的人,找到真我,找到属于自己的道路; 见性是功,是指,认识自我的能力; 平等是德,是对待万事万物的态度,万物众生,无论强弱、大小、恩仇、亲疏远近,都一视同仁, 找到真实的自己,遵循内心的指引,不因为对方是人是猪是狗是妖,是善是恶,是愚是贤,与我有恩还是有仇,都能一视同仁,去做我认为正确的事,这便是功德了。” 刚说完,窗外的月亮被滚滚乌云遮住,整个天空漆黑一片, 屋外刮起大风来, 转眼之间,只听风声呼啸,空中隐隐响起雷鸣闷响。 “莫怕,夏日暴雨来的猛去的快,正常的天象而已。” 方觉安慰两个小孩, 正好,借着着天象,进一步延伸话题。 “天,降甘霖雨露,滋润万物;地,生土壤森林河流,孕育万物,万物才能生生不息,没有天地,我都活不成,那么,天地,是不是有大功德?” 两个小孩同时看了眼窗外,然后同时点头:“自然有大功德!” “那为师再问你们,天降大雨,洪灾爆发,淹死了许多人,这其中大部分都是好人;地生瘟疫蝗灾,也死了许多人,这其中大部分也都是好人,那你们说,天地还有功德吗?” “这” 两个小孩面面相觑, 赵柯眼珠一转:“我懂了夫子!好人坏人,一概平等!” 李贤也点点头,若有所思:“甘霖雨露、暴雨洪灾,都是见性!” “善!善!大善!” 方觉十分满意的点点头,拿起戒尺,在两个小孩的脑袋瓜子上,各自轻轻敲了一下,然后放在桌上一拍,说出了今天的总结语: “正所谓,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天地运行,自有其规律,好人恶人,官员百姓,人鬼妖魔,乃至花草树木,在天地面前,都没有任何区别, 即不因有旱灾,而多降一滴雨,也不因有善人,而少发一次瘟疫灾难, 管你什么明君大德,高人平民,还是乞丐囚徒,乃至蚊虫鼠蚁,花草树木,都要经历春夏秋冬,生老病死,无一例外 万物生,万物灭,继而再生再灭,生生不息。 因此,天地虽无情,却有大功德。 至于你我之辈,虽终究难逃生老病死,一世功业,成败转头空,早晚化为一粒微不足道的尘埃, 然而,君子行事,无问东西,不求功果,既活一世,便该生命不止,自强不息,问心无愧,亦是功德!” 这一番话,两个小孩似懂非懂,只觉得十分深奥,值得深思, 屋外鸡窝之中,白毛鼠妖听到此处,浑身的汗毛炸起,心中一阵大欢喜, 好像看到了一个从来没有到达过的世界, 哪怕还没有完全进入这个世界,仅仅只是远远看了一眼,却已经看见,这个世界充满着无穷的可能性,通往无比辽阔的远方! 紧跟着,又是一阵巨大的悲伤, 同样是仅仅一窥,便觉得这个新的世界是在太大,太辽阔,充满了未知, 它根本不晓得,该何去何从, 远方虽然辽阔壮丽,却找不到可以通向终点的道! 然而,见过了这崭新的新世界后,再要退回原来的世界,却是宁死也不肯了。 大欢喜、大悲伤,交织在心头,翻涌碰撞,五味杂陈,烦躁欲呕。 就在此时,头顶传来轰隆一声巨响, 一道横亘不知道多少里的巨型闪电划过天际,裂开无数的白色电芒,将无尽的苍穹劈开,放佛天崩地裂一般。 雨落如瀑。 “哇!” 被这滚滚天雷一惊,竹鼠嘴巴一张,没来由的呕出一口滚烫的心头热血来。 所谓朝闻道,夕死可矣, 这鼠妖前一刻听了大道,下一刻,便要死了。 第二十八章 泄露天机是缘是劫? 大昊国都玉京城外朝东二十五里,有一座玉泉山, 山势平缓,高不过百于丈,方圆也不过几十里,即无陡壁绝峰,也无云雾蒸腾,可谓景色平平, 却因为山中有数口甘甜泉眼,供应着整个玉京城达官贵人们的日常茶饮,因此名列大昊七十二名山之一。 山脚之下,有一片翠绿的柳林,林中,有一座清幽的府邸, 正是当今六皇子,诚郡王的消暑别苑,叫做绿柳山庄。 当今陛下子嗣茂盛,仅皇子就有二十二位,爵位封赏却极为严格,二十二位皇子,仅仅有四人授予王爵,无一不是才智兼备,为国家立下过大功者。 六皇子年仅十五便戎装随陛下出征,参与了北伐大小二十一战,荡平北荒诸蛮,之后又在户部、兵部、吏部历练,积累了许多治国理政的经验,授封诚郡王,一度是皇帝最宠爱的儿子,被满朝许多官员的看好,看做太子大位最有力的竞争者。 只是,这两年在修道之事上,诚郡王和皇帝有极大的分歧, 甚至好几次在朝堂上犯颜直谏,因此受了冷遇,陆续被剥了许多实差,远不如前几年炙手可热,渐渐变成了个清闲王爷。 此时,绿柳山庄后院的水榭凉亭之中,挂起八角大宫灯,诚郡王一身的便服,乌黑长发随意的披散的身后,正在和一名皓首白发,身穿七星道袍的老道对弈。 诚郡王治军打仗安民或许是把好手,只是这棋力嘛,实在平平,一盘棋还未行到中途,一条大龙已经被剥鳞抽筋,溃不成军,即将被老道的白子绞杀。 啪,一声轻响。 修长晶莹的双指微微一颤,老道手中那颗白子拿捏不住,落在棋盘之中,又咕噜噜的滚到了一个错误的位置上。 大好局面,顿时葬送。 老道士却丝毫不在意棋盘输赢,反而微微凝神,回头朝东南方向的天空望去,面露一丝疑惑。 诚郡王顺着老道士的目光看去,只见月色清朗,碧空如洗,没有丝毫的异常。 “何事如此心神不宁?” 诚郡王眉头微微一挑,问道。 这位老道士俗家名叫周涵易,道号观星子,乃是是钦天监的监正,和诚郡王是多年的老友,忘年之交, 八年之前,观星而入道门,继而由当今陛下默许,拜入国师门下,成为国师的第八大弟子。 论道行深厚、手段玄妙,观星子远不如当今国师,甚至还不如那几个年轻的师兄弟, 但由于常年在钦天监观看天象,体察天心,更是以观星入道,因此,对天地大道的感悟能力,实乃是国师众弟子中当之无愧的第一人, 看天看久了,人间之事,自然不系于怀,诚郡王实在想不到,到底是什么样惊世骇俗的大事,让他如此失态,连棋子都拿不住? 观星子愣了好一会才回过神来,捻起了棋盘上掉落的那颗棋子,却无心再落子,随手丢回棋坛之中。 冲诚郡王抱歉一笑, “适才忽然一阵心神不宁,似乎,天道震动。” “天道震动?!” 诚郡王眼神一闪,挥手先让在边上服侍的一个小太监退了下去,等亭中只剩下他和观星子两人独对,才低声问道:“这是何故?” 观星子却是摇头道:“或是贤者出,或是巨孽现,又或者是有人泄露天机,有人行逆天大事,原因数不胜数。” 诚郡王微微沉吟片刻,眼底闪过一抹决断厉色,低声问:“可会带来祸乱?” 观星子却是抚须一笑:“呵呵,六爷,天心到底如何,实非凡人能测,天道震动,到底是变好,还是变坏,抑或根本不变,还是说老天爷睡得乏了,翻个身,随便那么震一震,谁也说不好。” 俗人以为天地威力无穷,便生出无尽的敬畏来,整日磕头许愿,不敢说老天爷半句不好; 真正对天地有那么一些了解的人,却能轻松的说些俏皮话, 并非不敬天地,只是太清楚,自己与天地的差距,如同巨人比蝼蚁,天地即便有灵有知,也不会和一个人去计较。 除非真正有了能与天地抗衡本事,否则即便对着老天破口大骂一辈子,都引不来老天爷半点的关注。 “你道号观星,以体察天心而闻名,连你也揣度不了吗?”诚郡王问。 观星子依旧摇头,苦笑道:“六爷不是修道之人,有所不知。未入道门时,只觉得那道门乃是天门,入了之后,便是天人,无所不能、无所不知;可是入道之后,才晓得,天道苍茫浩大, 众人称我为观星子,以为我无所不知,我却是越朝前走,越发觉得自己一无是处、一无所知,不过是天地之间一蚍蜉罢了,哪里就能揣度天心天意了。” 观星子感叹了一番,才回过神道:“不过,此番震动,应在东南,老道士我只怕要走上一遭。” “又要云游?” “正是。” 观星子微笑抚须道:“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这个道理,对于我等修士也是一样的,既然我心有所感,那少不得要走上一趟,否则只怕连觉都睡不好喽。” 他看上去鹤发鸡皮,面色红润,好像只有五十来岁,其实却已经年过九十,是近百岁的垂垂老者。 龟虽寿,终有尽时, 入道之后,的确能延年益寿,多活几年,但再怎么修道服丹,也没听说有谁长生不老,不死不灭。 国师号称三百岁,可其中真假,只怕只有他自己才晓得。 若是没有天大的机缘,观星子这个年纪,恐怕再难有大的突破,只能等死。 天道震动,对于普通人而言,该怎么活还怎么活, 对于观星子这样的修道之士而言,却可能是天大的机缘。 当然,也可能有天大的凶险。 无论是机缘,还是凶险,不去寻一寻,那真是死了都闭不上眼。 “那好,我来安排侍卫车马。”诚郡王说。 如今这天下虽然是太平盛世,可是大昊国土实在太大,人烟聚集的大城之外,难免会有盗贼强盗,甚至是山精水怪的存在, 观星子于公于私,和诚郡王关系都不一般,诚郡王可不愿意他有半点闪失。 观星子却是哈哈一笑:“六爷,这天下虽大,可凭着我这把老骨头,倒也没什么地方去不得。告辞了!” 说罢,起身稽首,浮尘一挥,凭空消失在原地。 几乎同一时间,身影出现在二十丈外的水榭湖面之上, 脚尖在水面上轻点,带出一团涟漪, 不等那涟漪扩散开,水面上的身影微微一虚,观星子又出现在更远的花园外, 刹那瞬间,他便飘出了上百丈远,身形之速,远超奔马何止十倍,身姿之诡异缥缈,更胜鬼魅,只留下几个还未完全消失的残影。 诚郡王望着空空荡荡的花园,微微震惊, 观星子这老家伙,像来沉稳低调,从不在人面前卖弄神通,今日竟然直接使出了缩地成寸的神通,连片刻都不愿意耽误? 第二十九章 我没病! 一雨,来得快去得也快, 转眼云开雨散,露出好像被洗过的月亮,格外的明亮。 “今日便说到这里,你两各自回家后,以今日所论,写一篇策论,不少于五百个字,三日后交。” “啊?!”赵柯一愣。 “嗯?!”李贤也瞪大眼睛。 方觉板着脸说:“有精神头熬夜吵架,怎么就没精神写作业了?五百字,少一个字,打一下掌心!若是写的敷衍不用心,依旧打掌心!” “是夫子。” “哦知道了夫子。” 两个小孩老老实实认怂听话了,方觉这才满意的点点头。 抬头瞧瞧窗外,天虽然大晴,毕竟夜深了,拿了把伞,送两个小孩回家, 没多久又回来了,一进门,就看见鸡窝门是打开的。 “大晚上出来作甚?咦,怎么回事?” 地面上,一大泡带血的鸡屎。 鸡窝里,老母鸡撅着屁股蜷缩在角落里,委屈悲伤,惊魂未定,像是被十八条大汉轮过的小姑娘。 刷刷! 两团火苗顿时从眼中亮起, 目力所及之下,并没有看见什么很特别的, 也不是什么都没看见,鸡屎看得很清晰,上面的皱褶、粘液和呃,方觉有点恶心的闭上了眼。 这老母鸡虽说不下蛋,懒如猪,馋如狗,可毕竟是半个宠物,多少有点感情, 再说,养了许久,吃掉那么多米,要是得了病死掉了,连肉都没法吃,岂不是血本无归? “不要怕不要怕,只是正常的便血,估计这几天吃得太好上火了吧?明天一早,我带你去胡大夫那,开点药吃吃就好了。”方觉说。 刚才还奄奄一息的老母鸡,忽然来了精神头,用力的蒲扇翅膀,表示抗议。 我没病,我不吃药,放开我! “吱吱吱吱是谁,吱在哪里?咦,吱在说话?” 月光如水,星星点点洒落半空,一只机缘巧合下开启了灵智的白毛竹鼠,惊奇的自言自语着。 许许多多以前从未接触过的信息涌入心中,知道了什么叫做生老病死,知道了什么叫竹鼠 但更多的未解又随之而来。 “我辈生灵,能成妖者,万中无一,小家伙当真是好机缘。” 一个满头银发的老妪,眼神中泛起慈爱的光,像一个自家长辈般,看着月下才成妖的小竹鼠。 “妖?吱是妖?吱,吱?你也是妖吗?” “我自然也是妖。”老妪微笑道。 “吱,那妖又是什么呢是不是很厉害,可以吱好多好多的好吱的?活好久好久呢?” 小竹鼠抬起头,小眼睛里充满了对这个新世界的求知欲,短尾巴兴奋的晃来晃去。 老妪伸出干瘦的手,轻轻的抚摸着小鼠妖的脑袋,缓缓说道:“傻孩子,妖途漫漫,天地无极,哪里是一句话两句话能说的清楚的,你问我,我又该去问谁呢?” “听不懂。”小妖摇头。 老妪微微一笑:“懂,未必就是件好事,不懂,也未必就是坏事。既然见面,便是有缘,不如以后一起修行,做个伴儿,可好?” “好的呀。” 画面一转,已是数年之后。 白毛老妪神情枯槁,油尽灯枯,露出了本体。 原来是一只有狼狗般大小的黄鼠狼。 “姥姥,你要死了吗?” 和初遇时一样,竹鼠抬着头,望着老妪。 这些年和姥姥一起生活修行,它懂了许多新的知识, 比如,它知道了什么叫做生死,什么叫做痛,什么叫做欢喜。 想到死这个字,心口像堵着一块大大的石头,喘不过气。 姥姥说过,这种感觉,叫做心痛。 只有开了灵智的妖魔和人类,才会拥有。 它忽然明白那句话的意思了: 懂,未必就是好事。 如果还是一只普普通通的竹鼠,就永远不会知道,心痛是什么感觉,也就不会像现在这样难受了。 “莫要难过,我辈天生寿元不过十余载,姥姥已然活了五十二年有余,几乎快到一个甲子,如今才死,已天大的福气,再不敢有什么奢望了。” 姥姥伸出干枯如柴的爪子,最后一次摸了摸小竹鼠的脑袋。 小竹鼠十分有灵性,眼珠子滴溜溜一转,担忧起来:“那,那吱能活多久,也会死吧?” “人为万灵长,受天地钟爱,修炼尚且艰难无比,而我辈妖族,更是有无数的艰难险阻,姥姥我这五十余年,也只得出了些许的心得,你记住,若要保长久,需食香火,立功德。” “食香火?是吱那些蜡烛吗?可是,并没有什么用啊?” “哎我亦不知难,难,当真是难!” 小妖还想再问什么,姥姥已然盍然而逝。 画面再次一转, 紫雷漫空如狂蛇,乌云遮日似天崩, 天地之威下,小妖瑟瑟发抖, 就在此时,一个平淡冲和的声音在耳边响起: 见性是功,平等是德。 这八个字像是护身符咒,驱魔真言,又好似灌顶醍醐,顿时漫天乌云散,前路骤然明朗。 竹鼠妖猛地睁开眼睛,从睡梦中惊醒过来, “见性是功,平等是德,见性是功,平等是德” 望着头顶的一轮明月,回想起种种往事,最后的思维定格在白天那一声惊雷, 今天白天,听方觉讲课,到了最后,心中又喜又悲,神智几乎大乱。 幸亏那一声惊雷响起,惊得呕出一口血来,虽然受了不轻的伤,却也因祸得福,让它恢复了神智,平息了气血,不至于走火入魔。 惊慌之下,连忙逃走。 命是捡了一条回来,但那八个字,却像是一颗种子种在了它的心里,开始生根发芽,再也挥之不去。 越想,越觉得其中道理深奥,境界玄妙到了极点,乃是真正的大道! 越想,越觉得不能理解之处甚多,越觉得自己十分的渺小。 却又忍不住更要去想, 渐渐的,白天那股压抑郁闷纠结的感觉,再次出现,胸口像压着一大块石头,心里乱七八糟, 烦躁欲呕,好像又要吐血。 朝闻道,夕死可矣,大道岂是那么容易就能学? 正如八岁孩童挥舞千斤大锤,大锤虽猛,孩童却无力,胡乱挥舞那是要丧命的, 如无名师指导,只靠偷学,自己胡乱摸索,一万个人,只怕九千九百九十个,都要误入歧途, 左思右想之下,觉得,还是得去问那书生, 只是,和妖、兽打交道,它有经验,没有一爪子解决不了的,如果有,那就再来一爪子。 和人打交道,却是新手, 抓来拷打一番? 好像不对,万一打死了呢? 抓来吓唬一番? 也不对,万一吓死了呢? 弄死了那书生,谁来解答?即便他被吓住了,可万一说假话骗人呢? 姥姥说,人最为狡诈,连最亲的人也骗,一定要好生提防,不能完全不信,但也切不可轻信。 搜肠刮肚许久,回忆起些姥姥说得那些话,那些妖怪前辈们和人类相处的故事。 该如此这般,如何如何。 第三十章 吃肉喝酒漂亮女人 “我回来了,该吃药了。” 方觉推开柴门,一手提着新买的草药。 胡大夫的医术果然高明,只吃了一次他开的药,老母鸡就不拉血了! 不过,精神头却还是蔫蔫的, 药还是不能停。 老母鸡趴在鸡窝门口,懒洋洋的晒着太阳,看见他手里的药,立刻扑着翅膀跳起来老高,证明自己已经好了,不用再吃药。 “那就先吃饭吧。” 方觉放下药,朝厨房走, 厨房门口地上,躺着一只又大又肥的野兔子, 脖子不晓得被什么刺穿了,还在汩汩流血,两个小腿有一下没一下的抽搐着,显然是活不成了。 “咦,这么巧,昨天还说买点野味打打牙祭,今天就有人送?” 方觉倒是没有多少意外,他在县里名声人缘都好,教过的学生又多,时常有学生家长来送礼, 有时候他不在家,对方就直接放在院子里,这样的事也不是一次两次了。 八成是哪个学生家长进山套了兔子,路过小院丢进来的。 总得来说老百姓还是比较淳朴的,只求尽到了一份心意,也不会主动告诉方觉是他送的,跑来邀功卖好。 就是觉得有点奇怪,昨天晚饭的时候,自己在院子里说想吃野味,怎么今天就有人送来了,莫非是有人偷听? 朝周围瞧了瞧,没看到人, 一猫腰捡起兔子,拗断脖子给了它一个解脱,然后带进厨房,烧水扒皮,晚上加个餐。 小半个时辰之后,一盘热腾腾的红烧兔子出锅,配上白米饭,吃了个肚饱。 “要是有点酒就好了。” 一边打着饱嗝嘀咕,一边顺手抓了把米饭喂鸡。 老母鸡没吃米,而是抬起头用一种完全不属于正常的鸡应该有的怪异眼神,盯着方觉打量了一会。 “你最近的表现不太正常啊,不会变成妖怪了吧。”方觉也看了它一眼,认真的说:“你要是真变成妖怪了,记得一定告诉我。” 老母鸡继续低头吃米。 接下来,一夜无话。 第二天没课,方觉上午睡到辰时末才起来,洗涮完毕,去白浩家准备蹭酔秋醸喝, 没想到听家仆说老爷出远差不在,于是只能作罢,心有不甘,顺路在县衙找县教谕汇报了会工作,白嫖了几杯好茶,这才心满意足, 又四处逛了逛,买了一篮子蔬菜,半斤盐。 等中午回家的时候已经是午时二刻。 刚进门,就看见厨房门口地上又多了一只肥大的斑鸠,边上还放着一个小坛子, 揭开泥封,一阵酒香扑鼻而来。 “憨货,谁来过?”随口问了一句。 老母鸡自然是不会回答他的,反而又朝鸡窝里躲了躲,深深的埋下了脑袋,好像在说,我啥都不晓得,啥都没看见 方觉眼中火光一闪。 斑鸠是斑鸠,酒是市面上常见的浊酒,并没有看到什么异常。 连续两次出现这样的情况,方觉心再大,也不会以为这是巧合,是学生家长和自己开玩笑。 这年头,老百姓都活的很苦,没什么人有心思开这样的玩笑。 沉吟了片刻,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 重重叹了口气,站在院子中央,大声的说:“有肉,有酒,可惜,就缺个漂亮女人。” 窝里的老母鸡浑身一阵恶寒,头埋得更低了,简直不敢看这个险恶的世间。 也许是方觉的要求太过分,学生家长实在无法满足,第三天,啥事都没有发生,一直等到天黑,也没见到什么漂亮女人, 不仅没有漂亮女人,连野味和老酒都没有了。 “看来做人还是不能太贪,要什么金斧子。” 方觉晒然一笑,见怪不怪,其怪自败,玩这样的套路吓唬人,估计也不是什么厉害角色。 胡乱吃了几口剩饭,研磨铺纸,开始练字。 举人考试,不考书法,但写得一笔好字,绝对是加分项, 各流派书法中,又以台阁体最适合用来答卷,字要求光、大、圆、正,高手写出来的试卷,就像电脑打印机打出来的一样, 字能练到这种地步,哪怕章写得不咋滴,只要不是狗屁不通,都能得个不错的分数。 方觉穿越来后,两辈子的大脑记忆都清晰的保留,但是这辈子的身体记忆留下的却不多,最初时候,一笔字写得像鬼画符, 经过一段时间的恢复训练,才勉勉强强达到普通水平,但也谈不上好看,和蒙童的字差不多水准,距离标准的台阁体还有不小的距离。 这就得练。 天玄地黄,宇宙洪荒 练台阁体实在很费精神,一篇启蒙的千字,写了不到两百个字,方觉好像就有些困了,丢下笔,合衣靠在椅子上打起盹来。 没一会,响起了轻微的鼾声。 “咚咚咚咚咚咚” 一阵敲门声将他惊醒。 方觉重新睁开眼睛,定了定神,深深吸了口气,起身去开门, 还是一副没睡醒口吻,略带一点儿下床气,不耐烦的问:“谁啊,大晚上的?” 打开门,一阵香风扑面而来。 门口站着一个妙龄少女,羊脂玉一般的鹅蛋脸庞,头顶一个白绒球,身批青衣,在风中隐隐勾勒出傲人曲线来,容貌身材俱是上佳, 比起白浩夫人,还要多几分风情。 “姑娘,你是”方觉一脸懵懂模样,像极了傻书生。 少女盈盈一拜,用十分惹人怜爱的语气,轻声开口说:“奴家是外乡人,路过此处,听人说夫子有大学问,因此特来求教。” 说完,抬起头,看向方觉, 一双美眸中,波光流淌,春意盎然,让人遐想连篇。 果然是个漂亮女人! 方觉的眼睛却一点点的眯了起来,似笑非笑的问道:“既然是来求教的,为何要藏头露面,不以真面目相见呢?” 此时,在眼中火苗的映射之下,面前哪里是什么漂亮女人? 一只脑袋上长了一撮银毛的大竹鼠,正人立而起,又瘦又尖的鼠脸,却故意强行做出拟人化的表情,似笑非笑,似哭非哭,挤眉弄眼,说不上来的诡异。 第三十一章 世人都爱财与色 那竹鼠妖离世独居,没有受过什么教育,阅历也少,因此浑浑噩噩, 但并不是傻子、笨蛋。 方觉这话一说,配合上语气,它立刻明白:被对方看穿了。 古怪的笑容凝结在鼠脸上,几根胡须不自然的微微抖动, 多少有些尴尬, 但心中是欢喜的:能这么轻松的看穿幻象,这个书生果然是有本事的。 “夫子” 抬起头,正要开口,道明来意, 忽然一阵惊恐涌起, 对方的眼神犀利如刀锋,好像一只翱翔在天空的雄鹰,发现了自己这头小小的竹鼠, 下一刻便要成为对方的爪下尸、喙中肉。 也合该它倒霉,方觉看破熬鹰图,学会了画卷中的精神,至今也没有多久时间,眼神里还残存着几分金雕的气息, 这竹鼠只是个小妖,法力神通有限,前几日又吐血受伤,还未恢复,鼠和鹰又是天敌,金雕更是鹰中的王者,双方血脉里便存在着天然的压制, 因此这一眼之下,竹鼠只觉得遇到了恐怖的天敌,吓得魂不守舍,惊得噔噔噔连续退后几步, 周围光线一闪,连幻象都维持不住,露出了本体, “饶命,饶命,吱是好鼠,吱是好鼠!” 一只大竹鼠妖浑身瑟瑟发抖,两个小短爪子直晃,不断求饶,浑然没有当初抓野猪、吓母鸡时候的威风。 更没有之前的含情脉脉,撩拨春意。 妖怪心思其实简单直接,想吃就吃,想撩就撩,遇到比自己弱的,直接动手,遇到打不过的,自然就求饶保命,谈不上什么欺软怕硬,都是依照本能行事。 “好鼠?好鼠为何要在半夜三更打扮的妖艳风骚来迷惑我,干扰我读书学习!” 方觉胆子更肥,连肝都要成脂肪肝了,死死盯住竹鼠不放,厉声质问道。 竹鼠根本不敢抬头对视,低着头解释说:“姥姥说,这世间男子,就没有不喜欢吃酒喝肉、风人的,又听你说,要漂亮女人,因此才幻化出这幅模样,只希望先生欢喜,便能传我真言大道。” 方觉给它这番话说的一噎,气势为之一馁, 下意识想要开口反驳,可一时间,竟然找不到有力的反驳之词, 反而觉得,它说的十分有理! “嗯,有理有理,没想到,你还真是个知书达理的好妖怪。” 方觉身子一侧:“既然如此,请进来说吧。” 烛光摇曳,人、妖对坐, 大竹鼠嘴巴开合,连带着用两只短小的前爪比划着, 方夫子强自镇定,压住心中害怕,表面一副高人模样,认真聆听,不时微微点头。 大约一炷香之后,总算明白了来龙去脉, 原来,是见性是功,平等是德这八个字,忽悠住了这个小妖怪。 这八个字出自六祖慧能。 作为曹溪禅宗的代表人物,原时空中六祖慧能在佛教的地位极高,柳宗元曾有言凡言禅,皆本曹溪,武宗灭法后,曹溪禅宗,就成为了原时空佛教的主流。 后世主流对于禅宗、佛教的认知,主要的来源和释义,都绕不开六祖慧能, 原时空,网络发达,鸡汤、金句层出不穷,各种知识随手就能获得,轻易的接触到大量先贤传承,人们习以为常, 但是这并不代表这些知识就是平平无奇,没有价值,反而恰恰因为这些话蕴含着深刻的道理,即便是没什么化的人,一听之下,也能不明觉厉,才会广为流传。 放在这个世界,镇住一个没啥化的小妖,自然没有任何难度。 “还有一事,我要问你。” 方觉摸着下巴,很认真的说:“又不是我让挖的洞,你何故来寻我报仇?” 竹鼠诚恳的回答:“只因你长得俊俏,细皮嫩肉,看起来比那当官的更加好吃,因此想先来吃你。” “喔喔原来如此” 方觉点点头,对这个答案还算比较满意,气顿时消了许多。 “既然如此,我就不怪你了,不过食香火,并不是吃蜡烛,日后可不要再去偷盗了。” “晓得了。” 竹鼠点点头,却不太敢再直视方觉的眼睛,学着人类的样子,拱手问:“可是,还有一个疑惑想请教。” “你说。”方觉点点头。 竹鼠大着胆子,抬头,认真的说:“见性是功,是要见自己的本性,若是本心为恶?想做恶事呢?血食好吃,去杀人、吃人,是不是也有功德?” 方觉心中微微一动,扫了竹鼠一眼,再次生出几分警惕。 妖终究是妖,思维和行事都很直接了当,并没有人类的顾忌,也不会遵守人类的道德观念, 别看这家伙挺好忽悠,现在又是一副虚心求教的样子,可方觉绝对相信,一旦它认为有必要杀人、伤人,绝对不会有半点犹豫。 这个问题,回答不好,岂不成了送命题? 稍稍一沉吟,心中已经有了计较。 “佛家之中,既有割肉饲鹰的大慈悲者,也有大自在天魔主这样的恶佛,凡事自在而行,做了许多常人眼中的极恶之事,连佛祖都无法感化他,动摇他的意志; 道家之中,有散布瘟疫害人的瘟神,一个瘟疫,便害死几千几万人,其中很多都是平凡普通的好人; 但他们依旧能成佛成仙,那大自在天魔,连佛祖都要敬他三分,与之平起平坐。 为何? 就是那个八个字。 但关键是,你得先明白,自己的本性本心到底是什么, 若你真的是一颗恶心,那就依照本心去做, 狠起来,连自己亲爹亲妈也害,连自己都杀,一视同仁,那也算是有本事! 不过嘛,有因就有果,你造了因,便要承担果,比如作恶太多,一道天雷从天而降,或者被高人斩妖除魔,杀了扒皮吃肉,没等到你成佛成仙的那天,就烟消云散,化为灰灰。 所以,做事之前,一定要想清楚,莫要一时冲动。” 侃侃而谈, 君子四艺,算艺第一,不把你两条腿连尾巴都忽悠瘸了,我就不配叫做读书人! 白毛鼠妖听得十分认真,眼睛瞪得溜圆,不时的微微点头。 什么大自在天魔,什么瘟神,什么因果,这些玄之又玄的词,在它听来都十分新鲜,好像蕴含着很玄妙的道理。 “那那你的本心真性是什么呢?”它又问。 方觉心想这妖怪还真不省心,问出来的问题,都十分的棘手,难以回答。 倒是有些灵性,否则想不到这些。 呵呵一笑,道:“见性立功,哪里是那么容易的事?我且问你,你是谁,你从哪里来,你要到哪里去?” “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 竹鼠一时语噻, 喃喃的念叨着这几句话,在原先的疑问之外,又增加的新的妖生终极难题。 胡须微微抖动,显得十分烦恼, 眼睛里,好像出现了一个个不停旋转的小圈圈。 掉进了这个坑,花上一辈子,都未必能爬出来, “烦恼吗?”方觉像是看出了它的心思,笑眯眯的问。 “额!”鼠妖茫然点头。 “智慧即烦恼,越智慧,越烦恼,越烦恼,越是有智慧。如此可见,你已然开窍。善哉!” 方觉满意的点点头,用欣赏的目光望向它:“傻子白痴不但不烦恼,反而往往活得比大部分人更轻松,更快乐,可是,你愿意当一个白痴傻子吗?” “不愿意。”鼠妖立刻摇头。 “不愿意浑浑噩噩,想要求真见性,这便是因;为了求真见性而产生的烦恼,那就是果。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见无数人间冷暖,尝无数爱恨情仇,或许有朝一日,可证菩提。” 方觉继续忽悠着一些自己都似懂非懂的话。 竹鼠只觉得更加的玄妙了,不住的点头,小眼睛里冒出希望的光芒:“那那吱以后可以时常来听你讲课,向你请教吗?” “自然可以。” 说道此处,方觉一颗提着的心,算是放下了七八成, 但是,为了安全起见,进一步加深相互的感情,温和的问道:“你一直吱吱吱的,可有姓名啊?” 竹鼠妖摇摇头,眼珠子滴溜溜一转,很机灵的说:“人都有姓名,吱却没有,你给起个名字吧。” 方觉目光落在它头上一撮白毛上,说:“不如就叫做白锦儿,如何?” “白锦儿?吱,好听,好听!吱吱,吱吱,吱有名字啦!” 竹鼠有了名字,快活的打了个滚,浑身冒出一团白烟。 白烟散去,显露出一个少女身形来。 这少女和刚才幻化出来的美女,面容十分相似,脑袋上也带了个白毛绒球,只是全方位的小了一号,没有了那种风情妩媚,显得可爱娇憨,像是个十一二岁的小女孩。 她朝后退出半步,两手平措至左胸前,右手压住左手手背,右腿后屈,屈膝低头,行了一个万福大礼: “老恩师再上,请受弟子白锦儿一拜。” 饶是方觉两世为人,这辈子又经历过众多诡异事件,即能忽悠全县百姓,也可和一只妖怪侃侃而谈面不改色,心理承受能力和面皮厚度,都已经强悍到了极点, 可是听到老恩师这三个字出自一个妙龄女妖之口,也是没来由的胸口一滞,眼前一黑,好悬一口老血吐出来。 第三十二章 教学相长 收了锦毛竹鼠白锦儿当学生,方觉和老母鸡的日子都好过了许多, 方觉隔三差五能吃到野味,老母鸡终于不再整日里惴惴不安提心吊胆,渐渐恢复了当初大爷做派,有事没事就昂首挺胸在院子里瞎转悠,甚至有胆子去招惹过路的黄狗、大白鹅、老牛, 只不过每次白锦儿来学习,它这个大爷,立刻就只能降级成二爷,十分老实乖觉。 可是,最初的几天,白锦儿却有些不开心。 拜师之前,还能听到一些玄妙的话语,可是拜师之后,方觉反而不讲了什么大道了, 拿了一本蒙童启蒙用的千字,让她从最基本的识字学起。 白锦儿不解,这书又不是什么神妙秘籍、不传之秘,满大街都是,连十几岁的人类小孩子都会背,有什么好学的? 方觉也不回答,只道,入得我门,需遵我法,你要随我学习,便要按照我的法子来, 愿学便学,不愿学,便走。 白锦儿无奈,只好耐着性子,像一个才入学的蒙童一样,脚踏实地,读书认字。 不料,只过了几日功夫,白锦儿那点不耐烦便荡然无存,反而兴趣大增。 天玄地黄,无边无际, 原来,这个世间广阔无边,远远不止郭东县这么大,远远超过她所知道的那些; 宇宙洪荒,自古有之, 原来,时间前不见尽头、后不见终点,不可触碰,空间无边无际,却又随着时间的变化,在不断变化,每一刻的流失,都将在空间中留下痕迹; 原来,原来,原来 短短的千字里,有太多太多竹鼠以前不晓得的故事,不明白的道理, 通过一册薄薄的千字,白锦儿身在书屋,却好像看到了天地宇宙,上下千年。 甚至连每一个字的来历,为什么会是这个样子,都有故事,有说头,十分的有趣。 她当真是有灵性的,很快就悟出了点真谛来。 “老恩师说:站在诸子的肩膀上,原来就是这个意思。看了一页的书,等于是把几千几万人,需要千百年才能悟出的道理,一下子都变成了自己的,省下好多好多时间,活一天,顶的上好多人活好多年呢,吱吱吱,真好真好!” 方觉依旧呵呵一笑,说道,仅仅读书,还不能明,充其量只能知, 知道有这么回事,但书里说得到底对不对,还需你自己去分辨,去求索。 白锦儿点点头, 一时半会的,没有明白到底怎么立功德,求长生,但终于是踏上了问道的第一步,每天都能接触到新的东西,日子过得十分的充实, 不像以前那样无依无靠,不知何去何从,每天浑浑噩噩的瞎逛。 渐渐的就喜欢上了这样的生活。 不但对方觉更加尊敬,顺带着对老母鸡都亲近了些,偶尔还会给它带几条山里才有的肥大虫子。 在读书授业之余,方觉专门和白锦儿聊了一些关于修炼、神通的话题。 白锦儿成妖,是机缘巧合,连她自己都不晓得是怎么回事, 妖怪这种东西,看起来也很稀有,她成妖至今,不过几年功夫, 之前那个白毛姥姥,成妖有四十多年了,但她两在郭东县这么久,并没有遇到过第三个妖怪。 而且,普通的妖怪,并没有多了不起的神通本领,比如她作为竹鼠,天生爪牙就很锋利,成妖后,这点得到了极大的增强,连野猪老虎都不怕; 如果在人类官军、大批的户面前,她也不敢正面硬钢。 还有,她会幻化之术, 那天的美少女,就都是幻化出来的。 大部分妖魔天生都通晓变化,会些迷惑人心的幻术,但仅仅是障眼法而已,稍稍遇到有些道行的人便会被看穿, 甚至没有道行,心智坚定的人,都不一定会被迷惑。 如同黄铜冒充真金,再怎么涂抹金粉,本质上还是铜,遇到行家,一眼看穿。 所以妖魔幻化迷惑人,大多选择夜晚、阴天这样昏暗的环境,阴气特别重的地方,或者人正在休息睡觉生病等等意志力最弱的时候。 不过,白锦儿又说,姥姥讲过,有极少数道行高深的大妖魔,能够变成真正的人,转虚为实,以幻化真。 对于妖怪来说,到达这个程度,就是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神通法力寿元都会大增,和普通的妖怪,有本质不同。 方觉琢磨着,如果把妖怪看成是一个物种,那么这种本质变化,对于妖怪而言,是不是也可以称之为入道呢? 至于妖怪怎么修行,如何去食香火、立功德,不仅白锦儿不懂,方觉不懂,连之前的白毛姥姥其实也不懂,还以为就是吃上供的蜡烛、做多好事,可事实证明,这条路不对。 以至于只能靠着时间慢慢熬,白毛姥姥活得久一些,就比白锦儿厉害一些,像是大人和小孩之间的差距。 这些知识点,不管有用没用,明白与否,方觉都一一记在心中。 如此每日学习讨论,教学相涨,互为师徒,白锦儿学到许多新知识,方觉对于修炼一事,尤其是妖魔这方面,也有了许多新的认识。 只是有一桩不好,自从那天看过白锦儿变得风情美女,方觉晚上睡觉就不太踏实了, 白锦儿说的一点都不错,男人嘛。 好几次想要让白锦儿再变来瞧瞧, 事实上,作为一只妖怪,白锦儿也不太在乎人类的伦理纲常,如果那天晚上方觉没有点破,而是顺坡下驴,搞不好就已经发生了点什么。 只是见过她的本体,实在是没那么重口; 平时又以师生相处,下不了这个手。 这种事不好多想,想多了睡不着,于是每天就读书写字、打熬筋骨,发泄多余精力。 日升日落,朝朝暮暮,转眼到了秋天, 秋闱要到了。 考试地点的省城江陵城,去一趟路途遥遥,得提前安排好,什么盘缠行李,还要去官府开具的牒、路引。 尤其是钱,江陵城是大城,消费比郭东高得多, 这一日,方觉正在家里抱着钱箱子数钱,就听门外传来白浩的声音。 “子明,在家吗?” 这家伙出了个长差,许久没见了。 第三十三章 鸿羽血锻钢 白浩这次来,给方觉带来了写给他座师的荐书, 还很罕见的挎着一把剑。 三尺紫鲨皮的剑鞘,嵌着两颗大拇指头大小的火油钻,挂在白浩腰上,漂亮潇洒的狠。 “贤弟,瞧瞧这把剑怎么样。”白浩得意洋洋拍了拍腰,把剑解下来递给方觉。 “沛然兄,你这人什么都好,就是喜欢炫耀。不怕我再弄坏了?”方觉笑着去接。 白浩笑呵呵的说:“这次真不怕,你若是能弄坏这把剑,我白字倒过来写。” “有这么神奇?恩?咦?” 长剑入手,方觉便是一愣! 这剑长有三尺出头,却轻飘飘的,撑死了也就一斤多点, 就算是木头的,都不止这个分量,何况剑柄、吞口,明显都是金属。 心中纳闷,一手握柄,微微用力。 锵的一声,剑身弹出, 剑身含光内敛,丝毫不见反光,连绵不绝的云纹,遍布剑身。 没有了剑鞘,分量更轻,拿在手里的直观感受完全可以用轻如鸿毛来形容。 隔着半尺,都能察觉到一股寒意。 “且试一试!”白浩道。 方觉微微沉吟片刻,左右看了看,然后对着桌角轻轻一挥, 毫无阻碍,一寸多厚的实木桌角竟然轻松被削了下来, 桌子是公家的东西,砍坏了,不心疼。 又对着桌上的一只空瓷杯,轻轻一砍。 同样是公家的东西,砍坏了,不心疼。 嗤得一声轻响,茶杯从中刨成对称的两半,各自朝后倒下,断口平滑光整。 “嘶” 方觉倒吸一口凉气,好锋利的剑! 见那两侧剑脊,隐隐有一丝儿殷虹,像是血丝,方觉忽然想到了什么,眉头一挑,讶然问道:“莫非,这是鸿羽血锻钢?” “哈哈,贤弟好眼力!” 白浩得意道:“正是鸿羽血锻钢所制,锋利无比,偏偏又十分轻盈,最最适合读书人佩戴防身!贤弟,你下个月要去赶考,这把剑你带着防身。” 鸿羽血锻钢,顾名思义,鸿羽是指原材料,这种钢材轻如鸿毛,再采用血锻之法,锻造出的兵刃,重量极轻,却又锐利异常,几乎不需要特别的打磨,便能切金断玉。 由于血锻法需要精壮男子热血,因此锻造出的兵器,还有一定的辟邪功效。 无论是鸿羽钢,还是血锻秘法,都是平南府大世族王家独有,连朝廷都无从染指, 据说好几次向王家施压,王家都顶着不给,最后只能与王家合作,每年王家向朝廷进贡一批,数量不多,大多被皇室收藏,或者赏赐重臣,民间罕见。 只是,这玩意太轻,单打独斗、武林厮杀固然有优势,却不适合战场所用,打造又极为艰难,受到锻造秘法和材料的限制,不可能量产, 否则,估计朝廷即便撕破脸,都要强抢打造秘法,为大昊军队配成制式兵器, 书生和武士的穿着不同,武士系的是紧扎皮腰带,又宽又紧又硬,挂一对流星锤都没问题,而书生是束带,大多是布,或者丝绸,不会太硬,也不会扎得太紧身。 同样是三四斤的剑,武士挂得住,书生嘛,步伐动作一大,搞不好要把裤腰带给坠下去,这就尴尬了。 这其实也是暗暗的要求,读书人行为举止,要稳重。 “这我不能要!” 方觉毫不犹豫的把剑推了回去。 之前送的宣纸、白狼毫,虽然昂贵,但毕竟有钱就能买得到,也不是贵的离谱, 至于熬鹰图,那是意外 但鸿羽血锻钢的兵器,在市面上,根本买不到,有价无市。 君子不夺人所好。 都是读书人,都有配剑之礼,这把剑真的太适合读书人,即风雅又能彰显身份还特别实用,哪怕丝毫不通武艺之人,有了它对付两三个壮汉都不成问题,绝对是读书人的心头好, 作为朋友,平白无故拿走别人心爱之物,却给不出对应的回报,这不是长久相处之道。 白浩却是哈哈一笑:“你这次可是客气错了,这本就是你的东西嘛!你忘了,上次找你要背影图,说给你换好东西,换的就是这把剑!” “那图如此值钱?”方觉意外问。 “图嘛,倒未必多值钱,只是有钱难买我喜欢,加上其中多少有些你嫂子的人情。” “这却又怎么说”方觉奇怪问。 白浩娓娓道来。 清源薛家,和拥有鸿羽钢、血锻秘法的平南王家,是好几代的姻亲关系,她那个小时候画出过半步极品图的堂哥,乃是薛家的嫡系,娶得就是平南府王家的小姐,而王小姐的嫁妆里,就包括鸿羽血锻钢锻造的几把兵刃。 可惜这位堂哥,生性不喜刀兵,偏喜欢收藏各种图,尤其对这种半步图最感兴趣。 论功效、价值,半步上品,自然不如上品,更不如极品,而一副普通的极品画卷,也未必能换一把鸿羽钢剑。 但是,半步画卷是可遇不可求的东西,即便是能随手画出上品、极品的大家,也不敢保证就一定能画出半步上品, 这玩意纯靠运气, 就像错版币一样,小面额的错版币,币值肯定不是大面额的正常币值钱,但是落在喜欢的人手里,收藏价值不菲。 白浩当初留下方觉的画,就是存了用画向内兄换物的心思,这次出差,顺路去了趟清源,他内兄见到这幅画十分的喜爱,竟然用剑来换。 “托你福,我这一路把玩,过足了瘾,此时正该物归原主。”白浩说。 方觉心想,以画换剑,占了极大的便宜,这固然因为对方有这个嗜好,但细想,也未必不是对白浩这位新崭露头角的薛家女婿,变相的投资拉拢。 如今皇权极盛,能活到今天的世家,果然都有一套,舍得下本钱。 言归正传,既然如此,就不必客气了,踏踏实实的把剑朝腰上一挂。 还真是好东西,挂在腰上,轻重十分合适,拿在手里也不需用什么力气。 “我就说嘛,你身材颀长,比我适合这把剑。” 白浩鼓掌一赞,又道:“这剑还无名,你给起个名字吧。” 方觉随口说:“就叫鸿羽剑吧,简简单单清清楚楚。” “好。”白浩点点头,又问:“秋闱就在月底,你准备何时启程啊?” 从郭东县去府城江陵城,一路山川河流阻隔,六百余里,不疾不徐的赶去,要十日多才能到,县里还要给方觉提前准备盘缠、马匹,办理路引、身份牒等等手续。 “恩,大后天吧,时间算的宽点,免得路上赶。”方觉说。 “行,哦对了,你嫂子还说了,临走前来家吃饭,给你送行。”白浩说。 “好好,呵呵。”方觉笑得有点莫名其妙。 又聊了一会,白浩告辞离开。 方觉拔出鸿羽剑把玩,看看这个也想砍,看看那个也想剁。 床肚下一阵动静,白锦儿抱着一本和它身形差不多大小的诚心正行录钻了出来。 “老恩师?你要离开吗?”她期期艾艾的问。 第三十四章 竹鼠献宝 “嗯,来回大约一个多月吧,你要不要和我一起去?”方觉随口问。 白锦儿想了想,有些为难的说:“大城人太多,我不敢去。” 方觉一想也是, 江陵是大城,指不定就能遇到什么高人,谁晓得这年头那些高人是怎么看待妖怪的? 万一遇到那些脑子一根筋,非要斩妖除魔的,自己现在还扛不住,害了白锦儿也害自己; 再说,以白锦儿那点儿小小的幻术,去人气鼎盛的大城,没什么用武之地,仅仅靠着爪牙锋利,和一只猛兽没有太大区别。 说到底自己是去考试,不是去打架。 看她一肚子不开心的样子,又道:“临走前,给你布置好功课,你就按照功课自学,我再和县里说一下,这间房暂时不要给别人,你就带着老母鸡住这里,愿意的话,回姥姥庙住也行。” “恩!那吱等你回来!” 白锦儿点头,见方觉对那把剑十分感兴趣,想了想,把书放下来,从桌上站起身,说道:“吱也送你一个礼物吧。” 说完,伸出爪子朝肚皮上一拍, 嗝儿一下,吐出一块圆溜溜,大约鸽子蛋大小的青石来, “这又是什么?” 方觉起身走到近前,隐隐约约可以看到石头中有个像竹鼠一样的影子。 “这是吱吱成妖的时候,在肚子里长出来的,姥姥说是个宝贝!” 白锦儿双手捧着青石,得意洋洋的说道:“可以唤出一道吱的影子,全力一击,和吱一样厉害!” “哦?这么神奇?” 方觉这是第一次见到法宝,登时瞪大了眼睛:“怎么用的,使来瞧瞧!” 白锦儿昂起下巴,胡须一抖一抖的,一副你求我啊,求我我就告诉你的神情。 “尽吹牛,哪里有这么神奇的东西。”方觉瘪瘪嘴,转身去耍剑。 “吱才没有吹牛,哼,你看好了!” 白锦儿气呼呼的一跺脚,不知道使了个什么法儿,只见青石中那个竹鼠影子,嗖得一下钻了出来,在空中幻化成了一只和她本体几乎一模一样的锦毛山竹鼠, 只是一双小眼睛通红通红的,只有凶残神情, 左顾右盼了一番,直接扑到桌上的一方旧砚台上, 咔咔几下,石头一样坚硬的砚台成了一堆碎块。 然后摇头晃脑,左顾右盼, “停停停!”方觉连忙制止,这样下去,屋子也要被拆掉。 白锦儿又不知使了个什么个法子,锦毛鼠虚影凭空消失了。 “没骗你吧!”她昂着头问。 “果然厉害!到底怎么用的?”方觉比了个大拇指,这东西实用性太强了,有它在身边,等于带了一个强力保镖。 还不怕被人打死。 白锦儿踮着脚尖,在方觉耳边嘀嘀咕咕了几句,告诉了他使用方法,然后又说:“不过只能使用两次,两次后就要还给吱,放在肚皮里再过一年,才能继续用。” “啊?”方觉一愣,“那现在只能用一次了?” 再看青石中竹鼠的虚影,果然是暗淡了几分, “吱吱,好算术!”白锦儿一本正经的夸奖着。 方觉忍不住一阵后悔,刚才怂点就好了。 接过了石头,伸手揉揉在白锦儿脑袋那搓白毛上揉了揉,表示感谢。 “用完要还的。”白锦儿认真的说。 “不要那么小气嘛。”方觉笑笑:“回来就还给你。” 手刚碰到她脑袋,白锦儿的脑袋上方忽然凝结出一颗小小的光点,晃晃悠悠的像方觉飘来。 方觉一愣,但由于有了上次的经验,并没有惊慌,也没有躲闪, 反而莫名其妙就想到了一句话:举头三尺有神明。 duang的一下,眉心滚烫,心头似乎多了一份沉甸甸的东西,眼中火苗,再次壮大一分。 倒是白锦儿本鼠,反而莫名其妙的打了个冷颤。 再抬起头,看着方觉的眼神之中,又多了几分依恋和不舍。 她犹豫了一下,小心翼翼的问道:“你确定,会回来的吧?” 方觉一愣,继而明白了点什么。 她送这个宝贝给自己,其实,只是怕自己不回来了。 “守好这个家,照顾好老母鸡,等我回来。” “嗯!” 眼看着考试日期逼近,最后两天时间,方觉和给白锦儿安排好自学的课业,又和白浩单独深谈了一次。 具体的谈话内容,连白浩最亲近的师爷都不晓得,不过送方夫子出门的时候,县尊老爷的脸色十分古怪, 方觉前脚离开,白浩后脚就唤来几个师爷,专门从衙门的小金库里拨了一笔银子,吩咐重修白毛姥姥庙。 白毛姥姥这些年虽然没有显灵,不过,在郭东县的名声向来不错,属于善神一类,白浩此举,对于老百姓而言,绝对是善举, 也不是说白毛姥姥就能扶危济困,有求必应,事实上,即便当年白毛姥姥庙香火最旺盛的时候,基本也是求啥啥不灵。 可底层的老百姓的要求实在不高,甚至都没有想过,老爷天、神仙之类的存在,会真的关注到自己, 只是希望,当遇到无法解决的困难的时候,能多一个精神寄托,哪怕是自己骗自己,日子也能熬得下去。 开工当日,白浩不便出面,师爷代表他,方觉代表民间,一起杀猪酬神,之后,有不少老百姓义务参加了姥姥庙的重建活动。 这是题外话,不去多说,终于到了方觉要上路赶考的时候。 初十上午,刚到辰时,方觉已经收拾完毕, 一身青衫,腰跨云纹剑,头戴璞巾,白锦儿送的青石,用丝绦编了个挂坠,挂在腰上, 胯下一匹县里提供的黄骠马,黄骠马一侧挂着一个大大的书篓,里面装着房四宝,备考用书,另一侧是包袱,里面装着换洗衣裳、干粮盘缠、县里开具的身份牒和路引。 身后还跟着一个骑驴小童:赵柯。 秀才考试和举人考试时间接近,一前一后相差五天,赵柯今年刚满十四,符合朝廷秀才考试最低年龄要求,准备下场一试,考场所在的邺城和方觉同路,方觉作为老师,顺便送他一程。 县城门口,白浩带队,来了一大堆送考的,敲锣打鼓,赵柯老娘还抱着赵柯哭了起来,让方觉想到了上辈子的高考送考。 “小儿顽劣,这一路上,有劳夫子照料了!” 赵柯老爹冲方觉一抱拳,不动声色的塞了一个鸡蛋大小的银元宝进他的包袱。 方觉本不想收,不过周围一大堆人,推推让让的场面不好看,于是笑笑道:“放心,我送他去邺城,一切安顿好了,我再上路。” “好了好了,吉时已到,莫要耽误两位上路!” 白浩朗声开口,挥手驱散了堵在路上的人,然后冲方觉一抱拳:“贤弟,一路顺风,愚兄在此恭候佳音!” 方觉回礼:“兄长和诸位乡亲请回。” “爹娘保重,儿子去了!”赵柯也有学着方觉的样子,骑在青驴上抱拳告别,然后冲不远处人群中,撅着小嘴满脸不服气的李贤,抬了抬下巴,咧嘴一笑。 李贤原本就很郁闷的小脸,更黑了,大昊有规定,必须要到十四岁才能参加科考,他今年还不到十三。 一片锣鼓声中,一马一驴,一大一小,顺着官道远去,渐渐在地平线上,变成两个小点。 “方觉此子,当真不凡,只怕这次秋闱之后,我县又要多一个举人了。”城门口,郭东县老资格秀才胡大夫落后白浩半个身位,捻须微笑。 白浩笑而不语,朝县学的方向深深看了一眼, 心想,我这贤弟的前途,哪里是一个区区举人能形容的,又岂是一个三里小县能容得下的? 县学后的小院,白锦儿站在房顶上,望向官道的方向。 遥遥望见那人影越走越远,她有些寂寥的晃了晃尾巴,自言自语说:“哎,也不晓得什么时候,才能变成人。” 看着眼爪子里的纸条, 这是方觉临走之前开下的书单,按书单学习,便是几年也够了。 书单的背面,写着一行不算好看的毛笔字: “但依我心,莫问前程。机缘到了,自然会来,机缘不到,万般强求,不过镜花水月。” 白锦儿嘴角的几根胡子抖动了几下,冲方觉离开的方向,抱了抱爪子。 “知道了。” 从房顶跳了下来,一把抓起在院子里晒太阳睡觉的老母鸡。 “老恩师不在,以后这里吱最大,你不许再游手好闲了,跟着吱吱,好好读书,做一个发愤图强的好妖怪,听见没有!” 老母鸡:“” 第三十五章 赶考去也 邺城府是东泉省九个府之一,距离郭东县不过八十里路,下辖郭东、绩县、和丰等六县, 方觉带着赵柯顺着官道而行,不疾不徐,一路上和他交代了许多的考试注意事项,第一日在半途的一座驿馆借宿一晚,第二日天不亮起床赶路,辰时末便到了邺城。 邺城也不是什么大城,全国府分三等,邺城只是最小的末等府,不过比起郭东,却繁华许多,有三四万常住人口,一个城快和郭东全县人口差不多了,因此一应设施俱全, 方觉在考场周围,替赵柯找了一家环境还不错的客栈,安顿好了,一起吃了中饭,又补充了些清水,给马喂饱了草料,才自行上路离开。 临走之前,把赵柯老爹塞的那锭银子,又塞回了赵柯的包裹中。 出城的时候,差不多未时末,才下午三点的天,片刻前还晴空万里,眨眼睛,便阴云密布,下起倾盆暴雨来。 方觉连忙找出油纸伞撑开,牵着马在城墙下的一处茶摊下躲雨,有些担忧的望着天。 据他所知,接下来有一段路不是太好走,要经过云蒙山,山中道路狭窄,这么大的雨很容易引起山体滑坡,要是把路给堵了,那可不是一天两天能修好的,不管是绕路还是等官府修路,只怕都无法按时到达江陵参加考试。 提前几天上路,就是怕遇到这种情况。 “客官是来赶考的吧?” 茶摊里没几个人,老板拎着茶壶过来,很热情的说:“赶紧喝口茶暖暖身子,等雨停了,进城找家客栈住下。” “多谢。”方觉掏出两个小钱放在桌上,一边喝茶,一边随口和老板攀谈,问道:“老人家,黑水峡那一段路,今年可修过?” “黑水峡那段路,地势险恶,花再多钱修也是打水漂,再说了,那地方是三府交界,三不管的地方,官府更不会上心了。” 老板盯着方觉上下打量了几眼,恍然道:“哦,客官不是来邺城的童生,而是去江陵赶考的秀才吧?” “正是。”方觉点点头,看了眼天,说:“去江陵黑水峡是必经之路,就怕雨太大,涨水淹了路,或是山洪冲了。” 老板深深的看了他一眼,摇摇头,吧唧着嘴说:“路没了是小事,命没了,那才是大事。” 命没了?只是赶个考而已,命怎么会没? 方觉眉头一挑:“这话怎么说?” 下雨天生意不好,茶摊就方觉一个客人,老板干脆放下了水壶,坐在对面,开启闲聊模式。 “客官是外来的,有所不知,太祖爷当年立国的时候,在黑水峡有过一场厮杀,死了十几万人马,据说峡谷底下全是尸骨,几百年来,冤魂不散,是阴气最最重的” 方觉一个秀才,熟读大昊历史,这些废话自然晓得, 但压抑人吹牛逼、侃大山的欲望,和给人一巴掌没啥区别,于是耐着性子听他继续说下去。 老板说了一大堆,把气氛渲染足了,才转回正题,道:“总之,那黑水峡一向古怪的很,尤其是这几个月来,已经莫名其妙的死了十几个过路的商客,现在哪里还有人敢孤身从那行走?” 方觉心中一动,问道:“莫非是有大虫猛兽?或者山贼?” “说不好,说不好。” 老板摇头,神神秘秘的说:“不瞒客官,老朽的远亲在府里当仵作,有次从黑水峡运回来的一具尸首,听说惨不忍睹,都没了个人形,伤口不像是大虫咬的。官府说查,又没查出个所以然来,所以嘛,这条路,真不是那么好走的。” 说道这里,老板不再朝下讲了,捻着山羊胡子,不住的摇头晃脑。 方觉从随身的荷包里摸了三个五铢大钱,放在桌上,笑道:“老人家,我急着去赶考,此处人生地不熟,还望多多指教。” 看到钱,老板一张精明的脸上,绽放出了雏菊般的笑容。 “嗨,客官这是做什么,小老儿一番好心提醒,又不是图这个。” “老人家不要客气,只当是我的茶钱。”方觉把钱推到老板面前。 “既然客官这么讲,老头子也就皮厚收下了,嘿嘿,嘿嘿嘿。” 老板风轻云淡的一伸手带走了钱,然后才继续刚才的话题,捻着山羊胡,摇头晃脑的说:“想要平安通过黑水峡,倒也不难,无非是四个字:结伴而行。” 方觉左右瞅瞅,和谁结伴? 要等同路的赶考者,不晓得要等到什么时候。 再说了,和一帮手无缚鸡之力的弱鸡书生结伴而行,也未必就安全到哪里去,真遇到危险,搞不好还要自己保护他们。 老板嘿嘿一笑,指了指城门方向:“你去城里东南方,顺义街,找一家福威镖局,他们和江陵城来往频繁,十次镖倒是有五六次是朝江陵走,镖队里都是挎刀背弓、武艺高强的壮士,你跟着镖队,自然安全。” “受教。”方觉一拱手。 这倒是个不错的提议,虽然有青石在身,手里还要鸿羽剑,真遇到什么危险,未必就会死,可是青石只能用两次,属于保命的,能不用尽量不用。 至于鸿羽剑,的确锋利,可是自己又不懂武艺,无法完全发挥它的作用,遇到普通人还能占点武器的便宜,真遇到什么猛兽、高手,乃至山精水怪,这把剑的作用就不大了。 镖局中人,和普通的江湖人不太一样,毕竟是做正经生意的,如果能结伴而行,安全相对有保障些。 等外面的雨稍稍小了些,方觉便打伞离开茶棚,牵着马重新进城,来到城南顺义街。 刚到街口,就听老远处响起福威,福威的趟子手吆喝声,一行十余条大汉,腰挎兵刃,身披蓑衣,押着一辆用油纸步盖着的大车,走出路口, 大车上四角,都插着三角镖棋,上面写着福威两个字。 心中一动,脚步顿了顿,站在街口,先把鸿羽剑剑鞘上的两颗火油钻给扣了下来,放进包里收好,这才上前客气询问。 也是巧了,正是福威镖局去江陵的一趟镖。 于是道明来意。 第三十六章 福威镖局 听方觉说明了来意,一众镖师都露出古怪的表情,年长些的摇头微笑,年轻些的用同情戏谑的眼神看着方觉, 领头的一个大胡子镖师直接哈哈笑了起来。 “你这书生,一看就是老实人,被那老滑头骗了!黑水峡地势险峻,山中又有虎狼出没,哪年不死几个人?正常的狠,没他说的那么玄乎!” 顿了顿,又道:“不过,他也不算是骗你,摔死的,被虎狼咬死的,那尸首能好看到哪里去?说这些就是吓唬你多给茶钱,这糟老头子,坏得狠。” 方觉也笑了,茶老板的话他不是没有怀疑过,只是孤身出门在外,宁可丢点小钱,也不要逞能,既然没有危险,那是最好, 再说了,前面云蒙山黑水峡那一段,的确是荒山野岭,野兽出没,有一定的危险性。 出门在外,安全第一,装逼不是刚需。 于是拱手道:“荒郊野外的,一人行路,终究不便,还望各位镖头行个方便。” 大胡子镖师大咧咧的一挥手:“这有啥好说的,与人方便,自己方便嘛……” “且慢。”在他身边,另外一个面皮焦黄的镖师露出警惕之色,审视着方觉,低声对大胡子说:“胡大哥,这人不知来历,与咱们无亲无故,咱们还是护镖要紧,莫要多生枝节。” 大胡子镖师想了想,问方觉:“秀才,既然去赶考的,可带了你们当地官府开的文书路引,身份文牒?” “自然有。”方觉拿出了县里开的公文,递给大胡子镖头。 大胡子镖头看完,又递给黄脸镖师, 黄脸镖师仔仔细细的看了几遍,再还给方觉,不咸不淡的‘哼’了一声,不说话了。 “我就说嘛,这秀才看着就面善,不像恶人。方秀才,我这武兄弟生性谨慎,说话直,却没坏心,你莫要见怪啊。”大胡子镖师十分豪爽的说。 方觉道:“各位大哥肩头上担着责任,自然要小心谨慎,怎么会怪。” 大胡子武镖头哈哈大笑:“爽快,对我的脾气,走走走,这便一同上路!俺是大老粗,路上还能跟你多学几个字。” 于是一行人上路,方觉骑马和带队的胡、武二位镖头并肩而行,后面几个汉子押车跟随, 到了城门口,大胡子胡镖头忽然勒住了马,下马几步走到城墙下的茶摊,根茶老板说了几句什么。 那老板十分郁闷的朝这边队伍看了眼,不情不愿的拿了几个钱出来。 “方秀才,你的钱,收好了。” 胡镖头回来后,把三个大钱还给方觉,粗声粗气的说道:“这老滑头,骗人钱财我管不着,可咱们福威镖局,都是堂堂正正靠本事吃饭的好汉,他用俺们的名头去骗钱,那可不行。” 方觉盯着他看了一会,脸上泛起和他的身份十分合适的微笑,一抱拳:“多谢胡大哥。” “出门靠朋友,不必客气!”胡镖头大手一挥:“兄弟们,精神提起来,号子喊起来,走着!” 接下来队伍都顺着平坦的官道而行, 一路上,双方渐渐的熟悉起来, 那大胡子镖师叫做胡风,乃是福威镖局的总镖头,兵器是一柄紫金大刀,一手断魂刀法已经有了八九成的火候,为人豪爽义气,江湖颇有名气。 开始出言反对方觉加入的汉子叫武君山,是副总镖头, 使剑,话不多,惜字如金,一张焦黄面皮,看不出喜怒来。 只是没想到,他竟然师出东南大派青云剑派,单论江湖出身,比起草莽胡风要高一大截,不知为何屈居小小的福威镖局,当胡风副手。 剩下的人,都是走镖的老手, 以前看到话本小说,描写这些江湖底层的趟子手、镖师,会给人‘空有一身蛮力’的莽夫刻板印象, 事实上,这些人长期行走江湖,和死神跳贴面舞,其实最是有心计,江湖经验十足,个个粗中有细。 这么一支队伍,实力算是很不弱了,便是真的遇到什么大虫猛兽,小股山贼强盗,绝对可以应付得来。 两日后,队伍终于进了云蒙山,道路陡然变得崎岖难行起来,周围都是深山老林,看不到人烟村庄, 前进速度变得十分缓慢,一天只能走三四十里。 这日天色刚暗,隐隐听到前方传来轰隆隆的流水声,即将达到最难走的一段路黑水峡, 胡风一挥手,让队伍原地停下露营,养足精神,明日一早启程,一鼓作气通过。 镖师们生火做饭,在周边布置了陷阱警报、机关消息,吃了饭,围着篝火在一块聊天, 说来有意思,这帮人大多文化程度不高,过得是刀头舔血的日子,可大多都把子女送进学堂读书,不想让后代继续过这样的生活,因此对读书人,普遍比较尊重, 得知方觉就是教习后,更是有些众星捧月的味道,问这问那,又客气又巴结,最干净的水,最好的肉,最软的铺盖,都主动让给方觉,搞得方觉反而有点不好意思了。 方觉也愿意和他们谈天说地,十分能增长见识,那些江湖典故,在郭东县书斋里,是永远都听不到的, 胡风尿急,带着刀,离开队伍找了个大树后面放水。 武君山也跟上去,一边解裤腰带,一边低声问:“武大哥,前面就是黑水峡了,你得给我交个底,你带上那个方秀才,到底是怎么想的?” 他给胡风当副手多年,深知对方为人,虽然豪爽,却绝不是多管闲事烂好心的人, 这次为何却一反常态,带上这个素未谋面,又丝毫不通武艺的方秀才? 说起来,黑水峡的确是个险地、凶地, 不仅地势险恶道路难行,阴气也是极重, 大昊开国皇帝当年定鼎天下的过程中,曾经率领三四千精兵,在此依托地势,和敌军鏖战半年,硬生生的耗掉了对方十万大军,杀戮极为惨烈,据说至今峡谷中都仍有怨魂消散不去, 每年都有路人死在这里,说不好是什么原因,未必都是被猛兽咬死,坠崖身亡的。 莫非是黑水峡真的有什么古怪,带上方秀才,做个‘饵’,在关键的时候抛出去保命? 或者加他穿着不俗,胡大哥竟然起了杀人越货的心思? 第三十七章 江湖水深 胡风和武君山都是老江湖,谈不上什么好人坏人,只是一切从自身利益出发,以自己和兄弟们的安全为第一要务,其他就顾不上那么许多了,因此武君山只当胡风带上方觉,别有所图。 胡风朝远处露营的方向看了一眼,见方觉背对着自己,和一众镖师聊得正起劲,不曾留意这边,于是才呵呵一笑, 粗豪的脸上,闪过一抹不易察觉的精明。 “兄弟啊,咱们走镖的,说起来是江湖人,根子上,却是买卖人,靠的就是广交朋友,各路人马给面子,才能混的开。福威福威,福在威前,若是只靠刀枪棍棒、打打杀杀,咱们武艺再高,就算浑身是铁,又能打几根钉, 江湖再大,终究还是人情世故嘛。 这帮去赶考的秀才,说不定哪天,摇身一变,就成了官,再不济,也有一大堆同年好友,那可都是一方头面人物,关系盘根错节,势力大得很呢,多和这样的人处好关系,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你等人家金榜题名了,发达了,再去巴结,那得费多大功夫?趁着现在他还没发迹,交个朋友,一钱不花,交情还深,这买卖只赚不赔。” 说着,打了个激灵,露出舒爽神色, 笑呵呵的冲篝火方向挑了挑下巴:“你看那秀才,穿着打扮都是不俗,骑的还是官马,想必在郭东县是个极有头面的,我听说郭东县县令娶了清源薛家的小姐,若是能搭上些关系门路,薛家手指头里稍稍漏点出来,咱们镖局的生意,都能轻松好上个十倍八倍的,哪里还需要窝在这小小的邺城?” 听胡风一番鸿篇大论,武君山恍然大悟! 难怪,明明自己的武艺比对方高出许多,却只能给他当副手! 想当年,自己初下山时,满腔的豪情壮志,自以为能凭着掌中三尺青锋,横行江湖,创下好大一番名声, 可没想到,却处处碰壁,一身本事无处施展,还莫名其妙招惹了一大堆仇家,要不是被胡风所救,命都保不住。 如今,当年的师兄弟早就创下诺大的名头,而自己,却只能进了小小的福威镖局,当了一个以前根本瞧不上的镖师。 “佩服,佩服。” 武君山心中泛起苦涩,觉着自己这十年苦功,简直都是白费,用错了地方。 一边说着违心之语,一边抬头露出笑容,去拍顶头上司的马屁。 这一抬头,就是一惊。 只见胡风背后,不知何时趴着一具白森森的骨头架子,如同附骨之疽,紧紧的贴在胡风的宽阔的脊背上, 胡风却浑然不觉,抖了抖鸟,一边系腰带一边大咧咧的继续说话。 “兄弟,我晓得你一肚子雄心壮志,在咱们这当个副镖头委屈了,可你想想,等将来镖局壮大了,生意遍布几个省,到时候” “胡大哥”这三个字,从胡风口中吐出,从未如此艰难过,好像每一个字都重达千钧。 胡风那也是老江湖了,见武君山神情巨变,见了鬼一样死死盯着自己身后,顿时意识到不对劲, 脸一沉,按住了紫金刀刀把,冲武君山使了个眼神,示意不要惊慌,看我眼色行事。 武君山一颗心都要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那怪物就在你身后趴着,还看个屁的眼色行事? 还没来得及说出口,只见那白骨架子好像一下子活了过来, 一歪脖,露出一张骷髅脸来,冲他咯咯咯一阵怪笑。 伴随着渗人的怪笑,白骨骷髅两排胸骨骤然向两侧张开,一下子把胡风紧紧的包裹进去, 乍一看,胡风就像是穿上了一件白骨盔甲。 然而,这件盔甲并不能帮他抵御任何伤害, 整具骨架猛地缩紧, 咔咔咔咔一连串密集而清脆的响声,只一瞬间,胡风浑身骨骼尽碎,不知道多少根森森白骨直接勒进了他的血肉中, 福威镖局总镖头,断魂刀,胡风,就此死去。 骷髅头张开大嘴,狠狠一口咬在胡风脖颈血管动脉上, 一股股殷红的鲜血,从他脖颈动脉的伤口处,被吸进骷髅的口中,顺着骨骼流动,泛起一片诡异的艳红色。 “总镖头!” 饶是武君山见过不少江湖厮杀,也被眼前这一幕惊得几乎魂飞天外! 好在,十年的苦功,终究不是白费! 骤然遇险,几乎不用思考,身体已经形成本能,下意识弯身如弓,暴起发力,手腕一抖,一招清风徐来,直刺骷髅头部。 心虽惊恐欲裂,手却稳如磐石! 与此同时,口中爆喝示警:“敌袭!” 白骨骷髅发出咯咯咯怪笑,用骷髅手臂控制着胡风的手臂,五爪一探, 动作之迅捷,比胡风身前有过之而无不及,眨眼间攥住了剑锋, 朝后一拽, 武君山只觉得一股大力从剑身上传来,青锋剑几乎就要把持不住脱手而出。 不过,毕竟受过名师指点,心中虽惊,手上却丝毫不慢,本能的变招,来了个死中求活,非但没有和对方夺剑,反而顺着对方的力气,再加上毕生的功力,猛地朝前一刺。 嗤嚓 两声截然不同的声音,剑锋毫无阻碍的穿透手掌,又和控制住这条手臂的枯骨发生了猛烈的摩擦,竟然带出几颗火星,直接刺中骷髅小腹。 若是寻常江湖搏杀,这一应对,简直堪称完美, 用方觉的话来说,这是逆向思维,即便对方武功高出他许多,也绝对要命丧剑下! 但武君山慌乱之中,变招全凭多年的本能,根本来不及过脑子,于是忽略了一件要命的事:对方并不是肉身。 骷髅,是没有小腹的。 噗嗤长剑从胡风的小腹贯穿而过, 骷髅却丝毫没有受伤,控制着胡风残破的手,一拳击向武君山面门。 胡风的尸首被骷髅控制住后,虽然动作僵硬可笑,可是速度力量更甚一筹,竟然比他活着的时候还威猛三分, 武君山头再铁,也不敢用脸去硬抗着一拳,心中大骇,连忙舍弃精钢剑,一个鹞子翻身,朝后躲开。 饶是如此,也是稍慢一步,身在半空,被胡风的拳风扫中左肩,剧痛欲裂。 一阵气血翻涌,脚步踉跄噔噔噔退后几步,一屁股摔倒在地,眼看就要丧命。 第三十八章 天降神剑 武君山仓皇弃剑,朝后退去,连续两次方向截然相反的变招,体内气血相冲,引得一阵心烦气躁,眼前金星乱冒,一屁股摔倒在地上,一点儿力气都提不起来,眼看就要丧命。 “总镖头!” “胡大哥!” “护住镖车!” 好在一众镖师听到动静,手持火把、兵刃,已经从后面赶来, “什么人,受死!” 奔在最前面的,是镖局的三号人物,白马银枪周开泰! 一手亮银枪得自家传,横若大江铁锁,进如蛟龙游云,武艺不在胡风之下! 林中黑暗,即便有火把,能照亮的范围也是有限的,又有武君山在前面挡着视线,周开泰只大约看到一个行动怪异的身影,在和武君山拼斗,想也不想,凌空跃起,人在半空,手中银枪一抖,红缨乱舞,直刺那‘人’胸膛。 “好!” “周大哥威武!” “漂亮,好枪法!” 这一下势大力沉,枪带人飞,人助枪势,人枪合一,镖师们彩虹屁顿时炸起! 只有武君山却神情剧变,嘶声大吼:“弃枪,退!退!退!” 说时迟那时快,三个退字尚在夜空中回想,周开泰的枪尖已经到了! 人在半空,他终于看清了对方面目身形,满腔的豪情顿时化为虚无,心胆俱裂,狂吼一声:“总镖头?什么怪……” 已经来不及了,亮银枪连枪头带着大半枪身,从胡风的胸膛穿过,死死地卡在双层肋骨之间, ‘胡风’怪笑着当胸就是一抓, 噗嗤! 周开泰的后背,绽放出一朵白骨之花, 花心中央,是一团还在蠕动着的血肉! “物……” 周开泰被白骨穿胸而过,身体悬在半空,双目圆瞪,终于把最后那个字说完。 头一歪, 福威镖局第三高手,二把手的有力竞争者,白马银枪周开泰,就此死去。 “老周!” 武君山疾退,睚眦欲裂。 “周大哥!” “我滴娘!什么怪物?” 赶到的一众镖师终于借着火光看清了眼前的局面,手持火把兵器,围在四周,却没有人再敢贸然上前。 江湖险恶,刀头舔血,走镖干的就是卖命换钱的勾当,福威镖局这一干镖师早就见惯生死,若是遇到劫镖死几个人就方寸大乱,甚至哭哭啼啼,那福威镖局早就开不下去了。 可眼前场面,实在超过了他们的认识范围,突破了心里承受能力的极限, 总镖头胡风已经被吸成了一具干尸,双肩耷拉,颈骨明显已经折断,头颅不自然的深深低垂,可是却依旧能站着, 一举一动都十分的僵硬,像是晋元省最流行的傀儡戏中的提线木偶。 控制这具傀儡的,自然就是那具白骨怪物,两排肋骨深深的卡在胡风胸膛,勒进了血肉,四肢和主要关节,亦被控制,露出身后的骷髅头来, 像是人的脖子上长了一个骷髅头,说不出的怪异。 白骨怪物已经周开泰胸膛抽回了‘手’,当着一众镖师的面,捧着爪中的心脏,旁若无人的啃了起来。 咯吱……滴答…… 汁水四溢,鲜血淋漓, 筋膜血管和牙齿摩擦的声音,在黑夜之中,显得格外刺耳。 那一声声啃噬、咀嚼声,就像是咬在那些镖头的心头上。 惊、悲、愤、惧! “我滴娘咧……鬼啊!” 终于有人承受不住巨大的压力,年纪最轻的小刘镖师第一个崩溃,腿脚发软,一屁股坐在地上,手脚并用转身就逃。 有第一个,就有第二个,溃逃这种事,从来都是连锁反应。 咔咔咔咔…… 一阵轻响后,已经成了干尸的胡风晃晃悠悠的倒在落叶之中,白骨怪物从他身上脱落,惨白的影子在人群中怪叫着,跳跃着,屠鸡杀狗一般,又抓死一个镖师,击伤数人,裹住了小刘。 小刘的尖叫声戛然而止,就落了和胡风同样的下场,然后重新站了起来,迈着僵硬但绝不缓慢的步伐,再次扑向曾经的袍泽兄弟。 “众兄弟,万万不可乱,此怪身法诡异,轻功不在我之下,抱团而战,拼死一搏,尚有一线生机,仓皇溃逃,十死无生!” 武君山终究是名门出身,生死关头,自有一份傲气和血勇,承担起了队伍顶梁柱、主心骨的作用, “猛子,重兵器伺候!” 咬着牙,换了把剑,带着几名胆子大的镖师,围攻‘小刘’,相互配合,不给骷髅白骨再次‘裹人’的机会。 镖队中一个壮汉,也扛起大锤加入战团。 兔起鹘落,电光火石之间,一阵密集的兵器碰撞声音, ‘小刘镖师’遍体鳞伤,刀伤剑痕满身,咽喉和左胸,还各自插着一把飞刀,直没至柄,却反而更加凶悍。 白骨骷髅的本体也挨了几下,却都是剑、刀之类的轻兵器,只在森森白骨上留下了浅浅的印子,丝毫不影响战力。 唯一那个使重兵器的壮汉镖师,速度太慢,根本沾不到它,反而只一招就送了命, 武君山脸色惨白,望着手中扭曲成麻花一样的长剑,睚眦欲裂! 这怪物动作敏捷无比,重兵器根本沾不到它的身,又有‘肉盾’,不怕寻常打击, 好不容易舍命抓住几次机会,击中它的本体,可那一身白骨竟然坚硬如铁,寻常刀剑根本坏不得! 这怎么打! 就在此时,身后响起一个熟悉的声音。 “武大哥,接剑!” 几乎在同一时间,空中飞来一道寒光, 武君山练剑二十年,看都不看便知道那是一把离鞘长剑,顺手一抄握住了剑柄。 刚一入手,他便意识道这剑与众不同, “鸿羽血锻钢?!” 等看清剑身上的云纹和龙脊上那一道若影若现的殷虹血纹,不由狂喜,脱口而出喊出了名字。 利刃在手,武君山精神大震,手腕一抖,带起三个剑花。 白骨怪物还是和之前一样,控制着小刘伸手去抓。 锵! 一声清脆响声,小刘的半截小臂,连带控制他手臂的几根白骨指头,应声而断! 白骨怪物明显愣了一下,放开小刘残臂,抬起白骨手臂,望着残缺的骨掌,微微歪头, 咔咔,仅存的一根半手指,弯曲了两下,虽然脸上没有血肉,白骨怪物却明显露出了‘不解’的‘神情’。 第三十九章 白骨甲 “果然是神剑!” 一招立功,武君山双眉飞扬,大声赞道。 他武艺高强,单打独斗,无论是控制着傀儡,还是白骨本身,都未必强过他, 只是这怪物几乎不畏惧任何打击,普通兵刃伤它不得,而被它一拳一掌,却是性命堪忧,还要时刻放着它‘扑人’,因此一直被动挨打,眼睁睁的看着总镖头和一众兄弟好友丧命,心中早就悲愤无比,憋着一口恶气。 如今神兵在手,气势顿时暴涨,一套青云剑法使得连绵不绝,密不透风。 正所谓剑走轻灵,青云剑法更是以偏向灵动一路,有了这把即锐且轻的云纹剑,武君山一身剑术,威力大大提高,战力飙升何止数倍,一剑快似一剑,一剑狠似一剑,几乎水泼不进。 嗤嗤嗤! 火光之下,只见一团银光,破空声不绝于耳, 骷髅连续被削掉了几根骨头,终于不敢再硬接武君山的剑,被逼的连连后退,然而速度却丝毫不减,反而更加凶悍,乘乱找了一个空隙,又扑中另外一名镖师。 “啊!”由于刚才用嘴硬接武君山一剑,牙齿被断了几颗,一口咬下去,没咬得太扎实,这位镖师终于有机会惨叫一声。 “妖孽尔敢!” 武君山大怒。 “武大哥,断他的腿骨!”方觉的声音再次响起。 听到方觉的喊声,武君山暗道一声惭愧,自己当真是杀糊涂了,这辈子厮杀无数,居然没想到这里,竟然还要不会武功的读书人来提醒。 惭愧归惭愧,手中却不慢,咬着牙,一招‘云升雾腾’,剑尖指地,剑锋斜斜的朝上飞起, 骷髅大约是感觉到了危险,直接舍弃被半死不活的镖师,一道白影朝上跃起, 却不及武君山这一剑来的快,咯一声,半截腿骨落地。 少了半截骨头,骷髅辗转腾挪果然十分不变,眨眼间,下盘又中了两剑,两条腿就只剩下两截两三寸长的短骨,戳在地上,显得十分可笑。 “妖孽受死!今日为胡大哥和众兄弟报仇!” 武君山此时却笑不出来,低喝一声,挺剑而上。 没想到,那半截骷髅竟然用手臂骨,撑着地面,和两根拐杖似的,转身就逃。 速度还很快,几个起落便钻入密林中,消失不见了。 “武大哥,追不追?”一个亲信镖师问。 武君山奇怪的看了他一眼,心想咱们镖局还真有不怕死的人才,不知道是胆子大,还是脑子少, 那怪物动作又快下手又狠,少了两条腿,反而跑得更快了,且不说能否追得上,即便追上了,月暗无光,树林子里到处都是参天大树、一人高的野草,那还不是送? 摇摇头:“穷寇莫追,守好镖车要紧!” 刚说完,就觉得一阵眩晕,险些站立不住。 “武大哥,你没事吧?”身边的镖师扶住了他,关心的问。 “血流多了,还死不了。”武君山脸色惨白,摇头苦笑。 …… 篝火旁,五具尸体并成一排,安静的躺在镖车下, 剩下的人各自疗伤、警戒,个个面露沉重悲怆。 虽说走镖是刀口舔血,生死寻常事耳,可今日一战,实在令人心惊动魄、匪夷所思,来时候十三人,转眼之间,便折了四成, 连总镖头都死了。 最后一名被‘裹住’的镖师,由于白骨咬得不深,武君山救得快,暂时没有死去, 然而浑身主要的骨骼都已经碎了,骨头岔子深深的扎进了内脏里,躺在地上,一动都动不了,神情却痛苦到了极点,用哀求的眼神,看向武君山。 武君山面色铁青,虎目中流出泪来,咬着牙道了声‘好走’,手腕一抖,了结了对方的痛苦。 身边传来脚步声,方觉拍了拍武君山的胳膊,叹了口气,没说什么。 “多谢夫子借剑,若是没有这柄神剑,今日我等一众兄弟,只怕都要折在这里。” 武君山脸色发白,双拳一抱,单膝跪地,冲方觉行了一个大礼。 不知不觉中,称呼发生了变化,从‘方秀才’,变成‘方夫子’, 语气更是十分恭敬。 还是总镖头眼睛毒,这书生果真不是寻常人, 要知道,鸿羽血锻钢这种利刃,乃是用剑的江湖豪客梦寐以求的利器,即便是他出身的青云剑派,也只有寥寥数位长老级别的高手,才有同级别的兵刃! 仅仅凭着一把鸿羽剑,这书生的身份尊贵,就已然超过他们这些所谓的‘江湖侠客’太多! 如果当初没带上他,今日后果不堪设想。 方觉连忙扶起了武君山:“武大哥不可如此,我们一路同行,休戚与共,你们若有闪失,我恐怕也是性命不保。” 看了眼地上的尸体,也忍不住叹息一声。 这一路同行下来,方觉对福威镖局的这帮镖师,印象还算不错。 虽然一早就看出来,总镖头胡风是‘假豪爽、真精明’,可是人生在世谁还没点小心思,行走江湖的要是没点心机,早就死了十回八回了,双方素不相识,人家又没害自己,自己有什么权力去指责人家,做键盘侠? 相反,人人都对自己十分客气照顾, 转眼之前,阴阳两隔。 武君山道:“走镖本就是提着脑袋过活,生死在天,夫子借剑保全了我等性命,对我们乃是大恩。” 稍稍犹豫了一下,又问:“方夫子,那怪物受了伤,不知会不会去而复返,这把宝剑,能否暂时就借给在下,等到了江陵城,立刻奉还。” “这是自然。” 方觉点点头,望向密林,沉吟了片刻,道:“武大哥,咱们还是连夜赶路吧,尽快通过黑水峡走出云蒙山。” 朝前过了黑水峡,还有五六十里就能出山,进入人烟密集的区域,安全性大大提高, 相反,朝回走,路途更远,反而危险。 武君山眼神一闪,听出了方觉语气有异,压低声音;“夫子莫非晓得那是什么怪物?” 方觉没有回答,而是拿了捡了把满是缺口的破刀,挑了一下地上的两截从骷髅身上砍下的腿骨。 借着篝火可以看见,这两截腿骨略显搅黄,骨头上,还有许多奇异的纹路,像是刻上去的某种符咒。 由于吸饱了血,还在闪着微弱的红光,只是离开本体之后,这红光越来越暗,眼看就要消退。 “这东西,可能是人为炼制出来的,叫做白骨甲,靠着活人血肉维持活力。”方觉道。 观风异闻录中,有过这样的记载: 当年朝廷平定南蛮的战役中,在战场上遇到过身皮白骨战甲的南蛮武士,黑发碧眼,刀枪不入,力大无穷,迅捷如同猿猴,更是无需后勤,以人肉为食,一度对大昊军队造成了不小的杀伤。 好在这样的武士数量稀少,大昊又正值巅峰国力,最终还是平推。 书中记载,这其实是一种南蛮邪术,通过秘法将活人的血肉剥离,在骨头上刻制密纹,炼造成杀戮工具。 炼制者,也可以让白骨附在自身,当做‘盔甲’,既能起到很强的防御作用,也能提升自身战力,唤做‘白骨甲’。 但每过一段时间,就要以血肉为‘食’,为白骨甲提供‘养料’。 朝廷平定南蛮之后,杀戮极重,曾经参与抵抗的氏族几乎全部灭族,这种邪术也就失传。 观风异闻录中,关于白骨甲的描述十分有限,所以方觉并不能确定,今天看到这个白骨怪物,到底是不是白骨甲, 但如果是,那就说明,炼制它的人,必然就在附近不远处。 不要打了小的,引来老的,虽说方觉对修道方面的所有信息,都十分感兴趣,可此时的局面,和当初白毛姥姥庙有天壤之别,真招引来了老的,绝不是白锦儿那么好说话。 第四十章 黑水峡 “咔咔咔咔咔” 距离镖队十几里之外,一处隐蔽山洞之外,被武君山砍掉双腿的白骨骷髅,正老老实实的站在地上,双臂支撑着地面,上下颚不断开合,冲着山洞说话。 “你这蠢物,让你去寻过路的普通人,吃些血肉,你怎的惹上了硬茬,居然连腿都断了,我还要你何用!” 话音声中,山洞里走出一个人来。 这人麻衣高冠,一手握着一杆青幡,打扮的像一个算命先生,不过面向生的却极为年轻,光滑无须的脸庞,在月色之下,显出一种异样的苍白美感。 若论外貌,除了阴柔些,倒算得上是个美男子。 见到那人,半截骷髅连忙伏在地下,磕头求饶,丝毫没有之前杀人的威风煞气。 算命男子并没有什么怜悯之意,望着远处喃喃自语: “虽然白骨甲尚未大成,威力有限,也就是个木甲,却也不是寻常所谓江湖高手能对付的, 也罢,最近没有遇到好的材料,反而浪费了许多灵药钱财,能伤这蠢货,看来值得我亲自走一趟,说不定,能炼出一具铁甲白骨来,至少也要弥补了这一具的损失。” 说完,不疾不徐的走出洞外。 黑暗之中,传来脚步声,两头白骨骷髅,跟在他后面鱼贯而出。 半截白骨犹豫了一下,赶紧用双臂撑地,尾随其后。 在它们身后,洞穴深处,蚊蝇乱飞,遍地白骨残肢, 一座简陋石台之上,躺着一具的尸体, 半边身体的皮肤肌肉已经被刮得一干二净,只剩下血淋淋的白骨;另外半边,还是完整的肉身, 虽然已经气绝声望,却死不瞑目,眼中说不尽的恐惧,显然是活生生被刨开的。 滴, 一地快要干涸的血珠,顺着石台纹路,落在台下血泊之中。 并未溅起半点涟漪。 “夫子,照你这么说,那炼制白骨甲的异人,岂不是就是传说中的得道高人?” 镖队重新上路,连夜朝黑水峡走, 武君山挎着鸿羽剑,和方觉骑行在队伍最前方,听了方觉的讲述,心中十分紧张,惴惴不安的问。 说起得道高人的时候,语气明显虚了虚,似乎这四个字有某种魔力,能让武君山这样的江湖侠客,也涌起深深的无力感。 方觉看了他一眼:“武大哥也晓得得道高人?” “我行走江湖多年,听说过许多传说。”武君山点点头,稍稍沉默了片刻,低声道:“不瞒夫子,青云剑派的立派祖师,传说就是一位得道高人,剑法通神,已然是剑仙一流。” 方觉眼神一闪:“是真是假?” 武君山苦笑道:“对旁人,自然要说是真的,可是对夫子,我不敢有虚言,真真假假,几百年前的事,谁能说的清楚?不过,门派中的几套剑法,的确都是祖师爷传下来的。” “嗯,青云剑派乃是东南大派,今日见武大哥功夫,的确了得!”方觉道。 “我这功夫嘛” 武君山叹息一声,没有继续说他功夫到底是个什么水准,只是怅然的说:“有夫子这把神剑,遇到那白骨甲,我或许还能周旋,可是若对方真的是得道高人,向我们出手,我恐怕连一招也走不过去。” 方觉想了想,淡淡的说:“武大哥也莫要过虑了,修行之事,首重自身,炼制外物虽然也是个法门,却终究落了下乘。那炼制白骨甲的人,未必就是什么得道高人。” 这话是忽悠武君山的。 观风异闻录里对于白骨甲的记载,内容极少,根本无法判断,能炼制白骨甲的人,到底是什么存在,是得道高人,还是仅仅掌握了秘术的普通人。 但是此时此刻,方觉必须要安定军心。 经历一场大战,整个镖队的士气已经低迷到了极点,有些镖师几乎都要崩溃了,如果连武君山这个最强战力都乱了,那如果再遇到危险,结果可想而知。 一哄而散,都是最好的结果, 人心难测,危急关头,固然可能爆发人性光辉,但大部分时候,只会更坏,作为唯一一个不会武功的外人,方觉的下场可想而知,甚至不排除被抛弃做挡箭牌的可能性。 书中记载,这白骨甲,还分木甲、铁甲、钢甲,刚才那一具,很可能只是最低等的木甲, 这话方觉更不会说, 否则恐怕军心立刻就要崩溃。 果然,听方觉这么说,武君山精神明显一震:“只要不是得道高人,哪怕那怪物再回来,凭着掌中三尺剑,兄弟我也敢和对方周旋一番!” 方觉微微点头,语气平静的赞道:“武大哥,真英雄也!” 杨二郎若是在此,听到这话,估计会有些失落,原来夫子动不动就给人发真英雄卡。 “夫子谬赞了。”武君山对方觉的态度,愈发的客气,几乎都到了恭敬的程度,一抱拳,正色道:“还是要靠夫子做主。” 这话听起来摸不着头脑,可武君山心中自有他的想法。 方夫子的来头,恐怕比总镖头想得还大, 一个书生,居然随身带着鸿羽剑这样的宝物,这本就不可思议;一路上和众镖师说笑聊天,谈吐不俗,那就更不必说了。 关键是,正常读书人,见到那样恐怖的怪物,在一场惨烈厮杀后,谁还能想他这样保持镇定? 还有,世上那么多读书人,有几个,能一口道出那个白骨怪物的来历? 林林总总的信息加在一起,让武君山得出一个十分安心的判断:方夫子,即便不是得道高人,恐怕也是修道之人,背后大有来头! 方觉见他神情,就大致猜到了他在想什么,依旧淡淡笑着,并不说破。 白骨甲嘛,虽然恐怖,也未必就凶得过女鬼女妖精。 装逼不是刚需,但的确有它的作用。 言归正传, 一行人趁着月色赶路,山里道路本就崎岖难行,又是半夜,武君山担心火光引来敌人,因此没有点火把,整个队伍全靠着头顶上漏下来的那点儿月光,摸黑前进,速度十分缓慢。 直到快天亮了,才走出密林。 前方一阵流水轰鸣声,眼前骤然开阔,一面巨大的悬崖峭壁出现在视线之中。 黑水峡到了。 第四十一章 不要再反抗了 天地造物神奇,实在令人叹为观止, 隔着一条峡谷,一面是茂密丛林,一面是雄伟大山。 对岸有一面几百丈高的绝壁,好像天神用神剑一剑劈开了大山,远看光滑如镜,正对着郁郁葱葱的云蒙山。 绝壁下方,则是一条激流奔腾的峡谷,上游的水流到峡口,河道陡然变窄,导致水流湍急,一路朝下狂涌,在狭窄的两侧山谷之中激荡起回声,如同滚滚闷雷。 在绝壁腰线的位置,有一条不知道何年何月就有的小路,大约两三丈,勉勉强强可以容纳两人并骑,或者一辆马车通过,类似栈道。 队伍面前,是横跨黑水峡的铁锁吊桥,大约有后世的五六十米的长度,只要过了桥,再沿着栈道走上五十多里地,就能走出云蒙山,进入坦荡官道,到时候就安全得多。 站在桥边朝下看去,下方峡谷两侧的悬崖似乎能吸收光线似得,漆黑一片,深处隐隐约约笼罩着雾气,根本看不见底,只能只听水声轰鸣,回荡在峡谷中,好像是远古凶兽的咆哮。 黑水峡也正是因此得名,并不是说水是黑的。 这样的地形,说以一敌万那是夸张了,但若有几千精兵,粮草装备齐全,挡住十万大军绝非难事,难怪大昊太祖当年在此立下不世功业。 只是有一利必有一弊,由于交通不便,物资转运困难,山那头的城镇,郭东县也好,邺城也罢,说得好听点叫做世外桃源,说白了就是穷乡僻壤,与世隔绝,几百年上千年都发展不起来。 站在吊桥前,方觉有些恍惚,眼前此景,像极了上辈子老家山里的样子, 连整个东泉省的格局,都好像能找到对应的:过了云蒙山,气象陡然一变,像是从上辈子皖南偏远山区,来到江浙繁华之地。 言归正传,武君山翻身下马,先走上吊桥,试了试脚下分量,确认没有问题后,就安排镖队快速通过。 踏上了铁索桥,只听见下面水声轰鸣激荡,山风从峡谷中吹过,发出诡异的呜咽声,好似幽魂夜哭,十分的渗人,低头朝下看的话,总觉得冥冥中有股吸引力,让人忍不住想朝下跳。 人人握紧兵刃,打起十二分精神。 好在铁索桥不长,转眼间就顺利通过,脚下踩上实地,众人的心里终于稍稍放松了些,这栈道虽然崎岖难行,但总算看到了离开的希望, “小心些,靠着山壁内侧走!”武君山吩咐着, 这栈道虽然不算特别窄,但是古怪的很,年年都有人摔下去, 这时候再死人就太冤枉了。 一行人沿着栈道,小心前行,很快便走出了七八里地,将黑水峡的远远甩在身后,连隆隆水声都渐渐听不清了。 加上天光已经大亮,不像之前黑夜里给人那么重的压迫感,镖队的沮丧气氛明显有所好转, “夫子,此番若能生离云蒙山,你若是有空,我在福威镖局扫榻以待。”武君山说。 方觉心想,若是有空,我还想让你带我去青云剑派瞧瞧呢,不管剑仙传说是真是假,总算是有一些线索。 两人正说着话,就听到前方栈道,传来一阵清越的铃声。 “上测天机,下卜祸福,若不灵验,分不取。” 随着铃铛声,一个身穿麻衣,长相清秀的算命先生,手持青幡,从前方弯道处露出身形,朝镖队走来。 莫名其妙在这荒山野岭出现一个算命的,又是这幅做派模样,刚经历生死大劫的镖师们顿时警惕起来,按住兵器,结拢阵行,放缓速度,缓缓的迎面走去。 “夫子,留神,这人怕不对劲。”武君山眯起眼睛,紧紧地盯着那人,一带缰绳,稍稍朝前走出半个马身,把方觉护在身后。 方觉有些意外的看了武君山一眼,没有做声。 镖队如临大敌,杀气和防备之意,简直都写在了脸上,而那清瘦的算命先生,却浑然不觉,优哉游哉的在镖队前方停住了脚步。 笑吟吟的问:“各位好汉,有缘在这里相遇,何不算上一卦,卜个吉凶祸福?” 武君山勒住马,抱拳沉声道:“不必了。”说着,向一名亲信镖师使了个眼色。 那名镖师从褡裢里,取出一锭约莫五两的银子,放在地上,抱拳朗声道:“这位先生,既然有缘,这点心意请先生吃茶,我等急着赶路,还请让一让,借个道。” “这却是为难我了。”算命先生却摇了摇头,认真的说:“我靠本事吃饭,你们不算命,却要给我钱,我收好呢,还是不收好呢?” 说着,眼睛一亮:“还是算一卦好,可若是算得准,五两银子的酬金那可不够啊。” 江湖上,奇人异士无名高手众多,话说到这个份上,众人已经瞧出来了,这人即便不是那骷髅一伙,也绝非善类。 武君山掌中发力,鸿羽剑已然微微离鞘,另外一只手,在背后悄悄比了个手势,冷冷说道:“既然先生非要算,那便请讲!” 算命先生狭长的双目微微一眯,扫过众人,阴恻恻的笑了起来:“我看各位好汉,印堂发黑,五气衰败,只怕有血光之灾,必定是活不过今日的。” “我看你算的不准!死去!” 一声爆喝,队伍中最擅长使暗器的洪镖头得了武君山暗示,先下手为强,双手一样,两枚飞刀脱手而出,带着呼啸声,直奔算命先生眉心和胸口。 眨眼之间,飞刀便到了算命人面前一尺之处, 眼看着就要命丧刀下,他却不慌不忙,连躲闪的动作都没有,甚至根本不看越来越近的飞刀,依旧保持着阴恻恻的笑容,打量着一众镖师,像看着一群待宰的羔羊,在考虑挑哪一只出来杀。 但是,在他的胸口,却伸出两条白骨手臂,轻松将两枚飞镖抓住,随手反掷了回去, 速度惊人,隐隐带有风雷之声, 洪镖头只觉得眼前一花,根本看不清到底发生了什么,双目便是一阵剧痛,两枚飞刀直插入眼, 被巨大的冲击力冲的朝后踉跄了几步,一脚踏空,惨叫着衰落悬崖。 白影一闪,悬崖下出现一只白色骷髅,手脚并用,顺着悬崖攀援而上,如同猿猴,快若闪电, 一下子裹住了洪镖头,重新回到栈道上,挡住了众人后路。 紧跟着,又有一头白骨骷髅,出现在算命人身后。 “又来了!” “我草他祖宗!” “我滴娘啊” 镖队哄然大乱,武君山头皮都要炸开了, 即便在他全盛时期,有鸿羽剑,也只是勉强对付一头,现在他左肩重伤,失血又多,一身功夫只剩下一半,竟然一下子冒出三头来! 也不对,算两只半。 算命人身上裹着的那具白骨甲,正是那天逃走的,自剩下了半截。 那也不是能对付的了的。 还有这个完全不知深浅的算命人! 一只完整白骨和洪镖师刚一出现,便怪笑这杀入人群, 这栈道极窄,前后都被堵住,连逃都逃不掉,两只骷髅如同进了羊群的狼,将一众镖师逼得极为狼狈, 武君山的剑法,需要身法作为依托,他本就受了伤,在这狭小空间里,又辗转腾挪不便,即便有神剑在手,也无法像昨夜大展神威,只能勉强自保。 还好,那算命人要取材炼甲,并未让骷髅大开杀戒,两具骷髅大约也晓得鸿羽剑厉害,不敢对武君山过分威逼。 然而,这样也仅仅只是放缓了杀戮的速度,没一会,几名镖师都受了伤,还有一人脚下踩空,惨叫着落下悬崖。 算命人并非参战,站在一边看戏,问身后半截骷髅:“昨夜伤你的,可是那持剑的汉子?嗯,剑法不错,剑也好。” 咔咔咔咔半截骷髅从他肩膀后探出脑袋来,却是冲着方觉,一阵龇牙咧嘴。 还伸出两根白骨手臂,指指点点,比比划划。 方觉心里骂了句傻逼骷髅,不得好死! “哦?是这书生?”算命人眼睛一眯,盯着方觉上下打量着, 紧跟着,眼中就闪出兴奋的光芒,不住的点头:“喔,颅骨饱满,棱角分明,朝拱有势,没有一点多余皮肉,骨骼狭长,龙宫玉柱,还真是块好材料,好好好咦?竟然有日月伏犀之骨” 他越说越兴奋,就像是关了三十年的流氓犯才放出来,遇到妖娆少妇,又像是饿了三天三夜的人,看到一桌珍馐。 越看越喜欢,简直口水都要流下来了,双手不断的对着他比划,好像在丈量他的骨骼, 眼中闪动着幽幽的绿光,暴露出他南蛮异族的真实身份。 “那书生,你莫要反抗,老老实实做我炼骨的材料,我让你少受些罪,如何?”他认真的问。 第四十二章 无情的病毒吞噬大脑 被怪人上下打量,方觉忽然理解了被人宰杀的动物的感受, 就是那种,明明大家都是活生生的生物,尽在咫尺,还露出客气笑容,可是在人家的眼里,你其实就是一盘菜, 红烧、清蒸、油炸,或者做刺生生吃。 好在,每个种族都有它的天赋技能,能存在于世间,一定有保命的方法,鸟会飞,鱼会游,连最弱的蚂蚁,都会挖洞。 “你这是白骨甲吧?有点意思。”浑然没有食物的自觉,反而点评起食客的穿着来。 ‘食客’微微一愣,紧跟着笑了起来;“想不到这穷山僻壤的,居然有人认得我这宝贝?” 方觉却是啧啧有声,摇摇头:“可惜了,只是木甲,若是到了白骨铁甲,乃至白骨金甲,啧啧啧,那可真是了不起了。” 说完,瞅了眼算命人,皱眉问:“甲分五等,金银钢铁木,是你小子道行低微,还是师门长辈死绝了,即便是木甲,也不是这么炼的,你这是走了歪路啊!” “胡说八道,哪里有金银甲!” 算命人几乎是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紧跟着眼神生出几分警惕,收起了古怪笑容,问道:“你是谁,怎么知道这些?” “你不晓得,不代表没有。” 方觉淡淡一笑,想了想,道:“也是,南蛮一脉,早就被杀得七零八落,否则,你这白骨木甲,也不至于炼得不伦不类。” 观风异闻录里,对于白骨甲的描述虽然有限,但清清楚楚的写着,这一脉南越蛮族已经被朝廷剿灭。 “你到底是什么人!” 算命人之前笑嘻嘻的表情完全消失不见了,眸中闪过惊诧之色,一脸狐疑。 浑然不觉腿已经微瘸,病毒正在沿着大腿,以每小时一百八十公里的速度向上飞速前进,无情的吞噬着他的大脑健康细胞, “在下行走世间,观风查水,你说我是什么人?”方觉淡然一笑。 “观风查水……”算命人眼神骤然凌厉起来,如临大敌,低声喝道:“你是观风使者!” 方觉也浑然不顾一个崭新的植物人即将诞生,眼风淡淡扫过尽在咫尺的战团,叹了口气,道:“让它们停手吧,否则全部杀光了,我即便想保你一保,为南蛮留下一脉异术,也不好说话。” 这边,几句话的功夫,剩下的镖师几乎人人带伤,两个人连站都站不起来了。 “观风使者!”算命人几乎是咬牙切齿的说出这四个字,似乎有杀父夺妻的大仇,恨意滔天,一字一句的道:“若不是你们,我又怎么会沦落到这般田地?” 话是这么说,可是两只白骨甲的攻势,骤然减弱,几乎不再出手,只是围住众人,明显在防备着什么。 残余的镖师紧张的聚拢成团,举起兵刃,心惊胆战的对着白骨甲, 武君山浑身是血,拎着剑站到方觉身后, 方觉一手背在身后,望着算命人轻蔑的冷笑道:“区区蛮夷,哪里懂得我大昊的事,你只当观风使者里铁板一块吗?又要灭你们的,自然也有像我这样,怜尔不易,愿为世间存一门奇术的。” 这话倒是真的有些打动算命人, 他倒不是相信,方觉好心,什么‘怜尔不易’,那是屁话。 恐怕真正的目的,在觊觎‘奇术’。 “你以为我在乎你这等阴损小道?”方觉的眼睛好像能看穿人心,哈哈一笑,朗声道:“大道五十,天衍四十九,天道缺一,但留一线生机,不可赶尽杀绝,这才是堂皇正道。” “大道五十,天衍四十九,天道缺一……” 算命人喃喃自语,觉得这几句话,十分的奥妙,大有玄机。 “你真不是图谋我的炼骨术?” “都说了,你这炼得一塌糊涂,似是而非,我图你这个作甚?自坠邪道,找死吗?”方觉嗤笑道。 “哪里错了?!”算命怪人忍不住问。 健康的脑细胞,已经所剩无几。 方觉随意的抚摸着腰上的青石,眯起眼睛,盯着那甲瞧了瞧。 “卸甲,拿来与我看,再行分说。” 听到卸甲两个字,算命人心中一动,仅存的健康脑细胞终于在最后关头,发挥了作用, 他的肉身并不算强悍,一旦卸下白骨甲,那名持利剑的剑客,就有可能对他造成伤害,虽然这种可能性极小,即便一对一,他也不会弱了那名剑客, 但能在观风使者的绞杀下,活到今日,算命人可谓步步小心,一点错都不肯犯。 若不是路过云蒙山,发现这一片阴气极重,特别有利炼白骨甲,他甚至都不会再这里停留这么久,更不会冒险让白骨甲自行捕食。 然而,对于‘大道’的渴望,对于炼出铁甲乃至更厉害钢甲的执念,同样无法抗拒,哪怕只有一线机会,也忍不住想要去试一试,赌一赌。 一只完整的白骨甲迈着机械的步伐,走到算命人身边,另外一只,则挡在镖师队伍和他之间。 脱下半截白骨甲,立刻换上一具更加完整的,再利用一具做挡箭牌,挡在前方, 让半截甲到对方身前,稍有异样,便摇铃唤回。 嗯,此乃万全之策。 “我一生,极少信人,今日信你一次,若是辜负我,定让你死得惨不堪言!” 算命人一字一句,语气阴森寒冷,如同赌咒发誓一般道。 “不信就滚。”方觉不耐烦的说。 算命人神情一滞。 咔咔咔…… 熟悉的骨架开合声再次响起,半截白骨甲张开胸骨,从算命人身上脱落; 身后那只完整的白骨甲张开怀抱,准备拥抱它的主人。 就在交替的这么一瞬间,算命人忽然觉得有哪里不对劲, 从身后的骷髅处,传来强烈的警兆! 而对面的镖师们,却瞪大了眼睛,一副见了鬼的模样。 一切都只发生在瞬间,一只锦毛竹鼠凭空出现在算命人的脖颈上,爪牙并用,狠狠咬下去。 但紧跟着,就被刚附体的完整白骨甲一爪拍得稀碎,化为一片光影碎片,消失不见, 然而已经迟了, 算命人双目圆瞪,头呈现一种不自然的方向歪着, 两只手,两只骷髅爪子,死死地捂住脖颈,却根本挡不住狂喷而出的鲜血, 脖子上的伤口,比他的手掌还要大许多,半条脖子都被撕开,拖出白花花的喉管和颈骨。 这一次,不是脑补。 算命人双目中尽是愤怒和不甘,噔噔噔的朝后退了几步,仰天朝后倒下,眼看是活不成了。 第四十三章 杀人夺宝 异变陡生。 一众镖师的心思还在之前方觉和算命人的对话之中,有人还以为方觉要和对方做成一气,甚至怀疑这一切都是方觉这个‘内鬼’暗中搞鬼,暗自后悔当初就应该极力反对此人加入队伍, 面对这突如其来的惊天大发转,所有人都瞠目结舌,脑子完全转不过来。 怎么回事? 那大老鼠哪里冒出来的? 这家伙,怎么就喷了那么多血? 连武艺最高、心志最强,暗中接到了方觉背在身后的那只手给出的暗号的武君山,一时间都楞在原地,瞪大了眼睛,一脸不可思议的样子,忘了依照暗号行事,去攻击白骨甲。 方觉不由暗中一叹。 普通人和修炼者的差距之大,不光在实力、手段,也在心性。 或者说,未知,带来的差别。 自己之所以面对白骨甲、算命人,还能保持镇定,侃侃而谈,甚至去算计对方,并不是天生胆子大,而是已经习惯了和这种‘未知存在’打交道, 妖怪、鬼、魔,固然可怕,可要是经常和这些存在相处,习惯了对方,自然就能保持冷静。 普通人遇到妖怪和老虎,或者还能强自镇定,思考如何逃生,面对妖魔鬼怪,一下子就慌了神。 可如果天天和妖魔生活,时间久了,会发现,除了神通法力之外,它们也有七情六欲,也有傻逼的一面, 心中一动,想到了两个字:平等。 当在内心下跪的那一刻起,那就永远无法达到对方的高度。 言归正传,算命人倒下之后,身上的白骨甲,自行脱落, 两具半白骨甲,像是喝醉了酒,摇摇晃晃的走了几步,轰然倒塌,散落成一地的骨头架子。 “武大哥,烦你去瞧瞧,那家伙死了没。”方觉道。 武君山这才从震惊中回过神来,倒提着剑,对着方觉重重一抱拳,满脸都是敬佩,或许还带着一点点的敬畏, 唤过两个受伤不重的镖师,小心翼翼的绕开地上的白骨堆,靠近血泊中的算命人。 算命人半截脖子被硬生生的啃掉,脑袋都快挂不住了,露出了大片的气管和脊椎,双目圆凳,死不瞑目,尽是愤怒和不甘。 武君山也是手狠,先刷刷两下,剁了对方的手臂,嗖嗖两剑,左胸右胸捅了个透明窟窿, 这才一猫腰,探了探鼻息,回头冲方觉点点头,示意已经死透了。 方觉一路看武君山做派,暗想,是个人才。 “呼呼……” “我滴娘咧!” “哎呦,哎呦……” 直到此时,镖师们紧绷得快要断掉的神经,才彻底放松下来,相信自己逃了一条性命, 一个个惊魂未定,瘫坐在地,大口大口的喘气,有的人甚至忍不住喜极而泣, 伤口处的疼痛也清晰的传来,虽然捡一条命,却几乎人人带伤,各个挂彩。 方觉也不例外,轻轻的吁了口气,如释重负。 能冷静对待,不代表他不紧张,不怕。 刚才忽悠来忽悠去,目的,只有一个:擒贼先擒王,干掉算命人。 前提,是让对方白骨甲离身。 昨夜一战,白骨甲展现出的威力强大,但更多的是‘物理攻防’,方觉不敢肯定,如果白骨甲套在制造者身上,成为一件名副其实的甲,而不是操纵傀儡的怪物,能不能挡得住青石中的锦毛竹鼠。 青石属于‘法术攻击’,而且只有一次机会。 说了一大堆,就是要让对方卸甲,利用那转瞬即逝的机会。 事实证明,自己的谨慎是有道理的,白骨甲附上算命人之后,反应速度惊人,一巴掌就拍碎了法术幻化出来的锦毛竹鼠,如果算命人处在‘着甲’的状态,锦毛老鼠一出现就被灭了,根本不可能建功。 “夫子,有东西!”武君山用剑指了指算命人的褡裢, 鼓鼓囊囊的,还有几个金银元宝从里面滚出来,散落在地上。 方觉心中一动,想到刚才和算命人的一番对话,快步走过去。 刚走出几步,经过半截骷髅的时候,那已经散架的枯骨,咔咔咔一阵响,竟然瞬间又恢复了半截白骨甲的样子,闪电般张开手臂和胸骨,扑向方觉, 近在咫尺,方觉根本来不及躲闪,咔一下,被套上了骨架。 “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一起死吧!” 骷髅头里,传来了算命人的声音,怨毒无比。 胸腔四周传来猛烈的压迫感,脖子上也清晰的传来森森寒意,甚至可以清晰的察觉,几颗残缺不全的牙齿已经碰到了自己的皮肤, 方觉浑身汗毛都炸开了,眼中的火苗狂涌,燃烧到了极致。 一声爆喝,寒光闪烁,武君山这次的反应终于不算太慢,也挺剑刺向骷髅。 然而,并没有发生什么惨剧, 那半截白骨甲,包是包住了方觉,也在十分用力的收缩,顽强的啃, 可是,却没啥力气,缩了半天,也没把方觉给勒死,就是觉得有点呼吸不顺畅, 脑袋被方觉用手给抵住,张开缺了牙的大嘴,拼命的想要去啃他的脖子,却反而被顶得朝后仰,距离脖子越来越远。 连方觉都能清晰的感觉到,身后白骨甲透出的一股浓浓的无奈。 叮…… 武君山一剑刺中,头骨破碎,晃了晃,脱落了下来。 这次,白骨甲一落地,摔得粉碎, “夫子,你没事吧?!”武君山惊魂未定,他是真被吓到了,如今这队伍里死谁都行,唯独方觉万万不能出事。 方觉一脸茫然, 这叫什么?强弩之末,不能穿鲁缟? 这骷髅死的,好像有点搞笑了吧?憋半天憋了个大招,最后就这? 估计,对方最后是想同归于尽,没想到遇到武君山这个心狠手辣的,连死人都不放过,还捅了好几下, 武君山咽了口口水:“夫子,这家伙,到底死了没?还会不会……” “应该不会了,你看。”方觉摇摇头。 随着他的目光看去,地上的三堆碎骨头,像是经历了千年风霜,飞快的风化成一堆白色的粉末, 栈道上风很大,转眼就吹散了。 如今骨架都化成了灰,要是再能有什么幺蛾子,只能说明对方强大的不像话,简直是半神之躯, 遇到这样的对手,死了方觉也认命,而很显然,这样的对手,不可能被逼到这个悲惨的境地。 “武大哥,给他剁碎了扔峡谷吧,另外,把那褡裢取来我瞧瞧。”方觉说。 众镖师心头一寒,杀人、剁尸,还要夺宝,果然是个狠人。 第四十四章 一个全新方夫子的诞生 怎么剁碎算命人,不必多提,反正有鸿羽剑在手,并不切西瓜更难。 饶是如此,包括方觉在内,一众人也看的忍不住想吐,但都认为方觉这个决定十分正确,都死成那个鬼样子还能用白骨甲伤人,谁他娘的晓得,这怪人还有什么特殊的本事? 武君山已经吐了一次,脸色比大多数人都好,处理完后,把褡裢拎给方觉,翻过来一倒。 哗啦啦,出来一大堆东西。 几锭金银元宝,半壶清水,两个硬面饼子,几颗一看就很值钱的玉石、火钻,羊脂扳指。 最多的,居然是银票! 大小面额不等,有新有旧,看样子算命怪人这些年攒下来的全部身家都在这。 武君山粗粗点了一下银票,竟然有八千多两, 还不算元宝、玉石,加起来,恐怕上万。 这些镖师,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走一趟镖,多得不过分个几十两,少的,才十几两。 方觉辛苦教书,一个月也就二两出头。 算是一笔巨款了, 明显能听到一些咽口水的声音。 “这人不晓得害了多少路过的商旅!” 方觉悲天悯人的叹了口气,沉声说:“这些不义之财,我们分了吧。” 微微一阵沉默。 紧跟着。 “是,都听夫子的。” “夫子说的有道理!” “嘿嘿,这样好,这样好。” “正该如此,夫子说出了我的心里话……” 一路下来,不算方觉,出门时候队伍里的12个人,如今活着的,只剩下四个,纷纷表示赞同, 镖师过得就是用命换钱的日子,这一番死里逃生,这个钱拿得心安理得,至于死掉的,自然有镖局公款抚恤, 平日关系好的,私下给对方家里送点,那是另外一回事。 我们分了吧,这五个字,深得人心。 “各位兄弟,我做个主,这钱,夫子拿七成,剩下三成,你们均分,我还有些积蓄,就不要了。”武君山说。 事到如今,众人也算是过命的交情,方觉又是个最知道人心的,不等其他人发表任何意见,就先摆摆手, “不怕兄弟们笑话,我是个穷光蛋,这钱嘛,我多拿一些,不过有个三四千两也就够用了,剩下的你们分。不过……” 顿了顿,脸色微微一沉,笑容还是平静,但话语中,带着不容置疑的语气:“今日所见,还请各位不要到处说去,放在心里就好。” 武君山顿时明白了方觉的意思,今日他展现了众多‘手段’,尤其是他和算命人的一番对话,牵扯甚多、甚深,显然不想泄露出去。 按住了剑,目光变得凌厉起来,扫过众人: “都是过命的兄弟,废话我不多说,夫子与我们有大恩,兄弟们心里要晓得好歹,再者,谁晓得那算命人是什么来头?万一还有同党,说出去,对谁都没好处,谁要嘴皮子发痒,莫怪我不讲情义。” 镖师们也不傻, 且不说有武君山的‘威胁’,上头还有个更厉害的方觉镇着, 光是看钱,按照方觉的分法,他们每人都能得小两千两,足够洗手不干,安乐过下半辈子了,可一旦说出去,这些钱就要给全镖局上上下下分,主要用于抚恤,傻子才说。 于是纷纷表示一定严守秘密,对自己亲娘老子也不提,一辈子烂在肚子里, 又有人说,回去后大家统一口径,就说遇到了厉害的歹人…… 方觉笑笑,一辈子烂在肚子里,他是不会信的,短时间之内,应该可以守住秘密, 至于几年,甚至几十年之后,无非就是多一个供人茶余饭后吹牛逼的异闻而已。 武君山在那里分钱,把几个金银元宝和没有沾上血的银票,凑了四千两只多不少,放进方觉的包裹里, 方觉却拿着那个空褡裢,翻来覆去,甚至把线都拆了, 还是一无所获。 想到了上辈子看的电影,莫非,是纹在算命人的身上?也不会,刚才武君山‘做事’,忍者恶心在边上看了,并没有。 “口口相传,不落文字?” 捡起算命人留下的青幡,翻来覆去,依旧找不出什么东西来。 心念一动,拿起一把刀,朝青幡杆子劈下去, 咔嚓一声,竹竿裂开。 其中有一截里,塞着一卷黑乎乎的东西,像是某种动物的皮,取出来打开一看,里面细细密密的刺满了米粒大小的字。 开篇便是:古有魔,以骨做甲。 …… …… 一望无垠的灰色世界中, 经历了上次那一阵不安之后,白衣女子好像又多懂了一些事,于是继续她的旅程, 她已经漫无目的的走了很久很久, 原本被碾碎的记忆,重新回到了脑海之中,那些消失的情绪和感受,也渐渐的重新恢复。 她知道了自己的来历,记起了那一对夫妻的模样,想起了家里的花猫,想到了那个熟悉的姓氏。 想到了河边的失足。 但是,这些对于她而言,好像都已经不重要了,十分的遥远,遥远得像是另外一个人的故事,而她只是一个看客,有唏嘘、有感慨,却没有感同身受。 她知道,自己已经是一个新的生命, 唯一能让她感到悸动的,只有那一点从天而降的火星, 那是一颗种子,从那颗种子上,结出了新的生命。 然而,生命是沉重的,成长是有代价的。 她重新掌握了自己的生命,也恢复了生命应该拥有的情感和感受, 饥饿、寒冷、疲惫、寂寞。 没有日夜和时间,她走累了,就会蜷缩在坚硬的砂石地面上,像只流浪的猫一样休息, 有时候,会抬头望向阴沉的天空,那颗火星来的方向。 饥饿更是挥之不去的烦恼,行走了这么久,她欣喜的发现,这片大地上,除了自己之外,还有其他的生命, 可以吃! 然而,在短暂的欣喜,和一次完全失败几乎丧命的捕猎之后,她悲伤的意识到,原来自己是这片大地上,食物链中最低等的存在。 食物链……这个词她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知道的。 又是一阵风吹来,她裹紧了单薄而残破的衣衫,眺目四顾,想要找一块大一些的石头,可以稍稍阻挡风寒,也能让自己安全一些,免得成为其他生命的食物。 咔咔咔…… 在她的目光中,风沙里,‘走’来了一个奇怪的家伙。 是一具残破的骷髅,浑身的骨头都是伤痕,头骨上还有两个洞, 最可笑得是,两条腿已经没有了,只有两截几寸长腿骨一高一低的戳在地上,靠着两根枯骨手臂,一撑一撑的朝前‘走’。 一根手臂,还缺了好几根手指。 四目相对,鬼和骷髅都明显愣了一下,同时感觉到,对方,是可以吃的。 但白衣女子的感受,明显更多一些:对方身上有一种很亲切的气息,让她想到了那颗火星, “你,冷不冷?”白衣女子鬼使神差的问。 骷髅一愣,很是茫然,但却用力的点了点头, 这一下,差点把脑袋给点下来,连忙抬起手臂骨,扶正了脑袋,可是没有了手臂的支撑,身子又是一歪,差点摔倒。 白衣女子笑了起来,走过去,双手抱起了骷髅,像是抱着一个孩子。 那股熟悉的气息,更浓了。 “我背着你走吧。”她说。 骷髅没有再点头,残破的胸骨缓缓张开,从后面紧紧的包裹住了白衣女子。 看上去,白衣女子像是穿了一件简易的盔甲。 风依旧在吹,骷髅盔甲十分单薄,女子身上也没有什么热气,可是双方好像都感觉到暖和了一些。 “你叫什么名字?”白衣女子侧过脸,问耳后的骷髅头。 骷髅没有皮肉的脸上,再次露出了十分茫然的奇怪表情, “咔咔……咔咔……”牙齿碰撞着,发出意义不明的声音。 白衣女子好像听懂了一样,“哦,你也没有名字啊。” “咔咔。” “还是有个名字比较好。”白衣女子认真的想了想:“有了,你方方正正的,又傻乎乎的,像个呆秀才。不如,我就叫你方夫子吧。” “咔咔……咔咔……咔咔咔” 牙齿飞快的碰撞着,骷髅头用力左右摇晃,显然对这个名字十分不满意, 甚至本能的讨厌! “我很喜欢这个名字,就这么定了,方夫子!” 白衣女子已经很久没有这么开心的过了,敲了敲‘方夫子’快要掉下来的脑袋。 白骨无奈的服从,扶住自己的脑袋,牙齿发出“咔咔咔”的声音。 “你说的对,我也应该有个新的名字。” 白衣女子低头看了眼包裹住自己的残破白骨,嘴角一翘,露出一个很好看的弧度:“你就叫我,白骨夫人吧。” 第四十五章 白胡子老爷爷 残缺的队伍重新上路,方觉骑在马上,把那张皮纸仔仔细细的看了几遍。 的确是炼制和操控白骨甲的法门, 而且写得十分‘通俗’,并没有什么看不懂的。 只是,有三大弊端, 一个就是太费钱,上面记载的许多炼制所需的材料,都价值不菲,还有些方觉听都没听说过得东西; 另外一个嘛,炼制的方法,实在过于残忍,活人放血,扒皮剔骨,把人身上的血肉都削除干净,在死后二十四个时辰之内才有效; 最后一个弊端,不晓得是‘工艺’过于困难,还是其他什么原因,炼制白骨甲的成功率极低, 原文是‘百中可成一、二’。 百分之一,百分之二的概率…… 不过,炼制白骨甲是一个‘系统性工程’,从观人看骨、杀人方式、剔肉去骨、材料配比炼制、铭刻骨纹等等,都有门道,有些方法,用在正途上,也能起到作用,比如止血救人之类的。 看到最后,还觉得有些意犹未尽,少了些什么。 “莫非作者太监了?”方觉暗想。 先不管那么多,这种东西留在世上,是个祸害,放在身上也不安全,只等全部记熟之后,就把原件毁掉。 半日之后,终于走出了云蒙山。 看到远处官道上来来往往的行人,仅存的几个镖师,眼睛一酸,差点哭出来。 身后的镖车还是完好的,甚至马比人的数量都要多,可是每一匹马上,都带着一具尸体。 官道上路过的旅人,惊诧的望着这支残破的队伍,纷纷投来同情的目光,江湖饭不好吃,这显然是遇到了山贼。 然后离他们更远一些,生怕被沾上了血和晦气。 行走江湖,见惯了人情冷暖,这倒也不算什么,何况这些路人和福威镖局本就不认识,躲着走很正常,只是看着这支镖局的精锐队伍,如今落得这个下场,武君山心中五味杂陈,粗糙的手在鸿羽剑剑身上摩挲着,神情复杂的看了方觉一眼。 所有的大忽悠,无一不是心思细腻之辈,才能敏锐的发现对方想法的变化、心思的弱点,进行有效忽悠,方觉也不例外,见武君山这样,就猜到他心里藏了事, “武大哥,不知何事烦恼?”淡淡问道。 “哎……”武君山深深的叹了口气,双眉紧皱,神情沮丧的说:“这次福威镖局栽了大跟头,折损了许多兄弟,连总镖头都遭遇不幸,回去之后,我真不晓得该何去何从。” 顿了顿,苦笑说:“夫子,你是识穷天下的人,在你面前我也不怕丢人,不瞒你说,之前镖局生意还算不错,江湖上朋友都给面子,全靠着胡总镖头八面玲珑,维持着许多人脉,我虽然武艺稍稍高一些,这方面却远不如他。所谓江湖,终究是人情世故,如今他一去,这担子落在我一人身上,实在是……哎……” “江湖乃是人情世故,这话,倒是有些味道。”方觉淡淡一笑。 武君山接过话,自顾自道:“是啊,福威镖局能走到今天,多靠了总镖头……” “可是,最通人情世故的胡总镖头死了,不通人情世故你武大哥你,却还活着。”方觉直接打断了他的感慨。 “恩?”武君山一愣,“夫子这话是什么意思?” “倒也没什么其他的意思。” 方觉骑在马上,望着远处的道路,平静的说道:“江湖自然有人情世故,可依我看,说到底,还是四个字:弱肉强食。胡总镖头武艺不如你,所以他被害,你武艺更强,所以你活下来,道理就是这么简单直白。江湖如此,朝堂如此,国与国,人与人,亦如此。” 武君山隐隐约约明白了些方觉的意思, 想了想,摩挲着腰上鸿羽剑,自嘲道:“若是没有夫子的宝剑和神通,我也活不成。” “若是你武功再高一倍、三倍、五倍、十倍,那还需要我的剑吗?”方觉反问。 “这……”武君山一时无言以对。 “你说你不通人情世故,不懂怎么去维持江湖关系,可若是你武功绝顶,哪里还需要去做这些?只怕到时候,你坐在家中,便会有数不清的人上门送银子请你帮忙,你行走江湖,江湖上的蟊贼宵小,听到你的名字,便吓得心惊胆战,逃之夭夭,连朝廷都要对你客客气气。” 方觉这番话,并不完全无懈可击, 比如说,再怎么勤奋,武功也很难一下就提高十倍八倍, 江湖中那么多人,又有几个能成为‘绝顶高手’? 即便成为了绝顶高手,也不是说,就可以完全不讲人情世故,肆意妄为。 但其中透出的道理,却是再正确不过。 一个人也好,一个国家也罢,只有自己强大了,才能收获真正的尊严,拥有真正的力量。 越弱,受到的限制越多,真正的强者,可以制定规则。 其他的一切,什么人情往来、人脉关系,都依赖于自身的力量,力量不够,无论怎么长袖善舞,别人转手就能轻松灭了你,连说话的机会都争取不到。 就好比胡风,以及那几个惨死的镖师。 武君山琢磨着方觉这些话,神情渐渐严肃起来,若有所思。 当年他十年练剑,日夜不辍,自以为有所成,于是意气风发,下山闯荡江湖。 然而处处碰壁,这些年来,更陷于镖局的俗事之中,少年心气,渐渐磨平,武艺进步,更是十分缓慢, 甚至时常动摇,觉得自己远远不如胡风,产生了很强烈的挫败感。 这次侥幸逃命,下次又当如何? 莫不成,每次都能被高人所救? 若是,当年听恩师的劝,不着急下山,沉下心来,再苦练数年,学会了更厉害的‘青云九剑’,乃至青云剑派最顶尖的‘三秘剑’, 那今日,又会怎样?! 他骨子里终究留着江湖的血,豪迈果断,想到此处,精神一震,好像在漫天的乌云中,看到了一线光。 “夫子此言,令我茅塞顿开,武君山受教了!”虽然是骑在马上,却深深一躬, 再抬起头来的时候,眼神清澈了许多,带着几分坚定。 “武大哥太客气了。”方觉微微点头,想了想,又道:“武大哥莫要谢我,我也有一事相求,只怕武大哥不愿。” “夫子这是哪里话,我的命都是你救的,任何吩咐,莫有不从。”武君山道。 方觉笑笑,压低声音,在他耳边轻轻说了一句话。 武君山神情一变,两道浓眉顿时皱起来了。 “这个……这个嘛……夫子,青云剑法虽然不俗,可和你的本事比起来,那是小巫见大巫了,你要学这个作甚?”他不解问。 方觉所求,便是武君山的剑法。 经历过种种遭遇,方觉更深刻的意识到,游历天下绝对不是仅仅靠一张嘴皮子和有钱就能行得通的, 眼中的火虽然有妙用,但并没有直接的自保能力,青石也只是保命的底牌,而且次数已经用完了,一时半会又不可能炼成白骨甲。 懂得再多,也怕菜刀,会造原子弹,挨不住一板砖,武君山的剑法武功,方觉是亲眼所见,绝不算弱者,入道之前用来傍身再好不过。 武君山却不晓得他的底细,青云剑法再强,也强不过神通法力,强不过方觉招出的那只‘神兽’,方觉还要学这个作甚? “它山之石可以攻玉,何况,青云剑法传自贵派祖师,未必没有可取之处。”方觉说。 武君山眼神一紧:“夫子的意思是,这套剑法,有奥妙?” 方觉笑笑:“此时却是不知,还需慢慢摸索。” 武君山纠结了起来, 私传武功,在哪个时空都是大忌讳,武功是一个门派的立足之本,他入门时曾立下过守秘誓言,若是私下外传,和叛门,也没有多大区别了。 犹豫了片刻,心一横:“也罢,夫子开了口,这点要求我不能不答应。不过夫子学了之后,莫要说是从我手上得的。” “这个你放心。”方觉点点头,一本正经的说道:“当年我进山砍柴,机缘巧合救了一位受伤的白胡子老剑客,他为了报答,传授我一套剑法。” “嘿嘿嘿……”武君山会心一笑。 第四十六章 以心驭剑 走镖之人生死寻常事而,为了方便行路,镖队找了家义庄,暂时存寄了胡风等人的尸首,继续上路。 接下来几日旅途,风平浪静, 方觉和武君山每日便在一起切磋学习剑法。 青云剑法,一共三十六招,乃是青云剑派的立派武艺,以灵动迅捷、变化莫测著称。 但真正的奥妙,并不是招式本身, 只会招式,那是花架子,真正对敌之时,丝毫无用。 所谓的‘不传之秘’,一个是练法,一个是实战中的具体使用方法和变化技巧, 这一招为什么要用这个‘架子’,攻敌何处,身体各部分如何协调,呼吸吐纳如何配合,应该用什么样的步伐, 对敌之时,又该如何变化,怎么样才能让这一招发挥最大的威力,每一招之间,如何衔接,如何收回…… 等等诸如此类的众多细节,都是众多前辈,在无数实战中,付出血的教训,才总结出来的,通过不断改进修成,最终成为一门一派,得以安身立命的真功夫。 悟性再高的人,也很难完全依靠自己去琢磨,必须有明师指引。 除此之外,那便是熟能生巧,还有个人悟性、天赋,这是没有办法教的。 青云剑派之所以能成为东南大派,屹立百年不倒,最核心的秘密之一,就是一种叫做‘以心驭剑’的独特法门。 练剑的时候,每一招使出,都按照独特的方法,心中计算这一招的变化、细节等等,还要模拟真实战斗中的变化,久而久之,能达到武君山所说的‘牢牢印在心中,对敌之时,根本不用多想,心念一动便能随手使出’。 这种练法,即累身,又劳心,还特别费事, 但是好处也是明显的,在练剑过程中,顺便就锻炼了身体机能,还能起到模拟实战的作用,形成身体记忆,自然事半功倍。 在方觉看来,所谓的‘以心驭剑’的诀窍,类似一套很复杂但是有效的‘算法’,把大脑当成计算机核心,身体四肢作为‘外设’,通过高速进准的计算模拟,来实现效率最大化。 当然,剑招本身,也有很多匪夷所思的奥妙变化,需要行家讲解。 几日下来,武君山已经向方觉讲完所有招式的套路、变化,以及以心驭剑的窍门, 队伍,也终于到了江陵府。 江陵,位于大昊心腹位置,水陆交通枢纽,不仅是东泉首府,也是东南三大雄城之一,财富风流汇集之地,仅仅常住的人口便有五十万之众,外围更是遍布着大大小小的村落和庄园,每日来往的商贾旅人不计其数。 一座巨大的青灰色城市,如同远古巨兽一般伏在大地之上,十几丈高的青石糯汁城墙一眼看不到边,墙头每隔一两丈,就站着一名甲胄鲜明的士兵,昂首挺胸,精气神十足。 从城外远远看去,城中还有许多高大的建筑矗立,远远超过城墙。 站在远处,方觉凝神定睛瞧去,火苗之中,竟然能看到城北方向,隐隐约约生起一股精气狼烟,若是没猜错的话,那便是一省驻军所在。 幸亏没带白锦儿来,以她那点微末道行,只怕刚靠近城门,就被城墙上那些魁梧士兵的血气冲的头晕眼花,在这样人气旺盛的大城里,她的幻术,也很难发挥作用。 顺着一道足够五六驾马车并行的平整官道,来到城东门, 武君山吩咐镖师们准备好文书路引,准备入城,拉着方觉来到道路一侧, “夫子,青云剑法你已经学得差不多,江陵已经到,这把剑该物归原主。” 说完,解下云纹剑,在剑鞘上摩挲了片刻,才双手捧着交给方觉。 方觉不是个小气的人,见武君山依依不舍的样子,差点开口说‘送’,可如今毕竟武艺未成、道门更远,总不能纯粹靠着嘴皮子去混天下, 于是接过了剑,道:“若是有机会,我倒是可以试试帮你再寻一把差不多的。” 武君山眼睛一亮,他是剑客,有一把好剑,等于多了一条命,比老婆还亲。 “还是要看机缘。”方觉笑笑,没把话说死,把剑挂在腰上,又问:“武大哥,这青云剑法,到底要练到什么程度,才能对敌?” 青云剑法,剑招不难,难得是心驭剑,青云剑派中,练剑的时间,可以侧面看出一个人的武艺高低。 据武君山说,初练者边练边想,往往一招就要花费近一盏茶的功夫,一套剑法认真耍下来,一个多时辰都是寻常事,他资质算是不错的,第一次完整练下来,也用了六七刻。 “以心驭剑的法子,越练越快,我现在的水准,一套练下来,要一刻钟出头,青云剑派中顶尖高手,可以快到一盏茶之内。若是能在两刻钟之内,严格依照以心驭剑的法子,练完一套,就算出师,可以厮杀了。”武君山道。 “受教。”方觉拱拱手,记住了这个时间点,两刻钟,半小时。 接下来,双方告别,入城后,各分东西。 方觉牵着马走在街上,眼中所见,繁华至极。 举人考试,乃是江陵城两年一次的大事,前前后后一个多月,全省的秀才都会陆续的聚集在此,当地的商家们,也都趁着旺季火力全开,利用这个机会大赚一笔。 一路上看到许许多多和自己打扮类似的秀才在街上三五成群的闲逛,在书店、酒楼进进出出, 尤其是书店,看见几家,都是人满为患。 半路还遇到一家正准备营业的青楼,门脸比郭东县县衙还要大, 和电影里看到的却有些不同,青楼门口并没有什么袒胸露乳的姑娘们挥舞着手绢,骚情拉客,说什么大爷来玩啊之类的话, 两个绿帽青衣小厮垂手肃立,二楼和三楼靠窗的长椅上,却是有几个媚态十足的女子,手持折扇,趴在栏杆上,眼神迷离,也不晓得是在晒太阳,还是在寻找目标。 几个年轻人的读书人,站在远处,面带羞涩的朝青楼上的姑娘看去。 方觉只当看了个西洋景,牵着马来到前大街,一连问了三家客栈,居然都是客满, 最后总算在一家叫做‘伯伦楼’的客栈找到一间上房,暂时落脚。 大城市繁华,消费也高,这伯伦楼在一排客栈之中,无论门脸装潢,还是气派规模,都是上等,价格自然也不便宜,一间二十平方左右的‘上房’,每日竟然要一两,顶的上方觉半个月的收入。 这还不算吃喝。 即便是大城,消费也不至于高到这个地步,想必是商家趁着‘热季’涨价。 好在如今身家颇丰,从算命怪人那分到了四千两银子,比起普通的小地主全部身家都要多一些,天降横财花起来不心疼,只要住的舒服,不要说一两,就是再贵十倍,也不再话下。 刚进门没一会,就有店小二送了热水面巾进来,一边伺候,一边满脸堆笑的介绍:“这位公子,咱伯伦楼可是三十年的老店,包您住得舒坦,吃得痛快,还住过好几个解元、亚元,那可是大大的福地。” 方觉摸了一颗碎银赏了过去。 “我先歇会,劳你架,给我那匹马添些上好的饲料。” “好咧,老爷放心,小的这就去办,绝亏待不了您的坐骑。” 店小二接过钱微微一掂量,脸上就笑出了花,又道了声‘您先歇着,有事尽管吩咐小的’,然后弓着腰倒出带,带上了房门。 方觉洗了脸,在房间里整理了一番, 剑、身份文书之类自然随身带着,书就放在书架上,包裹和钱放进柜子里,店家提供锁,有点类似后世酒店的保险柜,这种层次的大客栈的安全问题还是可以放心的,住的都是有钱人,一般来说不会遭贼,否则早就开不下去了。 再换上一身整齐干净的衣裳,对着镜子整理好仪容,把白浩的推荐信揣在怀中,揣了点钱准备出门,去白浩那位恩师府上拜访。 刚出门,就看见刚才的店小二去而复返,在走廊上和人争执。 第四十七章 我们都是正经读书人 “呦,秦公子,您还没走哪,昨日可是说的好好的,小店本小利薄,您要是再结不了帐,小店可实在没法伺候您了。” 店小二虽然还是习惯性的弯腰躬身,可说出来的话,却阴阳怪气的,满满嘲讽挖苦,和刚才对待方觉的恭敬客气,判若两人。 那位‘秦公子’一副秀才打扮,看样子,十有七八也是来赶考的,长得又白又胖,身上肥肉把袍子绷得紧紧的,露出一层层‘游泳圈’,站在那像一座小肉山。 无论是这一身肥肉,还是穿着,都绝不是穷人,却被小二呛得抬不起头,一个劲的赔笑。 “小二哥,你跟掌柜的说,再通融几天,三日,最多三日,我家小厮定然取钱回来……” “这话我可不敢再去说了。从丰和县到江陵,来回一趟才几天时间?你左一个三日,右一个三日,这都过了快一个月,也不见你那小厮回来。如今正是秀才们赶考的时候,哪家客栈都住满了人,还有许多的人找不到地方住,咱门店不能放着现成的钱不赚,为了您一个不给钱的,把给钱的拒之门外吧?掌柜昨日说的清楚,今日再结不了钱,您就自便。您看是您自己搬呢,还是小的伺候您搬?” 劈头盖脸说了一大堆,就准备进屋,去‘伺候’秀才搬行李。 胖秀才急的汗都出来了,没地方住倒也罢了,要是被店小二当中赶出大街,这面子实在丢得太大,以后真没法混, 即便中了举,当了官,都是一辈子的洗不掉的污点和笑柄。 方觉本不打算管这闲事,但是听他两对话提到了‘丰和县’,心中一动, 丰和县也是邺城治下,就在云蒙山那头,来江陵城同样要进过黑水峡,他家那小厮许久未归,只怕是遭了毒手,回不来了。 “他欠了多少钱?”上前拦住了小厮,问道。 店小二和胖秀才都是一愣,前者见来人是刚才那位大方的客官,连忙换上了笑容。 “是公子您啊,正好,您给评评这理,这位秦秀才在这白吃白住快一个月,说是让他小厮去取钱,结果到现在也没回来……” “到底多少钱。”方觉有点不耐烦的打断了他。 “这些日子,连吃带喝带住,还有洗澡、笔墨、马料、浣洗、宵夜等等杂项,一共三十二两七钱六分。”小二毕恭毕敬的说。 胖秀才红着脸嘀咕说:“惭愧惭愧,我那小厮一向是最的勤利可靠的,也不晓得这次是怎么了,竟然耽搁了这许久,或许是家中有事?” “你稍等。” 方觉转身回到自己房间,打开柜子,摸了一锭小金元宝,出门丢给小二。 “诺,这锭金子,折银下来,四十两只多不少,这位老兄的帐我结了,剩下的,就算他后几日的住宿开销。” “这如何使得!”胖秀才连忙说。 小二接过金子,翻过来瞧了瞧,看见下面的印,确定是正儿八经的官钱,二两,即便经年日久有磨损,换成银子,四十多两也是有的,这才点点头,把金子收好, “得嘞,那您二位先歇着,有事叫小的。” 屁颠屁颠的离开了。 “惭愧,惭愧!” 胖秀才擦了把脸上的汗,冲方觉一躬倒地:“兄台可算是解了我大难了,在下秦寿,字百岁,邺城和丰县人士。敢问兄台高姓大名,等来日我家里钱到了,一定加倍报答!” “在下姓方名觉,字子明,乃是郭东县来赶考的,郭东也是邺城治下,算起来你我是同乡,何况都是读书人,又是同一科,那更是正儿八经的同年了,出门在外,相互帮扶,是应该的。” 方觉倒是没指望胖秀才还钱,从算命人那得来的钱,说不定,就有这胖子家的,外带小厮一条性命。 上下打量了一番胖秀才的穿着,奇道:“看秦兄的样子,不像缺钱的人,怎么出门赶考,连盘查都没带够,莫非遭了贼?” “这个……这个嘛……” 胖公子一张白脸又憋红了,支支吾吾的,似乎有难言之隐。 “若是不便说,只当在下没问。”方觉笑笑。 “方兄帮了我大忙,我不敢隐瞒,实在是我,哎,孟浪了,孟浪了……” 秦寿一张白脸又憋得发红,支支吾吾了半天,总算道出了缘故。 他家里在和丰县是大地主,还开着当铺米铺,有数的富户,的确不缺钱, 这次来江陵赶考,抱着来大城见识见识的想法,很早就出发了,因此盘缠带的十分充足,连现银带银票,小厮行囊里一共装了三百两! 方觉已经不算穷了,他来赶考,也就只有自己攒的十两,县衙批了十两,白浩小金库赞助十两,外加一些散碎银子大钱,拢共不到三十二两。 秦寿带了这么大一笔钱,来到省城之后,什么有名的大饭庄子,什么名胜古迹啊,都玩了个便, 最后就‘游历’到青楼里去了, 一天的功夫,钱就见了底。 “三百两银子,这么贵的?” 方觉惊诧莫名。 按照他当教习的俸禄,要十几年才能赚到三百两,足够在郭东县买几十亩地,一栋不错的宅院,当个小地主了。 莫非省城里的姑娘们,个个镶了金边,嵌了钻石? 这当真必须见识见识。 读万卷书,行万里道! 秦寿一愣,没料到方觉的注意力,竟然在这个上面。 他臊眉耷眼的说:“方兄莫要取笑,眠月楼的姑娘再贵,也用不了这么多钱。只是小弟头一次去那种地方,什么都不懂,心神荡漾,又被姑娘们撺掇着,不晓得怎么的,脑子糊里糊涂,就花了许多的钱……惭愧,惭愧!” 方觉想到了一个关键问题,严肃的问:“秦兄,你不会喝了酒、花了钱,然后,什么都没干吧?” 秦寿捂着脸:“钱没了,还能干什么。惭愧,惭愧,羞煞我也!” 方觉盯着他看了半天,比了个大拇指:“秦兄乃真君子!” “方兄不要再取笑了,就当在下花钱买了个教训吧,那帮姑娘,一个个都是要人命的妖精,掏钱的祖宗,我算是见识到了。” 方觉心想那是你不会,当然被逮冤大头,钱不是这样花的。 摸出一枚五两的小银锭放在桌上,“这点钱秦兄你用着,好歹支撑到考试结束,在下今天还有点事,先告辞了。” “这真是出门遇贵人,方兄这个朋友,我是交定了!等到我钱到了,再好好的请你吃酒,重重报答!”秦寿说。 方觉一笑:“吃酒倒是不必了,不过来日若是有闲暇,不如带我也去见识见识。” “啊?”秦寿愣了一会,才明白,方觉所谓的‘见识见识’是什么意思, 还以为方觉是在反讽挖苦他,脸顿时又红了,抬袖遮掩住半边脸,掩面摆手不迭:“方兄千万莫要误会,小弟去那地方,只是好奇,想看个新鲜,开开眼界,涨涨见识,绝没有其他的想法!” “明白,咱们都是读书人嘛,能理解,我也是这么想的,去开开眼界,并没有其他的想法。” 方觉一本正经的说。 第四十八章 踢斗陋习 出门问了路,腿着来到城南清平街徐谨府邸,敲门递上白浩的信,顺手又塞了二两银子给门房,道明来意, 门房道了声不敢,坚持退了银子,请方觉在侧门耳洞坐着休息,他自去通报。 过了大约一刻钟,脚步声传来,门房又回来了, 一起来的,还有一个穿着锦袍的山羊胡老者。 “这位便是方公子吧?怠慢了,老朽是府上管家,姓徐,我家老爷请方公子二堂花亭相见。” 山羊胡老者面带笑容,抱拳施礼,颇为恭敬,却不卑微。 “有劳徐管家带路。” 方觉起身抱拳还礼,起身跟着管家入宅, 来之前,方觉也简单打听过,徐谨是江陵的大名士,不仅官大,名声也好,算得上一省的文人领袖,平日家教也是极严的,号称铁门槛, 今日见了门房、管家的做派,一路上,又见几个过路的下人,各个屏声低眉,一丝半点多余的声音和动作都没有,不由暗想,白浩这位老师,和白浩做派倒是十分不同,只怕不太好打交道。 这趟来,主要目的,其实还不是投帖请对方关照自己考试,而是想问一问,有关修道之事, 毕竟徐谨是见过道门的人,其见识和白浩不可同日而与。 只是,道不轻传,更不外传,道门之高,难若登天,初次见面,仅凭白浩一纸荐书,恐怕问了也是白问。 片刻后,到了二堂,在滴水檐下站定,管家禀告了一声‘老爷,方公子到了’, 里面响起一个中年沉稳的声音:“请他请进来吧。” 管家冲方觉微微点头一笑,比了个请的手势,方觉再次整理了下衣裳,扶正冠帽,跨步进门。 一进门,就看见一个黑须及胸的中年男人,端坐在紫檀长案前,正在案前奋笔疾书。 根据白浩的形容描述,正是他的座师、东泉大家、从三品学政官,徐谨徐慎之。 “徐大人安好,晚生方觉有礼了。”对方没穿官服,于是方觉就按照读书人晚辈见前辈的规矩行礼。 “你先自便,待我写完这几个字。来人,给方公子上茶。”徐谨头也不抬的说。 方觉自然不可能‘自便’,老老实实在下首椅子上坐下,安安静静等。 大约一盏茶功夫后,徐谨终于写完,把笔朝架山上一放,抬起头,上下打量了一番方觉。 “白浩信中,对你评价之高,实在令老夫惊讶,那孩子老夫还是了解的,性子跳脱了些,但绝不会妄语。可是,区区两日便看破熬鹰图,未免太过匪夷所思了些。” 哪里是什么两日功夫,实际上,就是一眼,一次, 这是方觉和白浩商量好的,对外就说是两日,免得太惊世骇俗, 其他一些怪异经历,更没有在推荐信里提起。 淡淡一笑:“沛然兄与我意气相投,言词有所溢美,大人不必放在心上。” 徐谨目光清澈,盯着方觉目不转睛的看了一会,微微颔首,自言自语道:“难得,难得。” 也不晓得是说方觉短时间看破熬鹰图,这份天赋心性难得,还是夸他谦虚。 徐谨边说,边拿起他刚才写字的小本子,隔空递过去:“来的正好,你瞧瞧这个。” 方觉起身接过本子,长不到一尺,宽有四五寸,用硬木作框,嵌着金玉丝线,分明是官员用来上书朝廷的‘奏折’。 没有打开,用略带不解的询问眼神看向徐谨。 “只是初稿,看看无妨。”徐谨道。 “那晚生便恭读了。” 一篇文章不算长,两百多个字,说得是朝廷的一项弊政:踢斗。 为了便于收税,历代朝廷都会定制标准的容器:官斗。 装满官斗,米和斗口平齐,正好是一斗米, 但是地方上的税吏,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往往会要求农民把米装得堆起来,然后再朝官斗踹上一脚, 撒出来的米,就被税吏和中下层官员中饱私囊。 踢斗的规矩沿袭自前朝,算是朝廷对于这些没有品级的小吏和中下级官员的‘补贴’,但终究不是什么善法,久而久之,百姓要多缴税,生出怨气,朝廷得不到实惠,还背了骂名,却让一帮蛀虫吃的脑满肠肥。 徐谨这道奏折,就是要奏请朝廷,取消踢斗陋习, 最起码,也是适当的进行管控,不能任由底层税吏随心所欲,过度索取。 “踢斗陋习古来有之,我这一道奏折,区区几百字,总觉得分量不够。你久在民间,日常接触的都是农夫百姓,最下层的百姓,以你观察,底层的百姓,对于踢斗的陋习,有何看法?”徐谨问。 方觉心想你都说了,是‘陋习’,我还能说什么? “大人……” 徐谨抬起手轻轻一晃,打断了方觉:“你我内室便服相会,不必这么称呼,叫声前辈,我看很合适。” “是,前辈。”方觉坐直了身子,想了想,道:“这踢斗自然是陋习,百姓敢怒不敢言。只是,晚生眼中,真正的问题,还不是踢斗陋习本身。” 徐谨眼皮一番,捻须道:“哦?那依你看,是什么?” 方觉没有第一时间回答,沉吟了片刻,组织好措辞,这才缓缓开口。 “‘踢斗’沿袭自前朝旧规,并没有写进大昊的任何官方条例法规,只能算是个‘潜规则’。” ‘潜规则’这三个字,对于徐谨而言,十分新鲜,是个新词汇, 不过并不难懂,一听就明白。 “潜规则,恩恩,你这个譬喻,十分有意思,言简意赅,却颇有深意。哦,不打断你,你继续说。” 方觉点点头,继续道:“正如前辈所言,这条潜规则并非善法,相反,亏了朝廷,害了百姓,肥了蛀虫,于国于民,没有半点好处,是大大的弊政!其中的弊端,只要眼不瞎、耳不聋、心不黑,都能一眼看明白,可是,几百年来,却是人人皆知,人人不言!休说旁人,连沛然兄这样的好官、清官,都习以为常,不觉有任何不妥之处。这才是最大的问题所在!” 微微一顿,唇边泛起一抹淡淡的讥讽,一字一句的说: “怎么,难道只当看不见,听不见,就不存在了吗? 可须知人心如炉,史笔如铁,今日我等不言,来日自有人言, 待得有一日,天下滔滔,民怨汹汹,再想言,已然来不及了!” 说完,用一种非常符合一个胸怀天下、满腔正气的年轻读书人应有的热血冲动的神态,轻轻一拍大腿: “朝廷养士近三百年,怎么,只养出个明哲保身?只养出了陷朝廷于骂名危难,陷百姓于水深火热!若是如此,还妄谈什么君子诚、真、正、直!” 说完,又好像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愕然一怔,嘴角浮现起一抹自嘲,双手捧着那份奏折,放回徐谨面前长案上。 “今日看见大人的奏折,晚生心神荡漾,备受激励,言语过激之处,请大人见谅。” 第四十九章 当代青年的榜样 方觉这番话,倒也不完全是为了赢得徐谨好感。 踢斗这个潜规则,老百姓提起来,恨得牙痒痒。 郭东县毕竟有白浩,还好一点,下面税吏不敢过份,有些地方,地方官昏庸,或者本身就贪墨,下面的税吏更是变本加厉,简直是贪如豺狼,一脚下去,能踹出十分之二三来, 这是朝廷的潜规则,老百姓再气也没用,告官都没人搭理你。 读书人不事生产,不用劳作,吃穿住用,都是底层百姓的血汗,若是有合适的机会,方觉愿意为百姓说几句话, 且不谈什么良心,最起码是职业道德:拿人钱财替人消灾,吃人饭自然要替人家做事,否则百姓凭什么要养你? 养条狗,家里进了贼,还晓得叫几声呢。 何况,这个时空中,读书人有一定话语权,并且有‘出声’的责任,只要不是反朝廷,大原则上挑不出任何毛病来,不可能因言获罪。 说完之后,方觉退回自己的座椅,坐直身体,目不斜视,一言不发。 徐谨板着脸,面无表情,迟迟没有回应。 见状,方觉这颗心,也就没那么热了, 心念一动,准备换个话题。 不料,刚要张嘴,就听‘啪’一声轻响! 徐谨以手击案,低声喝道:“说得好!说得痛快!说得透彻!” 胸前三捋黑须,微微飘动。 一直在门廊下垂首肃立伺候的老管家,抬起头,愕然朝厅中看了一眼。 这一声击案,声音不大,只是用几根手指在桌案边缘‘轻拍’,然而以徐谨的身份地位和平日‘沉稳端重’的性格,竟然当着晚辈的面,拍桌子,可以算是十分的失态了。 徐谨本人‘一敲’之后,也立刻意识到了失态,有点尴尬的呵呵了一下,按在桌上的手顺势收回来,抚起黑须来: “好一个人人皆知,人人不言,好一个自有后人言!你这番言语,竟比老夫想得,还要更深一层!年纪轻轻,便有如此见识,言辞之中,隐隐显露出国士的峥嵘来!难怪白浩在信中,对你评价甚高!” “前辈谬赞了,晚生毕竟年轻,当不起国士二字。”方觉道。 “国士嘛,也未必就要七老八十,有些人活得头发胡子都白了,还是不修德行,只能称之为皓首匹夫,一老贼耳。呵呵……” 徐谨皮里阳秋的,不知道在背后骂了谁一句,然后收敛了笑容,语气一转: “你适才所言,的确如同黄钟大吕,振聋发聩,但是,你也要知道,朝廷里错综复杂,办一件事,哪怕是德政,也牵扯到方方面面,盘根错节,并不是靠着一腔热血,几句壮怀激烈的话,就能行得通的。” 徐谨这番话,并非在指责方觉,能听得出来,是一个过来人,对年轻人的忠告和指点, “多谢前辈指点。”方觉点头,笑道:“前辈说我的话太锐利,那我不妨换一种说法。” “哦?你说来听听。” 方觉微微一沉吟:“就好比一个家族,家中晚辈们奔波劳苦,或是耕作,或是经商,辛辛苦苦的赚了些钱,打了粮食,出于一片孝心,自然是要把最好吃用都奉养父母。可是,这些供奉,父母没有享用到,反而都被家中恶奴偷去了,恶奴不知感恩,反过来,又媚上欺下,挑拨子女和父母的关系,这等人,留他作甚,不杀待何?” “这个譬喻,倒真是……” 徐谨抚须的手稍稍停顿了一下,然后顺势落下,用两个指节,在桌上轻轻一敲。 这个动作,同样有些不合礼数,算是失态。 “依我看,这‘潜规则’之说,这‘父母子女恶奴’之譬喻,都可以写进奏折里,有了这些,这份奏折的分量更重,道理更明,情义更真,打动朝廷的把握,更足!” 他坐在那里,冲方觉拱手一揖:“你来我这里,我没什么给你的,反倒是剽窃了你的话,要多谢你。” 方觉侧了侧身,算是让过这一礼,然后回礼道:“前辈乃是为万民谋,为朝廷谋,晚辈几句刍荛之见,能恰逢其会,录入前辈奏折之中,于百姓朝廷有一二分好处,已然荣于华衮,哪里当得前辈一声谢。” “好好好,既然如此,咱们也就不说这些客套话了。”徐谨哈哈一笑。 直到此时,方觉才感觉到,原来,这位徐谨徐慎之,和白浩,骨子里,其实并没有多大区别, 只是一个稚嫩些,一个已经活成了人精。 若是朝廷上,都是这样的官儿,哪怕只有一半,这天下也能成一片乐土,可惜,终究是极少数。 又聊了几句,方觉不动声色的把话题从做学问,引到画画,再引到熬鹰图,最后,说起了‘道门’。 这也是今天方觉前来,主要的目的,或者说,真正的目的。 “听沛然兄说,老大人已然看到了那扇门,不知,这门到底是个什么模样?”方觉问。 “白浩这孩子,还真是把你当成了自己人,竟然连这些话都与你说。” 徐谨笑了笑,抚须悠悠的说:“看见和看不见,天壤之别。但看见了,和看清楚,甚至推门走进去,其中的差距,只怕更大。老夫虽然偶尔能隐约看见,却远远看不清,又如何告诉你呢?” 说完,想了想,道:“你且等一等。”又对外面的管家说:“老徐,且将我那副踢斗图拿来。” “是,老爷。”门外的老徐应了一声,转身离开。 没多久又回来了,手中捧着一副画卷。 “你且看这画。”徐谨展开画卷, 只见画中,一个腆胸凸肚的肥胖税吏,一手叉腰,一脚踹在一只装满粟米的斗上, 几个衣衫褴褛的农夫,畏畏缩缩的站在不远处,敢怒不敢言。 这幅画神形兼备,画中几个人的眼角眉梢都是戏,神态举止各有不同,栩栩如生,税吏的贪婪嘴脸和百姓的悲愤无奈,跃然纸上,方觉一看看去,竟然隐隐生出对税吏的厌恶,和对百姓的同情来。 “前辈这画,乃是上品佳作。”方觉又看了眼徐谨,不晓得说着道门的事,他给自己看这幅画,是个什么意思? 徐谨抚须道:“老夫偶尔做出极品画卷的时候,心有所感,能隐约看见那道门,今日和你聊了这些,心中颇有些感想,等这科结束了,想沉下心来做一副新的踢斗图,若是侥幸,能得一副极品,或许对你能有帮助。” 原来如此, 之前方觉就想过,上品的图,还可以用‘画技精妙’来形容,可到了极品,显然不仅仅是画技能达到的境界。 心中一动,“前辈,可否借纸笔一用?” “自然,你自取用。”徐谨看了看桌上的文房四宝,然后不解的问:“要写什么吗?” “晚生心中也有些感想,今日写下来,或许能对大人有所帮助,也未可知。” 说完,摊开一张新纸,拿起徐谨刚才用过的笔,稍一思量,一蹴而就。 ‘硕鼠硕鼠,无食我黍!三岁贯汝,莫我肯顾。逝将去汝,适彼乐土。乐土乐土,爰得我所。 硕鼠硕鼠,无食我麦!三岁贯汝,莫我肯德。逝将去汝,适彼乐国。乐国乐国,爰得我直? 硕鼠硕鼠,无食我苗!三岁贯汝,莫我肯劳。逝将去汝,适彼乐郊。乐郊乐郊,谁之永号!’ 第五十章 道友 硕鼠,出自诗经魏风,是一首民谣,收录于人教版四年级语文课本。 反映了劳动者对贪得无厌的剥削者的痛恨以及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后世许多学者认为,此歌谣中的硕鼠,并非指君王,而是指贪官污吏。 大昊也有类似诗经的典籍,叫做昊风,收集了几百年来天下反应百姓生活、思想的各种民谣,所以硕鼠的文体,对于这个世界的读书人而言,并不陌生,可以轻易接受理解。 方觉好不容易遇到一个愿意和他交流修道,并且看见过道门的‘半高人’,自然不愿意错过一点儿机会,尽可能提供‘素材’,帮助对方找灵感。 “前辈,适才听你讲踢斗,晚生亦心有所感……” 方觉放下笔,正要说几句场面话,来解释为毛自己能写出这篇硕鼠, 却见徐谨瞪大眼睛,盯着硕鼠,一言不发,脸却涨的通红。 额下三绺长须,竟然无风自动,微微飘荡起来! 宽大的衣袖,也像是充了气一样,一点点的鼓胀着。 “前辈……”方觉吓了一跳,什么个情况,这是要原地爆炸的节奏? “老徐,快快快!取上好的宣纸、白狼毫,云泥砚!快!”徐谨完全不搭理方觉,急吼吼的冲着门外大吼一声。 一道灰影窜进花厅, 没想到那管家竟然身负武功,而且看样子相当不弱,身法极快,几个起落腾挪,眨眼的功夫,就取了新的文房四宝,在岸上铺开,还顺手砚了半汪墨汁,看的方觉连连称奇,也不晓得他练得是什么功夫。 徐谨提笔,蘸饱了墨,喝道: “莫要做呆鸡状!道不可轻传,亦不可言传!看仔细了,兴之所至,或许只有一次,或许只有一瞬,或许,一无所有!能得多少,全凭你自己!” 方觉知道这是在对自己说话,一言不发,退到两丈之外,在一个完全不会影响到徐谨作画的位置站住了。 精神凝聚,眼中一热,两团小小的火苗升起,全神贯注的盯着徐谨的一举一动。 柔软的笔尖,落在洁白的纸面上,凝聚的墨汁顺着一根根雪狼毫,沁入蚕丝木鞣制成的宣纸上, 起初,是一个点, 继而,是一条线, 再后,成一个轮廓, 方觉眼中的火苗微微晃动着,一切纤毫毕现,甚至可以清楚的看见,一丝墨渍,在纸上那些正常肉眼已经不可能看得见的‘树丝’中流淌、浸染的过程。 又过了片刻,画面上已经多出了一个税吏、一只斗,徐谨重新蘸满了墨,笔尖开始在最后的空白处,勾勒交税的农民。 一张三尺宽的宣纸,税吏一人,就占据了一尺半还多,那只斗,又占据小半尺, 留给接下来三个穷苦百姓的空间,却只有半尺。 这世上普通百姓数量最多,然而百姓所占之财、所有之地、所得之利,不过区区一隅, 三名百姓能拥有的空间加在一起,还不到一个无品无级的小小税吏的三分之一。 笔尖再次落下。 方觉眼前忽然一‘花’, 徐谨的身影,变得‘虚’了起来,模模糊糊的,就像是在高度近视之下,形成的人像。 而周边的桌椅、书架、桌上的笔架砚台,却依旧如常。 不,不是虚! 而是抖。 徐谨还是站在原地,但整个人,从头到脚,身上的每一寸肌肤,每一个关节,每一处,都在进入了一种完全无法解释的高频抖动之中, 如果不是方觉在火苗的帮助下,视力惊人,正常情况下,眼睛是根本无法捕捉到这种抖动的频率的,可能什么都看不见, 方觉深深吸了口气,瞪大眼睛,全部的精神都集中在徐谨身上,眼中火苗骤然更旺三分。 这种抖动,和手脚腰肢无关,更不是什么抖胸抖臀抖音,甚至都找不到发力点在哪里。 如果非要说,就像是徐谨由内而外,每一个细胞,都在自行发生剧烈的颤动, 在这种可怕的高频颤动之下,不要说凡胎,即便是钢铁,恐怕也要扭曲变形。 而徐谨却丝毫无恙, 相反,方觉隐约觉得,随着抖动频率越来越高,徐谨好像渐渐的和周边的环境,融合在了一起,达成了一种玄妙的协调。 一股说不清的‘力量’,随着笔尖的震动,流入纸中。 …… 大约一炷香之后,徐谨深深的嘘出一口长气,把笔丢在一旁,整个人像是虚脱了似得,一屁股坐在太师椅上,大汗淋漓。 “得之矣,得之矣!”双目微闭,喃喃自语,说不尽的满足。 方觉走进前去,只一眼看到画卷,便生出一股强烈情绪,夹杂着厌恶、憎恨和鄙夷, 但紧跟着,又涌起一股悲哀和浓浓的担忧:长此以往,如何得了? 心中五味杂陈,几乎想仰天长啸,恨不得一刀攮死税吏,杀尽天下贪官污吏。 显然,一副极品。 有了上次的经验,他连忙收回目光,也熄灭了眼中的火苗,省得再给人看废了。 “你可看明白了什么?”徐谨问。 方觉点了点头,稍稍一沉吟,就要开口。 不料徐谨直接挥手打断了他:“看懂就好,莫说,莫说!我心念不强,定力不够,你说了,我便一定会忍不住去想,去悟,可那是你悟出的道,并非我的道,我想了、悟了,也许就是误入歧途,若是沉溺不可自拔,反倒是害了我。” 方觉闭口不语,沉吟片刻,深深一躬,到地。 “我受你一拜!” 徐谨扶着椅子,有些吃力的站起来,完整的受了方觉这个礼, 等方觉行礼完了,他左手拢住右手,同样对着方觉深深拜下去:“请你亦受我一拜!” 守在一旁的管家惊呆了,这是什么路数? 论年纪,论身份,论学问,无论如何,方秀才也担不起自家老爷这个礼。 然而,方觉却立刻懂了徐谨的意思。 这两拜,和什么年纪、身份、学问都无关,甚至和之前的踢斗论本身也无关。 关乎道, 徐谨看到了那道门,愿意与方觉分享,这是大恩,当得起方觉一拜; 方觉用一首硕鼠,又让徐谨距离那道门,更近一步,这同样是大恩, 若是不拜,徐谨便是有恩不报,便是欺天瞒地,便是欺心, 人若是连自己的心都要欺骗,哪里还有资格,去见天地?去入道门? 此刻,两人并非前辈晚辈,亦非官员百姓。 而是道友! 第五十一章 王八蛋 从徐谨府上离开后,方觉脑子里还是在回想徐谨作画时候的样子, 抖成那个样子了,人竟然没有散架,还能从中获得奇怪的力量,画出极品画卷,令人匪夷所思。 这和方觉想象的,以及从原时空中得到的所谓‘修道’知识,差距实在太大,原时空无论是,还是流传的上千年的道家的典籍,关于修炼,无一例外的,都是要和灵气产生某种关系, 也许在名词的使用上不同,灵气、元气、真气、真元什么的,但本质上,都是通过吸收一种外在的、正常情况下接触不到的气,去改变自己的身体,进而在自己体内产生同样的气。 今天所见,完全颠覆了方觉的认知, 难道说这个世界的修炼,全靠抖? 徐谨虽然说‘莫提’,可方觉最后还是旁敲侧击的讲了一点自己所见,奇怪的是,无论是徐谨本人,还是一直守在一旁的老管家,似乎都没有发现‘抖动’。 老管家也就罢了,那种抖动频率惊人,方觉能看见靠着是眼中火苗,他看不见,还能解释得过去,可是徐谨本人都毫无察觉,这就说不通了。 因为太过震撼和意外,以至于,徐谨最后说的一些话,方觉就没有太过在意了。 徐谨的意思,是十分希望方觉专心科考,未来走仕途。 修炼一事,过于虚无缥缈,机缘的成分太大了,很容易就虚度了一辈子。 按照徐谨的意思,以方觉的底子和才华,中举是早晚的事,如果方觉愿意,未来以他的人脉资源扶持,三年之内,外放一任县令还是有把握的。 徐谨甚至表态,愿意联合一些好友,向朝廷推荐,将这篇硕鼠,录入昊风之中。 这面子就给的很大了,等于把方觉推到了和‘诸子’并列的地步,有了这样的底子,未来在官场中的前途可想而知。 不过,方觉上辈子就是个小官,对于官场并不感冒。 当官的,每天具体要做的事,无非三件:竭尽心力去迎合上司、揣摩上意;周旋于同僚之间理顺关系,结网钻营;调教下属,权术平衡。 或者说,当官的想要做任何事,哪怕是利国利民的事,都必须先把这三方面搞定。 这样的日子,不能说没有乐趣,但尝过一辈子,就已经足够了,没必要再来一轮。 再者,这年头做官有很大的限制,正常情况下不能离开自己的管辖地, 比如白浩,他即便是以查案的由头,撑死了也只能在邺城下属的六个县范围走动,如果到了巡抚一级,不得圣旨,连城都不能随意出,其他文官、武将更是如此, 想想就觉得可怕,莫非重活一世,竟然要当一只笼子里的金丝雀? 当然,这天下也是个笼子,但这个笼子毕竟很大很大很大很大,大到可以装的下一个人所有的想象。 即便有时候会生出为天下做些什么,为那些素未谋面但一直‘奉养’着自己的老百姓做些什么的小念头,但前提是,必须按照自己的方式来,而不是当一头被绳索套住的老黄牛。 想着事,不知不觉就回到了伯伦楼,进门就听小二说,刚才有个客人来找过自己,等了一会,有事先走了,留了一封信。 接过信打开一看,是武君山的。 信中言道,这趟镖已经安全送到,他回邺城,安排好镖局事宜后,就准备回青云剑派,继续潜修,若是方觉得闲,邀请他前去青云山一晤,必扫榻以待云云。 还留下了青云剑派山门的位置。 这倒是可以有,青云剑派创派祖师据说是得道的剑仙,不知真假,说不定能撞些机缘。 收好了信,觉得腹中有些饥饿,叫来店小二,让送饭来房间, 一个清炖鱼头豆腐汤,一个炸里脊,外加一份时蔬小炒,二两当地有名的江陵春酒,吃了个七八分饱, 只是味蕾依旧怀念白浩家的酔秋醸,世家秘方出品的酒,果然不是普通所谓‘名酒’能比的,少了点说不清的滋味。 看看窗外,天还大亮着,铺开纸想画画,却没什么灵感,于是拎着剑,在客栈后院找了间没人的偏院,开始练青云剑法。 至于复习备考,那是对平时准备不充分的人而言, 方觉两世为人,上辈子应考经验丰富,又在写过几年官样文章,明白怎么考才能对‘上面’的心思;这辈子,有着十年寒窗的记忆,又是一直在当教习,经典都滚瓜烂熟, 技巧、实力都是满的,就是字写得差了点,这次考试,不敢说进前六,拿个什么解元、亚元,但考取举人功名,把握还是比较大的。 不如练剑,说不定练着练着也能抖起来。 ‘清风徐来’ ‘云蒸雾腾’ ‘古松巍巍’ ‘孤峰绝地’ 偏院里响起嗤嗤嗤的破风之声。 三刻不到,三十六招青云剑法,就按照以心驭剑的法子练完了。 “好像也没武君山说得那么玄乎。” 之前没敢和武君山说实话, 这套剑法,武君山上手的时候,要‘五六刻’才能耍完一套,方觉初学,三刻出头,其实就够了。 一路上随便练练,如今,三刻钟不到,一套就耍完了。 按照武君山的说法,练到这个程度,已经可以和人交手。 方觉虽然不是江湖人,却也能瞧得出来,武君山的功夫,在江湖上应该不算弱者了,再看他言辞谈吐之中,在武学上很有自信,想必天赋不弱。 也是奇怪,连他初学,都要六七刻,自己这…… 总不能说,因为我是穿越者,就学什么都超级快,这也太不讲道理了。 不过话说回来,练得快,也不完全代表实战能力就强,毕竟,剑法是靠人用的,手无缚鸡之力,剑法学得再好也没用,还是要打熬筋骨, 说起打熬筋骨,下面四个字,当然是不近女色, 说起不近女色,下意识就想到了秦寿。 回头朝二楼某个房间看去, 居然还没亮灯。 算算时间,城里大多店铺已经歇业,只有青楼赌坊这些地方才会营业接客。 这人,不会有了点银子,又去了吧! 居然不叫老子一块! 王八蛋! 第五十二章 为君何食 九月二十八,东泉会试。 天还没亮,知府衙门的差役和省里镇守使的兵,已经把考试的贡院团团围住,半里之内,全部清场,确保考场的秩序和绝对的安静。 卯时初刻,本科主考徐谨拎着两位副主考,八名考官,设香案,拜天地、朝廷、先贤, 然后当着府里、省里派出的监考官员的面,一起拆封考题。 卯时六刻,一轮炮响,等待在贡院外的考生分成四列,从贡院东门,也就是俗称‘龙门’的正门下,鱼贯而入。 辰时初刻,又是一轮炮响,贡院四门落锁上闸,监考官员领着差役分发考卷,东泉本科秋闱正式开始。 拿到油墨喷香的试卷,方觉下意识嘿然一笑,这个世界已经有了活字雕版、油墨印刷,否则自己还能冒充一次发明家,就凭着这两个发明,说不定也能青史留名。 和上辈子考试流程一样,先没答题,而是快速的通览了一遍试卷。 举人考试,比秀才考试,要复杂一些,分为贴经、墨义、大小策论四块, 贴经,类似填空题,从经典著作中随即找出一段话,留几个字的空,让考生填; 墨义,类似阅读理解,同样是从经典著作中找出一段,让考生解释是什么意思, 当然,不是想怎么解释都行,基本是有官方标准的。 策论分为大小两篇, 小策论取材来自于官方经典,主要针对品德、心性、规范、正邪之分等等,限于‘个人立身’层面。 简单来说,就是怎么做一个‘好人、君子’。 大策论取材非常广,不限于官方经典, 主要是针对社会现象、朝廷政策,甚至是军务,等等‘国家大事’层面,论述‘治国理政之道’,但是,也要从经典中找到‘理论依据’。 言归正传,方觉浏览试卷, 贴经墨义嘛,轻松简单,他天天上课教得就是这些东西,早就滚瓜乱熟, 小策论,四个没头没脑的字:为君何食? 这是是鹤韵里的一段, 有人问先贤,君主去世了,作为臣子,在国葬期间,我们应该吃什么,才能表现出我们对君主的哀悼和忠诚? 先贤说,国君犹如父母,国君去世了,臣子当然不能还想着自己的口舌之欲,因此不该吃肉、菜等等有滋味的食物,而是只吃没有任何滋味的白粥。 由于内心极其悲痛,食不甘味,就算是吃肉,也不会有任何滋味的。 但是话锋一转,又说,我们现在很多人,表面上忠于君主,其实心里各有各的算盘,就像蛀虫一样趴在国家身上吸血,遇到国家真正有难,畏缩不前,只想着自己的荣华富贵,甚至不惜出卖国家利益, 这样的人,难道会因为他吃几天粥,就对国家有什么好处吗? 这样的人,反而会在‘君主去世’这样并不直接关系自身利益的情况下,通过吃粥,来装出一副很悲痛的样子,欺骗世人。 既然有很多这样的人,我又何必去凑这个热闹,伪君子吃粥,我也吃粥,别人会不会认为,我也是伪君子呢? 所以,我还是照常吃肉好了,吃完了肉,更有力气,可以更好的为国家出力,也让天下人知道,吃粥的未必是君子,吃肉的未必是小人。 这才对君主最大的忠诚,对国家最大的负责啊。 这是知识分子对待朝廷,历来惯用的套路:表面上,我可有骨气了,绝不卑躬屈膝,你死了我都不哭,但心里,你看,我这么做,都是为了你好,我爱死你了。 朝廷也喜欢这种唠嗑的套路。 接下来的大策论,取材于先帝平北海、设郡县的一系列战役,也结合了鹤韵中的几句话, 总之,就是为朝廷的征伐找到名正言顺的理由,歌功颂德, 关键要在经典著作中,找出对应得上的‘马屁’,并且形成逻辑链,这样分才高。 对于两世为人,上辈子写过几年官面文章的方觉来说,这都不是事。 刷刷刷一蹴而就。 …… …… 和以前电视剧里描写的差不多,大昊的举人考试,是一个比较漫长,略微痛苦的过程,考生呆在一个不超过三平方的长方形隔间里,吃喝拉撒都在里面解决,写完了也不能提前交卷,直到考试结束。 唯一的好处,就是时间比较充裕,从辰时一直到下午未时末,早上七点,到下午三点,一共八个小时,是个时辰,除掉答题,再吃顿饭、睡个午觉都足够了。 duang!duangduang!duangduang,duangduang! 几声炮响,监考官带着差役鸣锣收卷, 居然还有没写完的傻叉唧唧歪歪、哭哭啼啼的不肯交卷,无一例外被赏了强行out的悲惨下场。 没一会,贡院外就三五成群的聚着考完的秀才,有人兴奋,有的唉声叹气,有人拿出书去翻找正确答案,还有人商量着去哪玩。 方觉刚出贡院大门就看见了秦寿。 “方兄,考得如何?”秦寿笑呵呵的抱拳过来。 “砸了,砸了,估计没希望。”方觉习惯性的‘我昨天晚上根本没复习在家打了一整天游戏’,又问:“秦兄考得如何啊?” “也就那样,八成要落榜。”秦寿啧啧有声,摇头晃脑。 “说起来,我家那小厮也不晓得死哪去了,居然到现在还不来,否则的话,真要请方兄找个地方喝顿酒才好。”秦寿搓着手说。 “酒钱嘛我这里倒是不缺,就是不晓得,秦兄说要去哪里喝酒?”方觉笑呵呵的问。 两人眼神一对,眼中闪过心照不宣的光。 “嘿嘿嘿,随我来,随我来。” 于是两人穿街过巷,朝江陵最繁华的东城走去,没一会,来到一座门脸巨大的三层建筑物前。 “呦,两位公子来啦,快请快请,可有相熟的姑娘?还是小的给安排几位色艺出众的姐姐,来伺候两位?” 江陵最大的青楼眠月楼前,白天垂手而立的小厮忽然换发了活力,热情的招呼着过往的行人。 原来不是不拉客,只是时间不到。 第五十三章 方兄你好会呀 读书人逛青楼,这事自古有之,谈不上好不好,反正朝廷并未明令禁止, 千百年来,倒是流传出不少风流佳话。 当了官就不行了,至少不能在明面上逛。 比如方觉和秦寿刚坐下没多久,就看见好几个面熟的,都是在客栈和考场打过照面的赶考秀才, 对方也看见了他两,众人都毫无半点尴尬之色,反而遥遥抱拳,一脸嘻嘻哈哈的样子。 一个绿帽小厮哈着腰陪同,介绍各种消费。 例牌席面有三等,最便宜的三等席,一桌五两银子,只能坐大厅,最贵的一等雅座席面三十两。 席面都是例牌菜,若要自己加菜,山珍海味也应有尽有,只是价格奇高,同样的菜,比外面大饭庄子贵几倍。 至于伺候的姑娘,身价各自不同,打赏什么的,倒是全凭客人心意和姑娘自己的掘金本事,抠门的一毛不拔,富裕的,一顿饭下来赏个几十两很正常, 那些红姑娘,自然不会去陪三等席,即赚不到钱,更丢面子份。 通扯下来,来眠月楼吃顿花酒,少说也要十几两银子,没这个钱,大门都进不了。 农业社会的贫富差距和消费水平,大得吓人,穷的穷死,富得流油,大城市里公子哥们一顿普通花酒,足够穷乡僻壤一户老百姓丰衣足食过上一年。 天降横财,花起来丝毫不心疼,方觉偶尔会心系百姓,但也不会苦了自己,开了一桌三十两的头等席面,又赏了带路的绿帽小厮一两银子,让他叫两个会来事不装样子的姑娘来陪。 “爷们来玩,就图个开心,若是姑娘唧唧歪歪,装模作样惹得爷们不痛快,莫要怪我掀桌子骂娘。”方觉笑骂道。 “大爷放心,咱家姑娘就没那样的!保证给您伺候的舒舒服服!” 绿帽小厮八面玲珑,阅人无数,看方觉腰上那把嵌着两颗火钻的剑,和他出手牌面,就晓得这绝对是位‘真大爷’,满脸堆笑,马屁拍得十足,弓着腰退了下去。 “方兄,这个地方,是真好啊,一进来,我这魂儿就飘了……” 丝竹阵阵,靡靡之音,秦寿一脸痴汉状,眼神迷离的望着在大厅中起舞的几个歌女,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和进青楼之前,判若两人。 “是好。” 方觉总算明白了,为什么秦寿上次来,一次性糊里糊涂的就花了几百两银子。 雅座的墙壁上,挂着一张上品的欢好图,一眼看去,就心神动摇,色迷心窍的,可不是得玩命花钱吗? 青楼里挂图,在大昊并不算什么特别稀奇的,有点类似前世在夜总会里卖酒,对于商家,能起到促进消费作用,对于消费者,可以助兴,两好成一好, 至于像秦寿这样不懂行的外地肥羊,宰了也就宰了。 眯起眼睛,盯着墙上的画看了一会,真别说,效果是有的,配合起眠月楼里的绵软丝竹乐器,痴男怨女的浪荡笑声,比起一般上品图‘潜移默化’的功效,居然要强许多, 方觉看着看着,只觉得身子微微燥热起来,脑子里,只想着把意大利炮拖出来,狠狠干他娘的一下。 “两位公子久等了。” 一阵香风,两个穿着粉色薄纱,莺莺燕燕的姑娘,带着银铃一样的笑声,出现在雅座里,很自然的一个挨着方觉一个搂着秦寿坐了下来。 一个叫做月玲儿,一个叫做星怜儿, 果然都极会来事,坐在方觉身边那个叫做月玲儿的,先倒了一杯酒,抿了一口,然后把带着红唇印的酒杯,碰倒方觉面前,眼波流转,笑吟吟的说:“看公子爷打扮,想必是来应考的,奴家敬你一杯,祝公子金榜题名。” 方觉哈哈一笑,接过杯子,滋儿一下干了,亮了个杯底,把月玲儿小手握在掌心轻抚,望着她笑吟吟的说:“金榜题名嘛,倒是未必,不过洞房花烛,却是跑不了的。” 被这年轻公子一双狭长的眼睛一看,月玲儿只觉得浑身就有些发软发热,顺势就化身液体动物,腻在了方觉身上,娇滴滴的说:“奴家身娇体弱,还望相公多多怜惜。” “身娇体弱,更要多多运动,我有秘术三十六式,待会逐个教你,包教包会。” 方觉自顾自倒了一杯酒,冲秦寿一晃杯:“秦兄,这两位姑娘,你看可还使得?” “公子爷坏死了,什么叫做使得,奴家姐妹又不是器皿。”另外那个叫做星怜儿的姑娘,也是面带潮红,粉拳轻锤。 秦寿都看呆了,这位方兄也太会了吧,平日里一本正经的,还他娘的动不动耍剑,怎么来了这个地方,比回家还自在? 也不晓得怎么的,刚才姑娘没来的时候,心里千抓百挠,猴急猴急的,可这两位一出现,忽然之间,就和当头浇了一盆冷水似的,浑身上下的燥热火气,刷刷刷全褪得一干二净, 就剩下紧张了,手都不晓得该朝哪里放,学着方觉的样子,去搂星怜儿的小腰。 紧张嘛,动作就有点变形,本来就不是熟练工种,动作再这么一变形,看上去,就不像是在吃花酒, “呦,这位公子,是把奴家当女儿在抱啊。”星怜儿倒是也真放的开,吃吃笑了起来,“可要奴家喊一声阿爹?” 秦寿闹了个大红脸,方觉却觉得这味儿就越来越对了, 心想,要不再给秦寿叫一个,自己能者多劳,一个喊爸爸,一个喊相公,重温旧时青葱岁月。 就在此时,大厅中光线忽然暗淡了下来, 眠月楼的大厅空间极为宽敞,便是容纳二三十桌也绰绰有余,中间还有个跳舞的高台,顶上挂着硕大宫灯,四面都点着许多儿臂粗细的蜡烛,照的灯火通明。 许多小厮拿着红色纱罩,将蜡烛罩上,光线虽然暗淡下来,却变成一片温暖旖旎的粉红色,让人更多遐想联翩,气氛烘托的十足,不愧是江陵天字第一号青楼。 一阵鼓乐,原本在台子上跳舞的姑娘们,有序的撤了下去。 “这又是怎么个路数?”方觉眼睛里继续放电,欢好图里有男有女,气息男女通杀,过期作废,不用白不用。 月玲儿紧紧的蜷着两条长腿,整个人腻在方觉肩头,凑在他耳朵边轻声开口,声音都带着湿润滑腻, “公子爷好福气,今日为了预祝各位秀才高中,旖烟姐姐亲自下场一舞。” 话音刚落,就听到全场一阵轰天的喝彩。 第五十四章 哪里来的狐狸精 一阵轰天般的喝彩声中,舞台中缓缓升起一个人来。 自然是女人。 却不像是眠月楼里其他的姑娘,身穿半透明薄纱,春光乍现,隐隐露露肌肤来; 反而是‘包裹’的极为严实,一套十分华丽的飞天舞装,从脖子到手腕、到小腿,都紧紧的裹在其中, 偏偏只露出了羊脂玉一般的手腕、脚踝,还有腰间一片白。 连脸都没有全露,带着紫纱珍珠面纱,遮住了半张脸,露出半截挺翘的鼻梁, 仅仅这半张脸,就能看出此人姿色,冠以国色天香,绝不为过。 一双桃花眼,眼波流转,顾盼有神,眼光扫到哪里,那一片人都觉得一阵心猿意马,好像有毛茸茸在心头撩拨。 越是这样包裹的严严实实,只是春光乍现,越是能勾起人的兴趣, 鼓乐重新响起,长袖飘飘,一双洁白赤足,踩着古典全场的男人,几乎有一个算一个,眼睛都直了, 叫好声渐渐的平息下去,可是能清晰的感觉到,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即将喷涌而出的热情。 “乖乖,这什么来头?这么狠!” 看着台上的女人,连方觉都忍不住打了个颤,升起一股‘今天花多少钱也得给她办了’的强烈渴望。 “死人,见了人家就忘了奴家。”月玲儿幽怨的掐了方觉一把,然后才说:“公子是外地人,想必没听说过眠月楼一日六月十二颗星喽?” “我晓得,我晓得!” 秦寿又恢复了之前的痴汉样子,而且更进一步,一双大手胡乱搓揉着,色眯眯的说:“眠月楼最顶尖的十九位姑娘,领头的便是这位旖烟姑娘,色艺双绝,东泉闻名,从不轻易接客,有多少达官贵人,重金欲求一面而不可得……啧啧啧……” “怎么不露脸啊?”方觉最不乐意当骑兵。 “人家都说,旖烟姐姐的容貌绝美,若是摘下面纱,看到的男人,没有一个把持的住的,立刻便会……呵呵……”星怜儿在一旁酸溜溜的说。 “你们朝夕相处,连你们都没有见过?”方觉意外问。 “旖烟姐姐是眠月楼的股东之一,和我们不一样,我们哪里有资格见啊?”月玲儿说。 说话的功夫,那位旖烟姑娘,已经随着鼓点,跳的几乎飞了起来,水袖轻挥,人若轻鸿,简直如同天下下凡的仙女。 全场的喝彩声再一次无可抑制的响起, 啪啪啪,一片耀眼,什么金叶子、银元宝、镶了钻了首饰,不要钱似的朝台上丢。 秦寿在腰带上扣下一颗大拇指头大的珍珠,小心翼翼的朝舞台边缘丢过去, 当日他差点被赶到大街上,都没舍得扣这颗珍珠,此时,却丝毫不觉得心疼,反而一脸朝圣的模样。 连方觉都有点忍不住,想要从怀里摸银票朝下砸。 “这他娘的不对啊?” 老子虽然不是什么柳下惠,穿越过来,也憋了许久,可是好像还没急色到这个份上吧? 眼中一阵炙热,两团火苗骤然亮起。 再看那旖烟,脸上似乎蒙了一层薄纱,隐隐约约的看不清面容, 舞台之上,正在旋转跳跃的蔡依林……哦不,旖烟,微微一停,似乎感觉到了某处投来的特异目光,猛地一扭头,朝这边雅座看来。 四目相对,眼神在空中交汇,方觉只觉得眼前光线一阵扭曲, 周围一下子暗淡了下来。 红烛摇曳,变成了无边的漆黑, 乐声、喝彩声,全部寂静下来。 一手柔弱无骨的手,从后颈攀援而上, 八!零!电!子!书 w!w!w!.!t!x!t!8!0!.!c!o!m 随之而来的,是一团温暖柔软的丰腴, 耳边响起旖旎动人的声音……或者说,呻吟。 而面前的黑暗之中,竟然是一座慈眉善目,面带悲悯的佛像 却发出阵阵靡靡之音,耳边到处都是浪荡笑声。 庄严佛像之下,声、温、气、形,撩拨心弦,虽佛子亦要动情,虽阉人亦不能挡。 “还有这种操作?把极品图画在脸上?” 方觉心中一动,已然明了, 这天下之大,当真是无奇不有。 这幅‘画’的功效,明显比上次的熬鹰图,更加强悍直接,所带来的幻觉更加持久效果也明显更大,竟然在短时间内遮蔽了视听感官,创造出一个独立的‘空间’来。 有了上次的经验,方觉倒也不算慌张,相反,好奇和兴奋占据了上风。 “你这妖孽当真不知天高地厚,给我出来!” 反手一抓。 什么都没抓到, 怀中,却多了一具温香软玉,看不清面庞,却说不尽的风流,双臂搂住脖颈,顺势攀援而上。 “来啊,好想你啊……”充满诱惑的话语声,直接在心中响起。 “我天生慧根,你也敢来惹我,当真不知死活!” “莫非,你怕了?”那声音,不像是询问,带着浓浓的粉红色的挑衅。 方觉双目炯炯有神,盯着怀中那物,笑道:“我虽然不会念什么大威天龙,却也愿与你一战,炼我心性。” “六根不净,焉能胜我?”那物怪笑道。 “我有一棍,可通天,可彻底,可降妖除魔。”方觉哈哈一笑:“但今日不用,只凭眼神杀你!” 于是,厮打在一起。 …… …… 郭东县。 已近亥时,全县早已一片漆黑,大多数的百姓都进入睡梦之中。 县学也不例外, 老母鸡拖着疲惫的身躯,趴在窝里,累的睡不着。 方觉走得这些日子,它太难了, 每天要跟着白锦儿读书认字,稍稍一个打盹,便要挨上一爪子, 这还不算,这白锦儿自从读了书之后,尤其是有次偷偷溜去白浩家,回来之后,便开始注重‘仪态’。 说什么‘大家闺秀要有风度’,总之,就是不愿意自己走路了,去哪都老神老在的骑在老母鸡背上,把它当成了坐骑。 只有每日白锦儿睡了之后,它才能得一分轻松。 “哎……”老母鸡莫名其妙的叹了口气, 它也不晓得,为啥自己越来越聪明,懂得越来越多,可是本能的就感到,还是不要懂得太多比较好。 女子嘛,无才,那便是德,懂得太多,太累。 就在此时,在房间里睡觉的白锦儿,忽然说起了梦话。 “吱吱……妖怪……贱女人!” “咬死你,骚狐狸精!咬死你!吱吱!” “贱货,下流,白痴,去死吧你!” 老母鸡吓得一个哆嗦,紧张的四处观望,亲娘咧,怎么又来了狐狸精?! 第五十五章 消费者的知情权 阴风阵阵,风沙之中,带着浓浓的血腥味。 白骨夫人靠在一块巨大的黑色岩石下,衣衫残破不堪,浑身上下,到处都是惨白的伤口。 方夫子小心翼翼的在她身后,露出破了好几个洞的脑袋,白骨甲上,又多出了许多新的伤痕。 在它们面前不远处,有一只像是鹿一样的动物, 但没有毛发,身体大部分地方,都露出了森森的白骨,一些大大小小的肉片,像树叶似的,零星的挂在身体各处。 头顶上,长着两支长长的骨角,其中一只,已经折断了。 这是荒原上,最常见的一种生物:冥鹿。 常见,意味着多,同时也意味着,弱。 事实上,冥鹿在这片荒原中,的确是几乎最弱的存在,往往都是成群结队,才能勉强生存下去, 当然,成群结队被灭光,也是常规操作…… 白骨夫人带着方夫子去‘捕猎进食’,寻找了许久,才找到这一只落单的、老年的、断角的,冥鹿。 然而,即便是‘成群结队也常常被团灭’的弱小冥鹿,也不是他们两能轻易对付的, 在一番没有什么技巧的搏斗之下,冥鹿稳稳占据了上风,猎人和猎物的身份开始逆转。 “咔咔……咔咔咔咔……”方夫子残缺的牙齿碰撞,发出一阵明显很慌张的声音。 “朝哪里跑呢?它有四条腿,我们只有两条腿。” 白骨夫人吃力的站了起来,重新向冥鹿走去。 冥鹿低下头,用断角对着了对面两个不知死活的家伙,后蹄开始发力,在坚硬的地面上,轻松的抛出一个坑来。 这是一个人人都是猎手,也都是猎物的世界,年老的冥鹿想要活下去,自然也离不开进食。 它也觉得十分的幸运,竟然可以遇到这两个比它还弱的家伙, 而且,那个女人身上,有一种很吸引它的气味,它本能的察觉到,吃掉对方,会让自己得到巨大的收益。 ‘昂……’ 一阵低吼,冥鹿狠狠的撞了过去,准备像之前几次一样,撞翻对方。 尤其是那具讨厌的白骨,只要撞断它,那个女人似乎并没有什么威胁。 就在此时,白骨夫人忽然没来由的觉得很生气, 这种情绪,已经很久没有了, 她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生气,总之,不开心,不愉快,想要狠狠发泄出来。 “原来是一只母的冥鹿啊?真讨厌!你为什么不去死呢?!” 冰冷的声音在头顶响起,冥鹿抬起头,有限的智慧,让它十分不能理解,自己的一支角,明明已经插进了白衣女子的腰部,甚至连挡在那里的一根白骨都断了,可那白衣女子,却并没有飞走,反而紧紧的攥住了它的双角。 仇恨?!愤怒? 这种情绪,本来不应该在猎人和猎物的身上存在,因为它们都只是凭借本能在生存。 可这种情绪,显然可以带来很强的力量。 咯嘣一声,蕴含着生命力的鹿角折断,冥鹿发出一身悲悯,倒地。 白骨夫人也踉踉跄跄着朝后退了几步,摔倒在地,受伤更重。 “原来,我是个很小心眼的女鬼啊,最讨厌被同性挑衅!” 她吃力的撑起半边身子,捂着被鹿角插了一个大洞的腹部伤口,望着倒下的冥鹿,虚弱,但认真的说。 “咔咔咔!”方夫子连忙表示我不是。 …… …… 眠月楼中, 旖烟依旧在舞台上飞快的盘旋着,身姿动人, 然而,台下的喝彩声,却越来越小,朝台上丢的财物,也越来越少, 一阵阵骚乱开始出现, “这……这是怎么回事?” “旖烟姑娘怎么了?” “我没看错吧?” “喝多了,肯定是喝多了……” 台上,旖烟的舞姿还是优美,可是在众人的眼中,却渐渐没有了之前的风化绝代, 那绝美的半张脸,变得十分平庸, 不,不是平庸,而是平, 扁扁的鼻子,扁扁的脸蛋,耷拉着皮的吊三角眼,就像是在一张大饼上,撒了两颗芝麻…… 要不是有这么平的脸,天赋异禀,的确不好作画。 凭良心讲,这等姿色,也不能说就是惊悚, 嫁个老实人,勉强还是可以的。 难度嘛,也不算太大,有个几万两银子的陪嫁,或者爹当这三四品的大官,应该也就有人肯要了。 “我的眼睛,是不是瞎了?” 秦寿目瞪口呆,指着双眼,问身边的星怜儿。 星怜儿和月玲儿早就惊呆了,嘴巴张开,大的可以塞下苹果。 “凭良心讲吧,身材还是很好的,晚上关了灯,可用。” 方觉的声音响起,不过显得有些疲惫。 今天可算是又涨了见识,原来极品图和极品图,也是有差距的。 但是,也更加明确了极品图的概念:制造幻觉。 弱一些的,像熬鹰图那样,幻象并不是十分的清晰,更多是一种精神意志上的争锋相对, 强的,就如今日这不知道什么鬼图,竟然能制造出一个幻觉空间,里面还有要人命的女妖。 “方兄你说什么?什么可用?” 秦寿闻声朝方觉看去,只看了一眼,忽然如遭雷击,整个人一下子痴住了,眼中渐渐泛起温柔的光,喃喃的说:“方兄,原来你竟然是这么俊俏的一个人……” “滚开!”方觉一把推开他痴肥的脸,顺手把同样面露花痴状的星怜儿塞到他怀里,搂着月玲儿,在她耳边嘀咕了一句。 来都来了,钱都花了。 “公子,奴家腿软……”月玲儿和面条一样,整个人都靠在方觉身上,打了个冷颤。 方觉叹了口气,心想魅力太大也不好,一滩烂泥,技术会打折扣。 脑子里忽然冒出来奇思妙想,正常人承受不住,不晓得,妖怪的体质,行不行? 暂时不管那么多,悄咪咪的带着月玲儿,穿过走廊,朝后面院子走去。 身后,响起一片愤怒、失望、痛苦的骂声。 “退钱!” “骗子!” “旖烟,你怎么了?!” “apapapap!”还他娘的有异邦的洋人,果然是大城市。 “对不住,对不住各位,今儿个旖烟姑娘身子不爽利,改日一定给各位赔罪。”有管事妈妈上台打圆场。 噼里啪啦,duangduangduang,哐当,……好像有人掀桌子,砸杯子。 方觉毫无心理障碍,因为这是一个消费者应有的权力。 知情权。 第五十六章 从天而降秋大侠 黑暗之中,弥漫着的汗水和脂粉的气息, 有人低声说话。 “怎么不行了?” “听听,这是人话吗?已经六次了,你问我怎么不行了?” “你方才不是说什么钢铁直男,永不言败吗?既是钢铁浇筑,怎么能不行?” “男人吹牛逼的话,你也能信,亏你在楼子里混了这些年。” 烛火重新亮起,露出一个站在桌边喝水的身影,方觉回头看了眼和猫一样依旧媚眼如丝的月玲儿, 有点怀疑,她是不是双? 否则,为什么看破那张脸之后,自己身上附带的怪异气息,对她好像有特别大的杀伤力,简直都甩不掉。 就在此时,门口传来轻轻的敲门声,有人低声唤道:“玲儿姑娘,你出来一下。” 月玲儿和方觉都是一愣,这什么路数,大半夜的怎么会有人敲门? 这地方又不是衙门口,一天十二个时辰接客,只有有冤情就能去敲冤鼓,这个点来眠月楼后院敲门,哪个不长眼的小厮,等着打折腿呢? “奴家去看看,太没规矩了!”月玲儿披上单衣,扶着墙朝外走,一脸的恼火。 片刻之后,就听到小院里响起开门声,紧跟着‘你们干……’一声惊呼,然后惊呼声,立刻就变成了‘呜’的闷哼,似乎被人捂住了嘴。 脚步声涌进院子,灯火瞬间变得通明, 哐当一下,房门被人踹开,冲进来一群手里拿着棍棒的壮汉, 为首的一个绿帽小厮指着方觉,对领头的一个肥胖的妇人大声说:“陈妈妈,就是他,就是他!旖烟姑娘说了,就是这个人!” 陈妈妈一手叉腰,杏眼倒竖,伸出肥胖的手指,恶狠狠冲方觉一指:“哪里来的妖人,也不打听打听明月楼是什么地方,竟然敢在这里撒野?!给我狠狠的打!打完了,拉去浸粪!” 几个打手立刻冲了上来。 嗤嗤嗤……铛…… 几道寒光闪过,三个冲上来的打手,手里的棍棒从中断开,胳膊大腿中剑,摔到一地。 “我就说,好像没有那么难嘛。” 方觉提着剑自言自语,感觉会点武功,再有鸿羽剑这样的神兵利器在手,几个普通人完全没有抵抗的力量, 第一次和人动手,两招解决,完全不过瘾,鬼使神差的来了句:“还有厉害点的吗?” “你……你,你给我等着!”刚才气势汹汹的陈妈妈,和见了鬼一样,留下一句狠话,转身就逃出屋子。 方觉随手披上一副,拎着剑跟到了院子里, 武君山说得对,武功这种东西,就是要实战,以心驭剑的法子再神奇,还是需要实战, 刚才几剑之下,之前练剑时候感到的凝滞、生涩,竟然隐隐约约有松动之象,按照这个势头,再多打几场,或许剑术又能有提高。 这眠月楼乃是江陵的大商户,自然会养着一些打手,甚至武林人士,但若说能有了不起的高手,只怕也不可能,武君山那张层次的武林高手,连给人保镖都看不上,怎么可能给青楼看家护院,这样程度的对手,正好用来练手。 刚来到院子里,外面又冲进来几个人, 为首的一个,腰束牛皮扎带,脚踩箭靴,一身劲装,双手各反握着一支分水峨眉刺,不八不定的朝那一站,临渊峙岳,竟然颇有些高手气度。 方觉一愣,莫非自己想错了? 这尼玛就不好了,虽说眠月楼在城里,胆子再大,恐怕也不敢直接杀了客人,可是被打成狗,也不是那么好受的。 尤其看对方手中一对分水峨眉刺,眼皮子隐隐约约发跳, 江湖上敢用这种奇门兵器的,肯定不是绝顶高手,但也绝非庸手,往往都有独特的本事,十分难缠。 江湖险恶,自己还是托大了呀。 也不晓得,能不能‘算了’? “小子,你死定了,今日秋大侠在这里做客!”陈妈妈去而复返,像是有了天大靠山,再次抖了起来,借着月光都能看见吐沫星子乱飞。 秋大侠有些不悦的扫了陈妈妈一眼,然后冲方觉一抱拳,朗声道:“这少年,你与眠月楼之事,我本不想多管,我只问你一句,是否你施展妖术,害了旖烟姑娘?” “自然不是。”方觉毫不犹豫的说。 原来,是这个缘故, 看这位陈妈妈的神情,心疼大于惊诧,看样子,眠月楼的‘高层’对于旖烟的事,其实都知道,所以旖烟露了相并不感到惊讶,只是心疼少了摇钱树。 “胡说八道!满嘴喷粪!旖烟姑娘自己难道还不晓得是谁害的?秋大侠,定然是这小子看你来了,就不敢承认,你可要为旖烟姑娘做主啊!”陈妈妈大声说。 秋大侠皱眉的看了方觉一眼,道:“小子,明人不说暗话,今日我教训你,只为两件事,第一,旖烟姑娘才艺双绝,乃是一代佳人,你竟然丝毫不懂得怜香惜玉,暗害于她,实在令人发指;第二,行走江湖,信义为先,你敢做不敢当,更是小人行径!” 这番正气凌然的话,把方觉都说惊了, 原来,江湖之中,也有舔狗。 看样子,他不知道。 “你们这些人还讲不讲道理?” 门口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声,秦寿穿着单衣踉踉跄跄的跑过来,大声说:“那旖烟本来长得就丑的和猪一样,你们自己不长眼,还反咬我兄弟一口!” “亏你还是大侠,要不要脸?!”秦寿指着秋大侠破口大骂:“又没证据,说了你又不信,那你还问个屁,摆明了就是要欺负人!还满口大道理,扣帽子,他妈的!” 说着,小声的在方觉耳边道:“方兄莫怕,月玲儿姑娘找我来的,她已经让亲信人去报官了。” 方觉心中一动, 还真别说,这年头楼子里的姑娘,和后世按摩院,还是有些不同的,虽说爱俏又爱钞,但终究有几分江湖儿女的义气, 毕竟,上辈子按摩院里的,十个有八个,都是自愿去; 这辈子青楼姑娘,有一个算一个,全是活不下去或者遇到混账爹娘、人贩子,要不就是犯官的子女, 现在看,都是贱人,朝前看,都是可怜人。 当然,主要原因,还是睡服了。 “你说什么?”秋大侠眼神一寒,凝视住秦寿。 被秋大侠一盯,秦寿吓了一跳,他一个小县城的读书人,遇到最狠的,也就是街上的混混,而在和丰县,再狠的混混,也得给他家几分面子,不会对他怎么样, 如今被一个真正的江湖豪客用凌厉的眼神盯住,他心中顿时胆寒, 但十年寒窗,读过的书,总是在肚子里,已经化到了血里,咬着牙说:“我说你不讲理!” “旖烟姑娘风华绝代,也是你这种人,配谈论的?”秋大侠冷冰冰的吐出几个字,原来他在意的,并非不讲理,而是之前那句‘长得和猪一样’。 “草!风华绝代,难道就不卖了?!我就问你,那个叫做旖烟的,卖不卖!” 卖不卖三个字,就像是一根烧红的铁针,深深的扎在秋大侠心中,将他对于女神的美好幻想,毫不留情的全部戳破。 “你找死!” 一声愤怒到了极点的厉喝,秋大侠脚下迈出玄妙步伐,手中峨眉刺化作两团寒光,直扑秦寿。 “好武艺!” “秋大侠真厉害!” “小子,你倒霉了!” 喝彩声响起。 “咦,这不太对啊?” 方觉却有些纳闷起来, 说时迟那时快,不等他想明白,秋大侠已经攻到了面前, 方觉下意识随手一挥,一招最常用的云蒸霞蔚使出。 铛……噗…… 两声几乎是连在一起的轻响, 然后一声怪叫, 秋大侠倒翻着退开几丈,手中的一支峨眉刺从中断开,胸口还有一道深深的剑痕,血涌而出。 “青云……青云剑法?你……你是青云剑派的人?”片刻前还一副江湖高人模样的秋大侠,此时满脸都是惊恐,连伤口都顾不得包扎,便惊呼问道。 方觉低头看着一滴顺着剑锋落下的血珠,一脸不解,喃喃自语:“你这武功,也不咋样嘛?莫非是我太强?” 秋大侠喉头上下蠕动了几下,艰难一抱拳:“今日还有事,告辞了!” 说完,转身就走。 留下一片看傻眼的人。 “还有没有更厉害一点的?”方觉抬起头,认真的问陈妈妈。 陈妈妈:“……” “区区后生晚辈,不过凭着一把利刃嚣张罢了,败了秋名山那种三脚猫,就以为自己了不起,口出狂言,当真是井底之蛙,可笑,可叹,可悲啊。” 一声中气十足的苍老笑声,从院外传来。 第五十七章 铁拐仙沈老爷子 刚打走一个,又来了一个。 循声望去,只见院子外,走来一个杵着拐杖的老者, 身材不高,却是极为精壮,步伐有力,顾盼之间,双目炯炯有神,在火把之下,却依旧显得十分明亮。 每一步落下,手中的拐杖,和地砖发出‘砰砰’的撞击声,竟然是精铁打造的。 “草,这眠月楼,到底是青楼,还是江湖帮派?”秦寿的眼珠子都要瞪掉下来了。 这话倒也不夸张,青楼这种地方龙蛇混杂,有读书人,有生意人,自然就也有江湖人, 事实上,若非赶上科考,平日里,来眠月楼的,江湖人并不在少数,别看江湖上赚钱不如生意人,不过花钱手面反而更加敞亮,大多奉行今朝有酒今朝醉,很受眠月楼这种销金窟的欢迎。 “呦,沈老爷子,您今天怎么来了!” 看到这老者,陈妈妈几乎笑开了花,甩着一身肥肉迎了上去,十分肉麻的说:“奴家可是该死了,您来了,我都不晓得。” “老夫聊发少年狂,来此红尘中游戏一番,本不想惊动太多人。” 老者抚须微笑:“只是在隔壁,听有人大放厥词,狂妄无知到了极点,这才出来瞧瞧。似乎,此时涉及到旖烟?” “你这把年纪了,也来嫖?”秦寿嘴又忍不住开始放炮。 方觉看了他一眼,心中暗暗点赞! 别看他在欢场上无甚建树,是个初哥,可是嘴炮功夫却是很有一套,遇到心胸狭窄的,被他几句话一说,战斗力就要打个对折。 不过,这老者的涵养明显比秋名山高出许多,看都没看他,对陈妈妈道: “旖烟当年也算我的小友,她有点什么事,我这老头子虽然年纪大了,没什么本事,却也不能不管。” “沈老爷子,您可得给旖烟姑娘做主啊!” 陈妈妈看来了大靠山,顿时又抖起来了,指着方觉,一脸怨毒的说:“这人,不晓得用了什么妖术,竟然让旖烟姑娘受了内伤,连容貌……容貌都要毁了呀!” 后面一句话,几乎是尖着嗓子叫出来的,好像有杀父之仇,恨不得食肉寝皮。 断人财路,如同杀人父母,这话一点都不假, 放在往日,若是提前得知内幕,方觉也不会做绝,坏了人家生意,只是今天,那幻象来得实在太突然,又太撩人,加上求道之心颇盛,才情不自禁的与女妖怪周旋,破了她的法。 “哦?妖术?” 老者双眼一眯,精光闪烁,盯着方觉,上下打量一番:“老夫沈重山,江湖朋友送了个匪号,叫做铁拐仙,敢问这位少年,你与青云剑派有何关系?老夫和青云七剑中的几位大侠,也算是相熟,若是有渊源,今日老夫也不好出手太重。” 青云七剑……方觉听武君山说过,乃是青云剑派,在江湖中行走的晚辈弟子之中,最出色七个人。 不过,最初的时候,是叫做青云八剑。 以往只晓得,青云剑派乃是东南大派,没想到,‘大’到这个程度,几个晚辈弟子,竟然让武林名宿,露出慎重神情。 “不认识,我也不是什么青云剑派的人。我的剑法,是个白胡子老头教的。”方觉拎起剑,提起十二分精神,道:“既然要动手,那就请指教吧。” “你敢和沈老爷子动手?” “不知死活!” “死了,死了,没救了没救了!” “许久都没看沈老爷子出手了,好期待……” “沈老爷子,此事全凭你老人家做主!”陈妈妈深深一个万福。 “年轻人,不知道从哪学了几招青云剑法,就不知天高地厚,竟然当真敢像老夫动手。你可晓得,刚才那秋名山,便给我当徒弟,也是不够格的。” 沈重山语重心长的说:“我看你资质不错,年纪轻轻,若是好生培养一番,将来还是能有作为的,不如这样吧,你交出手中剑,我替你掌管十年,十年后,你若是能洗掉骄狂之气,我再还你,今日之事,老夫出面,一并帮你料理。” “说了半天,原来是贪图人家宝剑?老头子真不要脸!” 秦寿又开始言语性助攻:“十年,你这老东西,还能活十年吗?江湖上怎么尽是这种人?” “少年郎,机会给了你,你莫要自误!”沈重山脸色一沉,白须飞舞。 “老人家,请吧!”方觉横剑于胸,沉声道。 “好好好,不让你见见老夫手段,料你也不会服气!” 沈重山将拐杖重重在地上一顿,激起一团烟尘:“老夫让你三招,再拿下你,否则谅你也不能心服!” “好,多谢前辈!” 方觉微微颔首,喝了声:“得罪了!” 挺剑而出。 “好剑法,剑更好……嗯?” 沈重山刚摇头晃脑说完第一句,却剑寒光已然扑面而来, 他连忙一个闪身,抬起手中拐杖去架, 叮 一声清脆响声,削铁如泥的鸿羽剑,并未切断手腕粗细的铁仗,只是削下一小片铁屑来。 “第二招!” 喝声之声,方觉人剑合一,剑在人前,人催剑动,一道长虹经天,剑锋所向,正是沈重山胸膛。 沈重山怪叫一声,还来不及调整气息,仓皇之间,一个懒驴打滚,在地上翻了个跟头,躲开了这一剑, 饶是如此,胸口长须,也被削下一片来。 “呀呀呀呀!臭小子,敢下阴手,瞧老夫教训你!” 沈重山反手便是拐杖横扫,趁着方觉下盘不稳,攻他双腿。 “要不要脸!脸呢,丢裤裆了?!”秦寿在边上大喊大叫, 是个人都能看出来,说好了让三招,这才第二招。 咚! 一声沉重的响声,铁拐杖砸在院中一颗手臂粗细的观赏树上,竟然将这棵树,从中砸成两段。 紧跟着,一截寒芒,从身后,落在沈重山的肩上, 冰冷的剑锋,正对着他脖子大动脉。 画面微微定格, 沈重山嘴巴微张,目瞪口呆; 周围的人,有些还没看清楚发生了什么,有的离得近的,同样嘴巴微张,目瞪口呆; 秦寿,目瞪口呆1; 陈妈妈,目瞪口呆2; “这个,怕是真不对。” 方觉把剑搭在沈重山肩膀上,心里开始疑惑, 武君山这家伙,当初告诉自己,以心驭剑,达到三刻水准,就能勉强和人对敌, 这个勉强的意思,到底是指那种水准? 他下山之前,要两刻多一些,然后,和他一起下山的那些师兄弟,被称为青云七剑…… 好像有点懂了,武君山这个人,讲话糊里糊涂的,也不说清楚。 “我好心让你三招,你却一声招呼不打就出手,年轻人,太不讲武德了吧。”沈重山语气尴尬的说。 方觉收回了剑,退后几步,十分陈恳的说:“沈老爷子,真的是个误会,我一开始不晓得,误会,误会。” 沈重山心惊胆战,一点点转过身来,挤出干瘪瘪的笑容:“额……是,误会,误会,都是误会。少侠武功不俗,想必出自名门,定然不会做那些卑鄙之事。” 转眼之间,就变成了不会做坏事的少侠, 方觉懒得搭理他,想了想,问陈妈妈:“这位妈妈,还有更厉害一点的吗?” 讲真,这连续打了几场,虽然出手招数很少,但收获十分巨大! 青云剑法里,一直有些摸不透的东西,隐隐约约就要突破。 就在此时,院子外,传来一阵杂乱但有力的脚步声。 “谁啊,谁他奶奶的在这里闹事!” “我草,还真有?”秦寿一愣,这眠月楼,还真是贼窝啊。 紧跟着,从院外冲进来一群穿着轻甲的官兵, 为首的是个大胡子武将,腆胸突肚, “本官乃是江陵府亲标,百户张明发,谁人闹事,给老子站出来!” 第五十八章 坐大牢 江陵府大牢。 方觉坐在牢房铺着茅草的地面上, 俗称:坐牢。 时间回到昨夜。 天大地大,朝廷最大,最起码,江湖豪侠也罢,妖人高人也好,都没人会在大城之中,当着朝廷官兵的面,出手伤人杀人。 官兵到了,自然就没法继续动手,开始讲道理,打官司。 眠月楼告方觉施展妖术害人, 方觉告眠月楼欺骗消费者,殴打顾客……虽然被殴打的并不是他,但并不能因为他有正当防卫的能力,眠月楼就可以动手打人,这是两码事。 至于欺骗消费者,这事是摆明的,不信把旖烟拉出来瞧一瞧就晓得了。 官司打到知府衙门,知府钱敬肃升堂审案。 以前看电视,动不动就是什么总督巡抚,感觉知府是很小的官,谁都能来欺负一下, 事实上,江陵这种一等府,知府乃是正四品的官,管着以百万计的人口,类似后世重点省省会一把手,在东泉省,绝对算得上位高权重,并不是什么小官。 这个层级的官儿断案,绝不会在明面上搞得太过难看,摆明了偏袒哪一方,那太容易给政敌抓住把柄,官当到这个份上,没人会这么无脑, 加上方觉的身份也有些敏感,参考的秀才,说不定很快就要成举人。 所以,在公堂上,最起码明面上,还是可以讲讲道理的。 讲道理这种事,方觉就不怕。 所谓什么妖术伤人,无凭无证,仅仅凭着旖烟‘我以为、我认为、我去确定’,这是丝毫没有说服力的。 没想到,一审之后,眠月楼的人回去了,等待传讯; 方觉给押到牢里来了。 “徐管家,是不是要意思意思?” 方觉望着从今天早上就出现在牢门外,一直坐在那闭目养神的徐谨的管家,搓着手指头问道。 被关的只有方觉一个,秦寿没事,临走前,方觉让他去一趟徐府。 徐谨没露面,这位管家却很及时的出现在大牢里。 理由很合适,方觉是学子,自然归学政管,他犯了事,学政派人来问一问,理所当然。 只是,徐管家来了之后,也没问什么,就老神老在的坐在监房外,正对着方觉,闭目养神。 “方公子,你有所不知。” 徐管家睁开眼睛,微微一笑:“这眠月楼能在江陵开这么大,自然是有后台的。” “嗯?”方觉回想了今天过堂的经过,左右瞧了瞧,见没人巡逻,低声问:“不会是钱知府吧?” 徐管家笑了笑,没有正面回答,而是说:“这位钱大人嘛,和我家老爷一样,都是江陵望族,也算是老相识了,但政见上,颇有龃龉,这些年来,我家老爷无论是名声、才气,还是官阶,恰恰又都稍稍压了他一头。公子是明白人,想必不用我再多说了吧?” 明白,原来如此。 这就叫做赶上了。 一个是赶上了眠月楼正巧是钱知府的生意, 坏了人家财路,还在人家地盘上打官司,当然讨不到好。 一个是,钱知府和徐谨是政敌,而自己这一科的主考,恰恰是徐谨,自己理论上就是他的学生, 这是官场中的天然最亲近关系,若是自己以后为官,一定是徐谨那一派。 所以,公堂上讲再多的道理,最后坐牢的还是自己。 “方公子也莫要担心,你有功名在身,动不得刑,虽说一时半会的出不去,不过既然我来了,你就断然吃不了亏。只当是来休息几日,且安心等待吧。” 徐管家语气的淡淡的,却透着强大的自信。 所以说,装逼这种事真的是人类的刚需,无论是秋名山、沈重山那样的辣鸡,还是徐管家这样看似高手的存在。 “多谢老人家。”方觉隔着牢门,盘膝坐了下来, 回想起那日在徐谨府上,眼前这位老管家,身形之快,如同鬼魅一般,显然是有功夫在身的, 以方觉的眼光看来,他的功夫,比起那什么秋大侠、沈老爷子,强得不是一点半点,要是动手,方觉就没把握能干的过他。 “老人家,我有一事不太明白,昨天那个秋名山,还有什么沈老爷子,到底是个什么水准的高手?说起话来,牛气哄哄,真动手,土鸡瓦狗一样。”隔着牢门问。 徐管家眼睛都懒得睁开,闭目笑笑, “本来就是土鸡瓦狗,那秋名山不必说,靠着几招野狐禅咋咋呼呼的落魄汉子,至于沈重山嘛,年轻时候,倒是有几手漂亮功夫,可这些年,吹着捧着的人太多,年纪又大,偏偏还离不得女色,早就掏空了身子,二三流货色罢了。” “那青云剑派的青云七剑呢?”方觉又问。 “那自然是真正高手,不过,也不是绝顶。” 徐管家终于听到了值得他睁眼的名字,看像方觉,语重心长的说: “你有机缘学到青云剑派的功夫,那是极好的。需知,真正的高手,无论是武林,还是你追寻的修炼者,要么卖于官宦帝王家,要么潜心修行,最起码,也是开宗立派,有一份真正的大产业,很少有在江湖里胡混的,那能混出什么名堂来?青云剑派传世数百年,是有真东西的。” “那什么七剑,比起您如何?”方觉问。 “这有什么可比的,都是些年轻人,我已经老了,只是老爷的一个管家而已。”徐管家再次证明人类的刚需是不分年龄的。 “原来如此。老人家,能不能把我那把剑拿来?昨夜一战,有些心得感触,想再练练。” “嗯,勤而不辍,正该如此。你等等。” 徐管家起身离开,没一会又回来了, 手里拿着一截和剑差不多长短的枯树枝,隔着牢门递过去:“既然是练剑,就用这个吧。” 方觉一惊:“莫非是,手中无剑,心中有剑,飞花落叶枯枝败草,皆可为剑?” “什么乱七八糟的?” 徐管家眉头一皱:“鸿羽血纹钢,切金断玉,你要越狱啊?再说了,一块扣在证物房,我从哪给你拿。” “哦。” 方觉接过‘树枝’,在手里掂量了几下,份量上,倒是蛮接近鸿羽剑,稍稍轻一些。 “可要我回避?”徐管家问。 “无妨无妨,在下初学乍练,若是有什么练得不对的,还请老人家多多指点。”方觉认真的说,他现在就是一块海绵,尽可能吸收一切有益的东西。 “好。”徐管家点点头,重新面对坐下。 牢房不大,好在以心驭剑的诀窍,并不需要太多的空间, 方觉昨夜一战,的确颇有心得,缓缓的将青云剑法一招招使出来。 徐管家平静的看着他练剑, 看着看着,两道眉毛就一点点的凝了起来,面露疑惑神色。 “怎么会这么快的?” 他年轻时候,和青云剑派的门人有旧,知道青云剑派有门以心驭剑的奇妙法子, 具体如何练并不清楚,但应该是极慢的。 而眼前,方觉练剑的速度,几乎和普通小门小派的烂大街剑法没有两样。 第五十九章 武道气概 欲速则不达,万事万物,皆可入道,但唯独没有捷径可走。 读书习武也是这个道理,像徐管家这样真正在某个方面有些建树的人,都明白一个道理,捷径,往往就是邪路。 即便不晓得以心驭剑的法门具体如何,可任何武功,都不应该像方觉这么练。 他现在这个样子,简直就是在跳舞、做操,看起来是飘飘欲仙很好看,可哪里能起到练武的作用? 朝廷官方的舞乐里,就有一种‘剑舞’,用来宣扬朝廷赫赫武功,那是相当好看,可是跳上一辈子,也没听过哪个舞者,就成了高手。 给徐谨当了多年的管家,老徐习惯了不主动发表意见,但是,面对这个徐谨很欣赏,他自己也觉得十分看好的年轻人,徐管家觉得,自己还要应该说点什么, 避免他朝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方公子,你这练法,似乎不太对吧?”稍稍沉吟了一下,开口道。 就在此时,方觉一套剑法正好使完,最后一招,手中木枝闪电般直刺青砖墙壁, 哆, 一声极轻的响声,在寂静的大牢里却显得格外的清晰。 紧跟着,枯枝因为承受不住巨大的力量,寸寸炸裂,木屑朝四面八方飞溅。 撞在墙壁上,噼里啪啦的,像是下了一阵雨。 “老人家,您刚才说什么?”方觉回过头,一脸认真的问:“是不是我哪里错了?” “这个……” 本来还一肚子话要说的徐管家,现在却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大牢的墙壁上,刚才方觉手中树枝最后‘刺’中的位置,出现了一个浅浅的洞。 不深,很浅, 可是,能用一根枯树枝,在江陵大牢监房的青砖墙壁上,‘捅’出一个洞…… “老夫本来是有话要说,不过,此时想的却是其他两件事。” 徐管家嘴角一抽抽,伸出一根手指,冲方觉点了点, “要么,你就是一个百年罕见的练武奇才。” “我不是。”方觉果断的否认, 我是一个有金手指的穿越者,比起百年罕见的练武奇才,不晓得要厉害到哪里去,请你不要侮辱我。 “那么,便是这江陵府上上下下的贪墨成风,心黑如碳!连大牢的墙都偷工减料!” 徐管家恼火的一挥袖子:“实在太过分了!” “老人家,我这套剑法,到底有没有什么可改进之处?”方觉又十分诚恳的问。 武君山这家伙当老师实在不靠谱,很多话都说得模棱两可,糊里糊涂的。 随着青云剑法越练越快,方觉自己反而越来越觉得练错了。 练剑之时,总有种‘凝滞’的感觉,衔接不顺, 就像是一条浩浩荡荡的大河,便面上看起来波涛汹涌,奔涌向前,但是河床下却淤积了不知道多少年的泥沙,阻碍了水流, 站在河边的人,可能会觉得这条河气势磅礴,但若身处河中,甚至在河底,就会发现处处都是阻碍,处处都是淤泥。 又像是雾里看花,水中观月,形状颜色的确没错,甚至还能闻到花的香气,但是总觉得隔着一层说不清的东西,让人无法完全看清,朦朦胧胧,不见真相。 最初从武君山手上学剑,还没这种感觉,随着不断练剑,特别是昨天几次实战之后,方觉这种‘滞涩’感更加的强烈了。 隐隐约约中,他有种直觉:若是剑招流转如意,刚才那一‘剑’,不管手中的枯枝,还是利刃,都不该断, 而是一剑洞穿墙壁。 当然,这么说有点夸张,枯枝就是枯枝,速度再快、附加在其上的力量再大、角度再刁钻,也不可能比青砖更坚硬, 这是一种一往无前的气概:只要挡在我前面,无论是武林高手,还是铜墙铁壁,都一剑破之, 可是,仅仅凭着目前的青云剑法,想要做到这点还远远不够。 “这……” 老管家听完方觉的感受,双眉皱起,神色带了几分凝重,仔细的打量起方觉,像是在看一个小怪物。 片刻后,才缓缓开口。 “武艺,称之为艺,练到极致,无非也只是‘精妙’二字。但你所感所言,却已经近乎于道,不再拘泥于具体的招式,甚至脱离了兵器、肉身的束缚,将气概精神演化为实质,化虚为实,此……实非我能教。” “化虚为实?”方觉再一次听到了这四个字。 当初和白锦儿聊修道之事,白锦儿也说过,真正的大妖怪,可以变化成人,做到化虚为实, 当时,方觉就认为,那应该就是妖怪的‘入道’。 把假的,变成真的;虚的,变成实在的,这份本事,绝对不是凡人可以拥有。 “如此说来,能达到这种境界,可以算是以武入道,武道中人了?”方觉问。 “正是,凡人口中的得道高人,所谓剑仙,应该就是如此。” 徐管家冲方觉拱了拱手,认真的说:“若有朝一日,你能见武道之门,还望你能教我。” “只怕还差着十万八千里。”方觉道。 徐管家点点头,并不认为方觉这是客气, “青云剑法极为奥妙,我也不晓得你从何而得,若是有机缘,不妨去青云山走一趟,或许能有所得。”他建议说。 “正要去青云山。”方觉拍了拍面前不算很粗的木头栅栏,笑道:“只等脱了这囚牢。” 说起这桩案子,徐管家忍不住摇头笑了起来,不以为然的说: “这钱大人也是,小题大做到了这个地步,你的事,说破大天,也就是举止孟浪,眠花宿柳罢了,什么妖术害人,从何谈起?为了一个青楼女子,搞出这么大的阵仗来,也不怕被人取笑,失了官体。你放心,关不了你几天,他就要放人。” …… …… “你可能确定,你脸上的画卷失效,就是那个方觉所为?!” 江陵知府衙门后堂,知府钱敬肃屏退了左右,只留下一个心腹师爷, 面前跪着一个整张脸都被面纱蒙住,只露出一双眼睛女人,正是旖烟。 旖烟低着头,小心翼翼的说:“大人,断然错不了的,奴家当时只看了他一眼,脸就一阵火烧火燎的剧痛,然后就……” “这怎么可能?”钱敬肃眉头紧皱。 这眠月楼的幕后老板是他,旖烟自然也是他的人,脸上那副画,当然更是他找人画的。 一副极品画卷,以钱敬肃的身份,虽然宝贵,但也不至于拿不出来, 只是这‘人皮画卷’,乃是一种极为另类的画卷,他来得甚是不易,价值远超普通极品画卷。 何况这幅‘画’的品相,即便在极品画卷之中,也是出类拔萃。 说到底,还不是画值钱。 旖烟一个‘头牌’姑娘,带上这幅画,再能赚钱,都是有限的, 毕竟,作案工具只有一个,只能按次收费…… 但是,凭着旖烟这个‘引子’,以她的名气,这几年,眠月楼不断的发展壮大,赚钱的效率越来越高, 就像一条运银子的河,源源不断的把财富聚到他的手里。 钱这种东西,少了没用,当多到一定程度,威力之大,足以改天换地,什么武林高手、能人异士,都可以用钱活活砸死, 甚至军队、皇权,在它面前,也会被动摇。 再者,眠月楼本身,能为钱敬肃提供的,也不仅仅是钱, 比如对于江湖人士的笼络、江陵乃至整个东泉的信息打探,关系结交, 乃至一些钱敬肃本人不好直接露面的‘脏活’,都可以以眠月楼为中转,进行完成。 眠月楼出了事,等于砍断了钱敬肃在东泉暗中的一条胳膊。 “大人,世上奇能异士众多,到底那秀才是怎么看破的,我以为,倒不是当务之急。” 亲信师爷扫了眼跪在地上的旖烟,沉声道:“如今最重要的,是尽快给上面里一个能说得过去的交代。” 第六十章 青楼烈女子 提到‘上面’两个字,钱敬肃的眉头下意识拧在了一起。 什么叫做上面? 知府的上面,自然是巡抚,巡抚的上面是总督,总督的上面,是朝廷。 朝廷又是什么呢? 是一个个人, 一个个有能力去庇护‘下面’,庇护总督、巡抚、知府、知县的人。 这些人当中,既有内阁大佬,也有公侯贵胄,但是,真正根子,都来自于一个姓氏, 有资格搅动天下风云的,也只有那几位王爷。 眠月楼也好,天下间许多赚钱的产业也罢,赚到的钱,最终的流向,大多是通过钱敬肃这样的人,流向大昊国度玉京城中,那几处王府之中。 不要说王爷们,连陛下也是要用钱的,否则怎么会有‘皇商’这种存在。 薛家那位老太太,无官无职,凭什么一品的总督,朝廷的大学士,看见她都要客客气气,称呼一声老太君? 不就是因为,她有本事帮陛下弄到钱嘛。 没这钱,怎么炼丹,怎么养道,怎么修园子,怎么养女人,怎么结交能人异士? 钱敬肃心中暗暗腹诽,上面那位王爷,这几年用钱也用得太凶了一点! 仅仅是江陵城一处,从他手里过的银子,每年就有几十万, 上面还叫着不够。 这些凤子龙孙门,平日里吃拿习惯了,拿钱的时候不客气,天经地义,可是一旦这个钱没了,他们可就没法‘习惯’,不会管下面有多难,多不容易, 给了你官,给了你权,你要是弄不到钱,做不好事,那就换一个。 眠月楼经过这件事,短时间之内恐怕恢复不了元气,口碑一落千丈,现在的当务之急,的确是要对上面和民间,都拿出一个能敷衍过去的交代。 妖人作祟,害了旖烟,这自然是个很好的说法, 最起码,要好过眠月楼用妖法,骗人钱财。 更何况…… “老爷,已经查清楚了,方秀才的确是郭东来的,在当地,很有一些名气,百姓称之为高人,都说他通晓天机、能算阴阳, 徐学政的那位弟子白浩,虽然是县令,官声也不错,但仅此而已,并未听说有什么特别之处,相反,和方觉来往频繁,称兄道弟,甚至以方觉马首是瞻。”师爷道。 “我听说,白浩娶得是薛家女?” 钱敬肃忽然问了一个看似不相干的问题。 师爷想了想,微微俯身,道:“是一个庶女,况且薛家向来紧跟陛下,从不参与朝廷派系之争。应该和薛家无关。” “那就好。这么说来,当初徐谨那副熬鹰图,很可能就是方秀才看破的?”钱敬肃道。 “虽无实在证据,可结合今日之事,依我看错不了。”师爷说。 钱敬肃冷笑起来:“难怪我刚抓了他,徐谨就急吼吼的派人去大牢守着,原来如此!先是几日便看破熬鹰图,紧跟着又看破了玉女画,呵呵,这样的人物,若是给他成长起来,徐谨老贼,岂非又多了一个大大的帮手?六王爷那边,岂不是又多了一个干将?” 师爷微微点头:“自然是不能让他成长起来。能将此人扼杀,想必上面也是极乐意看见的。说不定,非但不责怪大人您,还会赞您有魄力,有手段。” 顿了顿,为难道:“只是,此人毕竟是秀才身份,今年又参加了科举,有徐谨看着,动不得刑,若是他咬死不认,仅仅凭着眠月楼的诉状,也奈何不了他,关不了他几天就得释出。” 钱敬肃背手沉吟片刻, 目光落在跪在地上的旖烟身上, “在眠月楼做了这么久,也是辛苦你了。地上凉,不要跪着,起来吧。” 虚虚的抬手,语气十分温柔,完全不像一个朝廷大员在和青楼女子说话。 “大人!”旖烟猛地抬起头,眼中并没有什么感激之情,反而闪过一抹惊恐,颤声说:“奴婢为大人做事,心甘情愿。” “我晓得,我自然晓得。” 钱敬肃微微颔首,看着她那张难看的脸:“可是,如今你这个样子,又能为我做些什么呢?” “奴婢……” 旖烟一时语塞,惊慌之下,有些语无伦次的说:“奴婢会管账,知道那些江湖人的嗜好,还能替大人管好那些姑娘,奴婢……奴婢还能……” “管好那些姑娘?为何那晚,你们要对付方秀才,竟然是眠月楼的人来报官?这也算管的好?”钱敬肃淡淡的问。 “大人,奴家回去之后,定然狠狠处罚那个小贱蹄子!” “这你就不用管了。” 钱敬肃摆摆手:“这样吧,倒是一件事,你能帮我办一办。” “大人请吩咐,奴婢万死不辞,赴汤蹈火。” “万死倒是不必的。”钱敬肃微微一笑,看了眼师爷。 师爷轻轻的拍了拍手, 屏风后,出现两个魁梧的汉子,一言不发,一头抓头,一人抓腰,小鸡一般拎起了旖烟, “大人饶……” 一个命字还没说完,两个大汉像撞钟一样,把旖烟的头,狠狠的撞在大住之上。 噗, 脑袋破了一个大洞,红的白的流了一脸一地,再也分不出美丑来。 “眠月楼的旖烟姑娘,被妖人所害,容貌尽毁,撞住含恨而死,以死明志,用性命求青天大老爷为她做主。没想到,青楼之中,也有这等烈性女子。” 师爷幽幽的叹了口气,“大人,既然出了人命,那这案子就不一样了,我立刻让人,以刑案处置的法子,将涉案人等严加看管。” 钱敬肃用手指轻轻敲击着座椅扶手,道:“那方秀才在国家科考之时,眠花宿柳,不仅有失国家体面,竟然还惹出人命来,你再去一趟江陵学政宋大人那,让他革掉此人功名。再将前来报案的那名青楼女子羁押审问,若我所料不差,定是同伙。” “大人英明,定是那月玲儿嫉妒旖烟姑娘,因此联合妖人,做出了此等卑鄙之事。”师爷说。 “徐谨盯得紧,你记住,口供,要拿得扎实,人却不能死了。”钱敬肃道。 “在下晓得。” 第六十一章 我要保一保他 “什么,旖烟死了?!” 徐谨拍案而起,额下长须无风自动,显然听到这个消息后,愤怒到了极点。 “老爷,出了人命,就完全不同了,知府衙门那边以防止内外勾通消息为由,把我客客气气的送了出来。”徐管家沉声说。 “钱敬肃!丧心病狂!我定要狠狠参他一本!” 徐谨重重以掌击岸,他是什么人,老江湖了,朝堂上混了这么多年,有什么不明白的? 眠月楼背后的东家是钱敬肃,上面通着朝廷里某位皇子,旖烟显然是钱敬肃的人,哪里有什么烈女之说?好端端的,怎么就死了? 一条已经没有利用价值的青楼女子的命,换来民间的同情,眠月楼的口碑,对各方面的交代,外加废了方觉。 想到这里,徐谨不由得叹了口气:“也是老夫见才心喜,忘记了宝物自晦的道理,反而害了这年轻人。” “老爷,你莫要自责。事到如今,只希望方公子能挺得住,毕竟,堂堂江陵知府,绝不可能案子没断,嫌犯却先死了。”徐管家说。 “自然挺得住。” 徐谨冷笑一声:“方觉本科发达了,高中本科第六名经元,我就不信,他钱敬肃竟然敢动刑!” 徐谨说‘发达’,不是指发财, 中了举人叫做发达、发解,大昊举人第一名称“解元”,第二至三名称“亚元”,第四五六叫“经元”,是本科成绩最好的六个人。 徐谨为本科主考,前几日其实一直在贡院中负责改卷,下面考官评定的顺序送上来,其中有一张卷子,一致认为,可入亚元,也可入经元,就是字写得差了点, 徐谨认得方觉的字,一看就晓得,这十有是方觉的卷子, 当时心想方觉既然于仕途心思不重,那名次就没有什么太大的意义,当时又得了管家的传信,得知方觉被知府衙门关押,于是稍稍压了压他,免得名次太高,反而招祸端,最后排在第六名经元。 没想到,刚回家,就听管家来报,眠月楼旖烟死了。 “老爷,这个,恐怕不行,江陵宋学政,上午来了一趟府中。”管家说。 “为何!举人乃是省里该管,他宋濂有什么权力多嘴?!”徐谨问。 “老爷,就在昨日,发榜之前,那时候方公子还是秀才,归府里管。宋学政以品行不端、牵扯命案为由,革掉了他的功名,按照朝廷制度……此时方公子,其实是个白身,举人功名做不得数的。”管家低声说。 “品行不端?呵呵,呵呵,好好好!” 徐谨气得都笑了:“他宋濂就没去过青楼?六十多岁人类,家里那三房小妾,又是怎么回事?品性不端是吧?好好好,从明日开始,你带人去盯着他宋濂和钱敬肃的那些举人弟子,只要有一个进青楼,我就革掉一个的功名,我倒要瞧瞧,他们有多少弟子是品行端正的!” “老爷,此举不妥吧,只怕闹到朝廷里,上面要说你挟私报复。”徐管家低声劝道。 徐谨沉吟片刻, 脸上的怒容,渐渐收敛, 但是神情,变得更加坚定。 他坐直身体,掸了掸袍子上并不存在的灰尘, “你说的不错,这就是挟私报复。” “老爷……” 徐谨摆摆手:“我知道你要说什么,官场私争,总是要有些底线和原则的,我这么做,就坏了这份底线。正常的做法,应该是上面一团和气,各自派出手下的人,让他们去争、去打、去斗,去死,最后,再有我这样所谓上面的人出面,一锤定音。” 顿了顿,自嘲一笑:“以前,我也是这么做的,可是,这几日我一直在想方觉的话,人人皆知,人人不言,今日不言,可还有来日? 须知,这些下面的人,都是我大昊的未来的栋梁,是我大昊的种子,若是全折损在官场内耗之中,大昊还有和未来可言?我们这些人倒是坐得稳稳的,可是下面的基石全松了、垮了、软了,这朝廷岂不是早晚有一日要轰然倒塌?” …… …… 江陵府大牢。 从上午开始,气氛就不太对劲了。 先是徐管家被人客客气气的请出去,说了些什么话,然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 紧跟着,一帮衙役涌进来,将方觉左右的牢房全部清空,大部分的囚犯都带到了别处,只剩下最角落里几个病的快要死浑身发臭的家伙。 监房陡然安静了下来。 中午之后,一个长着八字胡师爷模样的人,带着两名干瘪瘦小的狱卒来到了方觉的囚房外。 “方公子,在下给你介绍一下,这两位,都是江陵府大牢里的老人了,当了几十年差,专门负责刑讯审问,在他们手下,就没有撬不开的嘴。” 那师爷模样的人客客气气的说。 “公子好,看您一身细皮嫩肉,正是上刑的好材料,你放心,咱哥俩一定给您伺候的舒舒服服的。”一个老狱卒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黑牙。 “再顺便和方公子说一声,您今年高中了,第六名经元,可惜啊,在这之前,功名就已经被革了,所以呢,您现在是白身。”师爷道。 “不晓得,你们要我招什么?”方觉问。 “自然是受到月玲儿的蛊惑,施展妖术,害了旖烟姑娘。” 师爷幽幽的叹了口气:“哎,我家老爷背后也说,说起来嘛,方公子是个年轻俊才,只是年轻人,难免在色子一事上,把握不住,受了小人蛊惑,这才做出错事。好在旖烟姑娘找了大夫,脸上的伤并非不治之症,终究没有酿出大祸来。 公子你若是能迷途知返,那是浪子回头金不换,我家老爷好,省里的徐大人也罢,都是愿意保公子一条性命的,甚至过两年风头平息了,再次参加科考,也不是不可能嘛。” “只要我招,就能放了我?”方觉问。 “怕还是要打上三五十板子的,当然,公子若是愿招,那算主动投案,我家老爷会吩咐打板子的人,手上有个轻重,公子回家养上十天半个月,也就能下得床了。”师爷笑着说。 “那我要是不招呢?”方觉又问。 “呵呵……” 师爷露出一抹讥讽的笑容:“公子平日读的是圣贤书,于大昊律法可能不太懂,审案判案,讲究证据,但也并未规定不能用刑,公子若是不肯招,那只能劳动这两位老前辈,好生劝一劝公子了。” 第六十二章 关于昊律的辩论 劝人的方法有很多种, 可以好言相劝,也可以把刀架在脖子上劝。 方觉目前完全不知道,外面到底发生了什么。 但是上辈子的经验告诉他,在关键是时刻的选择,决定了是牢底坐穿,还是回家过年。 “这位师爷,你说了半天,你家老爷,到底是哪位?”方觉问。 师爷呵呵一笑:“公子何必明知故问,莫非你将来出去,还想翻供?” 方觉想了想,摇头说道:“你刚才的话,都对,只是有一句不对。” “哦,敢问公子是哪一句?”那师爷也不着急,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 “我在书斋里做了十几年学问,圣贤书渡过,昊律嘛,也翻看过。昊律刑篇写得清清楚楚,审讯刑案,需过堂,犯人过堂时,需神志清醒,若是你们用刑,就不怕我上了堂,晕倒过去?”方觉问。 “方公子果然好才华,连昊律都背的滚瓜烂熟。这事若放在别人身上,我自然有手段,只是你有徐大人照看,若是上堂后晕倒,的确有些麻烦。” 师爷微微点头,捻着胡须,沉吟片刻, “在下倒有一计,可在牢中拿到公子画押口供,然后报个暴毙,不晓得可行否?”他认真的问。 “这位师爷,依我看,你的昊律学得真不行。” 方觉摇摇头:“昊律囚篇有云,犯人暴毙,需上一级官府派人验尸。江陵府上一级官府,是省里,归东泉按察使管,即便东泉按察使不想和钱大人闹生分,可和徐大人毕竟是同僚,只怕会选个两不想帮,依法办事。到时候,你家大人,怕也不好交代。” “有理,有理。” 师爷叹了口气,颇有些苦恼:“这么说,倒是上不得刑了?” “也不是上不得,三木之下,铁打的好汉,也成烂泥,在下可不是什么好汉,你一上刑,我立刻就招。”方觉笑道。 “哦?公子如此深明大义?那太好了,不必坏了和气。”师爷也笑了。 平心而论,若不是各位其主,师爷倒也觉得这个方秀才,不但有才华,还颇有胆色,难得的是,是个秒人, 都到这个地步了,居然还能和他一本正经的讨论起昊律, 若是作为朋友相处,想必极好。 可惜了……世上的才子、秒人,太多,死上千儿八百个,大昊明天的日头照样升起。 “我自然会招,只是,昊律刑篇又有云,刑案当场翻供,需重新再审。”方觉道。 “公子莫要忘了,当场翻供,无论最后结果如何,翻供者,先要挨上五十大板。”师爷说。 “嗯,我想,五十板子,我还是受的起的,总比被这二位老兄上刑来的好。”方觉认真的说。 “方公子,你还真是摸透了昊律。”师爷呵呵一笑, 这个事按照正儿八经的流程来办,就陷入了死循环: 私下逼供--招认--过堂翻供--打五十板子重审--再私下逼供--再招认…… 此案有内幕,钱大人当然希望速判速决,拖得太久了,夜长梦多。 最关键的一点,是对方看准了一点:他背后有徐谨这样能和钱大人分庭抗礼的人物在盯着, 整件事,在明面上,就不能太乱来,必须按照流程走。 否则,任他精通昊律,口舌莲花,也是屁用没有,这种刁民,一万种法子让他老老实实。 “这堂上的五十大板,公子莫非以为,打不死人?”管家淡淡的说,语气已经有了些不耐烦。 “自然打得死,可是若在堂上打死翻供之人,不晓得,你家钱大人,如何交代?”方觉反问。 “好好好,公子有辩才,有通晓昊律,看来今日我是说不过你的。” 师爷的脸色沉了下来“方公子,我只有一言,虽说各为其主,但终究都是读书人,我是一番好心,想让你少受点罪,你却拿我戏耍。莫非真的以为,就凭你那三寸不烂之舌,几句戏耍之言,我就真的无法对你用手段?” “贵驾的好心,我心领了。” 方觉拱拱手:“只是你我都不是孩童,不必说那些谁也不相信的话,此乃人命大案,我若是认了,背着骂名去死,若是不认,即便死了,也还有翻案平反的机会,你说,换成你,你怎么选?” 说完,看了那两个用刑老手一眼,冷笑一声:“至于用刑,岂不闻,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此案已经引得江陵城沸沸扬扬,若是不得扎实口供,我死在牢中,你以为,你家老爷能有好日子过?到时候……” 目光落在师爷脸上,真诚的说道:“你一番好心照顾我,我也是一番好心提点你,莫要被人当了走狗良弓,拿出去替罪挡灾才好。” “方公子果然是大才,在下佩服。” 师爷拱了拱手:“只是这江陵府大牢数百年来,不晓得关过多少穷凶极恶之辈,多少才华横溢之徒,最后,都只不过成为大牢墙上的一片血渍。公子今日口舌之利,我无话可说,但只怕来日,要重重报应在你自己身上。” 说完,一甩袖子,转身离开, 那两个狱卒来的时候,一脸的阴狠, 此时,相互看了看,其中咧嘴一笑,露出满口大黄牙,还冲方觉比了个大拇指,然后跟着师爷离开了。 听着脚步渐渐远去,方觉稍稍沉默了片刻,然后捡起地上一根短短的枯枝,开始练剑。 …… …… 邺城。 “老大人今日怎么来下官这里了?” 邺城知府叶大年恭恭敬敬的在地上磕了个响头,然后爬起来,满脸堆笑,亲手为坐在上首的一个须发洁白的老道士,捧上一杯茶,笑吟吟的说:“多年不见,老大人是越发的老当益壮了。” “老当益壮有什么用,老的不死,小得倒是死了一大堆。” 观星子即便对人间之事,已经不太关注,但看着眼前这个侄孙女婿,也是忍不住的想到了那些比自己还早离世的晚辈, 侄孙女活了五十二,前年去世了, 眼前,这个当年看起来憨憨胖胖的小伙子,如今,也是鬓角发白,到了暮年。 “人过五十,不称夭寿,夫人走得也算是平静。老大人您已然是神仙一流,我们这些凡人哪里比得,千万莫要感伤,那倒是我们这些当晚辈的罪过了。”叶大年笑着说。 “一家子不成器的东西,就属你还有点样子,官儿不大,却是个厚道孩子,能安心守在这穷地方二十年,难为你了。” 观星子从怀里摸出一个小小锦盒:“想着这次大约能见到你,听说你这身子骨也渐渐的不行了,从我四师兄那,求了一颗丹,你拿去服吧。” 第六十三章 兑子 “老大人,这哪里使得!” 叶大年连忙推辞, 观星子的四师兄,年纪不大,却是以炼丹入道,乃是国师众弟子中,炼丹之术最高的一个, 甚至可以说,在大昊都是魁首, 他的丹药,妙用无穷, 价值不菲, 一炉丹药,消耗个上万两银子,稀松平常, 听说,陛下和几个老王爷点名的丹药,一炉有时候要用去十万两银子! 即便以观星子四师兄之能,也不是说,每一炉都能成功,观星子拿他一颗丹药,就要担着一份不小的人情。 “这药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顺气血、去湿热而已,你这身体服了,若再好生调养,能多增个一二年寿元,也就了不得了。我服却是丝毫无用了。” 观星子也不当一回事,随手就抛给叶大年:“给你,你便收着。” “多谢老大人。”叶大年赶紧接住,像宝贝一样揣在怀里,然后说:“不知老大人这次来邺城,有何要办的?” “无甚大事,京城呆得闷了,四处走走。” 观星子笑笑,随口问:“最近,可有什么奇闻奇事?” “有倒是有不少,不过,老大人哪里有不明白的,十有七八,都是无知愚民杜撰而已,再有二三,也未必有实证。” 叶大年想了想,道:“不过,今年的秀才考试,倒是出了一篇有意思的文章。” “哦?怎么个有意思?”观星子笑问。 “那文章我抄录来了,老大人稍后片刻,我这就去取。” 叶大年告了个罪,起身离开,没一会,拿着一篇手抄文回来了。 看到题目,观星子就摇头笑了起来,不以为然的说: “佛子行诸国?呵呵,都几十年来,怎么考试还是离不开诚心正行录,那里面的故事,有许多都有值得商榷之处。” “正是因为值得商榷,才让学子们讨论。”叶大年道。 “嗯,你说的也有理。” 观星子继续看下去, 可是,才看到第一段,第一句, 神情就是巨变。 第一句,就是‘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 他以观星入道,对天地之道,最为敏感, 这一句话,闻所未闻, 却觉得十分的熟悉, 就像是点破了一层纸,把以前那些看不清、说不明的东西,一下子,用最简单明了的方式,推到了面前。 紧跟着朝下看去, 很快的,‘见性是功,平等是德’,八个字,再次进入眼中。 …… 一篇不算长的策论看完,观星子的手已经是微微颤抖,一向健康红润的脸上,也浮现出一小层细细密密的汗珠。 “老大人……您……您怎么了?” 叶大年在一旁见到此景,吓得腿都有点发软。 观星子摆摆手,闭目不语,靠在椅背上,深深吸了口气,平复这激烈震荡的心情。 片刻后,双目一番,眼中精光四射, “谁人做此文!” “嗯,是郭东的一个童生,叫,叫做赵柯。” “人呢?” “这,考完后第三日放榜,应该就回去了。”叶大年说。 “你在邺城寻一寻,若是寻到了,记得无论如何留住此人,以上宾之礼待之!我且去了!” 观星子最后一个字说完,坐在太师椅上的身形微微一晃,已经变成了虚影,在原地消失不见。 “老大人,您这是去哪啊?”叶大年冲着墙外大声的喊。 “郭东。”远方,遥遥传来观星子的声音。 …… …… “贤弟,你我同朝为官,可并不相属,我处理江陵政务,你却屡次横加干涉,似乎过分了吧?!” 江陵知府衙门,钱敬肃面沉如水。 短短两日之日,有六个出自他门下的举人,其中还有两个已经有了官身,都被省里学政衙门,请去‘喝茶’, 理由都是品行不端, 这年头,真要从这上面下手找,整个大昊,除了极个别怪人,就没找不出毛病的。 树大根深,但也需要有枝叶;虎豹凶猛,需要靠着爪牙利齿, 在朝廷为官,不是说官位高就一定有权力,想要把一件事落实下去,按照自己的意愿做好,必须下面层层都有得力的人手, 若是下面的人都阳奉阴违,混日子不干事,那上面的人,岂不是成了光杆,虚的? 这六个举人目前虽然还称不上钱敬肃手下的‘干将’,却也是‘重点培养对象’,未来都能起到臂助作用, 徐谨这么一闹,给钱敬肃造成了许多大大小小的麻烦, 门下其他人,也人人自危, 毕竟,只要是举人出身,省学政衙门都能找你聊一聊,聊多了,总能找到毛病。 徐谨就坐在他对面,却没有穿便装,而是一身的官服, “钱大人,今日我来,谈得是公事。” 徐谨板着脸说:“你是江陵知府,我自然不会干预你的政务,但我为一省学政,学子之事,也请你不要干涉。今日前来,正是为了贵侄去年在酒肆与人争锋,打伤枞河县举人一事,还请贵侄出来相见,随我回一趟学政衙门。” “徐慎之,你莫要太过分了!” 钱敬肃冷笑道:“查案查到我家来了?既然是斗殴案,就算要管,也是按察使衙门的事,与你何干?” “不错,我询问后若是属实,革掉他的举人功名,便会转送按察使衙门。”徐谨道。 “那你请便!” 官场上有时候要和光同尘,有时候要妥协,但到了今天这样,已经撕破脸,直接‘搞你人’的地步,就已经属于矛盾激化,除非背后的大佬们发话,否则谁都不能退一步。 退了,以后在江陵,乃至东泉这块地面上,就要被对方一直压着,抬不起头。 钱敬肃重重一挥袖子,就起身准备离开, 走出一步,回头忽然笑了起来。 “慎之老弟,我那侄子,的确不成器,若是他能看破熬鹰图,满腹才华,一身本事,说不定,我还真愿意花大力气保一保他!好在,他这个事,最多也就是仗五十而已,即便革了功名,无非就是我养他一辈子,想必我那兄弟也不会太怪我。” 这话就说得很直了,无非兑子, 儿子都能再生,何况侄子? 一个本就不成器的侄子,兑掉徐谨那头,一个未来前途无量的学生,这笔买卖,钱敬肃压根不亏。 就在此时,就听门外守卫的差人、亲随纷纷大声呼和。 “谁?!” “娘列,什么东西!” “止步!” 紧跟着,好几个人莫名其妙的就‘飞了’起来。 第六十四章 看我眼色行事 “什么人!” “谁?!” 衙门外一片厉声呵斥,刀剑出鞘的声音, 但紧跟着,挡在门口的人毫无缘由的‘飞’了起来,刀枪、水火棍纷纷折断。 徐谨和钱敬肃都还没反应过来到底发生了什么,只觉得一股劲风扑面而来, 然后,眼前一花, 大堂中,好像‘凭空’出现了一个身穿七星道袍,手持浮沉的老者,长得鹤发鸡皮,红光满面,须发皆白,很是道骨仙风。 就是那一身道袍,有些脏兮兮的,好像是经过了长途的跋涉。 “谁是江陵知府钱敬肃?” 老道士直接开口,目光在二人脸上扫过。 被老道士‘淡淡’的看了一眼,钱敬肃也好,徐谨也白,都莫名其妙的心头一寒,感到一股如同实质的威压, 尽管和对方无冤无仇,可他们都能感到对方带着怒气而来,随时可能真的出手杀人。 “您……您是……钦天监周大人?”徐谨问。 徐谨和钱敬肃,一个从三品,一个四品,属于朝廷中层官员,并非大佬级别,去京城的机会不多, 但也不是没有, 徐谨就想到曾经在京城祭天大典上看见的一个人来。 那次主持大典的,好像正是此人。 钦天监监正,周易涵。 “老道正是观星子。”老道士点点头,目光看向徐谨:“你是钱敬肃?” “原来是观星子仙长大驾光临,下官是江陵知府钱敬肃。” 钱敬肃冲观星子一抱拳,同时眼色一闪,让门外准备冲进来的衙役亲随门退下,笑呵呵的说:“老仙长快请坐,来人啊,给仙长上茶!” 说着,淡淡的看了徐谨一眼。 众所周知,观星子是国师的第八弟子, 而徐谨的大后台,那位六王爷,向来和国师不睦。 正好,也看到徐谨在看他,目光同样‘若有深意’。 徐谨的老师,朝廷里的楚大学士,和六王爷政见相同,徐谨本人和六王爷也偶有交往,知道,观星子私下里,和六王爷私交颇深,以朋友相处。 徐谨的想法和钱敬肃大同小异,都觉得来了强援。 所以不晓得,这位强援,到底因何而来。 “不必麻烦了。” 观星子沉着脸,稽首为礼,说:“今日来,乃是私事,请问钱大人,是否拿了一个叫做方觉方子明的学子?” “正是!” “正是!” 徐谨和钱敬肃异口同声回答道。 观星子看了看徐谨:“这位是?” “周大人,下官乃是东泉学政徐谨,有幸参加过祭天大典,得慕老大人风采。楚老大人和六王爷也常常对下官提起老大人。” 徐谨笑了笑,又道:“适才大人提到的方觉,正是本科举人,被钱大人无端锁拿入狱,下官身为学政,正是来找钱大人分说的。” “哦哦,是楚东来的弟子啊。” 观星子点点头,对钱敬肃说;“既然如此,请钱大人放人吧。” “啊?仙长,这是何故啊?” 钱敬肃愣住了,怎么一个区区秀才,不仅让徐谨大动干戈,甚至引来了钦天监的这位老神仙? 要说什么因为资质好、学问佳,能看破熬鹰图,在徐谨和他这个层级,还是值得拉拢的, 可观星子是什么人,他要是想收弟子,那全天下的有才华的、有资质的年轻人,还不是排着队给他挑,不可能就因为一个区区的秀才,来知府衙门大动干戈。 “怎么,钱大人莫非有什么难处吗?”观星子的语气中,已经带着明显的不耐烦。 若是他本身是三朝元老,朝廷大官,行事需顾朝廷体面,恐怕直接就去劫狱了。 “这……好叫仙长得知,这位学子,因牵扯一桩人命案子,被知府衙门锁拿,又经江陵学政查实,眠花宿柳,品行不端,已经被革除了功名。这案子的苦主,性情刚烈,已经撞墙自尽,因此在下实在不敢轻纵。”钱敬肃硬着头皮说。 观星子一瞪眼:“胡说八道!哪个读书人不眠花宿柳?这算什么品行不端?徐大人,你年轻时候,没去楼子里混过?” 徐谨有点尴尬的笑了笑:“大人说的是,少年方心未艾,乃是常有之事。” “不要说你,就是我年轻的时候,也是去过的,有什么了不起?那江陵学政,不是老糊涂,就是黑了心肝。” 观星子冷笑说:“钱大人,说起青楼,我若是没记错的话,这江陵最大的青楼,后台老板,就是你吧?” “这……这……老神仙……”钱敬肃冷汗一下就出来了。 事到如今,他隐隐察觉到,这件事,没有他想的那么简单, 观星子当了几十年的官,怎么会不晓得官场上的规矩,有些人,人人知晓,但没人会拿到台面上来说。 连徐谨都没有用这件事来攻讦他。 “我这一路走来,也听说了些来龙去脉,是非曲直,我已然明了。” 观星子冲钱敬肃露出一个不算亲切,纯粹是走过场,给台阶下的笑容:“钱大人,此事,就当卖老夫和徐大人一个面子,到此为止,放人吧,我就在这里等。” 钱敬肃心中一声长叹,颓然的坐在椅背上,对一直战战兢兢守在门口的师爷道:“请方公子道这里来。” “是,大人。”师爷领命而去。 临出门的时候,回头飞快的看了眼观星子,又匆匆而去。 …… 大牢之中,方觉手中拿着一小节枯枝,正在练剑,就听一阵脚步声, 几个带刀的差役鱼贯而入,打开了囚房大门,那个师爷也来了。 “方公子,请吧,有人要见你。”师爷淡淡的说。 见到这个架势,方觉心中一动,莫不是要上刑场? 那就说不得了。 却见那个师爷,站在人群最前,冲自己使了一个很古怪的眼色。 好像在劝自己冷静,不要冲动。 第六十五章 化虚为实 莫名其妙的,收到来自师爷一个更加莫名其妙的眼神暗示。 做人有些时候靠得不是逻辑,而是直觉。 按照逻辑判断,方觉找不到任何理由,去相信这位曾经威胁要给自己动刑的师爷,但是上辈子几十年的做人经验,让他本能的产生一种直觉,对师爷古怪的眼神,产生了信任。 与其说是直觉,倒不如说是常和各种人打交道,阅人无数,得出的经验。 不过,也不敢托大,看了那副枷锁一眼。 师爷冲狱卒挥挥手:“枷就不用上了。方公子,请吧。” …… 片刻之后,江陵知府大堂。 “徐大人。”方觉冲着徐谨一躬,有点搞不清当前的状况。 堂上坐着三个人,最上首的,却是个老道士。 徐谨冲方觉微微颔首:“你的事已经查清楚了,没有什么。来我给你介绍一下,这位大人,是钦天监周监正,道号观星子,乃是我朝赫赫有名的得道高人,老神仙。” 得道高人? 听到徐谨话中刻意加重的语气,方觉猛地抬起头,紧紧盯住上首的那个老道士。 甚至双目之中亮起火焰来, 并没有什么特别与众不同之处,只觉得此人精神气十足,尤其是一双眼睛,炯炯有神,不像个五六十岁的老头,比起很多三四十岁的年轻人,精神还要矍铄。 当然,若是知道观星子的真实年龄,恐怕就不会觉得‘没有什么与众不同’。 一个人能活到观星子这把年纪,还能眼不瞎、耳不聋,精神旺盛,像个五六十岁的人,这本身就是最大的与众不同。 不等方觉说话,观星子已经主动起身了,笑吟吟的走了过来。 “敢问这位公子,可是有个弟子,叫做赵柯的?” 语气十分客气。 “是,这孩子在我县学里读书,今年参加邺城府试。”方觉点点头。 “呵呵呵,那便是了,这孩子书读的好,方夫子的书,更是教得好。”观星子满意的说。 方夫子这三个字,让徐谨和钱敬肃都愣住了 夫子这个词并不是随便乱用的, 年纪大的读书人,有人叫做老夫子,年纪小的,有的被叫做小夫子,但是老夫子、小夫子,都带着一些其他的味道:尊老爱幼,甚至有些调侃。 但是单纯的夫子二字,更多的是尊敬一个人的学识,并没有任何其他多余含义。 所以武夫武君山,可以叫方觉‘夫子’,县令白浩,也可以叫方觉夫子,郭东县的老百姓,称呼他夫子,那就更理所当然。 徐谨就不会,因为在文坛上的地位和荣誉,他都要远超方觉,再怎么欣赏他的才华,也不至于叫一声方夫子。 而观星子是什么人?即便不在文坛,可年纪、尊荣、地位,都在那里摆着,甚至还是一位得道高人,他叫方觉‘方夫子’,这就太不可思议了。 偏偏,他还叫的十分自然。 “老大人太抬举了,晚生实在不敢当。”方觉道。 “休要客气,方夫子,你对赵柯说得那一番话,老夫颇有些疑惑,还想与你请教一二。”观星子说。 徐谨和钱敬肃更傻眼了,刚才夫子,现在连请教这样的词都说出来了。 观星子,三代老臣,钦天监监正,得道高人,天下有几个人,配他说一句请教? 只怕连陛下,都没有这个资格。 方觉又不是国师。 方觉心中一动,恍然大悟,原来是这个原因。 修道之人,无不视‘大道’为第一要务,这句原时空流传了几千年的话,更是鸡汤中的毒鸡汤,任凭你是得道高人,还是大妖巨魔,都能放翻。 正要开口,观星子一把抓住方觉的手腕:“此间不是说话处,来来来,且随老夫来。” 方觉只觉得身子忽然一轻,整个人如同腾云驾雾一般,直接腾空而起, 劲风扑面,两侧景象飞快的向后倒退,速度快得根本都看不真切,只觉得各种各样的眼色混在一起,像是打翻的颜料盘,飞快的倒退。 耳边也听不清声音,前一个说的话,还没来得及全部传入耳中,后一种声音又‘钻了’进来,加上风声呼啸,只能听到嗡嗡嗡一片。 好在,时间并不算长。 片刻之后,脚落实地。 周围的画面、声音,猛地一顿。 来到一座普普通通的道观,大殿上写着三个字,清风殿,倒是朴实无华的很。 “方夫子,请入内奉茶。”观星子的笑脸在一边出现。 “老神仙……呜……哇……” 方觉一口吐出来,胃里面乱七八糟的东西,喷了观星子一身。 观星子:“……” …… …… 又过了片刻,清风观茶室。 “老神仙,实在是对不住。”方觉想到刚才的那一幕,多少有点心有余悸, 吐了一个三品大官、得道高人一身,居然没被对方一巴掌拍死,实在是很幸运。 “不怪你,不怪你,是老道士太心急了。”观星子也是哭笑不得,摆摆手:“早知道你没有入道,老道士就不该用那缩地成寸的神通,不过……” 他眯起眼睛,再一次仔仔细细的打量起方觉来:“你怎么可能还没有入道?若是没有入道,又怎么能对天地之道,有如此之深的体会?奇怪,奇怪!” “不敢瞒老神仙。”方觉拱手道;“在下对于道门之事,十分感兴趣,也一直在寻求入道只法门,乃是在下心有时胡思乱想,有所感而发。” “胡思乱想,心有所感。嗯……” 观星子抚摸着胡须,笑道:“如此说来,你却是个有大机缘、大资质的。你那些胡思乱想,暗合了天道,玄妙至极,若是让老道士去想,都未必能想的这么清楚。” 方觉站起身来,深深一躬,正色道:“我寻寻觅觅,问了许多人,也没有人说得清楚,今日高人在前,我不愿意失之交臂,敢问老神仙,究竟何为道门,又如何入道!” “徐谨也有些天赋,曾经看到过道门,我看他对你极好,可与你说过?”观星子问。 方觉略一沉吟,把自己观看徐谨作画时候的感受,如实的告诉了观星子。 “只是徐大人说,道不可言传。” “徐谨能到这个地步,距离入道,不远亦。” 观星子点点头:“道并非不可言传,只是,言传无用罢了。徐谨的路子没错,等你什么时候也看到了那道门,自然也就明白了,否则说破嘴皮子也无用” 他沉吟了片刻,又道:“所谓道,存于天地之中,但玄之又玄,乃是虚幻。” 方觉心中一动:“敢问老神仙,如何化虚为实。” “好好好!果然是美玉良才,天赋之人!” 观星子听他这么问,面露喜色:“坐而论道,谈玄说法,终究是空,关键处,便落在你问的这四个字上,化虚为实!” 第六十六章 该当何罪 观星子的话,比徐谨又明显深了一层。 道很玄妙,每个人都可以谈一谈自己对道的理解,甚至那些入道之人,可以明确的告诉你,他们接触到的‘道’,到底是个什么, 但是,这也是虚的,说得再清楚再明白,都屁用没有。 如何才能把虚无的道,变成实实在在的‘神通、道法’,把玄妙的道,变成可以触碰到的道门,并且推开这道门走进去,这才是有价值的。 告诉你怎么造原子弹,你还是不会造;告诉你通过怎么样的方式训练,才能成为世界冠军,最后世界冠军,依旧只有一个。 说到底,还是要自己去体会,自己琢磨出来。 “老神仙……”方觉开口。 “休要这么叫。”观星子摆摆手,道:“这三个字,凡夫俗子叫叫也就罢了,你要是这么叫,我的面皮也要烧起来。哪里有人敢称神仙二字?你叫一声道长便好。” 方觉笑笑:“道长,你刚才带我来此处,用的是什么神通?” “倒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本事,缩地成寸罢了。”观星子微微一笑:“你且看好。” 说着,身形微微一晃。 只见不算大的茶室之中,好像凭空起了一阵风, 观星子一变二,二变三,三变四……在茶室里,多出了好几个一模一样的观星子,用相同的姿势,出现在茶室各处。 在方觉眼中,观星子身上并未出现徐谨那种抖动, 而这几个观星子,第一眼看去,竟然都是真的,再看,又完全不存在,只有隔着一张茶案,坐在对面的那个是实体。 再次光影一闪,只剩下面前这个。 “可看明白了?”对面坐着的观星子抚须笑问。 方觉沉吟片刻,微微皱眉:“道长可有金身?” “金身?何为金身?”这次轮到观星子一愣。 “指的是肉身坚固,磨练不坏。”方觉说。 “肉身哪里会不坏,百年修行下来,无非也就是一具皮囊。” 观星子摇摇头:“我有位师兄,修的是武道,肉身倒是极为坚固,但也远远达不到不坏的地步,老道我修行这些年来,肉身倒是颇受了些滋养,但只是稍稍有活力一些,比起师兄还要差许多。” “那就奇了。”方觉皱眉。 当初对徐谨,他就有这个疑问, 徐谨抖动的频率惊人,普通强度的肉身根本承受不住,早就散架了; 观星子缩地成寸,本质上,不是缩短了空间,而是提高的移动速度,而且是极大的提高,以至于出现了残影,从肉眼看,就是‘好几个人’, 这样的速度下,就是钢铁也会和空气摩擦出火花,何况肉身? 全身骨肉恐怕早就碎了。 他又没有什么金刚不坏…… “等你明白之时,恐怕便是入道之日。” 方觉也有点无语, 徐谨吧他自己还没入道,可是观星子已经是入道许久的高人,却偏偏就是不肯说,非要自己去想, 无非是说了也没用,道门毕竟不是一个实实在在的门,说得再多,还是要靠着自己去‘找到’,说一千道一万,也是‘虚’的,没有办法帮助自己成为‘实’的。 理解归理解,却多少觉得这些得道高人,有些故弄玄虚。 不由得产生了一个奇怪念头,若是有朝一日,我能得道,必要将之广布天下,人人可学。 …… …… 大约一个时辰之后,知府衙门派人送来了方觉的行囊,包括鸿羽剑和他随身携带的银子。 徐谨也来了,还带来一个人。 月玲儿。 这人不是徐谨要带的,而是观星子点名要的。 “老大人,这位姑娘在牢里,受了不小的罪,身上的伤势,可以养好,只是容貌……” 徐谨也不晓得堂堂钦天监的监正,和一个青楼女子,到底有什么关系,竟然点名要这个女人。 只是月玲儿被关押在江陵大牢的时候,受了大刑,伤势很重。 钱敬肃从方觉身上拿不到口供,一时半会,又不好朝他直接下手,于是把主意打到了月玲儿身上,昊律明文规定,没有主犯的口供,若是有足够的人证、物证,和从犯口供,也能定罪。 所以,没有背景的月玲儿,就成了重点突破对象。 “徐大人,有劳你带我去瞧一瞧。”观星子微微稽首。 “好,人就在侧厢房。” …… 再次看见月玲儿的时候,和当初那个眠月楼红姑娘已经判若两人。 或者说,已经被折磨的,不像一个人, 十根手指的指甲都被拔去,肿得像是萝卜,薄薄的被子下的身躯不知有多少伤,血渍浸出来,染出了一片一片的暗红。 半张脸,像是被烙铁烙过一般,肿得不像话,流出脓液。 人在昏迷之中。 方觉的眉头一点点皱了起来, 逢场作戏的事他做过很多,对于面前这个青楼女子,也谈不上有什么太深的感情,一夜夫妻百夜恩这种话,他这个年纪,早就无感了。 只是,觉得这样不该这样。 “当年六王爷在观风台任职过一段时间,徐大人,老夫也不瞒你,这女子,乃是一名观风使者。” 观星子从怀中取出一粒丹药,一边掰开月玲儿的嘴,放入丹药,一边淡淡的说:“江陵城的风土人情,许多便由她送入观风台,此番遭此大难,我准备将她调回京城将养,也算是酬其功劳了。” “观风使者?!”徐谨骤然一惊,看向观星子的眼神,已经和之前有所不同,带着几分敬畏。 方觉也是十分的意外, 观风台早就被削权削得几乎销声匿迹,可是谁能想到,自己身边竟然就有观风使者? “徐大人莫惊,你的官声操行,向来是好的。”观星子淡淡的说。 “不知老大人在观风台担任何职?”徐谨沉声问。 “观风台由国师统领,我们这些弟子嘛,自然要为师分劳,都挂着一些闲差。”观星子淡淡一笑。 就在此时,一直沉默不语的方觉忽然开口了:“江陵知府的师爷,是不是也是观风使者?!” 观星子看了方觉一眼,摇头苦笑。 看破便罢了,何必要说破,还当徐谨的面说破?月玲儿受了伤,已经无法在眠月楼继续任职下去,调回京城,说出来,能对江陵官场起到震慑作用,那师爷却没有暴露,还可以继续‘潜伏’。 徐谨嘴角一抽抽,回想起当年观风台的威风来,不由生起一抹恐惧,这帮人还真是无处不在。 “既然如此,那钱敬肃所做所行,观风台必然知晓。敢问老大人,他该当何罪?”方觉问。 第六十七章 剑出鞘意成行 该当何罪? 意思是,按照律法,应该是什么样的罪名? 在场的三个人,对于昊律都是清楚的,然而徐谨也好,观星子也罢,都知道方觉并不是这个意思。 一个人杀人,自然该当死罪; 一个官儿,以权谋私,每年牟利数十万两,勾线污人清白,妄图阴杀好人,自然也是死罪; 偷盗有偷盗的罪,杀人有杀人的罪,贪墨有贪墨的罪。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罪,都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若是所有的罪,都受到应有的惩罚,这个大昊的官场,只怕也留不下几个人来。 窃银者,仗、监、流,窃国者,为君。 “子明,钱敬肃此人的确有罪,然则,朝堂纷争,有时还需缓缓图之。”徐谨拍了拍方觉的胳膊,劝慰道。 观星子想必之下,倒是洒脱的多,看了方觉一眼:“你又没吃亏,计较那么多作甚?不要告诉老道士,你是个重情重义之人,要为月玲儿报仇?” 说完,摇头呵呵一笑。 “观风台已经不是当初的观风台,许多年来,并不明着插手政务,虽然有许多观风使者,每年也会上报各种不法事,不过,若是你有机会,去观风台的案牍库看一看,便会知道,这天下不法之事,不法之徒,远超你的想象。” “是啊,朝廷要做事,朝廷要用人,有时候,也只能多做权衡。” 徐谨叹了口气:“子明,我记得与你说过,凡事,不可仅凭一腔热血。天理昭昭,终有报应,只是不能急在一时。江陵乃是东泉首府,而东泉又是东南重省,朝廷做事,取其大者,东泉,乱不得,江陵,更乱不得。” “朝廷里的事,老道士已经许久不管,也不想去管,一滩污水。” 观星子从道袍之中,取出一块小小的鱼牌,直接递给方觉:“修道之人,特立独行,不必去趟这趟浑水,你既有此绝佳天赋,又有向道之心,不如以观风使者身份,行走天下。依我看,你入道,不过早晚而已。何必为了这些俗事分心?” 方觉接过那块鱼牌,入手沉甸甸的,和普通证明身份的鱼牌并没有太大区别,只是上面的相关信息是空的, 想必,因人而异,观风台官方作假。 “两位大人的话,我听懂了,无非是要以大局为重。” 方觉淡淡一笑:“其实,我也并不是为了月玲儿报仇,只是,有一事我想不通。” “何事?”观星子问。 “入道之后,是否就成了天上的神仙,可以餐风饮露,不用在凡尘生活了?”方觉问。 “那自然不行。”观星子道。 “这便是了,得道高人,也是世上一员,世上俗事,怎么就能不系于怀呢?” 方觉看向了腰上的剑,道:“此事若是没有个了结,只怕我心中这口气难以平顺,心中气不平,活得便没有滋味,活得没有滋味,又谈何入道?” “子明!” 徐谨沉声道:“你不要胡来!我知道你有武艺,然而江陵知府是什么人?且不说身边高手众多,你杀不了他。单单杀害朝廷官员这一条罪,便能让你永世不得翻身!” 观星子看着方觉手中的剑,若有所思。 国师三弟子,以武入道,也曾说过类似的话。 心中气不平,意便难平, 意难平,即便面前的大道是十分平坦的,走上去,也觉得硌脚, 又如何顺着道,去追求远方? 有人直中取,有人曲中求,而以武入道之人,大多是这个性子,斩尽一切拦路之物, 便是没有道,便是漫山遍野的荆棘,到处的野兽,也要斩开一条路来。 “只是,你要想清楚,这到底是意难平,还是少年心性,为女色所惑?” 观星子看了看月玲儿,认真的对方觉说:“这二者之间,天渊之别!” “是啊子明,为了一个青楼女子……”徐谨欲言又止。 “因她而起,却不是为她。” 方觉摇摇头,看着昏迷的月玲儿:“只是想明白了一些问题。” “怎么讲?”观星子问。 方觉随手拉过一张椅子,坐了下来,把鸿羽剑平放在腿上,语气变得比之前柔和许多, “两位大人,其实你们说的,我都懂,说句大话,或许懂得更多。” 他笑笑:“以前,我是个十分谨小慎微的人,遇到险恶,能躲就躲,绝不立危墙之下,满心想的,就是怎么能安安稳稳的为自己某些好处,并且以此为荣。” 徐谨微微皱眉, 观星子却点点头:“猛虎捕猎,蝼蚁偷生,各自有各自的路,勇往直前也好,圆滑苟且也罢,并无高下之分,这也没什么。” “是,我也以为没什么,并且一直告诉自己,我是个小人物,我得罪不起大人物,无论是为了活着,还是为了所谓的‘实现一个伟大理想之前的隐忍’,我都不能想做什么就做什么,都要懂分寸,知进退。” 方觉深深的吁了一口气:“可是,我并不喜欢这样,并不喜欢明明知道这件事不对,却不敢说,不敢做。 我平日里,大言不惭,和弟子们说什么明心见性,平等是德,说得头头是道,吐沫乱飞。然而落在自己头上,却要压抑着性子,昧着本心行事。” 方觉轻轻的抚摸着膝上的鸿羽剑,幽幽的说道:“其实,我一直想感受一下,不用识大体顾大局,任性妄为,是一种什么感觉。” “任性妄为,是要付出代价的。”观星子道。 “是的,但我求了这么久的道,始终是听得多,做得少,几乎没有所得,或许,我任性妄为一次,能有所收获,也未可知?” 抬起头,望向知府衙门的方向,认真的说:“所以,今天,我要出这一剑,不为公理,不为私仇,更不为谁讨说法,只是有生以来,想一次任性而已。” “你不要胡来!”徐谨豁然站起。 观星子沉默不语,双眸之中,精光闪烁,紧紧盯住方觉,却并没有阻止的意思。 方觉深深的吸了一口气, 闭上眼睛,放开一切杂念, 心中,没有眼前的两人,没有月玲儿,没有身在的这间房间,甚至没有江陵城,没有东泉府, 更没有去想,杀人要付出什么样的代价,钱敬肃身边有没有高手, 他甚至已经不去想,自己是谁,钱敬肃又是谁,为什么要杀他, 空间和时间,已经不再有任何意义,身份、地位、环境、现实,和他的目标没有任何关心, 渐渐的,他的世界里,只剩下一件事。 剑法, 青云剑法, 所有的青云剑法,所有的招式,所有的变化,最后融为一体。 剑法无用,招式无用,算计无用,天地亦无用。 不用,如何有用? 剑在鞘中,哪怕是鸿羽血锻钢这样的宝物,依旧只是一块死物, 意在心中,哪怕是冲天的豪情壮志,也不过是胡思乱想。 如何化虚为实? 剑出鞘,便是实; 意成行,便是实。 想了,然后做了,这便是化虚为实。 简简单单,明明白白。 然后,他就出剑了。 在观星子和徐谨惊诧莫名的目光之中,横在方觉膝头的鸿羽剑腾空而起, 剑身虚浮在他身前,嗡嗡作响,飞快的抖动着,如同一条即将挣脱枷锁而出的潜龙。 刷, 一道匹练般的剑光,冲天而起。 第六十八章 入道就是这么简单 知府衙门。 “真是见了鬼,观星子这个老道士怎么会出现,为了一个秀才大动干戈?” 钱敬肃沉着脸走来走去,一肚子都是疑问, 他完全无法理解今天观星子为什么要这么做,这个老头身份很特殊 三朝元老,十分的清贵,虽然这些年不掌实权,但朝廷上下各派对他都敬重有加, 尤其是,和陛下的关系非常好, 原因就在于他安心修道,几乎不参与朝廷争斗,至少不在明面上参与,时刻保持中立。 这样一个人,怎么会为了一个秀才,大动干戈,不惜直接闯入知府衙门,冒着违反大昊律法的风险,出手救人? 事实上,钦天监的官再大,甚至是国师,在明面上,也无权干涉地方刑事案件。 亲信师爷微微躬身,飞快的抬头看了眼钱敬肃的脸色,心中微微一动,低声劝道:“大人,这件事既然观星子插手了,在下以为,不管是什么原因,就此打住,是最好的选择。” 钱敬肃却是罕见的没有听师爷的话,摇了摇头,说:“依我看,这件事要问一问上面,观星子为什么会来江陵。” “大人,这又是何必?”师爷不以为然。 “你想过没有,观星子此举,或许是在宣告着什么。”钱敬肃道。 师爷心想这我没有想过,我也不想去想, 但是我就知道一点,这位老大人来了,如果真的惹毛了,要动你这个知府,并没有什么太大的难度。 不要说他随时能找到一大把证据,即便什么证据都没有,只要他愿意开口说一句话,卖一卖老脸,陛下也好,上面那几位爷也罢,恐怕都要给这个面子, 江陵知府,四品大员,东泉省排行前六的官,在地方上看起来,是不小了, 可在朝廷眼里,依旧只是一枚普通的棋子,有时候,上面的人,甚至都不一定能想起来这个棋子。 “你说,若是本官能在江陵外,直接扑杀观星子,上面会怎么想?”钱敬肃忽然问。 师爷正在喝茶,好悬一口喷出来, 猛地抬起头,惊诧莫名的看着钱敬肃, 大人,你早上吃堵了?和姨太太玩坏了?还是疯了?! 当然,这话没说出口, “大人,观星子入道日久,且不说以我们的力量,能不能做得到,退一万步,即便做得到,朝廷里也任何一方,也绝对不会允许这种行为。大人千万三思!” 师爷心中暗暗叹了口气, 这两年钱大人是怎么了,连连出现昏招?浑然没有才认识他时候的英明, 或许,阴暗的路子一旦走习惯了,习惯了走捷径,习惯了用阴谋,就会形成惯性? 动不动就是‘做掉他’, 问题解决不了,于是解决产生问题的人? 那最大的问题就在于,这个人,你真的能解决吗?连那个方秀才都没有解决,如今又痴心妄想,打起观星子的主意来? 即便成了,好处又在哪里? 上天要让人灭亡,先令人疯狂。 “我再想想,你去查一查,观星子此行,到底何为。我去给京城发一封信。” 钱敬肃话音刚落,就听头顶空中,远远的响起一阵猛烈的呼啸声,宛若龙吟虎啸,又好像有人在练气长吟, “怎么回事?!” 刚说完,一柄长剑从天外而来,直接穿透钱敬肃的胸膛,然后转头而去,嗖得一下飞入空中,消失不见。 钱敬肃甚至都没来得及明白发生了什么,嘴巴微张,一点点低下头,看着胸口那个透明的窟窿, 眉头微微一簇,露出迷茫神情, 然后身子晃了晃,仰天栽倒,气绝身亡。 “大人!” 那师爷愣了许久,才发出一声惊呼。 …… …… 郭东县。 风和日丽,适合野炊。 白锦儿背着手,像个人一样直立而起,晃晃悠悠的在前面田埂上走, 老母鸡撅着屁股,亦步亦趋的跟在她身后, 正是秋收季节,稻田之中麦浪阵阵,辛勤劳作一年,终于到了收获的时候,这是普通农家一年之中最忙碌的时节,也是最快乐的时候, 田中一片热火朝天的忙碌景象,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满足的笑容, 今年,是个丰年。 白锦儿带着老母鸡在田埂上随意漫步,却没有人发现他们两,好像是透明的。 走到原先的姥姥庙的位置,居高临下的看过去,一面是农田,一面远处的县城,天色还大亮,但为了给收割的家人们准备饭食,已经有许多人家升起了炊烟。 白锦儿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想到了四个字:生机勃勃。 她在郭东县生活了许多年,生在此处,成妖在此处,长在此处,学道在此处, 直到今天,她才发现,自己其实很喜欢这个小县城。 为什么喜欢,她也说不好, 看到那些满头大汗,但是带着满足笑容的农民;看着那些给丈夫儿子送水送饭的妇人;看着稻田中的滚滚麦浪,看着县城里的叨叨炊烟,白锦儿只觉得非常的‘舒服’。 她希望,这个地方,能一直这么‘好’下去 这幅场景,好像能给予她一种‘力量’,并不是什么修道上的神通法力,或者力大无穷, 而是心灵上的力量。 “原来,是这个样子啊……” 白锦儿好像明白了些什么,弯下腰,捻起一朵路边的野花,在鼻子下,深深的嗅了嗅。 随着她这一嗅,田野中,树林里,县城中,万家灯火炊烟里,层层叠叠的麦浪之中,波光粼粼的流花河中,郁郁葱葱的青山中,同时飘起一些像蒲公英一样的飞絮,在空中飘荡着,绽放着。 她手中的那朵野花,其实已经凋谢了,然而一嗅之下,竟然微微一动,重新绽放盛开。 拈一朵昨日的花,看一段人世繁华。 白锦儿放下手中的花,那朵花便重新长出根须来,重新扎根在泥土之中。 等她再次直起身子的时候,已经成为了一个娉娉婷婷的少女。 “咦?你入道了?我草,我怎么会说话?草,又是什么意思?” 老母鸡忽然口吐人言,白锦儿的变化,和能说话这两件,同时把它自己都吓了一跳。 白锦儿微微一笑,望着远方盈盈一拜。 “原来如此,这便是香火,这便是功德。我懂了。” 所谓明心见性,不过如此, 不过是,生活在自己喜欢的地方,以自己喜欢的方式,生活着。 这很难,但也很简单。 第六十九章 白骨剑法 在另一个世界里。 白骨夫人和方夫子已经逃了三天三夜, 上次干掉那头冥鹿之后,他们两总算吃到了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一顿饭’, 之后,一直在为食物忙碌着,四处去寻找落单的冥鹿,白骨夫人还会把冥鹿的骨头,用来给方夫子进行修补。 所以,方夫子渐渐的变得有些不伦不类的,臂骨、胸骨中,夹杂了好几根看起来明显更大一号的鹿的骨头, 不知道出于什么想法,白骨夫人一直没有给方夫子安装上‘腿’。 但是此时,方夫子的样子十分的狼狈,两排肋骨,只剩下七八根完整的,剩下的要么断裂,要么直接没有了,两截手臂,也只剩下半截,很勉强的能够搂住白骨夫人的腰,配合上几根肋骨,不至于脱落。 脑袋就更惨一些,下巴都在激烈的搏斗中,不知道被什么啃掉了, 连咔咔咔的声音都没法发出来。 而白骨夫人,比方夫子还要惨。 此时的她,看起来,才名副其实,有半张脸的肉消失不见,露出下面的森森白骨和牙床,腿上、胳膊上,乃至臀部,都有大批的血肉被撕裂剥离,成了名副其实的白骨夫人。 唯独上身,在白骨甲方夫子的保护下,还算完好。 不远处的昏暗光线中,幽幽的漂浮着几颗惨绿色的光。 那是冥狼的眼睛, 在这片大地上,冥狼是他们遇到的一种比较强大的捕猎者,无论是自身的实力,还是捕猎的技巧,凶悍残忍程度,都比那些只懂得用脑袋上的骨角硬拱得傻大鹿,要强悍的多。 那三头冥狼,已经追了他们三天三夜,有好几次差点得逞,要不是方夫子这具白骨甲实在太诡异,白骨夫人又足够拼命,让冥狼有了一些忌惮,他们早就成为荒野中的一堆尸骨。 然而,力有尽时,对于鬼来说,也是一样。 一阵夹着粗粝砂石的风吹过,三头冥狼缓缓的从阴暗中露出身影。 最大的一头,几乎和人世界的小牛犊子一般大小,倒翻在外的利齿,像是一把把锋利的刀,有些神经质不断抽搐的嘴角,流下馋涎,落地地面上,竟然响起嘶嘶嘶的声音,把坚硬的地面腐蚀出一个个小洞。 “这次要死了。” 白骨夫人叹了口气,靠在岩石上,用一只还算完好的手,吃力的支撑起残破的身体,回头看了看方夫子,“要不,你逃吧?” ‘呼呼……’风从方夫子空洞的骷髅头里吹过,发出呜咽的声音,它用头轻轻的去撞了撞白骨夫人。 说不出‘话’,但是白骨夫人知道方夫子的意思, 抬头,朝天空某个方向看了去, 空中,乌云密布,不见光芒。 “我不知道他在做什么,他也不知道,我在做什么。”白骨夫人的话有些淡淡的惆怅, 咔嚓一声,从出现后,就一直贴在白孤夫人身上的白骨甲第一次脱落了,方夫子用仅存的半截手臂,指了指远方, 怕白骨夫人不懂,又指了指自己并不存在的腿, 它没有腿,逃不远; 有腿的可以逃的远一些。 而没有了甲的白骨夫人,难道又能逃得掉? 面对着步步逼近的三头冥狼,这对主仆,好像已经陷入了绝境。 就在此时,白骨夫人的眉头,忽然皱了皱,没有骨肉的半张脸,和另外半张脸,形成鲜明对比,看上去说不出的诡异。 她捡起了地上的一根尖锐的大骨头, 这也是她这些天唯一的武器:一根从冥鹿脑袋上掰下来的角。 对面最小的一头冥狼,下意识的觉得有些害怕,脚步稍稍停了停,它身上有一个很大的伤口,就是这根骨头造成的。 然而另外两头冥狼,尤其是最大的那一头,并没有因此而有任何退缩,几天追逐下来,它很清楚面前猎物的实力。 “奇怪……”白骨夫人举起鹿角,像举着一把剑,喃喃自语:“我好像学会了一套剑法?” 说完,手一挥。 很轻松很随意的一挥,和之前拼命时候想必,这一下简直可以说是毫无力度。 如果有青云剑派的人在这里,会大吃一惊,这一招十分的眼熟。 一道半月形的波纹,顺着白骨夫人这么随意的一挥,朝前蔓延, 嗤……一直到了二十余仗外,波纹才消失不见, 所过之处,地面上留下一条深深的沟壑, 一头冥狼正好站在这条沟壑上, 它觉得有些不对劲,想要低头去看, 头一低,就看到了自己另外的半边头颅。 从中裂成两半。 “呜……”凄厉的狼嚎响起,剩下的两头冥狼猛地停住脚步,浑身的刚毛炸起,像是遇到了真正巨大的危险,弓着腰,向白骨夫人发出低吼,摆出了全力以赴的姿态。 咔……一声脆响,方夫子用断臂支撑的跳起来,重新附在白骨夫人身上,用力的挥舞着只剩下一半的手臂骨头,像是在呐喊加油。 “刚才那一下,好像不太对。” 白骨夫人的注意力完全不在那两头被激怒的冥狼身上,而是原地,开始舞剑。 舞剑很美,像舞蹈一样, 偶尔,会有一道剑气波纹逸散出去,也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 片刻之后,一套剑法舞完。 不远处,三头冥狼,已经成了地上三堆尸骨。 “呜呜……”方夫子兴奋的脑袋一晃一晃的,含混不清的发出奇怪的声音。 “你是问我,这是什么剑法?好厉害?”白骨夫人问。 方夫子明显不是这个意思, 他的意思是说,我好饿,我们赶快吃掉冥狼,然后找个安全的地方消化掉他们吧,不要在站在这里摆姿势了, 又没男人看…… 不过白骨夫人显然不喜欢这些话,于是自动忽略,把方夫子的思想,变成她想听的话。 “嗯,你说的对,这套剑法,的确蛮厉害的,也很漂亮。好吧,就按照你的要求,给这套剑法起一个名字。” 她抬起头,看看天空某个方向,想了想:“不如,就叫做白骨剑法吧。” 第七十章 看见那道门 “你干了什么!” “你入道了?” 清风观中,徐谨和观星子异口同声,同时惊呼。 然而,两人的关注点不太相同。 徐谨是正儿八经的读书人,和六皇子的主张一模一样,对于修道之人干涉政务十分的敏感, 方觉说要找钱敬肃讨个公道,剑就飞出去了, 这把剑飞到哪里去了,不言而喻。 而观星子名义上是朝廷大员,三朝元老,但骨子里,是个修道者,他真正关心的,只有道。 方觉年仅二十就能入道,在整个大昊的历史上都是极为罕见的年龄,更让他心神荡漾的是,仅仅就在片刻之前,方觉还是一个连道门是什么样子都不知道的年轻人。 瞬间入道,这更证明了天赋之高, 能讲出‘天道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这样的话,又瞬间入道,此人,有极大可能,便是他这次前来,要找的机缘。 “并未入道。” 方觉缓缓睁开眼睛,微微摇头,望着手中的剑,若有所思。 “没有入道?” “怎么可能?” 两人又是同时惊诧道。 刚才那一剑,鸿飞冥冥,宝剑有神,直接飞出不知道多远,带起宏大剑光,一路之上如同惊雷一般声势惊人, 这早就脱离了什么武功的范畴,若是这都没有入道,那什么叫做入道? 这简直就是剑仙才有的手段! 徐谨是见过道门的人,观星子更是已经跨过了那道门, 他自问,便是自己来用剑搏击,或许能让剑脱体而出,凌空杀人,但绝对使不出方觉这样的赫赫声势来。 能有如此煌煌剑威,观星子只晓得一人:他那位以武入道的师兄! 方觉却说,他并未入道? “的确没有入道,只是看到了道门。” 方觉重新拿起剑来,长长的吐出一口气。 刚才一瞬间,心中忽然有一种通透,想明白了一些事,也变化了一些心态。 上辈子,谨小慎微,处处圆滑,过得很好,然而却并不算顺心。 这辈子,既然求道,那便要有一往无前的勇气和决心。 这里也让,那里也退,处处妥协,还求个什么道? 或许有人能以此得道,但这不是他。 也就在那一瞬间,他忽然想明白了道门,究竟是个什么东西。 道门,遥远无期,而道门,又处处皆在。 真的不是什么吸收灵气之类的事…… 一个人,水性再好,在水中,也不可能比鱼还要快, 一个人,轻功再高,在岸上,也不可能比风还要快, 而鱼再灵活,不可能比水灵活;风再快,也不可能超越时间,更不可能无视空间的阻碍。 简单来说,人的身体机能,是受到限制的,做任何事,所能到达的程度,是有限的。 力气再大,不逾千斤;速度再快,不如奔马。 但如果,你就是空气,就是水呢? 所谓入道,就是将自身,和这天地融为一体, 你是天,举手投足,自然带着雷霆雨露;你是地,一举一动,自然重若泰山。 如果天地就是你,你就是天地,如果你化身为时间、化身为空间,那么这个世界的法则,自然就由你随心而动。 一把剑,自然不可能脱离地心引力,凭空而起,飞出数里之外,准确杀人, 那是因为,天地规则不允许。 在天地制定的自然规则中,这是一把剑,一把剑,就只能做剑这种存在能做的事,它不可能像鸟一样飞,像鱼一样游。 但如果天地规则,是你制定的,或者说这把剑,本身就和时间空间融为一体,成为规则的一部分,超脱了规则,那又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说它是剑,它就是剑,说它是鸟,它就是鸟, 甚至说它是毁灭世界的大杀器,它就能毁灭世界。 当然,和天地融为一体,化身天地,甚至取代天地,创造新的规则,这种境界目前还太遥远,即便入道之后,也相差十万八千里,若是真的做到这一步,只怕已然得大道,永痕不灭,成神成佛成仙,远不是目前这些得道高人能达到的境界。 但仅仅隔着那扇门,远远窥了一眼,看到真相的那一瞬间,方觉掌中的那把剑,便‘活了’过来。 正如徐谨远远看到道门的一瞬间,便能做出极品画卷,封印精神一个道理, 见门,便得神通; 入门后,神通归于己身; 道行越深,神通越大。 这一剑,固然惊才绝艳,然而却不是时刻都能使出来的, 就像徐谨作画,需要‘灵感来时’才能偶有佳作。 “好好好,难得难得!” 观星子抚须长笑,欣慰道:“他人修道,看见道门是一道坎,看见道门后,想入道门又是一道坎,或许天壤之别,一辈子也入不得,但我观你之心性天赋,恐怕其后是一马平川,只需稍加磨练,等些机缘便可。好好好!” 徐谨嘴角一抽抽,心想老大人你这话,说得是谁呢? 但转念一想,立刻觉得大事不妙! “子明,你适才出剑,这剑,到底飞去了何处?”他声音都有点变了。 方觉微微一笑:“剑一出,必然要见血。大人不必紧张,取了钱敬肃的一条性命而已。” “什么!” 徐谨豁然站起,神情剧变。 钱敬肃是什么人?堂堂四品大员,朝廷一等大府的主政官,一省名宿,无论是名声还是背景,再东泉都极为深厚, 并不是什么小人物! 这样的人,即便朝廷要动他,也要三堂会审,证据确凿,皇帝亲自下旨,才能明正典刑; 这样的人,即便是国初,观风台权力最大,危势最盛时候,也不可能私自一刀杀了了事! 不要说方觉现在就是一个秀才……还是被革了名的秀才,仅仅看到道门而已,即便是他是全国状元、得道高人,私自阴杀朝廷四品主政官,这罪名也是捅破了天, 这一刻,徐谨深深体会到了六王爷的心态:修道之人,手中掌握的力量太大,的确不应干涉朝政,否则天下必然大乱。 “方觉,这一次,你做的过分了。”他沉着脸说,连称呼都变了。 “何止过分,简直是太过分了,无法无天,胡作非为!” 观星子点点头,看起来十分认同徐谨的话,可是语气却很平淡, 话锋一转:“不过嘛,人死不能复生,既然做了,那便要想想,怎么弥补才好。” “老大人,你这是何意?”徐谨眼神一紧, 听观星子的意思,竟然是要包庇方觉。 第七十一章 八大弟子 徐谨完全不懂观星子话里的意思, 钱敬肃是他的政敌,为人,其实他也颇为不齿,如果被朝廷明正典刑,他第一个拍手称快, 但现在这个情况,显然不一样。 一方面,方觉用得是私刑,徐谨饱受正统教育,是不认可这种行为的; 另一方面,光天化日之下杀害四品知府,这种罪,绝不是通过人情关系,背景能轻易抹平的, 如果朝廷连这都不管,那权威就要荡然无存。 “谁说钱敬肃是子明杀的?” 观星子淡淡的反问,说;“今日江陵城一剑当空,有目着皆见,有耳者皆闻,这显然是得道的高人,道行深厚的剑仙所为。这和子明有什么关系?” “这……”徐谨一愣。 这是准备耍混啊。 不过转念一想,也是这个道理, 房中三人,三人都不说,谁知道这把从天而降的剑,是从哪来的? 他徐谨当然不会瞒着楚大学士,楚大学士,也不会瞒着六王爷,那么这件事,就会从一件台面上的‘杀官造反’,变成水面下的斗争,最后到六王爷那。 而观星子,在六王爷面前,讲话是有分量的。 “再反过来看,若真是道行深厚的剑仙杀了钱敬肃,朝廷要管,怎么管?还不是落到观风台头上?” 观星子淡淡的说:“管来管去,要么是观风台和这剑仙拼斗得你死我活,要么是将这位剑仙收为己用,徐大人,依你之见,朝廷希望是那种结果?” “这……”徐谨无语, 说来说去,死了的知府不值钱,活着的剑仙,价值更大。 “若论无法无天,我看钱敬肃才是真正的无法无天。” 观星子又是冷哼一声,“堂堂江陵知府,私开青楼,拐卖良家女子,逼良为娼,又阴杀青楼女子,诬陷国家士子,甚至私售科考题目,这些罪名,观风台已经拿了实证,正要向朝廷禀告。他此时被人杀了,倒是逃脱了律法的制裁,算他走运!” 徐谨沉默了起来。 观星子所言,他自然相信,观风台如今不复当年声威,可是几百年的机构,触角遍于天下,如果真的要查些什么,就没有查不到的。 钱敬肃的确该死, 但,不该这么死,至少在他看来,一个朝廷的官儿,不该这么死。 可是,如果不是修道之人出手,钱敬肃这种该死的人,却偏偏怎么都不可能死。 一时之间,心中感慨万千,觉得十分的矛盾, 毕生所学,所信仰的,和现实,发生了激烈的冲突。 “老大人,子明,这件事,两位处置吧,我先走一步。”长叹一声,也没什么留恋,转身离开精舍。 望着他离去的方向,观星子微微一笑,抚须道:“这徐慎之,其实也是个人才,只是有些事上,执念过重。若是有朝一日,能想的通透,只怕也能一朝入道。” “今日之事,多谢道长。”方觉起身一躬。 “谢倒是不必,老道士帮你,也有私心,而且是大大的私心。”观星子道。 “哦?得道高人,也有私心?”方觉笑问。 “你这就是明知故问了,若是没有私心,何苦修道?难道是为了世间和平,万民安宁吗?即便是有此心,也是私心,只不过世人看来,这是伟大的私心罢了。” 观星子把之前那面鱼牌放在方觉面前:“观风台这些年来,得力的人手越来越少,你既然已经看到了道门,又有大机缘,便入了观风台吧。” 方觉接过牌子一看,这鱼牌不知何时,已经有了文字,名字、籍贯、年龄,都变成了自己的信息。 “莫要丢了,此牌乃是我五师兄炼的,可用来传递简短信息,你行走天下,若遇到什么奇闻异人,需及时汇报,若是观风台有什么任务,也会通过此牌告知。当然,大部分时候,观风使者是个闲差事,你尽管随性而行。”观星子道。 “可以传递信息?”方觉十分意外,这个世界目前看来,‘修仙’的水准并不高,一个得道高人,已经是很了不起的存在,竟然能有这样的宝贝? “自然不是人人都有,普通的观风使者,拿的就是普通鱼牌,你已然看见道门,这样的水准,在观风使者中,并不算太多。” 方觉心中一动,点点头“既然如此,我便收下了。” “好,那我再与你说些观风台的典故、事项,你日后游历天下,也好心中有数。” 这观风台如今主要的任务,的确就是像白浩所言,行走天下,去寻找奇人异士、上古典籍,如果遇到地方官员不法事,也可汇报。 目前观风台名义上的大统领是国师,但实际上,是由几个徒弟分别管理。 想要在观风台混得好,首先就要搞清楚这几位实际管理者的情况, 国师八大弟子,各有特长, 大师兄、二师兄,一僧一道,随侍国师左右,不涉红尘。 比如观星子,观星象查天意;三师兄乃是以武入道,擅长搏杀;四师兄乃是炼丹高手,皇室里的丹药大多由他供奉;五师兄是炼器高手,观风台和朝廷军队中的一些神奇器皿装备,都由他负责。 “六师兄是个财迷,精通商贾;七师兄嘛,书生本色,也爱游历天下,国师说他是浪荡子,其实是师兄中最好相处的一个。” 观星子讲这几个未来方觉的‘领导’都一一介绍了一番。 “道长,有一事,我还有些疑惑。”方觉想了想,还是问:“这钱敬肃的后台,似乎和国师……” 笑笑,没有朝下说。 “这话你问的明白,我也不妨和你直说。” 观星子呵呵一笑:“我等修道之人,要的是朝廷的资源,其实哪个当皇帝,对我等而言,并无什么大碍,只要这位皇帝不倒行逆施,搞得天下大乱,那就不会影响我等修道。只是朝堂争斗,总是需要立起一面旗帜,既然六王爷对修道之人颇为警惕,那么和他争锋相对的一派,正好就可以以国师为旗帜。” 顿了顿,一扫浮尘:“至于国师嘛,你只要记住一点,大道之上,有同行者,而大道之宽,远超我等想象,有再多的同行者,也不会拥挤,更不必相背而行。” 方觉微微沉吟片刻,点点头:“懂了。” “那便好,若是无其他要事,过几日你便可随意游历去了,我在京城等你,等你何时真正入道了,可来找我。” 观星子收起了刚才对徐谨说话时候‘无所谓’的神情,认真的讲道:“不过你的情况极其特殊,望你能早日入道,否则,有朝一日,有人翻起今日旧账来,麻烦很大,你心里要有数。” 方觉笑笑:“我晓得,朝廷出了成本,招收有前途的打手,要是这打手久久都没有展现出真本事来,朝廷自然不能做亏本买卖。” “话难听,意思却一点儿都没错。” 观星子看着方觉,似笑非笑的问:“是不是觉得朝廷有些市侩?” “朝廷嘛,乃是天下第一号商家,权衡利弊,得失取舍,表面上是最公道的一个地方,实际上,是最不需要公道的地方。”方觉道。 观星子伸出一根晶莹如玉的手指,虚虚点了点方觉:“一见道门,果然整个人都不同了,但愿你能明白,修道之人,求得也不是公道。” 第七十二章 中举 江陵城这几日沸沸扬扬,人心不安,甚至连军方都派了人来城中坐镇,维持秩序。 江陵是一省首府,巡抚衙门和知府同处一城,巡抚衙门在钱敬肃暴毙的当天,就派人接管了知府衙门,几个后补的知府同知在巡抚领头下,处理政务,一应政务倒是暂时没有影响, 只是经此一事,无论是否利益相关,大大小小的官员们,心里都像是打翻了五味瓶,有点说不清的滋味。 一府知府,就这么死了? 对外说是‘暴毙’,然而人人都晓得,钱敬肃钱大人,是最能活的一个,六十多岁了,还纳了一房小妾,正享受着,身体好的狠。 因为这件事,今年的举人考试反而被抢了风头,而之前闹的沸沸扬扬的眠月楼一事,也开始淡出视野。 用一个热点,取代另外一个热点,无论官方还是民间,都是常规操作,在这个世界就已经存在。 放榜稍稍推迟几日, “我居然中举了?” 秦寿惊诧的看着榜单,上面清清楚楚的写着,他名列今科举人第68名, 心中又喜又奇。 再看下去,方觉的名字也在,今科举人第72名。 本科,一共取80名。 “官府不公!”看到方觉的名字,秦寿忍不住腹诽。 自家知自家事,连自己都能中举,考个68名,以方觉的水准,怎么可能比自己还差,竟然几乎是倒数? 想来想去,只有一个原因,定然是因为在眠月楼事件里,得罪了江陵有权有势的人,什么沈老爷子之类的,加上被知府衙门抓了,到现在也没个信息,很可能也影响到了考试。 和方觉认识时间不久,不过却觉得颇为投缘,也受了方觉不少恩惠好处,还有过一起这个,一起那个过的情义,因此早就把方觉当成了朋友, 放榜之后,秦寿立刻收拾行囊回家,想要借着家里的财力势力,尝试着能否打听打听方觉如今的下落,若是花点钱能帮上忙,那就花点钱。 …… …… “给你安排了个靠后的名次,毫不起眼,便于你日后行走。”清风观中,观星子拿着举人的文牒递给方觉。 举人的身份证明,有两种东西,一个是文牒,这玩意是纸制的,类似地契,信息更加详细,但不利于携带;另外一种是铁制的鱼牌,只有姓名、籍贯、身份等等简单信息,但可以随身携带,不怕风吹日晒雨淋。 方觉接过文牒,笑而不语,摇了摇头。 “怎么,有什么心事?”观星子问。 “倒是也不是心事。”方觉淡淡的说。 权力是个好东西,没有背景的普通人,十年寒窗,求一个举人身份而不得; 而有权力的人呢? 钱敬肃,一个四品的官儿,可以随意的决定一个秀才,甚至是举人的前途,一挥手,就能革掉功名,断人前途。 官儿再大点,到了观星子这个地步,简直可以为所欲为,说你是举人,你就是举人,连多少名次,都给你安排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只要不造反,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民间传说,有修为的人,可以点石成金, 观星子可以让人摇身一变,成为举人,拥有大好前途,这不也是一种‘点石成金’吗? 到了他这个地步,即便不修道,和普通的人,也已经不是‘同样的生物’。 “年轻人牢骚倒是许多,那你以一介白身,出剑击杀四品知府,这又算什么?” 观星子抚须微笑:“在我等眼中,权力终究是虚的,滔天权威,不如一剑东来。” “难怪六王爷对于修道之人,抱有极大警惕。”方觉微微颔首:“若是每个修道之人都如此,朝廷的确不能安心。” 观星子神情一正:“在某些事情的看法上,我和六王爷类似,这次你击杀钱敬肃,事出有因,加上正好悟道,那钱敬肃,就算是你入道路上的一块垫脚石,容不得他不死,此事,我会和王爷与朝廷说明白。不过,日后行走天下,心中还是要有一杆标尺,不可轻易干涉地方官员事务,更不可轻易滥杀。” 顿了顿:“朝廷是商家,那些官员便是伙计、掌柜的,你杀得多了,也容你不得。” “若是遇到不得不杀的呢?”方觉忽然问。 “可上报,自有朝廷来杀他。你得忍。” “若是忍无可忍呢?”方觉又问。 观星子沉吟了片刻,没有直接回答,而是正色道:“有一言你且记住,勇猛刚烈,固然一往无前,进展极快,然则,刚则易折! 我几位师兄门下,皆有弟子,而三师兄门下弟子,战力最高,人数却是最少,每年都有人折在求道的路上,你杀人时痛快,人杀你时也莫怪。” 方觉也笑了:“老道长放心,我非不知轻重之人,必不滥杀,也不是莽撞的人,不会事事言杀。” “那便好,那便好。” “道长,还有一件事,我想要几种药材,不晓得能不能帮我找到?”方觉忽然问了一个看起来完全不相干的话题。 然后报出了平常老百姓听都不一定听得过的名字。 什么‘玉檀草’,‘烈阳果’……之类,还有些十分昂贵的,比如雪燕燕窝,十年以上的不腐兰花。 “你要这些作甚?莫非要炼丹?”观星子一愣,这些东西,他倒是都晓得, 他那四师兄,整日就捣鼓这些, 不过炼丹也不是个简单的活,从某种角度而言,比起以武入道还要难一些,丹房里经常发生爆炸,一炸就炸掉一大堆宝贵稀有的原材料,数以十万的银子打水漂。 因此,他们这些师兄弟,包括某些隶属于四师兄的观风使者,行走天下的时候,也会刻意的留心,帮四师兄丹元子收集一些罕见的材料。 “道长,可曾听说过白骨甲?”方觉又说了一个看似毫不相关的话题。 观星子微微一怔,意外喂:“白骨甲?那不是南蛮的邪术吗?早就断了道统,被灭门了,你是如何知晓的?” “不瞒道长,我来江陵赶考的路上,曾经遇到过一位白骨甲传人,险些丧命。” 方觉稍稍犹豫一下,便将来时的经历,向观星子娓娓道来, 只是,没有百分之百全部说实话,隐藏了自己有观风异闻录、眼中有火等等,只说和武君山等高手,一起奋战,勉强逃命。 第七十三章 关于消毒的另外一种解释 白骨甲秘术,方觉早就背的滚瓜烂熟,那张皮纸,背熟之后就烧掉了, 观星子是第一个遇到的,可以勉强算是‘同一阵营’的得道高人,而且在整个大昊的层级都很高,等于是一肚子疑问的时候,遇到了名师,方觉当然不准备错过这个机会,向他请教。 “哦武君山啊,这人我倒是听过。” 聊天之中,观星子时常打岔,第一个打岔,就是说到武君山。 原来武君山当年在青云剑派年青一代之中,算得上佼佼者,武艺不俗,远超许多所谓江湖名家,和一群师兄弟下山之后,其他师兄弟在短时间内,都闯出了好大的名头, 唯独他,下山没多久,遇到一个被拐卖的孤女,受人虐待,正义感发作,掌中三尺剑大开杀戒,得罪了当地的世家, 小世家背后是大世家,大世家和官府、豪强、武林前辈,都站在一条船上,哪里会允许一个初入江湖的毛头小伙子,来挑衅他们的权威? 武君山的武艺的确不俗,但终究没有入道,再强,也就那么回事。 没过多久时间,就被对方玩的欲仙欲死,要不是看在青云剑派的面子上,还有他授业恩师暗中为他疏通关系,他这条命都保不住。 “后来便销声匿迹,没想到,竟然去当了个小小的镖师。喔,你的剑法,也是和他学的吧?这倒是你们的一番机缘了。”观星子说。 “我是和一个白胡子老爷爷学得。”方觉坚持这样的说法。 观星子看了他一眼,呵呵一笑,不再追问,转而道:“那青云剑派嘛,的确有些东西,都说创派祖师是个剑仙,以剑入道,只是这些年,却没有再出过什么了不起的人物。你若是有空,也可以去瞧一瞧。” “嗯……”点点头,继续朝下说。 “白骨甲秘术呢?”观星子问。 “烧了。”方觉说。 观星子:“……” “不过我记下来了,可以完整的写出来。”方觉说。 “你这年轻人,讲话说半截。” 观星子没好气的指了指桌上的笔墨:“快写快写,观风使者行走天下,为的就是收集这些,当年南蛮一战,那些蛮子倒是硬气,宁死都不交出炼甲术,朝廷还以为失传了,没想到今日重现人间,你这才入观风台,便立下大功劳,甚好。” “这炼甲术,依我看,倒未必是什么好东西。” 方觉研磨提笔,边写边说:“炼一具白骨甲,且不说要耗费许多昂贵材料,价值不菲,仅仅是人命,就要消耗大几十条……” 他说炼甲术不好,不是因为善良仁慈, 凡事都要讲个性价比, 大几十条老百姓的命,在方觉看来,比一具白骨甲值钱。 大几十个老百姓,若是训练武装起来,成为熟练的战士,结成阵式,战力要远超一个白骨木甲; 而且,老百姓能种田、能生产、能劳作、能拍彩虹屁,能造小人, 大几十个老百姓,差不多就能组成一个小村落,可以世世代代、源源不断的为朝廷提供赋税、劳力、兵员,其长远价值,远远超过一个战争机器。 在实战之中已经表明,白骨甲并不是无坚不摧,也不是坚不可摧。 “你能这么想,可见有大局观,书倒是读得明白。” 观星子点点头:“朝廷自然不会大批制造这些怪物,只是,它山之石可以攻玉,白骨甲的炼制方法,或许可以对修炼、炼丹、炼器等等,起到一定的启发作用,再者,其中的医术,也能救人。若是运用好了,说不定可以变邪为正,在战场上,挽救大批将士性命。” 方觉要求的那些药,就是用人‘救人’的, 月玲儿这次算是打了大霉,也走了大运,受了重伤后,被调回京城观风台总部,从一个贱籍的青楼女子,正儿八经成为观风台总部文职人员,有了身份和级别,从此后,可以过正常人的生活,衣食不愁。 其他外伤还好,都能康复,唯独半边脸,被烙铁烫得毁容,这却没办法。 只要是个女人,就没有对自己容貌不在意的,方觉恰好想到炼甲术中,有一段关于剥皮去肉的‘技术’, 如果换个思路,恰好可以尝试着治一下她脸上的伤。 术无正邪,只看怎么用,刀可杀人,也可救人。 那张羊皮纸不算大,但上面的字极小,如同米粒,一篇炼甲秘术怕是有上万字,方觉足足写了一个下午,才全部写完。 “好好好,这份我带走,你要的药材,且等三五日,便能到,你要的工具,我也派人做好。你且好好想一想,到底应该怎么施术,到时候,我也会在一旁观摩,若是这次能成功,你也算是为观风台贡献了一门新本事,将来活人无数,都要算在你的头上,善莫大焉。”观星子道。 “有没有什么奖励?”方觉舒展着因此写字而有点麻痹的手,笑呵呵的问。 观星子看了方觉一眼,皮里阳秋的说:“不如,把我的位子让给你?” “算了吧。”方觉摆摆手,明白观星子的意思。 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反过来看,责任、官位越大,能力就必须越大,否则镇不住场面,最后反而会被反噬。 自己连道门都没有入,即便给了什么高位,也坐不住。 至于钱什么的嘛,且不说行囊里还有几千两,按照观风台的规矩,观风使者如果能入道,在修道上有什么资源的需求,可以申请。 如果发现了相关资源,提交上去,观风台派人来开发,成果也能共享。 …… …… 三日后。 还是清风观, 这地方现在算是打明牌了,就是钦天监的一个分支机构,观风台的一个办事处。 精舍之中,按照方觉的要求,不得多进人,只有他、月玲儿和前来观摩学习的观星子三个人, “为何要用酒喷洒周边?” 饶是观星子乃是得道高人,对手中那个方觉发明的小小喷壶也十分好奇,完全无法理解喷酒消毒的目的和原理是什么。 说句题外话,大昊已经有酿造烈酒的技术,消毒勉强够用的。 具体是什么缘故,方觉懒得解释,在没有基础科学常识的前提下,也解释不清楚。 “酒可以令人精神振奋,但喝多了,又会头晕,而且未必人人都喝酒,这样喷洒一下,可以让施展手术的人,保持最好的精神状态。”方觉说。 “哦哦哦,有理有理!”观星子连忙在小本子上记录。 第七十四章 一次特殊的手术 “月玲儿姑娘,这种医术我也是第一次施展,没有万全的把握,若是你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手术台’边,方觉拿着按照上辈子记忆,请观星子找能工巧匠打造的手术刀,认真的问。 手术刀、绷带,包括消毒的流程,炼甲术里是没有记载的,全是方觉照搬上辈子的记忆复原, 有了这种精巧的器具,的确能起到一定作用,不敢说事半功倍,最起码要顺手的多。 当然,也有另外一种可能,南蛮的秘术相传千百年,其实早就在实践中,‘开发’出一套工具来,只不过炼甲术里并没有任何记载。 言归正传,这次的‘手术’,方觉仅仅是从书里看到, 三个过程,去死肉,刻骨文,生肌肤,这三个过程,除了最后一个,前两个肯定都是无比痛苦,尤其是刻骨文这一项,哪怕是有麻药效果,那也绝对不是正常人能忍受的了的。 刻骨文就是在骨头上雕刻出白骨甲的纹路,这种神奇手段,可以制造战斗力强大的白骨甲,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其实它是可以给‘死物’提供某种‘活力’,观星子研究过,是类似于某种阵法,对于月玲儿这个情况,或许可以尝试一下。 无论如何,都是第一次做,有多大把握,实在不敢说,只能照葫芦画瓢,严格来说,月玲儿其实是个试验品,搞不好本来就毁容了,最后非但没治好,反而更加严重…… 这个事,得月玲儿自己愿意才行。 月玲儿的大半张脸,被蒙在白布下面,只露出了毁容的左边颧骨以下半张脸,触目惊心。 “公子尽管动手,这般人不人鬼不鬼的活着,不如死了干脆!若是有个好歹,玲儿九泉之下,也拜谢公子给我解脱。” 仅仅简单的说了一句话,牵动伤口,月玲儿便痛的直哆嗦。 语气之中,丝毫没有当初眠月楼红牌姑娘的媚态,只有一股子了无生趣,厌世悲观。 对于容貌的重视,男人永远无法理解女人的想法。 “如此,我动手了!” 方觉深深的吸了口气, 双眸之中,火苗亮起——这次倒不是为了驱邪见鬼什么的,而是双眼中有火苗后,视线会极为清楚。 无论是去死肉,还是刻骨文,都是精雕细刻,方寸之间见功夫的活,一点差错都不能有,看得越是纤毫毕现,把握就越大。 看了观星子一眼,观星子拿出一个漏斗模样的东西,把麻药给月玲儿灌下去,然后单手按在月玲儿胸口,轻轻揉动,一股温暖的劲力透体而入,帮助药效更好的发散开了。 大昊以武立国,军中医师众多,而民间的大夫更是数不胜数,可是能有得道高人作助手的,恐怕方觉要算头一份。 片刻之中,月玲儿便昏昏睡了过去, “道长留心,莫要让她乱动,尤其是头。” 方觉叮嘱了一句,然后开始下刀。 朝廷大牢里的刑法五花八门,既有外面看不出伤但能要了人命的,也有这样‘视觉效果’十分震撼的,铁打的好汉,牢里走上一遭,都成烂泥。 用刀轻轻剥去外面一层已经结痂的皮,便露出了下面鲜嫩的肉来, 随着刀锋轻轻滑动,一丝丝的血肉离开脸部,开始有血一滴滴的从皮下组织朝外渗出。 这倒是幸亏当初用的是烙铁,月玲儿这半张脸几乎都已经坏死,稍微大一些的血管早就丧失功能,否则今日仅仅是止血就是个大麻烦,观星子四师兄倒是能炼出止血的丹药,不过显然不可能用在一个基层的观风使者身上。 渐渐地,血肉剥离,一直处于昏迷中的月玲儿,似乎也感受到了疼痛,在昏迷中,发出哼声,微微颤抖起来。 方觉手中却不停歇,反而用刀在她的颧骨上,轻轻的剐着,把最后一层黏在骨头上的筋膜去除。 月玲儿整个人微微一震,几乎要痛的弹起来。 观星子眉头皱起,稍稍犹豫了一下,从怀中摸出一颗淡红色的丹药,塞进月玲儿口中,然后手一顺,让丹药发挥作用, 很快的,月玲儿重新平静了下来。 接下来就是刻骨文。 方觉特意和观星子请教过,这一道‘工序’,需不需要入道才能管用,观星子研究之后得出结论,刻骨文更多需要的是精确, 如同在米粒上雕刻阁楼,精确是第一要务。 很轻微的声音在精舍中响起,观星子目不转睛的盯着方觉手中的小小手术刀, 渐渐地,一些让他都觉得十分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 明明看上去,手术刀在某一个具体的时间,并没有动,好像是在静止状态,但如果把所有时间都连起来,会发现,月玲儿的骨骼上,多出了一些细微的纹路。 这只能说明,方觉的手稳到了极点,目光,精准到了极点。 任何事,一旦做到极限,突破极限,就已经超脱了‘艺’的范畴,而成为道。 …… …… 这一场‘手术’,整整进行了快两个时辰才算结束。 丢下手术刀,方觉感觉整个人都要被抽空了,观星子连忙又拿出两颗丹药,一颗塞进月玲儿的嘴里,一颗递给方觉。 “好香。”方觉没有立刻吃,而是在鼻子下嗅了嗅, 一股无法具体描述的气息,一丝丝顺着鼻腔流淌进来,整个人的精神微微一震。 “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老四给陛下炼制巩元固气丹剩下的边角料,没什么延年益寿的作用,可以让人的精神振奋,好处就是没有后遗症。” 观星子帮月玲儿顺了药,确认她状态良好,只是继续昏迷后,便让人抬走去修养,自己拿出小本子, “你先不要着急休息,我看你施术,有许多不解,还要你一一解答。” “道长你莫非还真的准备把这门手艺传播开去?”方觉笑道。 “今日有我在,又有丹药辅助,月玲儿才能顺利挺过去,换成其他场合,十成要失败,不过,你这施术的手段,却有许多值得借鉴之处。”观星子认真的说。 第七十五章 再回福威 三日之后, 月玲儿已经可以活动自如,只是脸上还遮着面纱,虚虚的露出半张脸,和当初的旖烟颇有些相似。 “方公子,有劳了。” 此时以真实身份和方觉相见,两人都有些尴尬, 怎么说了,有点像晚上没事出去泡吧,一夜风流,第二天去单位入职,发现原来是自己的同事。 “倒是恢复的快,看来是起作用了。”观星子在一旁,认真的观看月玲儿脸上的伤势。 月玲儿脸上的伤,现在看起来,其实比当初还要吓人一点, 三天的时间,便是他四师兄来,用最好的丹药,也达不到肉白骨、活死人的程度, 不过,当初她的脸,是死肉腐肉,随着时间,会渐渐的枯萎、烂掉,最后,只剩下半边脸骨,如果运气好一点,可能会长一点儿皮, 不过此时,能明显的看见,脸上有肉芽开始生长,从完好的皮肉处长出短短的肉芽,顺着骨头开始覆盖。 “你当真要多谢子明了,若不是他意外得到了炼甲术,哪怕换成我,也是束手无策,若是仅仅有炼甲术,却没有他那双稳定的手,依旧没有任何办法。” 观星子观察过月玲儿的伤口后,满意的说:“现在看来,大约两三个月之后,你的脸就能恢复个七八分,到时候涂抹些脂粉,倒也未必能看得出来,只是,想要十成十的恢复,却是不太可能了。” “能有七八分,我已经知足了,感觉在梦中一般。”月玲儿盈盈一拜:“多谢大人,多谢方夫子。” 方觉摇头笑了起来,这话怎么说的,前几天还相公相公,今天一转脸,就变成方夫子了, 公务员这个大环境,果然能改变人。 …… …… 来也匆匆去也匆匆,又是三天之后,观星子带着月玲儿启程回京城,方觉也启程回郭东。 钱还是管用的,或者说,大商家的基本信誉还是有保证的,坐牢外加后续一系列事件,十几天下来,寄样在伯伦楼的那匹黄骠马竟然没瘦, 刚进马厩,就听到几个小厮在边上吹牛扯淡,说什么有剑仙大驾光临江陵城,又说什么江陵知府得罪了朝廷大官,被朝廷派出杀手暗中结果的小命。 初次来时候那个小厮也在,看见方觉,先是一愣,紧跟着上来赔笑说:“呦,公子爷回来啦?” “怎么,来要账。”方觉笑笑:“这次倒是不错,没有把我的行李丢出大街。” “那怎么敢,您如今可是举人老爷,给小得一个胆,小得也不敢干那事。” 这年头举人的秀才的地位,还是有比较明显差别的,从称呼就能听得出来,秀才就是秀才,举人可以称之为老爷,因为有了做官的资格, 当初吓唬秦寿,那是因为他还是秀才身份,但若是光天化日之下把举人赶出门,且不说官府是不是追究,恐怕伯伦楼都要被一帮掌握了话语权的读书人给骂死。 不过,钱还是要结的。 前前后后,一共22两八钱银子。 方觉拿了二十五两,又让小厮去帮忙采购了些干粮清水,问他秦寿去哪了,得知几天之前,秦寿就已经回家,临走还留了口信给自己,若是得脱大难,还请去丰源县一聚。 秦寿这个人嘛,有点意思,是个好玩伴,不过,也仅此而已,人生路上不晓得会遇到多少人,缘至而来,缘尽而散,若是有缘,还可以再会,倒是不必强求。 来时江陵城因为要举行科举考试,繁华热闹,离开时候,科举考试已经结束,江陵出了天大的变故,连知府也死了,然而,街面上,还是热闹繁华,老百姓们依旧过着自己的小日子,那些佳人才子、豪强官绅,甚至高人剑仙,不过只是茶余饭后的谈资,距离他们太过遥远。 也许在得道高人、高官们的眼中,这些老百姓不过是蝼蚁一般,可反过来看,在老百姓眼里,前者和戏台上的角色也没什么区别。 牵马离城,上马狂奔,几日后来到了云蒙山,顺着原路返回,一路上倒是也风平浪静,结识了几个同样是过路的商旅,结伴而行,却总觉得的,没有镖局那帮人有意思。 出了云蒙山,再次回到邺城,牵着马不知不觉就来到了当初和胡风、武君山一行人见面的顺义老街。 街上,最大的一户门脸,依旧是福威镖局,门口的两只石狮子还是十分的气派, 只不过,恐怕再也看不见当初胡风意气风发,带着十几个兄弟,大声吆喝着口号上路的场景了。 过去敲了敲门, 等了许久,门才打开,是个佝偻着腰的老头子, “老人家,武君山武镖头在不在?”客气的问。 老头子明显有些警惕,门只开了一条缝,上下打量了一番方觉,才开口:“官人找武老师作甚?他如今已经不在镖局干了,好像是回山中学艺。” “喔。”方觉点点头,这武君山倒是丝毫不拖泥带水。 “不知白镖师、胡镖师、李镖师可还在?”方觉又问,这三人都是幸存的镖师,正好路过此处,天色又黑了,方觉也不打算另外寻住处,在这里找故人喝喝酒,聊聊天也不错。 “嗨,都走喽,就剩小胡还在。”老人打开了门:“官人请进,老头子去叫他。” 一开门,眼前的景象让方觉就是一愣,诺大的院子里,一片狼藉,假山摔在地上碎了一地,镖局的匾额也被人砸了,歪歪斜斜的挂在那,随时可能掉下来。 “咦?夫子,您老人家怎么来了!” 一个年轻的声音传来,原总镖头胡风的一个堂弟,叫胡悦的年青镖师从后宅出现,看见方觉,惊喜的出声。 “胡兄弟,这事怎么回事?” 方觉看了眼狼藉的院子,心想即便胡风不在了,福威镖局垮了,可毕竟是当地的练武之家,又是在城里,听说当年胡风在时,和方方面面的关系也不错,怎么才几天时间,就被人打上门来? 胡悦嘴角泛起一抹苦笑,摇了摇头:“嗨,一言难尽。夫子,吃饭了没有,我让老家人去打些酒肉来,咱们边吃边说。” 第七十六章 人生智慧识字起 “夫子,粗茶淡饭,招待不周。” 胡悦还真不是客气,今天这顿饭按照福威镖局以前的标准,的确就是粗茶淡饭,四菜一汤算是普通人家不错的饭食了,还有肉菜和酒,不过却透着一股子‘简陋’。 菜都是临时买回来的,市场上的熟食,家里连个厨子都没有。 “小胡,这怎么回事?”方觉看了看败落的镖局院落。 “夫子也不怕你笑话,都怪我持家无方。” 胡悦苦笑,上次武君山等镖师离开之后,暗中留了些银子,一时半会倒不至于缺钱花,不过需要抚恤死亡的镖师,钱花了不少。 胡风这么一死,胡家就剩下胡悦一个人,他也不准备继续开镖局了,想着剩下几个钱,买几亩田地,做些小买卖,靠着之前家里的积蓄,倒也过得下去。 不曾料想胡风生前为了拓展镖局生意,在外面招了不少‘股东’,他这一死,那些股东纷纷上门来,要退股、还钱, 以前镖局运作的好好的,自然不愁这些,人家坐等分红,现在镖局不做了,胡悦一下子哪里拿得出这些钱来? 能入股福威镖局的,都是当地的头面人物,最起码也是武林中叫得出名字的存在,还有些道上的豪强,胡悦也不敢得罪,只能陪着笑脸想办法,一开始人家还肯敷衍,没几天,就变了脸,说什么拿不出钱,就要用胡家祖传的大宅抵债。 “到底是真股东,还是假股东?”方觉问。 胡悦笑笑:“夫子,您有什么不晓得的,真的假的,我哥一死,谁说得清?倒是都有文书,可江湖上手段多得很,那些文书真真假假,分辨不出。” 顿了顿,叹了口气:“无非是江湖上那一套,你撑得住的时候,人人把你当朋友,进了这个圈子,大家相互照顾,一起发财。你撑不住,垮了,那你就是鱼肉,以前的朋友,全变成狼,反过来咬你一口。” 方觉心中微微一动,原本准备管一管, 可听胡悦的语气,显然以前胡风在时,这种事,未必没有干过。 胡悦说的那些股东,还包括一股盘踞在周边的山贼,由此可见,这里面肯定有些见不得光的猫腻。 江湖嘛,就是那么回事,是人情世故,是弱肉强食,也是钱。 这么一来,管闲事的心也就淡了,以前混江湖吃别人,现在混不下去了被别人吃,天经地义, 聊了几句,夜深后泛起困意,便在福威镖局睡下,第二天一早醒来,也没有惊动胡悦,在房里留了五百两银子,再次上路。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看见了道门的缘故,感觉整个人的三观和以前都不太一样了,对于这些身外之物,渐渐的提不起太大的兴趣来,虽说修道之后,钱反而比之前更加重要,但吸引力却降低。 想着尽快回郭东,处理好首尾,就去青云山走一遭,听武君山说,青云剑派在青云剑法之上,还有九绝招,三秘剑,若是能都学到,不知道能不能帮助自己进入那道门。 …… 数日后,终于重新回到了郭东县, 刚远远看到县城,就见白毛姥姥庙的方向,聚了一大群人,香火鼎盛。 “刘掌柜的,好久不见。”拍了拍一个人的肩膀。 那人回过头来,就是一愣。 刘老抠, “夫子,您回来了?”刘老抠看见方觉,格外的亲切,不光是因为方觉是他店里的常客之一,大概也是因为当初‘教他做人’的缘故, 其他人闻声也都回过头来,见到方觉,纷纷问好。 “好好好。”都是乡亲,再次见到这些人,方觉的心情也不错,笑着打了招呼,然后问:“这是做什么?” “夫子你还不知道吧,前几日,白毛姥姥显灵了!” 刘老抠吐沫横飞说起前几日的事情来, 前几天正是秋收的季节,今年县里大丰收,麦子在田里都割不完,又不能放长久,于是很多人家就连天加夜的干活, 那天晚上,也不知道怎么的,山里竟然跑出来一头老虎,伤了好几个割麦的人。 就在大家惊慌失措的时候,那老虎忽然就停止了行凶,夹着尾巴垂头丧气的跑回山里去了。 当时是晚上,天黑透了,只有火把,光线不足,但是有好几个人都说,看到从白毛姥姥庙里,走出来一个小姑娘,挥挥手,就驱赶走了老虎。 白毛姥姥庙在当地本就有名气,存在了几十年,直到最近几年香火才渐渐淡了,这次县里重修姥姥庙,吸引了大伙的注意,又出了这么一档子事,不管真假,顿时又进入了所有人的视线,重新祭拜起来。 也是赶上了秋收,大丰收,家家户户都有余粮,日子过得好了,自然就能追求这些‘精神’上的东西,希望白毛姥姥能保佑,来年还有个好收成。 “当初夫子说的一点都没错,让我们挖,赶走了那些占了姥姥庙的竹鼠,如今姥姥果然显灵保佑!”县衙的班头沈老三也在,大声的拍着彩虹屁。 方觉心里好笑,真正的‘白毛姥姥’听了你这话,不晓得作何感想。 “夫子,您今科,可高中了?”沈老三想到正事,问道。 “侥幸,中了个靠后的名次。”方觉笑笑。 “恭喜恭喜!我这就去回报白县尊,他老人家最近时常念叨你呢。”沈老三这些人可不管什么举人名次靠前还是靠后,每年全省就几十个,能中举人,在普通老百姓看来,那都是文曲星下凡。 于是又是一阵贺喜的声音。 “多谢,多谢,大伙先拜着,我回家稍作收拾。沈班头,你回县里后,给白老爷带个信,就说我回来了,稍作收拾后,便去拜访。” 和众人告辞,便朝流花河边的县学走去。 白毛姥姥庙和县学相距不远,片刻也就到了,县学后的小院还是那个样子, 大门敞开,隐隐约约听到里面有人说话。 “人之异于禽兽,不因能言,而是因为有智慧。尔等既然入得我门来,便要用心学习,人生智慧,识字始,今日便从千字文教你们。” 第七十七章 土地公 屋子里的声音悦耳动听,是个年轻女孩,方觉自然晓得是谁。 没想到,短短两月不见,竟然连她也开始授课教徒了,就是不晓得,她在给谁上课? 莫非是老母鸡? 老母鸡能听得懂? 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见了鬼了。 不动声色的打开院门,走进屋子,推开了门。 房间里,原先自己写字的座位上,坐着一个头戴白色绒毛球的十三四岁少女,长得肉嘟嘟的,有些婴儿肥,正是白锦儿。 手里捧着一本千字文, 旧书,看的出来,不知道翻过了多少次。 面前地上,老母鸡老老实实的趴着,昂起头, 老母鸡身后,一地的小动物。 活得。 小兔子、小松鼠、小黄狗、小麻雀、小黄鼠狼、小野猫,还有几头灰色的小竹鼠,一个个昂起头,聚精会神的在听讲。 这么一推门,所有目光齐刷刷的转过来,集中到方觉身上。 n目相对,气氛有些尴尬。 片刻之后。 “有人来了!” “快跑啊!” “好可怕啊!” “吱吱吱,吱吱吱!” “汪汪,汪汪……” 一屋子鸡飞狗跳,小动物们吓得到处乱逃,有的躲在床下屋角瑟瑟发抖,惊恐的看着进来的这个人。 “咦,你回来啦?!” 老母鸡口吐人言,扇了扇翅膀,表示欢迎。 “咦,你会说话了?”方觉惊诧说。 这一屋子小动物,其实有好几个都会说话,但是加在一起,还不如老母鸡会说话,给方觉的震撼大。 怎么说呢,这只老母鸡一直以来,就给人一种不太正常,好像随时可能变成妖怪,方觉都习惯了。 就好比有个人整天都神经兮兮的,像个神经病,习惯了之后,会觉得这也挺正常,可是他哪天真的变成了神经病,反而接受不能。 奇怪的感觉。 老母鸡还没说话,一个人影一闪,凌空扑来。 “我去!” 方觉抱着扑过来的白锦儿噔噔噔的倒退了好几步,差点没站稳,一屁股摔在地上。 “这才几天,怎么长得这么重?”方觉笑呵呵的问,继而一愣:“不对,你,你真的变成人了?!” “是的呀!”白锦儿笑嘻嘻的说:“怎么样,不错吧,肉乎乎胖嘟嘟的!” …… …… 片刻之后。 小院重新恢复的安静,一群小动物在房间里重新坐成一排,安安静静老老实实,用好奇的眼光打量着这间屋子的真正主人。 “这么说,你变成了妖,而你……”方觉盯着白锦儿上下一阵打量, 白锦儿,入道了! “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入道,但是我有点明白老师你说的,见性明心是什么意思了。” 白锦儿回想起那天发生的一切,心念一动,鼻子吸了吸, 一缕肉眼可以看见,或者说,她故意让方觉可以看见的‘青烟’从远处飘来,从窗户看去,来的方向,正是白毛姥姥庙。 白锦儿轻轻一吸,那青烟就进了鼻子,她就像抽烟一样,好像很舒服。 “这就是食香火?”方觉问。 “应该就是的,吃了之后很舒服,觉得又厉害了一点点。”白锦儿看向窗外, 窗外,不远处是县学,再远一些,可以看见波光粼粼的流花河,远处的稻田,田间陌上来来往往的农人, 还有,城墙矮小的郭东县。 “我很喜欢这个地方呢,看到这里生机勃勃,我就没来由的开心起来,修炼起来都更快一些。” 白锦儿又是快活,又是有些不解的问:“老恩师,我这是怎么了?” 方觉心念一动:“锦儿,若是我没有猜错,你成了本地的土地!” “土地?那是什么?”白锦儿不解。 方觉也觉得奇怪,这个世界和原来那个世界,有一些十分微妙的相关性, 比如说,原先那个世界,明明不存在鬼神,不能修炼,几千年来,却积累流传出一套成体系的东西,无论是修炼法门,还是炼丹,神仙体系,都在各种典籍中可以找到,各个流派,佛释道,也都有各自的所谓修炼方式。 甚至在许多中,还完整的勾勒出六道轮回、仙界地府,这样完整的世界观。 至于传说故事,神魔大战什么的,更是有详细的记载:当然,是以、杂家的方式,基本没有人会当真。 而这个世界,明明是可以修炼的,却没有多少关于修炼的记载,上古神魔之事,也是只字片语,连朝廷里的国师、皇帝想要修炼,都没有现成的路子好走,需要成立观风台,搜尽天下。 至于什么土地、河伯、山神,这种最常见的神职存在,这个世界的人,包括观星子那样的得道高人,好像都一无所知。 食香火、立功德,这已经是个非常高深的命题,最早机缘巧合得知的白毛姥姥,却误入歧途,完全不晓得到底是什么;而观星子之流,也只是一知半解,不得究竟。 一个世界没有实战,却有丰富的理论;一个世界缺乏理论,却到处都在实战。 比如此时,白锦儿完全不晓得‘土地’是个什么东西, 而她此时的状态,就非常符合上辈子关于土地公的一切。 食香火,并不仅仅是老百姓上香那么简单,而是把自己和这片土地,土地上生活的人、万物,仅仅的联系起来,以这片土地的枯荣,为自己的枯荣,在护佑一方的同时,也从这一方的发展之中,收获更强大的力量。 “土地嘛,就是这一县的守护者。” 方觉笑了笑:“若是不懂,那我问你,我接下来,要云游四方,你可愿意离开郭东县,和我同去?” “这……”白锦儿稍稍犹豫了一下,却还是点头:“我愿。” “你看,这便是不愿了。” 方觉揉了揉她的头:“若是以前,你不会犹豫,既然犹豫,便是心中有牵挂,既然有了牵挂,即便随我同去,心中也不得安宁平静,那岂不是违背的明心见性的初衷?” 顿了顿,道:“你之机缘,在我,也在郭东县,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我领你进了门,你却已然走得比我快了一步,那便无需再有过多的牵挂,能看到你修行有成,成为庇护一方的土地,我之欣喜,远超你随侍左右。” 第七十八章 神的任务 道无先后,达者为师。 这是屁话。 不能讲学生学问大了,官大了,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了,然后就不认当年的老师了, 甚至说,我现在学问更大,我才是老师。 读了本科、硕士、博士,成为院士,就不认当年教过自己的只有中专文化的小学老师?当了状元,就不认当年给自己开蒙的童学教习? 那叫做忘本,叫做狂妄,叫做失心疯。 但青出于蓝,却能胜于蓝,这一点也不假。 方觉没想到,自己去参加了一次科考,白锦儿竟然已经入道,在道途上,比自己走得更快一步。 因果缘分,难以言说,人心世情,也十分奇妙。 若是方觉此时还想着,把白锦儿当成一个金牌小打手,随身带在身边,陪着他游历天下,这固然可行,白锦儿也会答应,但离开了郭东县这片土地,白锦儿的实力将大幅度下降; 反过来,留在此处,白锦儿已经是一方‘神圣’,拥有庇护一县的资格,方觉却只能独身上路。 但相比之下,方觉却没有任何的失落和可惜,看到白锦儿进展神速,终有小成,发自内心的高兴起来。 观星子有句话说的十分正确,大道之宽,可容无数人并行不悖,同道之人越多,这条路便越热闹,也会被踩得更宽,看到路上人多了,真正的修道人,只会发自内心的欢喜。 “那我是土地,我应该做些什么呢?”白锦儿虽有神通,却无常识,于是发问道。 方觉想了想,说:“不知,你这位土地大老爷,除了法力见长,可得了什么特殊的神通?” “嘻嘻,老师你看他们!”白锦儿指指点点,那些小动物,包括老母鸡在内:“他们都会说话了呢,我可以指点他们修行。” “喔,好好好。”方觉点点头:“或许有朝一日,等你再厉害点,还能给他们封个官什么的。” “封官?”老母鸡在边上插话:“能当官?当县令,还是知府?我要当大官!” “早就看出来你是个古怪的家伙。” ———— 方觉点了点老母鸡的脑袋,对白锦儿笑道:“你既然要成为一方土地,护佑一方安宁,那也得学学人世间的朝廷,一层一层,一级一级,有了许多帮手,各司其职,才能管理的好。” “嗯嗯!”白锦儿认真点头,好像又学到了一些。 “你这老母鸡,整天好吃懒动,晚上不睡,白天睡觉,将来就封你个夜游神好了,每天晚上出去巡逻,守护全县。”方觉随口道。 “有没有专门吃东西的官?”老母鸡问。 “倒是有专门吃鸡的人,话说我回来到现在,也没吃上一口热茶饭,你这家伙最近长胖了许多,不如自己跳进锅里?”方觉吓唬老母鸡。 老母鸡:“……” “老师,白县令常常来给我送吃喝,他是个好官,将来我要不要也给他封一个官儿?”白锦儿又问。 “那倒是不必,俗世有俗世的那一套,你有你的准则。”方觉道。 “我的准则?土地的准则又是什么呢?” 白锦儿自从掉进方觉这个坑之后,脑子就越来越不够用, 或者说,就越来越发现,自己不懂的东西还有很多,需要不断的学习进步。 方觉也发现了,白锦儿现在道行虽然高,可是心智、心态,还是个半大孩子,对于人情世故,并非十分通晓, 怕就怕这样,能力大,没有约束,思想不成熟,反而容易出大事。 “锦儿你记好,土地虽然护佑一方平安,但也不是什么都管。若是有妖邪作祟,你可以出手,但若是人心为恶,有人作恶,你却未必要管。” “那又是为什么?恶人害人,我怎么不该管?”白锦儿不解。 “那我且问你,何为善,何为恶?” 方觉道:“若是有人天天给你上香,却求你去害人,若是有人饿的快要死了,偷了邻居家的鸡,若是像刘老抠那样斤斤计较、奸诈耍滑,但也有过悲惨的遭遇;若是山贼打劫杀人,却因为他全家早就饿死,不得已才落草为寇,这些,你怎么办?” “这……”白锦儿是个十分有灵性的家伙,入道之后,更是如此,想了想,眼睛一亮:“善我者为善,恶我者为恶,所以,无善,也无恶?” “善恶自然是有的,只是不易分辨,你身为土地,也无须去分辨。” 方觉望向窗外天空,道:“忘了那天我说得那些话了吗?天降暴雨,地生瘟疫,不因为善人、恶人而有丝毫改变。这便是功德,这便是平等,你已经明心见性,那下一步,便要求个平等。不敢说做到以万物为刍狗,却也可冷眼旁观。” 老天爷看见一个可怜孩子快饿死了,不会给他一块饼; 然而,老爷天又定下了铁一般的规律,一男一女在一起,就能繁衍后代, 这是不仁,也是大仁,保证了世间万物生生不息, 再多可怜孩子饿死,也阻碍不了人类的传承发展。 “你是一县土地,要做的,便是这一县能够生机勃勃的繁衍发展下去,而不是像县太爷那样,去断案,判别某一件具体的事的是非,某一个具体人的对错。” 人族自有繁衍之道,死了还会生,死光了,还会有人‘移民’来, 但若是有超过这个族群的强大力量,比如‘妖邪’出现,就好比把一头狼,丢进一群羊中,那就可能对整个羊群,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这才是一个土地,一方守护神,应该关注的事。 白锦儿听得十分入神,和当初还是个小妖怪时候一样,不时的微微点头,又不时的露出不解, 但全部牢记于心。 “嘻嘻嘻,听老师说了一会,感觉自己又变得聪明了许多呢,和以前又不一样了。”白锦儿笑嘻嘻的说:“不过,我肚子也饿了。” “正好,带你一起,去白县令家里吃饭。”方觉道。 “我也去!”老母鸡跟着后面叫唤。 第七十九章 掌门之位 青云派,剑气冲霄堂。 当代青云剑派九位长老除了有五名在外办事的,剩下四人,齐聚一堂。 青云剑派的‘权力架构’有些特殊,每一代,都有最杰出的九人,担任长老,各司其职,辅助掌门,掌门更迭,也是从九位长老之中选择。 另外,还有三名武功最高的前辈,称之为太上长老,不管门派中具体事务,仅仅在后山清修,专研剑法,乃是“镇山核弹”级别的存在。 之前在江湖中闯出诺大名气的青云七剑,其实正是为了为了接班青云九长老的职位做准备。 自从创派祖师以来,一掌门,三太上,九长老的格局从未变过,成为青云剑派最核心的力量,和青云剑派的‘九绝招、三秘剑’隐隐对应, 几百年来,青云剑派和任何一个武林门派一样,不知道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但只要这些人在,青云剑派便能屹立不倒。 半月之前,青云剑派掌门忽然暴毙,整个青云剑派目前最大的事务,便是赶紧从这一代的九位长老之中,选择贤能,立为掌门。 不料,这一代青云九剑,大多都是杰出人物,九个人中,除了一二人的武艺明显落后,又有二三人无意掌门之争,剩下的可选人选竟然有四个之多,你不服我,我不服你,争争吵吵直到今日,也没有选出合适之人,最后连后山的太上长老的惊动了,一番‘思想工作’后,又有两人主动退出。 如今的青云剑派下一代掌门,就落在凌云子和闲云子之一。 “二师兄,今日人不齐,我看不必议了吧。” 闲云子看了看在场的几位师兄弟,其中大部分都和二师兄凌云子交好,于是微微皱眉,朗声开口道。 “老五,掌门之事,说来说去,都是咱们剑派内部的事,谁来当,一时意气罢了,便是最后让给你当,师兄我最多心里不痛快几天,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二师兄凌云子道号十分霸气,人长得却一团和气,圆圆滚滚,倒像是个富家翁。 当年很多他的对手,就是这么以为,于是二十多年下来,这些对手都入了土,凌云子却成为江湖上一杆不倒的大旗, 论剑法之强,青云九长老中,也只有寥寥二三人,能与他比肩。 听到凌云子这番以退为进的话,闲云子嘴角一翘,露出一抹讥讽之色, 若是无心争夺掌门之位,又何必大动干戈,大张旗鼓,整个青云剑派短短半个月,几乎陷于内乱之中?! “二师兄,明人不说暗话,你我都是江湖人,在青云剑派长大,想当掌门,我看也没什么丢人的,人之常情罢了。” 闲云子轻轻的抚摸着腰上剑柄:“掌门之位一日不定,青云剑派一日不安,归根结底,就在你我二人,你我都是剑客,说那些多余的也没用,不如斗剑一场,胜负定输赢,以后不再纠缠,简简单单,清清楚楚,如何?” 这青云九长老的道号,也不晓得是哪个起得,个个名不副实,凌云子长得和和气气,表面上看,没有半点盛气凌人的样子, 闲云子却也不是闲云野鹤, 不过话说得没错,比剑夺帅,在江湖门派中,十分常见,是个大部分人都能服气的法子。 “五师兄,此言差矣!” 九长老之中的游云子摆摆手:“若是仅仅剑法好,就能当掌门,那太上长老们为何不当?掌门嘛,执掌门派,一举一动,都关系着青云剑派的兴衰存亡,依我看,不仅要武功好,更要有眼光、顾大局、懂交际,能为我青云剑派,谋取最大的利益。” “老九说得有道理。” 四师兄风云子微微颔首,身形挺得笔直,像是一把出鞘的剑,冷笑道:“若是仅仅以武功定输赢,老五,我难道会输了你?” “四师兄若是想赐教,亦无不可。”闲云子淡淡的说。 “怎么说着说着又呛了起来?”凌云子笑呵呵的打圆场:“都坐,都坐,从小一块长大的,亲兄弟一般的,怎么三句话不到,就要动手?” 观云子冷哼一声:“二师兄,这也不行,那也不行,我倒是不晓得,这掌门之位要虚悬多久?” “嗯,今日请你来,便是要认真的说一说。门派之中,不能再这么斗下去了。”凌云子收敛起笑容,沉声道。 如今青云剑派几脉弟子分为好几派,相互矛盾越来越大,几天之内,竟然已经有七八人比斗受伤,还死了两个,所以才惊动了后山的太上长老。 凌云子说完,话锋忽然一转:“老五,你那个徒弟武君山,是不是回山了?” “武君山乃是我入室弟子,十四岁入青云剑派,堂堂正正的青云门徒,回山有何不可?!” 闲云子心中微微一动,已然明白了些什么,怪不得老九扯什么识大局、顾大体,原来在这里等着, 这种时候,他反而不能退,冷冰冰的说:“这孩子天赋极佳,这些年在外磨练,心性也算是成了,我正要传授他九绝剑,将来,接我的位置。” “师弟此言差矣!” 凌云子却是摇头:“当年八个孩子下山,七个都闯出了诺大的名头,唯独武君山到处惹祸,师弟难道没有想过这是为什么吗?这样的人,武功再高,也不能委以重任。” “我的弟子,我自管教,不劳二师兄操心。”闲云子道。 “你的弟子,现在已经影响到整个青云剑派了。” 游云子阴阳怪气的说:“好厉害的剑客,一下山,便惹上了东南陆家、周家,甚至还杀了周家一个嫡系男丁,五师兄,你不会不晓得,我们青云剑派,每年受这两家多少供奉吧?” “学武之人,不问红尘,但我等能安心在山上练剑,不受金银权势所扰,正是靠着和这些世家豪强多少年积累下来的关系人脉,相互庇护,可谓一荣俱荣,一损俱损。” 风云子沉声说:“这件事上,我也以为,不再是五师兄你一人一脉之事,需要给这两家一个交代。” 第八十章 进退两难 闲云子是武君山师父,当年武君山之事,他自然知晓。 那时候武君山才下山,遇到恶霸欺凌孤女,仗义出手,教训了恶霸,没想到,打了小的,引来老的,就这么一轮又一轮的引出‘更老’的,最后引到了陆家、周家身上。 青云剑派和这两个世家,尤其是周家,有着几代人过百年的交情,若是普通误会,其实可以轻松揭过, 只是之前,双方杀伤太大,武君山才下得山去,意气风发,一心想要行侠仗义,扬名天下,又占了道理,下手很重,周家几个外围的小家族都死了人,引出周家一名嫡系高手来。 武君山又年少气盛,觉得明明是自己占理,为何要低头? 你周家欺男霸女,兼并田土,每年光是放印子钱,就不晓得害得多少人家破人亡,如今出来一个姓周的,就要颠倒黑白是非,让我低头? 我学剑十年,难道就为了混淆是非,颠倒黑白? 年轻人,心中有气,意难平,最后梁子越结越深。 一番拼斗之下,这位周家高手丧命武君山剑下。 从那以后,武君山在江湖上,就混不下去了, 当初的行侠仗义,口口相传,被改成了仗剑行凶,无论到哪,都处处碰壁,遇到江湖人士,甚至官府的绞杀! 这些事,闲云子是晓得的,但并没有过多干涉。 这世上哪有什么真正的‘隐世门派’,青云剑派上下几百口子人,吃穿用度,习武练剑,都要花钱,稍稍有些权势的门派高手,还要享受生活,这些钱从哪里来? 堂堂名门正派,又不能去抢。 和俗世世家的良好关系,保证了青云剑派有着稳定的财富来源,社会地位。 青云剑派中,有不少弟子,其实也是出身这些世家。 连风云子那样一心只问剑道的剑痴,都晓得个种轻重,懂得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道理,何况有争夺掌门之心的闲云子? 但武君山向来受他喜爱的,甚至动过传他衣钵的念头,于是暗中使了些手段,保住了武君山一条命, 其实,福威镖局总镖头胡风,年轻时候,受过闲云子大恩,闲云子救了他满门上下,因此才有了后来,一代高手剑客,落魄于小小镖局的故事。 当然,这些内幕,闲云子就没有必要和爱徒详细去说了。 …… “老五,有些事你晓得,有些事你未必晓得,你可知道,那周明阳是到底是什么人?”凌云子问。 “不就是周家嫡系一个高手嘛,呵呵,这些世家的高手,不值一提。”闲云子道。 凌云子拿起茶杯,轻松的抚去上面的浮沫,淡淡的说:“他的武功嘛,的确就那么回事,不过,他是当代周家家主的儿子。” “什么?!怎么可能!” 闲云子不可思议的摇头起来:“周明阳老娘,不是周家家主的堂妹吗?” “是啊,那又如何,一男一女,生个娃儿,有什么奇怪的?周家那等人家,背后什么样的没有?” 游云子阴阳怪气的说:“啧啧,莫说是堂兄妹,只怕是亲兄妹……” “老九,说这些作甚,也不瞧瞧你什么身份,没来由脏了嘴!” 凌云子制止住了游云子继续说些不干不净的话,放下茶杯,对闲云子道:“既然你晓得了周明阳的真正身份,也应该明白轻重了吧?这件事,总要给周家一个交代。” 闲云子沉默了片刻, “如何交代?”他问。 “武君山随你学艺多年,你向来对弟子是极好的,又膝下无子,我晓得,你是把他当做衣钵传人和半个儿子看的,周家再怎么施压,我青云剑派也不是任人搓揉,他周家一句话,我们就要杀了一个杰出弟子?没这个道理。” 凌云子淡淡一笑:“我看这样吧,废了武功,逐出青云。” 见闲云子脸色一变,正要发作,他又抬了抬手,笑呵呵的说:“老五,你门下了,失去了武功,还留着一条命,你大可给他金银,让他找个地方,安稳过下半生,做个富家翁,也没什么不好嘛。” “富家翁?!二师兄,你是第一日混江湖吗!” —————— 闲云子厉声道:“废了武功,没有自保之力;逐出门派,没有门派庇护,只怕用不了三天,他就要死于非命!” “五师兄,大局为重啊。”游云子笑嘻嘻的说:“我们晓得你疼这个弟子,可若是因为他一个人,坏了青云剑派和周家百年的交情,全派上下,只怕没人服气。” “好好好!我懂了!” 闲云子忽然冷笑起来,按住手中剑柄:“今日找我来,说来说去,哪里是什么周家,是什么武君山!无非还是掌门的位子!我若是保他,坏了和周家交情,便是不顾大局,没资格做这个掌门!我若是交出这个弟子,任由他被周家杀害,全派上下的弟子们,又会怎么看我?我便是做了这个掌门,只怕也坐不稳。呵呵,二师兄,你好算计!” 凌云子淡淡一笑,拿起茶杯,没有说话,算是默认。 “也罢,区区一个掌门之位,我不要便是!” 闲云子长长的吁了一口气,按住剑柄,起身就要朝外走去:“这个弟子,我是保定了,若是周家有聒噪,让他们来找我。哼哼,我也是蠢,当初就不该忍,杀了便杀了,最好连周伯涛那个禽兽也一并杀了,哪里会有今日的事。” 游云子嗤笑一声,凌云子嘴角泛起奇怪笑容, 唯独风云子微微点头,练剑之人,的确应该有一往无前,神挡杀神的豪勇。 “且慢。” 闲云子刚走到门口,凌云子放下茶杯,缓缓开口了。 “还有何事?” “师弟啊,事情没有那么简单,我说了,周家那边,是要给一个交代的,你当掌门,这个交代要给,你不当掌门,这个交代也要给。”凌云子道。 “要交代?!” 闲云子猛地回头,腰上长剑微微颤动着,一字一句道:“谁要交代,自找我取!我三尺长剑,便是交代!” “不对吧师兄,你不当掌门了,那掌门便是二师兄啊!”游云子笑呵呵的问:“掌门的话你也不听,你要用剑给掌门交代,莫非,是要叛门吗?” “老九莫要胡说。”凌云子摆摆手,端着茶杯,问:“老五,师兄且问你最后一句,这个弟子,你交是不交?若是交了,你我还是兄弟,青云九老,还有你一席,若是不交,那我只能按照门规处置了。” “掌门人好大的威风!那我便回剑庐待罪了!告辞!”闲云子转身要走。 身后,传来一声叹息。 然后,是茶杯轻轻放在桌上的声音。 凌云子脸上的温和笑容终于完全消失不见,只剩下冰霜冷漠, 薄薄的嘴唇中,吐出两个字。 “结阵。” 第八十一章 三十六剑奴可诛仙 随着淡淡的两个字出口,剑气冲霄堂,忽然变得名副其实。 三十六柄剑,毫无预兆的从各个方向出现,结出一个奇怪的阵势,将闲云子围在其中, 似乎感受到了主人的情绪,闲云子腰上的长剑,竟然‘锵’得一声,自己弹出了剑鞘,剑气外溢, 闲云子这把剑,随身二十年不离,本不是什么神兵利器,就是山下三两银子一把的青锋剑,却经过二十年的磨剑磨心,硬生生的被炼成了一把绝对不弱于鸿羽剑的利器。 但是瞬间,就被更加强悍剑气压制住了, 这一刻,闲云子甚至隐隐约约听到了青锋剑传来的不屈悲悯。 围住他的三十六个剑手,都极为面生,偶尔有些好像见过,却叫不出名字来,一个个面无表情, 而仅仅从他们隐藏、出手的这一下,就能看出来,武功之高,几乎没有一个人在武君山之下,其中有几个站在核心位置的领头者,甚至不弱于游云子。 这样的三十六人,即便是正常交手,闲云子也没有一个个打过去必胜的把握,何况,一拥而上? 更何况,结成了大阵。 “青云剑派,三秘剑,九绝招,青云剑法三十六招,便对应这三太上、九长老,还有这青云三十六剑奴,我一直以为,三十六剑奴只会出现在毁门灭派的关头,没想到,师兄竟然拿来对付我。还真是高看我了!” 闲云子的面色一点点变得凝重起来,深深吸了一口气,缓缓亮剑, 隔着剑阵,对凌云子道:“多谢师兄成全,我有生之年,能仗剑闯此阵,虽死无憾。” “那你恐怕得真死了。”游云子笑嘻嘻的说。 “且慢。” 风云子起身,肃容道:“老五,论单打独斗,这三十六剑奴,没有一个是你的对手,可是结成了青云剑阵,便是三位太上长老,或者我们九人一起出手,也要饮恨当场,这剑阵的威力,你是晓得的。” 青云剑派祖师号称剑仙,是真是假,这不好说,后代弟子,也没有得道的, 但是,青云剑派几代太上长老,经过许许多多的尝试、摸索,甚至付出了极大的代价去验证,最后都一致认为,祖师留下的这套剑阵,足以诛杀得道高人。 这才是青云剑派,真正的镇山之宝,也是青云剑派,在这个有妖魔、修炼者的世间,依旧得享大名的真正原因。 世世代代为了培养这些剑奴,青云剑派不知道投入了多少资源,这也是为何一定要与红尘中的世家、官府,有着良好关系的核心原因。 风云子和闲云子不和,但同样是九长老中的顶尖高手,也有一份惺惺相惜,并不希望看到对方,死在剑阵之中。 “若是你愿意交出武君山,今日之事可以揭过,将来,以你的功夫,未必不能更近一步,去后山清修。”风云子道。 闲云子冷笑道:“三十六剑奴,向来是后山三位师叔共管,今日却现身,四师兄,你难道还不明白?这毁门灭派时候才会出现的剑奴,一旦出手,哪里还有什么回旋的余地?” 说罢,一震长剑,手中青锋剑发出嗡嗡鸣响:“学剑之人,死于剑下,天经地义。” “且慢!” 又是风云子开口,他走到凌云子身边,低声道:“师兄,你武功不在老五之下,智谋权术心思更是远超,小弟为门派计,支持你做掌门。只是,三十六剑奴乃是公器,若是用来夺位,杀了老五,未免不妥,只怕门派之中,同样人心难服,望你三思。” 凌云子微微沉吟, 掌门,并不是仅仅只是一块信物,一张座位,坐上掌门的位,的确需要上下信服,才能真正拥有掌门的权力, 风云子在九长老中,武艺可算是最高,门下杰出弟子也多,若是没有他的支持,或者和他离心离德,这个掌门即便到手,也是不稳。 自己能费尽唇舌,劝三位师叔用剑奴制住闲云子,其实深想之下,师叔门愿意动用剑奴,更是是一种表态,未必乐于见到自己真的杀了闲云子, 再说了,青云九长老,如今在场的只有四人,还有五个没来,这五人中,也有支持闲云子的,最起码,也是两不相帮,若是自己做的太过分,的确容易引起其他人的反感,反而弄巧成拙。 凌云子心中飞快的转动着念头,这次能借到剑奴,说不定,也是师叔门对他的一次考验,看看他大权在握,重器在手,到底会怎么处置门派事务。 心狠手辣,不是问题,卑鄙阴险,也不是麻烦,关键是,如何服人心,让门派能够发扬光大。 “四师弟这是哪里话,师叔们把剑奴交给我,我难道真的会害了老五?” 凌云子淡淡的说:“老五,你这性子的确要磨一磨,我让他们送你去思过崖,好好想一想自己到底错在哪里,为了一个弟子,连累整个门派,是否不该?” 说完,又对风云子说:“老四,劳你带着门下弟子走一趟,把老五的几个亲信弟子,包括那个武君山,一起看押起来。” “师兄,总不能由我们直接交给周家吧?”游云子在一旁问。 风云子也是微微皱眉,青云剑派和周家,说破大天,也就是合作关系,不是下属,周家一句话,青云剑派主动交人,面子上过不去。 凌云子看了闲云子一眼,道:“等老五什么时候想明白了,什么时候肯认错了,由他出面,废了武君山武功,逐出师门。” “好,如此最好,料上上下下都说不出什么闲话来。”风云子点头道。 …… …… “没想到贤弟这一番去,竟然有如此际遇,这当真让人瞠目结舌!” 郭东县县衙里,方觉和白浩久别重逢,在一起喝酒, 边上另外开了一桌,薛氏在和白锦儿吃饭,两人说说笑笑的。 对于白锦儿的身份,白浩夫妻隐隐约约的知道一些,一开始十分震惊,却一直都没有点破,就当成方觉的弟子晚辈来看待,算是严守住世俗和修炼者妖魔之间的一个界限,这样相处双方都比较舒服。 “这一番际遇,我也没有想到,最后杀人,乃是心中剑意纵横,需要发泄,也谈不上什么好不好。” 方觉笑笑:“不过,徐老大人,对我的作为,颇不以为然。” 第八十二章 朝堂之争 对于徐谨此人,方觉的感情是比较复杂的。 一方面,才到江陵第一个见到的便是徐谨,徐谨对自己欣赏有加,自己也认为徐谨这样的官儿,可以算得上是大昊中层官员的楷模:心底有一份真诚,有一份忧国忧民的心思,而手段上,足够老辣,并不是纯粹的书呆子。 这样的官儿多了,世上一定会慢慢的变好,即便出现什么变故,这种人聚集在一起,也能让损害减少的最轻。 更不要说之后徐谨还帮了自己很大的忙, 才入江陵府大牢,如果不是徐谨把管家派来,后面事情会发展到什么地步,谁都不晓得;之后更是得知,徐谨为了此案,不惜和钱敬肃直接翻脸, 当然,不能说徐谨完全是为了自己,但无论如何,这个人情,方觉是认的。 从另一方面,徐谨直到最后,都并不赞同方觉利用修道士的手段,一剑杀人。 尽管他自己也修道。 这是一个标准的正统知识分子秉持的理念:道不可乱政。 这绝不是几句话、一些交情可以打动、转变的理念,也正是因为能坚持自己的理念,方觉直到此时,对徐谨还有一份敬重。 “我这老师嘛,的确如此,人说他谨小慎微,我却晓得,他认准的东西,便是豁出性命,也会坚持,这也是我敬吾师之处!” 白浩正色道:“关于修道与朝政之事,如今朝廷里,的确吵得沸沸扬扬,表面上看,修道之人,无论是炼丹、炼器,还是神通,都有不俗之处,若是能运用与民间、朝政,乃至军武,其实极有帮助。” “我这次路过江陵,远远观看军营,也能感觉得到,军营之中,似乎是有修道之人的。” 方觉点点头:“而且我看史书,朝廷军队中,有一些很特殊的器械,似乎也是出于修道炼器。” “正是。”白浩点点头:“子明大约不知,不说别的,光是我那颗县令官印,其实就有炼器的功劳。” 说着,看了眼在里间吃饭的白锦儿,又露出之前那种皮里阳秋不太庄重的表情,低声笑道:“据说,可以辟邪。” 方觉一愣,继而无语失笑, 难怪当初白锦儿第一个来找自己报仇,而不是白浩, 除了自己长得白白净净,看起来比较好吃之外,还有这个缘故。 这样其实也说得通,像白浩这样的地方官,都是普通人,自身并没有超绝的实力,可是却管着一县,是朝廷的基石, 若是没有丝毫自保能力,随便来个什么妖怪就能弄死,大昊还号称个屁的人道为尊,朝廷早就垮了。 “言归正传,这其实,是一个术和道的问题。” 白浩拿起酒壶,给方觉斟了一杯酒,回忆起当年某件事,道:“我记得当年老师问了我一个问题,我至今不知该如何回答。” “哦?沛然兄请讲。”方觉好奇道。 “若是我年老体衰,这时候,有个选择在我面前,死百人,换我增寿一年,我做不做?” 不等方觉说话,白浩就自己回答了:“我断然拒绝。然后,老师又问,若是死百人,换我增寿十年,百年,我又做不做?再朝大了说,若是死千万人,换我增寿五百年、一千年,做不做?” 方觉心中一动,隐隐明白了徐谨这些问题的真正涵义。 白浩吁了口气:“这些问题,直指人生最大欲求和恐怖,直接撕开了所谓的仁义道德的面具,我至今想起,若是真放在我面前,让我衡量取舍,我只怕要疯掉。我做不做,不敢说,但朝廷……呵呵……” 呵呵的意思很明确。 历史上,所谓的明君圣王,有一个算一个,如果能延年益寿,不要说什么五百年、一千年,哪怕只有五十年、一百年,让天下死个千百万人作为代价,绝对眼皮子都不眨一下,毫不犹豫。 所谓明君,并非从内心‘爱’百姓, 张三家能不能吃饱饭,李四儿子娶不到媳妇,和皇帝,半点关系都没有。 明君爱百姓,爱的其实是建功立业、青史留名, 能统治好这些百姓,让百姓丰衣足食,国家强大,是帝王功业。 为了功业,需要百姓安居乐业,那么明君就会让百姓安居乐业,谁拦在路上,就杀谁; 为了功业,需要死千万百姓,那也会毫不犹豫的让百姓去死。 更何况,是自身寿元? “以子明之才,自然明白这其中的关键。” 白浩见方觉沉思,叹道:“上面会做,官员豪门世家富商会不会做呢?自然也会,甚至,连百姓自己,为了得到好处,也会相互相害。” “利益超过了一定极限之后,现行的道德,便不足以约束人心。”方觉道。 “说得透,就是这个话!” 白浩一拍大腿:“朝中所论所争,并非修道好与不好,对与不对,而是怎么样才能约束‘道’,若是没有找到这个约束,那么,就只能靠着朝廷来压制。否则,必然天下大乱,底层百姓,想当猪狗亦不可得。到时候,人间只怕要成为炼狱。” “可是,修道之人能带来的好处,实在太诱人,别的不说,仅仅是延年益寿的丹药、强军的器具,就足够朝廷大佬,甚至陛下心动。” 方觉笑笑:“既要人家的好处,那就不能不给人家一定的权力,要的越多,给的就越多,朝廷对修道者越来越依赖,修道者就越来越权重,于是朝廷里有一批人开始担心起来,是这个意思吧?” “正是如此。” 白浩点点头:“还是子明刚才那话说得透彻,要有约束。如果不能修道,没有得道高人,人寿有尽、人力有穷,朝廷靠着仁义道德、纲常名教,来教化人心,靠着衙门、军队,来镇压不服,还能行得通,可一旦修道之人能力太大,朝廷管不住了,那可就真是为所欲为……” 说着,看了眼方觉:“子明你一剑杀知府,我不晓得对不对,但这恰恰是朝廷里像我老师这些人的担忧所在,今日能杀知府,明日,就能杀内阁大臣、大学士?后日杀将军,再到后来,岂不是……” “岂不是连陛下也能杀。”方觉笑道。 “子明如今看到了道门,说话底气的确不同。” 白浩也笑了:“正是。我与你相交,知你人品,不会滥杀无辜,可并非每个修道之人都是如此,就好比你遇到的那个南蛮异人,为了修道,就可以不择手段。” “我这人品嘛,倒也未必就像你说的那么好。” 方觉想了想,淡淡的说道:“就比如,徐大人问你的问题,我如今,同样回答不了。” 要是死上几万个,几十万个,不相干的人,能让自己长寿,或者入道,方觉的确不敢肯定自己会怎么选择。 整个郭东县,包括白浩、小嫂子、白锦儿,这些家伙全部死光,换自己成为天下修道第一人,法力无边、权力滔天? 换不换? 不好说。 修道是需要资源的,修道所能带来的好处,是没有止境的,当收益过大,一切都可以视为‘资源’,旧的道德、良知,已经不再适用。 第八十三章 弟子 白浩这人和徐谨相比有个好处:年轻。 年轻嘛,想问题就没那么纠结,更加乐观一些,朝廷中的纷争再大,也影响不到小小的郭东县, 或者说,之前说的那些问题,是该朝廷大佬们去考虑的,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白浩现在每天要做的,就是管理好郭东这个小小的县城。 目前看来,成效斐然,郭东出了一个妖怪,一个看见过道门的高人,都和他关系很近,对全县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非要去纠结几十年、上百年之后才可能发生的隐患,去防备着方觉和白锦儿,未免脑子进了水,得不偿失。 方觉回家睡了一觉之后,同样把那些朝廷纷争,暂时抛在脑后。 他有他的道,也有他的本心,若是真有一日,需要在所谓的天下千万人,和自己一个人之间做一个取舍,他现在不晓得该怎么做, 正是因为不晓得,所以才要让自己变得更加强大,最起码在做取舍的时候,可以尽可能多的掌握主动权,甚至不必去取舍。 在郭东县又住了两天,稍稍安顿, 赵柯老爹带着赵柯上门拜访,这位新科的‘秀才’,打破了郭东县的秀才记录,是近几十年来郭东最年轻的秀才, 赵老爹感谢的话说了一大堆,雇了挑夫,足足带了四个大篓子两扁担礼物,吃穿用度应有尽有,还封了一个三十两的大红包, 这些东西方觉其实都用不上了,不过还是那句话,不拖不欠,各自心安。 得知方觉接下来要去云游,赵柯在方觉这里住了一天一夜,几乎没有睡觉,抓紧最后的时间,把自己不懂的,向老师请教。 “大昊对为官之人的年龄没有限制,只要是举人都有资格,赵柯我看你志向在官场,日后我不在,可多向白县尊请教,他的老师,如今是东泉学政,依我看,未来恐怕还要高升。”方觉对这个学生做了临别赠言。 “老师,我有一事始终在心中难以释怀。”赵柯中了秀才之后,好像一下子成熟了不少。 “何事?” “我爹说,官场讲究和光同尘,可若是人人都和光同尘,日子久了,只见尘埃,那该如何?”赵柯问。 “你以为该如何?” 赵柯想了想,说:“总要有人去做些与众不同的事,不是弟子好出风头,只是觉得,如果人人都不做,那最后……嗯……” “你这孩子,年纪轻轻,心思太重。” 方觉笑笑,拍了拍他肩膀,缓缓道:“我要走了,临别之前,跟你说个故事。” 赵柯眼睛一亮:“老师请说。” “话说某朝某代,已到末世,朝政晦暗,外辱日重,腐朽不堪,有一批人想要改革,想要做事,有些变化,最后却被朝中守旧势力击败,昨日还是国家栋梁,今日便五花大绑去了菜市口。其中有一人说,自古以来凡要变,均会流血,今日我愿以我血,惊醒国人。” 赵柯沉默了一会,道:“此人,乃大勇者。” 方觉笑笑,摸着赵柯的头,道:“我却觉得他说得不太对,赵柯,你要晓得,百姓是惊不醒的,今日偶尔睁开眼,热血沸腾,明日又会沉沉睡去。只有你带着他们,甚至用鞭子赶着他们,他们才会动。 古书上,一州之主,叫做州牧,代替天子管理,叫做牧守,什么意思?就是拿着鞭子,像驱赶牛羊一样,驱赶百姓。” “老师不信百姓?”赵柯问。 方觉没有直接回答,而是说:“要变,的确会流血,但若是我,我希望是那些阻挡变革的人去流血,否则,光是一腔热血抛洒,于天下并无益处。书上说,君子诚、真、正、直,又说,道之所在,虽死无憾。这并不是让你去莽撞送死。 好好活着,把事办了。这八个字,没有轻重区别,事要办,人,也得活着,或者说,人活着,才能办事。 方觉揉了揉小孩的脑袋:“书上的道理是对的,但要读明白,不要傻乎乎,死了你一个,这大昊依旧是那样,无非是你爹娘心疼,我偶尔会感慨几句罢了。” 赵柯毕竟年纪不大,在这里故作成熟了半天,听到方觉最后这句话,终于有点不开心,嘟起嘴:“老师,我要死了,你就只会偶尔感慨一下啊?” “那还要怎样,我那么多学生。”方觉呵呵一笑:“感慨完了,若是有空,说不定顺便帮你报个仇。” 赵柯:“……” “行了,好好读书,一个秀才就想着当官,我看你是官迷。”方觉挥挥手:“滚蛋回家吃饭。” “哦,老师,那你一路保重。”赵柯有点依依不舍的作揖行礼。 方觉站在小院柴门门口,目送赵柯远去,直到看见他的背影已经到了城门口,这才转身。 “还躲着不出来?” 对着空荡荡的院子,自言自语。 院子后面,闪出来另外一个小孩。 “见过夫子。”李贤恭恭敬敬的作揖。 “赵柯嘛,我说他心思深,其实他心思再深,都放在脸上,都愿意说出来,我倒是不担心他。反倒是你,才是真正的喜欢多想,什么都憋在心里。今天来,又有什么事?”方觉问。 “夫子,我还有两年才能考秀才。”李贤小声说。 “所以我说你,讲话不痛快,喜欢憋心思。有话直说。”方觉道。 “夫子,我觉得,那些书我都会背了。”李贤又说。 “给你最后一次机会,直接说。”方觉道。 李贤想了想,抬起头,认真的说:“我想随着夫子,去游历一番,增长见识,过几年,再参加科考。” 方觉倒是没想到,李贤来,竟然是为了这个, 在家千般好,出门万事难,且不说他一个十二岁的孩子,能不能受得了跋涉露宿之苦,安全首先就没法得到保障, 行走天下,是要做好走到失联的心理准备的。 “胡说八道,你娘去世的早,全靠你爹把你拉扯大,我也不跟你扯什么父母在不远游之类的套话,我且问你,你走了,你爹一个人怎么办?” 方觉揉了揉他的脑袋,同样一瞪眼:“少说废话,滚回家吃饭!” 不料,李贤却说:“我爹答应的。” “不会吧?”方觉是晓得李贤他爹的,一个老实本分人,算是个小富农,性格上甚至有些窝囊, 从来都把李贤当成宝贝一样,决计舍不得让他吃半点苦, 是那种典型的‘爸妈不要你大富大贵,只希望你平平安安’的父亲。 第八十四章 命硬克死全部 “夫子你看。” 李贤的老爹李白天,颤颤巍巍的从床头的柜子里,取出一个用丝绸包着的小包裹,当着方觉的面打开。 是一块品相看起来很一般的玉,做成了长命锁的样子, 而且,还开裂了。 这玩意就是拿去买,遇上不长眼的冤大头,撑死了也卖不到二两银子,也不晓得李白天请自己来家,专门看这块玉是为了什么, 和李贤随着自己游历天下,又有什么关系? “夫子,您也晓得,我就贤儿这一个儿子,若是没个特殊缘故,我哪里舍得他出门吃那些苦?” 李白天愁眉苦脸的说:“十二年前,他才出生的时候,才四斤多,瘦的和个猴子似的……” 方觉忍住不耐烦,听他说话, 李白天这人吧,县里有名的老实人,老好人,就是窝囊、迂腐,说起话来夹七杂八,婆婆妈妈,说了半天方觉才明白。 李贤是早产,体弱多病,几乎要养不活, 在他三个月大的时候,来了个赖头和尚,对李白天说,你这儿子,命数与众不同,早晚必然克死全家不算,还要克死一大群周边的人,要不然,就是自己横死,总之没个好结果。 要么渡于我,出家做个和尚,要么尽快溺死了事。 李白天哪里舍得,可他人又心善,还有点迷信,就巴巴的问赖头和尚可有其他法子。 赖头和尚留了这块长命锁,要了他十两银子,说这个锁,能保李贤一轮寿数,也就是十二年。 李白天捧着玉锁,满脸担忧:“我起初还以为被那和赖头和尚骗了,可后来想想,无非十两银子,买个心安。未曾想,这十二年刚到,一直好端端的玉锁就开裂了!” 方觉看了在一旁站着低头不说话,一脸自责的李贤, 心想李白天你这是准备克死我喽? 李白天又道:“夫子,我想到那赖头和尚临走前说得一段话,他说,这孩子命格怪异,需得有大本事、大能耐,命硬的高人,才能镇得住,若是十二年之后玉碎了,你就要找个这样的人,让他镇着李贤几年。” 说完,用一种明明是发自内心,但语气十分夸张,像是在演舞台剧的强调,大声赞叹:“夫子,您就是这样的人啊!” 方觉差点一口茶喷李白天一脸。 “你要这么说,我也不跟你犟。” 摸了摸嘴,回头看向李贤,又看看李白天,想了想,道;“只是出门在外,处处危险,李大哥你可要想好。还有李贤,你是读书人,命数之事,未必要看得太重,你自己也要想清楚,能不能吃得那些苦。” “只要能保住李贤的命,说什么都行。”李白天说。 李贤抬起头,说:“夫子,我不像赵柯那个呆子,满心都是要当官,我从小就没离开过郭东,只想到处去见识见识,开拓眼界。” “还望夫子成全!”李白天说。 “也罢。”方觉扶起李白天,道:“这天下之大,固然有风景,也有险恶。我既然是他老师,自然要保他周全,有我在便有他在,不过嘛,若是真的保不住了,你也不要后悔今日决定。” 李白天嘴角一抽抽,脸上神情复杂,咬着牙点点头。 “多谢夫子!”李贤却是跃跃欲试,像脱笼的小鸟。 “你不要笑,你从小就喜欢抬杠,今日我且给你立下规矩,出门在外,不许顶嘴,否则惹得我不开心了,一顿戒尺下去,叫你第二日骑不得马。”方觉板着脸说。 “夫子,我若是不能骑马,谁帮您背书?” “嗯?” “夫子我错了。” “嗯。” …… …… 又在郭东县留了最后几日,方觉心里有小算盘,心想能不能再有一些奇遇什么的,或者趁着身边有白锦儿这个算是‘入道’的大妖怪在,最好是遇到点不开眼的山贼或者过路妖怪,占些便宜也是好的。 事实证明,想多了,这小地方能出一个土地公,已经是千难万难,苍天开眼, 即便真的山贼,也早就被白浩剿了, 有路过小妖怪,大约也不敢来惹是生非。 于是重新收拾好行囊,带上书、剑、钱、牌这些必备之物,在一个微微落雨的清晨,踏上旅途。 “夫子,不告别了吗?昨天我看白锦儿好像很不开心的样子。” 李贤就跟小一号的方觉似的,穿着和他一样的青衣,也挂了一把小剑,骑着小一号的小马,跟在方觉后面。 “世间相遇,本就是为了别离,有了别离,才会有新的相遇,何必告别?又何来告别?!” 方觉哈哈一笑,策马迎风疾驰。 李贤一愣,“夫子讲话,越来越高深莫测了。” 继而也嘻嘻一笑,与父亲离别的那一点忧伤顿时被冲淡了,小腿一夹,喊了声‘驾,快跑’,赶着小马,去追方觉。 郭东县中, 李白天挎着一篮子贡品,在白毛姥姥庙附近的一处坟头坐下,摆好了香案,喃喃自语, “也不晓得你怪不怪我,儿子大了,那玉碎得太吓人,我真怕他有个好歹,哎,你明明知道我是个没什么本事的男人,怎么就走得这么早,这些年我也不晓得有没有当好这个爹,又怕你在下面怪我, 不过有一点我还是对自己挺满意的,牛婆子三番五次要给我说媒续一房,我都没答应,我晓得你不是善妒的人,不过你也晓得,我没啥本事,再怎么找,这天下也找不到比你更好的了……” 和过去十几年一样,啰里啰嗦,婆婆妈妈,说起来就没个完。 不远处的白毛姥姥庙中, 那尊‘大众脸’姥姥像的嘴角,似乎微微翘了翘,露出一个微笑。 郭东县,李白天,一个没什么本事的男人,但白锦儿觉得这个男人不错,顺带着,也觉得这个郭东县,更加不错了。 这世间始终你最好, 然而我也有我的生活, 当我想你的时候,我就会来和你絮絮叨叨,说一些得意的事炫耀,说一些难过的事发泄,说一些你也许不想听觉得烦,但是我偏偏想要说的事。 嗯,就是这样,很好。 第八十五章 好香的饼子 青云剑派。 位于苏洪省边界,青云山脉中。 是方觉此行,第一个明确的目的地 不过要去青云剑派,需要穿过东泉,外家半个苏洪省,路迢迢有近千里, 方觉倒是也不着急,一路上慢悠悠的走去。 这一日,终于过了东泉省,来到两省交界处,错过了宿头,眼看着天就要黑了,远远的看见前方路边山下有个简陋了小酒肆,前面卖酒,后面炊烟,门口还栓了几匹马,看样子,是供过路商客留宿的。 “快点催马,咱们赶过去宿上一夜。”方觉道。 “夫子,你说过,出门在外,需要处处留心谨慎,凡事多想三分,才不至于受骗上当。” 李贤望着远处的酒肆,小眉头微微皱起:“这酒肆开在荒郊野外,哪里会有多少生意?再说,这里距离城镇又远,进货什么的,都十分麻烦,正经人家,谁会在这里开店?莫非是黑店?” “一天不顶嘴,我看你浑身难受。” 方觉笑笑,扬起马鞭指着酒肆门口:“越是黑店,越不可能开在路边。你看门口停着七八匹马,说明已经有人住宿了,后面又有炊烟,应该无大碍。” 李贤瞄了眼方觉腰上的剑,心想夫子说不定是手痒,想故意找些麻烦。 说起来,这些日,路上他和方觉也学了青云剑法,其实也有点手痒,想要有些机会实战, 可是他两一大一小,都是读书人模样打扮,方觉又有举人鱼牌,凡是经过城镇,处处都受人尊敬,一路上连个恶霸、地痞都没有遇到过,哪里有机会和人动手? “嗯!夫子所言极是,一定是我想错了!”李贤摸了摸腰上的小剑,用力点点头。 两人策马来到酒肆外,只见木门敞开,一股喷香的食物气味和酒香扑面而来,不算太大的酒肆里已经做了三桌人,看打扮有过路的行商,也跨兵器的汉子,还有普通百姓,吃饭喝酒,划拳聊天,好不热闹。 一个身材略微有些壮壮的,但长得妩媚的妇人,在柜台后照顾着,一个店小二在来回送菜伺候。 李贤有点失望的瘪了瘪嘴, 果然不是黑店。 “呦,两位公子来啦,用点啥?可要住店?”小二看到来人,迎了上来。 “选些好吃好喝,解馋顶饿的送来,再来一斤酒,我和书童晚上住在这里。”方觉下马递过马鞭。 “好咧,您这边请。” 迎进店里,小二麻利的擦了桌子,请他们两坐下,又到了茶水,去后面安排酒菜, 方觉和李贤也无事,就听隔壁一桌的路过商客吹牛逼侃大山, 言辞之中,对这个老板娘颇为不恭敬,话讲得不是很好听,甚至少儿不宜。 好像是说这个老板娘叫做三娘子,丈夫不中用,常年卧病在床,她一个女人抛头露面做生意,少不得笑迎八方客,平日里被人调小摸几把都是常有,甚至钱使得足了,晚上还能陪睡。 好像有个人还睡过,描述起当时的经过来,吐沫横飞,有声有色,说什么别看年纪不小,可手段绝佳,风月本事妙不可言 “好听嘛?”方觉用筷子敲了敲李贤的脑袋。 “不太懂。”李贤认真的回答:“不过夫子你说,处处皆学问,既然行走世间,听些市井议论,也能增长见识。” “行,下次要是遇到录像厅,我带你去看。” “录像厅,何物?” 说着话,酒菜上来了,老板娘亲自送的, 果然是颇具风情,骨小肉多,是个好材料,就送菜那一下,眼风飘过来,就有些勾魂之意,让人心猿意马。 “公子慢用,若有什么需要的,再吩咐奴家。”三娘子盈盈一笑,借着倒酒的机会,在方觉的腕子上轻轻捏了一把,然后娉娉婷婷扭着腰离开了。 方觉心中微微一动,看了眼李贤, “鹤韵有云,割不正不食,衣不正不穿,音不正不闻。女子不正,亦不染。”李贤一本正经的劝谏。 方觉心想也对,这里并不是青楼,人家老公还在家里躺着养病,不太好。 吃完饭,天已经黑透了,跟着店小二去后面的客房安置下来。 说是客房,其实也就是几间大茅草屋,不过后面却有个不算小的院落,院子里养着鸡鸭,外院还有几笼菜田,甚至还有一架小小的水车,听小二说,都是老板娘在操持。 “你家老板娘倒是个勤快能干的女子。”看到这幅景象,方觉对三娘子的印象好了不少,一个女人独自撑起一个家,有时候做些不太光彩的事,最起码可以理解。 “嗨,我们老板这个病也是磨人,得了几年了,见不得光,吹不得风,老板娘好不容易赚些小钱,都被用来给老板治病了,也不晓得到底这个病怎么样了。。”小二指着东面一间门窗都关得严严实实的瓦房说。 “哦连你也不知道病情?”方觉随口问。 “我来这里才三个月不到,老板娘赚钱全用来给老板治病,工钱开得低,听说常换伙计,我也是实在没地方吃饭了,才来这里混几天安稳日子。”小二陪笑道。 “哦,那辛苦你了,烦劳给打点洗脚水,再帮忙喂喂马。”方觉摸了几个大钱塞到小二手里。 “好咧,您放心。” 小二告辞,没多久送来了洗脚水,方觉李贤洗了脚,方觉把那本观风异闻录拿出来给李贤看,李贤看得津津有味。 约莫到了酉时初刻的样子,其他几间客房里的动静渐渐的消失了,住宿的人纷纷睡去,隔着墙,隐隐约约听到有节奏的鼾声。 “嗯?好香啊?”李贤从书中抬起头,抽了抽鼻子。 “嗯,是好香。”方觉也吸了吸鼻子, 麻油的味道, 这年头,在大城酒肆里,麻油不算是个稀罕物,可是在这种路边小店,却很是少见,晚上吃饭店里能拿得出的菜,也就那么三四个极为简单的,哪里会有麻油。 不仅有麻油的香味,好像还有葱花,闻起来,似乎在煎饼子。 “夫子,闻着有些饿了。”李贤说。 “我也有点饿了,你在屋里等着,我去瞧瞧。” 方觉起身披上衣服来到院中, 只见不远处,老板的那间屋子黑灯瞎火,隔壁的一间却亮着灯,香味就是从这间屋子里传出来的。 估计是老板娘晚上在煎饼。 这年头没有冷藏设施,煎饼这东西是出门必备,平时也没觉得多好吃,可是此时闻起来,却是香得让人口水都要流出来了。 也不晓得是不是添加了什么独门秘方。 正要走进敲门,找老板娘要两张饼子来, 刚靠近,就听到房间里传来一声很轻的娇笑。 方觉一愣,做饼就做饼,浪笑个什么鬼? 第八十六章 驴哥 烙大饼就烙大饼,好端端,笑得这么开心做什么? 方觉是过来人,一听那笑声,就晓得肯定没什么好事 不,肯定有好事。 于是放慢了手脚,蹑手蹑脚的来到窗跟下面,果然就听到里面,还有男人的声音。 声音还很耳熟, 正是白天那一桌三个路过客商其中之一。 “哎呀,你大力一些” “你这样我怎么大力?换个姿势,换个姿势” “你还是不是男人,这种事,让我一个女人用力?” “食不饱力不足,要不然先吃?” 方觉隔着窗户,舔了舔手指,轻轻在窗户纸上一蘸,窗户纸破了一个小洞, 朝里面一看,说不出的奇怪, 又香艳,又搞笑,差点没忍住笑出声来。 只见那个客商光着膀子,只穿了一条长裤,满身都是大汗, 三娘子也只穿了红兜兜和一条亵裤,露出丰腴的身形来, 只是,两人也没干啥羞羞的事, 在磨面, 房间中间有个很大的石磨盘,角落是个炉子,那商客推磨磨面,三娘子就活水揉面做饼,有许多饼子已经煎好了,放在一边叠成几大叠。 “哎呦我快不行了,你好了没有?”虽说天气转凉,可房间里有大灶,生着火,那商客又在干重体力活,汗出如浆。 方觉心里好笑,原以为遇到了什么桃色故事,却没想到是助人为乐, 当然,穿成这个样子助人为乐,说明这两人关系不同一般,助完人之后,肯定要大家一起乐一乐,不过那就不关方觉什么事了,人家丈夫睡在隔壁也没说啥。 只是这么一来,倒是不好敲门要饼子吃。 就准备离开。 “老娘找你还不如找一头驴子,你瞧瞧你,稍稍干点活就不行了,吃口饼再干。”三娘子翻着白眼,拿了一块饼递给商客。 “我的好娘子,吃什么饼,我来找你,你莫非不晓得是为什么?” 那商客苦着脸说:“你到是好,诳我脱了衣服,却叫我拉磨?我这十两银子,就为了吃一张饼?莫要推三阻四了,我想吃什么,难道你不晓得?” 说完,就急吼吼的去抱住三娘子,朝墙上按。 方觉正要走,看到这一幕,哪里会离开,只可惜没带瓜子,回头想让李贤去买已经来不及了,将就着看吧。 “你猴急什么,我一个女人操持这些事容易嘛,你痛快完了一提裤子走了,回房间呼呼大睡,这些活还不是我做?” “做了再做,做了再做。” “我信你不如信鬼。好好好,依你依你,你先吃个饼,要做也得痛痛快快,有力气才快活。” 三娘子把饼子塞到商客嘴里, 那商客猴急的不行,三两口就把饼子咽下肚,抓起水瓢咕咚咕咚灌了几大口,就浪笑着要继续。 不料,刚走出一步,忽然腿一软,一跤摔倒在地。 然后,四肢着地,像个动物一样,在地上爬起来, “昂昂”口中还发出驴子一样的叫声。 “打着不走赶着倒退,真是贱骨头,我就说嘛,你还不如一头驴。”三娘子抱着胳膊冷笑。 那商客好像还真就听懂了三娘子的话,在地上原地爬了几圈,然后身体开始膨胀,一边叫唤,一边长出蹄子、尾巴,脑袋上长出两条长长的耳朵 居然真的变成了一头驴! 三娘子完全不觉得有任何意外,反而呵呵笑了笑,一转身,从柜子里拿出一套缰绳,手脚麻利的给商客套上了,把他用绳子捆在磨盘上,又拿出个小鞭子,在男人身上抽打了一下。 “昂呜”男人变成的驴子,嘴里带着嚼子,叫不出大声,被鞭子驱赶着,开始卖力的拉磨。 方觉在门外看得眼睛都瞪大了,心里咯噔一下。 以虚化实,那是入道后得道高人,或者是大妖怪的手段, 把一个人变成驴子,这又是什么手段?恐怕并不比前者差吧? 心念一动,眼中火苗亮起, 还好,还好,正在拉磨的那个男人,依旧是人,原来还是幻象。 再看灶台上的那许多饼子,其中有几个,发出了绿油油的光,显然与众不同。 看起来,古怪就在那些饼子上。 莫非,是人肉饼子? 又莫非,那些饼子,是三娘子丈夫的肉?其实所谓的病鬼丈夫早就死了,只不过是个骗人的幌子? 要不,怎么会发绿光? 一时半会的也猜不透。 “夫子怎么去了这么许久?” 回到房间,李贤已经困得睡着了,听到动静,惊醒过来,揉着惺忪睡眼问。 “看了出好戏。”方觉一口吹灭了灯,坐在桌边,抚摸着掌中剑, “那早些睡吧,明日还要赶路。”房间里是大通铺,李贤爬起来给隔壁铺位铺被子。 “明日不走,在这里住上两日。”方觉道。 李贤看了他一眼,打了个哈欠,摇摇头,继续钻被窝里睡觉去了。 方觉的眼睛却亮的很。 有点意思。 时间一点点过去,大约两个时辰之后,院子里再次传来动静, 隔着门缝看过去,只见那商客又变成了人的样子,一脸心满意足的从烧饼房里走出来,还快乐的哼着小调,好像完全没有察觉到刚才到底发生了什么。 当然,不排除另外一种可能性:他喜欢当驴,更喜欢被小鞭子抽,反正世上也有这样的人。 又过了片刻,房间熄了灯,三娘子出门转身进了卧房。 方觉又等了一会,带着剑从从窗户翻出去,绕到刚才烙饼的那间房子的后面,果然也有个窗户,拉了一下从里面闭上了,于是抽出剑,轻轻的顺着窗户缝隙,挑开了窗户。 翻身进入,眼中火光亮起,不见有什么异常,只有柜子里放着的几摞大饼中,有几个发着绿光。 想了想,拿了一个孙燕姿牌的饼揣在怀中,翻身顺着窗户退了出去,咔哒一声轻响,窗户重新关闭落闭。 第八十七章 你尝尝我这饼子 第二日一早,竟然下起大雨来,暴雨倾盆而下,好像天漏了个洞似的,哗啦啦啦的绵延不止。 方觉一大早就被雨声吵醒,带着李贤洗漱完毕,来到前面等着吃早饭。 那几个客商也一大早起来,看着门口的大雨发愁。 门口的路虽然是官道,但都是泥土夯实而成,这么大的雨,顿时变得泥泞难行起来。 “夫子,以前听你说,国家每年修路都要花上许多钱,这怎么一下雨,就成这个样子?”李贤好学的发问。 “国家施政,修路是最不起眼,但也最花钱的一项,有通衢大道,无论是行人、运兵,都是事半功倍,货物往来,川流不息,但凡大城,都必然建立在交通要道上,或者说,有了交通要道,就能起大城,国家征伐,更需要有道路,以前朝廷征南蛮、北荒,之所以不能长久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便是没有好路,十两银子的军费,倒是有六七两浪费在路上,效果还不好。” 方觉笑笑:“总之,有了路,兵、政、财、粮、物等等,才能顺利往返,朝廷若想真正掌控一个地方,首先要做的,便是修路。至于路烂嘛,那到不能怪朝廷。大昊这么大的国土,绝大部分地方,都只是这样的土路,国力再强,也很难处处修砖石大道。” 李贤拿个小本子,一支小毛笔,在写写画画记录。 这孩子出门之后,没有功课的压力了,方觉就让他每天写日记、做记录,走到哪里,就把哪里的风土人情、地貌环境记下来。 这种东西有什么用,方觉暂时也没法说的很清楚, 但是有一点的是可以肯定的,在封建社会中,一份详细的地理舆图,绝对是战略级别的物资。 再配合上上各地的实际环境、风土人情,份量更重, 即便自己以观风使者的身份游历天下几十年,毛都没有发现一根,但最后只要有这个,绝对也是大功一件。 当然,现在来看,主要的好处,就是让李贤有点事干。 他一边和李贤扯闲篇,一边观察着那几个商客的动静, 尤其是驴哥。 驴哥是个大胡子,穿上衣服,看起来也是孔武有力,此时正和同伴又在吹牛扯淡,侃侃而谈。 好像昨天真的爽了一整夜似的。 “客官们,今日下大雨,店里没什么好吃的,只剩下老板娘昨日烙的大饼,还请各位将就的用。” 店小二从后面端出一大堆葱花面饼来,又到了许多茶水,分给众人。 方觉定睛仔细瞧了瞧饼子,并没有什么异常,又见其他人都在吃,等他们吃完了,一切如常,这才带着李贤,一人吃了一个饼, 味道的确不错,香得很。 “小二,今日有雨,我再住一天,你拿些饼子、干肉和酒水,送我房间去。”方觉说。 …… …… 这一住就三天功夫,雨在第二天就停了,酒肆里的客人又换了一拨人,三娘子依旧风情万种的招待, 晚上的时候,方觉再去偷看,果然又有一个动了歪脑筋的男人,被三娘子变成了驴,拉着磨盘干了一晚上活,临走时候还傻乎乎的以为自己得了许多便宜,心甘情愿的给了钱。 这钱赚得倒是又快又稳。 到了第三日,酒肆没来新人,几批路过的都是吃了饭就赶路,傍晚吃过晚饭,方觉在院子里溜达,见厨房门没关,就直接钻了进去,揉了两团面,自己烙起饼子来。 “谁在里面?” 门外传来三娘子的声音,推门进来,看见在烙饼的方觉,三娘子就是一愣,紧跟着便露出风情笑容:“呦,小相公怎么亲自下厨房了?要吃什么,吩咐下来,奴家来做便是,这地方哪里是读书人来的?” 说着,卷起袖子,露出白花花的手臂,就要把方觉朝外赶,她来做。 方觉又沾着麦粉的手抹了一小锭银子放在台上,笑道:“明日便要上路了,烙几个麦饼子权作干粮,娘子不晓得,我那书童挑嘴的狠,一路上都吃不惯外面的吃食,非要我亲手做的才使得。” 三娘子见面饼在方觉手中翻飞,飞快的成了形,又见边上已经放了几块烙好的麦饼,抿嘴笑道:“呦,倒是没瞧出来,小相公长得俊俏白嫩,居然也会做这些厨下的活。” “家里父母去世的早,自己一个人过活,多年下来什么都学会了。” 方觉擦了擦手,从烙好的饼子里随手拿了一块递给三娘子,“这几日多蒙娘子照顾,也没什么好报答的,吃了娘子许多饼,娘子也常常我的手艺。” 三娘子明显微微一愣,不过还是接过饼子,轻轻的咬了一小口。 “小相公那书童也是嘴叼得很,公子烙得饼虽然香,可奴家却没吃出来,和店里的烙饼有多大差别。”她笑道。 “何止是差别不大,我烙的饼,和娘子烙的,应该没什么区别。”方觉在围裙上擦了手,笑吟吟的望着三娘子。 “小相公这是何意啊?” ———— 见方觉笑得很奇怪,三娘子微微眯起了眼睛, 这几日来,日日都有人晚上来寻她求欢, 倒是这个秀才,看起来长着一副桃花相貌,像个浪荡子,却从未有过过格的言行, 本以为是个好人,没想到,临走的时候,还是没能把持的住, 呵呵…… 正想着,忽然觉得不太对劲,眼前的景物有些花了起来,这位相公的身形,也渐渐的变得高大。 不是对方变得高大,而是,自己变得矮了…… “嗯?小相公……昂……昂……” 三娘子说着话,声音变成了驴叫, 人也趴在地上,长出带毛的耳朵、四蹄,变成了一头驴。 她吃得这块饼子,本就是前几天方觉半夜钻进来偷的绿光饼。 “昂……昂……昂……” 三娘子变成驴之后,和之前那些过路人不同,好像还保留了神智,抬起头,睁着一双大大的驴眼睛,眼神哀求, 还用两个蹄子不断的作揖,又趴在地上磕头求饶。 “休要求饶,我也不需用拉磨。” 方觉熟门熟路的从柜子里找出缰绳,把她套住,牵着绳子,又用鞭子在驴臀上狠狠抽打了两下, 笑呵呵说:“来住了这几日,也没见过老板,十分的失礼,我去拜访拜访他。” 第八十八章 树人德鲁伊 方觉这几天一直在留心观察, 来住了这几日,三娘子的丈夫始终没有露过面,连房间都没有离开过,更是不曾听到房间里有任何的动静。 人再怎么生病,也不可能不吃不喝,不拉不撒。 只要活着,必然留下痕迹。 牵着驴来到隔壁,一推门,房门却是从外面上了锁,方觉拔出剑轻轻一挑,锁应声而断, 推开门,只见不大的卧室里,光线昏暗,四面窗户都用厚厚的帘子挡住了, 一张大床,一个梳妆台,衣柜之类的家具,可房间里却空无一人。 “人呢?”又不轻不重的抽了一鞭子。 “昂昂昂……”三娘子牌驴冲着衣柜的方向努嘴,眼睛里依旧都是哀求的神情。 打开衣柜大门,一阵很浓的香风扑鼻而来,只见里面挂着许多衣服、内衣,却全是女人的,没一件男人的装束, “你这驴倒是也奇怪,衣服需要熏得这么香吗?凭你的姿色,随便抛几个媚眼就有人上钩,何必搞得这么麻烦,熏香又贵。”方觉奇怪的说。 撩开衣服,只见一扇木门,再打开后门,是一条通向地下的通道, 又是一股香味从地下扑鼻而来。 但是这股香味,和衣服上的熏香,截然不同, 更像是药香。 难道是故意用衣服的熏香,掩盖药香? 方觉心中微微一动,驱赶着三娘子钻进柜子,顺着通道朝下爬, 自己也提着剑,小心翼翼的跟了下来。 刚走出几步,便被眼前情景惊住了。 一个地下室,也不算特别大,和上面的卧室差不多, 但中间站着一个浑身不着片缕的男人,双目紧闭,一动不动, 那男人手脚上都长出像树一样的根须,深入泥土之中,皮肤也呈现出一种诡异的纹理,像是木头。 一个,树人? 更准确的来说,这人让方觉联想到上辈子游戏里的一个著名角色,德鲁伊。 在男人的周围地面上,生长着许多名贵的药材,什么人参、灵芝、虫草之类的, ————— 还有许多方觉也不认得,叫不出名字的植物。 边缘,还长着一丛绿色荞麦, 很可能就是用来做绿光荞麦饼的‘作料’。 感觉整个地下室,就是以树人为中心的,一个药圃。 “这是你丈夫?”方觉用剑尖指着德鲁伊,问三娘子。 “昂昂昂!”三娘子也不晓得是在点头,还是在磕头,总之表现的十分激动。 方觉想了想,提剑在树人大腿上轻轻一划, 那树人看起来长着树木纹理一样的皮肤,可是却极为柔软,嗤的一下就被‘割下’了一块‘肉’来, 伤口处也不见流血,反而渗出淡青色的汁液来, 地下室的香味更重了。 “昂昂昂……”看见方觉伤害树人,之前还算是老实的三娘子,开始挣扎起来,猛地用头去撞方觉,挡在树人面前。 “你休要激动。” 方觉退开两步,说道:“我并不想害你,也不想多管闲事,更不贪图什么,只是看到你用幻术害人,实在好奇,想查看个究竟。” 三娘子拦在德鲁伊身前,双蹄抱着,一个劲的哀求,硕大的驴眼睛里,竟然留下泪来。 方觉也玩的差不多了,就问:“我看那些人,最后都还能变回来,你且说,怎么能给你变回来?” “昂昂昂!”三娘子俩只蹄子胡乱比划着, 不过方觉也看懂了,拿出半块绿光饼抛了过去, 三娘子连忙低头去吃,两口就把大半块饼吃了个一干二净, 片刻之后,三娘子原地一个打滚,又变回了之前风情万种的独居女人, 只是臀部的裙子破了,明显是刚才被方觉用鞭子抽的,露出了白花花的肉来。 “大侠饶命,大侠饶命!奴家只是想让丈夫活命,骗了些钱财,实在未曾害过人性命,大侠绕我这一次。” “你且起来,说说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方觉提剑再手,“若被我听出有一字虚言,莫怪我不教而诛,直接动手,送你夫妻去地下开店。” “不敢不敢!” 三娘子跪着说道:“奴家和相公,本是百五十里外冯家庄人士,相公开着一间小药铺,时常进山采药,奴家操持家务,日子和和美美,本也能过得下去,没想到两年前,庄上沈员外想要纳妾,看上了奴家……” 后面的事,典型的恶霸欺人, 冯员外看上三娘子,三娘子不从,于是便联合当地的官府,罗织了一个‘庸医害死人’的罪名,把她相公抓进大牢拷打, 等在放出来的时候,人倒是活着,却不能言不能动,吃喝拉撒一概无法自理,听说是在牢里受到拷打伤了脑子。 “哦哦,伤了脑子,成植物人了。”方觉自言自语一句。 三娘子抹着眼泪,继续说, 眼看着就要被逼迫得活不下去,这日家中来了个白发老者,说他相公年轻时候进山采药,曾经有恩与他,得知他家有难,因此特来管一管。 “那老神仙给了我一根好大的参,让我熬汤给相公服了,又传了我做荞麦饼的种子,说再有人来欺负我,便做成饼子给他吃,保管对我百依百顺,言听计从。奴家不敢和冯家做对,就搬到这里,开了个小酒肆,一边照顾相公,一边度日。” 三娘子抹着眼泪说:“奴家这几年日子过得苦,悟出一个道理,人若是没钱没势,便要人受欺负。因此才动了歪心思,骗了许多路人的钱财,奴家愿意把这些钱全部奉给大侠,还请大侠饶过我这一次,以后再不敢了。” 方觉倒不是贪那点钱,而是好奇的问:“你相公吃了人参,就变成这个样子了?” “老神仙说过,那人参药性极强,吃下之后,可保我相公一条命,不过能不能就醒,还是未知之数,让我做了眼前的安排,一开始看到这样,奴家也怕的狠,这哪里是活人,岂不是变成了树木?可是日子久了,也就习惯了,心想,只要能有口气,总胜过死了。”三娘子说。 “这些灵芝什么的呢?” “我相公这样之后,地面上就长出许多灵芝、人参,我有时候采一些,拿去城里卖,也能换些钱。” “可有功效?”方觉好奇的问。 “这却不好说了,奴家自己身子粗壮,平时少得病,从未吃过,不过听城里药铺的大夫说,品相都是好的,若是有,他们都收。”三娘子道。 方觉微微点头,靠近树人,左右上下仔仔细细的看了看,又伸手摸了摸, 心想那个老头不知道是什么来历,但给他吃的人参绝对不是俗物,这玩意药性大约大到吓人,光是残留在体内的药性,就能不断的催生一大堆品相好的灵芝、人参之类的名贵药材。 现在看来,连这树人本身,说不定,也变成了一颗‘药’, 至于吃下去,是直接挂掉,还是狂流鼻血,这就不好说了。 再捡起地上刚才割下的那一小快肉瞧了瞧, 短短时间内,已经变成了木块一样的东西,紫黑色,闻起来有股淡淡香味。 就在此时,上方响起脚步声, “夫子,夫子,你在下面吗?”李贤如临大敌,举起小剑,小心翼翼的走下来。 第八十九章 新的同僚 夜晚, ————— 重新回到房间。 李贤坐在桌边发呆,想起刚才所见、所闻,都觉得大开眼界。 “原来还有这样一段曲折的故事,看人果然不能只看表面。一开始以为是个做皮肉买卖的妇人,没想到,竟然还是个守节的烈女。” 方觉笑笑:“她的话,真中有假,假里带着真,不可不信,但也未必要全信。至于守节什么的,那就只有天晓得了。” “啊?”李贤一愣:“那夫子你以为有几分真,几分假?” “那我却不知了。” 方觉倒了一杯水递给被刚才地下室场面有点吓到的李贤,不疾不徐的说:“这世上没有真傻子,若是要说假话,断然不可全假,总要九真一假,最起码是七八分真,一分假,才可能骗得过人。” 李贤眼珠子滴溜溜一转,飞快的拿出小本子,用随身带的笔记录,口中念念有词:九真一假,九真一假…… “九真一假,莫要记错了。”方觉随口说。 “额?怎么会?”李贤一愣。 “无事无事。”小孩还太小点,没到一块挤眉弄眼开黄腔的年纪。 李贤记好了方觉的话,又问:“夫子,那三娘子说得,哪些是真,哪些是假?” 方觉摇摇头:“出门在外,真真假假,我看也不必刨根问底计较太多,大家都是在这世间讨口饭的人,所谓人生艰难,她又没来害我,倒霉的都是色迷心窍的人,何必拆穿?” “夫子的意思是,人艰不拆?” “嗯,有悟性,就是这样。”方觉笑笑。 就在此时,有人敲门。 方觉道了声进, 门推开,三娘子来了, 李贤对三娘子还是很警惕的,看见她,下意识的按住了剑柄,眯起小眼睛。 方觉看得却是她那副妖娆身子,尤其是被欺负后,梨花带雨的样子, 一个女强人,换成这幅模样,有很大反差,其实更能勾起男人的侵犯。 正如少女打扮的风艳成熟,浓妆艳抹,熟妇扎起双马尾,穿上水手裙,反差带来美。 三娘子进门后,噗通一下跪在方觉面前, “奴家看大侠绝不是普通人,求大侠救救我相公!只要能让我相公好起来,奴家怎么报答大侠都行!” 这是方觉第二次遇到有人下跪求救, 第一次是小六子, 但三娘子比起小六子,要镇定许多,虽然也是哀求,但并没有太多的慌张,显然是因为这几年独立支撑门户,历练出来了。 “你且起来说话。” 方觉抬抬手:“我是有些微末的本事,但医道并不在行,再说你丈夫这毛病,恐怕也不是医生能救治的。” 想了想,问:“我且问你,当初给你人参的老者,你为何不再去求他?” “回大侠的话,我求了,我当时就求了,可那老神仙说,万物兴衰、劫难磨练、生老病死,都有命数,不是人力强求,他受过我家相公一次恩,所以就来救我家相公一次,缘分只有这么深,不拖不欠,再多,就要看我家相公自己的造化了。” 三娘子说道这里,眼眶红了,也不知道是真情还是假意,总之看起来楚楚可怜, “这药力一旦尽了,我家相公的命就保不住,奴家整日提心吊胆,也不晓得这一日何时到来。” “这老者胡说八道!” 方觉还没说话,李贤嘀咕起来:“要是什么都指望天命,人不如混吃等死好了,反正都是天命注定。我就不信,若是有朝一日,老头自己遭了危难,别人去救他,他还不愿意,说什么这就是天命。” “你这就不懂了吧,到时候,他会说,别人来救他,是天命。越是玄乎不可考证的东西,越是容易被人拿来当做借口。”方觉笑笑。 “哼哼,真无耻。”李贤说。 “无耻,也是一种生存之道。” 方觉揉了揉李贤的头,然后正色对三娘子说:“救你相公,我是没有这个本事。不过,或许有人有,我可以问问。” 三娘子猛地抬起头,惊喜道:“多谢大侠……” “等等,你先莫要谢我。” 方觉摆了摆手,说道:“天命不可测,但有得必有失,而且我告诉你,这世上绝大多数事,并不是你有真心,足够努力就一定能有好结果的,绝大多数的结果,是你付出了许多,最后还不如混吃等死,什么都不做。” 顿了顿,看向三娘子房间的方向,说:“就好比你家相公,现在这个样子,你也晓得已经不是寻常人,甚至都不是人了。那些有本事的人,或许能救得了他,或许救不了,或许,会把他当成一个怪物来研究,搞得生不如死。所以,你自己想清楚。” 三娘子脸色难看,犹豫了起来, 方觉淡淡的说:“你想清楚,这就像赌,要么就一直这样半死不活的,哪天药性耗尽了,他就死了;要么呢,冒险去赌一赌,或许有一线生机,或许毫无益处。” 三娘子内心挣扎了半天,最后做了个万福,道:“奴家懂了,多谢大人提点,奴家愿意赌一赌。” “那好,你且回去,明天一早给你答复。”方觉说。 三娘子行了个礼,缓缓退出门外。 方觉拿出自己的鱼牌,又拿出一锭银子,放在鱼牌上。 这鱼牌有简单的通信作用,只是一桩不好:每次主动朝对方发信息,需要消耗银子。 大概是一种需要通过消耗银元素来实现通信的奇怪宝物。 总之,那鱼牌上的银子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开始缩小,鱼牌却越来越亮,从铜色变成了银色, 背面的文字开始扭曲, 变成了一张熟悉的脸, “你才加入观风台,就找到民间奇物了?”观星子的脸笑呵呵的问。 “也不晓得是不是奇物。” 方觉把今天的遭遇言简意赅的告诉了观星子,观星子果然表示出了极大的兴趣, 甚至还提出,可以发展三娘子成为观风使者。 观风台,最喜欢吸收这样的新成员。 在人间默默无闻,对于神神鬼鬼的事,有一定的接触,有收集信息的便利条件,没有靠山。 一个养着树人老公,在路边开店,笑迎八方来客,场面功夫熟练,常常把人变成驴子的女掌柜的,几乎就是量身定制的观风使者。 第九十章 观风台的先进模式 一夜无话,第二天清晨,方觉叫来三娘子, 三娘子虽然不晓得观风台具体是个什么机构,但她没有靠山,听说是朝廷的神秘组织,当即答应,主动要求进步,一拍即合, 之后的手续自然有人来办,算起来,三娘子倒是自己的半个同僚了。 听观星子说,吸收合适人选加入观风台,好像也能算是‘绩效’,若是去大城有观风台的下属驻点单位,可以领些银两之类的。 这其实还不是关键, 观风台若是真的准备‘研究’树人,若是有什么研究成果,将来少不了方觉一份。 难怪几百年下来,这个机构,远远不如不如当初显赫,大部分观风使者连官职、俸禄都没有,却还有许多人愿意为它卖命, 这种‘资源发掘、成果共享’的模式,的确有比较大的吸引力, 其理念甚至要超过一般的所谓门派,在门派里,还是要论资排辈,有亲疏远近,年轻、疏远的弟子,连核心武功都学不到。 而观风台的规矩,谁发现,谁上报,最后的结果,谁就能共享, 如果运气好,哪怕是一个初入观风台,什么能力都没有的新手,意外发现了一个‘宝藏’,上报后,也能分大大的一杯羹,摇身一变,改变命运。 “大人,这是属下的一份心意,您在路上或许能用得着。” 三娘子准备了一个小小的包裹,递给方觉。 入手微微一沉,方觉一掂量就晓得里面是什么。 无非就是做是些黄白俗物, 这女人倒是十分会来事,‘编制’还没有完全下来,就改了称呼,还送上贿赂,看起来这几年自己开店的确是历练出来了,这样的人,若是在朝廷的机构里好好干,未必没有前途。 可惜,除了观风台,其他朝廷机构,是没有女人的。 方觉心中微微一动,道:“钱我收下了,话我多说几句,观风使者没有什么上下级,你也不必以我的下属自居。只是需记住,再显赫的衙门,再深的官场,终究都是人组成的,你会做人,自然能有你一片天。来日,说不定你反而能照顾到我。” 三娘子微微一怔,心中思量着方觉的话, “多谢前辈提点。” …… …… 继续西行。 昨日开始,天气放晴,道路上的行人渐渐的多了起来,其实有不少武林侠客的身影。 这天下间,修道之人毕竟是极少数,能看见道门甚至跨过道门的,更是凤毛菱角,绝大多数普通人想要出头,无非还是两条路,习武修文, 读书这种事,成才率相对要低一些,十年寒窗,最后能中个秀才就已经不错,想要成为举人身份,难上加难, 相比之下,练武要简单一些,无论悟性好坏,只要能吃得苦,三五年下来,都能有所小成,名镇一方或许有难度,混一口饭吃,却是不难, 在地方上,也能攀结豪强,成为打手,或者自己成为小小一方的‘人物’之一,不会轻易被人欺负。 所以天下间,武人其实极多。 出门在外,路途孤单,路上就结交了些武林汉子,方觉无论对方武功高低、身份为何,只要是豪爽人物,一概平等对待。 李贤初学青云剑法,对武功这方面的事十分感兴趣,中途休息的时候,就提出想和一个用剑的汉子切磋切磋。 这汉子叫林峰,是本省一个叫做‘风云庄’的门客护卫,这一趟出门办完了事,就要回庄上复命,功夫在方觉看来也就平平, 一路上,方觉和李贤都是用读书人的身份与之相处,因此对方也不晓得李贤方觉会功夫。 见李贤‘挑战’,林峰和几个师兄弟哈哈大笑起来, ———— “小夫子,和你切磋,我说我是让着你呢,还是不让你呢?”林峰调侃的问。 李贤被轻视,嘟着嘴说:“当然是来真的。” 林峰看了方觉一眼,见他笑呵呵的,并没有阻止的意思,于是道:“那打输了,可不许哭。” “输了就输了,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疼的话,肯定要哭的嘛,不是一回事,不要混为一谈。”李贤嘀咕说。 “林大哥,劳你架陪他玩玩,这孩子整天精力旺盛,尽给我找茬,消耗些体力,我也轻松。”方觉笑道。 “那好,小伙子,想学什么?”林峰起身问。 “不是学,是切磋!”李贤认真的说。 “好好好,切磋,切磋,小夫子说什么就是什么。”李贤缓缓的拔出了剑,很随意的一抱拳,笑呵呵的说:“那小夫子就先请吧?” 周围的人闲着没事,也都嘻嘻哈哈的看热闹。 李贤倒是一本正经,规矩十足的抱拳,躬身,倒了声:“林大哥,那小弟就得罪了。看招!” 说完,挺身向前,笔直的一剑刺出。 “呦还真像那么回事……” 林峰笑道一半,脸上的笑意就消失了, 李贤那一剑,规规矩矩,朴实无华,看起来也不像什么特殊的招式,绝世的武学, 不懂的人,随手拿剑,都能使的出。 可偏偏越是简单,越是朴实,往往越是有效。 一剑刺出,林峰竟然有一种不知道该如何抵挡的感觉,下意识一翻身,没有正面相对,反而被逼出了轻身功夫,躲开了。 “师兄,你不是吧?”边上李贤的师弟笑了起来, 这一下林峰躲得颇为狼狈,外人不明就里,还以为是林峰故意在让李贤,逗着他玩。 李贤又是一剑攻过去, 刷的一下,这次直接割下了林峰的一片衣角来。 林峰下意识反手就是一击,被李贤一剑挡住了,噔噔退了两步。 场面顿时有些尴尬起来,看起来是最后林峰逼退了李贤,实际上在这之前,已经输了一招,若不是李贤临阵经验不足,剑法还未到纯熟,只刚才趁着对方立足不稳,续上几招杀招,就能取了林峰的性命。 林峰被一个小孩子击败,面皮一下子涨的通红, 露出认真神色,长剑一挺。 “小兄弟,没想到你还真有几下子,来来来,咱们再玩两手。” 第九十一章 风云庄观参大会 【看书福利】送你一个现金红包!关注vx公众【】即可领取! 文人嘴贱,武人手痒。 文无第一,只要肯拉的下来脸,嘴巴能讲,口绽莲花,黑到黑白,哪怕才华明明不如对方,也能扯出个三四五六来,看似不落下风; 武无第二,胜败输赢,明明白白在那放着,输了就是输了,任凭你讲得天花乱坠,人家也不会耗子尾汁。 尤其是武人一旦丢了面子,栽了跟头,以后江湖上就不太好混了, 林峰武艺不算高,但也是有名号的人,在一个小童手上输了一招,这传出去,脸面受到影响是必然的, 关键是,以后风云庄的‘肥活’,恐怕更难轮到他, 因此长剑一挺,无论如何要找回这个面子来。 李贤不晓得江湖上的事,见林峰好像被打翻脸了,握剑不知该如何应对,看了看方觉, “李峰大哥久在江湖,这是让着你,若真动手,你小命岂不是不保。” 方觉笑笑,接下自己的佩剑:“这样吧,你用的我剑,算是兵刃上占些便宜,也算是替师出战。” “是,谨遵夫子命。” 公开场合,李贤对方觉十分的尊敬,礼数十足,双手恭恭敬敬的接过鸿羽剑,鞠了个躬, 锵, 剑身出鞘,寒光四溢。 “霍?!这把剑厉害啊!” “宝剑,绝对是宝剑!” “莫不是平南王家的鸿羽血纹钢?” 在场众人,再不识货,也能看出这把剑与众不同,最后终于有人道出了来历, 看到这把剑,林峰脑子瞬间就清醒了过来, “嗨,夫子这就玩笑了,大家闲来无事玩两手,哪里就当的真,小兄弟,快把剑还给夫子。” 方觉那话是给了他面子,带师出战,还用了神兵利器,赢了输了,都保全他面子,不算栽在一个孩童手中, 关键是,鸿羽血纹钢这种东西,绝非普通人能有的! 对方一个书童,武艺就已经不俗,还随身携带这等利器,身份之高要远超于他自己, 如今,脸给了,台阶给了,若是给脸不要,给台阶不下,非要再争斗,只怕人家就不会这么客气了, 连忙收起了怒容,换上之前相处时候的笑脸, 连称呼都随之变化了,从方兄弟,变成了夫子。 李贤完全不懂江湖上这一套,可见对方的态度陡然发生了一百八十度的转变,伸手不打笑脸人,手中的剑就出不去, “时辰差不多了,咱们赶路吧。”方觉淡淡一笑,示意李贤把剑还给自己, 重新上路,李贤和方觉并肩, 林峰骑着马从后面追来,看看左右没有其他人,低声抱拳说:“夫子仁义,在下多谢了。”说着,冲李贤也是点头一笑:“小兄弟好武艺,佩服佩服。” “出门靠朋友,江湖上行走,还需互相帮衬,不必客气。” 方觉虽然给了林峰面子,却也觉得,这人还不如以前福威镖局那些人豪爽痛快,于是只淡淡的回应,并不想深入多聊。 林峰却跟在身边,讨好的说:“之前还不知道夫子身负绝艺,不知师从何门何派?” “胡乱学的些野狐禅罢了,不值一提。”方觉道。 这话林峰却是不信, 若是野狐禅,李贤怎么会小小年纪有这样的剑法?这要都是野狐禅,那他岂不是江湖上买大力丸的? 又见方觉有鸿羽钢这样的宝剑,就有心结交,说:“夫子,风云庄就在前方几十里处,不知夫子可有空前去盘桓几日?那风云庄庄主最是好客,喜欢结交各路英雄,见到夫子这样的大才,必然欢喜。” 方觉一听就晓得林峰是什么意思,他是风云庄的庄客、护卫,介绍‘高人’去,是给他自己在庄主面前长脸, 没什么兴趣,准备随便说个借口推辞了。 还没开口,又听林峰神神秘秘的说:“夫子可知,这条路上,最近为何多了许多人,都在朝风云庄赶?” “嗯?这是为何?”方觉第一次走这条路,只觉得路上蛮热闹,倒是不知道是不是‘比往常人多’。 “风云庄庄主得了一件宝物,他老人家广交天下客,约定本月初三,开庄宴客,请各路的好朋友,江湖上的豪杰英雄们,前去一同鉴赏。”林峰说。 “宝物,什么宝物?”方觉的好奇心被提起来一些。 “一颗足足有三尺半高的成型老山参!” 林峰说。 “这么大的人参?”一旁的李贤惊诧道。 人参这种东西,长到一定程度之后,体型就能很再长大,而是积累药力, 他们之前在三娘子家地下室看见的人参,都算是好品相的,可最大的,算上根须,也不过一尺长不到, 能上一尺长的人参,品相稍微好点,就和等体积的黄金一个价格,是能救命的宝贝。 一根三尺半的老山参,那几乎和一个小孩子差不多大小了,绝对是罕见之物,人参王中的人参王! “何止是大,听庄上人说,都成人型了!这样的人参,不要说吃,就是远远的闻一闻气味,也能增长力气、活跃气血,庄主平日视若珍宝,藏在密室之中,这次愿意拿出来给大家一同鉴赏,机会实在是难得,夫子莫要错过了!”林峰道。 方觉还真动了兴趣, 只是不解:“这种好东西,公之于众,岂不是招惹祸端?” “夫子当真是明白人,一句话说到了点子上!” 林峰比了个大拇指,道:“风云庄秦老庄主,虽然也是一方人物,但也晓得,这世上厉害角色太多,又没有不透风的墙,早晚有人会图谋觊觎,这人参强留在身边,反而招祸,于是,想借着这次赏参大会,以合适的价格,将这参王出售,或者换些其他好东西来。” “哦,原来如此。”方觉点点头,真是人老精,树老灵,那秦老庄主是个活得明白的人, 真是三尺多长成型的人参,恐怕皇家内库都没有,他一个小小的地方豪强,强行留在手里,那不是虚命的灵药,而是催命的鬼符。 “都有哪些人去参加大会?”方觉又问。 “那就多了……” 林峰如数家珍,讲了许多人, 其中几个重要的,比如苏洪巡抚大人的某位师爷,比如本省第一富商沈家的人,比如苏洪民间最大的帮派天水帮,还有在民间极有名望的明台寺法镜大师……等等七八家, 既有朝堂,也有江湖,民间,可谓面面俱到。 “青云剑派不来?”方觉问。 青云剑派在苏洪省边界,是附近几个省第一大门派,有这等盛会,按照常理自然不会错过, 林峰笑道:“那青云剑派老掌门人得了重病,原本是志在必得,只是没等到赏参大会的日子,那老掌门便去世了,门派内正为了新掌门人选争执不下,因此不来。” 第九十二章 苏洪首富 江湖上有很多像风云庄这样的地方。 说它是门派,可没有武学传承,师徒关系;说它是富家庄园,但是往往又养着一大堆三教九流的门客、高手;说它是普通平民,可这样庄园的主人,要么是富甲一方,要么是江湖侠客,或者是朝廷退下来的实权人物…… 总之,都是一地的豪强,和当地的官府、江湖、三教九流有着密切的联系,同时也一定是大地主。 比如风云庄, 庄子外几乎一眼看不见尽头的土地,有上好的水田、林地、果园、农场等等,比整个郭东县用于生产的田亩恐怕都不少些, 林峰得意洋洋的介绍说,这些全是风云庄秦老爷子的产业。 “还有不远处山阳府和附近八府中,都有秦家的商铺。” “林大哥,这些都不用交税吗?”李贤忽然问。 “自然不用,秦老爷子是进士出身,名下产业统统免税,不但不要交税,他老人家和青云剑派中几位长老交好,三山五岳的好汉,也都要卖他面子,来地面上做生意,往往还要上贡。” 李贤听到这话,眉头稍稍皱了皱。 “地方豪强,与朝廷夺利,不遵法纪,但也能起到保一方平安的作用,若是遇到乱世,甚至是一方的保护神,你看问题,不要过于片面。” 方觉知道李贤又开启了忧国忧民模式,于是道:“养羊薅羊毛,可那些羊如果没人养,可能就成了狼的食物,连命都保不住。” 李贤大眼睛滴溜溜一转:“嗯,弟子懂了。” 林峰讪笑着不敢插嘴,什么‘与朝廷夺利,不遵法纪’,这些话他是不敢说的,也不好接话。 心中对于方觉的真正来历,却更加好奇了。 这人嘴上说是个游历天下的举人,可带着的书童身手不凡,又配有名剑,言语之中,更是有股睥睨天下的气势,偏偏穿着打扮却平平无奇,一举一动,也不像那么大世家的弟子,讲究甚多, 真的看不透是什么来头。 一行人顺着大道,走向远处风云庄,这条路乃是风云庄私修的,是‘私家道路’,却比官道还要宽阔,十几匹马并行都容得下。 走了没多久,就听身后一阵马蹄急急, 十几名骑士如同一阵旋风,策马从他们身边经过,骑马驾驭之术都是绝佳,高速奔驰之中,井然有序的分为三排,每一排都齐头并进,排与排只见,保持着不变的距离。 更难得的是,十几匹马不是常见的大昊马,腿长身高,鬃毛洁白如雪,飘荡起来十分好看,竟然都是来自北荒的上品战马。 “啧啧啧,如今这大昊真是富裕了,听说开国初期,战乱多年,太祖皇帝出巡,找想要八匹一模一样的白色战马拉车都寻不到,如今普通的江湖人物,就能有如此排场。”方觉道。 “夫子,这可不是普通江湖人物。” 林峰目光之中带着敬佩和羡慕,望着远去的骑士,道:“这是天水帮十二骏,个个都是高手,乃是天水帮帮主座下亲卫,他们来了,想必天水帮帮主已经到了庄上。” “这天水帮不是做水上生意的吗?陆地上也有这等排场?” “嗨,天水帮奉旨结社,替朝廷押运漕粮,威风是威风了,可仅仅是漕粮,油水不大,自然要找陆上的营生。” 林峰看了眼方觉,道:“天水帮帮主极看人,像夫子这样的举人老爷,若是能去天水帮中,做个师爷,那可比当官还要发达。” 方觉呵呵一笑,不接话茬 林峰这样身手的护卫,在风云庄中,一个月估计也就那么十几两银子的供奉,在他看来,能在一省大帮派做一个跟在帮主身边的师爷,自然算是‘发达’了。 几人骑马,又走了一段,赶上了前方的一个车队。 大家好,我们公众号每天都会发现金、点币红包,只要关注就可以领取。年末最后一次福利,请大家抓住机会。公众号[] 那车队极长,前前后后怕是有二三十辆大车,每一辆大车,都十分的豪华,用金铁箍轮,骏马拉车,车队前后中间,都各有高手压阵,看那气势,并不比之前的天水帮十二骏要弱。 每一辆大车的车后,都插着一面小旗,上面用金线绣着‘沈’。 “夫子,咱们靠边走,莫要挡了他们的路。”林峰小心翼翼的把马带到路边。 “看你这样子,这队人马,恐怕就是苏洪省第一富商,沈家的人吧?”方觉问道。 “正是。”林峰点点头,说道:“这沈家家主可了不得,十几年前,还是清源省的一个米铺小伙计,来到咱们苏洪省前后不过十二年光景,就做到了第一富商,家里的银子和海一样,无论是朝廷还是江湖,都要给面子。” “清源省人?”方觉想了想,“莫非是薛家出来的?” 林峰一愣,惊讶说:“咦?夫子知道这个?不错不错,听说,正是出自清源薛家,如今,沈家和薛家还做着生意,一年不知道有多少银两的往来呢。” “薛家是天下第一豪商,能和他们家做生意,想不发财都难。”方觉道。 两人正说着话,车队第一辆车边上的一名骑士,忽然策马朝这边靠了靠,拦住了方觉一行人的路。 这个动作,把林峰稍稍吓了一跳,赶紧勒住马,略微紧张的看着那名骑士,面色恭敬的抱拳。 那骑士却看都没看他一眼,对着方觉一抱拳,客气开口:“敢问这位少年,可是姓王?” 方觉摇了摇头:“我姓方。” 又见这骑士的目光,在自己腰上瞟了一下,于是拍了拍剑,笑道:“这把剑倒是来自平南王家。” “敢问,可是方觉方子明?”几丈外的大车帘子掀开,露出一张略显富态的脸来。 “呦,沈大官人,您亲自来啦!小的风云庄林峰,给你问好了!”林峰想都不想,就翻身下马,单膝跪地,抱拳请安。 “好好好,客气客气。” 大车里那人明明是敷衍的应付,但语气和眼神,都让人觉得受到了前者的重视,如沐春风, “在下正是郭东方觉。”方觉道。 “呵呵呵,我说呢,那把剑怎么那么眼熟,原来是方夫子在此。”沈大官人笑道。 “这……”方觉看着腰上的剑,有些不解。 “那剑本是薛家八爷的夫人,从王家带来的,被白姑爷用一副半步图换走了,方子明这三个字,我早有耳闻,今日倒是巧,在这里遇上了。有礼了。” 沈大官人抱了抱拳:“听说方夫子三日破极品,初画便得半步上品,真乃大才,不如上车一叙如何?” 第九十三章 志在必得 沈大官人那辆坐车,和当前主流的‘车’不同, 是四个轮子的, 这种车空间更大,行驶更加平稳,但是对于路面平整度的要求更高,同时,轮毂和转向的工艺,比起双轮车都要复杂的多,对于驾车人的技术要求也高,都是高门富户才用的起。 车厢里铺着鹅绒地毯,冰镇的漆盘中,放着几片晶莹剔透的肉片,边上还有酱油和葡萄酒,这位沈大官儿之前正在车里吃刺身…… “夫子尝尝,东江的红花鱼,一年之中也就那么一个月能捕到,肉质还算过得去。” 沈大官人好像有一种很特别的能力,即便是初次见面,也能飞快的拉近关系,让人觉得这是一个许久没有见面的老朋友。 “我体寒,却是没这个口福。”方觉笑笑:“大官人自便。” 他也不是不喜欢吃刺身,关键是没看到芥末,没芥末,味不正。 “哦?那这次可真是巧了,秦家的参王滋补有奇效,哪怕一根参须,也颇为不俗。” 沈大官人也不客气,自顾自的夹起一片鱼肉,放在嘴里细细的品了滋味,一副享受的模样,然后抿了一口酒,说:“方夫子这次来,也是为了这人参王?” “只是好奇。” 方觉把路上从林峰那听说的,告诉了沈大官人,问:“也不晓得那林护院是不是夸大其词,三尺多长的人参,简直闻所未闻,岂不是成人参精了?” “绝非夸大!” 沈大官人摇摇头:“夫子你大约不晓得这颗参的来历。” “请教?” “朝此向北三百里,有一座老瑶山,山中的土壤气候,都极适应人参生长,乃是大昊三大产参地之一,也唯一一处在南方的参地,其出产的人参,比起辽参,药性更加平和稳重,可称之为上品,皇宫中供奉的人参,大多都是出自老瑶山。” 沈大官人自说自话,自己给自己倒了一杯酒,又拿出一只新的杯子,斟满了,递到方觉面前。 “多谢。”方觉抿了一口,滋味不错,就是甜了些,可见这个时代的酿酒技术,还是有可以改进之处。 “而这十几年来,老瑶山的人参产量和品相,都远不如前。” 沈大官人换了个舒服的姿势,悠悠的说:“于是就传出,山中有千年老参即将成精,有一颗这样的人参王在,吸尽了日月精华,山川灵气,其他的人参,自然是长不好的。” “莫非就是秦家那颗?”方觉问。 “是不是,也不好说,但这颗人参已然会遁地逃逸,最初发现它的采参客在上面绑了红绳,不料只一个疏忽,便钻入了地下,消失不见,最后足足发动了三四百人,废了一个月功夫搜山,才找到。” 方觉想了想,笑道:“莫不是秦家老爷子为了抬高参价,故意把这来历说得神乎其神?” “夫子是明白人,的确不排除这种可能性,若是我来做这单生意,定会编得比这更玄乎。” 沈大官人哈哈一笑,然后正色道:“不过嘛,是真是假,见到便知,只要真的是三尺长的成型人参,我便没有白走这一趟,定要将其收于囊中。” 说着,对方觉微微颔首:“夫子之才,外人不晓得,我却是听过许多,尤其是白姑爷,对夫子是极为推崇的。若是这赏参大会,有何不协之处,还望夫子相助。” “沈大官人太客气了,我一个举人,哪里有这么大的能量。”方觉道。 说道此处,方觉算是明白了沈大官儿请自己同车而乘的真正目的, 秦家开赏参大会,各路人马纷纷前来,都想要将这个宝贝收入囊中,自己正好也在,未免‘太巧’, 沈家富甲一省,哪里需要自己帮手,若是他拿不下,自己即便帮忙也没什么作用。 无非是在委婉的告诉自己,希望不要和他冲突,毕竟算是半个自己人。 方觉倒是没有想过,能在这一群一省的人尖子手里,抢到这颗人参王,之所以来,也就是想着开开眼界而已, 不过经过和沈大官儿这番谈话,他的好奇心更是彻底被勾起来了, 这颗人参王到底有多牛逼,能让这么多豪门巨富甚至是二品巡抚,都放下身段,前来争夺? …… …… 片刻后来到风云庄, 风云庄大门敞开,足足能容纳三俩马车并行不悖,门口两排家丁护院,一个个精气神十足,太阳穴饱满,显然都是练家子,也从侧面宣告出,这位风云庄的秦老爷子,以前的身份,恐怕是江湖豪侠之流。 方觉和沈大官人下了车,立刻就有管家模样的人躬身迎接上来,那管家明显是认得沈大官人的,张嘴便陪着笑请安。 “老李,你总是这般客气,搞得我倒是不好意思常来了。” 沈大官人哈哈一笑,丢出一个大拇头大小的火钻:“昨日和人吃酒打赌,赢得彩头,给你加婆娘打个首饰。” “那我就带自家那女人多谢大官人了!大官人请,我家老爷在厅中候着您呢。” “好好好,哦,老李啊,这位方夫子与我一同前来的,是我的贵客,烦劳你安排一下,住得不要离我太远。”沈大官人说。 “大官人放心。”管家叫来一个丫鬟,让他引路。 “那夫子我先去,咱们有空再聊。”沈大官人拱拱手。 “大官人请自便。”方觉也道。 “夫子这边请。”小丫鬟穿得也是绫罗绸缎,比一般富户的小姐都要光鲜。 林峰终于找到了机会,带着李贤从角落里冒出来,看着方觉的眼神都变了,简直不是客气,而是赤果果的巴结, “林大哥,这一路上相谈甚欢,有空再一起喝酒。”方觉冲他客气一笑, 林峰的身份,和门口那群用来摆场面的家丁护卫差不多少,还不一定有这丫鬟高,被方觉邀请喝酒,顿时觉得脸上有光,胸膛挺得高高的。 方觉现在倒是真的很怀念起福威镖局那帮人来了, 武君山且不说,哪怕是市侩的胡风,骨子里,其实都有浓浓的江湖气息, 而不是奴才、宠物。 所谓江湖,是人情世故,是弱肉强食,也是一条条人命,一蓬蓬血花, 狼在家里被养的久了,见不到血,不去厮杀,自然就变成了狗。 第九十四章 救命还是送命 “夫子,这院子里好香啊!” 风云庄面积极大,前后不晓得有多少间院落,方觉住在其中一间,院子里种了一棵梧桐,空气中漂浮着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 李贤一进门便用力的抽了抽鼻子, “这位姑娘,敢问院子种了什么花草?”方觉也察觉到了,这股香味奇怪的狠,不像是他之前闻过的普通花草, 带路的丫鬟抿嘴一笑:“这位官人大概不晓得,这几日家中忙着张罗赏参大会,那人参王从密室里请了出来,供奉起来,就那么短短的半刻时间,气味散发出来,竟然引得各个院落里的花花草草发出异香。” 又看了看长得粉嫩的李贤,道:“小公子莫要担心,我家老爷说了,这香味中有药效,人闻了是没有一点儿坏处的,只有好处。” 李贤很少被小姑娘盯着看,小脸一红,支支吾吾说:“我才不怕呢。” “我这书童,不怕怪物,只怕女人。”方觉哈哈一笑,摸了个小银果子递给丫鬟:“有劳姑娘带路。” “谢官人的赏。”丫鬟痛痛快快收了银子,又说官人若是有任何需求,都可以吩咐过路小厮,一日三餐日常用度,家中会定时派人送来,平时闲着无事也可四处走走,只是后宅都是女眷住处,不可乱闯。 交代了几句,冲李贤抛了一个媚眼,扭着小腰离开了。 “有其师必有其徒,倒是没想到,你小子居然也有这么大的桃花!”方觉笑道。 “夫子莫要取笑!”李贤皱着小眉头,好像吃了很大的亏,被占了便宜。 不过说起来,这院子里的香味,的确是与众不同,只站了一会,闻了几口,便觉得神清气爽, 那要是一整颗人参吃下去,那还了得? 岂不是当时就被药力给活活撑爆? 估计比三娘子丈夫吃的那颗人参还要厉害。 李贤一边把两人的行礼拿进屋整理,一边说:“夫子,我有一事路上一直想问,之前林峰要是坚持比武,我该不该胜他?” “你有把握胜他?”方觉问。 李贤想了想:“没有鸿羽剑,我有七成把握,有鸿羽剑,有三成。” “嗯?”方觉一愣:“怎么有了鸿羽剑反而少了?” “鸿羽剑太锋利,我怕控制不好,伤了他。林峰虽然不是什么豪爽大侠,但毕竟无仇,若是伤了他,结下冤仇,那不如不胜。”李贤说。 “小小年纪,心思倒重。” 方觉抽出鸿羽剑,在手中随手抖出一个剑花,带出呜呜的风声,道:“兵法有云,不战而屈人之兵,为上策;战而屈人之兵,为中策;死战而屈人之兵,为下策。但无论是上、中、下策,目的都是屈人之兵。” 李贤想了想:“嗯,我懂了,要么不打,要打就胜。” “小小年纪,口气倒是大。走,咱们四处逛逛去,这么大的宅院,为师也是第一次见。”方觉说。 “嗯!好!” 李贤和方觉都是偏远农村来的,头一次来到这样繁华的‘豪宅别墅’,不免像是刘姥姥进了大观园,哪里都觉得好奇新鲜。 话本里,常常有皇帝微服出宫,去民间享乐的桥段, 从政治上来说,这肯定是站不出脚的,天子与大臣共治天下,皇帝拿大主意,大臣办事,皇帝微服出巡,属于越界行为,把触手伸到民间,会严重侵犯到大臣的权力, 但是仅仅从‘享受’来说,其实很合理, 单单住宅这一项就远不能比,皇宫建筑群,讲究的是气象恢弘,庄严肃穆,远远不如民间富商的豪宅别墅生动意趣,诺大的皇城里到处都是青砖黑瓦,连树都没有几棵,而这风云庄,简直就是一片前世的苏州园林一般。 即便是上辈子,再有钱的人,也不过是住大别墅,没听说哪个敢把故宫、苏州园林买下来当住宅的。 走在其中,不时的可以看见和方觉他们一样的客人,或是一人独行,或是二三结队,四处游玩赏乐。 “夫子,这么大一片庄园,修成这个样子,要花多少钱啊?” 李贤站在一处人工修的石桥上,摸着桥栏上的玉狮子头,感慨说:“咱们郭东县一年的赋税,恐怕也修不起来吧?” “一年?呵呵,十年的赋税,也修不了。”方觉道。 “哎……”李贤叹了口气,一副忧国忧民的样子:“秦家还不算天下顶级的豪门世家,就这样有钱,这世上那么多顶级豪门,加在一起,岂不是要胜过朝廷?” “你这孩子,三天不关心国家大事,就睡不着觉。” 方觉摸了一根从半路卖得麦芽糖递给李贤,说:“所以这朝廷,说到底,是为了天下世族豪门代言的,而不是为了百姓,若是有朝一日,朝廷不肯站在这些豪门一边,自然会天下大乱,甚至改朝换代,被赶下台。” “哦,懂了,难怪夫子你之前说,权力只对它的来源负责,朝廷的权力,其实是来自这些世家豪门。”李贤一边咬着麦芽糖,一边就掏出小本子要记录。 “这种反动言论,放在心里就好,不要记录。”方觉呵呵一笑。 就在此时,远远的听到一声孩童啼哭的声音, 顺着声音来源看去,远远的有一堵高墙,墙后也是风云庄,但已经属于外人莫入的后宅。 “这孩子声音洪亮,竟然哭声能传出这么远?”方觉喃喃自语。 “什么孩子?哪里有哭声?”李贤奇怪的问。 “你没听到吗?”方觉听得清清楚楚,墙厚传来的婴儿啼哭声虽然断断续续,声音不可能震耳欲聋,但也不至于听不见。 也未必是婴儿啼哭,可能是野猫叫春。 李贤‘用力’的听了听, 一无所获,摇头。 “那真是见了鬼了。” 方觉眯起眼睛,朝远处看去,脸上浮现出一抹说不清味道的神色。 那婴儿已经不再啼哭, 而是用十分稚嫩的声音,在喊‘救命’。 一声声救命,从深色高墙后传来,凄惨悲切,闻之欲哭,又带着几分阴森诡异。 豪门高墙之后,数不清的阴暗角落,不知道发生过多少见不得光的事,即便此时冒出几个鬼来,方觉也不会觉得太过惊讶。 到底是救命,还是等人去送命? 第九十五章 黑衣人大聚会 接下来方觉带着李贤看似闲逛,其实是有意的靠近了后宅方向,那救命的孩童声音时断时续,最后渐渐的消失了。“夫子,照你这么说,会不会是有孩子被害死了,冤魂不散?”李贤问。“嗯,有可能。”方觉点点头。“那怎么办?”李贤眼珠子滴溜溜一转:“要不然我偷偷去后面打探一番?我是小孩,他们抓了我也没什么。”方觉朝声音传来的方向凝神注视了片刻,“回去吃饭,睡觉。”晚上晚饭的时间,林峰来了,提着一坛子老酒,客客气气的套近乎扯闲篇,方觉看似不经意问了些风云庄的情况,也不晓得是林峰不愿意说,还是他层次不够,知道的的确有限,并没有得到多少有用信息。信息没有,酒倒是不错,方觉喝了许多酒,说话都有点大舌头了,到了戍时末,林峰走的时候,已经烂醉如泥,还是林峰和李贤搀扶着,才能上床休息。“倒是没想到夫子酒量平平。”林峰说。李贤想了想,说道:“夫子以前不怎么喝酒的,都是喝茶。”“哦哦,早知如此,刚才就不该让夫子喝这许多。”林峰走了之后,李贤简单了洗漱了一下,吹灭了灯,安安静静的坐在房间的角落里,一直到酉时初刻,方觉像诈尸一样从床上坐起来,“我就晓得夫子你是装的!”李贤顿时显得很兴奋,笑嘻嘻的,跟鬼一样从房间阴暗角落站起身,早就打扮停当,浑身的带子、纽扣扎得紧紧的,剑插在腰上。“老实在这里等我。”方觉提着剑出了门。“真是的……”李贤嘟着嘴一脸不愉快的又重新回到房间里。方觉离开小院,按照白天闲逛记熟的路线,一路借着园子中树木楼台的掩护,在夜色中避过了几波巡逻的家丁,直接摸到了后院院墙之下,动作麻利的翻身上墙,整个后宅大部分区域都已经熄灯,只有东南方向一角,某个院落里还有灯光,方觉刚靠近,就听到前方一阵犬吠,紧跟着响起呼和、脚步声,一群巡夜的护院手持刀枪从四面八方朝院落靠拢。“谁?!”“大胆蟊贼!”“下来吧!”空气中响起利箭和暗器的破风之声,隐隐约约还有闷哼,隐隐约约就有人动上了手,一道黑影从远处房梁上闪过,飞快的朝这边奔来,身手极佳,方觉连忙匍匐影藏身形,靠的近了,就见那人的身形十分的眼熟,电视里常常有夜行人的桥段,好像穿着一件黑衣,蒙着脸,就没人认识了,其实很扯淡,稍稍熟悉一点的人,都能看出来这是谁,更何况,两人同处一车,一路上吃吃喝喝聊了许久。“他也来当夜行人?”方觉真没想到堂堂一省首富,竟然是个高手,还在半夜做这等勾当。看样子没能得手。沈大官人刚窜走不久,引开了一批护院高手,方觉正要动,就见西边隔着几个屋檐后,又冒出来三个黑衣人,身手矫健,几个起落便从另外一个方向像亮灯的那间院子奔去。也就片刻之后,这三个人就回来了,其中一个明显受了不轻的伤,被另外两个同伴搀扶着。然后……然后方觉才意识到,自己还是低估了这个世界的险恶……周围好几个房顶,都有黑衣人露出身形,看起来之前自己那番掩护根本就是没有必要,风云庄如今就是就是黑衣人的天堂,人人化身为贼,想要一探究竟。不过这一次,却没有人贸然行动,显然对院子里坐镇的高手颇为忌惮,刚才几波人摸过去,都没有讨得了好。“各位朋友,老夫年纪大了,实在经不起这样的折腾。”远方院子里,响起一个苍老,但却十分有力的声音,中气十足,隔着几十丈,都震得人耳朵嗡嗡作响,丝毫感觉不到什么‘年纪大了禁不起折腾’,“还请各位稍安勿躁,给老夫几分面子,三日后,赏参大会,自然有各位一展身手的机会,到时候龙争虎斗,各凭手段,岂不是光明正大?何必像今日这样鬼鬼祟祟,都是好朋友,若是老夫一个失手,伤了谁,岂不是坏了交情。”话讲得很客气,但意思很明确,同志们不要折腾了,老老实实等几天,再闹,就动真格的了。于是片刻之后,黑衣人们你看看我,我瞧瞧你,都先后退去。有一拨人路过方觉藏着的屋顶时候,看见方觉也没便装,就很随意的用手帕包住了脸,还冲他比了个大拇指。大家都很友善。…………三日时间转瞬即逝,三日后,风和日丽,风云庄中的一处空间极为宽敞的演武场上,早有风云庄的家丁布置好了场地,和想象中搭起凉棚、各自亮出旗帜的武林大会不一样,这场赏参大会,倒是更像一群人聚在一起看戏吃饭,诺大的演武场上,摆着几十张八仙桌,桌上茶水果品一应俱全,前来参会的人各自入座。入座的位置,还是有潜规则的,在风云庄的大部分人,心知肚明自己并没有资格参与人参王的争夺,纯粹是来开眼界的,于是就老老实实三五成群的坐在中间和后面那些桌,扮演好看热闹工具人的角色。还有一些人,算是当地有名气的士绅,或者在江湖、官面上,有一定声望的,但也并不准备去争夺,于是就坐在中间或者稍稍靠前些的位置。最前面的几桌,自然就是这次真正有实力的,反而是这几桌,并没有坐满,比如方觉那天见过的天水帮十二骏,此时有四个人在场,却全部束手而立,站在一桌之后,那一桌上只坐着一个紫须大汉。隔壁的一桌,是个手拿白玉柄折扇的文人,带着两个随从模样的人,坐着空空荡荡的一桌,并没有其他人来拼坐,右手便那桌,是个慈眉善目的老和尚,带着四个年轻些的和尚,都落座了,老和尚坐在首座。方觉就准备带着李贤找桌不前不后的坐下,就看见沈大官人一左一右,在两个绝色姬妾的陪伴下,来到第一排靠左一个空桌子坐下了,沈大官人也看见了方觉,笑着招了招手。“看看人家那里,都是热热闹闹,唯独我这里冷冷清清,阴盛阳衰,这可不好,夫子带着小童一起来坐,给我撑撑场面。”沈大官人笑道。 第九十六章 赏参大会 方觉领着李贤在第一桌落座,沈大官人那两个姬妾立刻就站了起来,收起浮华笑容,规规矩矩的立在他身后伺候。封建社会层级分明,所谓的姬妾,其实就是个玩物,几乎没有什么权利,和宠物狗没区别,没有客人的时候,主人可以抱着宠物狗上桌,甚至上床,可如果有客人,那宠物狗自然就没有资格和客人一起坐。方觉和李贤,哪怕再穷,但按照朝廷制度,都是一个独立的人,尤其是方觉,举人身份,无论在哪里都不能轻易侮辱。“大官人文武双全,又富甲一方,哪里需要我来撑场面?”方觉呵呵一笑:“倒是我沾了大官人的光,能坐得靠前些,看得清楚些。”听到文武双全四字,沈大官儿哈哈一笑,露出心照不宣的表情,悠悠的道:“若论文武双全,我哪里排得上号?”微微偏头,和方觉介绍,“隔壁手持白玉折扇的文士,叫做赵元,乃是巡抚大人的亲信师爷,不但是进士三甲出身,手上擒拿点穴的功夫更是硬的很,不过说起功夫来,当然还是天水帮的裘帮主,水上水下,床上床下,都有惊人业绩。”“额……”方觉一愣,好像听到了什么奇怪的东西。“至于明台寺的法镜大师,佛法精深,悲天悯人,善举无数,带着一群弟子行走世间,救苦救难,简直就是活菩萨,万家生佛一般的人物,在苏洪省民间的名声之高,德行之强,更是要远远超过我这个满身铜臭味的商人。”“我这一路走来,也听说过法镜大师。”方觉道:“听说五年前水灾,他捐出了全寺所有财产修筑大堤、救助灾民,又带着弟子亲赴大堤抗洪一线,十二日不眠不休,救治抗洪受伤人员,甚至在大坝决堤的时候,主动跳入洪水,构筑人墙,最后洪水挡住了,他却因为泡在水中太久,落下了终身残疾。”沈大官人收起笑容,正色道:“正是,法镜大师是高德之人,我也是佩服的。虽不能至,但心向往之。”“即便如此,还是要与他争人参王?”方觉又问。沈大官人想了想,说:“人各有道,敬重他,不代表我要处处屈从他。”说着话,一阵爽朗笑声响起,风云庄庄主秦宇秦老爷子一身华袍出现,他这一出现,全场乱哄哄的气氛顿时安静下来,到处有人拱手示意。“各位,这几日招待不周,想必大家伙也等得急了,好在终究没出什么乱子,今日参王会终于如期开始。”秦宇笑呵呵的,话语之中,却多多少少透出对前几天黑衣人事件的些许不满,坐在前面的几桌人心知肚明,个个装作没事人似的。后面那些事不关己的配角,倒是更加轻松,就人就大声说:“秦老爷子,咱们这些人都是慕名前来,想沾一沾风云庄的光,既然是赏参大会,您老人家倒是把人参拿出来给咱们开开眼界啊。”“就是就是,咱可不敢奢望,能看到一眼,已经是福气了。”“好,老夫是个福德浅薄之人,此等神物,不敢据为己有,因此才请大家来共同鉴赏。来人啊,请人参王!”秦宇一挥手,只听一阵丝竹之乐,四个魁梧的庄客,抬出了一座用红布罩住的‘假山’,放在台上中央,秦宇亲自揭开红布。“霍!”“天爷,这是人参?!”“乖乖,这哪里是参王,简直就是参神!”只见红布下,是用一个大约一人高的透明琉璃罩子,罩子里,赫然有一株高达四尺的人参,还不能算上那些细细的根须,若是把这些根须都拉直算上,或许真的和一个人差不多高了,这人参明显已经成了人型,像一个胖大小子,四肢都清清楚楚,甚至双腿之间,还有一小节像男孩一样的粗短根须。隔着琉璃罩子,都可以清晰的闻到从中透出来的淡淡参香。全场一阵哗然,这样的人参,莫要说在场众人从未见过,就是听只怕都没听说过,即便听说过,也一定当是个玩笑,不会当真。即便是宫廷大内的藏药房,恐怕也不会有这样的宝贝,这种东西不晓得多少年,要多少机缘才能遇到一次,可遇不可求,说它是神物,那是一点儿都不为过的。难怪以风云庄秦宇的势力,都不敢留下来自己享用,此等神物,若是没有足够的势力背景,掌握在手里,非但带不来任何好处,说不定就是毁门灭派的灾难根源。“阿弥陀佛!善哉善哉!”明台寺的法镜大师双手合十,起身念了佛号,道:“此等神物将世,真乃上天对人间的怜悯,有此物在,不晓得能救活多少人命,秦老爷子此举真是天大的功德。贫僧要为秦老爷子立长生灯烛,日日诵经祈福。”“大师过奖了。”秦宇微微一笑:“论功德善心,在下哪里敢在大师面前班门弄斧。”“法镜大师的话,我等也是认同,秦老爷子此举,的确功德无量。”赵元和起折扇,在掌心轻轻的敲击着,不疾不徐的问:“正所谓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秦老爷子拿出了这颗人参王,那么,在下愿意以十万两银子收下,决不能让秦老爷子的一番好心最后却落了一场空,这才是好有人有好报。”“好人有没有好报,我们这些江湖人士不晓得的,不过江湖上,讲究恩怨分明。”紫须客裘帮主沉声道:“什么叫做分明?分明,就是公道,有人杀我一个兄弟,我就要杀他一个兄弟,有人救我一条命,我就欠了他一条命,这就叫恩怨分明,公公道道。”说着,淡淡的扫了眼赵元:“这颗人参实在罕见,价值几何,无法定论,但简简单单十万两银子,定然是不止的,赵师爷这么说,在我看来,便不是恩怨分明,不公道!”“哦?那敢问裘帮主,如何才能公道?”赵元也不生气,拱手问道。裘帮主并未直接搭话,而是看了眼沈大官人:“论钱财,咱们在座的加在一起,都没有沈大官人有钱。大官人,赵师爷说十万两,你看呢?”沈大官人呵呵一笑:“刚才裘帮主也说了,这人参罕见,多少钱,的确不好定论。这样吧,不管几位出多少,我都再多加五万两。” 第九十七章 各自开价 秦宇尚未开口出价,仅仅是拿出了这颗人参王,现场的气氛便剑拔弩张起来,几方人马纷纷开出自己的价格。当然,只是第一轮开价。秦宇微微一笑,完全不做任何答复,然而后面跟着看热闹的人群,却已经炸开了锅,议论纷纷。十万两银子,不是小数目,大昊绝大多数的县城,一年的赋税都没有十万两,甚至许多三等府,一年的赋税也未必就能达到这个数字。整个大昊一年的赋税总额才多少钱?去年户部给出的数字,是一万万两出头,这已经算是盛世之中的盛世,历代未曾有过的国富。对于民间而言,十万两银子,足够成为一方的财主、富翁,许多江湖人士,包括在场的许多人,都愿意为了这笔钱,去搏命。风云庄华丽壮美,占地广阔,然而这样一个庄子,仅仅考虑材料、人工、地皮,建起来,撑死了也就二十万银子。一颗人参,半个风云庄,更何况沈大官人已经开口,无论多少钱,最后他都加五万两。看似完全没有好处的法镜大师给出的‘诵经祈祷’,其实也是大大的好处,名誉上的好处,法镜大师在苏洪省民间的名声无人能及,苏洪上下,无论是官府、江湖门派、地方世家豪强,对他都要礼敬有佳,甚至许多朝廷处理起来很麻烦的事、民间的纠纷,都需要他来出面调和,由他亲口‘作保’,认证为‘善人’,再结下一个大大的人情,其中潜在的好处是不言而喻的。众人面面相觑,都在彼此的眼神之中看到了一种叫做刺激的东西,此行不虚。“各位,老夫拿出这颗人参王,倒也不完全是为了求财,风云庄有今日的规模,虽然比不得各位的家当,不过老夫也不是个贪得无厌的人,人活在世,吃一碗饭,睡一张床,葬三尺地,也用不了多少钱。”秦宇笑呵呵的说。前排的几桌都笑了,心想秦宇这个老狐狸,嘴上说的好听,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说来说去,还不是要得更多,这点钱满足不了他。这一次,先开口的是沈大官人,他悠悠的说:“我呢,是个俗人,没什么本事,就是有几个臭钱。本想说,以后秦老爷子若是去各地开商铺行商,我可以交代下去,让下面人配合,可是想了想,这终究是虚的,不如钱来的实在。”周围一阵笑声,这话不假,万物说到底,都能折成钱,这世上大多数东西,也都能用钱买到,做大多数事,也还是为了钱。“这样吧,我开个价。”沈大官儿伸出一个巴掌立起来,屈起大拇指和食指。“三十万两!”“天爷,这一颗人参就算能救命,也卖不到三十万两吧?!”“未必,你的命不值三十万,有的人的命,那可不止三十万。”“无论如何这也太吓人了,毕竟只是一颗人参啊。”“有钱就是好,直接靠着钱砸人!”“大官人,你家还缺打手不?在下武功自问还过得去……”有人半开玩笑办认真的问。被这一句话说得,原本紧张的气氛变得一下子轻松起来,连台上的秦宇都忍不住的摇头微笑。“打手嘛是不缺的,缺的是人才,若是在座哪位,能让秦老爷子把这颗人参卖给我,我另外再出十万银子感谢。”沈大官人笑眯眯的说。这话就透出一点其他意思了:沈大官人的低价,最起码是四十万,甚至更高。“沈大官人,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法镜大师双手合十,微微躬身,然后正色开口:“经商之道老和尚不懂,但想来想去,终究是要有人,你才能经商,这些年你在苏洪省赚了许多银两,是不是也该考虑考虑,照拂一下普通百姓。”顿了顿,看向台上的人参:“这一支人参王,一个人即便病的再重,能用的,也不过是区区数根人参须而已,一人独有,莫若于施舍天下。这是大功德。”“大师说的太对了!”沈大官人一击掌:“我名下有几十间药铺,分布全省大小城镇,得了这人参,正可以让全省百姓获益。”方觉差点一口水喷他一脸,这帮买卖人讲瞎话果然脸不红心不跳,这种成型的人参,自然是用来送礼或者传家,切成几百几千片,卖给普通老百姓?做梦想屁吃,这种神物,那也是屁民百姓有资格享用的?沈大官人敢这么干,立刻会被大昊整个权贵圈子看成是异类,踢出圈子。不过场面上,这话却无可辩驳,人家买了回去,非说要这么用,你有什么办法。法镜大师叹了口气,念着佛号,不语。“大官人。”紫须的裘帮主沉声开口了,冲沈大官人一抱拳。“裘帮主。”沈大官人点点头,从两人神情语气来看,关系好像还不错,不过话说回来,权力的顶峰位置就那么点大,今天坐在前几桌的人,平日里自然都是认识、相熟的,关系也不会坏到哪里去。“大官人,今年陆上生意,我让你四成,水陆生意,一切以你家。“帮主厚爱,在下心领了。”沈大官人想了想,说:“裘帮主,贵帮这两年在陆上的生意越做越大,想必其中的想头,你是知道的,今年让我四成,明年,或许我就能吃掉你剩下的四成,再一年,连最后两成都没了,这笔账,还望你算清楚。”“让你的,是我答应的,不会有阻碍;你来吃,那便是另外一回事,我天水帮上下弟子万人,只怕人人要和你拼命,你也要想清楚。”裘帮主淡淡的说。“两位,这说着说着,怎么就说到江湖械斗上去了?”一直没有怎么开口的文士赵元笑了起来,折扇轻轻摇晃:“在下是读书人,最**度,说一句官面话,这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兵莫非王臣,两位动不动就几万人、几十万两银子的打打杀杀,岂不是让巡抚衙门难做。” 第九十八章 你争我夺 赵元挥动着折扇,笑呵呵的说:“两位都是本省的翘楚,巡抚衙门的座上宾,大人们极为倚重的,平日即便有些小小的不妥,大人们也不愿意伤了和气,还请两位也想想衙门的难处,莫要坏了本省的祥和局面。” 赵元话说得最好听,把沈大官人和裘帮主都捧的很高,一口一个座上宾,一口一个倚重, 态度上,好像还是在求他们, 可话里话外的意思,点明了所有, 就是那一句话: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兵莫非王臣。 苏洪省的地面上,什么富甲一方,什么江湖豪强,都要受衙门的管, 给你们脸,你们是座上宾,是大侠是帮主是大官人, 不给你们脸,你们就是死胖子、贼汉子。 “赵先生,这便是要以权压人喽?”沈大官人拿起茶杯,轻轻的抚去上面的茶叶沫子,语气轻松的问。 “不敢不敢!” 赵元拱手笑笑:“沈大官人你的钱,是你自己的,你用来压人,那是天经地义。巡抚衙门的权,却是朝廷给的,怎么会用来压大昊百姓呢?” 顿了顿,又看向裘帮主:“好叫帮主得知,我们家大人乃是孝子,老太太今年得了病,一直缠绵不得好,正想靠着这人参救命。” “这倒是简单,我拿了这人参,切下几根粗大的根须,让你带回去便是。”裘帮主说。 “呵呵,帮主玩笑了,这人参功效到底几何,谁也不晓得,万一几根不够呢?万一老太太明年又得病了呢?万一老太爷得病了呢?万一” 赵元自己都说不下去了,笑呵呵的说:“总之,我家大人乃是望族,家中长辈众多啊,不能每次需要尽孝,都来麻烦帮主吧?帮主也不能花了许多钱财,最后全给我一刀刀切走了,那我家大人岂不是抢夺民财?依在下看,还是我今日带走这颗人参比较好。” “同样是读书人,怎么有人能无耻到这个地步?” 沈大官人微微转头,对方觉说:“方夫子,与你相交,我觉得如沐春风,好似贤者就在眼前,可是你不晓得,这位赵先生,那可是出了名的,和他打交道啊,我是如芒在背,惶惶不安。” 方觉微微皱眉, 这沈大官人这种时候,把自己挑出来作甚? “过奖过奖,所谓君子四艺,算艺第一,在下为人做事,自然要方方面面算得清清楚楚,受人之托,忠人之事。” 赵元被骂,也不生气,反而冲方觉一抱拳:“这位倒是面生,不晓得是哪位大才?” “路过的。”方觉笑笑。 “这话大有奥妙,人生在世,如同白驹过隙,与世间而言,你我都是路过者,无论是大贤大德,还是大奸大恶,最后不过尘埃罢了。” 赵元顺着他的话就朝下接,笑道:“所以嘛,唯一能求的,不过是人活一场,轰轰烈烈,无怨无悔,至于手段是否光彩,我看倒也不必深究。” “呵呵,轰轰烈烈这四个字说得好。” 沈大官人微微点头:“正如方夫子,路过江陵府,一剑诛杀江陵知府,快意恩仇,那才是真正的轰轰烈烈!” “什么?!” “江陵知府是他杀的?” “不是暴毙吗?” 这话一出来,全场顿时乱了套,连秦宇、法镜大师、裘帮主等人,都猛地坐直身体,凝神盯住了方觉, 方觉对沈大官人那点儿好感,瞬间清空。 “大官人,你我只不过是泛泛之交,路途偶遇罢了,怎么你就知道我杀官造反这等大事?连我也是第一次听说,原来我是个反贼来着。” 方觉冷笑一声,拂袖而起;“官嘛,我自然是不会杀的,不过若是有机会,我倒是可以试着杀一杀你。” 说完,直接离席,带着李贤找了后面一桌有空位的坐了下来, 他刚落座,这一桌上另外三个人,就跟见了鬼一样躲开了。 “咳咳咳各位,各位,今日说得是人参,似乎扯远了吧?”秦宇咳嗽两声,把话题拉回正轨, 这几个人当中,沈大官人是最希望场面混乱的,越是混乱,什么江湖势力、官府势力和民间影响力,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隐形的东西,在短时间的谈判之中,能起到的作用就越低,最后只能用真金白银来衡量, 这恰恰是他所希望的,论钱,今天再场其他三家捆在一起,也没有他有钱。 所以方觉才愤怒离席, 这帮做生意的全是王八蛋,之前猜测的全错,这家伙和自己套近乎,就是为了在关键时刻,丢出个重磅炸弹,来扰乱局面,让人摸不清深浅, 要是碍于面子,再和他同坐一桌,虚与委蛇,那真是被当成冤大头利用了。 “赵先生,你张嘴闭嘴就是大人,我却不晓得,若是巡抚大人真的想要,为何不自己来?或者出一道手令,若是有,我立刻恭恭敬敬的离开。”沈大官人说。 “依我看,还是各自拿出能让秦老爷子满意的东西,各凭本事。”裘帮主说。 “各位请说。”秦宇微微一笑。 一阵短暂的沉默后,几家重新开价。 裘帮主给的钱不多,但是,主要是江湖上对秦家的照顾和保护,以及利用漕运资源,为秦家提供的便利,秦宇武功再高,也不过是一个人,秦家想要发展,必须拥有当地大势力的支持。 赵元给的钱最少,主要暗示了未来在官场上能给与的便利, 秦家后续无人,一大群晚辈目前并没有特别有出息的,但是若有巡抚衙门照顾,秦家出几个实权的官儿,一批地方上的小官吏,依旧可以延续家族旺盛。 沈大官人还是给钱, 出到了五十万两。 这三家的条件,无论是哪个,都可以在短时间之内,硬生生的造就出一个地方豪强、二三流的豪门来。 “阿弥陀佛。” 法镜大师念了一声佛号,对弟子说:“取那锦盒来。” “师父,这万万不可!”他一名弟子瞪大眼睛。 “我已经一把年纪,寿元将尽,便是多活两年,无非需耗粮食罢了,若是能用这一人之宝,换来百人千人之宝,用我这两年阳寿,换多活几百人,我看也没什么万万不可的。快些拿来。” 法镜大师微微一笑,从弟子手中,拿过一只小小的锦盒。 当众打开。 一颗鸽子蛋大小的丹药,圆滚滚,红彤彤, 上面,隐隐约约有光芒闪烁, 一瞬间,香气弥漫, “这这是寿元丹?!”秦宇的眼睛一下子瞪大! 第九十九章 寿元丹 寿元丹, 很朴实的名字,仅仅听名字就能猜出功效。 功效和它的名字一样朴实、简单、直接, 根据个人体质不同,初次服用,可以增寿两年到三年。 再次服用,功效极大降低, 三次服用,几乎无效。 “这……真的是寿元丹?”秦宇的声音之中带了一丝儿颤音。 人参王再好,毕竟只是‘材料’,想把‘材料’变成‘灵药’,还需要一个漫长而艰难的过程, 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然而即便一切条件都满足,这样一颗千年人参王,能不能延年益寿,又能延年几何,还是未知之数。 而寿元丹的大名,却是天下皆知。 乃是国师第四子丹元子的招牌丹药,每年不过能炼制区区一炉,成丹的概率还不到三成,却要消耗掉数不清的奇珍异宝,已经不是简单用银子可以衡量, 此药专供内廷,绝少流出市面,偶尔有一颗流出来,哪怕是品相不好的,甚至是废丹,都能炒到天价。 毕竟,寿元丹的效果,实在是简单粗暴:直接提升两年阳寿,这样的诱惑,正常人根本无法拒绝,尤其是年纪大,快死的人,哪怕倾家荡产去换一颗,恐怕也大有人在。 而眼前的这颗寿元丹,光泽圆润,含光内敛,显然绝不是什么次品、废品。 “五年前,老和尚偶遇丹元子前辈,丹元子前辈赐下此丹,我一直不敢妄用。”法镜大师说。 扯出丹元子,更加提高了这颗丹药的可信度,丹元子和法镜都不是普通人,今日大庭广众之下,明说是丹元子给他的,若此言有假,不用别人,丹元子就会找上门。 一颗真正的寿元丹,一下子就把所有的条件给比了下去, 至少,是换了一个更加吸引人的条件。 “大师,此举我甚是不解。” 文士赵元微微蹙眉:“这寿元丹的价值,和千年人参王不好比较,不过依我看,未必就比人参王差吧?” “老和尚刚才说了,一颗丹,不过延长一人二三年寿命,一颗千年人参,用得好了,可以救百人性命,依我看来,寿元丹虽然宝贵,却不如人参王。”法镜大师说。 “大师慈悲!” “大师高德!” 赵元、沈大官儿,秦宇,还有在场许多有分量的人物,都纷纷肃立,朝法镜大师行礼,表示敬意, 就连手下人命如麻的裘帮主,都在座位上微微颔首。 舍己为人,这种事说起来简单,却很少有人去做, 即便偶尔有人做,在事前,也未必会料到最后的结果, 比如看到有人落水,有人奋不顾身去救,但若是之前,告诉救人那人,你这一跳,虽然能救起对方,但自己一定会淹死, 那恐怕就不会有人做这样的事,除非落水的是自己的至亲。 而法镜大师,能放弃唾手可得的自身寿元,去救那些不相干的老百姓,的确值得敬佩。 “夫子,书上说割肉饲鹰,看来并不是骗人的。”李贤面带敬佩的说。 方觉点点头;“佛家讲究普度众生,而想要普渡众生,自然不能一味阿弥陀佛,需有大勇大毅力,真正的佛家大德,无一不是大勇之辈,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正是佛家大德的风采。” “夫子之前与我说,读书人,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鹤韵也说,道之所在,虽千万人吾往矣,颇有异曲同工之妙。可见佛家也好,读书人也罢,都需有大勇气、大决心,甚至大牺牲。”李贤又问。 “善,正是如此,殊途同归。”方觉道。 “好一个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 不远处的法镜大师年纪虽然大,却是耳聪目明,听到了这对师徒私下的议论,转过身来,冲着方觉和李贤合十,微微点头:“两位居士好悟性,这一句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振聋发聩,简直道出了佛家济世度人的真谛。” 他的精神微微一震,对随侍的弟子道:“为师和你们说了一辈子经书,这句话却能一言概括,世间苦,百姓苦,朝廷亦苦,我等出家人,当有此大勇,先入地狱,替众生承担疾苦。” “是,师父。” “知道了师父。”几个小和尚点头说。 “夫子能说出此话,想必慧根极深,此间事了,还想请夫子去敝寺盘桓几日。”法镜大师微笑说。 “大和尚,话我能说,寺我却不入,我这人,离不开荤腥,戒不了女色,只怕扰了贵寺的清净。”方觉笑道。 法镜也是微微一笑,不再说话。 沈大官人深深的看了方觉一眼,不晓得在想什么。 “各位,既然法镜大师拿出了寿元丹,那我可真是不知道怎么拒绝了。”秦宇心思赚得极快,转眼之间,又把皮球提给了其他几位。 今日一场赏参大会,竟然引出了寿元丹这种宝贝,无论如何,秦宇都是最大的赢家,绝对不亏了。 “秦老爷子,说来说去,你这人参王就一直罩在罩子里,大伙隔雾看花,也看的不清不楚的,人家几位价钱都出到这么高了,你好歹把罩子拿开,让大伙瞧一瞧。”人群里有人起哄说。 “这位兄弟,莫非还怕这颗人参是假的不成,老夫一把年纪,难道还敢骗在座的各位英雄?”秦宇呵呵一笑,“也罢,来人开,取走琉璃罩。” 四个强壮的家丁上台,一人一边,抬起了罩住人参王的琉璃罩, 那看似普通的琉璃罩子,竟然极重,四个壮汉抬着都颇为吃力的样子。 罩子下,人参腰上帮着一条红色绸带,固定在基座之上。 罩子刚抬起来一点儿,浓郁的药香便弥漫了这个空间,明明周围都是大块条石青砖地面的比武场,却让人恍然觉得置身于百花盛开的花园之中, “喔……” “吸……” 全场一片用力抽动鼻子的声音,这气息吸一口提神醒脑,想必大有好处,这种不要钱的便宜,傻子才不占。 “法镜大师,还请你来瞧一瞧,这人参到底是真是假?”秦宇笑道。 “秦老爷子说笑了。”法镜道。 “沈大官人,不如这样,你我联手,取了这颗人参王如何?”裘帮主忽然问。 “甚好,正有此意。”沈大官人微微一笑:“秦老爷子,寿元丹的确宝贵,不过我们两家开出的条件,加在一起,应该抵得过了吧?” “怎么还有这种规矩?”赵元沉着脸说。 “这……”秦老爷子沉吟了片刻,正要说话, 却听场上有另外一个声音开口。 “这颗人参,我要了。” 循声望去,正是方觉。 第一百章 你跟不跟我走 方觉一开口,让所有人都十分意外, 和沈大官人、裘帮主这些内定的竞标者不同,方觉寂寂无名,只是一个路过的客人,看他的穿着打扮虽然不俗,但还远不能和前面一排的几位大佬相提并论, 尤其是沈大官人,他是晓得方觉底细的,觉得他来争夺人参,未免自不量力。 没想到,赵元却开口道:“正所谓天下神物,有德者居之,刚才连法镜大师也赞这位夫子,想必定是有德之人,我看多一个人竞争,倒也没什么不好。” 他眼看着人参王就要被人抢走,于是希望局面越乱越好。 “少年,这人参并非你能有的,拿了宝物,丢了性命,不划算。”裘帮主淡淡的说。 “秦老爷子,既然是公开赏参大会,你总不会亲眼看着,有人在风云庄里坏了规矩,杀人夺参吧?”方觉看向秦宇。 “呵呵,这位小兄弟说笑了,在风云庄内,老夫自信还是有几分薄面的。” 秦宇的话说得也很明白,庄子内是我地盘,我罩着,出了庄子,那就管不着了。 “只是不知,这位小兄弟,要拿什么来换?”秦宇问。 方觉没有直接回答,而是首先看向法镜大师。 “大师,在下有一言想问。” “夫子请说。”法镜说。 “佛家曰众生平等,这终生,包不包括草木?”方觉问。 “这”法镜隐隐明白方觉所指,但他不能做昧心之语,还是点头说:“一草一木皆为性命,自然包括。佛家有言,一碗水四万八千虫,连喝一口水之前,也要心中默念往生经,就是这个道理。” 老和尚是大德,不是大傻,隐隐猜到方觉所指后,立刻打了一个补丁: 水里有虫,有四万八千条性命,但并非喝不得,喝之前,念一段往生经就行。 他要是扯什么人参是草木,也是性命,不能杀害,就没法说出口。 “好,多谢大师解疑。” 方觉微微颔首,又看向赵元:“赵先生请了。” “客气。”赵元也用读书人的礼仪拱了拱手。 “赵先生为巡抚大人幕僚,想必对于昊律是一清二楚的。”方觉问。 “算是明白。”赵元点头。 “那昊律之中,关于人口买卖,可是违法?”方觉问。 “这个未必。”赵元摇摇头:“若是签了约的奴仆,自然可以买卖。” “那不知秦老爷子,和这颗人参,可签订了什么契约?”方觉问秦宇。 “小子,你说来说去,不就是想说,秦老爷子不能卖这颗人参嘛!” 裘帮主冷笑一声:“当真是笑话,这人参和人怎么比,又不是活物,即便是活物,难道你卖牛羊,还要征得牛羊的同意?” “裘帮主所言,的确是个问题,牛羊不会开口说话,但即便卖牛羊,也得证明,这牛羊是我的,我才能买。赵先生,我若是从路上顺手牵羊,捡了一头牛一头羊,这是否可以卖?”方觉问。 说完,冲秦宇一抱拳,“秦老爷子莫要误会,我这顺手牵羊,只是个比喻,没有别的意思。” 秦宇呵呵一笑, 皮笑肉不笑。 “若是街上捡来的,便需要上交官府了。”赵元说, 很显然,他就代表官府。 “那若是这牛羊能认主呢?是不是该交还给它的主人” 方觉沉吟着:“若是我没记错,昊律中写得清楚,拾物需还远主,无主,才能入官库吧?” “方夫子,你这夹七夹八的一大堆,到底要说什么?!”沈大官人不悦的问。 方觉呵呵一笑;“各位,在这里抢来抢去,我倒是想问问,这人参王,到底是谁的?到底有没有主?你们把它当个货物来买,可曾想过人参王的感受,它自己是否愿意?!” 此言一出,一个短暂的沉默, 然后哄堂大笑。 “这书生读书读傻了吧?” “问人参自己愿不愿意?哈哈哈,笑死我了” “那干脆问银子自己愿不愿意当银子好了” “这人莫不是来捣乱的?” “各位,稍安勿躁。” 秦宇抬手朝下轻轻压了压,制止住噪音,微微皱眉,问方觉:“这后生,你到底要做什么?不妨直说。” “秦老爷子,我只想问一声,若是这人参自己愿意跟我走,你怎么办?”方觉问。 “笑话!”秦宇嗤笑道。 “天下宝物,有德者居之,何为有德,这却是说不清道不明的。”赵元淡淡的说:“不过这人参若是真的愿意跟某个人走,这倒是奇闻了,恐怕今日之事,秦老爷子还要三思。” “赵先生,你是眼看得不到人参王,便要开始捣乱了吗?”沈大官人嗤笑道:“若这读书人真的有本事让这人参活过来,变成一个人,我也算是开了眼界。” “秦老爷子,你高德望重,只看你一句话,这人参若是有灵,愿意跟我走,你给不给?”方觉问。 秦宇犹豫了片刻, “若是人参有灵,又愿意跟你走,那我再强留,便是倒行逆施了,会引来灾祸。我自然没有资格不给。” 说着,语气一沉:“不过这年轻人,今日在座的,都是一省俊杰,你若是信口开河,戏耍我等,只怕不用别人动手,老夫便要教训教训你。” “好。” 方觉哈哈一笑,指着台上那人参王,朗声开口说:“你向我求救,今日我便救你,你跟不跟我走?” 人参, 一动不动,一言不发, “哈哈哈” “真是疯了” 一阵哄笑, 方觉想了想,对李贤耳边说了几句话, “是夫子。”李贤起身,跳上台,朝人参王走去, 立刻有几个家丁拦住了他,秦宇挥了挥手,让家丁让路。 李贤走到人参王身边,拔出剑,割断了人参王身上绑着的红绳。 “夫子说了,你若是再不吱声,我们就不管你了,你被人清蒸红烧白水煮,切成小片片,那是你自己倒霉。”李贤对着人参一本正经的说。 这等孩童的幼稚言语,自然又引来一阵笑声, 却见那人参,竟然从台上摔了下来,然后咕噜噜,一直滚到方觉脚下。 第一百零一章 出尔反尔 人参从台上摔下来,然后咕噜噜滚到方觉脚下,停住了。 场面有点尴尬,所有人都很安静,睁大眼睛看着方觉的方向,说不出话, 滚这个动作,是需要一个前体:地不平,才从从高处滚到低处, 而比武场的地面是平的,人参王刚才所在的高台,只是凸起来的一块,高台台面本身也是平的, 所以,这颗人参与其说是滚到方觉脚下,倒不如说,说自己跑到方觉脚下。 “我现在要走了,你若是愿意跟我走,就跟上来。” 方觉转身就要离开, 他刚跨出一步,那人参无风自动,又跟着他的方向,滚了一下。 “真的听他的话?” “这人参是活得?” “奇怪,这是怎么回事?” 这一下,再没有人可以说刚才是巧合了,很显然,这颗人参已经打定了主意,就是要跟着方觉走。 “且慢!” 台上的秦宇终于坐不住了,起身厉喝:“来人,围住院子!” 话音刚落,只听院外一阵密集的脚步声,不知道多少家丁护卫高手手持兵刃,将赏参大会的场地围了起来,墙头上,甚至出现弓箭手,箭簇闪着寒光,瞄准场间众人。 院子里也冲进来几个护卫,其中一个脸色古怪,正是一路同行而来的林峰。 “从哪里来的妖人,在我风云庄撒野!”秦宇脸沉如水,眼中已经毫不掩饰的闪过杀意:“念你年幼,速速退去,若是再不知天高地厚,在此妖法惑众,莫怪老夫不客气。” “你这人年纪一大把了,怎么言而无信?明明说好了,人参若是愿意跟我们走,那就不拦,现在出尔反尔?”李贤稚声开口问道。 这话其实在场众人人人心知肚明,只是没有人挑破说白, 刚才秦宇那么说,无非是觉得这种情况不可能发生,故作姿态罢了, 人参王这么大的利益,怎么可能给一个外人,一钱不花就带走? 不要说出尔反尔,就是杀人越货,灭人满门,都合情合理。 不过这话终究是挑明了,秦宇面皮微微一红,但紧跟着就有了杀伐决断,一挥手:“将这孩童先行扣住!” “是!” 几个靠的近的护卫提着兵器就去捉李贤, 这么大的利益,秦宇舍不得,倒也可以理解,换成其他人,恐怕同样不会任由方觉轻松带走人参王。 要是什么都由奴隶说得算,奴隶想走就走,还要奴隶主做什么? 可却当众为难一个孩子,拿一个孩子当做人质 这么做,未免失去了一方豪杰的风范。 “阿弥陀佛,那孩童,你来老和尚这里。”法镜大师微微一笑,冲李贤招了招手。 他一开口哦,几个护卫便齐刷刷看向秦宇, 秦宇使了个眼色,那几个护卫顿时会意,一言不发的拦住了李贤。 “林大哥,你也要动手吗?”李贤抬起头,望着拦住他的其中之一:林峰。 林峰嘴角微微一抽抽,十分的为难, “费什么话,庄主的话莫非不管用了?拿下这孩子!”领头的护卫高手不耐烦的低喝一声,张开五指,就要去抓李贤。 忽然只听叮叮叮几声脆响,寒芒闪动几下,围住李贤的几个护卫,居然被一柄小剑逼退了, 尤其是出手抓他的那个,握着手腕连连后退,胳膊上血淋淋的一片,受了剑伤。 李贤轻松的跳下高台,对法镜大师一抱拳:“谢谢大师保全,不过,我还是去我师父那好了。” 法镜一愣,没想到这孩子竟然是个高手,继而呵呵笑了起来:“好好好,名师出高徒,想必你师父是能护得住你的,倒是老和尚多事了。” “谢谢大师。” 当着众人的面,李贤昂首挺胸旁若无人的来到方觉身边。 “够了!” 轰一声大响,天水帮裘帮主抬手一拍,一张八仙桌顿时裂开两半。 他长身而起,声音如同闷雷一般,喝道:“某家是江湖人,习惯痛快干脆,秦庄主,我也不晓得你从哪找来这个人,故意戏耍我等!只问你一句,之前的话还做不做数?!” 之前已经定下,天水帮和沈大官人联手,拿下人参王,没想到又惹出风波枝节来,裘帮主以为这是秦宇贪心不足,还想要提价,故意找人来演戏,扰乱局面。 沈大官人微微皱眉,对于方觉的底细,只知道一些的,绝不可能是秦宇的人。 只是,这人参王到底怎么回事? 莫非,此人已经入道?是个得道高人? 那今日的情况,就完全不一样了。 “裘帮主,沈大官人,之前的决议,老夫断然没有二话。人参在这人手里,你且拿去,老夫绝不阻拦!”秦宇心思一动,这样最好,不用自己出手,天水帮动手,落得干净。 这帮人都是人精,心思转的极快,变数之下,念头几番变化,不断摇摆。 “少年,留下人参,滚吧!”裘帮主不耐烦的挥了挥手,“若是再聒噪,连你的命一起留下。” “阿弥陀佛,裘帮主且息雷霆之怒,今日之事,颇有蹊跷,还需说个明白。”法镜大师说。 “老和尚,我敬你德行,可天水帮并不是什么平民百姓,今日之事,你的面子不管用。”裘帮主哼了一声。 随他一起来的天水十二骏中的四人,从四个方向,不动声色的朝方觉走去。 “天水帮奉旨结社,怎么,今天却要杀朝廷的人?莫非是想造反?” 方觉脸一沉,解下腰上的鱼牌,丢在桌上。 “一个区区举人,也能算是朝廷的人?”秦宇冷笑,“老夫当年是进士出身,后因剿匪有功,朝廷授了四品参将衔,也不敢如此大言不惭。” “秦老爷子,你那虚衔,自然不能算是朝廷的人。裘帮主,天水帮奉旨结社,是江湖势力,你不会告诉我,你不晓得这块牌子的来历吧?”方觉问。 其实,在听到这块牌子和桌面碰撞,发出的特殊声音之后,裘帮主的脸色,就微微发生了变化。 第一百零二章 反目 天水帮,奉旨结社,明面上为朝廷运送漕粮,实际上,是朝廷放在江湖中的一枚棋子。 从关系上来看,天水帮和观风台,天然就要比官员和观风台更加亲近。 裘帮主是晓得观风台出品的鱼牌是什么样子的,事实上,他本身就在观风台有有个职位,还是有品级的,只不过是虚衔。 “夫子莫要动怒。” 开口说话的,却不是裘帮主,而是沈大官人,他拿起桌上的鱼牌仔仔细细的看了看,笑道:“夫子若是用得上这人参王,在下和裘帮主取了后,商量商量,匀一些给夫子,也未尝不可。” “大官人,这恐怕不是匀一些就行的。”方觉不冷不热的说。 “敢问夫子,为何要这许多?莫非有什么特殊的用处?”沈大官人问。 沈大官人和裘帮主一前一后态度的变化,让全场再次陷入了一种暗流涌动的平静之中,众人面面相觑,不知道这块牌子究竟代表了什么内涵,竟然让这两位名动一省的大人物态度发生逆转。 “这却是不便多说了。李贤,把人参拿起来。”方觉拍了拍李贤的胳膊, 李贤一猫腰,像抱小孩一样,把人参王搂在怀里。 “秦老爷子,你怎么说?言而有信,让我把人参带走,还是要阻拦”方觉问。 “阿弥陀佛,方夫子,老衲还是想说句公道话,这人参得来不易,不管你是什么来头,若是就这么拿走了,似乎有巧取豪夺的嫌疑吧?”法镜却是开口道。 “你这老和尚,两边都站,两边又都站不稳,一会帮他一会帮我,一会又帮你自己,说什么天下苍生。” 方觉含笑道:“只怕最后都落不下好,人人都不领你的情。再说了,你之前要拿,还不是一钱不想给。” 法镜也不生气,呵呵一笑:“夫子说的是,老衲的确首鼠两端了,只是天下事,总还是要讲个公道公平,刚才秦施主要对小孩子下手,老衲觉得不妥,此时你要白白拿走人家的东西,老衲同样觉得不妥。” 方觉想了想,道:“今日之事,我自有道理,别人问,我懒得说,但大师既然开口了,我只能讲,绝不是白白拿走别人的东西。只是其中缘故,的确无法言明,还请大师见谅。” “废话!” 秦宇铁青着脸,一步步朝方觉走来, “老夫不管你是什么来头,今日在我风云庄,明抢财物,便是将你立毙于掌下,也无人说老夫做的不对。” 秦宇是看出来了,这个年轻人的确有来头,而且来头不小,否则不至于让沈大官人和裘帮主都哑口不言, 可是,人参王的利益实在太大,大到他宁可冒险出手,也不可能眼睁睁看着被一个貌似有来历的人拿走,即便是一省巡抚、首富、江湖魁首、大德高僧,想要人参,也必须拿出足够有诚意的代价来交换。 这是游戏规则。 既然有人破坏游戏规则,又不肯说出原因,亮明身份,那么他就可以在规则的范围之内出手。 话音刚落,掌风呼啸而至, 方觉朝后连续推开三步,躲过了这一掌,然而脸上还是被对方掌风刮得生疼; 秦宇紧跟着又是一掌,声势更强, 方觉还是后退,这一次退出了五六步才勉强躲开, 秦宇不依不饶,单手成爪,扑上去就要夺李贤怀里的人参。 锵,一声清脆响声。 鸿羽剑出鞘, 剑尖,正对秦宇的掌心。 “秦庄主,无论你是怎么得来的,但此物终究出自你手,因此我让你两招,若是再动手,得罪莫怪。”方觉沉声道。 “既然知道是我的东西,你要硬抢?!”秦宇眼神狠厉的问。 “这自然是你的。” 方觉淡淡的说:“初时,听闻有人参王现世,你派人控制住了三户得知消息的采参人,杀了两名妇人,一名孩童,终于逼迫对方说出人参所在,” “你胡说!”秦宇神情一变。 方觉顿了顿,接着说:“寻找人参王的过程中,你手下人和其他采参客发生冲突,伤了十余人,又杀了四五人。找到人参王后,为守住消息,你将这三家剩下的七口人全部灭口,不料,这消息最后还是走漏了出去,于是你派人,将走漏消息的庄客全家灭口。” “你所言,可有凭证?!”士赵元心中大喜,第一个起身问道。 “胡说八道!” 秦宇脸色都能沉得滴出水来, 这些事,他自然是做过的,只是,每一件事,都是在不同的时间、地点,派的人手也不尽相同, 此人怎么会知道的如此清楚?! “所谓天地神物,有德者居之,这恐怕是屁话。” 方觉淡淡的说:“秦庄主又是地方豪绅,又是武林高手,身上还有朝廷给的官衔,心狠手辣,做下这等事,最终能取得人参王,其实也算是本事,换成了裘帮主、沈大官人,想必同样不会手软。” 沈大官人和裘帮主沉着脸不说话, 能讲出这些隐蔽的内幕,他们两,尤其是裘帮主,对于自己的猜测,更加笃定了。 “不过,这颗人参前前后后沾了20多条人命,秦庄主现在非要说,这是你的,怕是说不过去。” 方觉长剑一震:“无非是力强者得,你杀人取参,我今日巧取豪夺,并没有什么不同。只是,我想问问” 目光在沈大官人和裘帮主脸上扫过,最后在裘帮主身上稍稍一顿, “我想问问,谁能杀我?谁敢杀我?” “小子放肆,受死!” 一声爆和,一名风云庄护卫高手,带着两个手下,呈现品字形,腾空而起,手中兵刃直扑方觉而来。 紧跟着,只听空气中有破风呼啸声, 坐在某个方向的少数客人,只觉得眼前被什么光闪了一下, 噗噗噗,三声闷响,跃在半空的三人,片刻前还像三只雄鹰,转眼就成了落地凤凰,摔在地上,每个人都中了一剑。 “原来是个深藏不露的高手!不过你以为单凭一把剑,就能闯得出去?!” 秦宇眼神骤然凝聚,这三剑速度之快,连他都看得不甚清晰,整个苏洪省,能达到这种程度的,只怕只有青云山的高手, 手一挥, 一片吱吱呀呀弓弦作响,墙头上的弓手已经张弓待发。 第一百零三章 人参精 术业有专攻。 不同职业的人,也许各自职业的专业能力有限,但能在行业中混出名头的,最起码的眼光都是要有的。 比如读书人,未必能写出传世佳作,但一篇传世佳作放在眼前,绝对能分辨出好坏。 武功也是一个道理。 方觉一剑出手,三人落地,裘帮主眼中骤然收缩,秦宇驻足不前,神情肃穆,都是因为看出来,这一剑之威,并非他们能挡, 全苏洪,甚至东南数省之中,能有此身手的,只有青云剑派寥寥几位高手。 然而青云剑派高手再多、再强,毕竟有家有业,必须按照规则来玩,不可能单人单剑下山,横冲直撞,为所欲为。 当年不是没有过这样的年轻高手,以为一把剑能定天下,然而最后的结局,都比较凄凉。 但无论如何,眼前这个局面,十分难解。 “你若是缺钱,我风云庄一向广交天下朋友,送你几万两银子如何?” 实力决定态度,前一秒还喊打喊杀,称之为妖人,一转眼便成了朋友,要送几万两银子。 四周墙上的弓箭引而不发, 武功再高,也怕乱箭, 可是既然是乱箭,那在场几十人,人人都有有危险, 不可能为了留下方觉,就真的放箭,否则沈大官人、裘帮主、法镜大师等人,说不定要反目成仇, 因此,更多只是威慑,是用来谈条件的筹码。 “方夫子,你到底有何隐情,不能言明?”法镜大师叹息说。 “既然是隐情,自然不好直说。”方觉心想我要是直说了,恐怕今天在场的几个人,冒死都要留下自己。 裘帮主闹中闪过许多念头,终于开口,选择了他的立场,对秦宇道:“秦庄主,话已然说得明明白白,这人参王既然是你杀人夺宝得来的,再转手高价卖给兄弟们,我看的确不妥。” 说完,冷冷一笑:“若是都这么行事,那我天水帮上下万人,围了风云庄,岂不是同样可以取人参王?” “各位,事到如今,言辞无益。” 方觉目光扫过全场:“若是还有要指教的,就请下场,若是没有,在下告辞。” 说完,等了片刻,见没人准备动手,带着李贤转身离开。 全场一阵静默,竟然没有人敢开口, 秦宇抬起的手,久久没有落下,最后无力的一挥,那些弓箭手便消失在墙后。 策马狂奔。 方觉离开演武场,便加快速度,几乎跑着来到风云庄外,带着李贤骑上两匹马,一路狂奔。 一直跑出了上百里,两匹马都累的口吐白沫,方觉才勒住缰绳,翻身下马,任由两匹马休息去了。 “呼呼呼” 李贤气喘吁吁的抱着人参王跟过来。 “夫子,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啊?”他一肚子问号,直到此时才有机会发问,看看怀里的人参:“这家伙能听懂我们说话?” 方觉笑笑,把人参王接过来,牵着半截红绳子,说:“还装什么装?叫救命叫的那么凶,现在把你救出来了,怎么不说话了?” “啊?那天叫救命的是它?”李贤吃惊的看着人参王。 人参王却一动不动。 “原来是个死物,看来是我听错了,干脆切开煮一煮吃了吧。”方觉拔出剑。 话音刚落,那人参王在原地摇晃了几下, 噗噗噗 两根最长的人参须须,变成了两条小腿,两条短一点的根须,变成两只小手,一条最短的根须,变成肉乎乎的第三条腿, 波 人参王,居然变成了一个穿着红肚兜,胖乎乎,圆滚滚的小男孩,扎着朝天辫,一双眼睛又大又黑,滴溜溜的乱转。 “不要吃我不要吃我,我还是个孩子!” 小男孩吓得瑟瑟发抖,苦着脸哀求。 “我滴娘来,你不要吓唬我,我也是个孩子!”李贤瞪大眼睛,望着眼前这个货真价实的妖怪。 不过,他也明白了,方觉为什么要夺走这颗人参, 天地万物供人取用,人吃猪牛羊、用树木溪流,天经地义, 因为这些东西,和人有本质的不同:浑浑噩噩,没有灵智。 即便是猫、狗、牛、猪,这些通人性的动物,本质上,它们的灵智,还是动物的灵智,和人的灵智是有天壤之别的。 然而,一旦成妖,有了和人一样的灵智,那么从某个角度来说,其实就是同类。 再要去吃,那就是吃人, 一个小孩,被人切成一片片,活活吃掉。 这种事,不遇到也就罢了,遇到了,方觉不管,李贤也要管。 在方觉火眼中,这孩子居然有一半是真实的人形,手脚俱全,可见是有了些许道行的, 但是身子还是人参,脸上也皱皱巴巴的,像老树皮。 “你这小娃娃,道行已经不弱了,怎么会任由那些人类把你抓了,囚禁起来?还要吃你,自己长腿不会跑吗?” 方觉看了看半截红绳,这玩意对还没有成精的人参管用,但是对于眼前这个,几乎有一半都长成实体的人参精,恐怕真的起不到多大作用。 “我不敢跑,这些人都好凶,我吓也吓死了。”小人参精哭丧着脸说。 “哦明白了,原来是个胆小的妖怪。”李贤摸着下巴,念念有词,眼神闪烁,看样子在想怎么欺负欺负这家伙。 “大叔叔,小叔叔,你们都是好人,不要吃我好不好?”小人参精哀求说。 “小叔叔?我有这么显老吗?”李贤掐了掐人参精胖乎乎的小脸蛋。 这一掐,居然真的掐出了水,没见他怎么用力,人参精的脸上就冒出一颗颗碧绿碧绿的水珠子, “好疼好疼!”人参精直叫唤。 “你欺负他作甚。”方觉想了想,说:“罢了,你去吧,日后小心,不要再被人捉到了。喏,顺着这大山朝里面走,便是连绵的山脉,越往深处,人越少去的。” “我不敢。”人参精噘着嘴,可怜兮兮的说:“大叔,你能不能送我去爷爷那里。” “你还有爷爷?”方觉一愣。 “是啊是啊,我从小和爷爷一起长大的,这次就贪玩偷偷跑出来几天,就被人抓了,外面真可怕,我以后再也不敢乱跑了。”人参精说。 第一百零四章 避世小村 “夫子,这家伙是不是有点傻呀?” 再次上路, 李贤望着在马背上睡得昏沉沉,还轻微的打呼的小人参精,说:“明明那么胆小,知道世界上有很多坏人,和我们又不算很熟,居然能睡得这么踏实。不怕被我们吃掉吗?” “你想不想吃?”方觉问。 李贤抽抽鼻子,咽了口口水,犹豫了片刻,很认真的说:“想吃。” “我也想吃。” 方觉笑笑, 这人参精果然是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典型存在,浑身透着的那股香味,简直就是在引人犯罪,让人恨不得直接吃掉他, 这么大一颗人参精,若是用来泡酒,估计效果也十分的可怕。 “山精水怪,才成型的妖怪之类,心思单纯的很,我们答应了他送他去他爷爷那里,他就没有多想,要不是这么单纯,怎么会被几个所谓的武林高手抓到。” 方觉眯起眼睛,眼中火苗再次闪烁,看着半成人形的人参精,不由有些感慨, 这天地万物各有所长各有所短,有得必有失, 人类心思机敏诡诈,面对比自己强许多的对手,也能用智谋去周旋,甚至战而胜之; 妖怪心思简单,尤其是这个小人参精,简直连单纯都不足以形容,智力上完全没有自保的能力,可他修炼的速度却偏偏十分的快,或者说,比起其他生物,更加容易成妖。 之前几句话一说,连他爷爷住在哪里,怎么找到,都透露的一清二楚,若是遇上别有用心的,立刻就是一锅端。 人参对于人有用,人参精,对于修道之人,自然也有用,这么一颗成型成精的人参,莫要说武林中人,只怕是观风台知道了,都会忍不住要来抢夺,这东西无论是直接服用,还是炼丹,都有奇效。 不过方觉自然有他的准则,一开始既然不准备吃,那人参精再好,他也不会改变初衷,天地之间好东西多了去了,何必一定要食言,吃一个活生生的小胖子。 小人参精的爷爷所在地,和方觉此行算是半个顺路,在青云山脉和苏洪省人参山之间的一处无名山脉,一个地图上都没有标识的位置, 没有路,就必须靠着两匹马四条腿硬走,这一路上李贤倒是玩得十分快活,游山玩水,和小人参精也渐渐的熟悉起来, 这天天黑了,在山里宿营,方觉手痒嘴馋,打了一只肥大的野鸡,拔了毛洗刷干净做烧烤,没一会香味就出来了,李贤和小人参精蹲在边上,一脸口水都要流出来的样子。 “光吃不干,不是好汉!”方觉一伸手,从小人参精脑袋上拔了一根头发,包裹在野鸡肚子里,继续烤。 顿时,香味几乎要冲天而起,一只普普通通的野鸡,有了人参根须的加成,愣是烤出了凤凰肉的感觉。 淅淅索索,林子里传来一阵响动, 一只红着眼睛的秃毛老狼,大概是被香味吸引来了,从树林里钻出来,远远的望着这边。 “来来来,给你吃。”小人参精招招手。 那狼就像能听懂一样,犹豫了一会,小心翼翼的朝这边走了几步,不过还是不敢过于靠近,小人参精也不怕烫,伸手到火力,揪下一块鸡翅隔空丢了过去。 老狼嗷呜一下就扑上去,一口咬住鸡翅,也不晓得咀嚼了没有,脖子一仰,就吞下了肚子, 然后像条大狗一样,坐在那里,不肯走了。 “不多了不多了。”方觉把剩下的野鸡分成三份,一大两小,带着李贤和人参精吃饭, 吃着吃着,就听到边上有滴口水的声音,那头秃毛老狼在边上看得几乎要馋死, 好在还剩下一大堆骨头,全部丢给老狼,老狼咯吱咯吱嚼了个一干二净,吃完之后,居然人立而起,学着人的样子,冲这边抱了抱爪子,然后摇着尾巴重新钻进了林中。 接下来几天,在山里行走,每次吃饭,都能遇到各种动物,有时候是狐狸、猴子,有时候是鸟,有一次居然还遇到了一只母老虎,着实让方觉他们紧张了一阵子。 好在小人参精似乎对山林里这些动物有着某种控制能力,这些动物倒是从来不曾主动攻击,只是等在一旁,吃些残根剩饭, 几天下来,见识了不少动物,小人参精的头发,也被拔了许多。 这天中午,又经过了一个山坳,眼前骤然一亮,前方的山谷里,居然有是二三十户人家,是个小小的村落。 看到这个小村落,小人参精顿时兴奋起来,两条小短腿撒丫子朝村子里跑,一边跑一边喊:“我回来啦,我回来啊。” “莫非这里住得都是人参精?”李贤惊讶说。 有几间屋子里钻出人来,有男有女,有老有少,都穿着很朴素的布衣,看起来和山里的百姓并没有什么两样, 不过无论男女老幼,看上去,都十分的健壮,精神矍铄,不像外界的穷人,一个个面黄肌瘦,精神萎靡。 “大丫你跑哪去里去啊?” “老祖都快急死了!你可算回来了!” “我看看,有没有被人割肉去吃?” 一群人看到小胖子人参精,立刻围了上来,七嘴八舌的嘘寒问暖。 “都是人。”方觉低声对李贤说。 “我遇到坏人了,是他们救我的!”人参精回头指着方觉和李贤。 看到有外人来,村里人显得有些警惕起来,一个年纪看起来最年长的人摇头说:“大丫,你怎么把外人带来了。” “他们是好人。”人参精说。 “这世上的人,才生下来的时候,哪个不是好人?看见了金银财宝,又有几个还能当好人?嗨。” 老头神情很是复杂,对方觉说:“两位,既然大丫是你们救下的,还请进村坐一坐吧。” “这倒是不必了。”方觉也看得出来,这个避世独居的小村落,明显不欢迎外人,自己承诺完成,没有必要再去打扰,抱了抱拳,转身就准备走。 “这位书生且慢走。” 村子深处,传来一个苍老的声音:“既然来了,便是有缘分,还请来坐一坐,喝一杯茶。” “爷爷,爷爷!”小人参精冲着声音来源的方向招了招手,然后对方觉说:“我爷爷请你们喝茶呢。” 第一百零五章 天道人道 小村最深处的一间小小草屋之中。 方觉眼中火光闪烁,望着面前这个须发皆白,鹤发鸡皮的老者, 在火光之下,这个老者比正常看起来还要年轻许多,一张脸嫩得如同婴儿一般,简直可以用吹弹可破来形容,有点像神功大成之后的周伯通,越活越年轻了,而满头的头发胡须,却是淡淡的金黄色, 一双眸子,幽深的墨绿色,配合在一起,说不出的古怪。 当然,如果这是一个不知道活了多少年,已经成精,甚至入道的老人参精,这就不足为奇了。 眼前的这位,正是小人参精的‘爷爷’,老人参精。 妖怪之间的关系相对简单一些,作为人参,自然也不存在什么血缘关系,老人参精和小人参精的关系,和当初白毛姥姥和白锦儿类似,一个老妖怪,遇到了一个小妖怪,修道寂寞,又是同类,于是作伴前行。 “夫子莫要这般盯着我看,你这双眼,让老夫觉得有些惧怕了。” 老人参精从泥炉上拎起茶壶,倒了一杯热水,将泥烧制的杯子,递到方觉面前:“夫子请喝茶。” 方觉端起茶杯抿了一口,只觉得十分的甘甜滋润。 “这地方好山好水,老头子在这里住了也不知道多久,从浑浑噩噩,到灵智初开,又道如今算是有所小成,全靠着这方山水滋养。这泉水很是有灵性,凡人喝了,能神清气爽,强身健体。”老人参精笑道。 “这一村的人是怎么回事?”方觉好奇问。 “呵呵,不瞒夫子,这些人,祖先乃是前朝一个小国遗民,为了躲避战乱,搬来此处,已经数百年了。” 老人参精自己也倒了一杯水,捧在手里吸溜着,边说:“最初的时候,他们把我当做神明一般,后来我成了人型,干脆就以人的模样,和他们住在一起,平日里,相互帮衬,几代人下来相处的倒是也十分融洽。” 这种模式方觉还是第一次听说,老人参精浑身都透着股‘药香’,小村里世世代代和这样的一个老妖怪住在一起,绝对可以做到强身健体、延年益寿,几代人下来,恐怕连人种都能得以改良, 老人参精被当做神仙、老祖供奉着,平日里,也能享受人类为他带来的各种便利,算是一种共生模式。 “这倒是难得。”方觉微微颔首:“只是这么多年来,难道没有人起过歹心?” “自然是有的。”老人参精笑笑:“老头子好歹有几分手段,几代人下来,小村里的人一举一动,一思一想,都瞒不过我,不过这村里人总得来说,还是淳朴,只想着过安稳平静的日子。” 安稳平静? 方觉心中微微一动,片刻前才产生的‘和谐相处’的错觉便被打破了, 妖怪终究还是妖怪,人终究是人,人都有贪念,妖怪都有神通,所谓的和谐相处,恐怕还是一种病态的‘寄生’关系,小村里的人寄生在这个老人参精的羽翼下,而一旦有任何其他念头,老人参精就下狠手减除,强生长寿的诱惑和暴死的威胁之下,达成了平衡。 不过这倒是不关方觉的事,也没什么好惊讶的,人类国家也是一个道理,百姓依附在朝廷周围,获取保护、秩序等等好处,一旦有任何不臣之心,立刻会被镇压。 无非是强者弱者。 “适才听老人家说,这里已经十几年没有外人来过了,这么说,十几年前,是有外人来的?”方觉不动声色的问。 老人参精不愧是活成了精的存在,听方觉话语,便明白他的意思。 呵呵一笑,道:“夫子莫要多想,之前来人,怀有贪念,自然没有好下场,不过我与你有缘,你来此处,这便是天注定。” “有缘?”方觉看了看在屋外和李贤蹲在地上玩石头的小人参精。 “倒不是他。”老人参精指了指方觉的衣袖:“想必夫子半路,遇到过三娘子吧。” 长衫的衣袖里,是有袖袋的,方觉伸手从里面摸出了一小块硬树皮一样的东西, 正是当初从三娘子丈夫身上割下的一块“肉”,割下之后,就很快的变成了树皮状。 “莫非,当初救了三娘子一家的,正是老人家?”方觉问。 “不错。” 老人参精点点头:“她相公是个善心人,年少时进山偶尔遇到我,以为我是跌落悬崖的旅人,费了些力气将我‘救’上来,我也没有点破,只暗暗记住了此人。” “那我就不懂了。”方觉微微沉吟,说道:“以老人家的本事,若要彻底救活她相公,或者是帮他家报仇,应该不难吧。” “自然不难。” 老人参精微笑说:“可是当初,我并非遇到危险,他救我一命,不能算是真正一条命;因此,我还他的,也只能半条命,更不能用别人的命去还,否则,多一分,少一分,都不合天道。” “天道?” 随着距离入道越来越近,方觉反而对着两个字,有了一些新的认识,道:“天道茫茫,老人家虽然法力高深,却也未必就能尽知吧?” “能有此问,可见夫子距离道门不远。” 老人参精微笑点头:“那我想请问夫子,既然天道茫茫,不可尽知,那又如何修道呢?或者说,既然天道不可知,那你又怎么晓得,我所知的那些天道,是错的呢?” “这……” 方觉一时语塞, 但很快的就明白了老人参精的意思。 天道不可知, 但依旧有修道人, 正如人去崇拜神明,其实人根本没有见过神明,根本不知道神明到底在想什么,要什么,却按照自己的猜想,去塑造出神明,并且创造出一套祭祀的礼仪来, 所谓祭祀神明,其实是祭祀人心。 “天地之道,就是我之道,我之道,便是天地之道。”方觉道。 “善哉!”老人参精笑道:“既然天道不可知,那便按照我自己悟出的道,去走,若是走得通,便说明道对了,若是走不通,也许就错了。所谓修道,以老头子看来,说白了,便是守住自己的道。” 第一百零六章 慢走不送 老人参精有他自己的道, 他的道就是平衡。 他在山村里,受到人类村民的供奉,于是带给这些人健康长寿,当年三娘子丈夫好心救了他,他也还对方一线生机,这都是平衡,不多不少,不亏不欠。 “那些人抢走了小人参,这件事,前辈准备怎么平衡?”方觉好奇的问。 “抢走了吗?”老人参精笑眯眯的反问。 方觉一愣, 随即在心里骂了一句老屁精。 的确没有抢走,这不是好端端的又回来了嘛,又在门口玩耍了嘛,所以还是那四个字:不亏不欠。 “若是按照前辈的道来说,其实这小人参精和你一起修行,算是缘分,你让他不要到处乱跑,他没有听你的话,结果被人抓去,其实说到底,和你无关。”方觉说。 老人参精笑而不语,看样子,是默认了方觉的意思:我让你不要乱跑,你到处乱跑,接过挂掉,和我屁关系没有,我既不会为你报仇,也不会觉得难受。 这种很超脱的状态,的确像是个真正的世外高人,也适合修道,不过方觉还不太适应,他毕竟是个人,是人就有人情、好恶,而不仅仅是一台冰冷严格的机器。 “因果报应,业力沾身,老人家这个道嘛,我虽然学不来,但不得不说,是有道理的,因越少,果就越少,因果越少,业力就越小,越能求得一个清净长久。”方觉皮里阳秋的笑了笑。 他算是明白了,老人参精能混到今天,成妖得道,说白了,就是学得缩头乌龟法,少露面,少管事,少掺和,能忍就忍,能躲就躲,只要不搞到自己头上来,都当看不见, 偶尔帮帮人,了却一段因果,却绝对不因为帮人而惹麻烦。 这要是道,方觉心想老子上辈子早就是得道高人了。 而老人参精却是一愣,奇怪的问:“因果,这我懂,业力,又是个什么?” 方觉眉头微微一挑,这个世界,没有业力这种说法吗? 还是说,老人参精生在山中,长在山中,见识浅薄,没听说过? 不过,真让方觉来说,一时半会,他倒也很难阻止好措辞,只能大致的说:“所谓业力,就是导致因果报应的一种看不见的力量。” “愿闻其详。”老人参精不依不饶的问。 “这个嘛” 方觉微微沉吟:“适才前辈说因果报应,那因,是如何成为果的?只要有了因,便会产生这种看不见摸不着,但冥冥之中,玄之又玄的业力,推动着因,变成果。” “因果,因果,因果之间,有业力”老人参精喃喃自语:“那这业力,是否可以抵消呢?” 方觉一愣, 这他娘的妖怪怎么一个比一个悟性高? 片刻前,连啥是业力,都不晓得; 转眼,就问业力是否可以抵消,这种高大上的话题。 “应该是可以的。” 想了想,道:“就好比,有人恶念起,杀了人,这便是因,杀人之后,被杀之人告官、官府追查,此人只能亡命天涯,这便是由因产生的业力,导致他的生活偏离了原来的轨道,但是结果到底是什么,是善终、是被捕杀头,还是横死异乡,这却不好说。又要看他之后做了些什么。” “有因,有果,因是确定的,然而果是不确定的,因果之间,又有其他的因果,导致其他的业力,各种业力相互纠缠、作用,于是,便成了一个个猜得到、猜不到的小果和大果?”老人参精不确定的问。 “正是。” 老屁精归老屁精,脑子还是相当灵的,方觉点点头:“因果无数,业力纠缠,即便是神仙,也难以算尽一切。” “如此看来,我这道,其实是对的。”老人参精皱眉说:“我一向少沾因果,因此还算还以自己把握自己的命运,不受业力影响。” “我看未必。” 方觉笑笑:“老人家因果的确沾染的少,可是再少,也是有因果的,从大的说,你活在这世上,便是因,从出生一刻,便有了大业力,之后成妖、入道,更是不断的产生新的业力,而这几百年来,和山村中一代又一代的人交往相处,所作种种,都有业力,这许多业力,甚至今日和我相会,也是因,已经足够诞生许多猜不透的果来。” “那你以为,应当如何?”老人参精正色说:“万物生灵,岂非个个都有业力,都要受因果的制约?” 他的道,便是躲避,觉得躲避的越成功,沾染的因果就越少,越能自在, 可听方觉这么一说,顿时觉得自己做的还远远不够, 甚至,他无论怎么躲避,都无法躲开因果业力。 “这个嘛,我倒是说不出一个所以然来。” 方觉道:“只是以我的看来,既然算不透,那便不用算,我求的是直道,不畏果,亦不畏因,只凭心意行事,若真的有朝一日,因果报应来了,能凭本身力量,以力破巧,破开业力,那是最好,若破不了,报应加身,无论是恶果善果,我也坦然承受。” “善果倒也罢了,恶果哪里能坦然承受?岂不是一身的道行,几百年的性命,都化为虚无?!” 老人参精是个极为惜命的家伙,连连摆手:“这不行这不行,废了诺大功夫,最后却听天由命,落个没下场,非智者所为,你的道,我是学不来,学不来。” 方觉笑笑,没说话,端起面前的茶杯喝了一口。 个人有个人的道,未必谁对谁错,也没必要谁去学谁。 “不过今日听你一番话,倒是更加坚定了我的想法,还是要尽量躲避因果,少沾业力,即便无法完全躲开,那业力终究要小一些,劫难来的时候,或许也能轻一些。”老人参精说。 “这也是个法子。”方觉点点头,业力小,自身实力足够,也能靠着实力硬悍业力。 “那你赶紧走,我不多留你了!我们缘分不深,不可多谈,你这人又与众不同,一看便是个业力缠身的,和你接触太多,说不定我也会跟着染上业力。” 老人参精屁精本色暴露,直接起身:“慢走不送!” 方觉:“” 第一百零七章 半路做了他 方觉正在喝最后一口茶,被老人参精说得一愣,差点一口水喷出来。 不怪他心里把老人参精称之为老屁精,这家伙头缩头乌龟法简直练得炉火纯青,断绝一切可能带来危险的可能性,连脸都不要了。 “告辞告辞。” 摇摇头,既然主人不欢迎,也懒得当恶客,起身就朝外走, 以前助人为乐,基本都可以得到对方的感谢,最起码一通彩虹屁是少不了的,这还是第一次被对方直接下逐客令的。 “李贤,走了。”招招手。 “大叔,你们就要走吗?”小人参精不晓得是感谢方觉的救命之恩,还是和李贤玩出的童年友谊,有些舍不得的样子, “以后听你爷爷的话,不要乱跑,否则下一次真的要被坏人切片研究。”方觉笑道。 “嗯嗯嗯,以后再不敢了。”小人参精点头如捣蒜。 “那以后有机会,再来找你玩。”李贤挥手告辞。 就在此时,人参精脚下忽然绽放出一朵‘金色莲花’,那莲花花瓣骤然绽放,花心之中涌出一团火焰,瞬间就将小人参精包裹在其中, 来得快,去的也快,火焰洗礼过人参精全身,最后在头顶三尺之处,凝结成一颗小小火星,准确的飞入方觉眼中。 虱子多了不愁,债多了不痒, 方觉以前还会绞尽脑汁去思考这火星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有什么用途,连续几次出现,渐渐习惯之后,也懒得去想了……反正也想不明白。 不过,以前两次,声势都没有这么大,小人参精今天的火星就像是放个一个人体大烟火,绚烂华丽,好几块钱的特效。 小人参精莫名其妙打了个冷战,眼巴巴的问“要不然,你们多留几天吧,我带你们去山里玩?” 方觉听他说‘山里玩’,忽然心中一动,想到了这一路上,百兽对他天然的亲近和臣服, “大丫……额,你是叫这个名字吧?”问。 “是呀是呀。”小人参精点头说。 “真是个好名字。” 方觉瘪瘪嘴,然后蹲下来,拍了拍他的脸蛋,说“你爷爷年纪大了,要这帮村民照顾,你年纪还小,和人类在一块呆久了,不是什么好事,平时还是在山里修炼成长比较好,等到你什么时候像你爷爷一样厉害,不怕坏人了,再出山也不迟。” 大丫似懂非懂,眼睛滴溜溜转了一圈,看看方觉,又瞧了瞧远处老人参精的屋子,还是点了点头。 “走了。”起身,转身,挥手,大步离开。 “走了啊。”李贤也学着方觉的样子,转身,挥手,小布追上去,俨然就是一个小号的方觉。 …… 片刻后, “老祖,这外人来咱们这里,就这么放开离开了?万一他泄露了我们这里的消息,岂不是要惹来祸端?” 老人参精的屋子里,跪着几个精壮的村里汉子,一个个背着弓箭,挎着短刀,都是猎户的打扮。 为首的一个中年男人说“我带大伙去,半路做掉他,保证神不知鬼不觉。” 穷山恶水出刁民,这话不完全对,但也不是没有道理, 这帮隐居世外的百姓,固然有淳朴的一面,但是非观十分朴素简单,没有受过足够的教育,凡事出发点,都是‘是否对自己有利’,为了保护自己的家园,并不认为杀掉一个外人有何不妥, 本质上,倒是有些接近动物,只是比动物更加会思考,至少动物就想不到,事后半途截杀。 看这一群人无动于衷的表情,这样的事,想必不是第一次了。 “胡说八道。” 老人参精却是摇了摇头,说“这人毕竟对大丫有恩,怎么可以恩将仇报。” “我就不信,他是真的好心?世间险恶,哪里有这样的人?若是世上的人都这样,我们何必世世代代隐居在这里。”中年人说。 “便是让你们去,你们也未必是他对手,这人神光内敛,华彩熠熠,显然距离道门已经不远。” 老人参精骨子里是妖怪,对于杀恩人这种事,其实并不在意, 但战力,并非他所强之处,若是真的动手杀人,万一杀不掉,反而招惹了一个仇人,惹出眼前的灾祸来, 尤其是今日听了方觉一番因果业力的话,他隐隐觉得,这些话蕴含着奥妙的道理,并非胡诌,因此更不好随意结下因果。 “要不,我追上去,送些礼?让他保守秘密?正好村里还有些上好的人参药材。”有个人问。 老人参精还是觉得不妥,说不定本来没事,送点好东西,反而引起对方的觊觎, “你们最近这些日子,多多留意,在入山的必经之处,多多布置陷阱。”老人参精说。 …… …… “夫子,这么说那个老头果然不是个东西!” 出山的路上,李贤得知老人参精就是‘救’了三娘子一家的人,并且‘赶走’方觉后,有些愤愤不平的说。 方觉笑笑,说“三娘子的丈夫,当年其实并没有救他。” “我觉得不能这么看。”李贤说。 “你三天不顶嘴,浑身都不痛快是吧?”方觉瞟了他一眼。 “夫子,理不辩不明,话不说不快,道不论不直,都是你教我的嘛。”李贤嘟着嘴说。 “行行行,你说。” “他救老人参精的时候,并不知道这是个妖怪,没有危险,却能冒着自己生命危险,下到悬崖之下,救起一个不相干的老人,无论如何,我觉得这都是舍己为人的举动。” 李贤想了想,又道“还有那老家伙,他明明没有危险,却眼睁睁的看着三娘子丈夫,冒着生命危险去救他,始终无动于衷,依我看,也未必就安了什么好心。” “还有这次,我们救了小人参精,老家伙非但不感谢,反而赶我们走,你心里有些不痛快,是吧?”方觉笑吟吟的问。 “那当然。”李贤道。 “那时光重来,你早知如此,还愿意救小人参精吗?”方觉反问。 “这……”李贤微微一愣,想了想,苦笑道“还是会救。” “这便是了,明心见性,终生平等。你管老人参精是好是歹,是得道高人,还是老屁精?我们觉得不应该活生生的吃掉一个有灵智的生命,于是救了他,然后我们的内心因此收获了安宁,这就够了。” 方觉淡淡的说“我们不是在做好人好事,更不是行善积德,自己开心了就好,管那么多干什么?” 。 第一百零八章 药不能乱吃 关于因果业力的问题,老人参精掉坑里了,李贤一路上也在琢磨。 凡人畏果,菩萨畏因, 换句话讲,无论是凡人菩萨,都生活在因果纠缠之中,一举一动,都被看不见的‘线’牵引着,最后达到一个未知的结果。 “那人岂不是天地的提线木偶?从头到尾,都被天地算计在其中?”李贤问。 “这就是天地之道的一方面。”方觉想了想,点头说:“你可以认为,天道就像一个朝廷,他置定好了一套极为复杂的精密的规则,在天地中的万物都受到这套规则的限制和影响,很难跳出去。” “有规则,比没有规则好;然而,规则过于严密,或许又是暴政?”李贤琢磨道。 这倒是个可以探讨的方向,如果说天地没有规则,人可以拥有无限的寿元,无尽的力量上限,看起来收获了大自由,但又会带来许多新的问题,甚至会导致整个世界的毁灭; 反过来说,人的个体是弱小的,受到生老病死的制约,看起来活得像一个可怜虫,为了一口饭,一间屋,一场病,苦苦挣扎,一辈子都不得安宁,陷于苦难之中,但整个世界,却又能因此稳定的运行下去。 站在旁观者的角度,觉得稳定重于一切,而如果当‘疾病、疾饿、欺辱’这些东西,真切的降临在自己的头上的时候,想法定然又有所不同。 “大昊之前,天下纷乱,分成十几个国家打来打去打了几百年,史官说,这几百年,诞生了辉煌的文化,催生了各种智慧,为之后大昊一统天下的辉煌,奠定了基础,是一个灿烂的时代,但身处那几百年战乱流离中的百姓,一定不会这么认为,那几百年对于他们而言,只有黑暗。”方觉道。 “所以夫子你一直在说,要明心见性,看清自己的内心到底想要什么,而不是受到外界的影响?”李贤问。 “内心强大的人,可以无视外界,甚至改变外界;但同样的,外界环境,也会潜移默化的影响到人的内心,如果你整日看见的都是遍地饿殍、易子而食,难道你不会希望有人来结束这乱世吗?反过来,若是你看到这朝堂从上到下,都是昏聩贪黑,无耻之人横行,视百姓为猪狗,那恐怕又会想到,为了推翻这样的朝廷,付出牺牲是值得的。” “那这样就很矛盾啊。”李贤说:“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今天这么想,明天可能又会那么想,怎么办?” 方觉笑笑:“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你还小,未来会怎么样,我不知道,不过我这个人比较简单,不想考虑什么长远,千年百年大计,只看眼前对错喜好。” 顿了顿,看向远方天空:“比如这大昊,目前看来,还算不错,至少天下九成百姓能吃饱饭,若是有人要乱世,我自然不喜欢;有朝一日,朝廷会不会腐朽?这却不是我能看见的,我也无法去预测,是何时、何因,像六王爷那样想的太远,想到几十年、百年之后,修道之人会不会乱政,因此从现在就开始提防,我也是懒得做的。” “天地既然定下了严密的规则,人就不要以自己的想法,去过多干涉?”李贤琢磨着问。 “给你讲个笑话。” 方觉道:“有个笨蛋,骑在马上读书,马走了十里,他读完了一本书,于是从那以后就认为,能走出十里距离,是因为他在读书。” “不懂。”李贤摇头。 “你不懂天道,我也不懂天道,我看什么六王爷、观星子、国师之类,也未必就完全懂,天道变数无穷,既然都不懂,何必自以为是?” 方觉抬头看看天:“这种事,你当它是神明,它就成了你的神明,你当它是个屁,它就是个屁,半点都不会影响到你。” 李贤嘴角一抽抽,心想夫子自从杀了官之后,胆子是越来越大了。 “哦说着我都忘了,临走之前,大丫给了我这个。”李贤忽然想到一事,从怀中摸出一个小布包。 打开一看,里面全是人参的根须, 不过,即便是根须,长得也十分的夸张粗壮,几乎每一条都有大拇指那么粗,最粗的一根,甚至快赶得上李贤的手腕子了。 “这是小人参精的?”方觉惊讶问, 他是见过小人参精本体的,即便是三尺高的人参精,也长不出这么粗壮的根须, 这么粗的根须,人参本体,岂不是要有两三个人那么高? “他说是老人参精的。”李贤笑嘻嘻的说;“我听大丫的说法,好像是那老家伙已经到了一个极限,无论再怎么吸收天地灵气、日月精华,也无法再成长,相反,每过一段时间,就要脱落一些根须,否则会……” 想了想,也不知道怎么描述,于是把大丫的话原封不动搬了过来:“否则,就会爆炸。” “额?”方觉一脸懵逼。 难怪老人参精要‘造福山村’,搞了半天是因为这个,体内储存不了那么多药性了,浪费也是浪费,不如拿出来冒充神仙。 “我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反正大丫说这是好东西,以前在村里,每年都会脱落许多,拿出一条,全村人煮水喝,有什么病立刻就好了,他收集了十年的,全送给我了。”李贤说。 “你可别乱吃。”方觉接过来闻了闻,香是香,不过脑子里,想到的却是三娘子丈夫的那副鬼样子,说:“这玩意药性太大,吃成植物人就麻烦了。” “不会吧?我问大丫了,他说最多流鼻血。”李贤道。 “大丫那孩子,比你还糊里糊涂的,他的话,不能完全听。还是要悠着点。” 两人赶路,离开了山里之后,在山外一个无名小镇找了个客栈住宿,晚上方觉选了一条最细的,熬了人参汤,和李贤一人一碗,小心翼翼的喝下去。 “夫子我觉得浑身都充满了力量!” 李贤抬起头,眼中光芒闪烁,神采奕奕,感觉都能放出电来, 两条鼻血,顺着鼻孔留下。 “我就说他妈的大丫这孩子脑子糊里糊涂的吧!” 方觉一边擦着自己的鼻血,一边拽了一条毛巾给李贤,去给他擦脸。 第一百零九章 上来吃火锅 ??? 天天晚上不睡觉,每天一大早就猫闹。 吃了人参根须之后,这两天李贤和方觉的日子就过得十分不规律,每天鼻血从早流到晚,偏偏精神却十分的旺盛,天天晚上大半夜都睡不着,好不容易沾上枕头小睡片刻,没有两个时辰功夫就醒了。 偏偏人还不累,就像李贤说得,好像充满了力量。 “这样下去要爆炸!” 方觉总算体会到老人参精的爆炸二字从何而来,不算科学,但十分的贴切,这种体内能量膨胀无法发泄的状态,到了一定程度,的确就是要爆炸。 仅仅吃了几根脱落的人参须就这个状态,不晓得老人参精自己修炼了那许多年,体内的营养、能量充沛到了一个什么程度。 “还是想找人打架!”李贤擦着鼻血,认真的说。 “嗯,明天上青云,武君山师兄师弟,师侄一大堆,肯定让你打过瘾!”方觉望着面前巍峨的大山说。 青云剑派在青云山附近威名赫赫,有这么一个超级门派在这里,从客观上来看,附近的老百姓得益许多,比如治安良好,没有强盗山贼,又因为青云派自身开销以及年年收徒等原因,让附近的经济繁荣了起来, 甚至连官府都要感谢青云剑派,听说县衙里只要有一个青云派的弟子,哪怕是最基层的弟子当差,很多问题就能轻松解决。 “两位若是要去青云派寻访故友,最好备些礼物。”山脚下,一间小客栈的老板和方觉他们闲聊,得知他们去找人,于是随口建议道。 “这是何故?”方觉问, 寻亲访友,带礼物是人之常情,可是这老者显然不仅仅是这个意思。 “两位远来,大约还不知道吧,青云剑派老掌门仙去了,不久前才选出了一个新掌门,是原先青云九老之一的凌云子老神仙,你想啊,人家换了掌门,你去找人,当然要带点礼物表示祝贺嘛。”客栈老板说。 “哦哦,原来如此,那的确应该。”方觉想了想,问:“老人家,山上有一位叫做闲云子的前辈,你可知晓?” “知道知道,也是青云九老之一,每次上下,老神仙都在我们店住呢,对了,听说这一次,差点就选上了掌门。不过最后不晓得怎么的,落败了,于是凌云子当了掌门。两位莫非是去找闲云子老神仙的?” “也不是,找他门下的一个弟子。”方觉笑笑。 “那更要准备好礼物了,最近山上换掌门,人人都忙得很,就说闲云子门下那些大侠吧,我都半个多月没见过一个了,想必都在山中担任着重要职务,责任重大。” 说了半天,方觉心想来都来了,人家口水都要说干,没必要装作不懂,于是就问,老人家你这里可有什么拿得出手的礼物? 所谓礼物,无非就是精美可口的糕点,昂贵的丝绸布匹之类的东西,老头子大包大揽,说交给他负责,于是给了他十两银子,让他去帮忙采买。 一夜无话。 …… …… “四师叔好!” 几百里之外,三个背着长剑的中年人,单膝跪地,冲着一只硕大的轿子抱拳行礼。 那轿子十分的诡异,长宽都有十几尺,简直和一间普通的房屋差不多大小,可是却偏偏没有人抬,也没有马拉, 轿子下面,安装了两排轮子,最后,顶上,有一个像烟囱一样的东西,正朝外冒着热气, 操纵轿子的,只有一个青衣小厮,他坐在轿子前面突出来的一个小小空间里,握着一只圆形的轮盘,通过这个轮盘来操纵轿子的前进方向, 轮盘下还有两个机关,用脚来踩,一个是让轿子加速,一个是让轿子停止。 “各位师兄,师父说天太冷了,让各位进去一起吃点暖暖身子。” 青衣小厮嘻嘻一笑,转身打开轿子前面那扇对开的门, 顿时,一股热腾腾的香味扑面而来, 只见宽敞的‘轿子’里,床铺、书架、丹炉什么的,一应俱全, 最中间,是一个大圆桌,桌上放满了一盘盘各种红肉瓜果蔬菜,那烟囱就是从桌子中间突出去的,围绕着烟囱,是滚开的火锅汤,正咕嘟嘟冒着热气。 有个肉山一样的胖子,坐在圆桌盘,低头涮羊肉,吃得满嘴都是汁液。 “师叔好。”三个剑客又抱拳叫到。 “进来进来,暖和暖和,吃饱和足才好做事,说起来,你们五师叔那个脑子也真的是好使,居然做出来这样一辆车,嘿嘿嘿,翻山越岭、爬山涉水的,去哪里都十分便捷。”胖子说。 这三个剑客都知道这胖子的性子,平日一向和气,不炼丹的时候,十分好相处,是不怎么讲尊卑礼仪的,对晚辈也很照顾, 于是简单的客气了两句,便上了轿子,脱鞋放在门口,进入轿子中,围着火锅坐了一圈。 “你们师父也是太过谨慎了,我亲自来了难道还不够,还非要抓你们几个差事。” 胖子一边随手说,一边拿出来个大瓦罐子,朝外倒酱料,炫耀一般的说:“尝尝这个,我亲手做的,陛下娘娘们都说好吃。” “谢谢师叔。” 三个剑客笑呵呵的来帮手,其中年纪最大的一个,说:“若是没有猜错,那人参精已经成妖,甚至入道,师叔你平日炼仙丹,陛下、师祖,还有众位师叔师伯都十分仰仗你,可不敢有半点闪失,所以师父才派我们来给你打下手。” “哦,听懂了,就说我只会炼丹,打架本事不行呗。”胖子说。 “哪里哪里,师叔这么说,我得打自己的嘴了。”那剑客也笑嘻嘻的,轻轻拍了自己嘴巴一下。 “我看你们师父脑瓜子清楚的很,派你们来,立了功劳,将来用人参精炼出好丹药来,他也能分一些。不过话说在前头,人参本就是好药材,成了精,入了道,那更是难得,能不杀尽量不杀,若是仅仅用来炼丹,未免杀鸡取卵,大材小用了。” “师叔的意思什么?还请明白交代下来,我们三个做事心中有分寸,免得坏了师叔的大事。” 第一百一十章 水火轿子 胖子夹起一片薄薄的羊肉在滚烫中涮了涮,道:“依照我的想法,若是能合作,这样一个家伙,抓回去看守药园,那是极好的,整个药园的品质和产量都必然能大大提高。此乃长远之计。” “可是……”领头的剑客犹豫了一下,还是说:“师叔,陛下雄心壮志,向天再借一百年的心思,可是越来越盛了,未必愿意走这长远之计吧?” “嗨,是啊是啊,不好办,不好办,陛下那头要应付的好,我又不想白白浪费了这天材地宝,你们说说,一个入道的人参精,就这么炼了,哪怕能炼出一炉子丹药,那可不是天大的浪费嘛。” “反正我们都听师叔的,师叔怎么说,我们便怎么做。”剑客说。 “见机行事吧。能不杀便不杀,若是必须杀……”胖子摇摇头,语气变得轻松起来:“那便杀了吧,好歹能炼一炉子药,总比跑了强。” “是师叔。”三个剑客异口同声说。 “还有,那三娘子和风云庄你们查得怎么样了?你们是从那条路来的吧?”胖子又问。 “回师叔,三娘子没什么问题,加之是八师叔批准入观风台的,我们对她倒是客客气气,只是她那个丈夫,只怕是派不上用场,也活不了多久,我们打探清楚了之后,向她讲明了观风台条例,就去寻找那个‘老者’,半路经过风云庄,得知人参之事,这才把二者联系在一起,猜测道有人参成精。” “也不晓得那个方觉是怎么回事,风云庄的事,竟然没有上报。”胖子说。 “师叔,那么多观风使者,各行其是习惯了,倒也正常。”剑客说。 “我没怪他的意思,你也不必急吼吼的去为他分辨,虽说都是练剑的,可人家是你八师叔的人,将来即便划分门墙,也必然是入老八门下。” 几个人说着话,聊着天,吃着火锅,就来到了山脉之外, 路尽了,前方就是大山。 “吃饱没?吃饱了就收拾了,然后坐好。” 胖子让那几个剑客收拾好火锅的残根剩饭,然后不知道按了个什么机关,轿子里多出两排椅子来, 每个人坐在椅子上,从椅背上,拽出一条可以绳索的软绳,从肩膀斜斜拉到腰下,咔嚓一下固定住了,把人绑在椅子上,不至于颠簸摔倒。 前面操纵的那个青衣小厮,又不晓得怎么捣鼓了几下, 只见轿子落下了一串连接在一起的履带,将轿子的轮子完全包裹起来,轿子前又伸出两个大大的钢铁转轮,飞快的旋转起来。 “坐好喽,入山喽。” 青衣小厮笑呵呵的喊了一嗓子, 然后轿子上的烟囱里冒出黑烟,轿子像一个怪兽一样,朝山中开去, 路上,挡在前面的树木,遇到两只钢铁轮盘,都被纷纷锯断,轿子下面的轮子被履带包裹着,顺利的通过崎岖不平的山路,如履平地。 “瞧瞧,瞧瞧,这多方便!” 轿子里,其实还是有些颠簸的,胖子抓着在轿子壁上的一支扶手,说:“这要是在军队里都配备上,朝廷的大军,哪里去不得?什么北荒南蛮,什么海岛水族,轻松平定!也不晓得朝廷里那帮官儿脑子是怎么长得,居然还整日提防着我们。” 这种随口唠嗑的话,彻得就比较深了,三名剑客不好随便接口。 不过话说回来,这种水火八宝轿,一辆的造价,就不少于四十万辆,每次出行的维护花销,也都是成千上万两银子,朝廷再怎么有钱,也不可能为军队大规模配备。 不要说军队,国师的八个弟子之中,也就这位炼丹的四师叔和炼器的五师叔才有,这真是坐着说话不腰疼,不要讲军队普及,即便是大昊高官人人一辆,朝廷都要被拖垮。 反正吹牛也不上税,几个人在车里闲着没事,就听这位四师叔瞎扯淡,但也快活的很。 轿子前进的速度,看似缓慢,其实很快,而且不用休息,可以一直向前,只要不遇到绝壁、悬崖,连路都不用绕,笔直向前推进,一日一夜的功夫,就走出了一百多里, 等到第二天下午,就听前方传来一阵呼啸, 紧跟着,哆哆哆哆,一连串闷响, “师父,有人放了陷阱,好多箭。”小童在前面叫喊。 “那就说明咱们走对了,继续。”胖子满不在乎的说,这辆轿子看起来珠光宝气,其实防御力也极为强悍,不要什么普通的陷阱、弓箭,便是军队中的弩箭围攻,一时半会也破不得, 除非是遇到攻城弩、投石车这样完全不在一个层级上的武器,才要暂时退避。 又过了片刻,遇到的陷阱更多, 甚至有人,开始远远的朝这边攻击,又一次,路过山腰的时候,上面甚至落下一块大石头来。 一名年轻剑客默不作声解开安全带,带着剑下了车, 片刻之后,又回来了,依旧一言不发坐回远处,重新系上安全带,闭目养神。 之后一路上,只要遇到有人拦截,便有一名剑客下车,片刻即回,然后就可以清净很长一段时间。 山里天黑的早,约莫申时六刻左右,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而大车也停住了, “师父,前面是悬崖,没处走了。”青衣小厮禀告说。 胖子掀开帘子,眯着眼睛朝外看了一会, 转身打开百宝囊,从里面找出一小盒丹药,分给众人。 “山中多瘴气迷雾,你等把这些明目丹含在口中,不要吞咽下去,便能避瘴破邪。” “是。” “多谢师叔。” 一行人将明目丹含在嘴里,用唾液滋润, 片刻后,药力化开, 只见,前方哪里还是什么悬崖, 一个小小的山坳拗口就在不远处,拗口修建了木栅拦路,许多山民打扮的人,正躲在栅栏之后,手持弓箭、木棍等等简陋的兵器,警惕的看向这里,一个个大气都不敢出。 原来是障眼法来着。 “师叔,我去一趟。”年纪最大的剑客说。 “直接问他们话,普通人尽量少杀。”胖子说。 ??? 第一百一十一章 穷凶极恶 巍巍青云,十八奇峰,青云山,乃是大昊七十二名山之中,排行能进前二十的存在,无论是风景,还是地域广阔面积,在东南几省都是首屈一指, 除了青云剑派所在的主峰之外,青云山其他地方,是不禁游客来往的,方觉和李贤上山,一路上遇到不少前来踏青游玩的百姓, 直到进入主峰的山路,人才骤然减少了起来。 “夫子,这武林门派占山为王,到底算不算符合朝廷法度?”李贤又开始忧国忧民。 人参的药力实在太大,如此陡峭的上路,放在上辈子,方觉爬起来气都喘不上来,此时居然还有心思和李贤来扯淡,想了想,说道: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理论上来说,帮派占山为王,当然不行,但青云剑派乃是名门正派,于是这就可以了。” “名门正派?难道说,做好事,就能占山为王?”李贤又问。 “名门正派可不是做好事。” 方觉道:“什么叫做名门正派,要有三点,其一,自身有些实实在在的本事,能为朝廷和地方所用;其二,要拥护朝廷的领导,绝对不能干反贼的勾当;第三嘛,要和那些能说得上话,有势力的官员、世家搞好关系,这三者缺一不可,有了这三者,那才叫名门正派,倒不是说,行侠仗义就叫做正派的。” 李贤呵呵一笑:“真是虚伪。” “师出有名就是这个意思,朝廷统治百姓,明明是用百姓的钱、百姓的力,甚至百姓的命,为朝廷立功立业,为朝廷里的人提供享受,但嘴上还是要说,为了万民安康,为了百姓生计嘛。你以后做事,心里也要记住,无论做什么,都要师出有名,这样阻力才会小。” “难道百姓自己心里不知道?”李贤又问。 “这世上,脑子清楚的人,终究是极少数,大多数人,不过随大流而已,很容易鼓动,你想想咱门郭东县,几万人口,识字的都不超过几百人,像你我这样的人,登高一呼,扯一些热血沸腾的话,大部分人就开始犯迷糊了,是不是?” “难怪夫子你不愿意当官。” “我不当官,并非因为正直,而是当官不如修道来的快活。” 两人正聊着天,前方山路边,忽然出现了两个背着长剑的年轻人, 的确很年轻,看面相,比李贤大不了多少。 说起话来,却老气横秋。 “你们是什么人?前方便是青云剑派的山门,闲人莫要乱闯。” “若是拜访朋友,还请留下姓名。” “喂,这山又不是你们家的,那么横做什么?”李贤火气正旺,上午还在流鼻血,就顶了一句回去。 “青云山自然是青云剑派的,你这小孩,聒噪个什么?莫要惹得我不快,出手教训教训你。”一个剑童说。 李贤还要说什么,方觉摆摆手拦住了他, 有点权力财富,家里养的狗叫声都会大一些,这很正常,两个小剑童在这里看守道路,盘问路过的人,其实是他们的本职工作,只是大约想着背后靠山硬,又见自己和李贤穿着打扮普通,因此言辞之间,就多了几分放肆。 说到底,江湖门派都是这个鬼样子,不凶一点,没人怕。 “两位小哥,我是来寻朋友的。”方觉道。 “哦哦哦。”一名剑童点点头,语气稍稍客气了些:“你寻哪位师兄?且在此处登记姓名,才好入山。” “我找武君山,闲云子前辈门下的弟子。”方觉道。 “武君山?!” 两名小童都是微微一愣,紧跟着,小脸就绷了起来。 “武君山犯了事,被关在后山,不见外客,你回去吧。” “犯了事?”方觉微微一愣:“敢问,武君山犯了什么事?” 若是没算错,武君山回山,前前后后,也就一个月多时间,怎么就犯了事,严重到要关起来的地步? “你这人怎么如此聒噪?这是本门内部事由,怎能说给你听?”一名剑童不悦的皱眉:“快走快走,说了不见,就是不见!” “那我求见一下闲云子前辈,可否?”方觉问。 “也不行。闲云子师叔祖在闭关,不见外客。” “你和他说那么多做什么?”另外一个小童满脸不耐烦,提起手中长剑:“都说了不见,你们还不走,莫非要吃个教训,才知道好歹?” “也不晓得是谁家大人教出来的孩子。”方觉摇头笑笑,什么隐士高人,都是扯淡, 没有经过社会的毒打,一辈子窝在山里,到死都成不了高人。 李贤火气正旺,一概平时温和的样子,眼睛一瞪:“左一个不见,又一个不见,不晓得,阎王爷请客吃饭,你们见是不见?” “阎王爷,什么人?”一名小童奇怪问。 “大胆!”另外一个小童更加直接,刷的一下拔出了长剑,剑尖指着李贤的脸:“我看你找死!” 话音刚落,李贤也拔出了剑。 “不要杀人。”方觉说。 “我又不是那种穷凶极恶的坏人,怎么会动不动杀人呢,就是给他们一个教训。”李贤觉得自己受了冤屈,分辨说。 方觉板着脸教训说:“动不动就拔剑相向,对方还是小孩,你还敢说不是穷凶极恶?我看你这样下去,早晚变成小魔头。” “路不平,自然拔剑,怎么反成我错了?”李贤不服气嘀咕。 他两这边讲相声一样一唱一和,完全没把那两个小剑童放在眼里, 两个小孩的自尊心受不了了,最先拔剑的那个,冷笑一声:“大言不惭,今日就让你晓得天高地厚!” 挺剑刺向李贤, 叮当, 一声脆响,那小童手中的剑直接飞了出去,带起一点寒光,远远落入一侧的峡谷之中, 手腕上出现一道血痕, “大胆!伤我师弟!” 另外一名剑童也随之出剑, 这名剑童的武功明显要高一些,叮当叮当响了两次, 不过也没什么作用,接下来几乎是原版不动的场景出现,长剑也飞了,手腕上同样中剑。 场面顿时变得十分尴尬, 李贤一脸鄙视的摇摇头,不慌不忙的收剑入鞘。 两个小剑童脸色难看,都快要哭了。 “你你用的是青云剑法!”那名厉害些的小剑童,终于回过神来,瞪大眼睛,语气愤怒的问。 “是又如何,不是又如何?反正你们两这么弱,以后讲话,一定要客气点,不然遇到真正穷凶极恶的人,当心小命不保。”李贤好心劝说。 “你们等着!” 两个小童相互搀扶着,转身就跑。 第一百一十二章 请赐教 两个小剑童被李贤三下五除二打败,一脸要哭的样子跑掉了,反而搞得方觉有点不太好意思,像是在欺负小朋友。 “水准不行嘛。”李贤嘀咕说,表示对青云剑派基层教育水准的不满。 这个事方觉也不太好解释,同样是练武,武君山用了好几年才到达的水准,自己一个多月就达到了,这还能说是因为自己是穿越者,身上带有一些无法解释的因素,比如眼中的火。 李贤却是实在说不清,为什么短短几个月下来,水准就可以达到这个地步,打青云剑派的守山小童和玩一样, 要不然就是青云剑派不教真东西,要不然就是李贤的天赋惊人。 无论如何,没有小童挡路,一马平川,两人顺着山路继续前行, 没一会,眼前就变得开阔起来,前方的道路和环境,显然都经过了人为的修整, “师兄,就是这两个人!” 刚才被打跑的小童再次出现在前方,这一次还领着两个二十来岁的年轻剑客,气势汹汹的去而复返。 两个剑客,一个身材颀长,一个矮一些,但身形都极快,转眼就到了跟前。 “这位仁兄请了。” 高个子的那个剑客挡住了路,语气还算客气,先抱了抱拳,道:“在下青云剑派吴子群,师从青云九老游云子,敢问阁下高姓大名,何故伤我守山童子。” 行走江湖的没有傻子,吴子群听守山的小师弟回来禀告,对方两人,只是童子出手,便轻松几招解决,用的好像还真是青云剑法,因此不敢托大,心中留了一份谨慎,以为是哪家的高手,或者是青云剑派的朋友。 闯山门这种事可大可小, 遇到水平不行的,那就是天大的罪过,抓起来滥用私刑,废掉武功都很正常;遇到水平高的,那当然选择化干戈为玉帛,一切都是误会,大家交个朋友。 况且之前动手,对方明显也留了手,只是震飞了童子的剑,并未真正伤害两人。 “两位仁兄请了。”方觉也是抱了抱拳,笑呵呵的再一次道明了来意,看了眼在一旁气呼呼的剑童,笑道:“我这书童初学乍练,剑法还不熟,手上没个轻重,伤到了两位小兄弟,还望莫怪。” “方兄客气了,孩子们切磋,有个轻重,实在是正常的很,莫说孩子们,便是我们这些大人平日较量,也难免有失手的时候。” 吴子群目光在方觉身上扫过,“听方兄说,是来找武君山师兄的,不知和武师兄有何渊源?” 伸手不打笑脸人,这吴子群语气客气到夸张的地步,哪怕是敌人,也难免心生一份好感, 不过方觉之前听说武君山在什么思过崖思过,心中留了一份防备,于是就十分简单的解释了几句,只说是赶考路上认识的,如今考上了举人,游历天下,特来拜访。 “哦?原来方兄是个有功名的读书人?!” 吴子群十分意外,举人这种存在,其实比江湖侠客要稀有的多, 好比苏洪省,全省举人不超千人,但行走江湖的,仅仅一个天水派,就有上万人,以举人身份若是愿意混江湖,最起码都能在大帮派里,谋取一个比较上层的谋士职位,比起青云剑派一般的高手,地位只高不低。 “都是身外之物。”方觉笑笑,拱手道:“适才听两位小兄弟说,武君山犯了门规,不晓得到底是何事?” “嗯……”吴子群稍稍沉吟片刻,笑道:“门内之事,我也不是太清楚。方兄和武君山果然是好友?” “正是。”方觉点头。 “那在下有一个不情之请。”吴子群微微一笑。 “请说。” “这两个孩子,从小跟着我一起练剑,我好歹被他们叫了几年师兄,如今被贵书童打飞了剑,我这个当师兄的,总要有所表示才行。” 吴子群缓缓的抽出长剑,横剑于胸,摆出一个平辈请教的剑招:“还请方兄赐下几招,我也好开开眼界。” 方觉嘿然一笑,原来说来说去,还是要动手, 之前说了一大堆客气话,都是铺垫,打输了不丢人,打赢了自然更好。 李贤在一旁跃跃欲试,方觉心想让他动手,未免太剥人家的面子,于是点点头:“也罢,那我就献丑了。李贤,剑给我。” “哦。”李贤不情不愿的把剑递给方觉。 “吴兄,我这配剑乃是装饰,不合适用来搏击,因此用他的剑,你不要误会。”方觉接过李贤的剑,一手拍了拍腰上的鸿羽剑道。 “好,方兄请进招。” 方觉也不客气,同样摆出一模一样的招式,横剑于胸,然后剑锋平削, 空气中响起唰得一下破空之声,寒光一闪,剑刃已经到了吴子群面前, 吴子群竖剑一挡,剑脊拦住方觉剑刃,顺势前推,剑刃顺着方觉的剑,直削他面门, 两人动作都不算太快,看起来的确是在切磋,而不是生死相搏,方觉想也不想,反手一搅,用了一招风卷残云,用自己的力量带动吴子群剑上的力量,让他的剑旋转起来, 之前李贤打飞两个剑童手中的剑,用的就是这一招,借用旋转之力,让对方握不住剑。 吴子群神情微微一变,赶紧撤剑,不料还是慢了一步,剑柄在手中转了半个圈,好悬就脱手而出。 “佩服,佩服!” 都是懂行的人,两三招一过,高低便分明,吴子群不再纠缠,退后两步,收剑抱拳, 同时,看了眼和他一起来的那个矮个子, 那矮个子出现之后,就一言不发,完全是个布景板,直到此时,才微微点了点头。 “敢问方兄,这套剑法,从哪里学到的?”吴子群问。 “少年时代,曾经在山里救了一个白须老者,那老者为了答谢,教给我的。”方觉道。 “方兄这话我却是不敢相信了。” 吴子群道:“我在青云剑派练剑十年,这青云三十六剑,我早就记得滚瓜烂熟,认错了老婆也不会认错它,方兄刚才的剑法,已经得了青云剑派真传。恐怕不是什么白须老者能解释清楚的吧?” 第一百一十三章 入错了门 如果武君山在这里,或者得知吴子群出面去‘接待’方觉,那他一定会第一时间提醒方觉,要小心小心再小心。 吴子群这个人,在青云剑派之中,武功平平,和他的师父游云子一样,都不以武力见长, 他们这一脉主要负责的,是青云剑派的交际往来,人情接待。 简单来说,可以看做是对外联络部门。 但是能把这份工作做好,并且在以武为尊的江湖门派之中,占据一席之地,平衡好武林和世俗的关系,这份本事,也绝不是赔笑脸说好话就能做到的, 游云子向来就是青云剑派掌门的左膀右臂,如今换了一个掌门,还是左膀右臂, 而这吴子群,更是游云子门下的杰出人物,心机深沉,八面玲珑。 当年青云剑派八剑下山,就是为了未来下一代青云九老人选做准备,但只有八剑,唯独一柄不用下山,就几乎内定的‘剑’,正是吴子群。 听两个小童回报,吴子群敏锐的抓住了两个重点:对方来找武君山,用的是青云剑法。 青云剑法三十六招,招数本身不是不传之秘,且不说青云剑派成立几百年,与人交手无数,剑招本身不可能影藏,平日里好友往来、江湖门派切磋,也常常互通有无, 但是,青云剑法的心法,也就是以心驭剑的诀窍,几百年来,却极为保密,除了真正的核心弟子,外人不得而知。 比如那两个小童,就只知道剑招,不知道心法,游云子门下,也只有区区三四个弟子,懂一些以心驭剑的法门。 青云剑派几百年,有人拜山,乃至闯山,这种事不知道发生过多少次,早就有一套标准的应对流程,根本不需要吴子群出面,他主动来见方觉,最终的目的,正是要试一试对方的剑法。 一试之下,吴子群和他的这位师弟,游云子手下武功最高的弟子,两人都可以认定,方觉青云剑法,绝非普通的招式,而是已经得到了真传,掌握了以心驭剑的不传之秘。 这里面的原因,就非常值得深究了。 或许,是像他说的那样,就是曾经的机缘巧合,青云剑派门规再怎么严格,几百年下来,若说一个犯门规外传心法的人都没有,也未必就能令人相信, 可是,目前的局面,吴子群选择了另外一种可能性。 无论方觉的剑法来自于哪里,游云子和当前的掌门凌云子,最愿意看见的,都是:武君山私自传授武艺。 短短功夫,吴子群心中便有了计较,收起之前的笑容,严肃的说道:“青云剑派立足于世,依靠的便是剑法,剑法心法,都是本派不传之秘,今日,恐怕还要方兄说个清楚明白,这剑法到底是怎么来的,那白须老者,姓甚名谁,是本派哪位高人?” “这我却不知了。” 见吴子群表情微妙的变化,方觉虽然不知究竟,但也隐隐感到这里面怕是有些问题,一口咬死说:“那老者甚至都没有和我说过这是青云剑法,只说报答我救命大恩,如今过了十几年,你再问我,我哪里记得住?” “方兄,简简单单一句记不住,恐怕不行。”他微微侧身,一摆手:“还请方兄随我上山,说个分明。” “喂,你这个人好不讲理,我们是来找人的,要是不给见也就算了,现在什么意思,难道要拘押我们?!”李贤仰着头问。 吴子群看了李贤一眼,淡淡的说:“方兄莫怪,只是此事实在太大,只能得罪了。请吧。” 李贤还要说些什么,方觉冲他摇摇头, “这一趟,本是想来寻个机缘,没想到遇到了麻烦,按理说,不明究竟,本不该冒险深入,若是此时我两转身就逃,倒是最安全,不过为师想冒险走一遭,说不定这就是机缘。” 方觉把剑还给李贤,说:“你下山等我,三日后我若是不回来,你就原路返回,回家孝敬老爹去吧。” “夫子这是哪里话,我若是这样回去了,岂不是要被赵柯笑死?!” 李贤梗着脖子说:“夫子你要求机缘,我也要求机缘,鹤韵有云,师有忧,弟子服其劳。哪里有老师遇到麻烦,弟子却躲开的说法?我不走。” 方觉看了眼远处的山峦,笑笑:“青云剑派百年大派,藏龙卧虎,若是厮杀起来,未必顾得上你。” “你们两说够了没有?” 那个一直没开口的矮个子终于有些不耐烦的说话了:“休要用言辞挤兑,青云剑派百年大派,还不至于为难一个孩子。况且,你们两都会青云剑法,那就一个也不要想走。” 话音刚落,只听‘锵’一声轻响, 李贤才入鞘的长剑又一次出鞘,剑尖抖出三朵剑花,分别笼罩向矮个子的面门,左右胸,剑柄却是握在方觉手中, 矮个子的武功比吴子群高出一截,没料到方觉忽然再次出手,被逼的朝后退了两步,与此同时也拔剑在手反攻而至, 电光火石间,两人交上了手,就听一连串密集的叮叮叮金属碰撞之声响起, 也就是眨眼的功夫,又是寒光一闪,矮个子手里的长剑脱手而出,斜斜的飞出去十几丈,哆得一下,钉在一棵老松树上,剑身微微发颤。 “若是想走,我自然走得。” 方觉看也不看面如死灰的矮个子,随手一丢,短剑直接进入李贤剑鞘,看了吴子群一眼,淡淡道:“烦请带路吧。” 吴子群嘴角微微一抽抽,脸色变得很难看,侧身让开了路,比了一个请的手势,沉声道:“请方兄和小兄弟随我来。” 他和矮个子在前面带路,方觉和李贤在后面不急不慢的跟着,之前回来‘报仇’的小剑童,明显被吓到了,躲着他两老远,时不时小心翼翼的回头看一眼,却不敢再有半句废话了。 随手几剑,就能震飞二师兄的长剑,这份功夫,青云剑派年轻一代之中,只有几个真正的高手能做得到, 以前听人背后说,跟着游云子这一脉没前途,学不到真本事,小童还不信,今日眼见为实,终于产生了自我怀疑, 若是今天来的,是凌云子师伯,或者风云子、闲云子师伯门下的高手师兄,绝对不会输得这么难看。 第一百一十四章 一把怪剑 青云剑派,试剑亭。 “师父,大致便是如此,此人剑法之强,弟子不是对手。” 吴子群和那个矮个子剑客,面对青云九老之一的游云子,低声禀告了事情经过, 试剑亭中,除了游云子,还有数个青云弟子,按住剑柄,虎视眈眈的将方觉和李贤围住,一个个面色不善。 游云子目光在方觉身上扫过,微微点头,道:“那少年,我再问你一次,剑法从何而来?若还是敷衍塞责,莫怪老夫手辣,废了你武功。” “算上这次,我已经讲了三次,这剑法是幼年得异人传授。” 方觉微微皱眉,问:“说了又不信,我倒是不晓得,你究竟要我怎么说才满意?莫不是听我来访友,就一定要栽赃陷害?” “既然如此,就拿下吧。”游云子挥了挥手。 游云子门下弟子虽然在青云剑派内部属于最弱的一支,但也只是相对而言,几个得意弟子若是放在江湖里,也是名动一方的高手,加之人多势众,他一声令下,七八柄剑同时出鞘,从四面八方指向方觉。 “好不讲理的老头!”李贤大声说:“难道你青云剑派的剑法,就是做梦梦出来的,还不是有人传授?” “这本就不是个讲理的地方。” 方觉呵呵一笑,抽出鸿羽剑,道:“李贤你看好了,青云剑法三十六招,的确不俗,一招一式皆有变化,其中有九招,正是应对群战的好招数。” 说完,手臂一振,鸿羽剑带起一道精光,数声脆响后,最近的三人手里长剑就只剩下了半截。 “我当是什么来历,原来有神剑傍身,难怪敢闯山!” 游云子冷声一笑,腰间长剑无缘无故的自动弹出,已然在手, 剑一出鞘,就映起一层青光闪烁,在太阳光的反射下熠熠生辉,晃得人眼睛发花, 方觉虽然不晓得这把剑叫什么名字,但却能猜到,剑身之所以能有这种效果,不仅因为在打造的过程中,加入了很特别的材料,更是因为打磨中几乎做到了极致,让剑身变得平滑如镜,才可能最大程度的反射光芒。 这样的剑,锋利自然不必提,更重要的是,对敌之时,光芒闪烁,根本无法对视, 连剑招都看不清,甚至无法去看,这还怎么打?几乎是便宜占尽。 武功不怎么样,小技巧倒是一套接着一套的。 方觉刚刚闪过这样的念头,眼前便是一片光亮,光芒大作刺得眼睛都微微作痛, 几乎与此同时,一阵寒意从光芒中传来,却看不清到底出自何方, 看不见来处,自然无从对敌, 于是只能疾退数步, 与此同时,手中鸿羽剑在身前荡起一片剑花,去拦截并不知道从何而来的危险, 叮叮…… 两声脆响,鸿羽剑果然撞上了对方的剑,却也是第一次没有削断对方的兵器,带起两点火星。 “师父许多年未曾出手,果然宝刀不老。” “依我看,师父的剑法,未必在掌门师伯之下,只是师父一向谦虚低调,少在外人面前表现出来。” “话不是这样说,善战者,不战而屈人之兵,世上有多少人敢向师父出手?又有几个人值得师父出手?” 一阵彩虹屁,无论是武功高低,人在江湖,拍马屁这种本事都是必备的, 在旁观者眼中,游云子挺剑而出,方觉便仓皇的后退,剑招都不成样子,勉勉强强躲开,十分的狼狈。 “休要胡说,此人武功的确不弱,果然得了真传。” 游云子却是微微意外, 这把剑乃是当年恩师所赠送,当时对他说,你武功天赋有限,难以大成,此剑可以弥补武功中的缺陷,多年来,游云子将这把剑运用到了极致,把剑身的锋锐、反光效果,与青云剑法几乎完美融合在一起,一招一式都可以控制剑身发光的方向,让青云剑法在他手中如虎添翼,几乎是走了另外一条道路。 虽然不是正途,但实战的威力却绝对不弱,青云九老之中,除了像风云子等寥寥三四人武功稳稳压过他一头的,剩下的几位,也未必就是游云子对手。 说他就九老最弱,其实名不副实,有此剑在手,青云九老中,游云子最起码能排到中游。 不料一剑之下,竟然没有拿下方觉,甚至被他躲开了剑风笼罩,挡住了一剑,后续招式无法衔接,等于是错失先手。 “好小子,再接我一剑试试!” 游云子精神一震,脚下迈出奇异步伐,仗剑追杀而至, 长剑当空,剑花朵朵,几乎化成了一轮烈日艳阳,光芒大作。 “简直耍赖!”李贤躲得远远的,揉着眼睛大声说:“还是高手前辈,居然用小孩子的耍赖法子!” 方觉眼睛更是几乎睁不开,以前只听说过剑风笼罩,一举一动被对方的剑招覆盖在其中,这还是第一次遇到被‘剑光’笼罩,四面八方,都是刺眼光芒,目眩神迷,不仅刺眼,甚至隐隐的产生了一些幻觉。 冷厉的剑风,剑身破空的呼啸声,以及闪烁的光芒,好像置身于一场声光影特效之中,让人精神迷乱。 心念一动,瞳孔深处微微发热,两团火苗骤然亮起。 刚一亮,就见一点寒芒,在瞳孔中越来越来大,越来越亮。 一直沉寂着有些茫然无措的鸿羽剑,忽然像注入了活力一般,骤然抬头,剑尖笔直冲天而起,由下自上挑去, 叮一声轻响,剑尖和剑脊相击,原本已经要命中方觉面门的剑贴着头顶擦过, “嗯?!” 游云子心中一惊,明明这一剑已经要刺中对方,怎么对方好像能看清楚似的,居然用这么奇怪的招式给破了? 再变招已经来不及,只能合身而上,顺势发力跃起,从方觉头顶像一只大鸟一样扑过, 人在半空,扭腰发力,长剑如水,再次泼洒出一片光芒,将他上半身笼罩在剑锋之内, 所谓剑锋笼罩,只因为出剑的速度太快,一把剑好像可以控制住一片范围,但无论再快,一把剑就是一把剑,不可能变成十把、百把, 所谓的笼罩在内,在更快的速度之下,终究只是一场空。 方觉隐隐见过那道门,在他眼中,只要剑还是剑,那便罩不住他。 于是游云子在空中的这一剑,看似泰山压顶,威势赫赫,却只落了一场空, 双脚刚落地,他的眼神便是骤然缩紧,人更是像中了定身法一般一动不动。 手中长剑,贴着方觉脖子划过,剑锋距离对方脖颈,还有两三寸距离, 然而喉头微凉,对方剑尖已经顶在他的喉结之上。 第一百一十五章 多少有点紧张 “师父!” “大胆狂徒!” “住手!” 看见游云子被方觉剑指咽喉,他带来的几个弟子,纷纷拔剑相向,大声呵斥, 虽然心中震惊,完全不明白此人为何年纪轻轻,竟然有如此高的武功,竟然能轻松制服游云子, 一个个嘴上喊得比谁都大声,却并没有人敢于真的再动手。 游云子面如死灰,盯着方觉手中长剑,嘴唇糯糯几下,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方觉心中微微一叹, 这游云子,身为青云九老之一,功夫其实不弱,若是凭真本事单打独斗,自己即便最后能赢,也决计不会像现在这样轻松。 只是人都有惰性,一旦走习惯了捷径,有了依仗,往往就养成了依赖, 他那把奇怪的剑,对敌之时固然占尽了优势,然而也导致他不愿意稳扎稳打,使得都是险招、奇招,见效最快,甚至看起来最漂亮的招数。 就好比刚才那一下,他有很多选择,最后却偏偏选择从自己头顶越过,看起来是好看了,气势也足,压人一头,盛气凌人,可是练武之人很少做这种夸张的动作,人在半空,动作不变,无法发力,更是罩门大开,浑身是破绽。 他这种打法,遇到武功不如他,或者无法破解他奇怪宝剑的对手,固然赢得极为漂亮,可危险也大,一旦遇到有办法解决他剑光的对手,结果就是现在这个样子,一败涂地,半点机会都没有。 想到这里,方觉忽然觉得赢了这样一个人,索然无味, 随手撤了剑,也没有太多客套话,微微一抱拳,然后一言不发。 “师父你没事吧?” “大胆狂徒,我师父不过是看你年轻,让你几招……” 话音未落,说这个话的弟子就啪的一下,狠狠挨了游云子一巴掌。 “江湖中人,可以有心机权谋,却不能走下三滥无耻的路子,走上这条路,一辈子都是下九流!” 游云子狠狠瞪了这名弟子一眼,然后看向方觉,之前轻松的表情完全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无比的慎重, “这位兄弟的确是高人,我自愧不如。然则你需知晓,并非我堂堂青云剑派无人,而是我学艺不精。再者,你这剑法,终究要给个交代。还请你在这里稍等片刻,我请师兄来请教。”游云子说。 方觉游历天下有一段时间,之前又和胡风武君山那样的老江湖打过交道,因此知道这些武林门派,尤其是青云剑派这样的大派的逻辑。 说起来有点无聊,一定要打出一个胜负来,打了小的,一定引出老的,然而这却是一个门派得以安身立命的根本, 打不得一拳开,很快就有百拳来,若是一个外来人‘打上山门’,还败了青云九老之一,青云派却客客气气的送他走了,那以后这块几百年的招牌就废了。 多少武林厮杀,灭门惨案,根子上,就是要这口气,这张脸,走上武林这条路,刀头舔血,脑袋别在裤腰带上,实在不是一句空话,再厉害的高手,要保住自己的名声,也得应对无穷无尽看似毫无意义的战斗。 事到如今,方觉也不客气了,甚至都不想武君山这个事,微微一笑:“固所愿尔,不敢请耳。” 他来青云剑派,本就是求机缘。 何为机缘? 偶遇是机缘,约炮是机缘,苦战死战力战,也是机缘, 当初在眠月楼,轻松两战,就让他对青云剑法有了一层新的理解,为看见道门,铺平了道路, 今日在青云剑派的发源地,能和一群青云高手大战,这正是机缘! 以武入道,若是不战,何来机缘,何来以虚化实? 所谓试剑亭,自然是有亭的,方觉说完,安坐于亭中,长剑放于膝上,闭目养神。 “你们几个,好生陪着这位先生。我去请你四师伯来。”游云子沉声说完,转身就朝青云山深处走。 吴子群为首的几个弟子,面色凝重,带着几分警惕,站在亭子四周,却无人敢靠近十丈之内。 李贤把背篓放在地上,从里面拿了一大堆乱七八糟的东西, 什么小茶壶、小茶碗、小炉子、茶叶、水壶、火折子,还有一块硬面饼子, 也不晓得他怎么背得动这些东西, 然后在亭子里,煮起茶来。 片刻后,茶香袅袅。 “你这孩子,倒真是好苗子,居然一点不怕。”方觉闻到茶香,睁眼笑道。 “谁说不怕,我还是有些紧张。不过,看这几个青云剑派的弟子,其实都吓得不行,表面上还一副凶神恶煞的样子,我可不能让他们比下去。” 李贤给方觉倒了热茶,自己也倒了一杯,然后掰了一小块硬面饼子,放在嘴里细细的咀嚼着。 “饿了?”方觉问。 “有点,我一紧张就会饿。”李贤很实在的小声说。 方觉想了想,说:“这一路走来,你也知道这世上是有得道高人,有道门一说。” “是,可是云山雾罩,完全不懂。”李贤说。 “你若是这点年纪就懂,这世上别人还活不活?观星子老头七八十岁才入道门,都算是很不错的了。” 方觉转回话题,道:“以我感受,人在两种状态下,看见道门的几率更大。” 他对李贤,不玩什么道不轻传这种把戏,小家伙在身边,如果能有所提升,对两人都好, 不轻传,除了道‘值钱’之外,还是因为传了也没用,可有没有用,能不能学得会,是求道者的事,传不传,是布道者的事,有教无类,不能说因为他没天赋我就不教。 于是把一些心得娓娓道来,人在完全放空念头,只专注于一件事的时候,或者情绪走到某种极端的状态下,更容易看见那道门。 “有人平时手无缚鸡之力,但家中起大火,却忽然涌出无穷的力量,有人忽然有所感悟,激动的浑身汗毛都竖起来了,这都是看见道门的迹象。”方觉用一种李贤可以听得清楚,但亭子外那些人却无法听真切的声音说。 正在此时,游云子又回来了, 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个面如淡金的大汉。 “见过四师伯!” “四师伯好!” 第一百一十六章 门派客卿 青云九老之中,武功公认最高的三人,老二凌云子、老四风云子和老五闲云子, 这三人之中,凌云子和闲云子都对世俗权势有比较大的兴趣,论专心剑道,其实还是风云子第一。 连后山的清修的三位长老都认为,风云子是近五十年来,整个青云剑派资质最好,心性也是最强的一人,来日前途不可限量,最起码也可以接掌后山隐居太上长老的职位。 游云子的功夫,风云子向来瞧不上,却也知道,放眼整个江湖,这位九师弟并非庸手,被一个来历不明的少年,同样用青云剑法,几招打败,于是激起了他的兴趣,随之下山一观。 见方觉气定神闲的坐在试剑亭中,还和童子在喝茶,谈笑风生,半点紧张畏惧的神情都没有,风云子对他的印象第一时间好了几分,不像想象中年轻人狂傲无礼的样子。 “这位少年,既然败了我师弟,我这当师兄的,总是要出手的。” 他这话和刚才吴子群说得如出一辙,看来整个门派都是这么培养出来的, 不过刚才吴子群说完之后,长剑就被震飞,风云子此时再说,在场几个后辈脸上都露出怪怪的表情。 “好说好说,能和前辈高手比剑,求之不得。”方觉起身。 风云子点点头,不急不慢的抽出腰上长剑,道:“这少年你留意了,我这把剑并非什么神兵利器,但随时携带日久,已然和我心有灵犀,出剑之时,十分的灵动,招式变化往往出人意料,你莫要大意。” “多谢提醒。”方觉想了想,问守在凉亭周围的青云剑派弟子,“哪位老兄能借剑一用?” 众人都是一愣,不晓得他什么意思,他手里不是有剑吗? “我这剑是鸿羽血锻钢炼制而成,切金断玉不在话下,兼之十分轻便,既然是比武较量,自然要求个公平。”方觉解释道。 倒不是他装大尾巴狼,刚才和游云子动手,对于青云九老的水准上下限,心中大约有了数, 和风云子比武,想求一场痛痛快快,酣畅淋漓,倾尽所学,若是一出手,就削断了人家的剑,这还怎么打,比武的意义又何在? 再者,对于青云剑派,方觉的感官不算太差。 有些类似当初的福威镖局胡风, 老谋深算是有的,市侩是有的,心机诡诈,甚至仗势欺人,也是有的, 但还是那句,人在江湖,谁都不是圣母小白兔,这个世界也容不得圣母小白兔,所谓对错,更多还是立场不同,至少目前看来,青云剑派所作所为,都并没有突破能接受的下限,反而能感受到几分江湖的味道。 且不知道武君山到底怎么样了,没有必要过于结仇。 不料,风云子却是淡淡一笑,自信道:“这位朋友一番心意,在下领了,不过,比武斗剑,也未必就靠着一把宝剑就能怎样,你用你的剑就是,若是败了,我无怨言。” “既然如此,便不虚客气了。”方觉也缓缓抽出鸿羽剑,手腕一抖,剑锋划过凉亭中石桌一角,“我这剑特别锋利,也请你留意。” “霍!” “果然是好剑!” 只见石桌角上,一块厚约二指的小角,被轻松切下,断口平滑。 “好,请吧。” 风云子点点头,单手捏了一个剑诀。 话不多说两人就站在一处, 这一次,比起刚才和游云子一战,果然要精彩的多, 风云子剑法,看起来平平无奇,并没有太多华丽的地方,更不能和刚才的游云子‘光影声’效果相提并论, 但是一招一式,都十分扎实,几乎无懈可击,剑招连绵不绝,变化随心所欲,让人感觉面对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台专门用来练剑的机器,会有无穷无尽的招式,滔滔不绝的施放出来。 这就是一个节奏的问题,两人比武,武功相差不是太大的话,在双方都小心不露破绽的前提下,掌握了节奏的一方,一定会缓缓的占据上风, 最后的胜利,如同水到渠成,理所当然,无可抗拒。 好比一加一等于二一般,天经地义,不容置疑和更改。 这便是以势压人,凭借自身的实力,十几年的苦功,没有丝毫的取巧之处,光明正大的取胜。 “惭愧,惭愧!” 游云子平日里笑嘻嘻的,看似浑然不介意自己的武功比较弱,而此时,却也忍不住心头微微羞愧, 没想到,自己和四师兄的差距竟然大到这个地步。 风云子和方觉之战,看起来有来有往,按部就班,但是眼尖心细之人会发现,战了几十招至今,方觉的剑刃,从来没有和风云子剑刃直接碰撞过,每次两剑相交,风云子手中剑要么灵巧的避开,要么顺势借力,化解对方剑上的力道。 所以至今为止,鸿羽剑的锋利,并没有发挥直接的效果,没有削断风云子长剑。 因为这个缘故,风云子的实际武艺,比起他所展现出的武艺,高出何止一筹? 看着两人比剑,游云子心思也忍不住的开始飘动,心想青云剑派这些年无论怎么变化更迭,都少不了他这一脉,他这样八面玲珑的人,哪一任掌门想要坐得稳,都要把他视为左膀右臂; 然而,无论怎么变化,他这一脉,最高的地位,却也始终只能是‘左膀右臂’,没有半点可能问鼎掌门宝座,未来连作为太上长老都十分困难, 江湖上,手下不硬,终究是哪里都没法硬的起来。 思绪飘忽了一阵,又回到正题,见风云子渐渐已经掌控住了局面,于是微微颔首,面露微笑, 制住了这这少年,再慢慢问剑法的来源,无论如何,总是要牵连到武君山头上, 闲云子那一脉一直被关在后山,却始终不肯吐口,凌云子虽然坐上了掌门,但这个问题如果不解决,迟早是个隐患。 就在此时,场中风云子忽然开口说道:“这少年,我看你练剑不易,极有天赋,不如此时放下剑,说明剑法来源,我保你毫发无伤,若是愿意,未来也可入青云剑派,做我派客卿,如何?” 第一百一十七章 一心数变 江湖人有心机诡诈,但不代表有心机诡诈的人,就一定是无耻之辈,即便是真正的无耻之辈,心中也未必没有一份真挚的东西。 风云子帮助二师兄凌云子上位,除了因为一向和闲云子不和之外,更是因为以他的目光来看,能识大体顾大局的二师兄更适合当掌门, 这一点上游云子和他的看法并没有太大区别,为了门派,牺牲一个杰出弟子,甚至青云九老之一,在他们看来都是可以接受的代价。 而此时此刻,和方觉一番斗剑下来,风云子心中生出了一份真正的爱才之心,他门下弟子众多,论武力,可以算是青云九脉之中最强的一门,然而这些弟子的天资、悟性,比武之中的灵动、反应,没有一个可以和方觉相提并论。 他是剑痴,自然希望青云剑派能有更多的高手,而经过改选掌门一事,青云剑派内部争斗后必然会伤一些元气,如果能有新血注入,对于整个门派更是好事。 归根结底,方觉的武功在风云子看来,已经不在老九游云子之下,甚至要更胜一筹,做一个门派客卿绰绰有余。 当然,他多少有些自知之明,这样一个年轻人,作为朋友切磋武艺是可以的,让人家拜入自己门下,这八成办不到。 至于这青云剑法到底从何而来,若是方觉能够答应他的条件,其实也未必就值得深究,从心底里来说,他也不希望用这种隐晦卑鄙手段去栽赃同门。 “客卿?”方觉果然也停下了手,想了想,说:“武君山是我好友,一起过命的交情,我若是不知,倒也罢了,可如今知道他出了事,我人又在跟前,想要不管只怕不行,风云子前辈,不知可否让我和武君山一见?” “这……怕是不行。” 风云子却是摇了摇头,客卿的面子再大,也不可能在青云剑派继承人的大事上开口,更没有权力去干涉青云派和周家的关系, 因为客卿的面子,就撕掉周家的脸,放了武君山,掌门一定不会答应,要是无缘无故的抓了武君山,又无缘无故的放了武君山乃至闲云子众人,却说不出个道理来,岂不是证明掌门当日抓错了人,真正留下一个公器私用的把柄,动用镇派之宝,去争夺掌门之位? 不要说凌云子不会答应,后山三位太上也不会答应, 在如今的青云剑派,武君山是有罪的,闲云子是有错的,这几乎已经成为了一种‘政治正确’,谁要推翻这两点,谁就是和掌门,和允许掌门动用剑奴的太上长老做对。 “这位小兄弟,你上山以来,我们双方虽然屡屡冲突,但我看得出来,你并无伤人之意,不过是武功切磋。那武君山和你是朋友,你想为他出头,这更是江湖义气,并没有任何不妥。” 游云子忽然开口了,语气和蔼的说:“只是,国有国法,家有家规,你有义气,却也不好坏了我青云剑派的门规,那岂不是成了不讲道理了,你说是也不是?” 之前看不出方觉武艺高低,以为只是个武功还不错的年轻人,就和他讲武功; 现在他露出几手,证明他实力不俗,于是游云子就和他开始讲道理。 见风云子态度忽然转变,提出不追究对方剑法来历,游云子立刻就明白了这位师兄的意思:不愿意用武功来历去栽赃武君山、闲云子,更不想和对方结成不死不休的私仇,而是化敌为友,收为己用。 游云子是个聪明人,转念一想,别看师兄平日不声不响,这一招,的确更高一筹。 而且对于游云子自己来说,若是方觉成为了客卿,也是好事:之前他输给方觉,如果方觉承认武功来自于武君山,岂不是说自己连闲云子的徒孙都打不过? 那还有什么脸做这青云九老? 相反,对方若是摇身一变,成为名义上和青云九老平等的门派客卿,那自己输给对方,相对就说得过去了。 短短几刻种的功夫,随着方觉表现出的实力变化,每个关键点上的人物的心思,都在不断的波动、变化,重新调整,以变应变,谋划对自己最有利的方案。 “我们青云剑派的客卿长老,不仅每年都受到银钱供奉,在江湖上若是有恩仇,青云剑派也可以适当出面调解,大话不敢说,这大昊东南几个省,青云剑派说话,还是有些份量的。”游云子笑道。 “敢问两位,武君山到底犯了什么事?”方觉问。 游云子犹豫了一下,风云子直接说:“他仗剑行凶,杀伤人命,险些毁掉青云剑派百年交好人脉,我看你一身青衣想必是读过书的,门派存亡延续远比一个人的荣辱重要,这个道理你应该能懂。” “原来如此。”方觉点点头,这些事他听武君山讲过,只是不晓得为何许多年前的往事,如今再次提起,还成了他的罪状。 想了想,道:“既然是贵派内务,我自然不好多嘴,只是武君山是我好友,此次前来,还是要见一面。若是贵派不好交代,我倒是有个两全其美法子。” “哦?什么法子?” 方觉一震长剑,笑道:“不如我凭着手中这把剑,一步步打上后山思过崖,若是没这个本事,我自然见不到他,怪不得贵派;若是我有这个本事,贵派对那些被武君山杀的人家,也有个交代。” 游云子眉头立刻皱起,正要开口呵斥方觉不知天高地厚,堂堂青云派,岂是他看见的那么简单?真以为打赢了自己,之前和风云子又勉强平手,就能横扫一个门派? 风云子却伸手制止了他,沉声道:“好,刚才并未尽兴,正好再分高下。” 方觉提剑,缓缓道:“这次,和刚才不同,请你要小心了。” “那我倒要看看,有何不同?”风云子豪气顿声,朗声长笑,挺剑攻来。 只见方觉提剑,用剑尖指着他,两人距离还有两三丈,空气中忽然出现一道肉眼可见的波纹扭曲, 风云子的面门微微刺痛,如同针扎。 第一百一十八章 剑气 风云子刚出手,便看见方觉遥遥的用剑朝他一指, 距离两三丈,他便觉得面门微微刺痛, 这种刺痛,并非被兵器刺中的实质感觉,更像是冰雪风飞的大冬天,从温暖的室内,陡然来到室外,皮肤上的不适应感觉,虽然明显,却并不会有什么实质性的损伤。 饶是如此,久经厮杀的风云子心中也是一惊,涌起一股危险的感觉,下意识挥剑在面前带出一个剑花,去拦截并不存在的刺痛来源。 手中一沉,竟然真的触碰到了什么看不见的存在。 “这是什么?!” 风云子猛地停在原地,和方觉距离两丈开外,神情凝重,提剑于胸,如临大敌。 方觉眉头微微簇起,若有所思,不太确定的说:“我也说不好,只是刚才和你一场久战,悟出了一点东西,却不太熟练,也说不清是什么。” 在江陵府,他曾经心有所感,见过那道门,一剑出鞘,数里之外,击杀钱敬肃。 但这种感觉一瞬即逝,至今为止,也再没有那样的机缘去见道门, 这上山一路走来,连续几次战斗,甚至要包括之前在风云庄发生的一切,让他的心思,越来越集中在这柄剑,在青云剑法之上, 一种玄之又玄的感触,由心而发, 觉得应该是这样,于是,就的确是这样。 “能不能再用一次?”风云子一字一句的问。 “再用,只怕你挡不住了。”方觉认真的说。 风云子嘴角微微一抽,稍稍犹豫,却道:“我尽力。” “好!”方觉长剑一震,朗声道:“我有所感,接下来边连续出剑,直到你挡不住为止,你记着,距离我越近,我越强,你若是真的挡不住,不要硬抗,否则可能会没命。” 他这番话,听起来就像是高手教训新手,又像是师父教导徒弟, 以风云子的身份和武功,只怕整个青云剑派,连后山的三位太上长老,都未必有资格这样对他说话, 换一个人敢这么讲,恐怕当场就要死于青云子剑下。 周围那些一直作为人肉布景板,十分安静的青云子弟们,此时终于忍不住,纷纷开口出声: “狂徒放肆!” “好大的口气!” “不给他点教训,还真以为我青云剑派无人!” “四师伯,杀了这狂徒!” 工具人们被触发了启动条件,纷纷开口呵斥。 连游云子都忍不住的冷笑起来,这天下之大,武林高手不计其数,只怕没几个敢这么和青云剑派第一剑说话, 这少年是疯了不成?! 只有当事人风云子,深切的感受到方觉带给他的压力,不但没有因此恼火,反而十分认真的微微颔首:“我自然小心,也请你全力以赴,莫要留手,好让我开开眼界。” “好。” 方觉声到剑到,朝前跨出一步,长剑微微一晃,原地使了一招青云直上。 在外人看来,他即便跨出一步,距离风云子还有快两丈,四五米的距离,这一招好像是在自己私下练剑一般,根本不可能伤人, 然而风云子却是怪叫一声,长剑在身前连续抖出好几个剑花,噔噔噔一连后退了三步,才勉强站定,似乎在抵抗着根本看不见的攻击, 他刚站定,方觉又是朝前跨出几步,手中长剑高举,用一招最平平无奇的招式,从上到下,直劈而下。 这一招,几乎所有的剑法、刀法,都会有,只是名字不同,招式略有变化而已, 势大力沉、威力十足,但同样,也到处都是破绽,华而不实, 除非是已经被对方全面压制,毫无还手之力,否则想要破这一招,并非难事。 而堂堂高手风云子却半点破招的心思都没有,瞳孔骤然收缩,连用剑去挡的念头都没有了,十分狼狈的原地一个打滚,朝边上躲开。 他这个滚还没有完全打完,就听他身后几丈之外,一颗枝繁叶茂的大树,忽然哗啦啦一阵抖动,落下许多树叶来, 一根小孩手腕粗细的树枝,应声而断,落在地上。 “剑气!” “怎么可能是剑气?!” “一定是剑气!” “这是剑仙才有的手段?!” “此人难道是剑仙?!” “不可能!” 人肉布景板们,再次发挥了自己的作用,开始叽叽喳喳,发表议论,为主角装逼进行铺垫和解释。 “师父,这莫非是九绝剑?”吴子群低声问游云子。 青云剑派,三十六青云剑法威名赫赫,但上面还有九绝剑,三秘剑,威力更大,却也不是普通弟子门人能学。 九绝剑,除了个别天赋极高的普通弟子可以得以传授一二外,基本要到了九长老,或者九长老预备役阶段才能学, “不是九绝。” 游云子黑着脸,不太确定的说:“好像是三秘剑。” “不可能吧?!”吴子群差点吓得腿软, 之前想要栽到武君山头上,说他私自传授武艺,现在倒好,对方使出了只有后山太上长老才能精研的三秘剑,这他妈总不能说是太上长老犯了门规吧? 而且怎么会?历来只有在后山清修的太上长老才能开始学三秘剑,这年轻人从哪里学到? 这边他们在讨论,场上,方觉和风云子又交手两招,风云子滚翻过后,压根都不去看身后到底发生了什么,也不去听周围的议论,借着一翻之力,和方觉一招用尽的瞬间机会,合身挺剑扑向他胸膛, 方觉不躲不让,长剑横空而起,在身前画了一道墙。 然后风云子就撞在了墙上,剑尖顶在空气中,居然不得寸进。 又是一阵风吹过,凌云子竖起的衣领,从中断开,紧跟着,脖子上,出现一道淡淡的血痕。 方觉收剑,抱拳:“得罪了。” 风云子楞在原地,浑然不觉脖子上渗透出的血珠,沉吟品味了半晌,不确定的问:“这这不像是三秘剑。三秘剑虽然也是剑气,却只有固定的三招,你这几招,我并未见过。” 简单一句话,隐隐透露出,作为青云九老最强高手,风云子其实是越级接触过三秘剑的,也可见后山太上长老对他的特殊喜爱。 第一百一十九章 道貌岸然贪生怕死 山坳之中。 一地的尸体,那些祖祖辈辈就来到此避难的山民们,此时无论良莠好坏,也无论老少,都已经成了死人, 而他们手中的兵器:猎弓、锄头、铡刀之类的,却都完好无损,可见这是一场没有任何悬念的单方面屠杀。 “说了少杀些人,这又是何必呢。” 国师四弟子,大胖子丹元子摇头叹气, “师叔,多留一个活口,就多一分泄露的可能。”一名剑客低声说。 “泄露他娘个腿!他妈的,所以说我就不愿意出来,每次都这样……” 丹元子忽然变得十分不爽起来,有些很矛盾的东西在内心产生冲突,最后很不耐烦的一挥手,对着面前的一间草屋,问道:“没想到竟然是一颗老人参精,喂,你这老头子也太不是个东西了,这帮人好歹和你做了多年的邻居,遇到事,你就缩头乌龟,眼睁睁的看着他们被杀光,完全不管?” 老人参精就坐在屋内,通过大门,内外都看得一清二楚, 他叹了口气,说道:“不是不管,而是管不了,你是得道高人,那几个剑客,都看见了道门,我这半辈子,最不擅长和人厮杀,刚才便是出手管,结果也没有什么不同,还白白搭上自己的一条性命。” “道貌岸然,贪生怕死!” 丹元子目光敏锐,直接给老人参精下了一个准确的定语。 实际上,之前方觉也讲过,不过更加粗俗一些,叫做老屁精。 “这样也好,你我就不需要再做过一场了。” 丹元子捧着大肚皮,说道:“我是炼药的,家里有一片大大的药园子,占了几个山头,正缺少一个管理药园子的,你愿不愿来?” “我不愿。”老人参精很实在的摇摇头:“我乃是天地生成,若是困在一隅,只怕终生不会再有大的进步。” “你现在还不是困在一隅,我那药园子,比起这小山坳,可是大得太多太多,光是草药童子,比起这一村的人口,就多了十几倍。到时候,都归你调派。”丹元子说。 老人参精指了指胸口的位置;“这里困住了,身无论在何处,都是囚笼。” “这是要好处是吧?”丹元子说话很直接,道:“不要怪道爷没告诉你,你老老实实来帮我看药园子,将来最起码能留一条命,我炼出好丹药,心情好了,还能带你分点,你若是不知好歹,今日便灭了你,用你肉身炼丹。” “哎……”老人参精长叹一声,起身走到屋外,嘀咕说:“我就晓得,不该多沾因果,果然业力难敌。” “什么?”丹元子问。 “没什么,我随口牢骚罢了。”老人参精说。 “那便随我走吧。”丹元子摆摆手,回头朝他那辆怪车走去。 老人参精眼神一闪,朝远处的树林之中看了一眼,然后低着头,不动声色的跟着丹元子离开。 时间一点点过去,一直等到丹元子一行人已经远去,躲在树林里玩的小人参精,才大着胆子,重新回到了小村之中。 看着一地的死人,和已经空掉的‘家’,小人参精有种说不好的感觉, 谈不上难过什么的,只是十分的紧张害怕。 “还是山里好,我还是回到山里呆着不要出来吧。”他嘀咕了几句, 然后从隔壁房里找了一根锄头,用了一整天时间,在村外挖了一个大大的坑,把村里人的尸体都搬进坑里埋好,让他们入土为安, 最后头也不回的走进了深山之中。 …… …… “这不是三秘剑!” 风云子一口道破了方觉剑法, 青云剑派的三秘剑非太上长老不可学,除了其中的阶层差异之外,更重要的,是学习三秘剑对于学习者本身要求很高,并不是武功纯熟,一般的高手能学会的。 三秘剑,秘就秘在,这三招,可以逼出剑气伤人, 剑气这种东西无形无色,即便是江湖高手,也要全神贯注,才能勉强察觉到,对敌之时,方圆几丈之内,杀人败敌,神不知鬼不觉,威力惊人,可以算是江湖剑法中,最顶级的存在。 很多不明就里的江湖人士和百姓,看见会施放剑气的高手,隔空杀人,往往就以为这是剑仙,其实是以讹传讹,但也从侧面证实了剑气的强悍。 青云剑派三秘剑,可以施放剑气,但只有固定的三招,而方觉刚才那几招,并非三秘剑招式。 “我没有学过三秘剑。”方觉很诚实的摇头,说:“不知前辈可有学过,可以教我,我们相互印证一番?” “这……” 风云子被这句话给噎了一下,威震武林的青云三秘剑在对方嘴里好像就和大白菜一样,人人能学,人人都能传授, 不要说他仅仅只学了一招,还没到能释放出剑气的程度,即便是三招学全,也不可能教给方觉,什么相互应征。 不过,今日之战,打到这个地步,对方剑气都出来了,再打下去,纯粹自取其辱, 而对于青云剑派来说,方觉的剑气,重要性,长远来说,只怕还要强于一届掌门的归属。 如何对待此人,风云子此时已经不敢擅专。 “夫子既然来青云山,便是客人,九师弟,你安排一下,请夫子去精舍休息奉茶,我去找掌门,禀告今日之事。” 风云子对游云子交代了一句,又对方觉抱拳道:“还望夫子赏脸,在青云山盘桓数日,本派必将以上宾待之。” 展现出的实力不同,待遇随时调整,从小子,狂徒,变成小兄弟,然后是客卿,最后是上宾、夫子。 “也好。”方觉想了想,“那边叨扰了。” 说完,看向最初见到的吴子群,笑道:“不如,还请吴兄带路如何?” 吴子群一愣,看了眼游云子,见游云子微微点头,连忙收起了长剑,拱手迎接上来,满脸堆笑的说:“夫子请,在下之前有眼不识泰山,多有得罪了,还望夫子莫要见怪。” “这是哪里话。”方觉笑笑,就是要怪,也怪不到吴子群这个层级上来。 第一百二十章 入剑庐 “武师兄,你走运了。” 青云派后山,思过崖, 一名负责送饭的火工童子把一大碗白饭素菜隔着铁门递进一个小洞里,对洞中笑嘻嘻的说。 武君山被关在思过崖的这间囚房里已经一个多月了,从最初的惊慌、愤怒,继而渐渐的习惯,以至于到了麻木阶段,蓬头垢面的接过饭,有些机械的扒了两口,完全没有理睬这个童子。 那童子却喋喋不休的自言自语,语气和平时冷嘲热讽多有不同,竟然有了几分巴结讨好。 “你早说你认识这样的大高手啊,掌门和长老们肯定会放你出去的嘛,小弟以前也是有眼不识泰山,得罪了师兄,那也是上面交代下来的,师兄你大人大量,莫要见怪啊。嘿嘿,嘿嘿,对了……” 童子左右张望了一阵,见没有其他人,又偷偷摸摸的从小孔里递进去一只酒葫芦:“这点酒,是小弟孝敬武大哥的。” 看到酒,武君山无神的眼睛骤然亮起,连忙抓住酒葫芦揭开盖子,咕咚咕咚狂灌了好几大口, “好酒好酒!” 抹了把嘴,重重喘气。 自然不是什么好酒,上下酒肆里,三个大钱一斤的浊酒而已,不过武君山在这里关得久了,嘴里能淡出鸟了,心情又压抑,此时即便是再差的酒,也和琼浆玉酿没什么区别。 喝完了酒,他精神才振奋了些, “兄弟,你说什么高手?我怎么听不懂?” “武师兄,你这人真是……还装呢……跟我还整这一出。”童子带着浓浓的大昊东北口音,说道:“有个叫方觉的,你认识吧?” “方夫子来了?!”武君山眼睛一亮。 “你看你看,我就说你装吧,还说不认识!”童子蹲在门口,笑嘻嘻的说:“这人可真是厉害,单人单剑,哦不也不对,还带着个书童,就这么上山来,三招两下轻松打败了游云子长老,又败了风云子长老……” “什么?风云子师叔败了?!”武君山大吃一惊, 当初一起在黑水峡遇到白骨甲,武君山就知道,方觉此人绝对不俗,甚至有点‘修道’的背景,但武功嘛,其实未必多高, 后来还向他学习了青云剑法, 这才多久? 又听小童在外面继续说话:“那人真是厉害,用青云剑法对青云剑法,最后竟然剑气纵横,四长老自愧不如……” “剑气纵横?!” 武君山是行家,这四个字可不是乱说的,一愣,惊讶道:“他会剑气?” “可不是嘛!”那小童就和现场经历者似的,吹得吐沫横飞:“你还不晓得,这几天山上都传遍了,那剑气咔咔咔的,把试剑亭小树都给整断了,亭子都整塌了……” 小童是看押‘犯人’的,自己其实也是个犯人,终日在这思过崖范围内,也很少有机会能出去,寂寞的很,和武君山这里唠嗑说了半天,最后才道:“武大哥,有这样的大高手做后台,我看啊,你放出去是早晚的事。” 武君山却是微微皱眉, 剑气纵横, 这四个字,对于青云剑派的意义,非同一般。 此事,恐怕还有波澜。 …… 后山,碧水潭。 这碧水潭乃是青云山的一处奇景,百尺寒潭冬暖夏凉,从天空看下去,宛如嵌在山中的一块碧玉, 每次来到这里,凌云子和风云子,尤其是后者,身处潭边,都会感到一股凉意,冲淡了自己常年练剑产生的燥意和杀气, 历代青云剑派太上长老在这里隐居,正是利用寒潭的凉意,中和剑意,最终期望达到阴阳调和,水火合济的境界。 所谓的隐居,倒是也简简单单,在潭边,有三座小小的茅屋便是三位太上长老隐居所在。 “风云子,你可看清楚了,真的是剑气?”三位长老中,最年轻的一个,也是凌云子的师父,开口沉声问道。 “三长老,这若是都能搞错,我这二十年苦功就算白费了,一双眼睛,也该挖出来才是。”一向话不多的风云子,连续用了好几个夸张的比喻,说道:“此人剑气之多,之强,乃是我毕生从所未见的。” “师弟,这么说未免过了吧。”凌云子呵呵一笑。 三位太上长老在这坐着呢,你说毕生所未见,把他们当成什么了? “实话实话就好,不必顾忌。”二长老抚须道:“只要这人用的的确是青云剑法,那便是我们青云剑派的机缘。” 大长老点点头:“不错,我青云剑派,历代所求,无非是寻到祖师留下的道统,成就剑仙,以期入道。而剑气,正是剑道的大道所在,顺着这条路,便能看见剑道之门。” “风云子,你和他过了多少招?多少招后,他使出了剑气?又有那些招数有剑气……一切一切,再次详细道来。”大长老又问。 那日的比武,早就如同钢浇铁筑一般,牢牢的刻印在风云子心底,一幕一幕历历在目,无比的清晰, 想都不用想,便说出口。 话不多的人,一旦说起话来,往往却口才极佳,风云子说得活灵活现,好像将当时的场面,原封不动的复原在眼前。 听完之后,三位太上长老同时陷入了沉默。 凌云子稍稍犹豫,开口道:“三位长老,剑气虽强,却也不是唯一取胜之道,若要对付此子,门派中自然有各种各样的手段,更何况,有三十六剑奴,即便是真正的剑仙来惹事,也未必能讨得了好。” 二长老睁开眼睛,摇了摇头, “你身为掌门,需要知晓轻重,之前我们支持你逐武君山、困闲云子,是因为一人一身的荣辱,不能和门派相提并论;而此时,若有机会能寻得祖师剑道,相比之下,那区区周家,又算得了什么?若是我派能有人成就剑仙,那周家,又岂敢因为区区一个野种,与我派交恶?” “你这孩子,心思是活的,只是有时候,过于陷于心机诡诈,这却是容易走上邪道。”凌云子的师父,三长老温和的说。 “是,晚辈晓得了,那敢问三位长老,如何处置?” 第一百二十一章 孰重孰轻 凌云子从中年之后,就不太喜欢后山的三位太上长老,包括他的师父在内, 人老了,就该服老,人退了,就该放手。 三个老头,论武功,也未必就比自己强多少,若是有朝一日自己来后山学到三秘剑,未必就比他们差,论德行心思算计,他们的观点也未必就全对。 无非是仗着年纪大、辈分高,在后山隐居,还对门派内的事务指手画脚, 连掌门废立,都能一言而决, 这哪里是什么太上长老,明明是太上掌门,太上皇! 可是没法子,谁让人家手里有剑奴呢, 说起来也怪,这三十六剑奴历代都在培养、更替,按理说,他们也是人,可不晓得为何,却铁板一块,针扎不透、水泼不进,只完全听命于三位太上长老。 凌云子有时候想,历代以来,都有这样的三十六名高手,有时候十年都用不上一次,实在太浪费了,若是这些人都能像平常弟子一样,出来为门派做事,青云剑派岂不是能发展壮大好几倍,远超今日规模? 想归想,不服气归不服气,在自己当上太上长老之前,还是要老老实实的。 可是听到大长老的下一句话,凌云子顿时没法老实了,蹭的一下站起来,瞪大眼睛,不可思议的说:“什么,请他入剑庐?” “多大人了,怎么还是猴子脾气!”三长老恨铁不成钢的骂了一句:“瞧瞧你四师弟!” 风云子苦笑说:“我是被吓到了,三位长老,这剑庐乃是我派圣地,当年祖师修道练剑所在,即便是三位太上长老,按照规矩,也不过只能一年进去一次,一次不得超过一个时辰,让他去剑庐,这……” 他摇摇头,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 “休要多言,你们还年轻,没有去过剑庐,不晓得剑庐究竟为何。等有朝一日,你们成了太上长老,自然就能明白我们三人今日的决定。” 大长老淡淡的说:“就这么定了,请他洁身沐浴,斋戒三日后,你们带他来,入剑庐。此事,莫要外传。” “是。” “遵命。” …… …… “三位长老好。” 三日后,还是后山寒潭,方觉换了一身麻布粗衣,见到了三位太上长老。 虽然晓得,实力不同,待遇不同的道理, 但青云剑派给出的待遇,也超乎了他的想象,之前三日里,除了要求沐浴斋戒之外,其他一应条件,几乎好到令人发指,完全就是贵客中的贵客才有的待遇, 甚至还让他见了武君山一面。 果然不出所料,就是那点屁事,无非是:个人与集体的关系,这种无聊的命题。 不牺牲到自己头上的时候,所有的个人,都可以大声喊出为集体奉献,并且站在道德高地上,指责一切不愿意奉献的人。 再说深一点,个人和集体的关系又牵涉到最高权力,那就更不是武君山一个优秀弟子能掌控得了,就连他的师父都无能为力。 因此,此时见到这三位太上长老的时候,方觉心里的评价,并不比对老人参精更高。 之前遇到过的那些人,有一些方觉是抱有敬意, 八!零!电!子!书 w!w!w!.!t!x!t!8!0!.!c!o!m 最起码是不鄙视的, 比如,骨子里天真浪漫的白浩,能够坚持原则哪怕要付出代价的徐谨,直接了当不作伪的观星子,甚至包括江湖市侩但不失豪爽的胡风,都有可爱之处, 可眼前这青云剑派,看似气象恢弘,浩大堂皇,但骨子里,却如同这三个老头一样,透着一股腐朽衰老的气味。 “小兄弟不要客气,你能从青云剑法之中,悟出剑气,可见与我剑派有缘。” 大长老微微点头,笑道:“我派祖师曾有遗言,只要能悟出剑气的人,便有资格入剑庐参悟,你虽然并非我派弟子,但既然学了青云剑法,便是有缘。” “倒是有一事,想请问三位长老。”方觉抱拳躬身请教说。 无论是否瞧得起这青云派的为人,但请教学问,都应该拿出尊敬的态度, 请别人传授专业能力,提高自身本事,和对方人品无关。 “何事?”三长老问。 “这剑气,到底是什么东西?”方觉问了一个听起来相当无厘头的话。 剑气,按照上辈子的武侠来看,其实是‘内力’, 高手的内力在体内游动,使得一招一式威力无穷,到达一定程度之后,就能通过兵器施放出内力,进行中远程攻击, 本质上,所有中所谓的‘修炼灵气’,就是武侠里的‘内力’强化演变而来,或者说,内力这个概念,可能最早来源,也是道家典籍中的‘灵气’、‘元气’这些东西, 可是亲身体会之后,方觉意识到,这不是一回事。 压根就没什么所谓的内力外放这种事。 和当初在江陵府忽然开窍,神来一剑类似,剑气,相当的玄乎。 “能问出这话,更说明你与我派有缘。”二长老呵呵一笑,欣赏的说:“剑气,正是剑道的起源,严格说起来,剑气本身,便是一种道法,只是尚未入道之人,用起这种道法,威力有限而已。” 说罢,抽剑随手一挥, 空气之中出现一道肉眼可见的波纹,一丈开外,水潭水面之上,如同被实体从上劈入水中,飞快的分开一道水线,笔直的伸出两三丈外。 “我倒是也想问你,你到底会多少招,能发出剑气?”三长老有些迫不及待的问。 方觉还未开口,大长老就挥挥手,拦住了他的发问, “休要多说,此时开口,说也说不清。还请你去剑庐走上一遭,若有所悟,再来和我们讲也不迟。” “这剑庐之中,可有危险?”方觉忽然问。 “自然是有的,常人言,富贵险中求,修道练剑,自然也有风险,剑庐乃是祖师流传,与众不同,虽然不以杀生为目的,但的确存在风险,只是我看你,并非胆小之人,莫非要反悔?”大长老问。 “非是反悔,只是我若有个差池,还请三位安排人,送我书童回乡。”方觉道。 “这是自然,我们是名门正派,又不是黑店。”三长老说。 “那剑庐在哪里?”方觉左顾右盼, 这水潭边,除了几座长老隐居的小茅屋,并没有看见任何能称之为‘剑庐’的东西。 第一百二十二章 山洞壁画 出乎方觉的意料,青云剑派的圣地剑庐,竟然只是一个貌不惊人的山洞。 就在碧水潭的几间茅屋之后。 说是洞,其实并不是圆形,更像是一个长方形的扁平入口,有点像房间,当然十分的宽敞,宽大约有二三十丈,高也有三丈左右,人站在其中,不会觉得有丝毫压抑。 三位太上长老送到入口,便转身离开,没有跟进。 方觉独自进入剑庐,眼前微微一亮,这剑庐,或者说山洞里,四周,上下左右的岩石,竟然都极为平滑,也不晓得是不是经过人为的打磨,像是镜子一般光滑, 那石头也不晓得是什么材料的,散发出幽幽的青光,山洞虽然很深,又在碧水潭谷底,外面阳光根本照射不进来,但里面却并不黑暗,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山洞的石壁上,每隔一段,就有一副很简陋的壁画。 之所以说简陋,是两个意思; 作画的方式很简单,就是用利器,在墙壁上刻出来的,既没有颜色,也没有布局; 同时,画中的内容,也非常简单, 以前方觉见过的画,无论是写意的,还是写实的,最起码都能看得出,到底画的是个什么玩意,而眼前这些壁画,简直就像是古代人留下的胡乱涂鸦,或者是顽童随手留下的痕迹, 铁钩银划,横七竖八,杂乱无章,根本看不出到底画的是什么。 如果非要说,从正常人的眼光来判断,这些‘痕迹’,甚至不能称之为画,鉴于这里是剑庐,如果说是有人在这里斗剑,在墙壁上留下的剑痕,可能更准确一些。 关键处就在这里,有意思的是,方觉一眼看去,就觉得,这些看不懂的东西,恰恰就是画,而不是剑痕, 或者说,不单纯是剑痕。 顺着狭长的走道朝洞内深处看去,左右前,三面墙壁上,所有这样‘一滩一滩’的壁画,大约有三十四个, 方觉站在第一幅前面,定睛凝神看去, 这幅画很简单,一道歪歪曲曲的横线,贯穿了几条或长或短的竖线,看起来,像是一个古代的象形文字。 不懂是什么意思,然而,站在壁画之前,却能觉得一股凛冽的剑气扑面而来,很显然,这几条‘线’,的确是剑留下的。 “莫非,所谓的悟剑,就是参破这些壁画?” 心中刚微微一动,那壁画上的几条剑痕,似乎同时活了起来, 锵锵锵锵…… 耳边一阵密集的剑出鞘之声,面前毫无来由的出现了几把长剑,虚浮在半空,剑尖从四面八方对准自己, 说时迟那时快,方觉几乎来不及有任何反应,几把剑出现后,立刻凌空刺来, 噗嗤噗嗤……方觉顿时被贯穿出几个大大的伤口,鲜血狂涌不止, 几把剑从他体内穿过,在半空掉了个头,剑身微微颤动低鸣着,继续准备第二轮冲击穿刺。 “原来如此!” 浑身传来的剧痛,让方觉恍然大悟。 这他娘的,就是画,而且是极品,甚至是超过他以往看见的所有极品画的一种特殊画卷。 道理很简单,这几把剑,包括在自己身上留下的伤势,都是幻觉, 否则,自己凡胎肉身,被这样穿刺了几个大大的透明窟窿,立刻就挂掉了,哪里还能站在这里胡思乱想? 当然,方觉估计,即便是幻觉,可是对现实也会有直接影响,就像人会被鬼制造出的幻觉活活吓死一样,任由这些剑穿刺多了,估计小命也悬。 难怪青云剑派的太上长老每年来参悟的时间和次数都极为有限, 以前看画,是用精神、气魄,这种剑横壁画,想要参悟,用的却是生命,危险性远远高出以前任何一次,稍有不好,便是小命不保。 想到此处,深深吸了口气,眼中滚烫,火苗再次亮起。 周围光线陡然扭曲,方觉好像来到了另外一个时空。 …… …… 这是一个叫做‘韩’的小国。 大陆纷争,众圣逐鼎,天下动荡不堪,今日王国,明日黄花, 这韩国地不过五百里,人口不过数十万,乃是天下诸国中一个小小的不起眼的存在,从建国至今,仅仅传承了三十二年,三代国主,便被东方更加的一家叫做‘魏’的国家所灭。 魏国灭韩,前后不过用了十六日,魏国大军便攻进了韩国王宫,将韩王室斩杀殆尽,宗庙毁绝,不留血脉, 只有一个老嬷嬷在破城之前,抱着一个叫做韩平的小婴儿,偷偷逃出了城。 十五年后,天下又有动荡,那魏国国力渐渐衰败,遇上了实力强加强大的赵国,短短数月之间,便被赵国夺走四成国土, 此时,天下纷争,不求争霸,只为灭国,仗打到这个份上,魏国君臣人人心知肚明,赵国此番倾举国之力,十五万大军而来,不灭魏国绝不会干休,可魏国精锐已经在之前几战丧尽,已无抵抗之力。 于是魏王下求贤令,能解魏国危难者,将以举国财力重谢。 ‘贤人’来了许多,却没有一个有好办法, 这一日,又来了一个粗布麻衣,挎着一把简单铁皮剑的年轻人,众臣见他其貌不扬,只当是来打秋风混点钱的,唯独魏王,觉得此人目光有神,气度非凡,于是礼为上宾,客气询问救国救民之道。 那青年人淡淡一笑,说要救魏国百姓,倒也简单,只要你魏王全家自尽,烧毁宗庙,赵国自然会善待魏国百姓, “正如你魏王,这些年善待我韩国百姓一般。” 年轻人缓缓抽出简陋的长剑,平静的说:“所以,今日,我只杀魏王宗族,不涉魏国群臣。” 魏王大惊失色,连忙唤御林军救驾, 半日之内,三百御林军死绝,魏国王室,上到八十岁的老太后,下到还在襁褓中的皇子皇女,无一幸免。 杀完了人,韩平随意的把长剑放在脚边,坐在自己和敌人的鲜血混合成的血泊之中,感到了一丝疲惫。 “杀光了魏王血脉,先韩王一家,也不会死而复生。” 一个白须老者远远的看着韩平,充满悲悯的说。 第一百二十三章 虚伪的仇恨 报仇的滋味并不甜美, 韩平这么说, 亲眼目睹了这一切的方觉,很同意韩平这句话, 因为,他亲眼看见了韩平这些年经历了什么,练剑的辛苦在他的众多经历之中,已经可以算是最轻松、最享受的一项,其他的种种遭遇,简直不堪入目。 能坚持到今天,只因为有仇恨在支持。 一旦仇恨消失了,这样一个从内到外都已经完全扭曲的人,又将如何面对这个世界和自己? 然而,方觉对这个看似悲天悯人的老者,并没有丝毫的好感。 世上有这样一种‘好人’:在你遭受苦难和不公的时候,他不出现,或者看见了只当没看见,当你遇到危险需要帮助的时候,他依旧不出现, 直到你做出一些迫不得已又不得不做的事,做出在大多数人看来的惨剧后,他出现了, 他站在道德高地上,用悲天悯人的语气,像个圣人一样,带着几分优越感和看破一切的所谓智慧, 劝你放下,劝你回头,用‘有什么意义呢’这样的废话,来对你诛心,以显示他的高明。 “我很不喜欢你这样的语气。” 韩平抬起头,微微皱眉,望着老者,摇头道:“报仇只是报仇,和我的家人能不能活过来,没有关系。报仇的滋味不算甜美,但有仇不报,只会更加难受。” “那现在魏王一家也死绝了,你的心情,难道真的变好了吗?”老者问。 “当然。”韩平笑了:“为了今天,我等了十五年,吃了数不清的苦,终于成功了,我心情怎么会不好?” 老者眉头微微簇起,似乎故事的发展,和他的剧本不太一样。 “杀那些手无寸铁的孩童,真的能让你愉快吗?当初你逃走的时候,也仅仅只是一个孩童,而魏王的那些子孙,并没有沾上你家的血。”老者说。 “报仇,自然应杀人满门,我不杀他们,难道等着他们长大了来杀我吗?” 韩平缓缓站起身,重新提起剑,用十分鄙视的口吻说:“韩公公,当年我韩王宫被破,你乃我大内第一高手,不敢出头,眼睁睁看着我被灭族,从上到下老幼不存,之后投效魏王。如今我来报仇,你还是不敢出头,眼睁睁看着魏王一家,老幼不存,现在却跳出来讲这些大道理,你不觉得,真正有病的,是你吗?” 有病就要治,韩平帮老者治病的方法很简单,前前后后用了八招,在第九招的时候,割下了他的脑袋。 “简直是白痴。” 韩平一脚踹开那颗头颅,然后抬头看向空中,冷冷的问:“你看够了没有?” “我还想继续看看。”方觉像是一个跳出世界的旁观者,在半空中眨了眨眼睛:“你武功很高,但还不是剑仙。” “我会成为剑仙吗?”韩平问。 “不知道,所以我要继续看一看。”方觉说。 韩平想了想,咧嘴一笑:“好,那你继续看吧。” …… 光线一转, 又回到了山洞剑庐之中, 眼前,还是山洞石壁上的第一幅壁画,但是其中蕴含的剑气,已经消失不见,只留下简简单单几道没有什么韵味的普通划痕。 第一幅画,画的是青云剑派创始人韩平的前十五年,人生跨出的第一步。 “这么简单就参破了?”方觉有些意外, 和以前每次都有一番激烈的‘搏斗’不同,这一次,方觉只是以旁观者的身份,简简单单的看了一个故事而已, 但的确是参破了, 他能清晰的感觉到,壁画中的剑意已经被自己吸收, 只有两个字,仇恨。 当任何一种情绪、技艺,到达极致的时候,就可能入道, 哪怕这种技艺只是平平无奇的某种小手段,哪怕只是从铜钱眼里倒酱油这样看起来完全没有意义的技艺,哪怕这种情绪并不是正能量,而是充满了负面内容。 入道,并不是当好人,也不是当一个有用的人,而是当一个极致、纯粹的人。 但此时韩平并未入道, 因为,他这份仇恨,并不纯粹, 方觉甚至感觉到,这份仇恨至少有一半都是虚的。 一个半岁就离开家,逃出王宫的王子,他对这个国家、父母、宗族,能有多少感情?这份感情,又怎么能支撑他十几年忍辱负重,最终报仇? 所谓的报仇,更像是一种自我安慰,自我麻痹和欺骗, 那个老头,其实并没有完全说错, 报仇之后,韩平内心的快乐是有限的, 因为这并不是压抑在心里十几年的真实愿望得到满足,不是大仇得报, 仅仅是为了一些所谓的不得不做的原因,定下了一个连自己都有些莫名其妙的目标,然后完成了这个目标。 我是韩平,我是韩国的王子,我是韩国最后的王室血脉,我全家被杀,哪怕我根本记得不爸爸妈妈爷爷奶奶三大姑八大姨的脸, 但我遇到的所有人,接触到的所有信息,都告诉我,我必须为他们报仇。 否则,就总有哪里不对。 所有的情绪,都是外部强加给他,并非完全出自内心。 这样的仇恨,是虚伪的,是不纯粹的,它可以促使一个人成为高手,却远远不足以让一个人入道。 正如虚伪的爱国,可以促使一个人上网和人打嘴炮,甚至国家真的遇到危难的时候,愿意捐出一些钱财,但绝对不足以让他为祖国奉献生命。 这样的仇恨,连他自己都骗不了,又怎么会影响到方觉?又怎么能让韩平入道? 所以,第一幅画,很轻松的看破。 那么第二幅呢? 第二幅壁画,看起来要复杂的多, 十几道错综复杂的剑痕,完全没有任何规律,横七竖八的在石壁上胡乱勾勒着, “又来?” 方觉望着面前再次凭空出现的十几把剑,忍不住叹了口气, 一定要这样吗,虽然是幻觉,但也真的好痛的。 鸿羽剑出鞘,带起一片剑光。 没什么卵用,眨眼功夫后,浑身多了一大堆透明窟窿。 有点明白了,进剑庐参悟,压根就不是个悟性问题,是身体素质问题好吧,能撑的住被猛捅,就能看见更多的画…… 这倒是让他有些好奇起来,外面那三位太上长老眼中没有火,他们是怎么来参破,去看这些故事的? 莫非就纯粹被戳?被这些虚幻的剑,多戳几次,武功就有进步了? 人才。 第一百二十四章 前路是空 天下纷乱,王朝昙花一现,朝不保夕,韩平一人一剑,行走世间,只想追求剑道巅峰。 乱世之中武力为王,江湖被最大程度的放大,所谓高手、剑客、游侠,遍地都是, 韩平只要听到哪里有高手,就主动上门,几年下来,在江湖上闯下了诺大的名头, 可是也愕然发现,这个江湖,并不想他想象的那样高手辈出,绝大多数,都是沽名钓誉之辈,名头虽大,手下没有硬功夫。 这也是他武功实在太高,出道即巅峰,已经站在了江湖的最高处。 报仇之后,韩平再没有其他的,只求剑道,江湖之中不能满足,于是便到处打听秘闻、寻找隐士高人。 传闻南方越国,有镇国圣女,学剑于白猿,一剑可诛三千御林军,韩平赶去,十二招败之,再一次证明传闻过于夸大名不副实; 又传闻东方有剑客,三十岁以紫薇软剑会天下豪杰,四十岁以玄铁重剑败无数高手,年过五十,再无敌手,于是携巨鸟隐居山谷,毕生只求一败而不可得。 于是,当韩平出现的时候,高手的心愿终于满足了,人败,剑断,鸟亡。 烤鸟翅膀的味道还行。 又过一年,西南苗疆作乱,欲入侵中原,短短数月,便占地千里, 苗疆体制特殊,乃至由大大小小的部落、教派组成,其中最大一个教派,称之为日月教,教主称之为西方不败,武功冠绝苗疆…… 三个月之后,日月教总坛来了一个麻衣剑客, 西方不败,于西方败。 “骗子!骗子,都他妈的是骗子!” 雷雨夜,韩平傲立于泰山之巅,仰天长啸, 我在世上全无敌, 那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我追求的东西,到底在哪里? 人间无敌,只有与天战。 “你!来战!”韩平把剑,指向半空中的一双一直在默默观察他的眼睛, 方觉的眼睛眨了眨, “傻叉!拜拜!” …… 方觉回到现实之中,第二幅壁画已经参破, 如果说,第一幅画,带来的是一种虚无的仇恨,代表了人活在世上,必须要去做一些,自己未必真的想要做,却不得不做的事,用虚无的道德、恩仇来说服自己; 那么这第二幅画,则是一股真切的迷茫。 朝前看,一片漆黑,无路可行; 朝后看,大地一片白茫茫真干净,无路可退。 人还活着,有大把的岁月和年华,有无穷的豪心壮志,热血在血管中汹涌澎湃, 却不晓得,接下来我要做什么,我能做什么,我应该怎么做。 那我之前所做的一切,到底算什么,为了什么?难道就为了这无穷无尽的迷茫和孤独? “不太对啊。” 方觉却站在石壁前喃喃自语, 这里面有个悖论, 韩平之后这些年找人比武,自身武功的确也在不停的提高,但是提高是有限的,换句话说,他去杀魏王全家的时候,武功就已经达到了巅峰状态,后来的提高,都是锦上添花而已。 那他的武功,到底从何而来?和谁学的? 还有,什么白猿圣女,什么玄铁重剑,什么日月神教…… 开玩笑吗?看不起我的智商,还是看不起穿越者的智商? 要不要这么巧合的? 想了想,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于是,来到第三幅画前。 这一次,终于没有再出现好多剑把方觉捅穿的诡异情况,而参破这幅画的过程,也十分的简单, 或者说,这幅画里的内容,十分简单,简单到连最廉价的编剧如今都不会这么编剧本, 少年韩平在逃跑的过程之中,摔落山崖,捡到一本上古绝世秘籍,然后炼成了绝世的武功。 就是这么无厘头。 这幅画中,方觉看见的是韩平十年练剑,传递出和第二幅画截然不同的情绪:希望。 练剑很苦,为了练剑所要遭受的生活的磨难也很苦,但人一旦有了希望,就能忍受一切苦难。 不管这份仇恨是真是假,一个落魄少年,想要赢回尊严,想要变得更加强大的心愿,一定是真的。 然后方觉再次走下一副壁画, 这次也没剑,不但没剑,甚至还出现了一个女人, 女人长得不算漂亮,却十分贤惠的样子,端出热腾腾的农家饭菜,一壶浊酒。 之所以说长得不算漂亮,是因为方觉根本看不清对方的脸, 场面十分的诡异,一个脸上像是蒙了一层轻纱的农妇,不停的重复着做饭、端饭菜、洗碗的动作。 …… …… “师兄,他进去快一个时辰了吧?” 剑庐之外,三长老神情严肃的问。 “一个时辰不止了。”二长老的表情更加严肃。 这剑庐,他们三个太上长老每年都能进一次,理论上来说,可以在其中待一个时辰, 但是实际上,二长老、三长老,都从来没有在剑庐里停留满过一个时辰,就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无法忍受,狼狈逃出。 只有大长老,曾经在剑庐里,参悟满一个时辰。 “这些年来,我青云剑派再也没有出过剑仙,因此很多人背后议论,我派祖师是剑仙,只不过是传闻罢了。其实,到了我们这个地步,有资格入剑庐,便该知晓,这剑庐神奇之处,绝非凡人可以做到。” 大长老轻轻的抚过手中长剑,望着剑庐入口,平静的说:“剑庐中,乃是我派祖师毕生的领悟,然而不同的人进去,又会悟到不同的内容,甚至出现不同的幻觉,带来不同的情绪,那些场面和情绪,足够把一个人逼疯、痛死,因此第二代祖师定下规矩,每次进入,不得超过一个时辰。” “我就不信,这年轻人天赋有这么高?比师兄你还强?”三长老有些不服气的说。 “这不仅仅是天赋的问题。” 大长老沉吟片刻,道:“你们可记得,我师父最后一次进剑庐,最后说了些什么?” 说起大长老的师父,二长老、三长老,神情都是骤然一紧, 那是三十多年前的事了,大长老的师父,是那一代太上长老之中公认天赋最好,武功最强的,也是整个青云剑派近一百年来,公认最有天赋,最有希望冲击剑仙,入剑道之门的人。 第一次入剑庐,他便在其中停留了两个多时辰。 第一百二十五章 佛魔之间 大长老的师父成为太上长老的时候,也不过四十岁,正在壮年,若不是他主动放弃掌门之位,一心来后山清修,根本轮不到前一任掌门上位, 才到后山,就做出了惊人壮举,第一次入剑庐就停留了两个多时辰,之后几年中,打破了二代师祖定下的规矩,时常进入剑庐清修。 太上长老本就是青云剑派最高层次的存在,他又是历代太上长老中的佼佼者,当初定下一年一次,一次一个时辰的规矩,其实是为了保护后辈,他既然能够轻松参悟,又位高权重武艺超群,自然没有人会指责什么。 几年下来,他武功突飞猛进,几乎已经可以达到剑气随心而放的地步, 青云剑派的太上长老并不完全是个‘名头’,到了这个层级,会知道一些连掌门也未必知晓的秘闻, 比如,成就剑道的必经之路,是剑气,是三秘剑,这是众所周知的, 但是,这当中还有一步,就是通过三秘剑,熟悉领悟剑气之后,可以随心所欲,用其他招式,施放出剑气,三秘剑只是一个熟悉剑气的桥梁, 这点知道的人就很少了。 所以,当三长老听说方觉可以随意施放剑气之后,整个青云剑派都立刻改变了对他的态度, 当年大长老的师父也是这样的人, 就在全派上下都看到了未来的希望,准备好随时再出现一位剑仙的关头,大长老的师父那一日从剑庐出来后,一概往常意气风发,脸色惨白, 当时,当前这三位太上长老正巧一起前来请教武学上的疑问,就看见大长老的师父,魂不守舍, 不停的喃喃自语,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 然后双目通红,厉声喝道:祖师规矩,断不可破,后人入剑庐,绝不可超过一个时辰。 说完这话,就一脸疲惫的挥手赶走了三人。 当夜,只听后山碧水潭响起长啸之声,他单人单剑,杀掉了另外两名太上长老,然后自裁于后山。 …… 这段秘闻,算是门派最大的丑闻和秘密之一,如今青云剑派知道的人已经是凤毛菱角,除了九老中个别人,也就三位太上长老知晓。 说起往事,另外两人神情都变得十分古怪起来, “当年师父惊才绝艳,明明距离剑仙只差一步,却做出这等失心之举,最后甚至自裁谢罪,可见一定是在剑庐之中,发现了什么天大的秘密,又无法明说。” 大长老看了眼剑庐,沉声道:“不瞒你们两,其实我现在的水准,若是强留,在剑庐里停上一个半时辰是做得到的,可是每次会想到师父临死前的厉声告诫,我便心有寒意,不敢违背。” “哦,我明白了!”二长老眼睛微微一亮, “是,我也懂了。”三长老同样飞快的看了眼剑庐方向,低声说:“青云剑派最大的秘密,就在剑庐之中,然而有了之前的教训,若是留的太久,恐怕也会像师父那样,最后落个没下场。” “不错,此子既然有此机缘,那便让他代替我们去冒一冒险,探一探究竟,若是出现意外,他毕竟是外人,死了不可惜,若是能查明真相,那我也愿意重重答谢于他。” 大长老点头说:“他资质再好,天赋再高,也好不过师父,连师父最终都……可见,在洞中参悟时间长短,或许并非仅仅看资质天赋,更重要的是机缘。” 机缘乃是后天带来,资质天赋,是先天,天生的,不过三位长老无法理解的是,如果一个人有两世生命,其中一世,又带了金手指这样特殊的存在,那天赋和机缘,就已经纠缠在一起,无法分辨,相互影响。 二长老想起当年往事,忽然后背一凉:“师兄,万一这后生真的参破了,会不会像当年师父那样,大开杀戒,把我们都……” “这,嗯,倒是不得不防。” 大长老点点头:“当年师父出手杀人,三十六剑奴是他掌控,因此并未出手制止,好在此时我们三人神智都清醒,能控制住剑奴,我这便让剑奴布防,即便他在洞中出现了什么意外,最后像师父那样发狂,甚至成为剑仙,有三十六剑奴布阵,也无须担心。” …… …… 方觉在剑庐里,一副接着一幅画朝下看,并没有觉得有太大的难度, 一开始还会觉得壁画特别神奇,其实看多了,会意识到,这些画的真实水准,其实也就是极品画, 普遍比当初的熬鹰图要强一些,和旖烟脸上看见的差不多, 但归根结底,就是极品,并不是想象中的,可以化虚为实的神品,或者有教无类强行扭转心性的圣品画。 对于极品画,方觉的经验很充足,眼中的火苗,压制起来并不困难,因此不停的参破。 而这些画,也将青云剑派创派祖师韩平的一生经历,和心境变化,如同故事一般,娓娓道来。 对于未来绝望之后,韩平从山巅丢下长剑,孤身一人下山,从此不再动用武功,成为一个普通的百姓,甚至还娶了一房并不算特别漂亮但很贤惠的媳妇, 那副画的情绪,叫做平静。 接下来几年,能看的出来,韩平并不是特别爱这个女人,他更多的是想换一种人生体验, 渐渐他喜欢了这样平静安宁,没什么追求,却也没什么焦虑紧迫的安逸生活,那几年的情绪,叫做懈怠。 在之后,战乱不期而至,山村屠灭,全家再次死绝, 这一次,呼应着第一幅画, 同样是全家死绝,但这一次的韩平,真正的感受到了愤怒、悲伤和仇恨。 之后,天下少了一个农夫,多了一个魔头,几经起落的韩平,不再纠结什么对错、是非,也不想目标,只是杀人, 一言不合,杀人;一念不合,杀人,甚至看你长得不顺眼,同样杀人。 对于此时的韩平而言,原来一切都是虚无,都是过眼云烟,包括之前追求的远大的目标和志向,只有杀人,出剑,能让他感到一丝丝的快乐, 这段时间,他杀了许多普通人,武功却进展神速, 为了杀人而杀人,有时候走在路边,忽然想到某一招可以这样用,可以改进,他就能毫不犹豫的出剑,用这一招杀掉无辜路人,无论男女老幼,只为了验证他的想法。 这一幅画,叫做疯魔。 不知道过了多久,方觉已经看完了两面墙壁的壁画,最后一面墙,也只剩下寥寥三幅。 第一百二十六章 不许走 水到渠成,重点在于水到,而不是渠成,前面的铺垫工作做好了,最后的结果自然会有。 剑庐之中几十幅壁画,前面都是韩平作为一个普通人的生涯,武功再高,心思再复杂,不入道门,终为凡人。 如果把修道的前期工作分为三个阶段,前面都是他悟道的过程,直到最后几幅画,才是他开始入道、得道。 四十岁的时候,韩平终于遇到了一个得道高人,受对方点拨,这一生终于拨开云雾,看见了遥远广阔的世界。 他在山巅、谷底、林间、溪旁悟道, 从这幅画里,方觉终于再一次感觉到了久违的生机勃勃。 但是万万没料到,韩平在下一幅画里,做了一件让方觉大跌眼镜的事。 悟道一年,韩平持剑挑战点拨他的得道高人,然后一剑捅死了对方…… 这就是韩平的道,同样是剑道,同样是一往无前,但细微上有所差别, 韩平前半生虽然放下过剑,但只要他提剑,面前就没有对手。 哪怕对方是个得道高人,在层次上高出他,他也要斩杀对方, 天大地大,我最大,一剑在手全无敌。 斩杀对方之后,韩平终于入道。 其实有了之前许多壁画的铺垫,这幅壁画中,韩平表现出的精神病气质,捅死自己的‘恩人’,领路人,方觉只是意外,但并没有感到太多惊讶, 更多的反而是关注到另外一个信息。 得道高人,面对普通人,并非就是一定无敌的存在。 也会受伤,也会死,也可能挥剑斩杀。 这是一个比较重要的信息,不仅说明了,不同方式得道的人,在不同阶段的战力是有高低之分的,也说明这个世界目前的得道高人,依旧是凡胎,境界上足够高,手段足够神奇,可被一剑穿胸,命中要害,依旧会死。 “啧啧啧,果然有毛病。” 方觉自问,若是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和必须的理由,他做不出来韩平这种事,心里也没什么崇拜向往,只觉得人各有道,人家的事,不必指手画脚。 话说回来,若是做朋友,韩平这样的人,的确属于比较垃圾的。 最后一幅壁画,方觉还以为是韩平得道后创立青云剑派,没想到,只有一个场面: 韩平一剑当空,刺向一座巍巍青山。 一声巨响,长剑在空中骤然变大,如同一把开天辟地的天神之剑,在青山上,破出一道宽几十丈,高几丈,不晓得多深的‘伤口’。 “这人有病吧?好端端的刺山做什么?” 望着画面,方觉有些奇怪, 同时,觉得,那个口子很眼熟。 壁画之中,传来一种淡淡的寂寞,无敌的冷清, 八分真诚,两分装逼。 微微一愣之下,立刻反应了过来! 韩平这一剑,不是刺山,而是插剑回鞘。 他已经成就剑仙,以剑入道,未能入道之前,就能够斩杀得道高人,以剑入道后,战力可想而知, 或许他已经看透,这个世上,再没有值得他出手的人? 既然没有对手,那自然收剑入鞘。 以山为鞘。 “剑庐,剑庐?原来如此!” 方觉喃喃自语, 什么叫做剑庐,庐就是简易的屋子,剑庐,就是剑住的屋子, 剑住的屋子是什么? 自然是剑鞘! 自己所在的这个剑庐,这个看起来扁平的山洞,其实就是最后壁画之中,韩平那一剑破山,为自己的剑,‘制造’出的剑鞘。 “我还以为那天我一剑横空,跨越几里,斩杀钱敬肃,已经足够吊,没想到还有更狠的,和这家伙的手笔相比,我那飞剑,倒是更像是小孩子的把戏了。厉害,厉害!” 抛开人品不论,方觉由衷赞叹着韩平的能力,这真是可以以一敌万的一剑,同样是得道高人,他这一剑的水准,几乎可以做到以人敌国,面前哪怕是一支大军,也能扫平。 就是不知道,他入道之后,多久才能达到这种程度? “有点意思。” 方觉深深的吸了口气,回过神来, 站在剑庐内,目光扫过整个空间,墙上几十幅壁画, 这一趟来的很值得,虽然目前好像没有什么直接的提升,却是大开眼界, 且不说别的,仅仅这大到恐怖的‘剑鞘’,和剑鞘里,几十幅极品壁画,放在整个人间,都是罕见的大手笔, 极品画方觉见过不止一次,可是几十幅极品画放在一起,而且是完全来针对一个人的一生,这个待遇就太高了。 大昊传承了几代帝王,连皇帝老子死后,都没有这样的待遇。 不过,不晓得,这些画,到底是谁画的? 莫非是韩平自己? 这就有点酸了,故意把自己这辈子的经历画下来,让后代弟子顶礼膜拜,来参透,然后大拍彩虹屁?可是平心而论,任何人看完这些画之后,对韩平的观点,差不多都是毁誉参半,抛开成就而言,负面的观点还要更多一些,估计后辈看见这些话,嘴上拍马屁,心里要和自己一样,说这个祖师脑子有病。 还有,剑鞘在此,剑,又在哪里呢? 这世上,从哪找这么大一把剑? 青云创派祖师韩平早就死了,他的剑要么陪葬,要么被青云剑派收藏起来,总不成,真的有这么大一把剑的存在吧? 这么大一把剑,长百丈,宽十几丈,莫不是有百万吨重,遇到什么人,一剑拍下去,都要死翘翘。 想了一会,也没想出个所以然来,反而觉得肚子咕咕咕叫唤,开始饿了。 进来至今,看破了几十幅画,不知道过了多久,精神精力消耗都很大,就准备离开。 刚走出一步,却觉得脚下变得十分沉重,几乎迈不开腿。 “嗯?” 方觉还以为自己站久了,腿麻了,或者刚才消耗太多精神,一时间不适应,定了定神,揉揉脸,才继续走。 还真不是, 一种晦涩凝滞的感觉由心而发,空气中弥漫着一股铁锈的味道,一举一动,都十分艰难。 “体验完了别人的人生,就想离开吗?” 剑庐中,响起一个尖锐的声音。 “谁?!”方觉眼中火苗骤然亮起,向四周望去,却空荡荡的不见人影。 声音幽幽的响起:“你既然经历了这一甲子岁月,自然已经成了岁月中人,他是你,你是他,你若不是他,我怎会让你看完?你若是他,看完后,又怎能离开?” 第一百二十七章 奇奇怪怪的妖怪 剑庐之外, 三十六名剑奴全部现身,面无表情的横剑于膝,在剑庐外围坐成三排, 时间已经到了午夜,月朗星稀,三十六名剑奴恍如没有生命的机器一般,在这里枯坐的几个时辰,一动不动,似乎连呼吸都细不可闻。 反而三位太上长老渐渐的沉不住气了。 “五个时辰,整整五个时辰!”二长老背着手,两条长长的眉毛皱了不知道多久。 “的确不太对劲。” 大长老沉吟着说:“五个时辰,一点儿动静都没有,虽说剑庐宽阔,可我们三人的耳力也不算差了,居然都听不到里面有任何声音,那年轻人也一次没有出来过,太不合常理了。” 当年他师父最后一次进剑庐,出来后‘狂性大发’,其实在剑庐里的时间,也只有三四个时辰而已。 整整五个时辰,剑庐里到底发生了什么,可能发生什么?这些已经完全超过三位太上长老能够掌握的极限, 若不是有可以‘诛仙’的三十六剑奴在此坐镇,这三个人恐怕早就坐不住了。 饶是如此,随着时间一点点过去,三人的压力也越来越大。 “两位师兄,我去瞧一瞧?”三长老说。 二长老犹豫了一下,一年只入一次,这是铁律,不管出于什么缘故,只要入剑庐,便是违律。 规则的作用就是在于让人遵守,若是今日有意外,今日违反,明日有意外,明日也违反,久而久之的,岂非人人都不守规矩? 即便以当年前辈惊才绝艳,违反了规矩,最后也是落了个同门相残,自刎谢罪的下场, 并且在临死之前,再次重申了规矩,恰恰说明这条规矩干系极大。 “去看看也好,今日之事,实在太过特殊。”大长老却道。 “好,我去了!”三长老提剑起身。 “等等,你拿我的剑去。”大长老把自己的配剑递给他, 这把剑以木为鞘,通体墨绿色,剑鞘上缠绕着几条树枝模样的装饰点缀,剑柄更是与众不同,竟然就是一截烧焦的木头。 大长老的配剑,雷击木,取材于百年铁木树心,质地坚固无比,远超精铁,而被天雷击后,木质中生出金精锐气,看似无锋,锋利程度却不亚于当世闻名的神兵利器,可谓攻守兼备,乃是青云剑派第一宝剑。 三位太上长老多年在后山清修,之前又是同门学艺,算得上情同兄弟,大长老将这把剑给三长老,可见对于剑庐中的情况,也十分的担忧警惕。 “多谢师兄,我去了。” 三长老接过剑,不敢托大,直接拔剑在手,避免在关键时刻浪费任何一丝一毫的时间和机会,来到剑庐口。 眺目看去,却是一片漆黑,什么都看不见。 “方夫子?” 三长老心中暗暗吃惊,这剑庐内的石材与众不同,自行发光,以往在任何时间,哪怕是雷雨大作、乌云遮月的夜晚,洞中也是有光的,不敢说亮如白昼,最起码能看得清, 像现在这种情况,面前漆黑如墨,目光看不出两三丈,从未遇到过。 轻轻唤了两声,剑庐里毫无动静。 三长老一咬牙,提着剑,大着胆子,小心翼翼的走入剑庐。 刚跨进剑庐内外的分界,黑暗之中毫无预兆的出现一股凌冽剑意, 饶是三长老已经是青云剑派高手中的高手,放眼天下武林,也是第一流顶尖的人物,去也从未感受过如此狂暴凶狠的剑意, 低吼一声,提剑横在胸前,脚下却毫不犹豫的飞快后腿。 高手过招,心里明镜一般,能发出这种剑意的存在,无论是谁,都不是他能抵抗的,即便手中有雷击剑也不行。 不等他退开,手中传来一股巨力,将他连人带剑一起震飞出洞外,凌空飞出十几丈,重重摔在地上。 “老三!” “三师弟!” 两声关切的呼声, “我,我没事。”三长老刚要爬起来,却觉得胸口没来由的一滞,哇得一下,呕出一大口血来, 而手中也是一轻, 用来支撑身体站起来的雷击木剑,竟然从中断成了七八截。 “剑仙!” 大长老见状,惊呼出声, 他实在想不到,除了剑仙,江湖之中还有怎样的高手,能面都不露,就一招将老三打吐血,除了剑仙手段,又有什么神兵利器,可以让雷击木如同朽木一般不堪一击。 万幸的是,三长老吐了一大口血,人却还清醒。 “师兄,绝对不可硬闯,还是等着吧。” 他看了眼黑漆漆的剑庐洞口,声音之中带着浓浓的恐惧。 …… …… 剑庐中。 方觉左顾右盼,始终没有找到那个说话的人, 心中微微一动,忽然笑道;“我懂了,你是个妖怪。” “我是个妖怪?”那声音明显一愣,紧跟着咯咯怪笑起来:“那我是个什么妖怪呢?” “原来万物只要有了灵性,皆可为妖,我既然在剑鞘之中,又看不见你身形,若是没有猜错,你就是个剑鞘妖。”方觉道。 “咦?这都被你猜到?果然聪明!比之前韩平还要聪明!” 那声音在山洞中回想,好像来自四面八方,上下左右,无处不在。 方觉一咧嘴,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还真是剑鞘成妖。 不知道多少年前,韩平成就剑仙,之后一剑破山,为自己的剑意,找了一个剑鞘, 或者有这样一种可能性:他由于某些特殊原因,封印了自己的剑意? 无论如何,剑仙的剑意,当然与众不同,常年受剑意滋养,这剑鞘,也就是这个山洞,渐渐有了灵性,变成了妖怪。 或者说,这剑意,变成了一只妖怪? 猜不透,说不好。 “那你留下我,要做什么呢?莫非要我当第二个韩平?”方觉问。 “不,你就是你,不是韩平!”剑鞘妖好像有点健忘,完全忘记了刚才才说‘你就是他,他就是你’这种无厘头的鬼话,十分认真的说:“我不要你成韩平,我要你成为我的剑。” 饶是方觉见鬼、见妖、见怪,见比鬼妖怪还麻烦的人,都经验充足,可是听到这话,还是忍不住的头皮微微一麻,涌上一股令人十分不愉快的感受。 “我成为你的剑?是要我填满你空虚的身体吗?”方觉学着对方的声音,咯咯怪笑:“莫非,是个母剑鞘?” 是不是母的,不好说, 但精神有问题,是一定的。 妈的,青云剑派就是个邪教,一窝子精神病。 第一百二十八章 剑鞘的贱 房子不住人,就是一座空宅,久而久之,就变成了鬼宅、废宅,遇到风霜雪雨,无人修缮,时间长了,就会坍塌。 人没有的灵魂,还可以是一具行尸走肉,比如三娘子的丈夫,最起码可以成为还活着的人的一份精神寄托。 可如果剑鞘没有剑呢? 连持剑的人都不存在了呢? 那就是一个废物,一个没有意义的存在。 所以,剑鞘,需要一把剑。 而这把剑,必须配得上剑鞘, 方觉听剑鞘妖神神叨叨的讲了许多无厘头的话,望向周边的墙壁,心里涌起一股不真实感, 原来这些壁画,压根就不是韩平画的,在最初,这个山洞的确留下了韩平的剑意,留给后人参悟,一份来自老年精神病前辈对后辈难得的善意。 但是当剑意在山洞中时间太久,和剑鞘融为一体,渐渐的产生了自己的灵智之后,他开始寻找属于自己的出路。 回忆变成了壁画,壁画变成了故事,这些故事,又分别蕴含着韩平留下的剑意,成为青云剑派的“剑庐”,每一代弟子,都以为这是通往剑仙的道路,一代接着一代不断的参悟,并因此涌现出数不清的高手。 然而剑鞘始终没有等到那把能悟透所有壁画,有资格成为‘剑’的存在。 “也不是没有,我记得二三十年之前,有一个小子,看完了八成的画。” 剑鞘有些神经质的自言自语:“我当时快活的几乎要飞起来,以为这就是我的天命之人,于是帮他做了一点点弊,让他看见了他的命运……” 紧跟着,话锋一转,语气之中带上了懊恼和怨恨, “没想到这个人简直不识抬举,竟然拒绝!他以为他是谁?他以为他是韩平吗?不不不,即便是韩平,也不能拒绝我!” “然后呢?”方觉好奇的问。 “然后……然后他就死了!甚至还杀掉了知道一些真相的两个师弟!” 剑鞘忽然暴怒,大声的质问:“你说这样的人是不是废物!明明得道的路就在眼前,他竟然不敢走!活该他死,竟然拒绝我的一番好意?!难道成为我的剑,不是青云弟子最大的光荣吗?!” 方觉不太清楚,这只剑鞘妖是男是女,不过现在有一点可以确定, 人也好,妖也好,如果宅的太久了,脑子一定会出现问题。 至于什么‘成为他的剑’,这种话听起来就带着浓浓的危险味道,让人想到了什么什么奴之类不太好的东西。 “不过没有关系,忘记一段往事的最好方法,是开始一段新的故事,今天我终于遇到了一个比他更好的人,这个人就是你。”剑鞘用让人鸡皮疙瘩都要掉下来的诡异腔调说。 “然后呢?”方觉一摊手,周围的壁画都已经参破了,自己并没有成为剑仙, 虽然收获了许多韩平的感悟,但这些感悟并不能立刻转化为境界和实力,与此同时,这些感悟中,有许多,也并非自己能够接受的观点。 “你知道,一共有多少壁画吗?”剑鞘问。 方觉稍稍回忆:“三十六幅,天罡之数。” “这便是了,这三十六天罡画,乃是韩平毕生所得,化为三十六道剑意,你既然参破,那境界上已经不弱韩平,接下来,只要将这些剑意,全部灌入你的身体,你自然就会成为我的神剑。”剑鞘说。 “去你妈!” 方觉就晓得没好事! 学剑久了,对于‘剑意’这种很玄乎的东西,方觉有了一定的感触, 它是介于精神感悟和实体攻击之间的一种存在,练剑者,功力深厚到一定程度,可以把自己的领悟、精神、意志,凝结成剑意,让其他人感受到某种特殊的‘情绪意志’。 事实上,即便普通人,也有这样的能力。 比如如果一个人在生气,哪怕不说话,其他人接近他,也会感觉到这个人身上有股‘怒意’, 张飞眼睛一瞪,就能吓得人胆寒,同样是一种内在的‘意’的外在体现。 当然,作为剑客,实力高深,体现出的剑意,拥有实际的杀伤力,相对于剑气这种纯粹杀伤性的东西,剑意中,包涵着意志,同等水准,杀伤力或许要差一点,境界却更高,是走上剑道的必经之路。 如果说剑气是死的攻击手段,那么剑意,就是带有意志、精神,拥有生命的东西, 但是这种东西,蕴含着其他人的意志,来源于外在。 如果强行把大量的外在意志,强加给一个人,最后的结果,一定是这个人精神错乱,自身意志被压抑甚至直接泯灭。 方觉参破了这些壁画,对于韩平的意志,是有一定理解的, 但仅仅只限于此,并不会全盘接受、赞同他的意志, 若是全盘接受、赞同,那方觉就不是方觉,而是韩平了, 一开始,剑鞘妖喊出那一声‘你就是他,他就是你’,指的就是此,他希望方觉最后成为韩平,成为他的剑。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大量韩平的剑意如果直接灌入方觉体内,方觉自己的意志,即便不泯灭,也一定会受到极大的压制,成为半疯。 况且,剑意这种东西,有实体杀伤力, 凡胎,一道剑意,尚且要小心应对,可能受伤, 三十六道来源不同、感触不同的剑意入体,人恐怕立刻要撑破,或者成为一滩肉泥。 “不不不,不会成为肉泥,你会被这些剑意所淬炼,肉身变得极为强悍,如同金刚一般,以身化剑,成为一柄神兵利器!”剑鞘妖笑嘻嘻的说。 “我懂了,这就像谈恋爱,你要的不是一个能平等交流、共同进步的男人,而是一个器大活好,胸大无脑,没有自己脑子的傀儡,享乐机器。” 方觉冷笑:“你干脆去拼夕夕上买个炮机就是了,变态。” “器大活好?炮机?什么意思?”饶是剑鞘妖精神有问题几百年了,对于这个词还是接受理解不能。 不过,这并不妨碍他的追求。 剑庐之外,盘膝而坐,分为三排的三十六剑奴,忽然同时摔倒在地,尽数晕厥过去, 面色苍白,血色尽褪,好像一场大病之中。 “怎么回事?!”二长老和三长老还没反应过来,大惊失色。 大长老神情巨变,连声大吼:“退!退!退!” 与此同时,已经像一只大鸟一般凌空跃起,想要逃走。 剑庐外,一场剑意风暴,毫无预兆的出现。 第一百二十九章 剑刃风暴 安安静静坐了十个小时也一动不动的三十六剑奴,忽然同时倒地昏迷, 功力稍稍弱一些的三长老、二长老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大长老却已经敏锐的意识到了巨大的危险,口中大喊‘退’,凌空而起,就要逃走。 与此同时,剑庐外的空气,忽然变得狂暴起来! 几十道不知从何而来的凌冽剑气,无端出现,在空中纵横交错,形成了一场看不见的剑刃风暴。 无声无息, 汹涌狂暴, 岸边的一块巨大青石,莫名其妙的出现纵横交错的剑痕,无声无息的开裂,碎开; 几棵在山谷中已经存在了近百年的老树,好像被一阵风吹过,两人和抱的腰身,竟然微微一晃, 几片树叶缓缓落在,落在半空,忽然碎开成数不清的一片片,不等这些碎片落地,老树从中拦腰截断,上半截树身,顺着断口缓缓滑落; 水潭中,十几条大白鱼正在无忧无虑的畅游着,它们和片刻前一样,头一歪,一甩尾巴, 可是,却没有向前移动,尾巴、头、身体,变成了好几块。 几位长老的怒喝、大吼,在山谷中形成回音,却戛然而止,像是卡带的磁带声音,变得断续破碎, 空气如果被斩断,那么声音,自然无法传播。 …… 好在这一场剑刃风暴,来的快,去的也快, 只是仅仅眨眼的功夫,全部剑意,就涌入了剑庐之中。 三位长老还保持着之前的姿势, 三长老、二长老,两人站在原地,瞪大眼睛,不解的看着倒地的剑奴,二长老的一只手已经按在剑上, 大长老人在半空,终于重新落回地面。 刚一落地,便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双腿和左臂已经离体,一道深可见骨的剑痕,从面门一直蔓延到小腹,鲜血狂涌。 “怎么……回……事?” 二长老又干涩的重复了一遍刚才的疑问,缓缓的扭过头, 然后他的视线开始模糊,头颅、身躯、四肢,同时出现数不清的血线,和身边的三长老一起,成为一地的碎肉。 眨眼之间,青云剑派三位太上长老,两死一残, 倒是地上的那些剑奴,没有受到伤害,依旧昏厥。 剑意,自然伤不到它的‘来源’,而对于强加进入的人,却是致命伤害。 …… …… 剑庐之中,一个浑身闪烁着金精之气的‘人型’缓缓的浮现, 之所以说,只是一个人型,而不是一个人,是因为并没有实体的五官、四肢和身体,它的所有一切,都是有一柄柄剑拼凑而成,几十把形状各异的剑,组成了一个怪模怪样的人。 韩平当年败尽天下高手,这些剑,便是那些所谓高手的配剑,每一把剑都凝聚着一道剑意。 “我明白你怎么成精神病了!”方觉喃喃自语, 他是剑鞘,他包裹住了几十道不属于自己的剑意,韩平在的时候,这些剑意不会作乱,韩平离开,这些剑意,第一个反噬的,就是剑鞘。 “敞开胸怀,接受来自我的剑意吧。” 剑鞘妖的声音如同两块废铁在摩擦,刺耳至极,光影一闪,数道剑意凝聚的‘剑’,向方觉飞来。 方觉下意识的把剑去挡, 剑意又哪里是能挡得住的? 极端的情绪伴随着惊人的力量,瞬间涌入身体。 “哇!” 方觉五内俱焚,精神好像被无数小刀子胡乱的切割,身体更是好像处在熔炉之中,滚烫燃烧,狂喷出一口血来。 …… …… “哇!” 白锦儿正在吃饭,忽然哇一下吐了一地。 “你怀孕啦?!”老母鸡在边上很嘴贱的问。 “滚!” 白锦儿一脚踹过去,给它踹飞, 可是胸口那烦躁欲呕的感觉,并没有减轻。 得道之后,并非不食人间烟火,至少她的水准,还是没有到达辟谷的程度,每隔几日就要吃一顿好的,此时正在家中,享受白浩送来的一桌宴席, 当然不可能是食物不干净。 这股压抑的感觉来的莫名其妙,很多种负面情绪,骤然出现,觉得看这个也不顺眼,看那个也不开心,生活充满了晦暗,到处都是无奈。 “方觉真不是个人,把我带上路,自己跑出去快活了!” 开始发脾气,碎碎念,骂骂咧咧,以前在心底里想说的话,被负面情绪勾引着放大。 老母鸡又蒲扇着翅膀飞回来,小心翼翼的看着她。 白锦儿没好气的瞪了它一眼,然后飞出屋外, 身在半空,望着一望无际的大片农田,远处生机盎然的县城,她的心情稍稍好了一些。 “莫非遇到了麻烦?”大脑终于开始正常运转, 深深吸了口一气,将这些日子储存在姥姥庙中的香火之力,一口吞入腹中。 暖洋洋的感觉遍布全身, 一缕缕来自万千百姓的香火之力,和涌起的那些莫名情绪意志对抗着,缓缓的消解着。 …… 灰色的空间之中,白骨夫人坐在一块用从荒野上找到的很大的黑色石头,削成的简易石座之上,托腮沉思。 “咔咔咔……” 方夫子却没有裹在她的身上,老老实实在她座下, 面前放着一大堆各种各样的骨头,形状大小都不同,方夫子正在这堆骨头里,挑选适合用来补全身体的骨骼, 也不知道是白骨夫人大意疏忽了,还是有心的,这一大堆小山一样的骨头,竟然没有一根腿骨。 饶是如此,方夫子也觉得已经十分的满意现在的生活。 自从上次白骨夫人忽然学会了白骨剑法之后,他们的日子立刻好过了许多, 荒原上的鹿、冥狼,甚至更厉害的腐狮之类的野兽,几乎已经无法对他们构成威胁,白骨夫人一出手,轻松拿下, 每天没有危险,大鱼大肉,吃吃喝喝,悠悠荡荡,如今方圆五十里之内,都是他们的猎场, 甚至还有余力,在这个小小的黑山山头,制作了一间骨墓,一方石头宝座,可谓是占山为王,朝鬼生巅峰迈出了第一步。 唯一让他有些着急的,就是白骨夫人的性格…… 有些懒,不好斗。 自从没有压力之后,她就不怎么主动出击了,常常坐在石头上发呆,有时候,一呆就是好几天。 这怎么行! 太颓废了! 它决定,要进谏! 第一百三十章 心情不太美好 方夫子是个很上进的白骨甲。 虽然不知道自己到底算是个什么‘存在’,也不太清楚,这个世界到底是哪里,未来应该很去何从, 可是,本能力有一种声音在呼唤着他: 要努力,要奋斗! 在这个可怕的未知世界里,已经不止一次的被证明了,什么智慧、情绪之类的东西,都是多余的,想要继续存在下去,并且存在的更好,那唯一的方法,就是不断的变强! 怎么变强? 当然是踩着其他存在的尸骨上去,而不是变成被其他存在踩着的尸骨。 之前遇到冥鹿、冥狼,甚至些腐狮,都已经证明了这点,若不是白骨夫人一点点在变强,自己哪里会有面前一大堆骨头可以用来挑选? 恐怕此时,自己的骨头,被别人挑选还差不多。 所以白骨夫人最近一段时间的懈怠,让方夫子产生了极大的焦虑! 这才哪到哪? 和这个世界接触的多了,方夫子渐渐明白,黑山这样的小山头,这个世界遍地都是,数以亿万计,白骨夫人这样程度的鬼怪,同样遍地都是, 相互之间的征战、杀戮,日复一日, 今日我们岁月静好,说不定就有厉害家伙找上门来,将我先那啥后那啥,将我拆成一地碎骨头。 这可不好。 想到这里,连为自己更换骨头,都觉得没那么开心了。 可是,随着白骨夫人不断的强大,她好像也越来越专断独行, 不是个好惹的女人。 犹豫了好一会,求生存的还是占据了上风,才补好的牙齿上下咯咯咯碰撞了几下,琢磨着应该怎么进谏。 还没开口,正在石头座上闭目眼神的白骨夫人,忽然缓缓睁开了眼睛, 淡淡扫了他一眼。 眼神之中,隐隐约约有风暴在酝酿,寒意逼人。 方夫子如坠冰窖,一肚子话,半个字都不敢说了。 “心情不太美好,去找些倒霉的家伙杀一杀。” 白骨夫人一招手,方夫子便凌空飞来,在半空中,张开了肋骨骨架,咔嚓一下将她裹在其中, 芊芊素手一抖,一条不知道使什么动物牙齿,很像是象牙一样的狭长骨骼,凭空出现在手中, 方夫子一愣,紧跟着兴奋起来,两只崭新的骨头手臂上下手舞足蹈,比划着各种各样的奇怪手势,牙齿咯咯咯一阵作响,出谋划策, 东方的那头冥狼王最可恶,上次偷了我们好多食物,不过它动作太快,不一定能追得上它…… 北边的那只僵尸将军欺人太甚,横行霸道,时不时就派兵来喊要我们降服于它,早就想灭掉它,不过它自己实力不弱,手下还有百余骷髅兵,也不是个软柿子…… 要不,去西边吧,那个女妖看起来弱弱的,没啥本事,整天只会嚎叫,反正嚎来嚎去的,好像也伤不到我们…… 不管不管了,只要是去打架就好,打谁都行! …… …… 无尽大山之中, 小人参精大丫挖了个很深很深的坑,把自己埋了起来, 每天就藏在土下,只有到丑时,日月轮换之时,才会露出一个脑袋,吸收日月精气。 每日十二个时辰,常人以为,子时是一天的开始,前一天的结束,其实不然,真正承前启后,扭转日月的,是之后的丑时, 仓颉造字,就有这方面的考虑, 所谓丑字通假‘扭’字,此时正是扭转乾坤的时间,代表夜的月亮已经有气无力,代表日的太阳,已经开始从看不见的地方,缓缓出现, 这个时间点,正好是天地最衰弱,或者说,最‘沉睡’的时间,这个时间点,天地灵气散出的最多,对于世间的掌控,也是最弱,最适合山精水怪修行。 当然,这些道理并没有人明白的教导他,而是作为妖怪,在生活之中积累的经验。 和往常一样,露出个小脑袋,吸收着灵气,转化为自身的药力。 可是今天不知道为什么,心里一直在发慌,身体里的药力完全无法存储,反而不断的朝外散开。 大丫和老人参精不同,不是个吝啬的家伙,方觉李贤送他回来的一路上,为了给烧烤增加味道,还很大方的拔了好多‘头发’出来当调料,临走之前,又将收藏多年的人参须送给了李贤。 体内的药力散发出去,大丫也并没有太多惊慌,反而顺其自然,一切按部就班的和以前一样。 渐渐的,散发出的药力越来越多,吸引来许许多多的各种动物,豺狼虎豹,鸟兽虫豸,甚至是花草树木,都从中受益, 整个无名荒山,一下子变得生机勃来。 …… …… 回到剑庐之中。 “咦?果然是个好材料!好好好!” 剑鞘妖望着面色凝重,盘膝而坐的方觉,先是惊喜,继而一阵赞叹。 三十六道剑意,分成六次,每次六道,已经打入方觉体内两轮, 第一轮剑意刚入体,方觉便露出痛苦神情,在洞中狂奔大吼,神智开始混乱,甚至出现自残的倾向,没想到紧跟着第二轮剑意入体,他反而平静了下来,盘膝坐在原地,屏气凝神,和体内的剑意对抗着。 虽然脸色苍白、呼吸沉重,浑身汗出如浆,但显然,他至今并未迷失自己。 这超乎了剑鞘妖的意料,是一个非常好的现象, 在清醒状态接受越多的剑意,对剑意的领悟就越深,最后炼成之后自然就越强,如果他过早的崩溃,那么最后即便所有剑意都打入体内,也只会是一个‘大杂烩’,有形无神。 正如百炼钢炼剑,本身的材质越好,越不容易损坏,炼制起来的难度虽然会高,需要更高温的火焰、更强力的捶打,但一旦成型后,剑的质量就会越好。 用废铁练剑,自然最简单,可炼出来的剑,也只是一把普通铁剑;用鸿羽刚炼剑,工序复杂,成本极高,一旦剑成,便是神兵。 当然,无论是什么材料,最后总是会在炉火下融化,在捶打中重新定型。 就在此时,方觉用力的睁开眼里,咬着牙,一字一句问道:“你就不怕,我清醒的同化掉所有剑意?” 第一百三十一章 容器的反抗 剑鞘妖的目的已经很明确,完全是把方觉当成一个‘高质量’的容器,或者材料,用韩平留下的剑意注入,把他打造成一把人形神剑。 无论这个材料、容器的质量再好,最后都必然丧失掉自己的理智思维,成为一具行尸走肉。 但如果能够在清醒状态下,同化掉所有的剑意呢? “呵呵,大言不惭,十二道剑意,就逼得你几乎崩溃,再加两倍,你以为你还能承受的住?” 剑鞘妖怪笑一声,随手一挥,又是十二道剑意,同时打入方觉体能。 12加12,等于24,然而剑意交错组合,又何止是简单的剑法那么简单。 方觉脑子里嗡的一下,连刚才自己到底说了什么都不记得,一团混沌,七窍之中更是流出血来, 浑身的每一个毛孔都骤然张开,大量的汗液像是激射一般朝外涌出。 这些‘液体’,不仅仅只是汗,而是剑意在体内纵横,对身体进行改造之中,排出的杂质。 人型神剑,首先便要脱离脆弱的束缚,若还是普通的凡胎,一触既碎,又怎么能称之为神剑? 然而他的内脏、骨骼、血液、皮肉,本身却依旧存在着,确保即便经过改造之后,依旧有人的功能, 人型神剑,无论是人型,还是神剑,都缺一不可,两相配合,才是真正的夺天地之造化的奇作。 身处改造中的方觉,承受的痛苦却非外人所能想象,那种从入微的变化,从每个细胞身处进行的改造、剥离、重塑, 狂暴的剑意在体内蛮不讲理的很冲直撞,不断的剥离身体和剑意不能容纳的杂质,而消耗掉的,却是宿主的生命力,此消彼长之下,当剑意彻底占据这个身体,取代宿主自身,成为技能能量的循环之后,人就会彻底成为一把剑。 三十六剑奴可诛仙,威力惊人,然而,剑奴终究也逃不开一个‘奴’字。 就在此时,冥冥之中,一点儿药香,毫无预兆的出现, 人参的气味,让方觉精神微微一震,从几乎要丧失神智的变化,稍稍清醒了一些, 微弱的药力,穿越过时间和空间,在体内开始散发,重新激发起人体自身的活力,和剑意抗衡。 方觉双目紧闭,然而眼前却看到了一颗成型的人参。 黄澄澄,麻赖赖,长着一张满是皱皮的小脸。 散发出无穷无尽的生命力。 …… …… 几百里外,无名大山之中。 “你们不要客气,多吸一点,多吸一点!” 小人参精大丫觉得身体里的药力,挥发的更快了,吸收的天地灵气,几乎都无法弥补药力的损失, 数不清的鸟兽鱼虫……不错,的确还有几条鱼,不知道从哪,被药香吸引,一路蹦蹦跶跶来到了山里, 成千上万的大大小小动物围在周围, 流失了许许多多的药力,大丫有些心疼,不过,很朴实的认为,既然都流出去了,那当然不要浪费,让这些家伙多吸一点好了, 唯独有一股药力,不知去向,冥冥之中顺着完全无法理解的通道,流向远方。 大丫有一种来自本能的感觉,药力流向的尽头,有一个非常需要自己帮助的人。 他不知道是谁,不过,既然有人需要帮助,那自己又能帮得上忙,那就尽力帮助他好了。 就像当初,自己被坏人抓走,方夫子和李贤两个人尽力的帮助自己一样。 你有难,我见到,我可帮,我就帮。 反正那么多药力,几百年积攒在身体里,也没什么用。 简简单单的道理,开开心心的做妖怪。 …… 剑气纵横! “咔咔咔……咔咔……” 方夫子紧紧的包裹着白骨夫人,用自己坚硬的骨头,抵抗着来自四面八方的刀枪剑戟, 几十具穿着简陋残破盔甲、手持生锈兵器的骷髅兵,将他们围在中间, 甚至摆出了人间的简易军阵,长短兵器配合,不断的发起进攻。 今天的战斗,白骨夫人最终挑选了北方的骷髅校尉, 然而战斗并不轻松,骷髅校尉尚且没有露面,就陷入了他手下的骷髅大军之中, 这些由人间骄兵悍将转生而来的骷髅兵,看似身躯佝偻,盔甲残破,兵器生锈,然而一个个却都要不弱的实力,要超过荒原上的冥狼、冥鹿, 以前,一剑可以劈开冥狼的剑气,砍在这些骷髅兵身上,往往要好几下,才能砍断一根骨头,好几剑,才能勉强让一只骷髅兵失去战斗力。 方夫子觉得自己并不比这些‘同类’硬的太多,好几次被对方击中,都在身躯上留下了砍痕, 白骨夫人又是一道剑气挥出,将拦在面前的一个骷髅盾牌手,狠狠击飞十几丈, 然而,更多的盾牌兵、扑刀手、长枪兵,立刻填补的缺口,挡在面前。 “身为将军,可敢与我一战!” 白骨夫人手中骨剑朝前一指, 剑锋所向,骷髅大军之后,一方帅台之上,如山一般矗立着一个身穿黑色重甲,手持关刀的高大魁梧僵尸! 身后一杆大旗,迎风猎猎作响, 上面写着一个黑色的‘岳’字。 看着儿郎们不断的被白骨夫人击飞、打伤,甚至消灭,他却无动无衷,黑色头盔之中,两团暗红色的幽幽火焰,连晃都没有晃一下。 慈不掌兵! 为将者,勇猛豪迈,心中亦有兵法阵术。 “咔咔咔……” 见对方不为所动,摆明了准备用骷髅兵活活耗死他们,方夫子终于开始进谏。 虽然看起来,如果能解决掉这个校尉,他身上的骨头,绝对可以让自己提升一大截,可是以目前白骨夫人的实力,还远远做不到这点。 不如先退,以后找机会,慢慢蚕食他手下的这些骷髅兵。 没想到,回应他的,却是白骨夫人一声十分不悦的冷哼。 方夫子吓得差点浑身骨头都酥了,相处久了,他很清楚,这声冷哼,代表着白骨夫人的情绪差到了极点。 在一群灰黑色的骷髅兵中,白影翻飞, 一道完全不该属于白骨夫人目前水准的剑气,如同半月一般,骤然出现, 七八只挡在前面的骷髅兵,被这一道剑气,从中砍碎。 “嗯?!” 远处,岿然不动如山的重甲僵尸,终于从头盔之下,发出一声带着不解和愤怒的声音。 第一百三十二章 得道多助 “嗯?” 阳光明媚,万物生长,白锦儿却觉得心情再次不美好, 严格来说,不是心情的问题,而是思想的问题。 莫名其妙的,多了许许多多不知从何而来,很混乱的念头、想法,具体又说不好这些东西到底是什么,只觉得脑子被这些混乱的念头意志搞得乱七八糟。 “莫非是心魔?!” 心魔,在这个世界,是个高端词汇, 即便是观星子这样的高手,都未必能说得出来, 可白锦儿却知道, 不仅知道,还对于什么是心魔,有比较深入的了解。 知识,就是力量。 这些高端知识的根本来源,出自于网络、电影电视、道家典籍, 当然,是二手了,经过某人转了一道。 在离开郭东县之前,方觉看白锦儿已经入道,就把自己知道的关于修炼的知识,尽可能的都传递给她, 至于对不对,只能靠她自己在实践中满满摸索,师傅领进门,修行在个人,导师能做到的是给你一个方向,这个方向到底能不能走得通,走多远,全看个人。 一想到可能是心魔,白锦儿深深的吸了口气,想用香火之力,来进行镇压。 所谓心魔,并不是什么来自天外的魔头,也不是什么复杂错综的法术, 而是心中产生的影响你实现自己目的的念头, 这些念头,会导致忘记自己的路,无法坚持自己的道。 一个人想要去远方看风景,走到一半,觉得腿酸脚软,腹中饥渴,就想着算了吧,不如回去休息睡觉,这是心魔; 一个人想要成就一番事业,刚起步,便发现困难重重,这个也搞不定,那个也超过自己的预料,于是心生畏惧,觉得还是安安心心混日子比较好,这也是心魔; 再换过来看,一个人已经明确了,我就是个普通人,一辈子安安稳稳混日子才是真正最好的归宿,可混了没几天,见人家宝马香车、豪宅美女,自己内心又开始波动,开始不安分了, 这同样是心魔。 如何克制心魔? 无非四个字:不忘初心。 说起来简单,做起来难, 而对于已经成就土地业位的白锦儿而言,不忘初心,就是不忘这片和她息息相关的热土, 点点滴滴的香火,其中蕴含着力量,而这力量的来源,则是万民的念头、意志, 那些美好的愿望、那些正面或者负面的情绪,那些心中所想,眼中所见,那些点点滴滴的经历,每一点虽然都很小,几乎毫无力量可言,但汇集在一起,却可以成就神位。 大量的香火,蕴含着数不清的万民念头,从白毛姥姥庙中,被白锦儿吸入体内。 很快的,她发现,姥姥庙中存储的香火之力,已然见了底,很快便不够用了。 白锦儿稍稍犹豫了片刻, 然后飞腾上半空。 就在这一瞬间,郭东县上空好像出现了一只巨大的竹鼠虚影, 那竹鼠大嘴一张,猛力的朝腹中吸气。 数不清的大大小小的光点,肉眼可见的,从郭东县一县八镇三十九村,千家万户中浮现出来,朝竹鼠飘去。 …… …… 剑庐之中,气氛渐渐的变得诡异起来。 剑鞘妖一改之前的自信,身边仅剩下的十把剑,微微颤抖着,似乎在犹豫要不要立刻投入方觉的身体; 而方觉也没有了最初的精神头,浑身血红,血浆已经代替了汗液,从毛孔、七窍中缓缓渗出,而脸色却苍白如纸,呼吸细不可闻,垂首低眉坐在那,像一个已经圆寂的老僧。 用强悍到蛮不讲理的剑意力量,去改造一个人的;用剑意里的意念,去冲垮一个人的思想和精神;最后把自己的意志强加于对方,让对方成为自己真正的剑奴, 三十六道来自于剑仙韩平留下的剑意,不要说一个普通人,即便是得道高人,也不可能承受的住。 肉身会被剑意摧毁,思想会被剑意搅碎,那些最终无处安放的剑意,必然要寻找一个新的主人。 然而此时的方觉,体内源源不断的涌出强大的生命力,不断弥补被创伤的身体,一次次把他从死亡的边缘拉回来;那些错综复杂的意念,不停的投入他的意识之中,却好像遇到了一片更大的意识海洋,不但没有完全同化他,好像还反过来被他一点点同化了, 至于剑意中蕴含的实际杀伤力,更是很古怪的,在通过某种剑鞘妖完全无法理解的渠道在宣泄。 就像想改造一个人的思想,向他灌入许多新的理念,却发现,他的思想深沉如海,那些理念在他面前不值一提; 想要撑破一个罐子,不断的朝里面注水,却发现容器不晓得哪里漏了个洞,好像永远都灌不满; 想要用武力,却摧毁一个人的身体,然而身体里却源源不断涌出生命力,好像在不停的吃大补丸,对于身体伤害的速度,永远比进补的速度差那么一点点,不足以要命。 这是怎么回事?! 剑鞘妖目瞪口呆, 莫非这人其实已经是个神仙? 再这么下去,最后的结果,和预料之中,可能会产生一点点的偏差, 对方完全同化了三十六道剑气,却保留了神智。 一步之差,千里之遥。 现在最安全的办法,是直接出手灭掉方觉, 在剑庐之中,剑鞘妖拥有绝对的控制权,何况此时的方觉,虽然不知为何有一些奇妙的手段,然而终究尚未入道,想要直接从外面毁灭他的身体,并没有任何难度。 当然,代价就是之前打入的二十多道剑气,全部废掉。 这显然是剑鞘妖无法接受的代价,不仅意味着他自身的实力要受到巨大打击,未来也不可能再拥有‘炼剑’的机会, 即便用剩下的几道剑气,勉强炼成了,也一定是残次品、垃圾。 另外一种方法,则是用更加强劲的‘注入’,抵消‘流失’, 生命力的补充,跟不上流失,自然会死;意志坚强,挡不住狂暴的突袭,自然会混乱;当剑意杀伤力瞬间达到一个高峰,即便有渠道能够宣泄,也来不及,自然会撑破。 第一百三十三章 以身炼剑 很难描述方觉现在到底处于一种什么状态之下, 他可以很清晰的察觉的外来剑意在体能的存在和变化,同样,可以清晰的发现,有三份来自于不同领域的助力,在帮助他抵抗着剑意带来的伤害。 有两份助力,是不停的注入一些新的东西,让他更加有活力, 其中有一份助力,却是在不停的索取, 像是欲求不满的情侣,不断的从他这里要求更多更强的剑气,几乎要把他的身体掏空, 若是在往常,他这点实力,估计一次性就要扶墙走路,肾衰竭,但是此时体内充沛到夸张的剑意,正可以满足对方的索取, 同时,他也第一次真实的感受到了,一个以剑入道的剑仙的真正实力。 二十多道来自韩平的剑意,不足以完全代表韩平的剑意,即便是三十六道剑意齐聚,也只是韩平巅峰实力的部分体现而已,但仅仅从这部分体现,就足以管中窥豹,看到一个剑仙高手的实力。 方觉以前认为,这个世界的修炼者,上限不高,是一个低魔世界, 但目前看来,可能并非如此。 且不提一剑破山,但从这些剑意来看,每一道,若是完整的发挥出来,都有惊人实力,聚拢在一起,一剑平山,并非虚言。 至于像观星子这样的得道高人,表现出的实力并不算高,很可能是因为他并未完全施展,或者道不同,各有擅长。 比如观星子擅长体察天意,他对于天道的变化感触,就远超常人,方觉甚至怀疑,自己一剑诛杀知府,这么大的罪过,观星子都愿意作保,很可能是他在天意之中看见了什么。 此等避凶趋吉的手段,近乎先知,又怎么能说是水准不高呢? 还能有余力想着这些有的没的,可见方觉此时承受的压力,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大, 然而,就在此时,又有数道剑意进入体内, 与此同时,一把古朴的剑鞘,毫无预兆的出现在识海之中。 那剑鞘一出现,体内错综复杂的狂暴剑意,陡然像是一窝蜂一样的军队,忽然出现了一个英明的统帅将领, 同样还是三十六道剑意,之前是蛮不讲理的各自为政,单体破坏力固然巨大,却缺少配合,甚至会被逐个击破, 而有了统一的指挥之后,立刻发生了本质的提高, 从流民,变成训练有素的军队, 士气极大的提升,装备变得精良,号令一致,进退有序,甚至能够熟练的使用兵法、阵法。 更何况,这位统帅本身,不仅精通兵法,更是一位强悍的猛将, 甚至根本不需要那些剑意的配合,这位猛将自己,就可以单枪匹马,万军从中取上将首级。 关键时刻,剑鞘妖选择了一种最符合炼剑的应对方式, 以身祭炉! 以身炼剑! 将自身,投入到炼剑的过程之中,壮大炉火,去融化顽石、精铁。 最终,这把剑将和他合为一体。 “手段的确不凡,我之前小看你了。” 剑鞘妖一概之前的轻佻语气,认真的说:“能将你炼成神剑,是你我共同的光荣,我很期待这一刻早些到来。” 说罢,三十六道剑重忽然偃旗息鼓,放弃了当前的任务,汇集到剑鞘之中。 空荡荡的剑鞘里,出现了一把古朴的剑柄, 剑柄无风自动,缓缓的向上提起,露出一截剑身, 光芒大作! 整个识海,猛烈的翻滚着, 数不清的念头,被光搅碎,刚刚补充来的药性,根本无法抵御光芒对生命力的侵噬。 一剑,就要扭败局,定乾坤! 越来越多的香火之力,被白锦儿硬生生的从郭东县抽出, 然而一个个蕴含着百姓念头的香火光点,被吸入身体后,瞬间就被绞碎,完全无法满足白锦儿所需。 她犹豫了一下, 身在半空,虚影一点点凝结为真实,直接现出了原型, 一颗黑色的石头从口中吐出, 这块石头,是白锦儿成妖之后凝集出的,可以施展等于她本体的全力一击,方觉赶考的时候曾经带在身上,之后又还给她。 此时,白锦儿的境界,已经远远超过当日的白毛姥姥,自然晓得这是个什么东西。 内丹。 妖怪的内丹, 如同人类的心脏,树木的根须, 一切妖力,都来源于此,通过此,可以将自身实力发挥到极点。 内丹虚浮在空中,疯狂的旋转起来, 黑色的内丹带起了一个黑色的漩涡, 漩涡原来越大,产生了恐怖的吸引力, 下方的香火之力凝结成的光点,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体积越来越大,蕴含的念头,也越来越复杂。 这是饮正止渴, 就像是朝廷收税,为了应付眼前的大战,提前收了明年,甚至后年的赋税, 明是是毒药,却不得不喝, 但这也是救命的绝招,在关键时刻,可以短时间内,吸收海量的香火之力,硬生生的将自己拔高到一个更强的层面。 无名荒山之中, 数不清的动物植物,在短短一夜之间,吸收了不知道多少从大丫身上散发出的药力, 一些微妙的变化,开始出现。 一头原本快要死的秃毛老狼,身体上渐渐的重新长出毛发,一只后腿受伤的兔子,折断的腿骨,一点点的重新修复, 那条不知道从哪蹦跳来的鲤鱼,几乎快要因为脱水窒息而死,唇边,却感到了一丝丝的湿润。 大片的草木,开始繁茂的生长起来, 明明不应该在这个季节开放的鲜花,开始绽放盛开。 一头白毛老猿,泪流满面,冲大丫跪拜磕头; 一只吊睛白额虎,放弃了对身边野兔的冲动,匍匐在地,若有所思,眼中闪过智慧的光芒。 “参见山神大人!” 一只黄鼠狼,人立而起,不知道为何口吐人言,冲着大丫抱拳行礼。 “山神大人?咦?你是说我吗?” 大丫奇怪的挠挠头,想了想,嘻嘻一笑:“好吧,我整天在山里,好像又有点神通,那就当山神吧。你们都同意吗?” 百兽齐伏,白鸟鸣叫, 万物盛开。 大丫忽然长大了,从一个扎着朝天辫的小童,变成了一个十四五岁的少年。 浑身的药力,无论是质量和还是数量,都与之对应增长,何止提高一个层次。 第一百三十四章 成就剑道 “现在才出手,迟了吧?” 苍白的世界之中,一地的骷髅架子,骷髅兵们的肢体、残破盔甲和武器散落了一地,一百多名凶威赫赫的骷髅兵在剑仙层级的剑气面前,根本没有反抗的可能性,转眼之间,阵破鬼亡。 高大的僵尸将军,终于迈着沉重的步伐,倒提着大关刀,一步步来到白骨夫人的面前。 青铜头盔下,两只眼睛中的红光跳跃着,像是看到了最可口的猎物。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你若臣服,可为我坐下大将!” 沉闷的声音,如同闷雷一般从头盔下响起, 战场之上,猛将一声爆喝,往往能吓得对手肝胆俱寒,这僵尸大将明显保留了生前许多本事,这一声喝,便让方夫子微微一抖,竟然吓得差点从白骨夫人身上掉下来。 但紧跟着,一股更另他毛骨悚然的寒意随之而来。 白骨夫人有些不悦的看了他一眼。 方夫子连忙手和肋骨并用,紧紧的包裹住白骨夫人,还壮着胆子冲僵尸将军龇牙咧嘴,发出‘咯咯咯’的挑衅声音,为自己刚才的丢人打补丁。 “座下大将?你自己都只是一个区区校尉,最低等的武官,怎么好意思说出这样的话来?不羞耻吗?” 白骨夫人可能也保留了身前的一些能力,比如嘲讽, “受死!”僵尸明显被这句坦白的大实话激怒了,抡起比他身高还要长的恐怖大关刀,在空中带起一个半圆,狠狠劈下。 轰隆,一声巨响,地面上出现了一道深深的裂痕,顺着地面朝白骨夫人飞快的蔓延而来, 白骨夫人灵活的飘开,随手一道剑意激射而出, 剑气到了一半,响起刺耳的呼啸嘶鸣, 刚才那些骷髅,没有一只可以挡得住这样一击,连躲开都很困难,可是此时,僵尸将军不躲不闪,任由剑气劈砍在自己身上, 残破而厚实的盔甲轻松的挡下了这一击,几片甲叶轻轻晃动着,只留下一层淡淡的痕迹,挂掉了一层锈迹。 “咦,他好像比你还硬。”白骨夫人有些意外的说。 “咔咔咔,咔咔!”方夫子连忙表示,但是我比较灵活轻便,而且我可以不断的变强,不像这个傻大个,变强的速度太慢,永不了多久,我就能超过他,到时候我比他还要灵活,所以…… 也不晓得他咔咔咔几声,怎么能够急切的表达出这许多含义。 不过白骨夫人却微微点头,看起来认可的他的话。 又是几道剑气,都没有对僵尸将军造成实质性的伤害, 一道灵活的白影和一个高大的黑影,缠斗在一起,白骨夫人明显更加灵活,可是僵尸将军一举一动都有千钧之力,力大无穷,手中的大关刀更是带着凶煞的血气,不知道已经斩杀过多少鬼物,若是被他打中一下,方夫子也未必能扛得住。 就在此时,一股浩大的力量从天而降,直接注入了白骨夫人的体内, 这种力量是她从来没有体会过,甚至连刚才那些剑意都无法概括的感受,已经超过了她当前能够理解的极限, 甚至已经无法运用, 只是瞬间一个错愕,僵尸将军的关刀已经狠狠的砍在她的身上,将她远远震飞,身形微微一暗,几乎要消散, 咔嚓一声脆响,承受了大部分力量的方夫子,一排肋骨足足断了一半,剩下的几根也是布满裂痕, “嗯?” 白骨夫人被这一下重击打得反而回过了神,刚才一瞬间力量的提升,让她看到了另外一个境界,即便只是模模糊糊的管中窥豹,一眼带过,但这个境界中表现出的对于力量的使用和理解,带来的收获要比任何一次战斗都大。 “或许可以试一试。” 她喃喃自语,放开了用了很久的骨剑,然后遥遥的向僵尸将军伸出手臂, 苍白的火苗出现在纤细的手臂之上, “咔咔?” 方夫子疑惑极了,这些火苗十分的微弱,可是他分明可以感觉到,其中蕴含着很恐怖的力量, 这力量的气味,属于白骨夫人,但以前的白骨夫人,从未强大到这般地步。 所有‘力量’,本质上都是可以相互转化的能量, 好比食物转化为精血,精血促使肌肉骨骼筋膜的成长,成长后的生物力气会增大,而到达一定的极限之后,再强大的生物都会消亡,重新成为其他生物或者干脆是天地的‘食物’, 如果一种力量与世隔绝,和其他任何形式的能量都不相通,无法转化,这种力量无论再强大,也总会有彻底消亡的时候。 隔绝,孤立,可以毁灭一切。 白骨夫人正在尝试着,将那股她完全不能控制的强大力量,转化为和自身相同属性的某种能量, 火苗微弱而顽强的燃烧过她的手臂,薄薄的衣衫消失不见,手臂上的肌肤、血肉燃尽成灰,只剩下一截晶莹如玉的白骨手臂, 白骨夫人微微皱眉,脸上闪过一抹痛楚, 然后她并指为剑,凌空飞起,以指尖作剑尖,以手臂做剑身,把自身变成了一把剑,刺向远处的僵尸将军。 …… …… “怎么可能?!你到底是什么人?!” 剑庐,识海中。 剑鞘妖终于开始抑制不住的狂吼起来,再也保持不住之前能够掌控一切的淡定。 三十六道剑意在剑鞘的率领下,组成一把真正的神剑,想要一举摧毁方觉的抵抗, 然而,声势浩大,却杳然无音讯,带来的效果,甚至还不如之前单独剑意对方觉的伤害, “你要死了。”方觉闭着眼睛说。 “是……我……我可能真的要死了。”剑鞘妖的语气带着三分茫然。 “可这是为什么呢?”他问。 “因为你要炼的,不是我,或者说,不仅仅是我。” “还有谁?” 在这个变态家伙生命的最后,方觉并不吝啬和他分享自己的心得,耐心而平静的说; “我感受到了成千上万普通人的念头,你要摧垮我的思想,就要先摧垮这成千上万人的思想;我有近乎无穷的药力来修复身体,你想要摧毁我的肉身,这三十六道剑意的威力还远远不够; 还有一点,我至今也不太清楚,那些狂暴的剑意,似乎找到了一个宣泄口。所以很以遗憾,你快要死了,而我,也并没有成为韩平那样的高手。” “没有炼成吗?”剑鞘妖干涩的问。 “韩平的确惊才绝艳,我虽已入道成就剑道,但此时的确不到他的水准。”方觉道。 第一百三十五章 夜游神 天亮了,风平浪静。 郭东县的百姓纷纷从睡梦中醒来, 昨天一整夜,很多人都做了一些奇怪的梦,有的是美好的,有的是恐怖的,美好的大多是对未来的期待,恐怖的,基本都是内心深处最大的阴影。 比如刘老抠,一大早就把在后院用杨柳枝刷牙的自家婆娘又狠狠骂了一顿, 一把年纪了,还跟人家小姑娘学,一定要用牙粉?这东西死贵死贵的,有啥用? 今年是个丰年不错,可明年呢,后年呢? 老天爷可不跟你讲交情,大灾说来就来,到时候来了灾,家里没储备,哭都没处哭。 辛辛苦苦赚些钱,是给你这么乱花的? 骂了老婆一顿,一大早就匆匆出门,趁着今年大丰收粮食便宜,准备买上个十屯八屯的在地窖里存着,还有什么肉干、地瓜干之类能放的长久的也不能缺。 刘老抠这辈子,最怕的,不是穷,而是饿,昨天夜里那个梦可把他吓坏了,大灾到来,全县饿死了一大半人,家里没有吃喝,到最后只能割自己身上的肉给婆娘吃,一片一片肉割下来,人就变成了骨头架子,然后好多红着眼睛的野狗在门口叫唤。 就跟小时候那年家里遭了灾的情景一模一样, 那时候,有老娘护着自己?现在呢,再有这样的事,自己就得护着这一家子。 我平日是抠门了点,可我也不容易是吧。 白浩一大早就跟吃了喜鹊屎一样,开开心心的干掉八个肉包子,给薛氏都看傻眼了,心想昨晚消耗果然很大,以后可是要注意节欲,不然年纪轻轻掏空了身子骨可不好。 “娘子,我昨晚做了个梦,梦到我们生了一对龙凤胎,又白又胖!”白浩乐呵呵的说。 他一直以为,他最大的理想,是入阁拜相,是辅佐明君成就一番事业,是安天下,是乐万民, 但梦中,最快乐的时候,却是儿女双全,夫妻举案齐眉,一家天伦之乐。 同样做梦的,还有老母鸡。 昨晚白锦儿强行吸收香火,它不晓得怎么的就晕了过去,醒过来之后,就看见白锦儿手里捧着一团光球, 随手一丢,老母鸡就眼睁睁的看见光把自己笼罩住了, 然后原地打了滚,变成一个长着鸡冠,浑身披着华丽羽毛的‘半人’,嘴巴还是尖尖的,两条又长又焦黄的骨干长腿,一双手也依旧是翅膀。 “咦?我变成人了?”老母鸡奇怪的原地打着转。 “原来是这么封官的。”白锦儿若有所思,笑吟吟的说:“以后,你就是夜游神吧。晚上去县里巡逻,遇到妖怪就回来告诉我,对了,天亮时候,记得打鸣,让那些好妖怪和不害人的鬼,都在太阳出来之前躲好。” “额?打鸣?”老母鸡一愣,觉得这种事和她的身份不太符合。 …… …… 方觉缓缓的睁开了眼睛, 还是之前的剑庐,一切好像都没有发生过, 什么身体上的疼痛、毛孔中渗透出的血汗,似乎一切都是幻觉。 但若是仔细看去,会发现,山洞已经和之前有许多不同,墙上的壁画全部消失不见,却而代之的,是大片大片的龟裂,好像山洞随时要崩塌一般, 石洞外已经天亮,清晨的光线从外面渗透进来,原本山洞里散发出幽幽微光的石材,已经变得和普通石头没有任何两样。 那些石头,也有一种最初看熬鹰图之后的感觉,三个字,看废了。 青云剑派流传几百年的剑庐,蕴藏着剑仙秘密的先祖修炼之地,历代的圣地,此时已经完全没有秘密和价值,变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山洞。 一阵骚动从洞外传来, 方觉走出洞穴,看见的眼前的景象,微微一怔。 剑庐外的碧水潭边一片狼藉,树木草庐甚至石头,都碎裂一地,大长老一动不动的仰面朝天倒在水边,断手断脚,身下的血都凝固了,显然已经死去多时, 二长老三长老倒是没看见人,可是地上有两大滩断臂残肢,一地的腥臭内脏,几块肉块依稀能分辨出来,应该是人。 “好你个心狠手辣的贼书生!我们好心好意请你来剑庐参悟剑道,你却下此狠手!我青云剑派,与你不死不休!” 怨毒到了极点的声音从不远处的凌云子口中发出,这位青云剑派的当代掌门,带着青云九老中剩下的几位,青云山几十名杰出弟子,还有神情委顿的三十六剑奴,围住了小小的碧水潭。 他也是刚到,刚到,就看见方觉从剑庐中走出。 “昨夜之事,我实不知。”方觉微微皱眉,“我一整夜都在剑庐之中,听到你们来了的脚步声,我才出来。” “少说废话,先放下你的剑!”凌云子咬牙切齿的说。 大约半个时辰之前,那些晕倒的剑奴纷纷醒来,见到三位长老的惨状,连忙去禀告凌云子,凌云子闻言大惊失色,连忙带着青云剑派最得力的人手,也算是目前山上所有的力量,来到后山。 看见这一地狼藉,凌云子眼前一花,险些没有晕倒过去。 他在江湖上混了大半辈子,生死危机不晓得遇到过多少次,可是所有加起来,都不如这次严重, 青云剑派三位武功最高的长老莫名其妙全部惨死,三十六剑奴虽然看起来还活着,可是一个个精神萎顿,功夫不复全胜时期的五成,每个人都好像身受重伤。 整个青云剑派的根基,几乎毁了。 无论是不是和方觉有关,此时凌云子也无法在冷静理智的与他说话,毕竟一整夜过去,隐居处非死即伤,只有身在剑庐中的方觉一人完好无损。 “放下手中剑!”凌云子再次警告,身后的众人纷纷拔剑,把方觉当成了杀害三位太上长老的凶手,冲他怒目而视。 “夫子!” 人群中,游云子提溜着一个小童出来,正是李贤, 一把明晃晃的剑架在李贤的脖子上, “方先生,拿一个孩子威胁人,本不是名门正派所为,不过今日之事实在太大,关系我派生死存亡,还请你理解,暂且放下掌中剑。”游云子沉声说道。 “剑在掌中,我放下了,难道便没有剑了?” 方觉微微摇头,目光扫过面前众人,淡淡的问:“你们学剑多年,对于剑道,似乎依旧一无所知。” 第一百三十六章 以身问道 剑在手中,一个人就成了剑客,这个人就是有威胁的。 放下剑,没有了武器,这个人的威胁自然就会降低。 这是很简单的道理。 但是如果到了另外一个层面,原本天经地义的道理,也许就是谬论,比如牛顿定律放在真空的宇宙之中就可能失效。 以剑入道,就会知道,剑更多的是一种气质,而不是握在手掌中的三尺铁条。 剑在手中,反而是一个剑仙最安全的时候,因为当剑离开了他的手,任何人都不知道,下一秒这一把剑会从那里出现。 比如此时,方觉双指如同剑诀,轻松写意的随手一指, 鸿羽剑离鞘而出,如同闪电,穿越过双方几十丈的空间,下一个瞬间,剑尖已经停在游云子的咽喉部位, 森冷的剑尖上发出并不存在的寒意,让游云子浑身的鸡皮疙瘩的炸起来了。 “布阵!”凌云子下意识的大喊一声。 一连串密集的长剑出鞘之声,三十六剑奴虽然实力受损严重,失去了剑意,但十几年的勤学苦练,烙印在骨子里的东西却绝不会忘记,面对强敌,眨眼便结下阵势。 “掌门……师兄。”游云子声音干涩的开口,放开了控制住的李贤,在原地一动不敢动,眼珠子瞟了眼剑奴阵法,“剑奴受伤严重,此时,并非争斗最好时机,方夫子,也不是个不讲道理的人。” 游云子是聪明人,也是怕死的人, 三十六剑奴可诛仙,这是青云剑派最大的底气,然而此时的方觉,能使出这样一招,显然已经修成了剑道,已经入道,成为真正的剑仙, 面对真正的剑仙,这份在江湖高手面前培养出的底气,到底还有几分? 再者,三十六剑奴莫名其妙受了重伤,此时,再和一个剑仙正面为敌,当真明智吗? 凌云子也不是傻人,其实早在下意识的喊出一声结阵之后,便微微觉得有些后悔,只不过情势所逼,他才登上掌门之位,门派中就出了这么大的变故,最大的靠山没了,若是面对强敌人,立刻认怂,只怕这掌门位子坐不稳。 之前叫阵,他只说‘放下剑’,并没有直接动手,其实也是留了一个退路。 一个二个,都是人精。 “方夫子,你是否已经入道,成就剑仙?!” 人群之中,武功最高的风云子,开口出声,语气中,满满的全是震惊,似乎还有几分欢喜。 方觉微微颔首:“正是,侥幸成功。” 的确侥幸,若是没有那些外来的帮助,现在的他不是剑仙,而是剑奴,事实上,由于剑意并没有按照剑鞘妖设想的那样,百分之百和方觉融为一体,一部分流逝了,现在的方觉,也还不到当年韩平的水准。 然而,剑仙就是剑仙,入道就是入道,正如门外是外人,门内是家人的区别一样明显。 见方觉点头,风云子深深吸了一口气,长剑一震: “我毕生追求剑道,今日得见剑仙真面目,若是不求教,死了也不甘心。不过我深知我与剑仙差距,如同萤火比皓月,若是一对一较量,这不公平。” “的确不公平。”方觉点头。 “在下有不情之请,想率领三十六剑奴,向先生请教。”风云子抱拳躬身,语气恭敬到了极点,态度也坚决到了极点。 方觉沉吟片刻,点头道:好,允你所请。我初成剑仙,尚不熟练,五息之内,若是不能败你,便算我输。” 风云子却是认真的摇了摇头:“先生谬亦,这一战,无关输赢,五息也好,五百息也好,我都不是先生对手。只是青云剑派数百年来,都求剑仙之道,今日若是不求先生指教,不光是我,青云剑派百年数代人,想必也不得甘心。” 方觉想了想,微微一笑:“你说的对,倒是我执着了。不过,若是诚心请教,我便不会留手,仙剑之下,未必能保得住你的性命。” 风云子沉声道:“求仁得仁,闻道可死。” “好。”方觉微微点头,心中一赞,没想到风云子竟然有这样的心性,于是收起笑容,露出平等严肃神情,伸手道:“请先出招。” “布阵,攻!” 风云子低喝一声,率先出剑。 青云三十六剑奴结阵,本就是一把剑。 然而这把剑此时却被抽调了魂,只剩下躯壳,即便有风云子勉强补上,威力也早就不复当初。 声势浩大的剑阵,在方觉眼中,如同小孩在戏耍打斗一般,他几乎都提不起太大的斗志, 鸿羽剑似乎也感受到了他的心意,懒洋洋的,根本不想出鞘。 但风云子以身问道,诚心所至,不可轻侮, 士可杀,不可辱, 若是随意挥一剑,破了剑阵,即是对风云子的羞辱,也是对自己的羞辱。 堂堂剑仙,和一群凡人斗剑,难道只为了取胜?取胜了,也是羞辱。 于是眼中神色变得平静淡漠,不再有什么青云山、三十六剑奴,也没有即将到身前的几十把剑。 只有一条路, 笔直的大路, 走上这条路,虽然看不见终点,却坚信,它通向远方。 任何拦在路上的障碍,都要一剑破之,哪怕撞个头破血流。 正在此时,剑阵已经带起浩大的剑光声势,仿佛惊雷一般,将方觉笼罩在其中。 嗡…… 一声极为细微轻响,鸿羽剑出现在剑阵之中,微微颤抖着。 剑身颤抖的声音极为微弱,但是好像一下子掩盖住了几十把剑组成的剑阵带来的浩大声势。 …… 眨眼瞬间, 剑阵破, 三十六剑奴只觉得斗志丝毫不存,出剑无力,甚至连朝面前这个人出剑的勇气都没有, 可以诛仙的剑阵,没有灵魂之后,在真正的剑仙面前,不过是个笑话, 一群孩子打闹的再欢,大人只要脸一沉,顿时就慌了、乱了、老实了,心里再不情不愿,也要老老实实的回房间睡觉。 而敢于壮着胆子反抗的,就会遭遇一顿暴打。 来自父母无情的家庭教育。 风云子面色苍白,呼吸沉重,身子晃了晃,摔在地上, 半截手臂落在三丈之外,手中还紧紧的握着他的剑。 “老四!” “师兄!” “师父!” “我跟你拼了!” 风云子门下,还真有几个豪勇之辈,此时竟然还敢向方觉举剑。 风云子吃力的爬起来,拦住了他们, 单臂横在胸口,冲方觉深深一礼。 “今日方知,原来剑道如此广阔,以往种种,什么心机算计,什么好勇斗狠,什么不懈追求,原来都是浮云。多谢先生剑下留情。” “留情的是剑,但剑下也只为你留情,没想到青云山一行,遇到你这样的人才。” 方觉微微一笑:“只希望有朝一日,同行者能多一人,倒时你我再论剑不迟。” 第一百三十七章 青云布道 一剑断臂,一剑破阵。 什么境界高深、人品高尚,说到底,还是要看实力说话, 一个时辰之后,青云剑派剑气冲霄堂,方觉被凌云子客客气气的请上了主位,下面一排青云九老和同辈的师兄弟,恭恭敬敬客客气气的束手而立。 堂外,涌来一大群弟子,拥在外面的院落之中。 “你们要我讲剑道,非我不愿,只是这道,的确无法言传。” 方觉微微一笑,入道之后,他深刻的领悟到了之前那些入道者、看见道门的人的感受, 并不是完全因为吝啬装逼不肯说,而是道这种事,真的无话可说, 所谓道,就是一条路。 我告诉你,剑道就是在这条路上一往无前, 有意义吗?有意义,但很小。 真正促使入道之人能使出神妙手段的,更多的是坚定的心志,在‘道路’行走时候的情绪,看见道门后风景的心中感受,这种事根本无法用言语来说得清。 就像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在火灾之中为了救人,浑身的毛孔骤然张开,迸发出惊人的力量,让他说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力量? 没法说,最多只能说当时很激动,真正管用的,是激动时候,人的‘情绪’为‘身体力量’带来的变化。 当然,这也可能是方觉目前才入道,对道的领悟,时日尚浅。 总之,若要靠着嘴皮子说,是无法说清楚的。 倒是风云子那样,以身试剑,以身问道,生死之间,用自己的性命,去近距离体验方觉的感受,能领悟到的才更多,更真。 然而这个世上,有多少人,愿意冒着残疾,甚至死亡的风险,去问道? 也许残了,死了,什么都问不到,什么都感受不到,或者感受到那一点点,远远不足够入道。 这是赌博,非重道而轻生死者,非大愚大勇者不可。 所以方觉才说,未来风云子是有可能入道的。 也仅仅只是有可能,一个勤奋好学自制力强的学生,是有可能考入清北的,但寒窗十年,最后的结果,谁也说不准。 “仙长,莫非是我等心不够诚?”凌云子一改之前的态度,语气恭敬的说:“若是有所需求,还请仙长吩咐,我青云剑派几百年求道,如今终见真人,断然舍不得入宝山而空手归的。” “莫叫我仙长,一声先生、夫子足以。”方觉连忙摆手, 越到高层次,越是发现自己不足,自己这点境界才哪里到哪里,就叫仙长,岂不是让人笑掉大牙?自己惴惴不安。 “是,夫子。”凌云子连忙点头称是,转身挥了挥手, 人群散开,武君山和一个身材高大但脸色有些枯黄苍白的中年剑客出现在面前, “夫子!”见到方觉,武君山连忙抱拳, 故人相见,又是此时此景,饶是方觉不是个爱显摆讲面子的人,也觉得心中别有一番滋味, 和往常一样起身,扶了扶他,笑道:“武大哥,咱两这番见面,可是颇为不易,好在终究有了个好结果。” 好结果这三个字,听得凌云子等人心头一苦, 青云剑派三十六剑奴几乎废了一半功力,后山剑庐废掉,三大镇山长老全灭,武功最高的风云子断臂……这若是好结果,世上也就没有什么坏结果了。 唯一一个看起来像是好结果的,就是出了一个不属于自己门派的剑仙,这位剑仙实力强大,脾气好像还不错,至少没有因为之前的无礼举动而大开杀戒, 对于武君山的态度,明显与旁人不同。 “夫子,在后山修行了这段时间,我也是颇有感触。”武君山苦笑道:“终究还是你那句话说在点子上。对了,这位是我师父。” 又介绍了闲云子与方觉认识, 送888现金红包 关注vx公众号看热门神作,抽888现金红包! 闲云子武功与风云子不相上下,见众人对方觉态度恭敬,本能的就觉得有些不服气,可见到风云子那条断臂,一肚子不服气又压在心中,和众人一样,老老实实行礼见面。 “君山师侄,夫子既然与你有旧,此番是来寻你的,又是从后山悟道入道,那你也算是为我青云剑派立下大功一件,之前过往种种,一笔勾销,不知你以为如何?”凌云子问。 武君山这些年饱受挫折,明白了方觉的那句‘江湖终究还是弱肉强食’,自然也明白‘江湖终究是人情世故’这句话的意思, 人情世故,弱肉强食,其实本就是一回事,并不冲突。 对于掌门师伯前倨后恭的态度并未感到意外,只是觉得理所当然。 看了眼闲云子,闲云子微微颔首,沉着脸说:“本就是师门内部纷争,既然揭开,日后不提再好不过。” 说完,犹豫了一下,冲凌云子一抱拳:“这些日子还未有机会恭贺掌门师兄执掌门派,今日顺便恭喜了。” 这便是化解前嫌,承认凌云子掌门之位的意思了, 凌云子经此一番门派大难,心思和当初也不尽相同,能得闲云子一派认可低头,乃是强助,于是连忙还礼:“师弟仁义,师兄惭愧。” “夫子,我还有个不情之请。”武君山有些尴尬的对方觉笑了笑,说:“不知可否在山上多盘桓几日,与我派弟子说些剑道心得体会。” 武君山的面子,方觉还是愿意给的,之前不答应,也正是让凌云子请武君山出来说话,把这个人情交给他, 笑道:“我之剑道,大部分来自你们创派祖师韩平,他既然成就了我一番机缘,我自然投桃报李。只是还是先前那句话,说得清,说不清,我说不好,听得懂,懂多少,看你们机缘。” 众人面面相觑,最后同时向方觉躬身行礼,口中道谢。 …… 接下来几日,方觉在青云剑派开坛讲道, 所谓讲道,更多的还是把自己的壁画之中看到的那些故事,故事中韩平的经历、体会,告诉这些韩平的徒子徒孙, 韩平经历了这些最终入道,或许能对他的徒子徒孙有一些启发也未可知。 而青云剑派的一众弟子,也是第一次真正的接触到那位惊才绝艳却正邪难分的祖师真面目,私下引出无尽的议论。 这一日,东方渐明,一轮朝阳越出地平线,几个专门派来服侍方觉起居的童子和往常一样,捧着洗脸水、早餐前来精舍,却发现精舍之中空空如也。 只留下一张纸条,上面简单的写着后会有期四个字。 第一百三十八章 抗洪抢险 乡间小道, 两人两马,青衣长剑,雨披斗笠,细雨纷纷。 “夫子,这江南地区果然多雨,从我们离开青云山至今,已经连续下了七八天的雨了吧?” 李贤骑在小马上,伸出手,感受着雨珠落在掌心中的凉爽,却有些不安的问。 不远处的田间,已经有积水的趋势, 虽然说收获的季节已经过去,然则江南多水路,若是长时间下雨,冲垮了大堤,也是祸事,不说淹死人,必然要影响到来年的耕种。 一场洪水下来,往往紧跟着就是粮荒、蝗灾、瘟疫。 “也是奇怪,这冬季本该是枯水期,怎么会有如此连绵不绝的雨?”方觉自言自语说。 李贤说:“以前在郭东县,每次下雨下得大了,我爹都惴惴不安,县里都会组织人手防洪,加固堤坝,抢收粮食。” 说起官府,方觉倒是忽然觉得腹中有些饥饿起来, 如今所在的地面,乃是苏洪最南边的栖霞府越水县,昨日过县界遇到有人抗洪,方觉和李贤下马帮忙,忙活了一整夜,只在大坝上随口吃了两碗滚烫的稀粥,走了一整天下来,肚皮空空荡荡开始叫唤起来。 入道之人,也是人,也要吃喝拉撒。 于是找路边农人问了越水县的驿站所在,两人催马前去。 驿站不远,七八里的道路,天没黑就到了,老远就看见驿站门口支起了几口大大的锅,下面烧着柴火,涌出一股稻米粥的清香来, 许多汉子捧着碗蹲在一旁屋檐下躲雨喝粥,几个差役在发馒头,看起来也都是县衙组织去抗洪的人。 方觉找到驿站管事的,亮出鱼牌,道明了来意。 举人身份朝廷认证,行走天下,各地官府都有义务免费提供食宿,那管事的仔细看了鱼牌,嘀咕说:“你们这些举人老爷也真是的,好端端的在家呆着享福不好吗?非要到处乱跑,您可看看吧,现在咱们县为了修堤坝,上下乱成一锅粥,哪有空招待你。” 说完,转身从桌上拿了两个空碗:“喏,这位老爷,莫怪我招待不周,朝廷的规矩我们要守的,不过你也看到这局面了,没啥好东西,若是饿了,和这些差夫一起喝些粥,馒头管够,酒肉却是没有的。” 方觉也不生气,因为他亲眼看见,这位管事的露面的时候,也是拿着一只破碗,一碗稻米粥在喝,并没有搞什么特殊待遇。 “多谢,叨扰了。”方觉接过碗,让李贤去打粥,然后好奇的问:“不知这位老爷怎么称呼?” “我叫王成定,是越水县的县丞。”那人也拱手,见方觉被他数落一顿,态度还是十分客气,于是也收敛了之前不耐烦的样子,耐着性子说。 方觉微微意外,县丞就是县里的二把手,县令的得力助手,如果把县令比作皇帝,那县丞就相当于内阁领班大学士,朝廷丞相了,没想到居然在这里发粥。 一个县丞,能亲自来发粥,自己也不搞特殊化,可见这个县的风气是不错的,那些来抗洪的汉子,虽然一个个显得十分疲惫,却也不见什么怨言,也可以看出这个县并没有克扣。 “王老爷,我这一路行来,见越水县也算得上富庶,怎么修大堤抗洪,就只能分些稀粥喝?”方觉问道。 “你这举人老爷,管的未免太宽了吧?”王成定有些不悦的说。 “天下人管天下事,我既然顶了个举人的头衔,吃百姓一碗粥,自然能管得。”方觉入道之后,说话底气都硬了许多,微微一笑。 王成定上下打量了方觉几眼,他是久混衙门的人,眼睛毒得很,立刻就可以确定,对方身上没有官儿味,应该不是微服私访的大员。 只当是那种耿直单纯的书生意气,于是呵呵一笑,应付一般的说:“管得管得,自然管得,若是你多读几本书,多在越水县走动走动,便能晓得其中缘故了。” “此话怎讲?”方觉问, 李贤已经打了粥回来,滚烫滚烫的,用布包着碗边沿,递给方觉一碗,自己捧着一碗,蹲在边上吸溜。 方觉也吸溜了一口,倒是很香。 “我说你们这些读书人啊,一肚子道理,却不明世道经济,你也不想想,修大堤、发派民夫,这都要花钱,咱们县哪有那许多余钱?” “这不对吧,修大堤,发民夫,朝廷出钱,怎么要地方自己掏钱?” “嗨,你说的那是已经出了灾、毁了大堤,朝廷才会救灾花钱,可要真等到那时候,受苦的还不是本县的老百姓,等大堤都决口了再花钱来修,那叫马后炮,亡羊补牢,已然迟了。咱们大老爷可不是那种昏官。” 王成定看起来肚子里也有些牢骚,絮絮叨叨的,总之就是越水县令防患于未然,掏县衙的腰包修大堤,朝廷那里不但没功劳,县衙的银库反而空了, 好在这终究是为百姓办事,老百姓都很支持,主动前来帮忙,拿的钱很少,有的甚至不要钱,只管饭就行。 饶是如此,每天不同的地方开饭,大几百口人,当然不可能保证有酒有肉,吃几顿不算太稀的粥就已经不错了。 “如此说来,这县令还真是个好官。”方觉心想,自己这个观风使者,倒是有义务向朝廷汇报这样的好官,于是心中默默记下一笔。 “这还用你说!”王成定翻了个白眼, 就在此时,驿站外响起一阵脚步声,几个浑身被雨打得湿透的人大步走进驿站, 为首的一个三十来岁,长得仪表堂堂,只是满身都是泥浆, 一进门就搓着手大喊:“老王老王,快打几碗热粥来暖暖身子,这一路上又冻又饿,可是冷死我了。” “老爷您赶紧去后面换身干衣,我打了粥给你们送去。”王成定连忙说。 “好好好,再拿几个馒头来,我赶紧吃,吃完了还要出去。”那几个人穿堂过户,走向驿站后面的屋子, 路过方觉身边的时候,领头那人脚步微微一顿,多看了方觉几眼, 方觉这一身打扮,明显不是民夫,又面生的很, “敢问可是越水县县尊老爷?”方觉大大方方的笑道。 “正是,在下桑远诚,这位先生是?” 第一百三十九章 水利工程 越水县县令桑远诚是进士出身,听闻方觉是个游历的举人,便十分客气的邀请他去后面房间稍座闲聊, “在下一路走来,看到这越水县民生繁荣,虽然遇到小小水灾,百姓却并无慌乱神色,反而井井有条抗洪救灾,可见桑县尊勤政爱民,将这一县治理的极好。”方觉先送上一句马屁。 “方兄这话我可不敢照单全收。”桑远诚捧着稀粥吸溜了一大口,烫的直呵呵气,然后哈哈一笑,继而神情有些慎重的说道:“这次可不是小小的水灾那么简单。” “哦?不知从何说起?我这一路上虽然看见雨水不断,却并未见到有大堤决堤。”方觉问。 “不瞒兄台,这越水县乃是水乡,境内河叉纵横交错,更有颍水、及水、泗水三条大河在县外不远处交汇,在平日里,这些大小河流极为便利,无论是人货往来、灌溉田土,还是排水引流,天然条件,都要远胜其他县,可谓是占尽了地利。”桑远诚说。 方觉点点头,听桑远诚的话,没想到这家伙还是个技术型官员,好像对于水利颇有一套。 “可是,这一旦遇到洪涝,那就完全不同了。” 桑远诚想了想,解释说:“北方旱地多,即便是发洪水,也不过是一二条大河,而越水不同,一旦洪涝起来了,那三水大河,和境内的大小河流,就立刻变宝为害,同时发作!处处都是洪水涌来,连泄洪之处都没有。” 顿了顿,叹道:“这倒也罢了,毕竟三水还算平和,又宽阔,总能流向下游,最头疼的上面几个府,洪水大了,还会想着让我们县开闸,把洪水从越水县宣泄入三水,就好比这次,水其实是上游几个府来的。” “如此说来我倒是有些懂了,越水县的水网纵横,一旦下雨太大,反而会危害自身,加上舍小保大,越水县看似水乡,其实隐患极大,难怪只要雨下得久了,县里便要着手准备抗洪。”方觉道。 “正是如此!” 桑远诚有些无奈的叹了口气,说:“这越水县其实物产颇丰,算是富庶,可是就因为这水患,我上任至今,几乎年年、月月都要头疼,这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只要有个几十天在下雨,我这颗心就要从年头提到年尾。” “这也是县尊爱民之心,换个不管事混日子的昏官,他哪里会管百姓受不受灾,真有了天灾无非是上报朝廷,也追究不到他的责任。”方觉道。 “嗨,为官一任,不说造福一方吧,总不能眼睁睁看着治下百姓受水深火热之苦。” 桑远诚几口喝了粥,又胡乱垫吧了几口馒头,冲方觉一抱拳:“老弟你且在这歇息,我还有些公务要去办。” “好好好,不敢叨扰。”方觉道。 桑远诚起身带了几个属吏匆匆离开,李贤关上了门,拿着半个还没吃完的馒头,一边掰开放进粥里泡软,一边不解的问:“夫子,刚才县令说,上面几个府要开闸朝越水县泄洪?这不是朝廷故意让越水县遭灾吗?” “不错。”方觉点点头。 “越水县虽然只是一个小县,却是鱼米之乡,繁华之地,这么做似乎得不偿失?”李贤和方觉久了,也渐渐的褪去青涩,考虑问题,也会从‘得失利弊’着眼去想。 “你把舆图拿来,一看便知。”方觉道。 李贤连忙从背篓里翻出一张朝廷刊发的老旧地图, 这图十分的简陋,上面根本没有详细的标注出道路、府县之类的细节,只是一个大概轮廓,用来行军打仗必然误事,只能作为参考,连出门游历,都派不上太大的用场,无非是确定大致方向而已。 详细的舆图,对于国家而言是战略物资,在冷兵器时代,有了详细的地图,就可以根据地图制定进军路线、战略计划,朝廷当然不可能印发民间。 不过靠着这份粗略的舆图,也多少能看出些端倪来。 “你看越水县虽然繁华,但它位处苏洪最南方,再朝下,便是三条大河,洪水若是来了,经过越水县,进入大河,便能流入海中。即便水再大,淹没的也只是越水一县,最多还有下面两个省靠水的几个县。” “这是两个穷省。”李贤微微点头。 “不错,可若是不从越水县泄洪,任由洪水自然泛滥,你看看……” 方觉在地图上随意点了几下:“苏洪腹地、东泉等等三个省,就可能受灾。这三个省,是朝廷心腹重地,税收财源、人才辈出之地,甚至是粮食大省,支撑起小半个大昊。” 方觉笑笑:“说句不好听的话,朝廷大约宁可其他几个穷省淹死百万人,也不愿意东泉一个江陵府受灾。” 李贤砸吧砸吧嘴,感叹道:“看来还是要会投胎,运气不好,投胎到了倒霉的地方,那真是天降横祸,努力一辈子,最后被大局牺牲。” “你这话倒是说得通透,人努力一辈子,天意一瞬间,全部化为虚无。”方觉随口道。 “不过,没有什么解决的法子吗?” 李贤皱眉说:“任由洪水肆虐,舍小保大,乃是一时无奈之举,终究不是解决办法。十年、百年、千年下来,难道没人去想怎么根治?” “根治嘛,倒是有办法。” 方觉想了想,“无非是水利工程。” 他点了点地图上三水交汇的位置,说:“若是在这里修建水利,布局合理的话,或许可以分流引洪,只是工程颇为浩大,恐怕不是一时半会能完成的。” “那夫子你为何不对桑县尊说?他是县尊,可以调动不少人手和财力。”李贤说。 “擅修水利,改变山川河流走势,这在朝廷中,一个不好,非但不是功劳,还是罪过,再说,工程浩大,谁也不晓得最后到底能否见效,若是废了许多功夫,最后依旧没用,甚至反而更坏,岂不是害了他?” “夫子你的办法也会不见效?”李贤罕见的拍了个马屁。 “我又不是神仙,水利工程这种事难道也精通?无非都是纸上谈兵罢了。” 第一百四十章 大堤决口 九年义务教育让方觉成为了一个什么都懂点,又什么都不太懂的人。 包括水利在内。 虽然在一县新修水利工程难度太大,不过李贤的话倒是勾起了他的兴趣,闲着也是闲着,就在驿站里构思起水利方案来。 很快天色就暗了下来,外面的雨下得更大了,在屋中可以清晰的听到雨点打在房顶噼里啪啦的声音, 点了一盏昏暗的油灯,方觉拿着纸币写写画画打发时间,李贤盘膝坐床边,短剑放在膝上,不知道是在打瞌睡,还是在悟道。 时间过得飞快眼看就到了戍时三刻,就在方觉和李贤准备睡觉的时候,就听驿站前面一阵混乱的脚步声,王成定急吼吼的声音响起来: “能喘气的都拿上家伙跟我来,沣水二道湾那一节堤坝口子要塌了,快快快!” 沣水是越水县众多河道中算是比较大的一条,方觉就是顺着这条河来的,当时见河两岸堤坝还算坚固,也不晓得怎么就塌了,又是哪一截塌了。 “去看看。”披上衣服,带着李贤就来到驿站前面, 只见驿站已经乱成了一锅粥,民夫和临时住在这里的人乱哄哄的拿着各种各样的工具,冒雨朝外赶,王成定一身都湿透了,站在一块大石头上指挥。 “王老爷,怎么回事?”方觉问。 “别问了别问了,大堤要塌了,老爷正带着人抢修,人手不够。哎呀,方夫子你一个读书人不要管这些,赶紧回房间,别在这裹乱!”王成定根本顾不上方觉。 “哦,晓得了。” 方觉转身披上雨蓑,直接跟随人流,朝大堤方向跑去。 王成定微微一愣,但立刻就把情绪调回了正事上,继续调配人手。 方觉走出不到两刻,就听到远远传来轰隆隆的水声,远处堤坝已经开了一个不算太大的约莫一丈不到的口子,洪水汹涌的从决口出涌进来, 别看这口子开得不大,可是洪水之力惊人,所谓千里之堤毁于蚁穴,堤坝上一点缺口,很快就会被冲破,形成更大的决口,到时候千人百人都堵不住。 就方觉抬眼看的功夫,那口子两边的砖石泥土,就纷纷的被冲刷下来,决口开得更大了。 “抓紧了,跟我跳!组人墙!” 桑远诚的声音和炸雷一样在大堤上响起,带了一群县衙的差役兵丁,腰上系着绳索,手里抱着大沙包,和下饺子一样前赴后继的跳入水中。 决口的水流为之一缓, 可是水中的人墙也被水冲刷的摇摇欲倒, 趁着这个机会,立刻有许多民夫扛着大沙包,朝断口丢下,想要堵上决口。 就在此时,上游顺着水流,流下来许多残破的断树、巨木,轰鸣着冲向水中的人墙,眼看就要撞上。 “小心!” “抓紧了!” 桑远诚声嘶力竭的大吼,紧紧的抓住绑在腰上的绳索,进退两难。 若是现在逃走,且不说这么大的水,能不能顺利上岸,即便上岸,上游冲过的枯木巨石,也可能会立刻冲垮刚刚才稍堵上一点的决口,并且把决口变大。 若是不逃,顺着水流冲下的这些巨物,撞到人身上,那还能有个好? 千钧一发之际,脑中电光火石闪过许多念头,但根本没那么多时间给他们去权衡和判断, 最后,大部分人都做出了正常人最经常做,也是唯一能做的选择: 去他娘的,听天由命吧。 有的人听天由命的赶紧朝岸上趴,有的人被吓傻了,朝边上躲,有的人则是站在原地, 人墙都系着绳子,连在一起,顿时被拉扯的要‘散架’。 眼看着上游的巨木就要撞到人群,空中好像陡然打了一个惊雷, 一道匹练般的剑光闪过,即将撞到人群的巨木顿时被从中劈开,成为几节碎木头,顺着河水流到下游。 剑光闪烁,如同雷霆,眨眼之间发生,又是在雨天,有些人都愣住了,还以为是天上打了个雷, 定睛一看,才见岸边站着一个人,那‘雷光’在空着打了一个转儿,居然回到他的手中, 原来是一把剑。 …… …… “失礼失礼!万万没想到阁下竟然是得道高人!在下这厢有礼了!” 大堤边临时搭建的小棚子中,刚换上干衣服的桑远诚,冲着方觉一躬到底,然后就要顺势跪下。 倒不是他骨头软,而是这个年头,对于普通人而言,得道高人几乎就是行走在凡间的神仙,地位尊崇无比,普通人跪一跪很正常, 即便是朝廷也是默许了得道高人超然特殊的存在地位,连见到皇帝,都只要行礼,不必下跪。 况且刚才方觉一剑,切切实实的救了他和一群组人墙的性命,还保住了大堤,趁着那个机会,决口终于勉勉强强的堵上了。 “不必客气。”方觉扶起了桑远诚,道:“可惜天地之威,非人力能敌。” 刚才那一剑虽然声势浩大,如同闪电惊雷,若是用于个人搏杀,那自然所向无敌, 可是,在天地之威,滚滚洪水面前,这样的一剑,如同螳臂当车,蚍蜉撼树,除了正巧救了他们的命之外,对于抗洪这件事,没有太大的帮助。 这样的剑,方觉便是再能用出一百剑、一千剑,也无法阻挡洪水。 个人之力再强,终究有限, 一个剑仙,对于一县洪水的治理,意义还不如一个精通水利、组织能力强的县令,所以才会有朝廷这种存在,将一个个普通的个人有效组织起来,完成连剑仙都无法完成的奇迹。 “剑仙大人,在下有一个不情之请。”桑远诚忽然说。 “我既然来了,自然是帮忙的,只是我是外行,若有分派,需要做什么,还请你来调配,我遵命。”方觉微微一笑,然后说;“不必叫什么剑仙大人,听起来有些奇怪,你我都是读书人,便平辈称呼好了。” “多谢夫子。” 桑远诚再怎么托大,此时也不敢叫方觉‘老弟’、‘贤弟’,连名讳都不能直呼,于是就用对读书人的尊称来称呼他, “夫子,这决口虽然堵上了,可是我看天象,大雨还是会连绵许久,随时都有再次决堤的风险。” 第一百四十一章 御水之法 观天象是一个技术活,可以细分为许多领域, 专业领域不同,看的内容也不同。 观星子观天象,看得是天心天意,天下大势变动;桑远诚观天象,看得则是星月变化,晴雨时节。 又一次证明了,这位进士还是个技术官僚,这年头像观星子那样能体察天心的人,固然是凤毛菱角,几乎没有,但能通过天象来观察阴晴雨雪,这份本事也是极为罕见。 这样的人,做县令,的确屈才了,若是放在正常的古代世界,是有资格进钦天监的。 反正方觉就不太精通,只知道一些基础的口诀,什么晚霞不出门,朝霞行千里之类的,再深就不懂了。 “依县尊看,这雨还有得下?”方觉问。 “是。”桑远诚面色沉重,说:“也不晓得为何,今年的雨来的奇怪,往常冬天并非雨季,即便有雨雪,也绝不至于造成洪灾。” 方觉点点头,这他是懂得,发大水嘛,一般都是夏秋两季,冬天大多是枯水期。 面临这样的天灾,方觉一个所谓的剑仙,忽然觉得自己十分无力,能做的并不多, 用剑气劈开砖石,填充沙包? “其实,这水患也未必就不能治,只是其中有个难处。”桑远诚说。 “怎么讲?”方觉问。 “好叫夫子得知,距离县界三十里外,有做小孤山,那小孤山上,有做小孤庙,那庙中……” “庙中,有个小孤和尚?”李贤没忍住,插嘴打断了桑远诚。 桑远诚摸摸鼻子,有点尴尬的一笑:“正是,不过,不是和尚,而是道人。” “小孤道人。” “是,这小孤道人二十年前来小孤山建立道观,香火还算是旺盛,民间传闻,小孤道人有御水之奇术,操纵水流,如臂使指,若是能得他相助,治水的把握一定大大提高。” 桑远诚摇头苦笑:“只是我屡次请他,他都推辞不肯,顾左右而言其他。” 方觉想了想,道:“民间传闻,未必当的真,既然是出家的道人,为了香火,平日里自然会造出一些神奇的传闻,好吸引愚夫愚妇前去布施,也是常有的。说不定这小孤道人并无真才实学?” “夫子所言我也考虑过,不过关于小孤道人的传闻,可不是一天两天,也不是一人两人,不止一次曾经有人看见他入颍水,数个时辰才归。十几年来下,名声积累的很大,未必就是空穴来风。” 桑远诚有些无奈的说:“这天下奇人异士众多,虽然不确定小孤道人真假,但若是真的,他能出手,那便是救了全县百姓,因此我才屡屡上门。” “御水之术。”方觉沉吟片刻,笑道:“晓得县尊的意思了,也罢,我亲自走一趟,若是真有其事,我便是用剑架着他的脖子,也让他来效力。” 桑远诚被看破了真实用意,脸微微一红,然后一躬到底:“多谢夫子仁义!” 说罢,叫来县城王成定,让他去县衙,准备金银贡品,让方觉带去。 “让人出力,不能不给工钱,夫子说用剑架着脖子来,乃是万不得已之举,这小孤道人多年虽没有太大的善举,却也不曾为恶,若是能好说好做,自然最好。”桑远诚笑道。 “贡品就不用了,我师徒二人,带着许多牛羊猪头,行走也是不便,带上二百两银子,是个心意,也就罢了。”方觉道。 “好,都依夫子,夫子说怎么办便怎么办。老王,你快去准备。” “是。” 王成定冲桑远诚行了礼,又小心翼翼的偷偷瞄了方觉几眼,然后躬身退了出去。 心中七上八下的,一直在打鼓,心想他奶奶的,老子这双眼睛真的是该抠出来了,这么一个得道高人,堂堂剑仙在跟前,我却对他呼来喝去,三番五次出言不逊,也亏得人家是有道之士,没跟我一般见识,否则只怕小命已经不保。 不过话说回来,人家高人就是高人,几次简单的交流,一点桀骜狂妄的样子都没露,若不是最后关键时刻那一剑,谁能想到这个客客气气憨憨厚厚,看起来还有点窝囊的好脾气书生,竟然是个剑仙。 人不可貌相。 …… 闲话少说,方觉自然不会去和王成定这样的人计较态度问题,何况王成定其实也不是坏人,就是嘴损了点而已, 当夜,方觉稍作休息,天还没亮,就带着李贤出门,提着越水县送来的五百两银子,踏上去小孤山的路途。 “看来再好的人,进了官场,也要受到熏陶,发生改变。”李贤背着银子,有点无语。 昨夜说好了,带二百两银子去意思意思就行,可是县里送来的却是五百两整,这其中的含义不言而喻,三百两自然是孝敬剑仙老爷的。 “也可见,这桑远诚的确算是个清官。”方觉道, 越水县不是穷县,若是稍稍动点手段,一年下来搜刮个三五千两银子不在话下,老百姓甚至都不会觉得有太多负担,此时才多送三百两,可见桑远诚手中的确没多少钱。 “那我可就收下了。”李贤有点小财迷的样子,这一路走来,方觉当甩手掌柜,李贤管钱,发现自己这位老师,其实是个大手大脚的人,花钱没个数,出门带了不少钱,可这样下去,若是没有进账,怕是花不了多久就要见底。 “记得换成银票,整天背大几百两银子在身上,也不晓得你累不累。”方觉笑道。 “不累不累,银子背起来有劲头!”李贤说。 方觉想了想,点点头:“此子颇似汝师。” 这一路是朝北走,远离河道,虽然在下雨,但路上灾情却越来越少,不过一个多时辰后,便来到一座山下。 虽然是第一次来,但一眼望去,方觉便可以确定,这座山,就是桑远诚提到的‘小孤山’, 因为这座山的外形,实在太过独特,在一望无际的平原之上,很突兀的拔高起一座百多丈的山峰,十分突兀,孤零零的矗在那里,当真是应了那个名字:小孤山。 第一百四十二章 同道中人 小孤山,一座孤独的山,一座孤傲的山,一座像是竹笋一样,孤峰突起在大平原上的怪山。 大自然鬼斧神工,看似不可思议,但桩桩件件,一处一景,其实都有规律可寻,并不是随即胡乱生成, 而这座小孤山,就有点像是大自然造物的一个疏忽,无论从哪个角度,任何原因来解释,方觉都想不出,有什么理由在这里出现这样一座山。 除非是人工堆起来的。 不过这山看着虽然怪,走上山路,却和普通的山并没有太多不同,同样崎岖难行,同样有花草树木, 一路之上,还遇到一些来上香的村民,随口攀谈几句,果然都对小孤庙礼敬有加,很多故事传的神乎其神,把小孤道人当成陆地神仙一般来膜拜。 “若真有这么大的本事,下面几个县发大水,他为什么不去帮忙治水?!”李贤不屑的说:“莫非以为这小孤山高,大水来了,便淹不到他?” “小兄弟切莫胡言乱语!” 有人连忙出声制止李贤,一脸敬佩和认真的说:“仙长不是凡人,哪里会管我们凡间的事,那岂不是自降身价?” “老神仙不出手,自然有他的道理,我们哪里好乱猜!” “正是,老神仙参悟天地大道,我觉得吧,这洪水干旱,也是天地发作出来的,人家怎么会管?” 同行的几个人百姓议论纷纷,却没有一个埋怨小孤道人不管民间疾苦,不肯治水患的,反而都把他看成神仙顶礼膜拜,纷纷为他找理由寻借口, 好像这样的话说多了,他们也就能成为小孤道人的‘自己人’。 李贤还要与他们分辨几句,方觉摆摆手,示意没有这个必要。 天下人,天下嘴,莫非每一张嘴只能说同样的话?即便说得不对,也没必要一一去争论,人笃信自己相信的,哪怕是个幻觉,也未必不快乐,何必戳破这帮人难得的那么一点点快乐源泉。 小孤山并不算高,山路虽然难行,弯弯曲曲的合在一起也只有几里,很快便来到山顶, 一个看起来不算太大的道观,道观大门上挂着‘小孤庙’三个字的匾额,也不晓得明明是道观,为什么要叫做庙, 门口两只半人高的石兽,一只蟠龙,一只腾蛇,到的确都是水属性的神物。 还没等上前敲门,道观内响起一阵清脆悦耳的钟磬之声, 紧跟着,道观正门打开,八位穿着干净整齐的道童,手持拂尘,从道观中鱼贯而出,站在门口左右,分立两排。 阵势颇大,像是在迎接什么重要人物。 一个穿着紫金八卦袍,看上去只有四十多岁,浓眉大眼的中年道士,大步从观内走来。 看到这个道士,和方觉李贤一起上山的老百姓们,纷纷跪倒在地,叩头行礼。 还有人拉了方觉一把,低声说:“快磕头,这就是小孤老神仙!” “老神仙安好!” “见过老神仙!” 百姓们一片称颂之声。 那小孤老神仙却根本不看这些百姓,目光只落在方觉身上,远远的一个稽首,哈哈大笑:“老远便感到仙意盎然,我就说一定是有道友来访,若是没看错,这位夫子,想必也是同道中人了?!” 所谓同道中人,并不是指志同道合,而是说,大家都已经跨过那道门,走在追求大道的‘路上’, 在这样的人眼中,那些凡夫俗子,其实已经不能算是同等层级的生物, 正如普通人看小猫小狗,喜欢是有的,但绝不会把自己和猫狗相提并论, 再喜欢猫狗宠物的人,如果在死宠物还是死儿子、死老婆之间选一个,也不会有太大犹豫。 只有同样入道的,才能算是‘一样的人’,值得平等对待。 方觉心念一动,也没有动用火眼,入道后,自然有一份感应,只一眼便看出这小孤道人绝非浪得虚名,是个得道高人。 “在下方觉有礼了。”方觉用读书人的理解,作揖抱拳回应。 “快快快,贵客临门,莫要在门口枯站,赶紧随老道士入内奉茶。” 小孤道人十分的热情,大步走来,拉住方觉的手,大笑着朝道观里走, 所过之处,百姓纷纷伏地磕头,那些童子也是躬身行礼,十分的恭敬,礼数十足。 片刻后,方觉带着李贤入了道观,那八名道童也随之回到道观之中, 一个肚大腰圆,却只能穿着布衣的道士从道观里走出来,有些不耐烦的冲在场百姓挥挥手:“今日老爷有贵客,本观不开,你们回去吧。” 说完,在一众信徒的面面相觑之中,吱呀关上了道观的大门。 …… …… 道观精舍之中,小孤道人和方觉对坐,身后各自有小童伺候,小孤道人身后的是个十一二岁面红齿白的童子,长得十分俊俏可爱, 方觉身后的李贤,若是放在一年前,也能算得上面红齿白,十分可爱,可是跟着方觉游历天下这些日子,受了风霜雪雨,和对方童子比,明显显得苍老许多,多了些英气,却没那么粉嫩了。 方觉在道观里一路走来,发现这道观颇为精致,但也并非奢华,和城市里普通的寺庙道观差别不大, 只是空气中,荡漾着一股淡淡的清甜水气, 于是对于小孤道人能控水的传说,又多相信了几分。 “长道慢慢,独自求索,实在是难行,我这小地方,平时难得有道友前来,今日巧遇夫子,实在大快平生,夫子若是有空还望多盘桓几日,我两谈玄论道,岂不快哉!” 小孤道人为方觉斟满一杯香茶,十分开怀的笑道。 方觉十分理解他的心态,这番客气,并不是作伪, 就像他乡遇故知,海外遇老乡,一个人整日和一群动物生活在一起,忽然看见另外一个同类,那种天然的亲切感, 况且大道漫漫,正如他所说,多一个人参详,不敢说有精进,最起码,也能多个说话的,多个能交流的。 只是,今日前来,并不是为此。 “道长,我听人说,小孤山一脉,于御水之术,极有心得,乃是罕见的大家,不知是否?”方觉问。 小孤道人也不隐瞒,微微颔首,面带得色说:“呵呵,不敢说是大家,不过我入道,的确和水有关,修的,也是水之道。” 第一百四十三章 原来是说客 小孤道人丝毫不加隐瞒,听方觉一问,便直接道出,他的确是于御水之术有特长, 见他神态语气,话语虽然客气,但显然对此道是极为自信的。 “不知夫子,是以何物入道啊?”小孤道人也问。 同道之人,相互交流切磋,乃是常事,小孤道人不隐瞒,方觉自然也不必隐瞒,笑道:“我以剑入道。” 小孤道人眼睛一亮,上下仔仔细细打量了方觉一番,赞叹道:“我还以为夫子是读书人,以文、画诗词入道,没想到却是一位高手,文武双全,难得难得!” 说话的语气,更加的客气, 同道而行,所用的‘交通工具’不同,也是有差别的。 骑摩托的瞧不上骑自行车的,开汽车的瞧不上骑摩托的,开飞机的瞧不上开汽车的,修道之人,未必谈得上看得起看不起,但以剑入道,的确是公认,初期战力最高, 若是不论玄妙,仅仅看拼杀一事,剑道高人,要稳压其他一头。 当然,所谓剑道,严格说是武道,若是以其他兵器入道,什么狼牙棒、流星锤、鬼头刀、角先生之类的,战力同样强悍,只是剑为君子代名词,人人都希望附庸风雅,得道高人也不能免俗,而武道中人,大多也是也剑入道, 因此统一把以武入道的,习惯性称之为剑道高手。 “道长过誉了。”方觉微微一笑:“在下以剑入道,也是机缘巧合罢了,入道之后,才发现,其实剑道威力虽然强悍,但其实论玄妙功效,实在是受到很大限制。” 小孤道人抚须微微点头,眼中露出赞赏的光芒, 谁也不希望被一个年轻人在自己面前装逼,方觉的态度,让他很是受用,人捧人人抬人,花花轿子众人抬。 “夫子过谦了,虽说条条大道,皆是正道,但终究路有不同,那炼丹的高人,可以练出灵丹妙药,加寿元、强精血、促道行,那炼器的高手,可以练出神妙兵器,那文入道的,文章出,天下惊,教化世人,而剑道高手,一剑光寒十九州,无非是各有擅长,百花齐放罢了,以老道看来,绝没有说哪个就是好些,哪个就是不好。”小孤道人说。 “道长所言极是,只是我这人,有些贪心,总是想着能占尽天下的好处。”方觉笑道。 小孤道人也哈哈一笑:“修道之人,若是不贪,如何精进?所谓修道,在我看来,便是要贪天地之力为己有!连天地之力都要贪,都敢贪,这当然是巨贪!” 方觉也笑,这小孤道人虽然不是善人、圣人,但看起来并非什么鬼蜮小人,话说得十分直爽。 话说到这里,铺垫的也差不多够了,于是叹道:“道长是一番好心劝我,可惜我前几日途径越水县,见洪水泛滥,我空有一剑,却无法断水阻流,只能做壁上观,见那些百姓跳入洪水之中,以身堵洪,忽然觉得这一身本事,居然还不如一个普通凡人。” 小孤道人听到这话,微微一愣, 眯起眼睛,盯着方觉上下瞧了瞧,忽然哈哈笑了起来。 “道长何故发笑?”方觉问。 “明白了,明白了。”小孤道人抚须笑道:“我说怎么会忽然有贵客临门,若是没有猜错,夫子这趟来,并非是要和我谈玄论道,而是为那越水县令桑远诚,当说客来了吧?” 被揭穿来意,方觉也不觉得有什么尴尬,到了他们这个地步的人,没有一个是真傻子,相反,即便人不聪明,但走在大道上,比一般人更加接近天地之道,往往都会有着超乎超人的敏感和预感。 “那不知道长可否卖我一个面子,出手帮忙?”方觉直接问。 “若是其他事,既然有道友来开口,老道士当然不会推辞,但此事,呵呵,非是老道士驳夫子的面子,但断然不可为。”小孤道人语气客气,但态度斩钉截铁的说道。 “这是为何?”方觉不解:“是否因为此事太难,需要道长耗费心力?若是如此,我去和越水县说,让他们尽量补偿道长。” 顿了顿,道:“我看着小孤庙也有些岁月年头了,越水县富庶,若是道长肯出手相助,让他们县重修道观,供奉道长,也未尝不可。” 说着,拿出一个锦包裹,笑道:“来时,桑远诚还让我带来五百两银子作为香火。” 李贤在后面小脸都急的直抽抽。 “非是银钱。”小孤道人摆摆手,道:“若是为了钱,老道士虽然战力平平,不如夫子剑下无双,但一手道术,赚个几千几万两银子,倒是不在话下。” “那是为何?”方觉问。 小孤道人想了想,认真道:“夫子,我是以水入道,自然视水为友、为师、为亲,无论是滋养万物的雨水,还是毁堤淹田的洪水,是那甘甜泉水,还是恶臭污水,与我而言,并没有什么区别。” 方觉微微颔首,明白了小孤道人的意思, 这是个立场的问题, 得道之后,很多得道高人,其实就已经不再把自己放在普通人的立场上, 实际上,得道高人从某种程度上,已经和普通人类,的确不是一个完全相同的物种, 可以说是变异,也可以说是进化,但总之,不完全再是凡人。 因此,考虑问题的出发点就不同, 所谓屁股决定脑袋。 小孤道人以水入道,在他看来,水自然比人更加亲近,更加重要。 为了人去治理水? 就好像普通人,看见狗咬了人,不去打狗,反而为了狗,去杀人打人,这岂不是把自己当成了狗的同类。 “水流无形,水势无常,雨水滋养万物,洪水毁掉田地房舍,说到底,都是天地自然运行,一年四季,下雨之时,田地得到滋润,然而上游的水越来越多,最后终于冲刷到下游,形成洪水,这乃是天地法则,因果所定。” 小孤道人一摊手,笑道:“敢问夫子,若是洪水来了,便要治理,那么平日下雨,要不要阻止?若是平日不下雨,变成了干旱,那倒是没有洪水了,可百姓一样过不下去。” “得了便宜莫卖乖,想吃肉就不要怕被打?”方觉笑着反问。 “正是。”小孤道人也笑道。 第一百四十四章 斗法 小孤道人直接拒绝方觉,还讲了一堆看起来好像很有道理的话, 不过方觉不是那种读书脑子读坏掉的人,道理这种事纯粹是靠嘴说,公有公的理,婆有婆的理,有时候道理可以战胜一切,有时候道理屁都不是。 “道长所想的确不错。”方觉点点头,决定不在‘是否正确’这件事上和小孤道人掰扯,而是说:“只当卖我一个面子,下山一趟如何?” 道理之外,还有人情。 “哎,非是我不近人情,刚才便说了,换成其他事,老道士一定帮忙,只是此事不行。” 小孤道人摇头:“试问夫子,你以剑入道,你的道便是剑道,我若是求你做事,要你改变你的道,改变心中执着,那你可会答应?” 顿了顿,道:“我师从水,水形自然,随性而至,所谓抽刀断水水更流,若是强行去阻拦改变,用人力对抗洪水,这与我心中所坚持的想法不同,即便出手治水,回来之后,道行道心也会受损。” 这话就说得严重了,对于修道之人而言,没有什么比道行道心更重要的,根本不是钱能打动的, 话说到这个份上,若是一定要强求小孤道人去治水,那就只剩一条路:真的拿剑架在他脖子上。 人家开门相迎,客气请进喝茶,又好言相待,客客气气,方觉终究不是那种为了实现自己目标就找个道德制高点,然后无所不用其极的人,出不了这一剑。 “这样吧,既然夫子开口了,我也不能全当没听见,若是越水县真的遭了大灾,我这小小道观还有些余粮余财,到时候,愿意开几个粥铺,施舍些过冬的棉衣,好歹救一些人。”小孤道人说。 方觉沉吟片刻,微微一笑:“道长刚才说,水无常形,人力不可阻止,我倒是觉得未必。” “人力自然可以阻止,可不该阻止。”小孤道人说。 “道长认为我不该阻止,我却认为可因势利导,这便是观念上的差别了。” 方觉拿起茶壶,倒了一杯清茶,轻轻推在小孤道人面前,淡淡说道:“若是我能说服道长,道长可愿随我下山?” 小孤道人望着面前的那杯热茶,脸上的笑容,一点点的收敛了起来。 何为说服? 修道之人,大道同行,却又各自为道, 若是失去了自己的道,便好似从万丈高峰,一脚踩空,摔下去落个粉身碎骨。 所以,何谈说服? 刚才他说得那些道理,方觉根本不予反驳,只说求个人情,便是这个道理:因为修道之人,是基本不可能说服对方放弃自己的想法,去屈从他人的想法。 要是那么轻易就能放弃自己的道,那岂不是‘违规变道’,那是要出事故的。 修道之人的所谓说服,就是斗法。 说到底,还是以力压人! 我和你讲道理,你听不进去,不想听,听了也不懂,压根就不信。 那很简单,我掐着你的脖子让你听,用实力压服你。 小孤道人虽然对方觉十分客气,但并非是怕了方觉,而是一种道友之间的惺惺相惜,同类间的天然亲近, 此时,眉头微微一挑,平静的说:“老道士乃是主,夫子是客,要敬茶,也该是老道士来敬夫子。” 说罢,淡淡一笑,掐了个奇怪的手诀。 只见那小小的茶壶口里,如同龙吐水一般,茶水自行涌出,在半空汇集成一道水柱, 水柱聚而不散,向喷泉一样不断朝上涌,但水壶却始终没有空,而水也没有撒到别处。 “夫子请茶。” 水柱在空中一‘扭’,朝方面面前那空茶杯注入, “多谢,只是那越水县水已经太多,我从那处来,丝毫不渴。” 方觉将剑放在膝头,目光一扫, 目光之下,面前的茶杯,无端从中裂开,如同莲花开放一般,裂成八瓣,每一瓣大小都一模一样,断口平滑,成为碎块躺在桌上。 没有茶杯,自然无法敬茶。 那一注水,便只能停在半空,微微晃动,寻找不到目标。 “好剑意,好剑气,好手段!” 小孤道人手诀再次一变,一手托掌,另外一手,五指飞快晃动几下, 只见半空的水柱陡然分成五条小水柱,分别朝不同的方向涌去, 目标,正是摆在桌案上,那一整套茶具之中,剩下没有用过的五个空杯子。 “一杯我都不喝,何况是五杯!” 方觉低呵一声,盯着那五只杯子,喝道:“谁敢!” 话音刚落,那五只茶杯竟然像是能听得懂人话一般,微微晃动一下,无缘无故的自己‘摔倒’了,在桌上滴溜溜的打滚。 “客人来了,尔等竟然偷懒?不肯奉茶,简直太失礼数!” 小孤道人也冷笑一声, 那五个杯子刚‘摔倒’,打着滚,居然滚着滚着,又站了起来,杯口迎接即将落下的茶水。 方觉淡淡的说:“这便不能怪我不教而诛了!” 说完,五只杯子上,同时裂开许多裂纹,一阵刺耳的‘滋滋’声响起,每只杯子都像是被数不清的刀锋利剑划过,虽然还保持了原来的形状,其实却已经裂成了一块块的碎片, 只是剑意太快,杯子整体还没有碎开。 “乾坤方圆,非规矩之功!” 小孤道人咬牙念道。 他说得这九个字,这意思是指,乾坤应该是什么样子,是天生的,该什么样就是什么样子,而不是人为的用规矩、用工具,去丈量、测算、规定出来的。 规、矩,可以用来丈量形状、尺寸,规范形状,有狂妄的人,用规矩来丈量天地,丈量之后,便以为这天地的尺寸、形状,是‘规范’出来的。 就好比百姓赞颂帝王伟大,是因为帝王本身就伟大,而不是说,有了臣民赞颂,帝王才伟大。 说白了,茶水是用来待客的,茶杯裂开,难道它就不待客了? 五道茶水,兀自注入五个已经裂开的茶杯之中。 空气中,两股肉眼看不见的力量,在相互较量着, 一股力量,努力的将那些茶水维持原状,确保不会从杯子的裂缝中流出来。 另外一股力量,纵横交错,在不断的破坏着茶杯,破坏着茶水的稳定性,逼迫它们从杯子里散出来。 第一百四十五章 二人一杯 已经裂成一块一块但勉强维持着原状的茶杯,在两个得道高人的斗法之下,微微颤抖着,可以看见,不时的有水珠从茶杯裂缝之中渗透出来,但不等茶水顺着茶杯流在桌上,又会很神奇的被某种引力吸引回去。 小小的茶杯,几股一口就可以饮尽的茶水,在两人的较量之中,不停的来回往返。 然而正如小孤道人所言,所有的入道者之中,如果单论战力,武道者第一,斗法比拼之下,即便不是直接针对对方肉身,武道高手也更加占便宜。 水可养生,可以维持茶杯形状,甚至勉强进行修补,但在更加直接狂暴的毁坏性剑意面前,几只茶杯根本经受不住来回的撕扯,片刻之后,只听到一声崩裂的脆响,五只茶杯齐刷刷的炸开。 碎瓷块乱飞,噼里啪啦的打在精舍的墙壁之上,像下了一场暴雨, 桌上,五团茶水,保持着茶杯的形状,摇摆不定。 小孤道人脸色微微一沉, 这一场比斗,虽说方觉占了剑道更加强大的便宜,震碎了茶杯,可如论如何,输赢已分。 以茶待客,乃是礼数,若是连茶杯都没有,直接用茶水‘倒在’客人面前,这恰恰是极大的失礼。 “水形自然,然而没有了容器,没有了土壤河流,甚至没有了人,还要水做什么呢?”方觉微微一笑,忽然收了意念。 刚才双方意念比拼,勉强维持了平衡,此时一方忽然收力,只剩下小孤道人一方,顿时失去平衡,五团茶水‘波’的一下爆开,许多水滴,溅到双方的衣衫之上。 “夫子大才,在下自愧不如。”小孤道人神色数变,最后一稽首,叹了口气,道:“也罢,愿赌服输,就随夫子下山一趟。” “倒也不着急这一时半会。”方觉却是一笑,把仅存的一只茶杯,也就是自己最初用的那只,推到桌子中间。 小孤道人一愣,抬起头不解的望向方觉。 “我乃是客人,主人家好心请茶,我自然不能敬酒不吃吃罚酒,当个恶客。”方觉笑道。 小孤道人苦笑一下,拿起茶壶,没有用神通,注满了那茶杯,然后摇头感叹,“可惜只剩下一只茶杯,这世上的事,果真没有双全法,要么是你喝,要么是我喝,没有办法既让你满意,又让我满意。” 比斗输了,小孤道人多少有些郁闷,话中有话,表达着自己的不爽。 方觉想了想,说:“那道未必。” 说罢,缓缓抽出鸿羽剑。 小孤道人下意识的朝后仰了仰身子,微微惊恐,还以为方觉要忽然暴起伤人。 只见方觉手腕微微一抖, 嗤, 一声轻响,剑锋所至,茶杯从上到下,精准的被分成对称的两半, 奇怪的是,杯中的水分毫没有泄出来,一只杯子变成对称两半,各自满满半杯水,被剖开的平面好像一汪水面平坦,波澜不惊。 “一杯水,自然能让两人饮。道长请。”方觉道。 “你……”小孤道人终于面露惊诧,不可思议的看着那两杯水,一字一句的问:“你,你学会了御水术?” “不敢言会,适才和道长论道,稍稍有所心得。”方觉点头道。 学会的确谈不上,但刚才双方比拼的时候,方觉下意识的亮起了眼中火苗, 在眼中,双方比拼时候用的那些看不见摸不着的‘力量’,在空气之中,忽然变成了有迹可循的‘线条’,像是能量波动一般,看起来十分的复杂,但又有一定的规律可言。 对于这种规律的掌握,便是御水。 片刻时间,谈不上看懂,甚至连入门都算不上,但多少有些心得,尤其是对于怎么样让‘水保持形状’,更是刚才双方拼斗的关键所在, 因此此时照顾芦画瓢,倒是起到了作用,勉强让水留在半只杯子里。 在方觉看来,这一手做的十分勉强,若是换一个场景,比如不用‘杯子’,或者水量、水的性质发生了变化,不是这么一点儿茶水,那刚才片刻所得心得,其实没有什么大用处, 就像一个人看人作画,画了一只猫,他拿着画临摹,说不定也能画出一只似猫似虎的动物,有五六成相似,但若是让他自己独立画个别的,那却是无能为力了。 然而在小孤道人的眼中,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不说什么得道高人的斗法,即便是武林高手比武较量,也不可能在三招两式之中,偷学的真本事。 就是世仇,几代人厮杀百年,对对方的招数熟悉的不能再熟悉,都很难得其真意。 就好比青云剑法,招数不多,经常交手的人,学会几招招数,不难,但绝不是学会了青云剑法。 就连江湖之中,一招一式可以看得见摸得着,有迹可循的武功,都是如此,都不可能偷师, 何况无形、无迹可寻的得道高人的斗法? 心念一动,变化万千,如同云中游龙,海底暗流,不见真行,却能搅动风云变化。 前前后后不过一刻钟不到的比斗,就被对方看出了真相,学会了手段? 这还比个屁! 得道高人,岂非成了路边的大白菜?自己千辛万苦领悟的道,岂不是一文不值,人人都可以来走一走,踩一踩? 即便是心爱的徒弟,真心倾囊相授,也未必能领悟,即便有所领悟,也要十年八载甚至几十年的苦功,加上各种机缘,才有可能,更何况仅仅是短时间的比斗? 完全超过了小孤道人的理解。 心中也是微微庆幸:这样的人,绝非普通得道高人,又修的是武道,幸亏自己一向知道分寸进退,今日一开始便客气对待,之后又没有撕破脸,否则万一惹得对方凶性大发,真动起手来,那还真没个好结果。 想到此处,心中微微一动, 问道:“夫子这般大才,莫非,是国师大人一脉?” 天下修道之人,在百姓看来凤毛菱角,然而在得道之人眼中,还是有一些的,其中,又以当代国师为翘楚第一,门下人才济济,因此遇到这样的人才,小孤道人下意识联想到此。 第一百四十六章 实力派也要懂演技 小孤道人心思敏捷,见方觉才华横溢,手段远超他的理解,人又年轻,因此联想到了国师门下,心想这修道界,能有这样惊才绝艳手段的,好像也只有出自国师这一脉了。 对方问道,方觉也不隐瞒,拿出观风使者的腰牌放在桌上, “在下在观风台挂了一个闲差事。” “原来是观风使者。”看到这个牌子,小孤道人嘴角微微一抽,连忙起身,恭恭敬敬的行了个礼。 得道高人,不受世间礼法约束,无论是实力,还是心性,都有这个资格,朝廷也是默认得道高人有特权, 若方觉只是个普通观风使者,小孤道人连客气话都未必要说一句, 但一个已经入道,并且有玄妙手段的观风使者,那恰恰是小孤道人这样的民间散修的天然对头,或者说,天然管理者。 面对这样的人,小孤道人‘得道高人’的身份,只能和对方抵消,然后重新回到普通老百姓,面对官的身份上,老老实实行礼。 “道长不必如此。” 方觉皱了皱眉,终究是官本位的封建社会,有些东西已经烙印到了骨子里, 同样是得道高人,对方便能摆出率性而为的一面,潇洒自然,哪怕斗法输了,对方也敢于表现出‘不爽’,算是真心相待, 但一听说自己是官,态度明显就不同了, 敬畏、客气、礼貌、疏离。 说到底,老百姓和老百姓之间有了矛盾,能去报官,受了乡绅恶霸的欺辱,也能去报官, 可若是老百姓和官儿有了矛盾,怎么办? 这就没得办法,所以一听说是官,双方得道高人的身份又能抵充,小孤道人和方觉,立刻就很难保持朋友、道友相交。 “不瞒道长,我这观风使者,也是算戴罪之身,赶鸭子上架。”方觉道。 “嗯?”小孤道人干笑一声:“大人客气了。” “不是客气。”方觉简要的把那次杀知府的事说了,道:“杀了朝廷的人,总要给朝廷些补偿,所以朝廷放过我,但我这个人,就成了朝廷的人。” 听方觉这番经历和言辞,小孤道人的戒备心,总算是放下了许多, 感叹道:“凡人只道神仙好,可得了道,成为所谓高人,有些事,还是只能低头。” “治水之事,并非低头,而是一颗仁善之心。”方觉拱手道:“若不是道长心中有这份仁善,便是我道法再高十倍,官位再大十倍,也是强逼不得。” 小孤道人愿意治水,自然是方觉手段更高,若是他手段再高十倍,官再大十倍,只怕连斗法都不需要,派人送来一张二指宽的小纸条,小孤道人就要乖乖听话, 只是花花轿子众人抬,得道高人也要脸,以方觉的身份手段,这个轿子抬得小孤道人十分的舒坦,面子里子都有了,搭好台阶,稳稳下台。 “夫子太客气了,也罢,我这就稍作收拾,随夫子下山治水。” “有劳。” …… …… 沣河,是越水县境内最大的一条河流,上接颍水、下连洛水,上次决堤的口子,也正是在沣河之上。 三日后,阴雨连绵, 沣河入口处,大坝外站满了人,县令桑远诚一身官服,带着全县的官员和上千的百姓,恭恭敬敬的肃立, 不远处河堤上,临时搭建了一个三丈三尺三分高的木台,台顶,设立了一方祭天地的香案, 一身道袍的小孤道人,披头散发,手持宝剑,正在念念有词,手舞足蹈的做法。 “夫子面子可真大,居然能请动小孤仙长,这下我们县的水患有救了。”县丞王成定一手撑着伞,一手端来一碗热腾腾的油茶给方觉,陪着笑说:“天冷,夫子趁热尝尝,这是本地特产,谈不上美味,勉强暖身还算不错。” “多谢,有劳。”方觉简单两句客气话,搞得王成定受宠若惊,好像给他加官进爵了一般。 这个事也不光因为方觉是得道高人,请来了小孤道人, 就在方觉去请小孤道人的第二天,府里就发来了公文,表彰了桑远诚,并且在考核上录下功劳, 官员年年考核,三年一大考,上等可升迁,中等留任,下等处分降级,而考核上的‘功劳业绩’,是大大的加分项,若是遇到做错了事,乃至犯了罪,降级之类的处分,甚至可以用功劳来抵消。 桑远诚年年抗洪,却从未有过表彰,这次方觉前脚来,后脚表彰就到了,这说明啥? 说明来头大,说明人家上面有人。 桑远诚得了表彰记功,心情自然要好一些,只是他的心思并不在这上面,更多还是关注抗洪,眯着眼睛盯着小孤道人作法, 看了半天,却觉得不太对劲。 拉过方觉到一旁,疑疑惑惑小声的问:“夫子,依你看,这小孤道长,真的有真才实学?” 方觉一笑:“怎么,当初我怀疑,现在人请来了,你到是不放心了?” “这……”桑远诚也算是见过些市面,知道高手做事,大多深藏不露,与无声处响惊雷, 像小孤道人这样又唱又跳,动静闹得大上了天,搞得神神叨叨的,说句实话,倒和江湖上骗人的神棍差不多,到哪都能遇到这样的人,并没有觉得有什么得道高人的风采。 方觉呵呵一笑,这桑远诚也的确是眼尖心细。 “县尊,得道高人也是人,也有自己的小算盘,这小孤道人之前不愿意来抗洪,你三番五次去请都,他都不来,若是此时来了,轻轻松松简简单单就治了洪水,百姓看他如此简单就能救许多人性命,之前却推脱不干,你说百姓背后会怎么骂他?只怕之前的一腔崇拜,都变成怨恨,半夜去烧了他的道观都有可能。”方觉到。 “哦?你是说,他故意做出一副艰难夸张的样子?”桑远诚失笑无语。 “若是我没有猜错,最后关头,这位小孤道长,估计还会喷出几口血,或者浑身颤抖……” 话音未落,就见小孤道长如遭雷击,浑身筛糠一般猛烈的颤抖起来, 紧跟着,哇哇哇,连喷三口鲜血! 桑远诚目瞪口呆,方觉也是暗中比了一个大拇指,我说一口血,你来三口,果然舍得下血本。 不过,这三口血一喷,水势顿时有了变化。 第一百四十七章 水患平息 桑远诚还在怀疑小孤道人是不是个花架子,假把式,那头小孤道人果然如同方觉猜测的那样,哇哇哇三口鲜血狂喷,浑身瑟瑟发抖, 紧跟着,风云变化! 沣水依旧在流,而且流淌的比之前更加汹涌,水面泛起大片大片的浪花,水流湍急,不断的带起大大小小的漩涡, 上游和水底,还发出‘嗡嗡’的巨大闷响,好像水底潜伏着什么怪物猛兽,即将脱困一般。 “这是怎么回事?”桑远诚眼神一紧,在场的县衙官吏、百姓,也都纷纷变得紧张起来,之前看热闹的表情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一副如临大敌, 这沣河虽然是大河,但之所以能成为灌溉两岸的县内河,大部分时间利大于弊,还是因为河面宽阔,水流平缓,其实真正发灾的时候不多, 而此时,这沣河却变得躁动不安,似乎是一条要翻身腾空而起的孽龙,狂躁起来。 方觉也是第一次看见这么大一条河,好像有了自己的生命和意识一般, 在这天地之威面前,他不敢大意,握紧剑柄,把李贤拉到身后,挡在众人面前,心中盘算着,万一这水有什么古怪,自己全力一剑斩下,能有多大效果, 是否真的只能抽刀断水水更流? 想到此处,内心反而平静了下来,甚至有一份欲欲跃试, 不过,沣河并没有给他这个较量的机会, 水流轰鸣声中,一条大河竟然凭空分成三股,两股小一些的,平稳的注入了沣河岔口的两道之流, 所谓治水,堵不如疏,若非极全国之力建造的超级大坝,大部分情况下,治水都是靠着引流、疏通来解决,即便是有大坝,大坝的目的也只是暂时堵,最后还是要靠着疏, 而洪水之所以能出现,是因为疏通的速度,引流的速度,太慢,跟不上上游冲下来的水, 上游每刻冲下百万方水流,而输到的渠道,每一刻只能疏导出五十万方,剩下的五十万方,它可不会老老实实规规矩矩的排队,等着前面的兄弟通过后再有序通过,而是肆意妄为,冲上大坝,漫过河底,形成洪水。 那两道引流渠本就是为了缓解沣水水流过大挖掘的,只是今年水来的太急,引流的速度根本跟不上,才导致下游决口。 而在小孤道人的引导之下,那两道分流出去的水流,竟然像是有思想、有文明、有秩序的人一般,老老实实的‘排队’,虽然汹涌,但有序的进入引流渠, 这么一来,肉眼可见,整个沣河的河水,水平面猛地下降了一截, 而两道引流渠上的河水,却猛地提高了一截, 水面甚至已经高出堤坝足足有一丈,却并未冲出,就这么凭空拔高出一道滚滚洪水通道, 这一番变化,在场众人看得目瞪口呆,目眩神迷,简直如同神迹一般。 在场许多百姓,甚至忍不住的膝盖发软,也不顾地上泥泞,就直接跪在泥土中,磕头高呼。 这种惊人场面,足足过了快有半个时辰才结束,沣水疏导完毕,整个河面看上去恢复了之前的平静,水流也缓了下来,水面也降低了, 甚至很多原本因为洪水淤积在水底的腐木、大石,也不知何故,被冲到了岸两边,这些东西深在水面下,平时看不见,也没什么影响,但是一旦水大了,就会造成水流的层层阻碍,成为洪水的成因之一和帮凶。 那沣水看上去,比之前更加浑浊了,几乎就是泥汤,不过有治水经验的人都知道,这其实是好事,因为把河底的淤泥、沉沙冲刷起来了,这些东西会顺着水流,被冲到下游大河大江中,起到了清理河道的作用,等于变相挖深喝道,抗洪能力更强。 那两条引导渠,也恢复了平静,水面终于降到大坝之下。 “快去扶小孤道长下来!”方觉眼尖,就看这一切停当之后,小孤道人的身形在大坝上晃了晃,一头栽倒在地上,摔了个狗吃屎,没有半点得道高人的风采, 显然是这一番施法,对他的消耗极大,堂堂得道高人,连站都站不稳了。 白县尊赶紧一撩袍子,带着人就冲上大坝,用准备好的软轿,把小孤道人抬了下来。 方觉迎接过去,拱手施礼,大声说:“道长高义,在下佩服!” 这话不是客气,这小孤道人虽然是无奈被逼下山施法,但并未因此就偷工减料, 相反,无论是什么原因,他既然答应了来做,便用了十二分的全力以赴,可谓是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到了不计个人代价的地步, 这样的人,或许性格脾气有些怪癖特点,但可以称得上一声君子。 连方觉都不敢肯定,如果换成自己,被人逼着去做某件事,会不会尽全力?可见小孤道人自有他做人的原则,要么就不答应,答应了就一定做好。 小孤道人面如淡金,脸色难看的要死一般,挤出一丝笑容,摆了摆手,表示不必客气。 正要说些什么,方觉却道:“今日道长元气大伤,先休息,等过几日身子见好,我们再聊。” 小孤道人微微一笑,点头不再说话。 接下来两日,小孤道人没有回道观,一直在县衙修养, 桑远诚也不小气,不计代价买了许多进补的东西,可这这些俗物,对于修道之人的恢复,起到的作用十分有限, 小孤道人吃人参鹿茸,如同吃米,每顿都几斤几斤的吃,却不见好转, 最后还是方觉拿出一根从大丫那得到的人参须,给他进补, 这玩意来自于老人参精,虽然只是一根根须,药力绝非普通的什么百年人参可比,小孤道人算是识货的,一见之下,便视如珍宝,大呼三声‘宝物’, 他知道轻重,这玩意不比普通药材,乃是修道之人的‘大补药’,不敢多吃,只小心翼翼的熬了半根, 剩下半根,估计是舍不得,慎重无比的珍藏了起来。 没想到,当天晚上就精神大振,鼻血长流。 第一百四十八章 一劳永逸 “夫子,你这药,真神!” 沣水大堤之上,小孤道人鼻子里塞了两团棉花,看起来有点可笑, 吃了方觉的人参,他这个鼻血就一直流,可以治理洪水的得道高人,却对自己的两条鼻血毫无办法,只能选了一个普通老百姓最常用的法子,给它堵起来。 “这东西乃是来自一位人参成精的高人,药力之大的确惊人,我自己吃也是这个样子。”方觉忍不住想到他和李贤前段时间流鼻血的情况,晒然失笑。 “此番水患得治,全靠两位,下官一介俗人,也没什么好东西拿得出手,还好越水县面前算是富庶,这些金银是县里乡绅筹集的,权当给夫子做盘缠,给道长修缮寺庙。” 桑远诚站在两人身后几步,在后面,有两个魁梧的差人,各自捧着一个大盘子,里面放着黄澄澄、白花花的金银元宝,粗粗一看,一盘怕是得有几十两金子,上百银子,折算下来,每一盘价值超过千两纹银。 这不是个小数字了,以前方觉和白浩打交道,晓得一个县衙门,每年迎来送往的‘公务银子’,也不过二三百两而已,这越水县比郭东富裕,又是乡绅筹措,才能拿得出这笔钱。 “李贤你去拿几锭大些的金子,剩下的全部留给道长。”方觉笑笑:“道长莫要推辞,这些黄白之物虽然与修道无甚帮助,不过道观里一帮童子道人总是要吃喝的,你少为银钱操些心,就多一些功夫用在修道上,也算是弥补。” 方觉晓得桑远诚的意思,拿出重金来,是想着笼络住小孤道人, 这次有方觉的面子,请他下山,可以后再发洪水,莫不成每次都有方觉这样的高手路过帮忙? 小孤道人也不傻,呵呵一笑,无可无不可的收下了。 “说起水患,夫子,桑县尊,这次算是平息了,不过需知,风云水火,这都是天生之物,循环不息,只要天地犹存,便不会灭绝,今日水患看似平息了,可是来日来年,依旧有隐患。” 小孤道人望着平静的河面,这河面短短几日功夫,又恢复了当初的水平面,道:“你看这水,今年还算是平缓,以我的手段,尚且可以勉强应付,若是水流再大些,或者这水患在夏秋之际水气充沛之时,老道我也无能为力。” 这几天老老实实,一直没有插嘴说话的李贤,忽然忍不住开口问:“道长,县尊,我听夫子说,朝廷年年都要花好多钱来治理水患,水患几乎都成了朝廷最大的心病,如今能人众多,怎么就找不到一个一劳永逸根治的法子呢?” 桑远诚被他说得脸微微一红, 小孤道人却道:“小兄弟这话说得其实有些奥妙,这便是人定胜天,和顺天而为之间的区别了,需知,这人虽为万物长,却也是天地造物,天地之子,而洪水,同样是天地造物,人可以加以利用、遏制,但若是完全征服、控制水,那岂不是越俎代庖,干了老天爷本该干的活?自然不可能。” 他见李贤跟着方觉,以为也是修道的童子,因此讲话就朝着玄妙的路子上走, 哪知道,其实李贤并不吃这套,他跟着方觉最早是读书,后来练剑,虽然早晚也会修道,但他们的道,更脚踏实地一些, 所谓剑道,其实也是人道,挡路者破之,要是天地法则有一天成为挡路者,依旧破之,因此从一开始,心中对于天地法则这些东西,更多的不是敬畏,而是抱着一种研究学习利用的态度。 所以说什么‘越俎代庖,代天行事’,在方觉和李贤看来,并没有什么大不了。 这也是方觉一个穿越者,夹带的私活,不知不觉就影响到身边的人,潜移默化的培养出不敬天地的叛逆念头。 方觉说的就更加现实一些, “修堤修坝,修了几千年,就是一个不停的修,不停的冲垮,再不停的修的反复,人力再大,总有遇到挡不住的洪水的时候,朝廷年年朝抗洪上砸钱,这些钱都顺着大水打了水漂,就是个无底洞,但打了水漂,不代表没有用……” 说着,指了指大坝后面的千亩良田:“你看,好比一年要花在这沣河大坝上几千两银子,却能保住这几千亩良田,朝廷多了几千税收,民间几百户人家有了活路,看似年年花钱,但想必大堤决口带来的损失,这钱花的其实值得,有时候算账,不能光看出,还要算进,还要算长远。” “若是能一举花一大笔钱,建个长远的大坝,那就更好。”李贤说。 桑远诚和小孤道人都是呵呵一笑,觉得这是孩子话, “倒也不是不行,只是极为艰难,就说大昊这方天地,从古至今,真正能起到千年水利功效的,也就那么两三处工程而已。” 大昊有三大水利工程,西南、东北和中部各一处,说起来,每一处都是变害为宝,灌溉无数良田,形成千里沃土的‘国之重器’, 可以说,如今大昊这个局面,只要朝廷不是太王八蛋,靠着这三个大工程,天下就很那陷入大的饥荒之中。 可是,这三大工程,竟然无一是来自本朝,全部是前朝造成, 而且是那些国力远远不能和如今大一统的大昊相提并论的小国, 其中中原一处工程,正是青云剑派创派祖师的母国,当年韩国所造, 小小韩国,地不过千里,人不过百万,竟然能造出一个福泽后世数百年,让如今万里疆土,数十亿百姓的大王朝都视为重器的水利工程,有时候想起来,未免唏嘘。 这说得深了,又是个价值导向问题,当年诸国并存,都想着如何强大国力,吸引更多百姓,因此能吃上饭、有田种,这就是最基本的国策;如今大昊一统,天下太平,朝廷建功立业早就不在这上头,要么对外征伐,要么是修道炼丹,很少有人安心下来去考虑水利工程。 甚至不少人认为,如今有国师这样的得道高人,天下又有许多奇人,于其把功夫用在水利上,不如把资源投入到修道,以奇人异士之力,来抗衡水患。 “倒也不是不行,只是这次亲眼所见,连道长这样以水入道的高人,也不敢说能根治水患,可见这条路即便能走得通,也不是一时半会。”方觉道。 第一百四十九章 纸上谈兵 “夫子……”李贤拽了拽方觉的袖子,眨眨眼睛。 “不要装逼。”方觉摆摆手。 “万一管用呢?”李贤嘿嘿笑。 这两人在这里说悄悄话,桑远诚和小孤道人听得莫名其妙,桑远诚小心翼翼的问:“夫子,可是有什么治水的妙招?” 说着,看了李贤一眼。 李贤此时自然不会和桑远诚多讲什么,只是用眼神征求方觉的意见。 “倒也不是什么妙招。” 方觉想了想,道:“前几日我闲着无事,根据舆图,和我在县里实际走访,做了一张水利工程图,只不过我并非此道高手,这图中做画做想,只是纸上谈兵,未必管用。若是照着去做,不敢说能起到多大帮助,一个不小心,说不定还会造成更大的水患也难说。” 桑远诚一愣:“夫子还有这等本事,懂水利工程?” 这年头毕竟还是封建社会,教育十分落后,后世一些基础的常识,在当前,都属于‘少数人才才能掌握的核心技术’, 方觉的懂,在他看来,只是泛泛,一些基础知识而已,但在当前人看来,能画水利图,那已经是专家。 这年头修水利失败,其实是个大概率事件,由于没有足够的基础科学的支撑,成功的大工程,才是小概率,属于撞运气。 这也是朝廷为何不太敢大兴水利的缘故,不要搞得原本只是小水灾,甚至没有灾,花了许多银子,数不清的人力物力,却酿成大祸。 即便以大昊的强盛,也经不起太大折腾,一个大型水利工程,直接拖垮朝廷的财政,甚至引起民乱,绝对不是不可能的事。 “能者无所不能,夫子既然有此大才,何不拿出来我等参详一番。” 小孤道人抚须笑道:“老道士对御水有些心得,我观桑县尊治水,也是行家里手,人少智短,我们三人共同参详,说不定倒是能找到个一劳永逸的好法子。” 小孤道人有他的想法,若是真的能建立一个解决水患的水利工程,他也省的总是这样吐血, 出手帮忙这种事,有一次就有两次,就像应酬喝酒,不存在这次和某某喝,下次和某某不喝,时间久了,他这点道行还不够吐血的。 “正是正是。”桑远诚也跟着起哄:“大的工程我一县之力难以承担,若规模有限,我县倒是可以一力承担。越水县久受水患威胁,从上到下对于治理水患,都十分齐心。” “这么说来,那我就不藏拙了。请两位随我回驿站看图。”方觉道。 “夫子,此乃大事,驿站那地方设施简陋,人员复杂,不如去我县衙?”桑远诚说。 “也好。” 于是方觉回驿站拿了行礼和图纸,三人来到越水县县衙后堂,桑远诚让师爷、差役、侍女等等服侍的人退下,自己端茶倒水,为方觉和桑远诚当起了小厮。 一张诺大的宣纸在八仙桌上平摊开。 “霍!” 小孤道人下意识朝后一仰,惊诧道:“好画!没想到夫子还是画道高手!” 只见那副水利图上山川河流清晰异常,各处水利碍口机关明明白白,标注的十分清晰,上辈子学的机械制图和地图绘测,并不算忘光。 在小孤道人看来,这既是水利图,更是一副上品画卷。 桑远诚也瞪大眼睛道:“夫子还说不是水利高手?” 还是那句话,这年头基础学科不普及,能正儿八经画一副有模有样水利图的,就已经是罕见的能人,何况方觉这幅图比起当代作图,更加精致精细,让人一看便能察觉到‘高了一个层次’。 “画做的好,不代表水利就能行得通。” 方觉摆摆手,道:“要是画得漂亮就能起工程,治洪水,那朝廷干脆派画道大家来治水好了,一幅画再怎么值钱,若能换的一县水患平息,那也是大大的赚到。” “呵呵,夫子太谦虚了。” 小孤道人微微一笑,盯着画看了一会,浮尘一抖,指着画中的河流问:“这是颍水?” “我之前以颍水为目标,画了这幅图,不过此时看来,有些想当然了。颍水其实并不是越水县最大的水患来源,而要治理颍水,也非一县、一府能做得到,因此图还是这图,我们只拿它当沣水来看。”方觉道。 “不错不错,夫子所言有理。” 桑远诚点点头,颍水,那就几乎是江了,上下千里,跨越七八个省,要在颍水上修工程,江南五省总督府都没有这个能力和权力,非要朝廷出面下旨,统一调配人力财物才行。 沣水嘛,就简单的多,对于越水县的利害,也直接的多。 沣水,横穿越水县,其实是苏洪和东泉几个省的‘保护渠’,上游水大后,通过沣水引流而出,因此只要下雨,上游水大,有洪灾的迹象,就会放水,沣水就要涨,越水县就可能倒霉。 越水县每年都被动的承受上游放水,所谓治水,治的就是沣水,在上游放水的时候,尽量不让沣水泛滥成灾。 “夫子,此乃何物?一条大鱼?” 桑远诚指着水中间,一条像是鱼形状,头尖身宽,线条曲线流畅的‘图案’问。 “这是一座小岛,像鱼形状,水流顺势而行,可以轻松从两侧通过,我叫它鱼州。在沣水中间,建一座这样的鱼州,将沣水一分为二,一部分继续流淌入下游大河,一部分引流进来, 越水现有的许多河叉沟壑,将之联通贯穿,打通形成水网脉络,引流进来的水,通过这些脉络,如同血液在人体内流通,可以滋润两岸作物……” 方觉指着画上的几个关键处耐心的解释, 其实这水利图,和原时空的都江堰类似,主要就是通过鱼州分流,把一部分河水引入陆地,进行灌溉,同时利用宝瓶口、沙洲等等措施,确保水大时候,引流进来的水不会造成洪灾,通过措施,平衡陆地、沣水和支流的水流关系。 这么一来,只要不是特别罕见的大洪水,都有自我调解能力,不但避免洪灾,平时还能将水流引入陆地进行灌溉。 第一百五十章 放我一马 所谓的治水防洪,说到底,其实就是那么几个字: 堵、引、消、疏等等。 建大坝堵水,打通水道引流,将一部分洪水涌来灌溉,利用土地、农作物天然能力将之吸收, 平日里还要注意河道的疏通和维护,派专人维护。诸葛亮治蜀,最大的功劳之一就是成立了专门维护水利工程的政府部门,确保年年打仗,蜀中却没有粮荒之忧。 原理很简单,关键在于,怎么样设计出一个合理可行的方案。 就和盖房子一样,原理简单,无非是砖瓦搭建,关键是怎么设计出搭建方式、结构,确保它遇风不倒、遇震不塌,不会刚盖了两层就轰然倒塌,也不会住在里面没几天,屋顶掉下来砸死人。 这套从都江堰抄袭来的方案,大原则上的科学性是已经经过验证的,具体的越水县,还要因地制宜,加以修正调整。 方觉解释了许久,然后说;“越水县有天然的优势,小河流、枝杈众多,像人的筋脉,都已经是现成的,只要花些许功夫,将其打通,做好规划,那么这些沟渠小河,就能成为一段段储水、泄洪、灌溉、防洪的天然工具。” “若是按照这个方案来做,我县可以承担。”桑远诚一直没开口,而是在心中盘算所需人力物力,此时终于点头开口。 “只是不晓得这方案到底可行不可行?”方觉问。 桑远诚先看了眼小孤道人,见他沉默不语,这次又一次开口。 “夫子,我观此图,鱼州分洪、宝瓶口、沙地调节水流,这都是正道,关隘处,其实还是在于如何合理的将本县的小河、沟壑打通,形成流畅的水网。” 顿了顿,笑道:“正如夫子所言,这些小河沟壑,如同人的筋脉,如果打通了,自然是一通百通,气血顺畅;可若是打不通,若是通错了,那反而会气血淤积,病体缠身,身子骨受到侵害。本来洪水只淹沣水两岸,如果打错了筋脉,反而顺着筋脉淹没到了全县。” “这话是正理。”小孤道人点点头:“需知水无常形,它可不管你这条路流淌下去是好是坏,是淹死人,还是灌溉农田,只要你有路可行,它便无孔不入,若是这条路不够它走,它就要泛滥。” 指了指图上陆地上的沟壑,说:“这些小河沟壑我是知道的,有深有浅,有宽有窄,深的宽的,甚至可以行粮船,窄的浅的,幼童都能在里面游水玩耍,若是胡乱打通,贸然连接,那只怕要出大麻烦。” “正是。”方觉点点头,道:“我之前之所以没有立刻拿出这图,的确因为我对越水县的水道,了解实在不多,一时半会的,也无法拿出一个最合理的办法去打通水网,这最关键的一节解决不了,这幅水利图,其实等于无用。” “呵呵,夫子过于谦虚了,怎么说是无用呢。” 小孤道人摇摇头,正色道:“好比朝廷打仗,大方略由兵部提出制定,战场上具体的厮杀由士卒去做,一场一阵的排兵布阵则是将军们完成,可说到底,将军、士卒都是在兵部的大方略下执行,怎么能说这大方略无用呢。” 方觉微微一笑,表示领情,却没有多话。 这小孤道人的性格也是比较圆滑乖巧的一类,同样是得道高人,他从一开始就处处捧着自己,一心结交,有时候高帽子张嘴就戴过来, 可见凡人也好,高人也罢,其实本质还都是人,凡人的性格特征,高人身上也有, 只是面对凡人的时候,得道高人的性格特征被最大的隐藏了,没有必要去和凡人虚与委蛇,客套拉近乎,也没有必要去和凡人装逼显摆。 “两位,越水县的水道,我却是一清二楚。” 桑远诚想了想,说:“不如这样,烦劳两位在县里多盘桓些时日,这详细的水道连通图,我来做,做完之后,我们再参详修正,最后施工。” “我倒是没什么其他要事,在这里留一段时间没什么问题。”方觉点点头,看向小孤道人。 “也好。”小孤道人也笑道:“送佛送上西,帮人帮到底,老道士既然管了这事,干脆也就管到底好了。外面的颍水、沣水,我驾驭起来,十分困难,但县里这些小小河道,却是轻松,县尊放心大胆的去做,施工时候,即便有什么不妥,我也能照应一二,不会造成水患。” 有小孤道人这话,桑远诚信心就足了, 即便他在连通水网的时候,测算错了,小孤道人出手帮忙,也能控制水流,不至于造成灾害,等于有了个托底的人,让他放手去干。 桑远诚一躬到底:“那我在这里代全县百姓,多谢两位!这些日子,就请两位住在县衙后堂,我派人伺候,有什么需要取用,务必不要客气!” “自然不会客气,县尊可自便,需要我等时,派人来打个招呼便可。”方觉笑道。 …… 接下来一段日子,桑远诚每天早出晚归,去实地的再一次详细的考察全县水网,忙得脚不沾地, 方觉和小孤道人没什么事,整日谈玄论道,交换彼此对于修道的心得体会。 这日下午,外面升起久违的大太阳,气温却是急剧下降,隐隐有要结冰上冻的趋势。 “这样的季节挖渠治水,其实再好不过,只是有些辛苦了那些民夫。”小孤道人抚须道:“待我写个条子送回管中,派几个精通水文的弟子来帮忙。” “道长高义。”方觉笑道:“回想当初,我却是做的有些过分了,道长莫要朝心里去。” “这是哪里话!”小孤道人犹豫了一下,道:“我有一事,想要求夫子。” “道长言重了。” 求这个字,在他们这样的身份境界的人之间,并不是随意能用的, 方觉当初请他下山治水,也没有用一个求字,只是请,说破大天,也就是‘卖我一个面子’而已。 不知道什么样的大事,让小孤道人说到一个求字。 “夫子是观风使者,又是得道高人,想必在观风台,必然位高言重。”小孤道人说。 “这谈不上,不知道长究竟要说什么?”方觉奇怪道。 “此事结束后,还请夫子在观风台上,为我多多美言几句。”小孤道人一稽首,叹道:“老道士并非不识抬举,只不过天性散漫,是个闲人,还望观风台能容天地之间,多我一个闲散道人。” 这话,方觉听得就更加迷惑了。 第一百五十一章 水火不容 方觉没想到小孤道人说来说去竟然提了这么个‘请求’, 见他神情语气,明显对于观风台极为忌惮, 而且不是那种‘老百姓对官’的忌惮, 老百姓天然怕官,但也不至于说提到官府,便提心吊胆,惴惴不安, 相反,如果老百姓在官府有关系,反而会到处表现出自己‘上面有人’,屁大一点事就要搬出自己的关系,显得自己有特权, 绝对不是什么高抬贵手。 莫非,这小孤道人犯了什么案子? 想到此处,方觉便不好一口答应了,免得大包大揽事后无法兑现, 观风台进个人,自己或许能说上几句话,若是要灭个人,自己的份量,去阻拦,恐怕还不够。 “道长这是什么话?” 方觉道:“道长在这里建立道观,又没有违法朝廷法度,这次出力救灾,更是解救万民的善举,朝廷若是知道,只怕还要表彰。观风台虽然外人看来神秘,但终究是朝廷机构,万万不会和朝廷唱对台戏,又怎么会无端的难为道长?” 小孤道人心中一叹, 得道高人也是从凡俗里混出来的,个个都是人精,方觉这话说起来诚恳,其实话里话外,一句扎实的都没有,几乎就在打官腔,说那些完全正确的废话。 不过也怪不得人家,他身在观风台,当然要从观风台的角度出发想问题,不可能无缘无故就来为自己仗义出头。 “或许夫子入观风台不算太久吧?”小孤道人问。 “的确不久。”方觉点头,前后半年不到而已。 “这便是了,听夫子所言判断,入观风台和得道时间,应该相差不多,所以,难以理解我们这些闲人的苦恼。” 小孤道人拎起茶壶,为方觉倒上一杯茶,不疾不徐的说:“朝廷礼敬得道高人,这点是没错的,但这礼敬,也有亲疏远近、厚薄真假之分,观风台的统领是国师大人,广招天下高人,若是愿意为观风台效力,那当然是自己人,是朝廷的人,可偏偏有许多像我这样的闲云野鹤,不愿意受到束缚,没有加入观风台。” 方觉心想,受到束缚?这我倒是没有感觉到,反而觉得进入观风台之后,很多事做起来方便许多。 不过小孤道人说的也有理,说到底,自己入观风台,是因为杀了知府,‘赔偿’给朝廷, 类似于‘发往军前效力,戴罪立功’的性质。 “和夫子相处这些时日,知道夫子乃是君子,有些话我也不必避讳。” 小孤道人摇头苦笑,接着说道:“像我们这些不愿意入观风台的人,在朝廷看来,恐怕便是有些‘不服教化、不服管教’的嫌疑,甚至朝大了说,是不服朝廷,心怀意志,随时可能生出事端来,所以观风台对我们嘛,其实更像是监管和约束,稍稍找到一些把柄由头……呵呵……” 没有朝下说,方觉已经懂了, 你有本事,但不跟我混,我就有理由怀疑,你不服我,即便你不是不服我,我也要说你不服我,因为你有本事,放任不管,理论上是可能给我造成麻烦的, 所以嘛,不要让我抓到你把柄,否则我就干你。 朝廷做事,国家行为,本质上和社团帮派,甚至江湖人士,没有区别,说到底,谁拳头大谁有理,怎么样利益最大,就怎么做,只是越朝高层,越是要披上一层好看的皮,所谓师出有名就是这个意思。 “之前夫子请我下山治水,我有所顾虑,也是因此,若是治理不好,一定会被借题发挥,即便是治好了,嘿嘿,只怕也未必能落到好,还会有人怀疑我收买人心呢。”小孤道人说。 “双方关系已经恶劣到这样的地步?”方觉问。 这天下的道德高人数量毕竟是有限的,也并非人人都是大高手, 观风台官方力量和民间散修力量,的确是有冲突矛盾,可也不至于要你死我活,归根结底也应该是内部矛盾。 到了这个层次,其实都是战略力量,国家的宝贝,何必内耗? 但听小孤道人的语气言辞,双方好像竟然已经成了天敌一样。 “夫子有所不知,当年我才入道门,志得意满,以为天下尽可以去得,没想到观风台来了一个人,请我入观风台,我不愿,这人便将我堵在道观之中整整九日,寸步不得出,九日后,留下一句好自为之扬长而去。我至今想起那人手段,都不寒而栗。” 小孤道人苦笑:“不怕你笑话,我也是从那之后养成了习惯,只要有同道来访,我一定客客气气,以上宾之礼接待。尤其是带剑的高手。” 方觉哑然失笑,不晓得还有这个缘故,于是问:“不知是观风台哪位高手?” “后来我才晓得,是位用剑的,乃是当代国师三弟子的首徒,沈平南。”小孤道人提起这个名字,神情明显还有些心有余悸。 沈平南,这名字方觉倒是没有听过,他入观风台时间不长,入道时间更短,对于观风台的了解,只限于那几个巨头大佬。 “道长这番顾虑,我虽然理解,却无法切身体会。”方觉想了想,点头说:“不过若是将来我能力范围之内,又有机会,遇到这样的事,定然会为道长说话的。” 顿了顿,放缓了声音,修长的手指从膝上剑身划过,淡淡的说:“若是因为这次治水,有人来找道长麻烦,那道长不妨把我也捎带上,有罪,我与你同当,我倒是要看看,这世上终究有没有道理可讲。” “夫子这句话我着实心领!” 小孤道人稽首为礼,叹道:“剑在手中,便有道理好讲,此时,我倒是真的羡慕你们这些剑道高手。” 就在此时,方觉腰上微微一热。 那块观风使者的牌子忽然亮了亮,有讯息传递过来。 “道长,我有些杂事,先回一趟房间,咱们晚上有空再聊。”起身抱拳。 “好,你忙你的,我给徒弟们写信,然后去大坝上瞧瞧。”小孤道人起身送方觉出门。 第一百五十二章 升官破财 方觉回到房中,让李贤拿出一锭银元宝,放在观风使者的令牌之上, 这次银元宝只融化了一个角,信息便完整的出现了, 可见字数不多。 “收小孤道人入观风台”, 只有这一行字。 方觉眉头微微一皱, 说实话,有点不爽。 刚和小孤道人聊完这方面的事,观风台就来了这样一个任务,给人感觉吃相很难看! 同时,也隐隐约约暴露出,小孤道人讲得并非虚言, 甚至还有一种可能,观风台在监视自己,或者说,在监视每一个观风使者,否则怎么知道自己遇到了小孤道人? 如果不是监视自己的话,就说明观风台的耳目的确很可怕,这不是有手机摄像、网络传播的现代社会,小孤道人出面治水,才短短几天,观风台便得到了消息,然后忙不迭的过来要‘逼他入伙’。 想了想,暂时不去管它,才和小孤道人联手治水,转眼就翻脸,这种事太过下作,方觉做不来, 即便帮不了小孤道人,也没必要由自己的手去坑他。 “再拿一锭银子来。”方觉对李贤说。 “这东西简直就是吞金兽!”李贤郁闷的拿出一大定银子,说:“观风台这衙门真小气,俸禄半个大钱没有,倒是要我们贴钱,这样下去,岂不是成了赚钱的商铺。” 方觉也觉得观风台这点不好,哪有这么干的,连自己员工钱都赚? 放上银子,‘拨通’了观星子的‘频道’, 一锭半,大约三十多两银子赚钱就融化了,被令牌吸收。 “何事?”那头传来观星子的声音,还有空气中呼啸的风声,感觉他站在一个很高的地方。 方觉简单把最近治水的事说了, “小孤道人?我知道,这人向来不干涉世俗,此次居然愿意下山?这倒是奇了,你怎么说服他的?”观星子奇道。 “斗法投机取巧胜了他。”方觉道。 “斗法?这么说,你入道了?” 令牌那头,观星子声音陡然一变,紧跟着便是强烈的呼啸声,片刻后,周边安宁了下来,他声音再次传来:“你入道了?” “前段时间去青云山,寻了一些机缘。”方觉又大致把青云山之行经过和观星子讲了一遍, 刚说到入剑庐,和剑鞘妖遭遇,银子就不够了,信号开始断断续续, 李贤青着小脸,摸出一锭五十两的大银子,愤愤不平的放在令牌上, 这下声音才变得重新清晰起来。 等方觉说话,五十两的银子又用掉七七八八,只剩下一个小角。 “原来如此,原来如此!青云剑派的秘密竟然是这个!好好好,方觉,你这次立了一个大功!不不不,两个大功,你自己能入道,本就是大功一件!这么一来,之前钱敬肃的事,终于可以一笔带过,你在观风台的身份地位,也有所不同。” 令牌吧,令牌那头,观星子的语气十分的兴奋。 这年头得道高人终究是少数,而方觉这么年轻的,更是罕见,更何况,他之前预感到的大机缘,一直在方觉身上,如今看来,是越来越清晰了。 “我升官了?”方觉却是注意到这句话。 “观风使者谈不上官,没有品级,不过你既然入道,那这令牌便会有新的功能,你以后也可以凭借令牌,调动当地的观风使者,为你所用。”观星子说。 “什么功能?”方觉心想,莫非不要钱。 “此时我们沟通,只闻其声,以后沟通,可见其人。”观星子语气略微得意的说:“我那五师兄打造的法宝有许多神奇之处,这便是其中之一,你莫急,我会告之他,让他为你的令牌,开通功能。” 方觉嘴角一抽抽,心想这不就是可视电话吗? “快则三日,慢则七八日,便可用,到时候记得用金子代替银子,就能见人。”观星子说。 方觉:“……” 李贤在一旁听到,白眼都快要翻到天上去了。 “不说这个,有新任务,要收小孤道人入观风台,这又是个怎么说法?”方觉问。 “怎么,听你语气,有些不以为然?”观星子问。 “何必强求?”方觉说。 那头稍稍沉默了片刻,笑道:“老百姓说,端人碗受人管,我们也是一样,既然入了观风台,朝廷的意思,我们总不好明着反对。收高手进观风台,这种事是多年惯例, 至于你嘛,量力而行。二十来岁的得道高人,又修得是剑道,在整个大昊都是宝贝,我想也没谁会因为这种小事来为难你,自己看着办就好。” “行,我晓得了。” …… 方圆三百里之内,除了方觉,还有一些人的观风牌,也同样亮起光芒。 有些人看见这几个字,同样和方觉有着一样的想法:不关我事,量力而行。 也有些自负手段超群的观风使者,却是心中一动起了立功受赏的念头。 世上既有方觉这样觉得凡事还是要讲个理字的人,也有那种凡事只看利弊的人。 …… 在越水县又留了十日,桑远诚终于拿出了一份初步的水网结构图来,将越水县内纵横交错的水路沟壑,进行计算组合,连同成一张四通八达的脉络。 到了这一步,再怎么验证意义都不大,只能在实际工作中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修正。 于是桑远诚召集了全县六乡二十二镇的乡绅、宗族族长,分别交代安排任务,又临时征用了近一千两百民夫,在全县范围之内,开始了新的一轮治水通渠。 方觉带着李贤,小孤道人带着四五名徒弟,整日跟在桑远诚身边,按照他的规划,一条沟一条沟、一个村,一个村的跑,现场指挥实施验证,偶尔遇到有不协之处,要么当场修改,要么干脆以力破巧,以力纠谬。 往往是小孤道人控水,引导水流,或者方觉一剑下去,将原本设计失误的渠道,重新‘修整’一番, 每次出手,场面都十分浩大惊人,引得当地百姓纷纷围观,顶礼膜拜,以为来了神仙一般。 就这样忙活了整整一个月,直到快要过年了,水网终于贯通。 第一百五十三章 水流贯通 越水县整个治水计划分为两步走,第一步,是打通内网河道,第二步则是按照方觉的设计图纸,建设沣水上的鱼州分水和宝瓶口等调节水流。 在沣水水量不算太大的时候,仅仅第一步,就足够分洪,平息小规模的水患,这一步也是第二步能否成功的关键所在,因此反而可以算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 这日,终于按照桑远诚所有的规划设计,将内网河叉全部打通,众人来到最初一条分洪口和沣水的交界处, 桑远诚手里提着一只挂着披红挂彩的铜锣,显得有些激动, “夫子,道长,要不,你们要敲?”他问。 方觉和小孤道人相互看了一眼,同时摇头微笑, 小孤道人抚须道:“此乃县尊之功,我等世外野人,无非是出力相助罢了,还是县尊敲锣。” 方觉也点头:“县尊不必客气,请吧。” “好!” 桑远诚深深的吸了口气,站在渠道和沣水连接的大坝上,拿起小锤,用力的敲打下去。 随着啰声响起,几个壮汉在另外一侧,推动了控制大坝闸门的转轮, 闸门一点点抬起,汹涌的水流从沣水进入渠口。 一群人站在岸边、大坝上,大气都不敢出,用紧张而期待的目光看着远处才算勉强干了一点,能跑马的县道。 半个时辰后,一匹快马远远到来,马上的差役挥舞着手中的小红旗,大声的叫道:“县城外三条河通水顺利!” 有过了小半个时辰,又是一匹快马到来,马上差役同样挥舞手中红旗,兴奋的大声喊:“茂通乡通水顺利!” 一个时辰后,还是一匹快马,马背上的差役依旧挥舞红旗,大喊:“林竹乡通水顺利!” …… 这一轮放水‘测试’,从上午天刚亮,一直持续到晚上戍时末,期间,不停的有之前安排在各乡镇各喝道的差人,骑着马回来汇报通水情况, 一整天下来,整个越水县内部水网,除了一二处出现小问题之外,剩下全部畅通,可见之前的心血并没有白费。 全县欢欣鼓舞,仅仅是凭着这些打通的沟壑河流,越水县的水患,就减少了一大半,像今年这样的洪水,甚至都不需要建立多余的水利工程就能‘内部消化’, 若是接下来,再建设完毕的水利,那绝对可以说,即便真的遇上了五十年、甚至百年一见的大洪水,越水县,都有抵抗之力,不会变成一边泽国。 水利之功,远远不止抗洪一事。 放在平日里,那些河道,更是灌溉两岸良田的血脉,有些这些和沣水连同,几乎不会干涸的河道网络,整个越水县,不知道有多少中等田,变成上等田,不知道有多少荒地,可以变成良田。 甚至,为了水源而发生的那些宗族械斗,都可以大规模减少! 消息传开,全县欢欣鼓舞。 桑远诚身为县令,身上还有一大堆后续事务要处理,笑得开出了花一般,连夜办事去了, 小孤道人和方觉则留在河边, 望着之前的洪水,变成川流不息的河水,流向远方,灌溉着数不清的田亩,从祸患变成了百姓的生命源泉, 以御水得道的小孤道人,心中微微一动,产生了许多的感触, 道之一事,玄之又玄,即便是得道高人,也并非时时刻刻能有领悟, 那心有灵性的一瞬间,往往如同白驹过隙,一闪而过, 能捕捉到这一闪而过的感触,便是机缘, 感触越深,捕捉的越清晰,机缘便是越大。 他不知不觉的抬脚朝前跨出一步,走上水面, 脚下的河水好像温顺的家猫一样,围绕着他欢乐的流淌, 小孤道人像是古代的贤者,脱下靴袜,赤脚站在水面上,任由水流淹没他的双腿,洗涤着身体的污垢,然后弯腰捧起一蓬水,洒在脸上。 沣水初通,加上之前又是洪水,其实十分污浊,小孤道人却浑然不觉,面露欢喜之色,好像捧着的不是浑浊污水,而是山泉灵浆一般。 “好水,好水!”他喃喃自语。 一股水汽从他周身弥漫开来,向四面八方发散, 水流变得更加急切,却越来越温顺, 一条十几斤重的大鲤鱼,从水中高高跃起,畅快的顺着水流而下, 一只鳖,从水里冒出头来,两个小鼻孔深深的吸取着空气; 许许多多的水中生物,好像受到了某种吸引和感染,纷纷出现,然而它们好像却又没有看见站在水里的小孤道人,完全不惧怕这个陌生人类的存在,从他的身边经过, 有些傻乎乎的家伙甚至撞在他的身上,却也没有因此受惊。 在这一刻,好像小孤道人,便是水,水,便是小孤道人。 “原来如此!果然如此!不过如此!” 方觉在岸边,心中陡然升起一股明悟。 原来,御水之道是这样的;御水之道,果然是这样的; 天下的道,不过如此,都是这样的。 正如当初以剑入道所感受到的那样, 想要御水,首先,自己变要成为水的一部分, 想要明白天地之道,并且加以利用,首先,便要融入这种道。 当你是水,你便有可能御水,便有可能游得和鱼一样快;当你是风,你便有可能御风,跑的和风一样快。 当你是一把剑,那你掌中的剑,便不再受到天地的桎梏,只随你的心意而动。 所谓天下大道,万法归宗,原理上,并没有什么不同! 所差别,只是技巧和领悟的深度,以及是否可以领悟。 若一个人,有无穷精力、无边悟性,以及大毅力、大勇气、大机缘,那么理论上,他就可能领悟更多的道,甚至是所有的道。 万法归我! 当有朝一日,这个人领悟并且能够运用的道,在数量和质量上,接近天地之道,足以和天地之道抗衡,那么他是不是可能成为和天地一样强大的存在? 甚至,取而代之? 不过这些对于方觉而言,都还太过遥远。 此时的他,看见的是水,是小孤道人和水的互动,是怎么样从一个人,变成一汪水,又是怎么样在一汪水中,维持着自己还是一个人的身份。 和当初剑鞘妖练剑,颇为相似。 第一百五十四章 脱了臭皮囊 当初剑鞘妖要把方觉炼成剑,让他参悟了许多韩平的经历,归根结底,道理是一样的。 此时再看小孤道人领悟御水之道,方觉心有所感, “夫子,我……” 李贤在一旁却是忽然开口,循声望去,只见他像个落汤鸡一样,满头满脸满身都是水, 方觉抬头看看天, 这也没下雨。 “我好像变成水了!”李贤惊讶的说,语气之中,还有几分恐惧。 方觉更加惊讶, 我草? 我这边还没领悟到,这小子先成了? 不过李贤倒是没有真‘成’,大概是白驹过隙管中窥豹看到了一些什么感触到了一些,因此迷迷糊糊的摸到了御水之道的边, 却看不清、想不通、摸不透, 所以自己成了落汤鸡。 方觉拿出手巾递给他擦脸:“赶紧擦擦脸,回去换一身干衣服,莫要照凉。” 李贤拿着毛巾,愁眉苦脸,问:“夫子,我刚才是不是差点就入道了?” 这一个激灵之下,回过神来,刚才冥冥之中领悟到的那点东西,嗖的一下全部跑光。 方觉想了想,说:“你也莫要贪心,哪有一次领悟就能入道的好事?这次你既然能看见,说明悟性机缘都有,将来自然还有机会再看见!我倒是觉得这是好事,否则你年纪轻轻,连武林高手都还算不上,骤然入道,只怕对你的冲击太大,长久看未必好!” 武侠里说,越是高深的武功戾气越大,越是需要有高深的佛法来镇压, 这话不完全是装逼扯淡, 天地之道蕴含的内涵广阔深邃,哪怕只是单独的某一个方面,其中的内容,也引人深思,如果没有足够的阅历、定力,骤然接受到海量的信息,极端的感悟,人未必能承受的住。 最简单的一个比方,正常人情绪忽然发生巨大波动,走上极端,说不定就会变成疯子,或者产生精神疾病,这叫做受刺激了。 一个人忽然接受到许许多多以前根本没有触碰过的思想、知识,也许,自己的思想就会发生动摇,六神无主,慌乱不知所措,不晓得哪个是对哪个是错,甚至走上邪路。 为什么有些电影,小孩不能看,有些游戏,小孩不能玩,有些社会场所,小孩不能做,都必须有一定的年龄、社会阅历积累,才能去接触,就是这个道理。若是让一个小孩,从幼儿园就开始看古惑仔这一类打打杀杀电影,并且没有大人在身边灌输正确的三观,那么长大后必要要走歪路。 李贤这个年纪,懂得东西,已经超过了他同龄人,但贸然入道,进入另外一个广阔的世界,未必就是好事。 以观星子之高龄入道,依旧会时常觉得迷茫。 方觉也年轻,入道时候不过二十出头,不过他两世为人,尤其是上一世,信息资讯发达,几十年的生涯,接受到各种各样的信息,五花八门无所不有,比起这个世界的人,几乎是多活了不知道多少辈子。 大昊是强国,毕竟是封建时代,科技手段有限,有些人一辈子几十年下来,所接触到的,收获到的,也就那么点东西,都不如现代社会小学生一年课堂上所学。 方觉看似年轻,于入道而言,却是厚积薄发,远远不到极限,当初更是不会受到剑鞘妖影响,反而从一开始就确定这家伙脑子有病,是个傻逼,便是因为他经历过现代社会的思潮洗礼,认知面远超于当代人。 言归正传,方觉劝慰了李贤一番,李贤多少有些失望,垂头丧气耷拉着尾巴像个斗败的小鸡似的回去换衣服了, 大堤之上,留下方觉一人。 哗啦,一声水响, 再看去,只见小孤道人消失不见,原本他所在的位置,竟然出现一条大鱼, 那鱼长得奇奇怪怪,大大的脑袋,修长的身形,浑身鳞片漆黑,长着几条长长胡须,却是有手有脚,腹部下短短的手臂里,还拿着刚才的浮尘。 方觉眨了眨眼睛,眼中火苗亮起, 那鱼又是一变,身体还是鱼,只是脸嘛,和小孤道人有九分相似! “恭喜恭喜,道长修为又进了一步!” 方觉在岸上,起身长揖! 妖怪化人,人亦可化为妖怪, 或者说,化为自己所领悟的道, 小孤道人以水入道,道行更深一步后,便可以化为‘水’的代言物:鱼。 这并非简单的幻象变化,而是几乎达到了以虚化实的手段,成为真正的鱼, 也不能说是‘真鱼’,更准确的说,是小孤道人将自己对水的领悟,实体具现,化为一条由‘水元素’凝结成的鱼。 那鱼在水中,人模人样的一摆浮尘,尾巴晃动着浮上水面,对着方觉一跳,口吐人言:“全靠夫子点化我下山,才有今日的机缘!夫子受我一拜!” 说完,像鲤鱼跃龙门一般,凌空跃起。 刹那间,夜空里金光四射,一条巨大的人鱼形状,在越水县的上空一闪而过。 等那光芒散去, 小孤道人不知去向,大鱼也不知去向, 水面上,一道绵延向远方大河颍水的波纹, 方觉站在河边,愣了许久, 冲着河中波纹方向,微微一抱拳,语气中带着由衷的欣喜和祝贺:“道长以水入道,如今以身化水,如同龙脱浅滩,重入大海,来日定然能够以水再生,那时候,可谓涅槃重生,羽化登仙。” 方觉心有所悟,感受到这小孤道人,竟然在那一瞬间,看见更远的大道,毫不犹豫的舍去了人之皮囊,化身为水之精灵,追求更远的大道去了! 在道家,这可称之为仙蜕,在佛家,类似涅槃, 却不是死,而是化为更高一层的存在。 亲眼看见同道之上,有人先行一步,方觉满心欢喜, 连箧中宝剑,都嗡嗡作响! 就在此时,大堤上有一道微光闪过,顺着那光看去,只见地上有一片巴掌大小的鱼鳞。 显然是小孤道人留下的, 捡起一看,上面有密密麻麻的小字,开头三个字,乃是:御水术。 第一百五十五章 水流原理 小孤道人留下的鳞片富有光泽,看似半透明,入手却极为沉重,用手一捏,感觉十分的坚硬,好像钢铁一般,上面还有许多小字,最前的三个字赫然是御水术。 “御水术?莫非是小孤道人留给我的?”方觉心想, 还是比较高兴的,虽然自己是以剑入道,但技多不压身,多一门本事,脚下的道便能更加宽敞一分,走起来也更加顺利。 不过,问题来了。 鳞片上的字,除了御水术这三个以外,剩下的都看不懂…… 的确看不懂,每个字都是一种很奇怪的图案,由简单的线条组成,看上去像是地球上远古的象形文字, 问题是,象形文字方觉也看不懂,九年义务制没教过这东西,他又不是什么考古学家, 上面的小字密密麻麻,蚯蚓一般扭曲着,即便是这个世界的象形文字,需要猜,也不可能猜出来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再说了,修炼这种事和做科学研究有点类似,一字之差,谬之千里, 科学研究做错了,无非是浪费国家经费,修炼是自己的事,猜错一个字,乱搞下去,说不定要走火入魔喷学而死。 而且这些字,实在也太小,这片鱼鳞所谓的大,是相对而言,相对其他鱼鳞,显得很大,实际上也只有巴掌大小,几百几千个字写在上面,密密麻麻,根本看不太清。 心中一动,眼中亮起火苗,想要看清楚那些小小的怪字。 眼中火苗最初的作用,实际上就是用来当做蜡烛和放大镜用,眼睛一瞪,涌起温热的感觉,小字顿时变得清晰起来。 “嗯?” 此时再看这些字,不仅清晰,好像还在‘动’, 每一个线条都游动了起来,按照某种规律,相互组合,却又并不脱离原本字的范畴,而每一个字好像也在游动,让整篇御水术活了起来。 方觉有种错觉,好像每个线条,便是一道水汽,许多水汽,按照特定的规律,组成一滴水珠,然后每一颗水珠,又按照某种规律,汇集成一汪水流。 盯着鳞片看了许久,心中豁然开朗。 明白了,这种规律,就是水之道。 掌握了这种规律,便是掌握了御水之术。 正如自己那天和小孤道人斗法时候,领悟到的那些简单的规律,最后可以一剑破开茶杯,却让茶水保持原状一个道理, 小孤道人留下的这篇御水术,其实并不是用文字来做‘说明书’,而是把他对于御水的心得体会,把水流的规律,通过这些线条、类文字的组合,烙印在这鳞片之上, 看懂了这鳞片的内容,便懂了小孤道人的御水之术。 只是,这鳞片里的内容,比起当初斗法,管中窥豹所得,何止困难复杂十倍百倍?若把御水之道类比于数学,那每一根线条,便是一个变量,线条运动的轨迹,便是某种公式, 这么多的线条看似无序却在规则之内运动,几千个变量,不断的发生变化,通过各种公式进行排列组合,最后得到各种各样的结果,复杂程度几乎超过了正常人的运算能力。 想要完全掌握,绝对不是靠‘死记硬背’能做到的,但它的前提,却还是死记硬背,而且是在‘理解的基础上’死记硬背, 记住了许许多多重要公式,理解它们为何如此,再通过‘真题’训练,最后才能做到毫不费力的信手拈来,遇到题目脑海中自然出现解题方案和步骤, 看似写意,背后却是几十年的苦功。 将来,领悟到的‘公式’越来越多,可以控制的‘变量’越来越多,手段自然也就越来越高,‘解题能力’越来越强。 一时半会的,方觉也不是神,不可能瞬间吸收小孤道人几十年的御水心得,只能大概有了个一个印象, “原来不是故弄玄虚,而是只有通过这种方式,才能最直观的把御水术呈现出来,若是口口相传,用文字、用嘴巴说,恐怕更加抽象复杂,难以理解。”方觉心想, 只是,自己眼中有火,才能看明白这鳞片文字的真实意思,换个人,没有这个金手指,岂不是本事再大,也要望洋兴叹,看不明白? 甚至真的傻乎乎的,去求证鳞片上的文字到底是什么意思,虚耗了一辈子苦功,甚至几代人的苦功,也没个结果? 说起来小孤道人好像没必要故意坑自己。 且不管那么多了,修道这种事,本就玄的很,不能说机缘一定比努力重要,但一定是先有机缘,再谈得上努力,自己既然眼中有火,能看得明白,那便是机缘,非要追究为什么会有这个机缘,似乎有些过于较真了。 暂时受了眼中火苗,掂量着手里的鳞片,心想这东西本身也应该算是个宝贝啊?就像人参精的胡须、头发,都蕴含的极大的药力,小孤道人变成的那条大鱼,可能比人参精的层次还要高一些,留下的鳞片应该不凡。 犹豫了一下,拔出剑,对着鳞片最边上,小心翼翼的切下去。 入手阻塞,切金断玉的鸿羽剑,竟然切割不动。 若是再用力大些,说不定有效果,不过方觉想了想还是作罢,不要本末倒置,真玩过头,坏了鳞片那就不划算了,饶是如此,也能够证明,这鳞片的确坚固的不像话,等完全参悟了其中的御水之道,不妨用来做个防御性的小工具, 巴掌大小,给李贤做个护心镜,或者护裆,应该够用。自己却是不太够。 …… …… 回到县衙,方觉决定在住两天,一方面帮助桑远诚继续观察观察水道是否有问题需要改进, 另一方面,也快过年了,在内网水道贯通之前,桑远诚就准备下,邀请方觉和小孤道人在县里过年。 行走天下,游历世间,并不是一尘不染超凡脱俗,反而是融入到世间,去亲自体会这人世间种种。 “夫子,按照你这么说,小孤道人,岂不是和死了一样?” 在县衙里,李贤、桑远诚听完方觉的话,震惊莫名。 第一百五十六章 超脱还是融入 ??? 桑远诚是个普通人,李贤只是看见了道门,却没有入道,和他们解释清楚小孤道人的状态比较困难。 假设人人都可以进化,从实体存在,进化成一种类似能量体存在,但是这个进化需要一万年,逐渐转变,此时有人只用了一天就完成了进化,在其他人眼里,这个人原本的‘实际存在’已经不见了,他当然就是死了。 “人变鬼?”李贤琢磨着说。 “有些类似,但不完全一样。”方觉想了想,说:“以我看来,人、妖、鬼这些东西,看似实力有高低,但本质上,都是天地天生造物,还是一个层面的存在。” 顿了顿,“就好比老虎和人,老虎一族,一定比人的力量大,哪怕最虚弱的老虎,也能轻松扑杀壮汉,但本质上,只是两种生物,并没有高下。鬼、妖也是如此,小孤道人化身为鱼,这条鱼,却不是天生地造,而是人力所为。” 世界上能创造生命的,只有天地,天地又制定了规则,生命可以自行延续,创造下一代, 人类和动植物生儿育女,繁衍不息,也是天地法则的一种,也是一种自然规律。 但小孤道人化鱼,就不是普遍的自然规律。 也许是天地规则中,比较偏门的一条,也许压根就不在现有的天地规则之中,是这个世界中的生物,自行摸索出来的。 总之,这种规律的层次,要超过正常天地造物。 好像一个班,人人都能考80分,那你也考80分,就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世上的男人,个个都能举鼎,举鼎也就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事,每个人生活都很苦逼,你也就没有必要为自己遭受的苦难自怜自艾。 这些话,完全没有见过道门的桑远诚理解不了,倒是李贤自己憋在房间里,想了一整夜, 第二天一早,红着眼睛问方觉:“夫子,那小孤道人这番转化之后,会不会其实已经变成了道?和道融为一体,已经失去了自我,若是如此,其实,也就是死了?” “这并非不可能。”方觉其实也在想这件事, 最后和小孤道人的交流,并没有感觉到他已经成了‘工具人’,但长此以往,他以身化鱼,和水融合成一体,最后到底是什么结果? 越想追求大道,越要理解大道,和大道融合成一体,自然就是道,问题是,这样的结果,‘我’又算什么? “你这话,我一时半会也无法给出答案,好在呢,我们一时半会,也不会遇到这样的抉择。” 方觉想了想,说:“若是有朝一日,需要选择,我不知道你怎么选,但我会选择,弃道护我,我若是都不是我了,还要什么道?道又与我何干?” 李贤也认真的想了想:“嗯,我明白了。” “先不说这些。”方觉拿出那块鳞片,“小孤道人还不错,临走之前,留下一篇御水术,我有一些心得,带着你共同修炼。” “御水术……”李贤眯着眼睛,看清了那三个字,随即和之前方觉的表情一模一样,茫然的盯着那些小字,脑袋上冒出许多小问号小星星。 “看不懂。”李贤摇头。 看不懂就对了, “你把那茶壶茶杯拿来。”方觉说。 李贤转身拿过桌上的一套茶具,茶杯里还有热乎乎的热茶,放在方觉面前,不知道他要做什么。 方觉拎起茶壶,对着茶杯倒水, 这个动作并没有什么稀奇的, 可过了几个眨眼功夫,李贤就发现了不对劲,那浅浅的茶杯好像有无尽的肚量一样,一大壶茶倒了许久,却始终没有倒满, 肉眼可见,茶水始终保持在茶杯口的平面,似满未溢的程度,无论怎么朝里面加注茶水,都灌不满这个杯子。 “咦?”李贤奇怪的看了看方觉。 “杯子自然是有限的,水注入进入一定会满,这是怎么回事?”方觉问。 李贤想了想,指着茶壶:“夫子,是不是又回到茶壶里了?” 方觉晒然一笑:“不错,的确回到茶壶里了。”说完,放下茶壶,打开盖子给李贤看。 只见里面的茶水并没有减少多少, “夫子你这是什么意思,不就是变戏法吗?”李贤有点不太明白,这一路上经过许多大城,在城里见过变戏法的人,也常常玩这一套, 那些变戏法的玩花活,比方觉玩的还溜,什么平地长树,从中锯人,看得眼花缭乱,不知究竟的,还以为遇到了活神仙。 “那是戏法,有机关障眼法,是假的,我这却是真的,你再看。” 方觉再次提起茶壶,但这一次没有盖上盖子,当然李贤的面倒水, 肉眼可见,水从茶壶口倒出去了,一点不假,但茶壶里面随着水流涌出,隐隐约约凝结出一股浓厚的水汽,然后就像下雨一样,有许多水珠凭空出现,落在茶壶里。 并非江湖杂耍利用机关玩的障眼法,而是实实在在的把倒出去的水,重新‘放’回了茶壶里。 “这是怎么做到的?”李贤问。 “现在和你说怎么做到,有些深了,其实这一手,在御水术中,的确只是小把戏而已。” 方觉再一次放下水壶,道:“不过这里面,却透着一些大道理。” 李贤想了想,拱手躬身:“请夫子教我。” “俗话说,没有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你看茶壶茶碗中的水,来自茶壶,而茶壶里的水,有来自到处去的水,无论万事万物,都不会凭空生成,而是有一个力量的源头,这源头呢,又未必是固定的,可以因时、因势,根据各种不同情况发生变化。” 方觉顿了顿,一字一句说;“所以,任何时候,你要‘力’,你要拥有‘本事’,都要找到这个‘力’的来源在哪里,什么可以给你提供‘力’。最简单来说,你舞剑和人拼斗,需要力气,那就要吃肉,若是饿着肚子,八成要输,没有吃饱之前,就不要打架,这是最简单朴实,但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道理。” 李贤本来想杠一下,说我没吃饱肚子也可以打赢十岁以下小孩,话到嘴边,觉得这么说有点无聊,太丢身份, 第一百五十七章 除夕大傩 方觉接受过现代科学教育,看问题有时候和当前的得道高人们不太一样。 小孤道人留下的御水术,在他看来,并不是简简单单的掐诀念咒,而是在讲一种能量的本质,以及如何利用这种能量。 能量守恒,不会凭空出现,也不会无故消失。 随着入道后对于道的不断加深理解,他渐渐意识到,无论是剑道,还是御水,或者是其他的什么东西,领悟是一方面,在使用中,都是在建立对这种能量本质规律的把握,然后加以应用。 就好比原时空,最初人们发现了石油,并不知道该如何使用,只是最简单的点燃;接下来,在不断的发展实践中,可能又运用在战争,到了近现代,随着科学发展,对于石油本质的理解更加深入,通过制造工具,把石油变成了动力,甚至是各种加工制品。 普通人对待水,只知道它可以解渴,可以灌溉;对待剑,只知道握在手中杀人;得道高人对于这些东西的本质和运动规律的理解更加深刻,因此水还是水,剑还是剑,在得道高人手中,却可以发挥出普通人看起来‘神奇’的功效。 当然,这个理解和利用的过程,不像原时空走的是‘物理化学等科学’,而是建立在理解本质基础上的另外一种方式,这种独特的方式,在原时空即便懂也没法产生实际作用,大概这就是无魔世界和有魔世界的区别。 “哦我记起来了,诚心正行录里说,前朝有个读书人,整天就对着各种各样的东西发呆,格物成痴,大家都笑他,结果有一天半夜,忽然狼朗盛长笑,笑声震动百里,一夜之间就成为神仙,就是因为他懂了万事万物的规律?”李贤说。 “成为神仙,谈何容易?要懂万事万物的规律,又哪里是一个人的力量可以做到的?书中所言,定然有夸张的地方,不过要表达的意思没错。”方觉点点头,说:“你以后读书也需注意,要究其真意,不必拘泥于文字故事本身。” “我懂了。”李贤点点头。 …… …… 接下来几日,方觉带着李贤,经常去各处大坝、水网节点,近距离感触水流真意,有时候也和桑远诚喝喝茶聊聊天,说一些风土人情,若是桑远诚有公务,县丞王成定倒是巴结的紧,整日鞍前马后的陪同,话里话外,竟然透着一股‘弃官不做,想要拜入门下学道’的意思。 这王成定有些市侩,但并不惹人讨厌,事实上,市侩这种品质,如果把握的分寸得当,反而会讨喜,前前后后伺候的也很尽心,方觉不想直接拒绝驳了他的面子,就笑呵呵的问:“王县丞,你想要拜入我门下,倒也不是不行,只是你可知,为何我只有李贤一个弟子?” 王成定顿时大喜,问:“这是为何?”看了看李贤,赔笑说:“我的资质当然不如小哥好,不过只想跟在夫子身后伺候着,沾点儿仙气,便是天大的福气了。” “原因嘛倒也简单,不是什么资质的问题。”方觉笑笑:“李贤这孩子,今年14,一直是我看着长大的,尚未成亲,还是童子之身,我这一门道术嘛,讲究的便是这个,要纯男童子来练才有效果。” “啊?”王成定一愣,他今年三十多,成亲都十五六年了,外头还养着一房女人,什么童男子,和他那是没有半文钱关系的。 方觉呵呵一笑说:“不过,若只是觉得我这人不错,想要追随我,沾点仙气什么的,不求学道本事,那也无妨,李贤年纪小,力气弱,我游历天下,身边正缺一个有力气的挑夫。” 王成定支支吾吾了几下,反正,从那之后,伺候还是殷勤,却再没有提什么‘拜入门下,鞍前马后,沾沾仙气’的话了。 转眼便到了大年三十的除夕夜, 古代嘛,年味自然很足,从下午开始,到处都是爆竹声音,这越水县的确比较富裕,方觉和李贤闲逛,几乎县城里家家户户的都杀猪宰羊,准备酒肉饭食,最怂的也要杀只鸡,小孩们大多也揣着糖果到处玩耍,家家户户都喜气洋洋。 见方觉来了,老百姓都十分热情,闲逛了一下午,李贤肚皮都吃圆了,什么丸子、年糕、果品、炸肉,乱七八糟的一大堆,两个口袋里满满的装了一大堆。 方觉又带他去县里裁缝铺,每人从内到外换了一件现成做好的新衣,又去铁匠铺,花十两银子,给他买了一把成年人用的佩剑。 “过了今年,你也十五,放在寻常人家,就能成亲下崽,今天晚上带你去给你娘烧点纸,再遥遥给你爹磕个头。”方觉道。 “嗯。”李贤点头,想了想,又问今晚去不去看大傩。 上辈子地球古代也有大傩,不过一般都是冬至,一种驱邪送鬼的仪式,很热闹,不过这个世界大傩却在年三十,和原时空的送年兽重叠,也是驱邪送鬼,赶走猛兽,祈求上天保佑来年平安, 县里挑头主板的,就在县衙门口的广场上面,前几天就开始布置了,估计十分的热闹,加上今年又修了抗洪工事,是个喜庆事,桑远诚就邀请方觉和他一同来主持, 其实原本想着是小孤道人主持,他的身份最适合不过,没想到这家伙变成大鱼游走了,桑远诚又请方觉来主持,方觉向来对这种装神弄鬼的事没多大兴趣,只是想看看热闹而已,于是推辞了,请县里著名的‘巫师’来做。 县衙外面已经布置齐全,中间是浇了牛油的大柴火堆,墙下放着一排用纸扎的和真人一样大小的妖魔鬼怪,还有一帮来‘做法’的演员已经开始化妆,只等仪式开始,点燃火堆,唱歌跳舞后,将那些纸扎丢入火种烧掉。 “也不晓得年年到处都是大傩驱鬼,可是这世上是真的有妖怪鬼物的,千万别本来没事,反而引来来妖物。” 李贤一脸期待,唯恐天下不乱,摸着腰上挂着的新剑跃跃欲试的样子。 第一百五十八章 荒腔走板 大傩仪式在亥时四刻正式开始,按照原时空时间对比,应该在晚上十点左右, 亥时,也叫做人定,是指在这个时间段,人应该‘入定’,开始休息睡眠。因此亥时四刻,也就是人都差不多睡着了, 这时候是阳气最弱的时候,各种邪魅鬼祟妖魔鬼怪,便会出没,偷偷的趁机作乱,此时举行仪式,正是要一举将这些妖魔吓走。 大傩仪式举行了多年,其实在大部分老百姓看起来,就是个很喜庆的过年节日,和驱鬼这种严肃仪式已经没有太大联系,大家都是赶来看个热闹,图个喜庆而已。 如同后世的圣诞节,全世界东方西方都过,除了极少数真正虔诚的信徒之外,并不会有谁真的把它当做一个宗教节日,通过这个节日赞美主感受主的旨意,而是在平日繁忙劳碌的生活中,找一个放松聚会的理由。 亥时不到,戍时四刻刚到不久,县衙外举行大傩的广场上就聚满了大人小孩,嘻嘻哈哈的玩耍取闹,相互问好,一群参加仪式的人,按照之前设计好的,全部穿黑衣,一声不吭的站在边上。 戍时末刻,桑远诚上台,一本正经的做了一番‘年终总结’,然后让大家‘回家休息睡觉’,来年更好的工作学习。 全场安静了下来,那些来观礼凑热闹的老百姓,都按照惯例,一言不发,一点声音都不出,模仿出一副‘人类已经入眠的’假象,等待着‘妖魔’来害人。 不过却一点都不紧张,大人笑嘻嘻,小孩子睁大眼睛,到处观望,似乎在寻找那些传说中的妖魔在哪里。 亥时刚到,扮演妖魔的演员们出动了,迈着六亲不认的诡异步伐,在广场上跳来跳去,做起奇怪的动和舞蹈, 有时候还会故意装作抓小孩的样子,猛地跳到某个孩童面前,对他张牙舞爪。 有的孩童被逗得咯咯笑,也有胆子小的,哇一下被吓哭了。 不过大人们却一脸喜气洋洋,没有哪个出来责怪妖怪演员欺负小孩,因为按照习俗来说,待会这些妖怪会全部被‘送走’‘烧掉’,这就意味着,刚才被妖魔吓唬的小孩,来年反而会平安顺利。 听说,为了求这个好彩头,还有些富裕的百姓,会私下给扮演妖怪的演员塞一些好处年礼,特意请他来吓唬自家的孩子; 扮演的妖魔,装束越是夸张,越是恐怖,个头越大,就越‘值钱’。 要不是大傩仪式要举行很久,中途不能拉撒,这帮扮演妖怪的演员,说不定早就吃得肚大腰圆。 扮演鬼怪的舞蹈,群魔乱舞,有吃小孩的怪物,有砍人头的怪物,有上吊死的长舌头冤魂,有溺水死的湿漉漉女鬼,也有山中的山魈,水里的恶鱼,农田里成了精的蛤蟆大蛇,最威风的,还是一只身材高大,面色惨白,五官都看不清的吞阳魔, 民间传说这种妖怪每到夜深人静之时,便潜入人类村庄,对着已经熟睡的人类,大嘴一张,就能吸走很多人的阳气魂魄,等到天亮之后,一个村庄家家户户都变成了干尸,成为一个死地。 那演员到处乱跳,每到一处,便张开血盆大口用力‘哈吸’一下,周围人纷纷笑嘻嘻的‘惊吓’着躲开。 一直闹到了亥时四刻,扮演驱邪巫师的演员们终于出场,一手持木剑,一手拿招魂幡,有的拿着镇妖铃,蹦蹦跳跳和扮演妖怪的演员打在一处, 不久之后,妖魔纷纷被打倒, 就在此时,县衙大门敞开,从里面冲出一群脸上用红色油彩涂抹的同样很吓人的差役,个个拎着鞭炮,在大傩仪式火堆旁点燃, 噼里啪啦噼里啪啦,仅存的妖怪们被吓得魂飞魄散,倒地身亡,悄悄退场。 最后由扮演巫师的演员,拿起墙角下那一排早就扎好的鬼怪纸扎,投入火中, 火堆此时已经燃烧到了最旺盛的时候,那些涂抹了牛油的纸扎丢入火堆,顿时将火焰再次催高,熊熊烈火升腾起数丈之高,照亮了在场每个人的脸。 巫师用古朴苍凉的声音,大声颂念祈祷: “扶摇万重兮,放我麒麟冲荡; 清清颖水兮,舞我手中霓裳; 飞飞青云来兮,月华璀璨递琏光;巍巍立于上兮,驰骋巍峨天上。” 这来自于朝廷颁布的几部经典之一的《礼记》,名字倒是和原时空一样,内容略有差别,主要是讲各种仪式、阶层的礼仪规范,还包括了许多古典的祭文、拗口的国风, 整本书干枯晦涩,佶屈聱牙,全是死记硬背,连个参照物都找不到,是方觉这样的读书人最头大的一本书。 这首祭文,第一句,是除妖驱邪正气凌然;第二句,其实是指国泰民安,百姓生活安乐富足;第三句第四句,属于马屁文,什么月华、巍峨天上这样的词句,绝对不是老百姓能用的,而是百姓用来赞扬统治者的美德、风姿。 当然,作为老百姓,反正注定了是要被统治的,那也的确希望,能有这样品性高洁、仪表翩翩、德行比天的统治者来统治自己。 群众之中有坏人,马屁之中也含真情。 这种国风类的辞赋,似念似唱,浑厚平正,又带着一股隐隐的清贵仙气,听起来倒是有几分气势。 只是那巫师也不晓得是今天没吃饱饭,还是不舒服,唱着唱着,声音就渐渐衰弱下来,开始走调。 越水虽然只是一县,但大傩乃是一年之中最重要的节日,这涉及到了‘仪式性’的东西,有祭天的含义在里面,在这样的场合,出现这种‘失误’,大大的不吉利, 无论是老百姓,还是官员,都发现了其中的异常,奇怪的看向巫师。 只见那巫师还是在原地张开双手,仰天唱颂, 可身子微微摇摆,像是得了痢疾一般,声音也越来越难听,到了最后,简直和鬼哭狼嚎一般,让人毛骨悚然。 “夫子,这不太对啊,是不是病了?”桑远诚皱眉问方觉。 方觉也觉得不对劲, 而且,是很不对劲。 在他火眼之中,巫师身上有一股黑气,被抽离身体,向一个角落飘去。 第一百五十九章 四大奇人 大傩进行到了关键时刻,那巫师忽然变得诡异起来,声音走掉,身体摇晃,在方觉的眼中,更是有一团黑色的雾气从他身上飘走。 就在此时,那巫师的声音截然而知,仰面朝天,直愣愣的仰天摔倒在地。 ‘直愣愣仰天朝后摔倒’,这是一个难度极高的动作,即便是受过训练的士兵,也几乎不可能在没有任何保护措施的情况下这么做, 原时空军事表演里,有前扑、侧摔、凌空翻跃,就是没有后倒,正是因为后背是人体最没有保护也最薄弱的地方,同时直接和内脏相关,更关键是的,后脑勺乃是性命关键,重中之重,又十分脆弱。 总之,这样摔下去,搞不好是能要命的。 那巫师虽然是当地的名人,干这一行已经二十多年,可隔行如隔山,并不是什么武林高手,倒下去之后,竟然一声不吭, 然后一动不动。 全场哗然,桑远诚更是直接站起来,大步得走过去。 “师父!” “大伯!” 跟在他身后两个扮演驱鬼巫师的年轻人,急忙去扶大巫师,却只觉得如同一滩烂泥一般沉重, 叫师父的那个年轻人,摘下大巫师的面具,被眼前的景象惊的‘啊’一声大喊,连滚带爬的转身就逃,大巫师的侄儿也是目瞪口呆,眼里全是惊恐神色,一屁股摔倒在地。 “怎么回事!” 桑远诚已经赶到,话音未落,便是神情巨变, 只见那只有四十岁的大巫师,瞬间的功夫,便面容枯槁,头发苍白稀疏,皮肤干瘪的如同干尸,一双眼珠子也失去了光泽和水润,干瘪瘪的陷入眼眶之中,竟然极为凄惨的死了! 此时,周围的百姓也看清了这一幕,全场一阵大乱。 “你这孩子,嘴还真灵,说有古怪竟然就真来了!” 方觉有些无奈的看了李贤一眼,紧跟着冲不远处阴暗角落里喝了一声:“何方妖孽,现身!” 话音刚落,在场众人只听风雷之声无端响起,一道如同闪电般刺眼和迅捷的剑光,腾空而起,直击向县衙墙壁。 那墙壁下,还放着几个等待燃烧的纸扎怪物, 也不晓得是不是幻觉,其中那个最大的‘吞阳魔’纸扎,竟然发出‘咯咯’怪笑。 嗤……轰…… 两声几乎同时响起,剑光直接从吞阳魔纸扎心口穿过,紧跟着刺中墙壁上,一尺厚的青砖墙壁立刻破了一个大洞,墙都倒了一半。 “夫子,这是什么怪物?!”桑远诚距离近,看得一清二楚,听得明明白白,就在刚才方觉出剑的时候,那吞阳魔纸扎,的确是‘活了’。 周围不少老百姓虽然没看清、听清这一幕,不过见剑仙老爷出手,又造出了这么大的动静,想必有什么怪物也伏诛了,再说县尊大人和剑仙老爷就在一旁,在场还有那么多人,人多胆大,虽然十分害怕,却没有一哄而散。 在众目睽睽之下,那倒塌成一地的碎砖头微微一动,下面竟然钻出了个穿着黑衣服的人来。 看模样打扮,全身黑衣,面色惨白,五官模糊不清,正是刚才那个纸扎吞阳魔! “我滴妈,纸扎活了?!” “鬼啊?!” 哗啦,人群如同潮水一般,朝后退去一大截。 桑远诚距离纸扎最近,腿也吓得发软了,可他毕竟是一县父母,此时子民在身后,由不得他退后,只能硬着头皮,喝道:“何方妖物,来我县作乱?” “咯咯咯,你是谁?这一剑倒是有点本事!” 那吞阳魔却不搭理桑远诚,面向方觉,发出幽冷阴森的声音。 这才看的清楚,这人其实不是‘纸扎人’变活了,而是打扮的和纸扎一模一样,不知何时混进了一大堆纸扎之中, 只不过由于身形实在太过单薄,简直如同纸片人一样,好像一阵风吹过就能吹倒,和纸扎站在一起,并不违和,因此才没有人发现。 更加奇怪的是,他胸口部位,赫然有一个碗口大的透明窟窿,顺着窟窿都能看见后面县衙里的景物了,却好像对他没有半点伤害。 “你又是个什么东西?”方觉虽然意外,但夜路走得多,面对这种怪物倒也不怕,看了眼地上已经成干尸的大巫师,皱眉问:“莫非真的是一只吞阳魔?” 大巫师那死状,加上方觉眼中所见,的确就是被吸干了阳气精血而死。 “吞阳魔算个什么东西,无知愚民杜撰出来的罢了,我叫无面心,你既然已经入道,可曾听过我的名字?”那人的声音如同漂浮在空气中的柳絮一般,飘飘忽忽,忽远忽近,还十分阴冷,让人停着十分不舒服。 “无面心?这名字起得倒是贴切。”方觉看了看他胸口部位那个大洞,“不要脸,又没有心,给你起名的人还真是个人才。” 说话的功夫,无面心心口那个大洞,竟然缩小了不少,从一个碗口大小,变成大酒杯口。 “你没听过我的名字?”无面心微微一愣,对于方觉的孤陋寡闻有些不解, 整个观风台,谁不知道国师身旁随侍的两大弟子,一僧一道? 道人座下又有四奇,都是得道高手中的佼佼者,个个威名赫赫。 无面心排行老三,形体半实半虚,专吸食人畜鸟兽精华。 看来这人大概不是观风台的, 那正好。 “我且问你,小孤道人何在?”无面心问方觉。 “变成大鱼走了。”方觉也不隐瞒,修道之人层次高低心中自然有数,这无面心虽然十分诡异,但去找小孤道人,也未必能讨得了好,再说,小孤道人以身化水,他能不能找到还是两说。 果然,无面心的语气立刻变得急切起来:“什么,他已经到了这一步?何时?!” “就在半月之前。”方觉道。 无面心一阵懊恼, 他的道,与众不同,本体乃是一只妖物,靠着吸血为生,受到师父点化,成为妖物,之后以‘吸食’入道,道行增长其实简单,靠的就是吸吸吸。 那凡人的精血,增益极小,得道高人的精血,却是宝贝。 可得道高人各有神通,且不说能不能干的过,关键是人数太少,上面也只是想管制,也不是想完全灭杀,因此多年来,一直没有太多的机会去吃得道高人。 这次来,是看到上面发了任务,于是扯虎皮做大旗,心想来‘劝一劝’小孤道人,若是从了,自己立功;若是不从,呵呵,自然有理由吸干他。 第一百六十一章 一气化好几十清 长剑带起匹练贯穿两个无面心,速度却并减弱,凌空掉了个头,刷刷刷又是一轮穿刺, 说起来许久,其实眨眼的功夫罢了,一把剑,由于速度过快,好像在空中组成了一整套‘剑阵’,结成一张剑网,将两个无面心穿插的浑身是洞。 “这他妈还不死?!”王成定瞪大眼睛,不可思议,心惊胆战的骂了一句。 这一次,两只无面心‘波’的一下,原地爆炸,变成了四只! 刷刷刷,刷刷, 杀两个是杀,杀四个也是杀,不怕你不来,只怕不够我杀! 方觉剑光纵横跌宕,乱花迷人眼,几乎像是烟花一样绽放, 无面心也是越来越多,从四个,到八个,又到十六了,最后也算不清多少,估计是三十二个,反正看上去,前后左右,上上下下,到处都是无面心,到处都传来咯咯咯的怪笑怪叫。 这么多怪物,方觉剑再快,眼睛在忙,也跟不过来,剑光不断收缩,最后只能在自己身边穿梭,形成一个‘圆’,保护住自己的李贤。 “啧啧啧,不是说来多少杀多少吗?我这化身,源源不断,无穷无尽,我看你怎么杀的完?”几十个无面心一起怪笑起来,声音尖锐,几乎要刺破耳膜。 “夫子,这家伙也太厉害了吧?!”李贤头皮都有点发麻, 这算什么?一个人变出来几十个,岂不是战力提高几十倍? 而且这些人都是他,相互配合熟练无比,心有灵犀,比起训练有素的军队还要默契,对敌之时,发挥的威力,何止一加一等于二这么简单? 和方觉混了许久,李贤也算是开过眼界,见过世面,但今天的场景,还是想都没有想过。 “莫非是一气化三清那样的手段?” 李贤想到某本杂书里,讲的一个传说, 说上古有仙人,可以一化为三,个个都是实体,都有本尊的一模一样的本领,而又有单独的神妙手段,单论战力,三个分身甚至都要超过本体,然后在本尊的操纵下,配合默契,遇上比自己厉害几倍的敌人,也能轻松对付。 当时李贤就觉得十分不可思议,这不等于是随身带个超级打手团? 没想到,今天看到的一切更加夸张, 这他奶奶的,这哪里是一气化三清,简直是化几十、几百清! 这怎么打?! “啧啧啧,小鬼头倒是有些见识,我这神通,正是来自一气化三清,但爷爷我经过改良,更加强大,分身无穷无尽……” “呵呵,放屁!”方觉忽然冷笑一声:“长得丑也就罢了,还不要脸,这种骗小孩子的鬼话也敢说?” “困兽犹斗,居然还嘴硬!待会爷爷一口口吸干你,你才晓得厉害!”无面心说。 “你这几十个分身,若真的像一气化三清一样,有本尊的本事,我早就死了,你会跟我废话到现在?呵呵,若是果真如此,不用你动手,我当场自刎!”方觉道。 说完,摇头一叹:“可惜,可惜,我道行毕竟还不够精神,若是当年巅峰时期的韩平来,只怕一剑便灭了你!” “夫子,你是说,他是障眼法?”李贤讶异道, 他多少经过一些实战,能感觉到,这几十个无面心,都有实实在在的威胁,并不是虚的。 “障眼法倒是谈不上,但更谈不上一气化三清,你可记得,上次聊御水,我和你说过什么?”方觉问。 李贤想了想,说:“能量守恒?” “不错!”方觉点头。 这个无面心手段的确古怪,但他绝对没有强悍到可以一个人变出几十个和本体一模一样强大的存在, 要真有这样的手段,什么无穷无尽,他一个人岂不是就能平掉整个天下? 一百多个古古怪怪的得道高人,直接杀进观风台总部,皇宫之内,恐怕也可以直接推平吧? 李贤察觉不到,方觉却能感受到,每次分裂,分裂体都要弱一些, 而且方觉几乎可以肯定,分裂本身,也是要消耗他实力的。 换句话讲,如果自己足够强,能和他继续消耗下去,继续斩下去,都不用自己杀,他就会‘动力耗尽,原地宕机’。 “一开始只有一个你,还敢迎着我的剑冲,此时几十个你,怎么只敢将我包围在其中?却不敢主动出手了?”方觉躲在剑光之后冷笑道:“若是我没猜错,到此时的数量,也是你的极限了吧?若是我再斩你的化身,恐怕也会对你造成伤害吧?” 话还没说完,剑光一闪,忽然偏离了原来‘保护’的轨道,对着最近的一只无面心刺去, 那无面心下意识的转身就躲开! 躲开,这个动作,说明了一切! 之前方觉再怎么斩,无面心都是不躲不闪的。 方觉也没有追击,飞快回剑,补住了刚才的那一点漏洞。 “想不到,你居然有这样的见识,我当真小看你了!”逃走的无面心咬牙切齿,恨恨的说。 “可那又如何?明白又怎样?”不远处另一个无面心冷笑说。 “破不了我的法,就只能被我困死!”近一些的一个无面心得意洋洋的说。 “小心哦,不要被我咬到,不然你就没命了!”又是一只飞过的无面心桀桀怪笑。 “我也要咬,我也要咬!” 好多无面心同时怪笑起来。 “夫子,这怎么办?”李贤人小胆子却大,并没有太多害怕,反而被这一大群无面心吵的头疼,看着他们飘来飘去,眼睛都花了,觉得十分烦躁,想呕吐。 方觉也在微微蹙眉, 进攻是最好的防守,那是扯淡,进攻就是进攻,防守就是防守,进攻犀利,可以弥补防守的不足,但绝对不可能取代防守,变成防守。 鸿羽剑进攻,那自己身边必然会留下一些漏洞,以目前鸿羽剑的速度,或许能牵制住十只八只,剩下的怎么办? 这么多的无面心,随便哪个扑上来咬一口,都是大麻烦, 可要是一直这样防守,方觉也觉得渐渐的力有不逮,同样一个疏忽,出现漏洞,被咬上一口,也不是闹着玩的。 第一百六十三章 水性至柔 水流无形,水性本柔,普普通通的水,粘在无面心身上,没有造成任何一丁点的伤害, 两道水龙从天而降,却在方觉的头顶,好像遇到了阻碍,就像他头顶上有一块透明的玻璃挡住了朝下的水流,水柱在半空炸开,形成许多的水柱,朝四面八方激射而去。 “夫子,浇不到你啊!”桑远诚着急的大声叫。 “嗯?” 无面心却是感到了一丝危险, 溅射出的水滴,速度好像太快了点,威力好像也太大了一点? 就听一阵噼里啪啦,如同雨打芭蕉一般,数不清的水滴朝四面八方激射,打中了许多飘在半空的无面心, 这些分身飘在空中,本就无处借力,‘根基不稳’,被强烈激射出的水滴打得居然连连后退,甚至有些被打出了许多小洞。 “原来如此!” 方觉朗声长笑,剑在身外,一手捏了一个奇怪的手诀,一手在手诀外上下飞舞, 只见水滴速度更快,甚至带起了嗤嗤嗤的破风之声,打在许多无面心身上。 “御水术!你怎么会?!”无面心怪叫一声, 分身越多,对战之时战力越强,越能让对方防不胜防,然而同样的道理,分身越多,自己的破绽也就越多,每个分身都能用来攻击,每个分身同样都可能承受对方的攻击, 之前用分身困住方觉,即便损了一些,如果能破开剑阵防御,最终吸掉对方,对于无面心而言也是大大的划算生意,绝不吃亏; 可此时,数不清的水珠打在每个分身上,每次被击中,都会受到一点儿损伤,对方的剑光防御却依旧滴水不漏,无面心只有不断的‘吃亏’,哪里有什么便宜好占? 道行再深,终究是有限的,即便每一滴水珠对他的伤害有限,但一直消耗下去,也总有耗干的时候。 无面心现在也顾不得去追究为什么方觉会御水术,怪叫一声,分出几个分身,直接扑向水龙队。 一道剑光横空杀出,勉强拦住了那几个分身,救下水龙队性命,然后又飞快的返回,弥补漏洞。 “老爷,我们躲躲吧?” 几个差役胆子再大,腿都软了,一直推着水龙车洒水,岂不是成了活靶子,剑仙大人手段高强,能顶住的这妖怪,自己可不行,那些怪物扑过来,顿时就没了小命。 桑远诚也是十万分的犹豫,两道水柱过去,方觉明显开始扭转战局,若是此时躲开,岂不是刚刚才有的好局面立刻葬送,没有后续的水源,如何和那怪物对抗? 若说不躲,那的确就是活靶子,方觉又能冒险来救几次? 正在犹豫之中,方觉却大声说:“桑县尊,你们自行躲避,不用管我!” 桑远诚一咬牙:“走!赶紧躲!” 丢下水龙车,带着人远远躲开了。 “舍己为人?不愧是读书人?”无面心见状,也收回了追杀的分身,继续围攻方觉,怪笑着说:“没有了水龙为你持续供水,我倒不知道你这古怪手段,还怎么用?” “果然是隔行如隔山,隔道如隔世。”说话的却是李贤,这次连他都晓得方觉接下来会怎么做了, 同样是走在大道之上,但不同走法,不同的道,却是千差万别, 骑摩托车的,不晓得开汽车的规则,走高速公路的,难以理解走县道的限速,用过盘山公路的模式,去开过海大桥,必然误事。 所谓能量守恒,所谓一切力量皆有来源, 之前已经有了两道水龙,虽然化为数不清的水滴,但这些水滴犹在,又何必需要新的水龙注入? 果然话音刚落,地面上立刻泛起一层淡淡的水雾,那些落地的水滴,再次凝结成型, 刷…… 非常壮观的一幕出现,数不清多少万滴水柱,从地面上,猛地朝上一跳,直接洞穿了上方的一切, 然后浮在半空,又齐刷刷的朝下一沉,再次洞穿方圆几十丈内的几十只无面心; “呜呜呜!”几十只无面心还没来得及明白到底发生了什么,就被来回洗礼了两次, 死到不至于死,毕竟只是水滴,但也觉不好受,每一只分身都受到创击, 眼看那水阵再一次朝上升腾,无面心怪叫起来, 靠的近的几只,微微一晃,合拢在一起,然后再次合拢, 空中黑影一阵乱晃,最后几十只无面心,收缩成了一个。 就在同一时间,那些水滴,也随着无面心的合拢,同样在合并, 许多小水滴合并成一颗大水滴,许多大水滴合并成一滩水,许多滩水,合并成一条水柱, 无面心刚变回一个人,前后两面就有两条粗大的水龙向他冲撞而来。 “还来这一套,找死!” 合并后的无面心,实力果然要远远大于每个分身,怪叫一声,只手一挥,便刮起一阵怪风,直接将一条水龙冲散, 方觉这御水之术毕竟才入门,无法将柔弱的水,变得像飞剑一般厉害,况且水性本柔弱,水量不足的情况下,本就难以形成太大杀伤, 化形为利刃、箭矢、猛兽,都可以,却无法发挥出真正利刃、箭矢、猛兽的威力,对付那些分身,让分身受到一定的打击,勉强够用,对付本体,实在不堪一击。 紧跟着,另一道水柱也扑面而来, 无面心照葫芦画瓢,同样一挥手,一股恶风吹过, 同样的,粗大的水柱被吹的散,化为漫天飞羽。 然而,一点寒芒出现,鸿羽剑隐藏在水中,直接穿过了无面心的心口。 “你以为这样有用吗?” 无面心正要再次分裂,来分担这次受伤伤害, 不料,前后两道被他吹散的水柱,却在空中凝结成了一个大水球,将他裹在其中。 身形微微一晃,那分身之术,竟然使不出来,周围的空气完全被水流挤压空,人在水中,想要分身,却受到了巨大的阻力,只能保持本体。 这种情况无面心却是从未遇到过,一时间愣了一愣,又看那飞剑掉了个头,再次飞来,顿时吓得魂飞天外。 “水性至柔,却能包容万物,刚则易断,如果此时包裹着他的,是钢铁石块,只怕也会被他震碎破开,唯独水,你有再大的力量,也很难一拳打碎水流,即便碎了,瞬间又会恢复原状。” 方觉一边操纵飞剑去击杀无面心,一边对李贤讲解。 第一百六十四章 再见内丹 水流无形,既然无形,便无法破坏;水性本柔,然而柔能克刚。 无面心被一大团水球裹住,一时半会竟然无法使用化身之术。 但是方觉的御水术也不过仅仅才入门而已,谈不上什么高深,纯粹是依靠对于水的理解,高过了无面心,打了他一个措手不及, 单论道行,无面心其实还要远远高过方觉,号称四奇之一,在观风台的得道高人中都属于高手,平日是有资格统领一方的人物,哪里会简单束手就毙? 半空中,半透明的水球不断的变化形状,拉扯扭曲,无面心随时可能挣脱而出。 不过在剑仙面前,这一瞬间的桎梏,就已经足够致命, 鸿羽剑来回纵横,不断的在水球之中穿刺。 之前被鸿羽剑穿胸而过也好,直接斩成两段也罢,无面心看上去完全毫不在意,也没有什么很特别的动静,不过此时,每一剑传过去,无面心的伤口便涌出一团黑漆漆的污水,像是石油似的, 转眼间,水球就已经变得污浊不堪,被他身体里涌出的黑色液体污染, “砰” 一声闷响,像是气球爆炸,又好像是上辈子街边炸爆米花的滚筒声音,半空的水球终于承受不住两人的斗法较量,爆炸开来,水珠乱溅,爆得四处都是。 方觉心念一动,掐诀想要收拢那些碎水珠再次聚拢成团,却发现那水被无面心污染之后,‘性质’已经发生了变化,本质规律和之前有所不同,不再单纯的是水流,无法简单依靠御水术收拢。 好在无面心似乎也受到重创,从半空直接摔在在地, 浑身的黑衣残破,整个人到处都是伤口,倒在地上几乎爬不起来,大口大口的朝外吐着黑血。 今日之事,并非斗法谈道,而是生死搏杀,自然容不得情面,鸿羽剑带起剑光,就要趁他病要他命,将之击杀。 “饶命,饶命!” 没想到这家伙竟然没什么骨气,刚才还嚣张得不得了,此时落败,一点场面话都没说,就毫不犹豫的抱头求饶,丝毫不要面皮。 这道也是秉承了得道高人们的一贯传统,啥都没有自己的小命重要,小命在,道就在,只要能保命,其他都不重要。 与此同时,亮出一块鱼牌,大声叫道:“我来自观风台总部,你若杀我,朝廷定然追究!” 方觉一愣,没想到,竟然还是个同僚。 心想你他妈早不亮身份,晚不亮身份,偏偏这个时候亮身份,这岂不是搞得我十分难做? 心里‘一愣’,手上却没有丝毫犹豫,反而只当啥都没听见,全力催动鸿羽剑! 鸿羽剑如同一道惊雷,带起风云呼啸,从天而降, 同僚也好,关系户也罢,今日到了这个份上,若是不击杀此人,以后有大大的麻烦,眼前事眼前了,留下祸患来日不晓得有多少麻烦,这家伙还是总部的,说不定背后被他阴死都不晓得怎么死的。 鸿羽剑平日出击,其实不用这么大的动静,方觉故意搞出这许多光影效果,就是为了炫人耳目,掩盖住他自亮身份的话语和举动,万一日后有人追查,好歹有个借口:当时打斗太激烈,我没听见。 做戏做全套,同时,还中气十足的大吼一声:“观风台斩妖除魔,妖孽受死!” 无面心一愣,一时间竟然没有反应过来,还真的以为方觉没听到自己的话,连忙大吼:“是同僚……是……” 话还没从嗓子眼冒出来,剑光从天而降! 这一剑算是方觉入道以来,最强一剑,三尺长一寸三分宽的鸿羽剑,在半空中形成一柄如同门板一般的巨剑虚影,虚影几乎已经化为实质,轰隆一下,直接‘捅’到地面上,把地面‘捅’出一个深深的大洞, 灰尘乱飞,土石四溅。 灰尘散尽,无面心凄凄惨惨的躺在地上,半截身子从中截断,只剩下一条断手,支撑着满目疮痍的上身,双目血红,怒视方觉:“你!你!” “不错,我正是观风使者,替天行道!妖孽受死!” 方觉自然不会让他有机会再废话,鸿羽剑一闪,又是一道恢弘剑光斩下, 刚才从中截断,这次要竖着刨开,给他来个大卸四块,公公道道,平平均均, 甚至都已经想到,最后还要补上一剑,不是砍也不是词,而是拍,用剑身把他的残尸拍成肉酱,这才算完美。 不怪老弟我手狠,只怪老兄你手段太诡异神奇,不彻底打成渣渣,实在难以让人放心。 “我跟你拼了!” 无面心好像也感受到了方觉毫无保留的杀意,不再有任何幻想,使出最后的手段。 妖怪和人类不同,修道更加困难,劫难更多,但同样的水准下,手段往往也更多,神通更大,还有压箱底最后拼命的本事。 不过,既然是拼命,这手段使出来,纯粹是伤敌一千自损八百,不管最后能不能打赢,他自己一定是废了,重则彻底丧命,轻则半生道行化为灰灰,被打回原形,道基受损,连重新修道的可能性都微乎其微。 事到如今,无面心也顾不得这许多,只一心拉着方觉一起去死, 所谓只占便宜不能吃亏,退一万步,到了生死关头,即便不能占便宜,但也绝对不可吃太大的亏,否则死不瞑目。 要死,一起死。 无面心浑身涌起浓厚的黑烟,掩盖住了他的身形, 只见黑烟中,亮起两点血红的红点, 一只‘破破烂烂’,浑身都是伤的怪物出现,尖嘴猴腮,上身如同蝙蝠,身后却长了一条长长的带着倒钩刺的尾巴,原本通体雪白的皮毛,因为连番激斗,变得黯淡无光,染上许多血污。 蝙蝠怪叫一声,一张嘴,吐出一颗圆溜溜,亮晶晶的‘小球’,飞快的旋转着,对着剑光冲去。 “我草,什么妖怪!内丹!” 方觉是第二次见到妖怪吐‘石头’了,第一次是白锦儿,吐出一块青石,使用能相当于她全力一击, 后来琢磨着,那玩意八成就传说中的妖丹之类的东西。 第一百六十五章 血脉断绝 妖丹这种玩意,方觉在这个世界是第二次遇到,只能说知道,不算熟悉, 上辈子电影里虽然看得多,但并没有什么有效的克制方法,人家都拼命了,要自爆和你同归于尽,自然不是那么好应对的,要么靠着远超过对方的道行硬压,要么就是硬抗。 “都闪开!” 方觉大吼一声,也顾不得什么七大姑八大姨乱七八糟一大堆了,修道之人,固然要趋利避害,保存性命,但道途漫漫,遇上生死关头,也要有绝荡死斗的勇气。 何况他修得是剑道,字典里便没有逃避这两个字。 打得过打不过,还是要打过一场才晓得。 更何况现在这个局面,人逃得再快,也快不过飞舞的内丹。 双目圆瞪,眼中火苗燃烧到极致,平时出剑时刻很随意掐着的剑诀,也一丝不苟,甚至做出了习武之人入门的弓步,将全身的精气神,凝结于指尖。 剑是身体的延伸,剑之力,来源于身体,剑诀指尖,便是剑道威力最大之处,指尖即飞剑。 不去想什么观风台追责,也不想什么保护百姓,甚至连李贤在身后,都忘记了, 眼中,没有吸人阳气取人性命的恶人,没有面目狰狞的蝙蝠怪物; 同样的,心中也放下了善恶之分,不觉得对方杀人是恶人,自己救人是善举; 因为这些,所谓的道德、善恶、是非,都只不过是皮相,是立场不同想法不同带来的虚无的自我表达,并不是道的本质。 今日我以为我是善的,是对的,并以此为出发点,杀了一人, 那来日,我若是觉得我是错的,或者发现,我杀错了人,那我的道,岂不是无法立足,空中阁楼? 因此,这些并不能作为道基, 就像公路,可以在上面设置红绿灯,制定一系列交通法则,但真正用来修路的,却是最实实在在,靠得住,足够坚固的石头。 眼中心中,再无杂念, 连和无面心作战,是为了杀敌保命这种想法都不复存在, 只剩下剑,只剩下那颗内丹! 有了道,便是为了顺着道朝前走; 手中剑,便是用来破碎一切挡在道上的障碍; 刹那间,天地没有颜色,眼中失去景物,只剩下那颗旋转轰鸣的内丹, 内丹原来越近,在眼中越来越大,几乎变成了一座山! 一座挡在路上的山! 一座遮天蔽日的山! 翻不过这座山,道途阻隔,永远走不到远方。 在方觉眼中,只剩下那颗内丹,内丹越拉越大,如同山岳,遮蔽了全部的视野。 这是因为他的眼中只剩下道, 若是斩不开这颗内丹,那么他今日便要身死道消,再也无法走向远方, 因此,这颗内丹,就是一切,就是万物。 而同样的,在无面心眼中,他看到的却是一把剑。 一把朴实无华的剑,带着煊赫的光芒,从天而降,宛如天神创造世界一半,剑光充斥着整个空间, 剑光越来越刺眼,剑威越来越重,好像要将他的整个世界完全摧毁。 若是躲不开这一剑,打不破这一剑,无面心的道,也将在今天戛然而止。 而在其他人眼中,却根本没有这把剑、这颗内丹, 凡人,只能看见皮相, 只见空中飞沙走石,黑云阵阵,发出鬼哭狼嚎一般的呼啸声,空气中弥漫着危险的味道, 却看不见在黑黑云后,飞沙中,真正对决的一剑一丹。 老百姓说,会看的看门道,不会看的看热闹,此番两个得道高人生死对决,在场众人,也就只能看到一个热闹罢了, 然而偏偏是这种没什么意义的皮相热闹,反而能让普通人觉得十分的神奇,产生巨大的羡慕或者畏惧, 之前很多胆小想要逃走的人,此时竟然在原地跪下,瑟瑟发抖,连连磕头,像是在求神仙的保佑,又像是像天地之威臣服。 李贤心中微微有所感,盘膝而坐,抽出他那把新做的精钢剑。 握着剑柄,有些怕, 他不知道方觉能不能打得赢, 但是他知道,如果夫子败了,那么接下来,他就要拿着自己的剑,去和对方战斗! 也许打不赢, 不,如果连夫子都败了,他一定打不赢。 但还是要打! 因为如果夫子败了,他作为弟子,理应为师报仇。 因为如果夫子败了,他再不出手,那么全场百姓就会死绝。 李贤有李贤的坚持,有他的道, 或许不是方觉那种不论善恶是非,我自行我道,一剑破万法, 他只相信,我应该这么做,我便要这么做。 至于能不能做得到,做得好? 这么做,值不值得,为了那些愚民愚妇,丢掉自己的小命,有没有意义? 或者可以隐忍负重,卧薪尝胆? 这不在考虑之中。 李贤年纪虽小,却有大仁心,大执着,大勇气。 也是大愚蠢。 都是一些很纯粹的东西。 一分六弹指,一弹指十刹那。 刹那之后, 风卷云舒,一切恢复平静。 剑断,人亡。 鸿羽剑在空中发出悲悯,嗡嗡颤抖着,一寸寸的碎裂开,啪的一声,炸成数不清的随便,连剑柄都断成几节, 鸿羽血纹钢,乃是人间神兵, 但终究只是人间, 在两个得道高人的生死搏杀中,终于无法支撑。 剑道反噬,方觉哇的一下,吐出一口殷红的鲜血来。 那刚才和鸿羽剑争锋相对的那颗内丹,却消失的无影无踪,不知去向。 十丈开外,无面心已经恢复了人型,断开的身体重新连接在一起,身上的伤口也重新弥补好,甚至脸上都多了几分血色,好像从来没有受过伤,回到了巅峰状态一般。 他如同老僧一般,盘膝而坐。 “吾乃上古血脉,入道近百年,然而进展极慢” 他缓缓开口,声音不再像之前那么乖戾阴狠,反而带了些堂皇浩大, “吾师有言,妖物修道,劫难重重,我为血脉最后传承,需勇猛精进,一往无前,方能有一线机缘,故而百年来,杀戮无数” “今日,命丧你手,吾族血脉传承断绝,不知究竟是天意,还是人祸?” “若有朝一日,你能见大道彼岸,需替我问一问天地,世间万物生长,为何偏偏不能留我一脉?” 第一百六十六章 剑下留人 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鸟之将死,其鸣也悲。 无面心内丹被毁,丧命就在片刻之间,心中的戾气随着道行和生命力的消失,也渐渐散去,只剩下当时初心。 一只有着上古神兽部分血脉的白色蝙蝠妖,艰难成道,拜入高人门下,想要重新光复自己的族群, 百年下来,为了这一目标,杀戮无数,却也历经艰难,最后还是化为灰灰。 所以,他想问一问这苍天,为什么世间那么多种族都可以存在,偏偏他这一族,要血脉断绝? 苍天,公道否? 看似很悲壮。 然而方觉想到的,却是另外一回事。 “没有公道。”他摇摇头:“任凭谁问,都是这四个字。” “没有……公道?”无面心开始涣散的眼神中,闪过一抹迷茫, 不久之前,他听观星子讲道,其中有一句‘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让整个观风台都十分震惊,被奉为圭臬,甚至连国师都亲自点评,对这句话评价极高,甚至说可以作为所有修道之人的座右铭。 这冷酷的话语后,其实就隐藏着两个字:公道。 天地不仁,对谁都一样,对人是这个样子,对狗是这个样子,对花花草草,老虎鳄鱼,鼻涕虫,都是这个样子, 这岂不是最大的公道? 为何他们一族就会灭族?为何鼻涕虫,为何小兔子,这些就能生存下来? 方觉却不晓得观星子在观风台盗版的事,想了想,反问:“若是公道自存,那天行健君子自强不息,又怎么解释?” 无面心说:“要去争?” “万物天霜竞自由。”方觉点头,用力一挥手:“革命的果实是自己争取来的,世上从来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和恨,想要改变命运,要流血,要牺牲!” “不太懂。”无面心有点茫然的摇摇头。 “你遇到了我,所以道消身死,有朝一日,我若是遇到更强的,同样道消生死,但我不会问什么公不公平,路是自己选的,怨不得旁人,也怨不得天地。” 方觉看了眼倒在地上的大巫师干尸,道:“他可问过你,公不公平?” 无面心微微沉默,苦笑:“终究是力强者胜。” 方觉竖指成诀,道:“莫要多想了,既然入道,便是同道,今日死在我手中,我最后送你一程。” 说完,之间凝聚起一点点亮光,对准了无面心, 无面心闭起双目,等待最后死亡的来临。 “且慢!” 就在此时,远远的响起一声炸雷般的大喝, 狂风骤起,地面轰然作响,远远的看见一道冲天而起的黑烟,朝这边飞快的移动着,好像是一只会吐烟的怪兽地龙一般。 方觉只当是放屁,到这个关头了,老子剑也炸了,人也得罪到头了,莫非还能留这妖怪一条命,给自己将来找麻烦? 不听不听就是不听, 一道凌厉剑意,从指间涌出,刺向无面心额头。 无面心此时道行尽消,已经成了废人,即便方觉不动手,能不能活下去都是两说,心灰意冷,闭目等死。 不料那剑意刚行到一半,远远的隔空飞来一颗滴溜溜打转的通鼎,拦在剑意之前, 那通鼎一转,便轻松的将方觉几乎是全力一击的剑意吸入大肚子里, “四师叔?”无面心睁开眼睛,有些意外的朝远方看去。 “哪个王八蛋!”方觉心里骂了一句,恼火的朝远方看去。 只见远处的街上,出现了一只奇怪的大车: 四个轮子,扛着一间房子,上面有个大大的烟囱,车前还有个‘驾驶室’,里面坐着一个小童,正在开车…… 那黑烟正是从烟囱里冒出来的。 那大车速度极快,恐怕能接近十公里每小时,去原时空的高速公路,也勉强跑得了,却极为灵活,在县城的街道上穿行,转眼就到了面前。 “我草!” 方觉都看傻眼了,这他妈什么情况?怎么会有蒸汽机车这种存在? 吱……一声急刹车的声音,车轮在夯实的黄土地上带出两道又长又深的沟壑,勉强的停在县衙外。 “喂,让你住手,没听到啊!”开车的小童坐在驾驶室,指着方觉的鼻子,趾高气扬的问。 “喂,你家大人是不是没教过你要懂礼貌!”李贤拎着剑喝问。 “你又是谁?小小年纪,口气好大!”小童不甘示弱,瞪眼回去。 “你又有几岁?老气横秋,装什么大尾巴狼?!可笑!” 别的事还没来得及发生,两个小孩开始斗嘴,你一句我一句的,吵得十分热闹。 “闭嘴闭嘴,吵什么吵!” 车里传来声音, 一个硕大如肉山一般的胖子,掀开车帘走出来,顺着车外的小梯子下了车, 他刚一下车,那大车明显朝上‘弹了弹’,可见他的体重十分惊人。 方觉看到胖子,忽然想起来一个人, 心中一动,连忙拿出腰牌,抱拳道:“可是观风台丹元子大人?下属观风使者方觉,正在此地斩妖除魔!” 来人正是丹元子, 他这趟来,本也是为了小孤道人。 论道行,之前的小孤道人拍马也赶不上丹元子,但术业有专攻,要是论对御水术的精妙入微,丹元子距离小孤道人又差着一截, 炼丹之术,需要整和阴阳,调节水火,‘火候’和‘水候’都要到位,炼丹成功、炼出好丹的把握才更大,这次正好借着上面发话,想要来劝一劝小孤道人, 若是有小孤道人给他打下手,以后炼丹的成功率,岂不是哗哗超上涨?尤其是那几种偏水性的丹药,更是事半功倍。 而且他也晓得无面心就在附近,这怪物一向不干人事,看到谁都想吸吸吸,万一被他捷足先登,一言不合,吸干了小孤道人,岂不是大大的遗憾? 于是急匆匆赶来, 没想到老远就看见空中出现蝙蝠真身,他还以为是无面心和小孤道人打了起来,于是连忙加速前来劝架, 待得靠近了,却更加意外,感受到无面心气息微弱,反而有一道很强的剑意要击杀无面心, 虽然不喜欢无面心,但毕竟观风台一脉,这家伙还是老二的弟子,不得不救。 第一百六十七章 人嫌鬼憎 “你是方觉?” 丹元子一下车听到方觉的自我介绍,明显愣了一下。 观风台机构庞大,观风使者数量众多,以丹元子的身份没必要每个下属都一清二楚,更何况他本就是个埋头炼丹房,不问外务的人, 但观风台中的得道高人相对来说就稀少许多,每一个都是观风台的骨干力量, 而这个方觉的来历又是十分的特殊,当初一剑杀知府,方觉自己没什么感触,其实幕后震荡极大,几乎震动了整个朝堂,观星子的面子几乎都没能保得住,还是国师开了口。 本来朝廷中和观风台上下,对此背后还有一些议论,但没想到,短短几个月之中,方觉便入道,而且还是以剑入道,成为一个强悍战力,用自己的实力,压住了所有不服的声音。 这背后的风诡云谲,方觉不知,丹元子,却是想不知道都难。 “属下正是!”方觉客客气气,恭恭敬敬, 在入道的路上走得越远,越清楚,自己和真正顶尖高手之间的差距, 国师八大弟子之中战力最弱的观星子,方觉直接接触过,对方好像也没什么了不起的神通,就是一手缩地成寸, 可方觉自己入道后,琢磨着这其中的道理,却越想越惊人, 那不是轻松、速度快的问题,而是对方已经能把自己的身体,一部分和这个天地融为一体,才有可能瞬间到达另外一个地方, 和这样的人作战,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和这个天地的一部分战斗。 以自己目前的手段,若是对上观星子,几乎不可能有胜算,能不能砍得中他都是两说。 剑道之人,目光所及,便是剑锋所指,能看见,便能斩得; 问题是,人家都已经和天地融为一体,你看见的,未必就是真的,难道能一眼看尽天地? 同样的道理,这位排行老四的丹元子,虽然也不以武力见长,但最起码都是和观星子一个层次上的存在,初次见面,方觉自然客客气气, 刚才那只鼎,就很能说明问题。 有了麻烦不用怕,没有麻烦,也没必要招惹麻烦。 “他是怎么回事?小孤道人呢?刚才那一剑,是你出的?”丹元子连珠炮一般问了几个问题,一脸的疑惑。 “正是。” 方觉把整件事经过娓娓道来,最后依旧是咬死了斩妖除魔四个字。 “什么妖魔,他是观风台的人,我那老师弟,没和你讲过?” 丹元子脸上的肉一阵抽抽, 心想这方觉还真是不同凡响,入道才几天时间,竟然能斩得了无面心? 这家伙名列观风台四奇,虽然一向不受众人待见,可谓是人见人怕,人见人烦,但神通手段的确不弱,即便在观风台一众得道的观风使者中,也算是佼佼者, 有些入道几十年的人,都未必是他对手, 居然被方觉一剑斩成这个鬼样子,连道行都斩没了……此时的无面心已经维持不住人型,变回了蝙蝠的样子,趴在地上苟延残喘,若不是还有微微的呼吸,简直和死了没什么区别。 又心想,这些剑道中人,真的是一个比一个脾气大,胆子肥,什么人都敢动手,这位可是二师兄的得意弟子之一,惹毛了老二,他要是出手,除了老大和师父,谁能挡得住? “没啊。”方觉一本正经摇头:“再说了,观风台毕竟是朝廷机构,这人一出手便害人性命,怎么可能会是观风台的人?” 说完,神情微微一变,故意紧张的说:“四大人,莫非真的是同僚?!那我可是犯下大错了,这如何是好?” “罢罢罢,他的来历与众不同,你也看到了,是妖身。” 丹元子想了想,从贴身的袋子里摸出一颗大拇指大小,通体翻着淡青色的丹药,交给开车小童,“去喂了无面心吃。” 一看见这枚丹药,方觉只觉得十分熟悉,其中的气味,好像在哪里遇到过。 那开车小童拿了丹药,来到无面心身边,小心翼翼的掰开了他的嘴,塞进丹药。 片刻之后,无面心的翅膀微微一动,勉强的爬了起来, 双翅一震,也不向丹元子行礼,朝远处飞去。 “真是因果报应,巡回不爽,靠着吸食他人精血入道,如今却一朝散尽,回归了原本模样。” 丹元子摇摇头,语气却不知道是感慨,同情,还是理所当然,甚至幸灾乐祸。 “四大人,这家伙回去不会背后害我吧?”方觉很实在的问。 丹元子给他的‘实在’搞得一愣,就没见过讲话这么直接的,上下打量了一番,摇头一笑,想了想说: “他那师父,常年随侍国师身边,道行高深,神通惊人,你虽然不弱,却也轮不到向你出手,再说了,相互斗法,有个闪失也是正常,毕竟他先出手伤人,又没有报出名号,要是我说,怪不得你。” 丹元子初见方觉,谈不上什么交情,不过言辞之中,明显偏向他, 可见得道多助,失道寡助,那无面心靠着吸食人阳气精血,理论上来说,连丹元子这样的人,也是他的食物,所以人人憎恶,他出了事,大家嘴上不说,心里恐怕都十分快活。 “先不去说他。”丹元子摆摆手,看了看这满目的疮痍,道:“打了半天,你也饿了吧?上车,一起吃点火锅。” “额?”这次轮到方觉一愣了,这画风似乎不太对。 “边吃边说,详细和我讲一讲,那小孤道人化水的经过,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丹元子不由分说,拉着方觉的手腕就朝怪车上走。 …… …… 小怪车豪华舒适的一塌糊涂,进去的时候,里面的火锅还翻腾着热气,桌上放了一大堆各种各样的食材,主要都是肉。 “坐坐,我没什么讲究,来了就敞开肚皮吃,不用客气。” 丹元子自己先坐下,拿了长长的筷子在火锅里找,边说:“说起来,我两还有些渊源,那三娘子如今就在我手下做事,照顾药铺,还有,老人参精你认识吧?” 方觉恍然,难怪刚才觉得那药丸气味有些熟悉,原来如此。 第一百六十八章 发动机要密闭 方觉估计猜到丹元子为什么这么胖,这人走到哪里吃到哪里,整天就窝在这辆很舒服的车里,纯粹的死宅一个,要是这样都不胖,世上大概就没胖子了。 可见科技发达,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导致人的退化。 一边和丹元子详细的讲了小孤道人的变化,一边好奇的四下打量这辆怪车,车里的布置陈设处处体现着古香古色,不过也能明显看到一些齿轮、古怪的蒸汽设备之类显得很朋克的东西。 “这车是我五师弟打造的,不错吧?”丹元子见方觉眼光四下张望,于是又得意洋洋的搬出了这辆车的来历,总之是十分罕见、十分珍贵、十分稀有、十分好用、十分有面子 “这不太对吧。”方觉嘀咕了一句。 丹元子脸一板:“你这话什么意思?哪里不对了?” “没有没有,随口说说罢了。”方觉也不是什么理工科高材生,还是那句话,物理化学这些东西,都是半懂不懂,很多还给了老师,而且这辆车很明显不仅仅是依靠上辈子那些他接触到的物理化学知识,还有许多奇奇怪怪的,也看不懂。 “不行不行!”没想到丹元子还是个很较真的人,也可能是觉得在方觉面前不能丢了面子,否则这辆十分罕见、十分珍贵、十分有面子的大车岂不是含金量大大降低? “你修剑道,对于炼器莫非也懂?”丹元子摸着肚皮说:“你说不对,到底哪里不对,今天不说个子丑寅卯出来,那可不行。” “四大人,我随口说说,何必较真。”方觉摇头笑道。 “话不是这么说,做人做事,最怕认真二字!就好比炼丹,稍稍大意,一点火候错了,一味原料少了一点点,那结果便是天壤之别!怎么能不认真?!”丹元子不以为然的说。 话说到这个份上,方觉也是赶鸭子上架,硬着头皮说:“四大人,我的确不懂炼器,非要说,胡乱说几句,说错了,你可别怪我。” “先说来听听。”丹元子道。 方觉想了想,起身来到大车最后位置, 那地方是一张铺着软垫的大床,以丹元子的肥胖身躯而言,都足够了,若是常人,两个人睡都行。 手一摸,那床是热乎乎的,好像铺着电热毯一样。 掀开床单,一猫腰,床下面是一个大大的金属皮箱,里面传来嗡嗡嗡的声音,微微颤抖着, 箱子的周围冒出热气,给床加热。 “这个,应该是发动机?”方觉不太确定的问。 “发动机?何物?”丹元子愣了愣:“我师弟说,这玩意就是大车的心,整辆车的力气,都是它出来的。” “那就对了。”方觉用手去撩了一下发动机边上冒出来的热气, 有点烫手。 “这东西,应该密封才对,不漏气更好使。”方觉道。 “胡说八道!”丹元子一瞪眼:“这东西要是不漏热气出来,我这床岂不会冷冰冰的?我师弟这想法多好,一举多得,既让大车自己跑,又能让大床热乎乎的,怎么到你嘴里就不对了?!” “这个四大人,你要非说这样对,那我也不跟你犟。我不都说了嘛,我就随口一说,也不是真懂。”方觉一摊手。 丹元子想了想,说:“也罢也罢,你继续说,大不了我不骂你了,你说清楚,为啥?” 这样就行,大家讨论嘛,张嘴就扣个大帽子下来,还说个屁。 “就说心脏吧,四大人,你是炼丹修道之人,应该晓得,这人的血液,乃是从心脏跳动挤压出来的。”方觉道。 “嗯嗯嗯,这我懂。”他炼丹制药,大多都是给人吃的,救人、害人、治人,当然要对人体结构、运作,有基本的了解, “那你想,心上要是戳了个动,它还能有力气不?” 方觉说着,四下观望,也没找到什么合适用来打比方的,想了想,钻出大车,过一会又回来了,手里拿着一截竹管, 这玩意是水龙车上的,用来洒水的管子, “四大人你看,这东西要是四面都封住,后面一挤,水就从前面出来,能喷得又劲又远,可如果我在上面打个洞呢?”方觉单指一点,竹筒上就出现一个小洞, 这个道理说穿了不难理解,不需要多么高深的知识,有时候就是个四维误区而已, 丹元子连忙点头:“呜呜呜,明白明白。照你这么说,是有点意思啊?” 顿了顿;“可是,要是不冒热气,我这床怎么办?” 他主攻炼丹,想问题的思维模式和炼器的不同,若是炼器的人再此,接下来一定是讨论怎么密封,或者去验证密封能起到多大的作用,提高多少功率之类的话题, 他不是干这行的,张嘴就是我的床,没说到点子上。 方觉也不着急,耐心和他聊床事:“四大人,你这火锅的热,也是来自那发动机,这一天十二个时辰都开着火锅,房间热腾腾的,床哪里会冷?” “我还是喜欢滚热滚热的床。”丹元子摇摇头,有些不舍的说。 “那也简单,以大人你的身份,弄些上好的火晶来又不是难事,碾碎了缝在褥子里不就行了。”方觉道。 火晶本质上是石头,长在西域极热之地,可以散发热量,贵人们冬天常用它代替煤、竹碳来取暖,无色无味无污染,可谓是过冬必备。 只是价格不菲,一块火晶石,几乎和同体积的黄金等价,用上几个月也就废了。 “这倒是个法子。” 丹元子点点头,又说:“那除了这个什么密封,还有啥不对?” “嗯,还有” 方觉正要开口,丹元子胖手拜了拜,说:“你等等!童儿,进来进啦!” 帘子一掀开,那童子进了大车,躬身抱拳:“老爷有什么吩咐。” “你拿纸笔,把他说得都记下来,务必要记得详细、缜密,我要回去给你五师叔看的,你知道你五师叔那个人,一向是吹毛求屁!一点错都不能有的!”丹元子说。 第一百六十九章 关于现代化汽车的改造 帘子一掀开,那童子进来记录,方觉却看见李贤站在车下面,十分好奇的抬头打量大车, 但是刚才由于和丹元子的童子吵架,所以不好厚着脸皮上车来仔细看。 方觉干脆招招手:“李贤,你也上来。” 那小童一愣,紧跟着昂这脸说:“他怎么能上?!” 丹元子眼睛一瞪:“你这小家伙,怎么那么多事?你能上,他怎么不能上?小小年纪真是给你惯坏了,方觉,让你那小徒弟进来吃点喝点取取暖。” 神仙也是人做的,何况丹元子还不是神仙,到了他们这个层次,都算是自己人,正常人有的慈爱、善良、厚道、礼貌这些品质,在大多数利益不发生冲突的情况下,其实都差不多,得道高人也有。 只不过,得道高人和常人最大的不同是,常人在利益纠纷面前,往往只能忍,或者通过官府,最后比谁的势力大;而得道高人,却能翻脸杀人。 “谢谢大人!” 李贤在车外恭恭敬敬的行了一个礼,然后兴奋的上了车,和刚才方觉一样,睁大眼睛到处打量,充满了好奇。 “继续说,还有什么?”丹元子问方觉。 “还有轮子。”方觉指了指窗外, 大车的轮子很大,从窗户低头就能看见, 其实已经很先进了,上面还留着一些插口,要是没有猜错,好像是安装履带用的,这他妈的坦克差不多。 “轮子又怎么了?!这几个轮子,又大又圆又结实!哪里不好!”丹元子又觉得丢了些面子。 “好是好,可是四大人,你不觉得太颠簸了吗?”方觉反问。 “颠簸?这有啥?路不平一定会颠簸嘛!”丹元子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指着房间里许多陈设说:“你看看,这都有准备,全部固定在那。” 的确都固定了,连火锅边上的盘子,其实都是固定在桌上的,再怎么颠簸,只要车子不爆炸,里面的陈设都不会掉下来。 “如果能不颠簸,或者颠簸少一些,不是更好嘛。”方觉道。 “那你说怎么弄?”丹元子问。 “车身和轮子之间,弄个减震设施。”方觉说。 丹元子摸摸下巴:“啥意思?不太懂,怎么减?” 怎么减,当然是用弹簧减震,不过现代汽车的减震,是一个系统性的工程,不是说仅仅安装几个弹簧就行的,但原理是这个意思, 方觉也说不太清楚,干脆也拿了笔,画了一个弹簧的样子, “这东西有弹性,能把地面的冲击适度减缓。”方觉道。 “这玩意是钢铁做的,怎么会有弹性?”丹元子揉着下巴,眼神里越来越迷茫。 这些话一时半会解释不清,方觉自己的知识储备,也只是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如果丹元子是行家,那还能连笔带画的讨论讨论,可他明显是外行,说多了,方觉晕,他也晕。 “四大人,这个不是一时半会能说的清的,你不是说要告诉五大人吗?他应该懂。”方觉道。 “嗯嗯嗯,对对对,我想这些做什么。”丹元子点点头:“还有什么?” 方觉差点一口老血吐出来,这人太他妈较真了吧?我只不过随口扯了一句,就非要打破砂锅问到底? 我又不是汽车厂的,我哪知道那么多? 赶鸭子上架,上都上了,心一狠,瞎几把扯吧。 “还有,这辆车车架似乎可以改一改,让它更加坚固!” “我这车乃是寒铁打造,还不够坚固?” “四大人,这车是架子是方形,方形,不如三角稳,我画个图给你看你就知道了……你看,这几条柱子,相互结合支撑,相互借力泄力,这样岂不是比四方形更坚固?” “呜……那你这是啥?甲柱、乙住、丙住,这三根柱材质好,足够硬,车撞上了也不会挤压变形?是这个意思吧?” “是是是。” “那还有什么?” “还有啊,那个发动机心脏,能不能设置一个档位?针对不同的路面,变化输出的力量?” “不懂,完全不懂!你再说,还有啥?” …… …… 修道之人大多有一个特点:强烈的好奇心。 哪怕是自己领域之外的,只要觉得有意思,足够新奇,都会勾起修道人的好奇心。 因为修道越深,越知道自己的渺小,越渴望吸收一切信息来提升自己, 何况很多事本质上可以共同,最起码可以借鉴, 比如方觉和丹元子说减震,丹元子其实第一时间想到了,自己炼丹的时候,是不是可以在丹炉里加一些‘减震’的材料,避免炼丹过程中,丹气、炉火震荡,破坏丹药? 又好像说到了发动机换挡,丹元子也是灵光一现,想着是不是可以找老五帮忙,改造一下炼丹炉? 这样以后,炼制一些常见、简单的丹药,就可以通过炼丹炉来直接调整火候,省的自己一直在边上不眠不休的盯着,让炼丹炉自己变得更‘聪明好用’一些? 丹元子好奇,方觉反正也闲着无事,两人一通鬼扯,扯得两个小孩都睡着了,直到外面响起小心翼翼的说话声,桑远诚带人送来了一大堆过年的食物、用具,战战兢兢的来请安问好,他两才发现,原来天早就亮了, 今天,是大年初一。 “桑县令,昨夜出了那么大事,县里必然要忙碌,你做你的去,不必管我们。”方觉安抚了几句桑远诚,送走他,才重新回到车上。 “难怪我那老师弟冒着天下之大不韪也要收你进观风台,果然不同反响!” 丹元子洗了一把脸,然后从怀中摸出一颗圆溜溜的丹药递给方觉:“初次见面,聊得甚是欢畅,这东西就当见面礼送你。” 和之前给无面心吃的一模一样,碧绿色。 “这是在天王保命丹基础上,新研制出来的,加了救命的药材,你若是受伤,只要还有一口气,就能保你一条命。”丹元子介绍说。 “多谢四大人!”方觉点头接过,小心收好,犹豫了一下,问:“那老人参精,不知如何了?” “那老东西,我都不稀得说他,贪生怕死,装模作样,之前让他去管理药园子,他还不情不愿,去了没多久,就乐不思蜀,一大堆人伺候着,好吃好喝,赶都赶不走。” 丹元子嗤声笑道:“我等修道之人,虽然都贪生怕死,可这帮毫无原则的妖怪,我还是头一次见到,难怪能活那么久。” 顿了顿,又说:“倒是那三娘子,里里外外操持是一把好手,省了我许多心,倒是要多谢你推荐了一个好人才。” 第一百七十章 名字很土的丹药 修道修的是领悟,是神通,是心,但归根结底,一切都建立在时间的基础上。 朝廷礼遇得道高人,朝廷将养士子,本质上,都是让这些有可能为国家出力的人,拥有更多的时间,来专心钻研自己的本质工作,而不需要为柴米油盐酱醋茶发愁。 这就导致了一个比较诡异的现象:大多数得道高人其实比较闲。 因为道行精进一点点,都十分困难,又不像练武、读书,纯粹靠着时间磨都能磨出成果,修道这种事,完全耗时间,也许一百年都悟不出个屁来。 比如丹元子,和方觉聊了一整夜,第二天睡了一会,醒来后才想起来,他这趟来的正事。 原本是想请小孤道人帮忙炼丹,为什么要帮忙炼丹呢?也因为最近炼制一味新丹药,总是不顺畅,成功率极低。 炼丹是个技术活,更是个花钱的活,一炉子丹药本身材料的价钱,就十分惊人,几万两银子都算便宜的,十几万几十万很常见,很多材料还是有价无市,花钱都买不到,成败之间,效率高低,那差别实在很大。 这还不算炼丹失败时候,丹炉爆炸、童子被炸死、场地被炸塌等等费用消耗。 “你说你也学了一些御水术,不妨助我一臂之力!”丹元子摸着大肚皮说。 方觉嘴角一抽抽, 脑子里闪现过许多画面, 比如丹炉爆炸、童子被炸死、场地被炸塌…… “你不用顾虑那么多,没这么危险的,以前是有过童子被炸死的情况,不过都是我不在边上看着,只要有我在,就算是爆炸,最多也就炸的你吐几口血,断手断脚,放心,命是一定保得住的!”丹元子信誓旦旦的保证。 “四大人,听你这么说,我更怕了。”方觉很实在的说。 “这样,这炉丹药,你若是愿意帮忙,成了的话,我分你三成!”丹元子说。 “到底是什么丹?”方觉问。 丹元子神情一正,略带骄傲的说:“易经洗髓丹!” 听起来很牛逼的样子。 效果,也的确算是比较牛逼, 终于有个知识点和方觉上辈子小说里看得差不多了, 就说吧,普通人生下来,吃五谷杂粮……事实上,连得道高人也要吃五谷杂粮,所以身体内部,一定会淤积一些残留的‘有害物质’, 这种污秽之物在体内淤积的太多,就像机器生了锈,会逐渐的影响人的身体机能,让人的身体、血液、内脏、肌肉等等有用的物质,受到越来越大的压力,加速‘老化’。 理论上来说,人体能如果完全没有这些杂质的话,寿命可以极大提高,得病的可能性会大大降低。 如果是得道高人,不仅有同样的功效,还可以是身体更加的纯粹,思想更加的清明,悟道更加有效,使用神通时候,威力更强。 易经洗髓丹这个名字很土的丹药,差不多就是去除杂质的作用, 当然,不可能完全去除完,即便是最上品的丹药,长期服用,也只是减少‘杂质’的堆积,这个减少的速度,很可能还赶不上‘产生’的速度。 “这么说,其实和大小便、出汗,作用差不多?都是排毒嘛。”方觉道。 “额……你这话太难听了,要是都像你这么说,我这些丹药,岂不是和街头大力丸一样,不值钱?” 丹元子有点不爽的瞪了他一眼,然后才说:“不过呢,我们都是道友,自己人,你这话意思是没错的。但是你要明白,人天生排毒的方式,就那么几种,任凭你是智慧无双、神通无敌,也没法多出一种两种来。吃了我的丹药,却能多一种渠道,这难道还不够厉害?” 听起来好像是那么回事。 “那怎么炼?”方觉问。 “童子,你去叫那个县令过来。”丹元子吩咐。 开车童子应了一声,下车去找人, 没一会,桑远诚带了一批属吏过来拜见,在桑远诚这些普通人面前,丹元子摆出一副神仙风范,吩咐下去,要寻一处幽静的大宅院,方圆百丈之内都不许有人靠近,准备好五十大缸山泉水,五十斤碳晶,还有供应四人十日的饮食。 “这泉水、宅子都好办,只是碳晶……”桑远诚倒吸一口凉气, 碳晶这玩意,顾名思义,是碳结晶,用来点火,那火力充沛,燃烧持久, 只是价格也贵的很,而且少,一般富贵人家,也舍不得用来烧火用,大冬天取暖,最多是一盆炭火,放上小拇指大的一小颗碳晶,便可以让一整间大屋温暖如春。 “这些钱你拿去,莫要亏了人家,两日内备齐。” 丹元子领导风范十足,也不多啰嗦,直接摸了厚厚一叠银票,数了三张过去。 方觉瞄了一眼, 全是万两银子的龙头大票。 “这……”桑远诚望着三万银子,不太敢收,向方觉投来求助的目光,见方觉点点头,才有些惶恐收下钱。 越水县不是穷县,有钱人多,碳晶虽然难得,可三万银子花出去,平均一斤碳晶六百两,比市价高出快一倍,去大户人家收购,尽够了。 望着丹元子手中剩下的厚厚银票,怕不是有上百万两? 方觉这是第一次直接的感受到扑面而来的银子的力量,也从侧面感受到,炼丹究竟是一件多么费钱,又多么赚钱的行业。 …… 接下来两天,丹元子就呆在大车里,和方觉吃火锅,向他介绍炼丹过程,需要他做些什么,让他熟悉整个流程, 两天之后,第三天一早,桑远诚就来禀告,一切准备妥当。 距离县城两里的一处庄园,从本地一位员外手中临时租来,一切都按照丹元子的交代准备停当。 周围甚至还派了差役,在外围把守,防止有闲杂人等靠近。 来到那间已经被完全清空的大屋里,丹元子并没有着急炼丹,而是从车上拿出一个快有人高的大牌子,供奉在屋子最东面,恭恭敬敬的上了一炷香,又让方觉也来上香。 “这是何故?”方觉看着牌子上的两个大字,微微一愣。 第一百七十一章 水火调和 那一人高的大牌子,有些像供奉祖先的灵位牌,可上面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名讳, 只有两个大字:天地。 丹元子收起平时无所谓的表情,罕见的严肃,说:“炼丹之道,无论是强身健体延年益寿,还是增加道行,或者医白骨活死人,说到底,无非一句话:夺天地造化。什么叫做夺?那就是抢!” 顿了顿,道:“你抢弱者的,无所谓,可你要抢天地的造化,你能强得过天地?只能求天地开恩,对我们炼丹的行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额?”方觉被他这套理论说得一愣一愣的。 “所谓逆天,若你是天,你愿意被逆?当然不愿,好在我们在天地眼中,还都是小小蝼蚁,天地也不会太过于重视,所以在炼丹之前,需要诚心祈祷,祈求上天的宽恕,祈求天地开恩,让我们逆一逆,抢一抢。” 丹元子语重心长的说:“炼丹之道,三分技术两分材料,剩下五分,全看天意。所以我之前和你说,炼丹必须在丑时开火,丑时结束,因为这是日月交替,天地洞察力最弱的时候,和人一样,许多天地规则,在这个时候,也会‘打盹休息’。” 说完,把香猪递给方觉:“莫说闲话了,快拜。” 方觉接过香烛,依葫芦画瓢拜了拜。 接下来两人在房间里搭了很简易的行军床,闭目养神,一直到了夜里,接近丑时,丹元子起身,从车上亲手搬出来两个大箱子。 箱子打开,几乎恍花了方觉的眼, 里面的药材原料,他差不多有一大半都说不出名字,见也没见过,可仅仅从外形判断,便渐渐价值不菲,和这些材料相比,之前三万两银子买的碳晶,怕是连一个零头价值也不到。 还有炼丹炉,方觉本以为是那只挡住自己一剑的鼎,没想到却不是,同样放在大车后面的‘行礼’中,是一个三足九孔,看起来和西游记太上老君炼丹炉很相似的玩意, 通体以天辰金为主,又添加了一些说不出名字的材料。 天辰金……看到这炉子,方觉嘴角都一抽抽,天辰金勉强也能算是‘货币’,市面上,金价相对固定,三十五两左右官银兑换一两黄金,紫砂金价值不定,但再会做生意,机会再好,无论如何也要三十两黄金朝上,才能换一两天辰金。 这个炉子少说一百五十斤份量,换成钱,怎么着也要两百万两银子。 关键是,有两百万银子,也买不到一百五十斤的天辰金,这玩意早他妈的绝产了…… 在这一刻,方觉甚至产生一种杀人夺宝的恶念,这个丹元子,简直就是行走的金库,车上的那些材料、炼丹炉、银票,外加这一辆车,加在一起,岂不是有千万银子? 不过,他也忽然就懂了,为什么丹元子这样的高手,都会投靠朝廷,没有朝廷的支持,民间散修再怎么着,也不可能富成这个鬼样子;同样的,若是有朝一日,丹元子要是背叛朝廷,估计他这条命也不够还。 言归正传,丑时一刻,炼丹炉开炉,丹元子将之前已经调制成药泥的丹药原材料,按照九宫之数,放在丹炉中的隔孔之上。 “你看好了,火焰分青、白、金、灰,四种颜色,每种颜色火性不同,炼丹之时,便是靠着着四种火焰,不断往复灼烧,将材料中的杂质炼尽,相互融合,产生新的功效……” “哦,化学反应。”方觉嘀咕说。 “什么?”丹元子奇怪问。 “没什么,随口一说。”方觉简单解释说:“就好像两种不同的东西,放在一起,经过某些特殊的操作后,会变成第三种和之前完全不同的东西。” 丹元子眼睛一亮,用力一拍大腿:“好悟性!这句话,说到了炼丹最最核心,小子真不错,难怪我那老师弟那么看重你!” “四大人,你拍大腿可以,但能不能拍自己的?”方觉拖着差点被拍断的大腿,小心翼翼的朝后挪了一点点。 化学变化,物理变化,这些科学常识,在原时空小孩子都懂,但在这个时代,的确不是一般人能想明白的。 “先不说这个,言归正传!”丹元子收回了欣赏的目光,继续道:“火能淬丹,颜色转化之时,却是火性最不稳定的时候,最容易出岔子,所以,要以水性调和,确保转换的时间最短,此时用水来压火,让火性变得最平和,这就是你要做的事。” 说罢,双指一探,夹出一块碳晶,点燃后,递到方觉面前。 “感受一下,用御水术,去尝试着压制火性。”丹元子说。 方觉头皮一麻, 这碳晶温度之高,足以化铁!丹元子竟然能用手指夹住,皮到底他妈的有多厚? “我常年炼丹,炉火旺盛的时候,三丈之内连草木都能燃烧起来,久而久之,自然习惯,你当我这一身肥肉是摆设?休要大惊小怪,快些来试。” “好。” 方觉点点头,屏气凝神,刨除杂念, 几滴水柱从水缸中缓缓漂浮起来,然后波的清响,在半空炸开, 空气中,顿时弥漫起一股不易察觉的淡淡水汽,那些水汽从四面八方朝燃烧中的碳晶靠拢过来, 水火相克,但也能相生,水少火烈,反而助燃,被水汽一逼,碳晶温度非但没有降低,反而嗤嗤作响,颜色更加明亮,涌起阵阵热浪。 “压住!”丹元子低声喝道。 方觉心念一动,又是几滴水珠跳出炸开,融入水汽,层层叠叠的水汽,从外向内,逼入碳晶, 那碳晶不断的冒出青烟,颜色渐渐变化,内中的火力也被最大的激发出来,与水汽抗衡。 “稳住!” 丹元子眼中闪过希望神色,御水治火,关键在于平衡,水汽太猛太强,火焰熄灭,水汽不足,时机火候不到,火焰又不稳, 话音刚落,只听‘嗤’一声响, 那碳晶上冒出一股呛人的黑烟, 整个碳晶完全熄灭。 “可惜可惜,功亏一篑!”丹元子长叹一声。 第一百七十二章 减肥大法 水火之道,变化微妙,如同人的情感念头,分寸、火候一点都错不得,进退之间,要有序有法,分寸拿捏稍微不到位,结果便不同,火候不到事不成,火候过了事又要焦。 用水去平衡火晶中的火性,这玩意就跟人类谈恋爱、打仗一样,要知己知彼,即能够深刻了解自身情况、控制好自身行为情感,也要根据对方的变化、性情,做出相应微调。 对于水,方觉是理解算是比较深,可对于火,碳晶的变化,他却只能通过与之接触的水,来感应, 这就很难做到完全熟悉、掌握。 “还是大意了,早知道应该让你早些操练,我本以为会御水之术就成,看起来没那么简单。”丹元子看了看沙漏,估摸着时间,炼丹一定要在丑时之内开始,只剩下一个多时辰了。 方觉想了想,说:“我再试试。” “好!”丹元子又依样画瓢,夹起一颗碳晶点燃, 方觉稍稍微微沉默,心念一动眼中亮起两团火苗,盯着碳晶,好像要将这颗小小的碳晶看透看穿。 “怎么了?”丹元子见方觉发呆,问道。 方觉也不回答,再次调取了几颗水滴,融化成水汽 嗤嗤嗤 片刻后,再一次失败。 “再来一次。”方觉道, 丹元子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点点头继续。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转眼到了丑时六刻,还没来得及开炉,失败的碳晶在篓子里放了小半篓,足足有两三斤。 “不用再试了。” 丹元子看时间已经来不及,说:“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水火调和,也难达到尽善尽美,我看你这几次,每次都要好一些,其实就炼丹而言,也应该勉强够用了,我们现在就开炉。” 说着,拍了拍方觉肩膀,语气轻松的鼓励说:“你也不必太大压力,炼丹本是逆天,败了才正常,成了才不正常,只要专心去做,结果如何,我都承你一个人情。” 方觉不言不语微微点头,眼睛却盯着丹炉,若有所思。 “莫要发呆!全神贯注!开炉了!” 丹元子大喝一声,好像凌空打了一个响雷,整个房间里都在微微颤抖, 只见他眼神一紧,浑身竟然涌出火焰来,像一尊威风凌凌的火神, 他以丹药入道,而炼丹,火,最为重要,因此对于火的掌控,虽然不如纯粹以火入道的人,也要超过寻常得道高人。 只见他身形一晃,浑身的火焰齐刷刷的向前涌出,好像脱下了一件大大的衣服, 火苗从炼丹炉的孔中钻入, 顿时,点燃了炉中所有的碳晶。 再看丹元子,却是浑身大汗,整个人好像都瘦了一圈。 火晶燃烧猛烈,房间里的温度陡然上升,几乎都没有经过升温的过程,就变成了最猛烈的灰白色火焰, 房间里的温度,也随之上升一大截,转眼就变成了桑拿房一样。 方觉有些意外的看了看丹元子,这人以丹入道,听起来好像没有什么战力,但仅仅刚才这一手,近距离之下,浑身火焰猛扑,若是用来对战伤人,威力之大也绝不容小觑。 又见他喷火后,整个人好像瘦了一圈,心想莫非他这些肥肉,的确与众不同,有些特殊功效?按照这样的消耗,只怕用不了七八次,他就要从一个超级大胖子,变成小胖子,甚至小瘦子。 有点意思。 此时也由不得方觉分心,稍稍动念后,便重新集中精神,注视着炼丹炉中的火焰颜色。 时间一点点过去,灰白色的超高温火焰几乎在很短时间内,就将原材料中的杂质和有用物质,全部融化, 丹元子双手掐诀,指尖好像有吸引力一般,从炉中抽出一点儿火焰, 之前稳定的火苗开始有些不安的跳动起来,火焰的颜色也渐渐发生了变化。 “动手!”丹元子低喝一声。 大缸中冲天而起一道水柱,凌空炸开,化为满天飞雨,再落下时,已经融化成水汽,从炼丹炉孔洞之中挤压进去, 丹炉温高,水汽还不等进入,就已经被蒸发,只能前赴后继,转眼间一缸水就只剩下一半。 此时方觉的眼中,炼丹炉里的碳晶在眼中火苗的照射之下,内部变化已经十分清晰, 本以为只是一个免蜡、放大镜作用的金手指,没想到具体用起来,却妙用多多,如果说水火相济,必须知己知彼,那么此时碳晶的变化清晰落入眼中,便是知彼, 就好像人与人相处,对方心思念头,全在你掌握之中,自然就能做出对应的策略。 加上之前的不断练习,不断失败,方觉已经积累了许多的经验。 这次,火性的过渡,竟然十分顺利,从灰变金! “咦?” 丹元子一愣,探头仔细的看了看火,又瞧瞧方觉,一脸意外, 这小子怎么忽然就开窍了? “四大人,莫要分心!”却是方觉出声提醒他。 丹元子嘿然一笑,老子练了一辈子丹药,如今却被一个后辈门外汉叫我不要分心? “你且离远一些,保存体力,需要控水时,再靠近!”丹元子道。 这房间里几乎就不是人呆的地方,比桑拿还要桑拿,炉火虽然变成了温度低一些的金色,可房间却更闷更热了,尤其是靠近炼丹炉,几乎都能感觉到身上的毛发都要被烤焦。 方觉退后几步,坐在水缸边,心念一动,调集起一些水汽,护住自身。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转眼便是一天,十二个时辰, 五十大缸水,用了二十三缸,碳晶也几乎用掉一半,方觉出手八次,转变火焰,其中有五六次,都十分完美。 不过,房间里实在没法忍,身上的衣服早就穿不住,方觉脱得只剩下一个大裤衩,丹元子更加豪迈夸张,连裤衩子都不穿了,光着身子,坐在炼丹炉一尺之内。 方觉从后看去,就觉得看见一座白花花的肉山,或者说,是雪山,在炉火之前,不断的融化着, 丹元子的身下已经出现了大滩大滩的汉水,肥胖的身躯,比起最初,几乎缩小了三分之一,真的从一个超级大胖子,变成了普通大胖子。 就这么,又是一天过去,到了第三天晚上丑时。 第一百七十三章 丹成遭雷劈 两日时间转眼即过,炼丹房里两个人几乎都已经到了精疲力竭的阶段, 方觉是第一次参加炼丹,又是辅助,按理说工作量不大,但同样的道理,他对御水术的掌控也是初学乍练,两日不眠不休,时刻要准备着出手,出手时又全神贯注,极其消耗精力。 何况他第一次参与炼丹,对炼丹这种事也很好奇,尽可能的会多接触学习一些相关的知识。 丹元子是主力,也不晓得是每次炼丹都这样,还是这次比较特别,总之两日下来,他一直靠近在丹炉一尺之内的距离,瞪大眼睛一动不动,消耗更大。 方觉距离炼丹炉有好几丈,都觉得热浪滚滚几乎不能坚持,何况丹元子? 就看他身上不断的朝外涌出汗水,在地上结成一滩滩水渍,然而很快又被高温蒸发, 两日下来,丹元子从超级大胖子,变成普通大胖子,最后成了眼前这样,一个普通小胖子,看起来只是略略有些婴儿肥,要不是这年头普通人普遍比较瘦,他得体型,恐怕都不能称之为胖。 直到丑时三刻,最后一次火焰转化后,炉火温度骤然下降,方觉甚至都感到了有一丝冷。 之前丹元子大致说过,炼丹,既要有循序渐进,也有强攻猛进,开炉猛火升温,在最短时间内融化原材料,收炉子温度将得越快越好,有利于丹药成型。 就好比是将冰水洒在滚烫烧红的铁上,如果这块铁质量不行,自然就爆了,只要能坚持住,就说明质量足够好,这也是去芜存菁最简单有效的方式。 “动手!”丹元子沙哑着嗓子大吼一声。 方觉已经等了几个时辰,就等这一刻,积累的精神意志毫无保留,都用在这一刻的刀刃上。 最后五缸水,全部化成高浓度的水汽,却又不凝结成水,这种十分玄妙的状态,瞬间注入炉中。 炼丹房的空气陡然再次大幅度降温, 有些边角角落里,竟然结出一层的冰来,可谓是冰火两重天。 刹那如年, 几刹那后,一切恢复了正常,炼丹房里的温度也和最初一样,不高不低,好像之前的高温和低温都没有存在过。 隔着炉子,便能闻到一股沁人心脾的清香。 “四大人,这……这算是……成……” 方觉‘成了’两个字还没说完,就被丹元子一把捂住了嘴,瞪大眼睛低声说:“不可乱说,这种时候,千万别说什么!” 说完,他冲着天地牌位咚咚咚磕了三个响头,然后来到丹炉边,小心翼翼的打开炉鼎盖子。 方觉也忍不住凑上前去。 只见,丹炉之中,九颗圆滚滚、亮晶晶的金色丹药,整整齐齐的拜访在九宫格中, 每一颗,如同龙眼一般大小,即便是方觉亮起眼中火苗,也很难看出尺寸有任何不同, 丹药外面是一层淡金色如同琉璃的‘薄衣’,里面却是有好几种颜色的光芒流转,好像把彩虹封印进了丹药里一般。 方觉第一次炼丹,也不晓得这丹药到底算是什么品质,好不好,就看向丹元子。 丹元子却是一脸失魂落魄的样子,好像见了鬼一般! 以前他炼丹,一炉丹药九颗,运气再好,也很难九九俱全,能炼出六颗以上,就算是很不错了,即便是很熟悉的丹药,一炉子下来只有四五颗,也是正常。 一炉九丹俱全,这种事,他一辈子只遇到过一次:便是在他以丹入道的那一天, 那一天,他在炼一炉很常见的避暑祛瘴丹,这种丹药他已经练了十几年了,驾轻就熟,但也从未有过九丹齐成的情况,没想到那一日福至心灵,也不知道怎么就完成了人生第一次大圆满,然后由此入道。 但此后,再也没有过九丹大圆满的情况。 今日重见,丹元子还只当自己看错了,眼花了,同时又不由自主的陷入到了对于当初的回忆之中,整个人一阵失神。 “四大人……”方觉见他一动不动,推了他一把。 “不好!” 丹元子回过神来,紧跟着便是大惊失色,一把抓起炼丹炉里的九颗丹药,一把抓起方觉,大步朝炼丹房外逃窜,好像被老虎追逐的兔子似的,连门都来不及走,轰隆一下把墙撞了一个大洞, 他的速度远比不上观星子缩地成寸,但也是极快,比起武林顶尖的轻功高手还要远超,几个起落之间,就逃离了庄园。 ‘轰隆’ 天空无缘无故的涌起乌云,那些又厚又密的乌云完全不晓得是从哪飘来的,刚才来月朗星稀,此时却黑云遮月, 云刚聚集,一道水桶粗细的雷电,便从天而降,不偏不倚的劈在刚才炼丹房的位置。 “我靠!”方觉吓了一跳,这是什么情况?炼个丹而已,需要遭雷劈? 这可是天雷! 剑仙出剑,也有雷电之威,比如方觉全力一剑,普通人看起来,就好似一道雷光。 但也仅仅只是好似,真正的威力,和天雷是不可能相提并论的。 要是刚才稍稍跑得慢一些,甚至没走,此时他和丹元子,岂不是要挂? “不好!” 丹元子神情又是一变。 方觉心头咯噔一下,吓得冷汗都出来了,刚才这家伙就是叫了一声不好,结果叫来一道天雷,现在又叫不好,不会还有吧? 下意识的抬头看天,可奇怪的是,那一道雷霆之后,天空中的乌云竟然有渐渐散去的迹象,月光也从乌云缝隙照下来,无论如何,不像是还要再打雷。 丹元子也不说话,沉着脸,还是一手托着丹药,一手拉着方觉,朝回跑。 重新回到炼丹房……炼丹房已经不见了,诺大一间房子,只剩被雷劈过的断壁残垣, 一地狼藉之中,丹元子那只价值百万银子的炼丹炉,凄凄惨惨的倒在原地,断了两只足,一大半炉身被劈成了碎块,一小半甚至已经融化成扭曲的奇形怪状。 百万银子的炼丹炉,就此报废。 “这……这是怎么回事?”方觉瞪大眼睛问,刚才那道雷,难道正好要死不死的劈在炼丹炉上。 第一百七十四章 九九大圆满 丹成, 惊雷! 从天而降,劈在炼丹炉上,将那价值百万银子的炼丹炉劈废,连用作炼丹房的房屋,也成了废墟。 “这个哎呀真的是” 丹元子脸上的表情古怪到了极点,说不出来是什么感觉, 看上去吧,有点分裂, 要说是心疼,也对,而且是心疼到了极点,脸上的肉都在抽抽; 要说是快活,也对,而且是快活的无法描述,方觉见他的样子,好像都忍不住要放声大笑。 妈的,不会精神分裂了吧? 这可不太妙,自己越水一行,涅槃了一个得道高人,废掉一个观风台大将,最后疯掉一名观风台大佬? 这事要是全赖在自己头上,可他妈的可真说不清楚,估计观星子都会抓狂,说不定那位神秘的国师大人会直接出手,一巴掌拍死自己的衰神转世。 “四大人,到底怎么回事!”方觉加重了语气,声音之中,隐隐有金铁风雷之音,带上了丝丝的剑意。 丹元子的耳膜只觉得被针刺了一下,终于从那种诡异的状态中,一点点的强行脱离开来。 “哎” 先是长长的叹了口气,才道:“俗话说,世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十全十美,不是没有,而是非人力可为,乃是天地之力。人是做不到的,但人能做到最极限的是什么呢?是九,九,也是数字中最大的一个,炼丹而言,炼出九颗丹药,称之为圆满,没有比这更高的成就了。” “无限接近于天,所以,遭受到了天罚?”方觉心有灵性,接口问道。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丹元子点点头,又道:“这次不仅丹成九颗圆满,而且个个饱满晶莹,我观丹衣,近乎无漏,更是上品中的上品,成九颗丹药,是圆满,每一颗丹药又都是上品,那便是九九大圆满,无限接近于十全之数,挑战天地权威,苍天降下雷霆,是理所当然。” “这老天爷好像也太小气了一点吧?”方觉抬头看看天,皮里阳秋的说;“连几颗丹药,犯得着这么大动静?” “小气?你以为这算什么大动静吗?”丹元子呵呵道:“你要知道,天地之威无穷无尽,仅仅一道天雷而已,在我们看来那是了不得的神威,可是在天地看来呢?连放个屁都不如,若是天地真的对我们动了真火,要必杀我等,那何止一道天雷,你走到哪里,哪里便是地震洪水瘟疫火山喷发,哪里便是赤地千里,雷霆万丈!躲不开,逃不过!” 方觉想了想,说:“那要是我真能让老天爷动这么大的肝火,恐怕我的本事之大,什么地震洪水,天雷劈头,也未必在话下。” “嗯?”丹元子十分意外,看了看方觉,嘿然道:“你这小子,到真是胆大的狠,什么话都敢说。” “反正我现在在天地眼里,连个爬虫都算不上,说些狂妄的话,天地他老人家,也不会在意。”方觉笑道。 心中却在想,那什么洪水灾荒、天雷万道,岂不是和人得道飞升时候,渡劫差不多? 难道说,飞升渡劫,会被雷劈,就是这个原因?因为逆天而行,触怒了天地,挑战了天地的权威? 不过此时倒也没时间去细想这些,飞升渡劫在这个世界而言,层次好像太高了一些,连公认天下第一的国师,也没有传出过半点可能飞升的传闻。 “只是可惜这丹炉毁了。”方觉道。 “可惜是可惜,但也值得了,只当是成本吧。” 丹元子望着掌中丹药,道:“此药易经伐髓,脱去杂质,这次又是九九大圆满,功效比我想象中还要强许多,若是有任何疾病,一丹下去,也能祛除邪祟,可以说是包治百病了。价值之高,连我都不知道该怎么算了。” 说着,递给方觉三颗: “说好的三成酬劳,这三颗丹药你收好,此丹接近无漏,水火烟尘不伤,无须特殊保存,只要别丢了就行。” “多谢四大人。”方觉慎重的接过这三颗丹药,收藏在袖袋之中。 这玩意说白了,是洗练肉身用的,对修道之人价值很大,尤其是自己这种,擅长攻击型的剑道中人,更加有用,一个肉身足够强悍的剑仙,几乎是人性杀戮机器,无解的存在。 至于包治百病这个功效,虽然也很厉害,但之前丹元子给了一颗见面礼,只要不死就能保一条命,两个功能目前看起来有些冲突,反而不是最重要的。 他一个得道高人,本就身强力壮,很难得病,身体也算是经过韩平剑意淬炼,比起一般得道高人要强悍许多,本身大概就算是百病不侵,寒暑不惧。 不过有胜过无,多一个保命的东西总不是坏事。 “不用谢,这是你的本事,我这次来想找小孤道人,可没想到,看起来你的御水术,竟然还在他之上!这真是奇怪了!” 丹元子不解的说。 这个事嘛,丹元子不解,方觉却心里一清二楚, 不是自己的御水术在小孤道人之上,而是眼中的火苗,可以清晰的看见碳晶的变化,因此能更有针对性的御水调和,知己知彼。 否则,御水术本事再高十倍,也未必能做到这么精妙完美。 “大约是运气吧,之前炼丹时候,我也心中有所感触。”方觉道, 修道之人,最吃感触、运气这一套,丹元子也不怀疑,想了想,问:“你可愿意随我回京城,日后助我炼丹?” 对于普通人,甚至普通观风台的道德高人而言,跟着丹元子混,成为得力助手,当然是个好差事,不过方觉却不这么想。 微微一笑,道:“四大人,各人有各人的缘法,你以丹入道,整日埋首炼丹房,道行才能精进;而我以剑入道,若是常年局限于一地一房,专心炼丹,恐怕对我修道,反而有所阻碍。一番好心我心领了,若是以后有缘,自然再为大人效力。” 第一百七十五章 机缘在水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对于读书人来修道之人来说都是一样的, 丹元子修得的丹道,他的路,就是不断的炼丹,而不是在现实中走来走去,那种历练对他反而不一定有太大作用;方觉不同,他修炼剑道,一往无前,冲向远方,若在现实中,连个小县城都没有出过,整天窝在炼丹房里炼丹,所见所闻有限,心中自然没有大格局大沟壑,难有大成。 何况这方天地对于方觉来说,处处都是古怪,到处都可能是机缘,炼丹固然又安全又安逸,看起来地位高,可他还是想用个十年,甚至几十年,走遍天下,到处瞧一瞧。 “你有这番志向,自然是极好的。”丹元子心中其实非常可惜,如今看来,若是有方觉这个助手,恐怕比小孤道人还要犀利几分, 只是人各有志,有些人是可以勉强的,比如老人参精, 但有些人是不能勉强的,尤其是修剑道的这帮人,宁折不弯,再说了,炼丹之术微妙,差之毫厘谬之千里,若是方觉不情不愿,炼丹时候即便不搞鬼捣乱,也很容易出事,原本能炼成的好丹也要废掉。 “四大人,这次见到你,有幸助你炼丹,也是我的机缘,我入观风台和入道,算是有了些时日,心中有些疑惑,不知可否向四大人求教。”方觉问。 “你这人也怪,修道修得是天地,是逆天,修道上有疑问,自然向你师父请教最好,别看我这老师弟入门最晚,道行也不算高,可论修道天赋,其实是我们师兄弟中极高的,对天心领悟也好,你现成的不问,到来问我?” 观星子吃亏就吃亏在年纪太大,这次炼成了洗髓丹,虽然不能直接延年益寿,但可以极大的祛除体内杂质,强身健体,让身体机能重新焕发活力,其实也是一种侧面的延年益寿, 丹元子剩下六颗,心中已经有了分配方案,其中一颗,就要给观星子。 “本是要问的,不过毕竟不在眼前,很多话说不明白。”方觉打了个哈哈, 对于观星子嘛,方觉有方觉的想法,倒不是防备,而是像他这样体察天心的人,往往到最后,也会归顺天心, 那既然修道是逆天,这里面就有一些说不准的隐患了。 “你说。”丹元子点头。 “入道后,更进一步,又是怎样?”方觉问。 丹元子想了想,说:“若想更进一大步,你可以看看小孤道人,他这路子大方向上,我看来算是走对了,但有些极端,他御水,然而化身为水之精后,能否再回归人类,还是被水同化,真的就成为水了,这却不好说。可一旦能重回人类,那道行之深,极为恐怖,还要超过我。” 顿了顿,道:“要我来说,还是要走一条中庸稳妥的路子,你看我炼丹,自己不会跳入丹炉内,把自己也当成一颗丹,可绝不离开丹炉一尺之地,炉内炼丹,我呢,在炉外,算是一颗外丹。” 方觉想到了他炼丹时候,从大胖子变成普通胖子,浑身肥肉减少的样子,心中微微一动, 难怪他整天坐在车里吃吃喝喝,不断的长胖,这果然是有缘故的。 “呵呵,也不必瞒你,什么时候,我不需要这一身肥肉了,丹火炼我不动,那便是更近了一大步,以身成丹。”丹元子微笑道。 “这么说,修剑道,下一步便是以身为剑?”方觉不确定的问。 “论剑道,当属我三师兄,若是你问他,他恐怕会反问你,什么叫做以身为剑呢?”丹元子笑眯眯的说。 方觉一时无言,回答不上这个问题。 剑身坚固,因此身体要坚固?剑飞行速度快,因此人的速度要快?还是说气质上和剑相似?好像都对,又好像都不对。 丹元子呵呵一笑;“既然都对,那就都去做,既然都对,那做了总不会错,你肉身坚固了,不是坏事吧?你速度快了,不是坏事吧?” 方觉晒然一笑,不再多问。 这种事,终究是问不明白的,就像大将军问幕僚,十个幕僚可能会给出十种答案,每一种看起来都有道理,但最后到底用哪一种,哪一种才是真正行得通的,或者都不用,或者结合着用,其实还是要决策者自己去衡量判断。 “大人,夫子!” 大门口传来脚步声,桑远诚带着一大群夸刀持枪的兵丁朝这里涌来,看见方觉和丹元子两人,一个光屁股,一个穿裤衩,站在废墟里,老神老在的聊天,一群人纷纷目露震惊。 桑远诚硬着头皮上来,抱拳行礼:“两位,这是怎么回事?我看天雷轰在此处,两位可曾受伤。” “这倒没有,桑县尊,烦劳你找两套衣服来。”方觉也是硬着头皮无奈回答。 之后两日,方觉又和桑远诚谈了谈心,聊了聊工作和人生, 主要是对观风台内部的架构和人员,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包括和无面心同样属于四奇人的那几位。 这四人都是二师兄弟子。 观风台内,除掉国师,最神秘的两人,便是一僧一道,老大老二,道行远超其他弟子,不过常年服侍在国师左右,基本不用担心那位道长对方觉进行报复。 这日,各自准备上路,丹元子站在大车之上和方觉告别。 “你那些关于炼器造车的奇思妙想,我回去之后,定要拿给老五去看的,说不定他会联系你,我这五师弟嘛,有些痴,说话行为若是你觉得古怪,不必放在心上。” 丹元子呵呵一笑,又问:“接下来,你准备去哪?” “四大人这话何意?”方觉问。 “倒也没什么特别的意思,内部联系,用鱼牌即可,你去哪里我要找你都找得到,不过这两日,我心中有所感悟,你顺颍水而下,应有一些不大不小的机缘。”丹元子说。 “哦?这也能感应的到,莫非是算卜之术?”方觉奇道。 算卦,占卜,这些在原时空的封建迷信,在这个世界,目前看来是一定有的, 可是看起来很高深,连观星子都没听说有这个本事。 第一百七十六章 洗髓 大昊无江,但有颍水,这条水便是大昊的长江,将大昊分为南北。 方觉和李贤乘舟而下, 直到亲自坐船在颍水上穿行,方觉才意识到,当初自己说治理颍水,其实有些可笑了。 这条河,他妈的比长江还要宽阔,坐下这条能容纳几十人的大船,在河上行驶,目力所以,几乎看不见岸边,只能模模糊糊的看见一条淡淡的‘线’。 颍水之宽,三千丈! “夫子,丹元子前辈真的会算卦吗?”方觉站在船头吹风摆pose,李贤也跟着摆pose,望着滔滔大河,充满好奇的问。 方觉还是听了丹元子的花,乘船而下,也不知道这机缘到底在哪里? 莫非是水中有什么水怪妖精,大鱼蛟龙? “那倒不是。”方觉摇摇头, 所谓算卦,说到底,就是算天心天意,算未来的走向, 这是需要‘大数据’支持的,收集的信息越多,越全面,越能判断出未来的走向,但是这种‘数据’,首先来源不足,再厉害的得道高人,也不可能尽知一切, 一个小偏差,就可能导致全盘皆错。 好比原时空买股票,看到了政策利好,看到了基本面好,甚至知道接下来要有庄家拉高,万无一失的样子,可这家公司的仓储管理员,头一天晚上和几个战友喝了点小酒,这种事谁能知道? 喝了点小酒,回去后,疏忽大意,仓库着火,酿成大祸。 人力有时穷,不可能完全将‘运气’的成分挤压干净,更何况在信息流通不发达,几乎没有专业的数据统计的时代,即便得道高人得到的信息,也是有限的,延迟的。 更何况,这些信息的加工过程,复杂无比,只有天地这台超级计算机,才能完全掌握规矩,进行精密计算,最后得出一个不可能有错的结果。 人,做不到。 但人偶尔可以‘窥见天机’,不是通过个人的收集信息、计算结果,而是由于某些机缘,直接看见了天地计算机的一小部分运算结果。 丹元子那日成就九九大圆满,便是一份机缘,这份机缘和方觉牵扯甚深,由方觉而来,因此隐隐看见了方觉的一些机缘。 饶是如此,也看不清说不明,只是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 李贤不懂什么计算机之类的东西,不过聪明的狠,和他解释一番,也就明白了。 “无所不知,那便无所不能喽?”他忽然问。 方觉看了看他,点头道:“好小孩,说得真好!” 李贤嘿嘿一笑。 “好了,不要站在船头吹风,跟我回船舱。”方觉转身离开。 “是要吃了嘛?”李贤瞪大眼睛,跃跃欲试,十分期待的样子。 …… 是要吃了, 但不是吃饭。 这一趟越水县之行,方觉有得有失, 得罪了观风台的四奇之一,进而大概和无面心身后的二师兄道人也产生了一些间接的不愉快,随身携带的鸿羽剑也废掉, 收获也不少,学会了御水术,从丹元子那获得了四颗用钱都买不到的丹药, 一颗救命,三颗用来洗髓。 这三颗丹药,方觉准备和李贤一人一颗,然后留下一颗备用。 “嘶嘶嘶……” 望着手中流光溢彩的洗髓丹,李贤有点下不去嘴,连连吸凉气。 “是不是太大了?没关系,就着水一口吞下去就行,丹元子跟我讲这玩意吃到肚子里立刻就会化开,不会噎住的。” 方觉其实也没啥把握,丹药不大,但李贤人小,入腹即融,不代表在嗓子里会融化,要是吃丹药被噎死那就搞笑了。 不料李贤却不是因为这个, “夫子,这一颗丹药,要是拿去卖,乖乖,那能换多少钱?”李贤咽了口口水,眼睛里全是小星星:“二十万银子,最少吧?” “咳咳……这个嘛,差不多吧。” 方觉没想到自己这个弟子竟然如此贪恋财货,简直和自己年轻时候一模一样。 二十万? 做梦想屁吃! 丹元子炼丹,那些原材料,包括毁掉的丹炉,折合下来,九颗丹药,一颗也要二十万出头,还不算折进去的人力, 对于炼丹而言,人力,技术,比起材料还要值钱,花钱能买到材料,不一定能买到以丹入道的高手来炼丹。 更何况,九九大圆满的丹药,这玩意可遇不可求,这种小道可以忽略不计的机会,哪里是钱能计算的? 即便按照最便宜,最朴素的算法,炼丹两分材料,三分技术,五分天意,这颗丹药的保守价值,也在一百万银子以上。 这话就不敢和李贤说了,省的他心疼死。 饶是如此,李贤现在的样子也是古里古怪,矛盾的很。 吃,强身健体,洗髓伐经,一百万银子就没了;不吃,找个有钱的,一两百万银子…… 这种事,如果是方觉没有入道的时候,也会犹豫,一两百万银子,足够爽几辈子。 “吃!”一咬牙,下了决心。 “嗯!”李贤一仰脖,把丹药吞进肚子里。 方觉也一口吞下。 果然神奇, 这洗髓丹不惧水火烟尘,就是不怕火烧,不怕水泡,也不会被尘土污染变脏,但偏偏是吃到嘴巴里,立刻就有融化的迹象,一开始吞咽在喉咙,还能感觉是一颗丹药,稍稍有些顶, 刚入喉深处,便清晰的感觉到开始飞快融化,一股说不上来感觉,像是水,又像是气,进入了肚子里。 估计,是有某种元素,和唾液中的酶发生了化学反应。 入腹之后,奇怪的感觉浑身从丹田为中心,向四肢全身蔓延开。 “呃” 李贤打了个饱嗝,竟然从口中喷出几颗火星来。 “闭嘴闭嘴!”方觉连忙说。 他这一开口,嘴巴里竟然喷出一股水。 “哦!”李贤赶紧闭嘴,还是迟了一点点,哦的时候嘴巴是圆形,隐隐约约看见绿光闪过,好像嘴里开了一朵花。 两人都紧紧的闭着嘴。 可以清晰的看见,一道道或者白、或者绿,或者黄等颜色,在两张脸上交错轮换着。 一股奇怪的气味,在船舱中散发出来。 第一百七十七章 祭祀河神 这洗髓丹从外表看上去,流光溢彩,其实是因为其中有金、木、水、火、土五种元素融合交汇,所谓的洗髓,并不是来硬的,而是靠着这天地自然生成的五种元素,去融合、消解身体里的杂志,让身体更加贴近天地自然。 若有朝一日,身体便是天地,便是自然,那当然就无病无灾,不死不灭,即便遇到洪水、地震、火山爆发这样大自然会经历的灾难,也可以自行调节,达到生态平衡。 所以吞下去之后,方觉口吐水元,李贤嘴巴里冒出火星和小草,都是元素幻化而成,如果一直张着嘴,那药力就容易跑光。 两人将船舱反锁,闷在房间里,等着药力慢慢的消化。 转眼便是一天一夜。 再次张嘴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下午, 没想到倒是李贤先完全吸收了药力,一开口,便是满嘴芬芳,带出一股奇异的香味。 又过了快一个时辰,方觉才吁了一口气,感觉体内的药力完全消化了,起身活动了几下。 李贤年纪小,体内的杂志相对就少一些,方觉年纪大,体内的杂质当然就要多一些,因此时间更久。 “什么感觉?”方觉问李贤。 李贤想了想,认真的说:“我觉得现在我可以吃掉十头牛,一拳打死一头老虎!” 方觉哈哈一笑,的确如此,这丹药未来能起到什么作用,现在还不知道,不过此时此刻,的确觉得整个人精神奕奕,有一种我无所不能,我就是神的错觉, 和磕了药差不多,但意识却是绝对清醒的。 “先不要着急吃饭,随我去洗一洗!”方觉道。 大冬天,一天时间下来,人其实不会变的太脏,不过这药丸终究是洗髓伐骨,逼出了体内许多杂志,衣服下的皮肤上,能清晰的感觉到有一层油腻腻的东西,十分的难受。 于是两人这才打开舱门,来到甲板上,请水手帮忙打了几桶河水,脱了外袍穿着裤衩,就这么拎着冰冷的河水从头浇下去。 一名叫小吴的水手看得目瞪口呆,劝道:“两位相公,这天寒地冻的,难能这么洗澡啊?可不得洗出毛病来!” “无妨无妨。”方觉只觉得这大自然的水,浇在身上十分的痛快,反而比那些经过人工加工,烧热后的水,更加亲近一些。 李贤也不觉得冷,一桶接着一桶, 两人洗了快有两刻钟,就听船老大在大船舱里叫了声:“开饭了开饭了!” “正好,回去吃饭。” 两人回到大船舱之中, 这是一条货船,由于货不多,船老大赚些私房钱,还搭在了二三十的旅客,全部在大船舱里开饭,今日船老大下网大鱼,收获满满,吃得便是全鱼宴。 几个比脸盆还大的鱼头,清水炖出来,就放点葱姜去腥,香气扑鼻, 还有大块大块的水煮鱼。 “各位客官,你们是赶上了,运气好,往年冬天的鱼虽然肥,但不爱动,还真不好打,而且到了开春,其实也瘦了,今年也不晓得怎么了,一个个都活跳跳的,熬过了大半个冬天,居然还十分肥,味道贼鲜,赶紧趁热尝尝。”船老大说。 鱼到冬天之前,和其他动物一样,都会准备过冬,所以深秋的鱼相对肥一些,但冬天活动量不大,而且此时已经是过完年,算是开春了,正常情况下,此时的鱼是比较瘦的。 方觉冲着鱼头下了几筷子,又吃了几口鱼肚肉,果然觉得十分肥美,尤其是鱼肚子上的一层边,都带着厚厚的鱼脂,入口即化。 心想今年的鱼情变化,莫非和小孤道人有关?他化身水精,进入颍水,给颍水打了一针大补? 先不管他,这鱼头汤的确鲜美无比,和李贤一人抱着个大碗,扮些鱼汤鱼肉,吃得十分痛快。 “船老大,我听人说,常在水中讨生活,都要祭拜龙王水神,怎么一路上,也没见你们拜过?”有名年轻书生开口问道。 其他人也是好奇,纷纷看向船老大,船老大却是神色微微一变,摆摆手:“不说这个,不说这个,吃饭吃饭!” 那书生姓刘,叫刘子枫,方觉上船后和他攀谈过几句,得知他是秀才,也是个出门游历的, 刘子枫似乎对一切都十分的好奇,不依不饶的问:“莫不是已经祭祀过了?” “都说了不要再问,你这书生怎么这般多话?!”船老大终于有点恼火了,一瞪眼:“各位,船上的规矩多,拜托大家,不要乱说乱动,尤其是不要去说那些和神怪精灵有关的。” “这又是为何?”刘子枫一副不知死怎么写的样子。 “算了算了,我算是怕了你这个相公!下一站到渡口,你赶紧下船了,船资我也不要你的,行不行?” 船老大话音未落,整个大船忽然猛烈的摇晃了一下, 船舱中,有人站立不稳摔倒在地,有几盆饭菜都打翻了。 “你看你!”船老大神情剧变,转头朝外吼:“小吴,怎么了?” 甲板上的水手头头小吴大声说:“大哥,好像有什么东西撞了一下?” 他刚说完,船又是一阵剧烈的摇晃,相比刚才那下,这次更加的猛烈,人人站立不稳,饭菜撒了一船舱都是, 而且可以清晰的听到,船底响起咚得一声大响! 紧跟着,一连串密集的颠簸随之而来,不停的听到船底下有什么东西在撞击。 “完蛋完蛋,我就让你不要乱说!”船老大面色铁青,扶着船舱来到刘秀才跟前一把抓住他的领子,愤怒的说:“这下好了,引来河神要祭品,你说,是把你丢下去当祭品,还是怎么着?” “船老大,我,我也不知道会这样!怎么就要祭品了?”刘子枫吓得脸也白了,牙关打颤。 “骗人没事,可鬼神哪里是能骗的,你说要什么祭祀,现在人家当然找上门来要祭祀,祭祀当然要有贡品了!”船老大气得浑身发抖,都想打这个秀才。 咚,又是一下狠的,前前后后几十丈长的大船,几乎朝一侧倾覆过去,所有人七歪八倒的撞在船舱上。 第一百七十八章 黑铁头怪鱼 方觉他们坐的这艘大船乃是模仿朝廷水师的战船改成,宽大平稳,即便遇到大浪也很难颠覆,像此时这种情况,整个船都差点被从水面上掀起来,船老大行船半辈子,遇到的次数屈指可数, 每一次都是狂风巨浪, 而今天,外面却是一片风和日丽,水流平稳。 这要是说没有古怪,谁都觉得不可能。 “就是他,就是他乱说话!” “船老大,把他丢下去祭奠河神!” 船舱里忽然有人开始大声的说话,把矛头转向了刘子枫。 刘子枫一下子愣住了,要说船老大刚才吓唬他,他还是能接受,可这些人,很多都是一路坐船同行,半路还说说笑笑,此时竟然翻脸,要拿他祭奠河神。 反而,倒是刚才吓唬刘子枫的船老大眼睛一瞪:“都不要在这里胡说八道了!某家是船夫,哪能杀人害命!你们在船舱里坐好,不要乱吵乱动!” 说完,扶着墙转身离开船舱,在甲板上大声招呼起水手们,稳定行船,查看到底是怎么回事! 他刚出去,船下又是一阵乱撞晃动。 其实都不用查看,这要么就是船误入了有很多礁石的浅滩,船底不断的和水下礁石碰撞,要么就是船下面有什么‘古怪’的东西,在撞。 这船老大经验十足,此时又在颍水中间,哪里会有什么礁石浅滩,毫无疑问的后者。 船舱里一道道不善的目光朝刘子枫看来,什么样的都有,都觉得就怪他胡乱说话,好端端的引来了‘河神’,连累大家。 刘子枫哭丧着脸,一个人蹲在角落里,脸色发白,惶恐不安,恨不得狠狠扇自己几个耳光。 一船人惶恐的无以复加,李贤和方觉却是老神老在的,李贤还问:“夫子,莫非真的有水怪?” “恐怕是。”方觉点点头,“这撞击力度不像是鱼虾,一般水中生灵,都是怕人的,绝对没有主动撞击大船的道理。” “难道真的是要祭品?我们在船上说话,水怪怎么听得见?”李贤摸着腰上的剑,有些跃跃欲试。 “不要乱来!”方觉看了他一眼,这毕竟是在水上,自己会御水术,安全问题不大,可是不知对方深浅,万一真打起来,未必就能讨得了好, 何况还有这一船人命。 “喂,你们还说!想要死啊!” 他两在这边像没事人一样谈论什么水怪、贡品,边上人听到,早就吓得目瞪口呆,终于有个富商模样的人忍不住了,大声说:“就是那秀才胡乱说话,引来灾祸,你们再说,就把你们丢下去!” “我家老爷乃是堂堂一方员外,家里良田百亩,你们这帮穷鬼不想活,不要害别人!”富商身边一个打扮的有些妖艳的中年女子说。 放在以前,李贤肯定要怼这两人,不过跟着方觉游历江湖,时间久了,眼界自然就高,连多一句话都懒得和对方多说,也不会觉得吓唬这种普通人会有什么成就感。 百亩良田……就昨天吃那颗丹药,怕不是能买下成千上万的百亩良田。 “夫子,我们出去悄悄,有什么能帮得上忙的?”李贤看向甲板。 “好,你莫要乱来,一切听我安排。”方觉点头。 两人来到甲板之上,这船行驶的速度明显慢了下来,站在空阔处,都可以清晰听到水下传来的撞击声, 船老大带着几个船夫,面色沉重的在船头甲板,朝水面观望,也不晓得在看什么。 方觉和李贤走过去,只见船周围,竟然浮出数不清的黑色怪鱼,那怪鱼倒是不大,看起来最大的也就小臂长短,四五斤的样子,小得只有手掌大,一斤不到。 却是多得一塌糊涂,密密麻麻的堪比鱼苗培育基地,围在船边。 “黑鱼?”方觉一愣, 在这个世界,他还是第一次看见黑鱼,在流花河边生活,各种各样的鱼类都见过吃过,唯独没有看到过黑鱼,一开始还以为是流花河不产黑鱼,可后来行走各处,才发现,这个世界好像没有黑鱼,或者说,极为稀有。 刚才撞船就是这些东西? “你们怎么出来了,快回去!”船老大见方觉李贤来到,紧张的说。 “船家莫要担心,我两有些武艺在身,水性也好,倒是不怕。”方觉摆摆手,指了指水面:“就是这些鱼撞击船底吗?” “奇怪,这些鱼这么小,怎么能差点把船撞翻?”李贤不解说。 “你们有所不知,这鱼叫做黑铁头,浑身没有二两肉,全是骨头架子,硬得很,还耐活,哪怕跳上了岸,埋在土中,一时半会都死不掉,还爱吃小鱼,喜欢啃木头,我们这些行船的人,最怕遇到这种鱼,是大大的不吉利……” “嗯?”方觉一愣,再次定睛朝水中看去, 妈的,刚才没注意,看错了,还真不是黑鱼。 是一群清道夫! 这种鱼的确讨厌的很,没有任何经济价值,也没吃头,特别能生,几乎是一切淡水鱼的天敌, 也幸亏是在颍水这样的地方,水中是有一些凶猛鱼类的,食量也大,因此可以形成生态平衡,克制这些清道夫,否则一大群清道夫,足够将一个大水库里其他的鱼赶尽杀绝,吃空。 “相公你哪里晓得水里的事!”船老大面色沉重:“黑铁头成群结队,如同蜜蜂一般,一群中,必然有个首领,可和蜜蜂不同,黑铁头的首领往往牙尖嘴利,力大无穷,根本不是这些小家伙能比的,若是在陆地上,只怕连虎豹都能轻松捕食。” 边上的船夫小吴也说:“是啊,我小时候住在河边,看人捕捉过一只大黑铁头,我滴妈,比大水牛还要大一圈,听人说,那算是小得……” 话音刚落,船下又是传来咚一声巨响, 整个大船猛地一颠簸,再次差点倾覆, 紧跟着水面上泛起大片大片的涟漪,足足几十丈方圆的水面都开始沸腾起来,似乎有什么洪荒猛兽即将出场。 第一百七十九章 我自己来 “不好不好!快躲开船边!” 船老大也是十分的有经验,见到水面下波涛翻涌,连忙大喊一声,自己朝后面退,顺手拽着两个船工一起, 话音刚落,只听哗啦一声巨响,一道巨大的黑影从水中跃起, 那黑影极大,距离又近,几乎可以用遮天蔽日来形容,只觉得眼前一暗, 大约可以看得清,是一条浑身长满奇怪骨刺的怪鱼,尤其是脑袋巨大,周边堎骨凸起,后背上的一排如同旗枪般的鱼鳍,整个体型,只怕有十几丈长,几乎有半条船那么大。 那鱼跃起之后,在半空打了个转,尾巴一甩,又落入水中。 即便没有对船直接进行攻击,这一个简单的腾挪转折,硕大的尾巴在船帮上轻轻蹭了一下,咔嚓咔嚓几声脆响,坚硬的橡木船一侧被打得粉碎,连船舷都在吱吱呀呀作响,好像随时可能裂开。 哗啦一下,直到此时,天上才下雨一般落下大片大片的河水。 方觉和李贤就站在船边,刚才的硕大鱼尾几乎是贴着他们身边划过,一阵腥味扑面而来。 “糟了糟了!”船老大脸都吓得脸色铁青,双手合十冲天一个劲嘀咕:“河神息怒,河神息怒,我这就奉上贡品。” 方觉回头看了他一眼, 船老大顾不上和他说话,招呼着船夫们从船舱搬出一桶又一桶才打上来的鱼,忙不迭的丢进河水中, 那些鱼有死有活,黑铁头倒是也不挑嘴,扑上来就咬,好像下了饺子一样,纷纷抢夺食物。 不料又是咚的一下,船又被什么东西狠狠撞击了一下。 “不好了,船底漏水了!”一个水手急匆匆的跑上甲板,哭丧着脸:“大哥你赶紧想想办法吧,再这么下去,再撞一两下,船可就要撑不住了!” “这可如何是好!”船老大回头朝船舱里看了一眼,然后冲着几个水手使了眼色。 几个水手会意,钻进船舱,紧跟着船舱里就传来一阵吵闹,两名强壮的水手一左一右,加着刘子枫来到了甲板上。 刘子枫兀自挣扎不休,可他一个文弱秀才哪里挣得过强壮的水手,和抓小鸡一样被抓出来。 “你们要干什么!我告诉你们,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上有天理,下有国法,你们难道要杀人害命!”刘子枫大声的说。 船老大板着脸,说:“这秀才,你不要叫唤,本来无事,就是你惹出的事。我也不想把你丢下去给河神,可是现在这个样子,河神对贡品不满意,摆明了就是要你,我不把你丢下去,整船人的命都保不住!” “你……你敢,我可是秀才,你害我性命,不怕官府追究嘛!”刘子枫大声说。 “我也是为了救一船人,到时候官府追究,也是情有可原,总好过现在整船人都死掉。” 船老大嘴上说得凶狠,其实心中也不想做这种事,正在犹豫着,又一次咚得一下, 站在甲板上,都能听到到船舱地下沉闷涌入的水流。 “大哥,现在丢他下去,还能勉强坚持到下个码头,别在犹豫了。”有水手说。 船老大一咬牙:“丢下去!” “喂喂喂,放开我放开我!”刘子枫被几个水手举过头顶,就要朝水里丢。 “等一等!”方觉拦住了对方。 “你又要干什么!”船老大瞪着眼说。 方觉还没说话,刘子枫却大声叫起来,像抓到了一根救命稻草:“这位兄台,都是读书人,快救我一救!” “你莫要多事,别看你有武艺,这滔滔大江之上,武艺再高也没用,船沉了,你也活不了!”船老大一把推向方觉肩头:“让开让开,别挡事!” 没想到他铁塔一般强壮的身材,用力一推,看起来瘦瘦弱弱的方觉竟然微丝不动,反而是他自己踉踉跄跄朝后退了两步。 “你要作甚!”船老大眼睛一瞪, 其他几个水手也是面色不善,纷纷抄起鱼叉之类的工具,冲他怒目而视。 常年在水上讨生活,这帮人虽然不是水匪,本心也不想害人,但都是混迹江湖的汉子,并非什么善茬。 “你们莫要激动。”方觉摆摆手:“刚才说了河神的,不止他一个,还有我。” “我也说了河神坏话。”李贤插嘴。 “难怪了!”船老大瞪大眼睛:“河神怪不得不依不饶,原来你们两也有份。” “那是当然,既然有份,祭祀河神怎么能少得了我们两?” 方觉呵呵一笑,说:“你们放下这个刘秀才,我带着他,我们三个,一起自己下水,不劳你们费心。” “这……”船老大愣住了,水手们也面面相觑,竟然还有这样的人? 一般人要死了,哪个不是如丧考妣,这秀才反而一副跃跃欲试的样子, 还有那个小孩,才十几岁,怎么也一点都不怕? “喂,兄台,你别胡乱说,我怪鱼我看得一清二楚,满嘴都是利齿,这跳下河去,哪里还有活路?” 唯独刘子枫继续大喊大叫, 他倒不是坏人,读过几本书,心里有起码的是非道德,“兄台,好意多谢了,万万不可连累你,若是我真的难逃这一劫,烦劳你去我家中报个信,我家在……” “兄台,你不用嘱咐遗嘱,若是你死了,我跳下去,难道就活得成?” 方觉打断了他,一把抽出李贤的佩剑,随手一挥。 这货船巨大,上面有备用的逃生小船,只是小船就是真正的一叶扁舟,坐不了几个人,何况此时周围都是怪鱼,因此之前船老大也压根没想过用小船逃生。 方觉一剑砍断了小船的绳索,小船轰然落在甲板上,方觉又是一脚踢出去,小船顺着刚才被怪鱼打出的缺口,滑落到水中。 “船老大,你若是丢人下去,无论如何,都算是杀人,不如这样,小船给我们,我们自己走,是死是活,赖不到你头上,你也算是交出了给河神的贡品,如何?”方觉笑问。 船老大叹了口气,一抱拳:“情势所逼,真的是对不住了!” 说完,冲水手说:“放开那秀才,让他们一起走。” 第一百八十章 水神爷爷 方觉率先跳下大船,李贤比他还灵活点,像个小鸟似的直接跃上。 “刘兄,下船吧。”方觉对被‘押’到船舷边的刘子枫招招手。 看着船周围密密麻麻的黑铁头鱼,刘子枫头皮都发麻,腿脚也软了,一步都迈不出, 一个水手从以后面踹了一脚,刘子枫啊一声怪叫,摔了下去,落入小船之中。 “哆哆哆……哆哆哆……”小船周围的鱼更多,不停的撞击,摇摇晃晃,随时可能会倾覆,甚至都不用那条最大的来撞。 方觉拿起一只桨,坐在船尾,轻轻拨动,从鱼群中渐渐的离开了大船。 他们一走,明显能看见那些怪鱼不再围着大船,而是从四面八方跟来,追上了小船。 大船甲板上站着许多人,一些胆子大的旅客也来到甲板上,居高临下的看去,甚至可以隐隐约约看见一条巨大的黑影,在水面上,跟上小船。 “妈呀,还真的是因为我们乱说话?河神要吃我们!”刘子枫哭丧着脸说。 “李贤,你可知道这些鱼,到底要做什么?”方觉问。 李贤点点头,嘿嘿一笑:“刚才我就猜到了一些,见夫子你主动离船,我就更笃定了!大概是我们洗澡的缘故吧?” 方觉哈哈一笑:“聪明!我也是这么猜的。” “两位,你们再说什么,我怎么不懂?怎么又洗澡了?难道不是我们乱说话,触怒了河神?!”刘子枫一脸茫然。 方觉回头,看着船后跟来的大批鱼群,呵呵一笑:“若是因为岸上有人说了几句话,便要吃人,这种河神我倒是想见识见识,试试看,能不能一剑宰了它。” 河神听到人谈自己,就要吃掉这个人,否则就撞翻船? 这事吧,在话本里写着可以,但现实中,以方觉对修道的人、妖的了解,不太可能。 不说别的,颍水几千里长,宽的地方有几十里,窄的也有几里,每天有多少船、人,从水上过?这河神有这么大本事,能清楚的知道每一条船,每一个人在说些什么,然后专门赶来要干饭? 真有这么大本事,那几乎就是一方天地了,还有必要专门赶来干这一顿饭? 所以嘛,一定是有什么东西,吸引了水怪而已。 想了想去,自己和李贤刚吃了洗髓丹,逼出了体内的杂质,其中也混合着一些洗髓丹的药力在里面,对于山精水怪,很可能有些吸引力,之前在甲板上冲澡,那些杂质顺着水流入了河中,引来怪鱼,这个解释,似乎比较合理。 想了想,张嘴朝水里吐了一口吐沫。 哗啦啦, 那吐沫还没入水,就看见许多鱼跳了起来,在船舷边上几乎都挤成了一个高于水面的小塔,你争我躲的去抢着吃…… “咦,真恶心!”李贤皱了皱眉,然后也依葫芦画瓢,吐了一口。 同样的,又是许多鱼跳出水面争抢。 两口吐沫,好像彻底引发了鱼群的骚乱,一只只怪鱼,用力的浮出水面,长大嘴巴, 吧唧吧唧……到处都是这样的声音。 哗啦一声,不远处水中窜起一条巨大的黑铁头,正是刚才差点拍碎船的那只, “我滴妈,我命休亦!”刘子枫大喊一声。 刚才那么大的船,都经不住这条大鱼几次撞击,何况这条小船? 都不用撞,这大鱼带起来的水浪,都能轻松的掀翻了船,到时候…… 他心里七上八下的,脑海中闪现过许多少年时代辛苦读书的场景,父母对他的殷殷期望,才考中秀才时候的意气风发,对未来的无限憧憬…… 反正戏很多。 问题是,戏走了很多,身下的小船,却始终没有被打翻。 他定了定神,睁眼看去。 只见一张血盆大口! 那条大鱼没有撞击,只是靠近了船,在两三丈外停下,半浮在水面上,张开大嘴冲着船。 看起来,好像是准备把这只船吞下去,但由于没有其他动作,所以,感觉好像是,宠物在讨要食物。 “这是怎么回事?”刘子枫惊讶莫名。 “这有些麻烦,这么大一张嘴,吐沫吐干了,也不够它一口。”方觉却是挠头。 看了李贤一眼, 李贤皱了皱眉头,摇摇头,表示不愿意。 “有什么好害羞的,船上都是男人,那大船都那么远了,又看不清你。” “不太好吧?”李贤还是犹豫。 “莫非要为师亲自来?”方觉摇摇头:“那才叫有辱斯文好不好,你是小孩,不怕的。” “我都快十五了!”李贤说。 说归说,如今这个局面,总是要有人站出来奉献的,他只好背对身后大船,解开裤腰带。 …… 接下来的场面有些无法形容,船上的刘子枫都不忍直视。 “鱼嘛,是这个样子的,腐物、人畜排泄物都是它们的食物……”方觉耐心的和他解释。 “额,兄台你不要说了,我中午吃了好多鱼!”刘子枫扶着船,哇的一下吐了出来。 不过他吐出来的东西,倒是没有受到鱼的争抢,反而是李贤的那一泡尿,一滴不剩全部呲到最大清道夫的嘴里。 清道夫喝了尿,在水中摇头晃脑的游来游去,显得十分的快活,带起的水波,让小船左摇右晃。 “得了好处,不要卖乖,快点带我们上岸!” 方觉站在船头大声的说。 水中的清道夫大鱼怪,好像能听得懂人话一般,竟然游到了小船的后方,在水面上浮起来,用头顶着船,朝下游游去。 不远处的大船之上,船老大、水手和一群旅客,对于细节看得不甚清晰, 只看见小船远去之后,那些鱼也就跟着走了,非但没有掀翻小船,最大的那条,反而成为了‘苦力’,顶着小船飞快驶走, 数不清的大大小小黑铁头,密密麻麻的跟在船后面。 “我滴妈!大哥,我怎么觉得,那人才是真正的河神?”水手小吴战战兢兢的说。 这句话其实道出了很多人的心声, 船老大更是一阵后怕,在甲板上跪下来,冲着小船远去的方向连连磕头。 “小得有眼不识泰山,水神爷爷莫怪,爷爷莫怪!” 第一百八十一章 凌水镇 方觉坐着被大黑铁头怪鱼背着的小船,一路顺水而下,一直飘了两三百里水陆,听刘子枫说已经到了他老家,于是才在一个叫做凌河口的旧渡口上岸。 “两位恩人,我家在凌河镇还有些田产店铺,还请大驾光临,我好尽一尽地主之谊,聊表感谢于万一。”刘子枫满口绉绉的一躬到底,语气十分的诚恳。 他这次几乎九死一生,若不是得方觉和李贤搭救,小命一定是喂了鱼, 再看对方明显是奇人异士,于是就起了结交的心思, 刘子枫也不傻,人生在世,谁不想有这样的朋友?此番算是一起患过难,正是最好的机会。 方觉自然晓得刘子枫的心思,人之常情,况且此人在船上,危急关头,还是表现出了一些读书人的风骨,于是微微一笑,道:“那便叨扰几日,刘兄稍候。” 说完,来到码头边, 那码头年久失修,周围人,只有那最大的黑铁头鱼怪,带着一群小鱼在不远处水中游来游去,似乎依依不舍。 粪便汗尿,这些人体的排泄物,人看起来恶心,对于鱼而言,却都是食物,何况李贤那泡尿,其中蕴含这洗髓丹的药力,更是大补,不要说鱼,便是正常人喝了,恐怕也会精神奕奕,大赞一声:好尿! “你与这鱼也算有缘分,可以说几句话,结交一番。”方觉对李贤说。 李贤揉着脸,有点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后会有期,若是有缘,再请你喝尿? 那大鱼却昂起头,尾巴微微拍水,好像真的在告别。 “今日多谢你拉船,来日若是有机会,我正儿八经请你吃点好的。”李贤认真的对着大鱼一抱拳。 那大鱼也不知道有没有听懂,在水面上跃起,然后噗通一声落入水中,尾巴一晃,转身带着一大群鱼游向颍水深处。 “言出必践,既然说了,来日有机会的话,不要食言。”方觉道。 “嗯!”李贤点点头。 送走了大鱼,方觉才带着李贤和刘子枫一起,走出两三里地,雇了一辆大车,来到凌河镇。 这凌河镇再下游十里,有一处大码头,正是修来取代凌河渡的,因此来来往往的商旅客人,都会在凌河镇打尖住宿,补充物资,甚至直接在凌河镇售卖,久而久之,小小的镇子变得十分繁华,到处都是大大小小的商铺。 刘子枫家就开了一间是干果蜜饯铺子,从制作到销售一条龙,因为常常有贩卖瓜果的商客经过此处,一旦遇到天气不好,或者行程耽误了,水果就容易变质,这玩意一旦变质就彻底一钱不值, 刘子枫老爹看准这门生意,每到此时,便低价买来,腌制成干果蜜饯,再高价卖出去, 凌河镇不缺商人,只要有货,一定能卖得掉。 久而久之,在当地有了名气,很多商人专门运了瓜果来批发给他家铺子, 刘家的生意越来越好,靠着一家小小的蜜饯铺子,不但起了作坊,还在周围包下了几十亩种不了粮食的山地,自家种植瓜果,十几年下来,刘子枫老爹从个穷小子,成为远近闻名的刘员外。 听刘子枫说,整个凌水镇,居然有一万多常驻人口,更夸张的是,零零碎碎各种大小商铺,加在一起,不下一百五十家,像刘家这样占据了某个行业,一条龙的,也有三四十家。 可以说,在凌水镇,几乎啥都有。 “一万多人,竟然有百家铺子!这哪里还是小镇?”李贤惊讶的说。 要知道,当初的郭东县,一个县也就三四万人而已,县城里的商铺,不算种了菜来摆地摊的,有门脸的那种,拢共也就二十来家,主要就是粮食、铁器、油盐柴米等等日常必需品,连个像样的书画店都没有,只有荣宝斋统一销售奢侈品。 当然,郭东是三等小县, 可越水县那样的一等大县,全县12万人,县城也绝对没有这么繁华,绝对找不出一百间店铺, 更不要说,凌水镇这里的铺子,很多是生产、加工、销售一条龙,配套齐全。 “嘿嘿,不瞒两位,我老家的确算是有钱的,整个东德府的赋税,倒是有二三成,都来自凌水镇。”刘子枫略带自豪的说。 “了不起!”方觉比了个大拇指, 按照行政划分,一省有若干府,一个府下面,有若干县,少则三四个,多则六七个,县下面,还有乡、镇,那就更多,十几个都正常。 也就是说,一个府下面有大几十个乡镇,仅仅陵水一个镇,GDP就占了全府的20到30, 而且才一万多人, 这放在上辈子,比起改革开放初期的特区还要特区。 “夫子,国家重农轻商,可是”李贤支支吾吾的提出了疑问。 “重农轻商,不代表不商。”方觉笑笑,封建时代重农轻商其实不算错,因为物流、交通、信息等等都十分闭塞,条件落后,不具备全国大规模经商的硬件条件。 同时,农田粮食产量也低,除掉赋税,种田的人往往一年到头能自家吃饱就算很好了,万一遇到灾年,粮食就是大问题,即便是国家调拨,也会力不从心,如果遇到的大征伐战争,粮食更是重中之重。 如果种田的人少了,国家就会不稳定,根基就会动荡。 想要大规模推广商业,最起码的条件之一,是粮食产量增加,一个人种田,要能养活几个人,那剩下的几个人之中,才有人有余力去当公务员、去当兵、去读书,去经商。 这些话李贤差不多能听懂,不时的微微点头, 对于刘子枫而言,却是有些太深了,这个时代的理论思想还没有达道这一步,有些身处高位的人或许隐隐约约想到,但都没有想到这么明白,刘子枫一个秀才,更是听天书一样。 只是,觉得十分有理,不住的在一旁点头,看着方觉的眼神之中,崇拜之色更浓了。 说着话的功夫,就来到了凌水镇的大街。 第一百八十二章 人生百年不过是个死 方觉这一路走来,经过几个十分‘热闹’的地方。 比较典型的是江陵府,那是全国都排的上号的大城,更确切的说,江陵府应该叫做‘繁华’;相比而言,越水县人也多,也算是富裕,但是给人感觉,更多的忙碌。 真正用热闹两个字来形容,最贴切的,还是凌水镇, 街道不算特别宽阔,两侧的店铺、住宅,看上去也没有特别豪华的感觉,但是街上人来人往,随处可以听到天南海北的方言,到处都能见到烟火气十足的商铺,甚至地摊, 既有锦衣华袍,骑着高头大马的富商,也有穿着破棉袄、旧衣服,到处乱窜的小贩,这些人聚在一起,一点都不违和,很好的融入在喧闹的市场之中。 刘子枫出门游历一年有余,此刻回到家乡,也不由的放松起来,一路上还买了不少‘礼物’,带给家里长辈朋友,他之前在船上的行礼,除了贴身收藏的银票,几乎全部没有带,只能现场采购,总归是一份心意。 凌水镇镇子里面积其实不大,稍微有点钱的人,都在镇外购置土地盖宅子,刘家也是如此,径直穿过凌水镇,果然远远看见一大片零星分布的住宅,都是高墙黑瓦,反而比镇子里看起来要豪华一些,和普通农村乡镇外一望无际的农田截然相反。 片刻后,便来到一座青砖大院外,大门上挂着刘府的两个字的匾额,门口还有一对石户。 “刘伯,刘伯,开门,我回来了!”刘子枫大步上前,咚咚咚敲门。 没一会,门就吱呀一声开了,露出一张布满皱纹的老脸来。 “咦,少爷,你可回来了!”管家刘伯看见刘子枫,顿时一喜,老脸上都笑出了花,赶紧打开大门,拉着刘子枫的手上下一阵打量,笑道:“出去一年,人瘦了,可也壮实了!你爹妈都想死你了。” “刘伯,这一壶酒是给你带的。”刘子枫把在街上买的一小坛子陈酿递过去。 刘伯笑道:“嗨,亏你还惦记着我。得得得,赶紧去瞧瞧太太。” “等一等。”刘子枫请方觉和李贤入门,对刘伯说:“刘伯,这两位是我路上认识的朋友,我路上遇到大难,差点没了小命,全靠两位搭救,这位方先生,还是举人功名,我邀请两位来家里盘桓几日,你给安排一下,一定要招待好了。” 说完,冲方觉一抱拳;“方兄,我才回来,按礼数,必须先回去拜见爹娘。你先自便,我这家不大,也没啥规矩,你喜欢就到处走走,闲了也可以去集市上看看,我拜见过爹娘,晚上请你喝酒。” “你自便自便。”方觉笑笑。 “那我先走,刘伯,你可得把恩人安排好了,就住我边上的房,一切都用家里最好最好的。”刘子枫再次叮嘱。 “少爷放心。”刘伯想了想,低声说:“少爷,有个事,我得跟你禀告一声,你心中有数。” “何事?”刘子枫问。 “嗨,也不是什么大事。”刘伯笑得有点古怪,说:“两个月前,老爷纳了一房妾。” “额?我爹?”刘子枫一愣:“以前倒是没看出来,他还有这个心思?” “嗨。”刘伯干笑一下,“少爷,老爷那个人你知道,是好人,街上卖身葬父看见的,纳回来之后,对这位小姑奶奶极好。” 刘子枫也不是傻人,听到这里,就明白了很多,点头笑笑:“我晓得了,老爷子年纪大了,多个人照顾是好事。刘伯,多谢你。” 说完,冲方觉一抱拳:“夫子,那我先去。” “好。” 刘子枫转身提着礼物离开,刘伯把方觉和李贤请到了隔壁院子,进行安置。 刘家家境好,不过也算不上什么巨富,宅子是四进院子,抛开一进门的前院,和最后一个大仓库,等于是有三个连在一起的四合院, 其中一个院子是住宅,老爷太太住正房,新来的小姨奶奶住侧房,两个丫头住下房; 还有一个院子是客房,平时也没常住的人,都是家里下人在住。 一个院子是刘子枫的,一直空着,就安排方觉住在这个院子的侧房里,没一会又送来了整套的鹅绒被褥、香木的马桶、洗脸洗手的胰子、取暖的火炭盆之类的东西, 还有八个碟子,都是当做零嘴的小点心、小蜜饯,一坛子酒水。 对于这样一个小富商而言,排场不算小了,能看得出,这刘子枫作为独子,在刘家地位很高。 “有劳管家。”方觉笑呵呵的摸出一锭二三两的银子递过去。 “夫子是少爷的朋友,少爷从小待我们都极好,这可不敢收。” 刘伯不真不假的推辞了几下,最后还是收了,笑呵呵的说,他就住在隔壁院子,有啥事叫一声老刘就行,或者随便吩咐家里几个下人,都是老家人了,办事妥当不会出错。 刘伯走后,方觉和李贤用热水各自洗了脸,然后朝大床上一趟,觉得十分舒服。 说实话,出门在外,万般好也是难,自从离家游历开始,他两虽然不缺钱,但始终都在漂泊, 昂贵的大客栈住过,路边的小店住过,荒山野岭也露宿过,甚至还在丹元子那辆超级豪华大车上过了一次夜, 可无论怎么着,其实都不如踏踏实实的躺在一个‘家’的大床上放松舒服, 即便是别人的家。 “人家说,老婆孩子热炕头,吃喝不愁,人生大乐,给个神仙都不换。为师当年的理想,就是有点小钱,有点闲,娶几个老婆,在家生娃。冬天晒太阳,夏天打打盹。”方觉慵懒的道。 “时间长了,也烦。”李贤说。 方觉给他老气横秋的语气逗笑了, 不过他说得倒是没错,有的人骨子里就是不安分,一辈子折腾,不到死的那天都停不下来。 人生总是要做点以为自己做不到的事,才更有趣。 “那做了之后,发现的确做不到呢?”李贤问。 方觉看了他一眼:“做不到,活一百年是死,做到了,活一百年也是死,既然都是死,做到做不到,好像也不重要。” 第一百八十三章 清官不断家务事 方觉和李贤一路舟车劳顿,也是累了,衣服都没脱,躺在大床上打盹,没一会呼噜噜就响起来。 这一觉睡得十分香甜,睁开眼的时候,外面天色都已经暗了下来,隔着门还传来饭菜的香味,好像是刘家已经开始准备晚饭, “咦,又是一身泥。”浑身腻乎乎的,一摸,洗髓丹的药力好像还在发挥着功效,在身体外出现了不少污渍, 李贤也是一样,睡醒之后,小脸都油乎乎的,跟个油炸包子差不多。 走到院子里,找一个路过的仆人帮忙打了水,擦洗身子洗脸。 刚洗完,外面有人敲门,刘子枫来了。 后面还跟着两个丫鬟,手里各自拎着一个大大的食盒, “夫子,李贤老弟,我下午来见你们在休息,就没有打扰了,听到下人说你们已经起来,特意带来酒菜,咱们一起吃些。”刘子枫道。 方觉稍稍愣了一下,然后点头笑道:“正好,有些饿了,隔着墙都闻到香味。” 见方觉这么一愣,刘子枫大概明白了点什么, 这年头,礼仪很重要, 什么是礼,就是做人做事的规范、规矩、礼节, 朝廷有朝廷的规范,官员有官员的规范,老百姓有老百姓的规范, 读书人之间论道,有不同意见可以争执,但不能饱以老拳,这是礼;做生意的价格谈不拢,可以竞争,可以谈判,可以用商业手段,但不能找黑帮杀人越货,这也是礼。 一个国家,没有礼,没有规矩,就乱套了。 这次方觉救了刘子枫,又是他家的客人,按理说,在家中,今天第一顿饭,刘家家主刘子枫的父亲,是应该露面主持的,来请方觉。 只有刘子枫,会给人感觉好像冷落了客人,甚至不欢迎。 刘子枫是读书人,完全懂,嘿然一笑,作揖说:“夫子莫要见怪,我父亲这几日身子不爽,一直卧床休息,我去请安都没说上几句话。” “客气了,老人家病体要紧,可请大夫了?”方觉问。 “请了,倒是没什么大碍,这些年操劳太过,身子虚弱,养些时日就好。”刘子枫吩咐丫鬟摆上菜肴,“夫子,李贤老弟,咱们边吃边聊。” 那几个大食盒下面都坐着滚开的热水,一打开水汽蒸腾,里面的酒菜都还是热腾腾的。 菜不多,六个菜一个汤,三荤三素,但都十分实在,做的也算是精致,尝了两口味道的确不错。 李贤也坐在桌上,刘子枫有模有样的给他拿了一个酒杯, 三人边吃菜边聊天,回忆水上的经历,聊到凌水镇的风土人情,又说道科考,还聊了一会修道的事, 酒过数巡,三人也都喝得面红耳赤,李贤的酒量居然还不错,面对两个成年人不落下风。 不知怎么的,又说道了刘子枫的老爹, “哎,没想到我爹一把年纪了还添了个姨娘。”刘子枫喝了不少酒,说话的时候顾忌也少了,在外人面前,言语之间对自己老爹也颇有些微词。 听他话里的意思,好像是老爹对这个小老婆,宠爱的有些过分,家中大大小小的事,都交给她做主,甚至连生意、银钱都让她染指, 刘子枫母亲不是个爱争风吃醋的人,又和老爹是患难一起多年过来的,家中的地位倒是无忧,而且这年头,小妾在家里,实际上就是个高等下人,不可能威胁到他老妈的位置。 可是冷眼旁观,这几个月,他老爹性情大变, 以前做生意起家,苦出身,花钱很节省,谈不上抠门,但不该花的钱绝对一文钱不花,心思也都用在做生意上, 可自从娶了这个姨娘后,短短几个月时间,浑然变了一个人,处处大手大脚,给她买东西花钱如流水一般,整日就厮混在一起,连铺子都不怎么照看了。 之前刘子枫说老爹是‘年纪大了,身体虚’,这话不假,但不完全如此, 一把年纪的人了,整天和个小姑娘厮混缠绵,身体当然很快被掏空,顶不住。 刘子枫老娘倒不是吃醋,只是担心自家老爷身子骨,刘子枫也不是那种搞窝里斗的人,他家就一个独子,即便姨娘再生一个,这家产最后大部分还是他的,同样是觉得这样下去,老头子恐怕顶不住。 “我爹以前也是个能听得进道理的人,今天我稍稍劝了两句,老爷子就不太开心了。” 刘子枫叹了口气:“嗨,人老了,就有点像孩子,固执。” “孝顺孝顺,先顺着嘛,当子女的,让老人家开开心心就好,人年纪大了,多哄着多陪伴,老弟你也不用想太多,来日安心科考,一朝金榜高中,比什么都强。”方觉给刘子枫到了一杯酒,劝道。 “是,夫子这话说得对。” …… 一顿酒喝了一个多时辰,酒足饭饱,刘子枫喝了不少,醉醺醺的离开了, 方觉和李贤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可能是洗髓丹一直在发挥作用,酒精发挥的很快,吃完饭反而清醒了许多, 下午睡得多,晚上睡不着,左右无事,洗了脸,两人带了些钱,出门去集市闲逛, 这凌水镇繁华的一塌糊涂,光是青楼就有三四家,虽然比不上眠月楼豪华,但也十分热闹,夜市更是办的红红火火, 李贤兜里揣了一把地瓜干,买了个老虎皮帽子戴着,看起来蛮可爱的样子, 不过操心的,却是大人的事。 “夫子,刚才刘子枫明显是想找你讨主意的,你那回答,像是在敷衍他。”李贤说。 “人小鬼大。”方觉笑笑,不过转念一想,李贤也不小了,若不是跟着自己出来游历,在乡下他这个年纪,很多都定了亲,甚至结婚了。 “清官难度家务事,再说了,我们是客人,人家家里的事,又是老爷的私事,我们插嘴,不合适,我们出手去做点什么,更不合适。” 方觉笑笑,说:“即便是得道高人,有些事也不是咱们该管的,何况刘子枫也没有直接问我,若是多嘴,反而成了喧宾夺主。” 第一百八十四章 镇外闹鬼 家家有难念的经,做人要有分寸进退,再好的朋友,人家家里的私事,点到即止,抱着美好的祝愿,能帮手就帮手,但却不必过多干涉。 要真是刘子枫老娘被夺位被休妻,那和刘子枫毕竟朋友一场,既然来了,帮一帮也无妨,但现在这种情况,没必要去插手。 这些话说给李贤听,实际上也是告诉他,即便将来他也入道,成了高手,但也不要过多干涉别人生活,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别人, 方觉就很讨厌这样的人,有了点本事,有了点钱或者地位,就觉得自己一切都是对的,别人就一定要按照自己的想法来生活,强行把自己的理念灌输给别人,甚至还打着我为你好的旗帜。 真为人家好,怎么不把自己所有的钱给人家,官儿给人家,老婆给人家,道行给人家? 少扯淡,这就是另外一种权力欲,一定要把自己的能力、地位、金钱这些东西,都变成可以操纵他人的权力,十分无聊。 说着话,前方传来一阵莺莺燕燕的笑声, “你还没逛过楼子吧?”方觉问李贤。 “额?”李贤一愣。 “为师带你去开开眼界如何?”方觉说。 李贤想了想,没有太多抗拒,有点不好意思的说:“这,这不太好吧?” “这有什么不好,我们又不做什么,再说了,行万里路,便要看尽路上一切,这种东西,你不看它,难道它就没了?看看,也没什么不好,所谓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 顿了顿,说:“当然,你年纪也不小了,要是想做点啥,也由着你。” “嗯,先看看,先看看。”李贤说。 这就是方觉喜欢这孩子的原因,和当初赵柯一样,这两孩子都聪明,都较真,不过李贤更加随和一些,能和光同尘,接受更多的未知,甚至是和他思想矛盾的东西, 要是赵柯在这里,肯定要搬出一大堆书上的话,来大声劝谏方觉。 以死相逼都不是不可能。 这就不好玩了。 不过说起赵柯,也不晓得他现在怎么样了。 说着话就到了门口,做这些生意的眼睛最尖,哪些人有消费实力,哪些人是来玩的,哪些是路过的,哪些是路过想来又不敢进的,一眼扫去看得一清二楚。 不等方觉朝里面走,就有个浓妆艳抹的妈妈迎上来,搀着他的手臂, “相公,瞧着面生,有没有相熟的姑娘?” 方觉笑道:“这倒是没有,今天来,吃吃酒,听听小曲儿,烦劳你给安排一桌。”或者,摸了一锭约莫十两的银子塞过去,又道:“不知最红的姑娘,今日可得空啊?” “哎呦,真是不巧,我家红云今日身子不太爽利。不过相公放心,其他姑娘也都是好的,个个知情识趣,嗓门漂亮,包您满意。” “也行。” 跟着进了楼子, 这楼子档次比起眠月楼那可就差了许多,眠月楼里,虽然有女人陪酒,但看上去还是个酒楼,大家在公开场合,基本都规规矩矩,搂搂抱抱去,默默捏捏,过个嘴儿已经是极限了, 不过这家楼子里,招待的都是南来北往的客,啥人都有,大厅里就有不少春光乍现,娇笑连连。 来到二楼一个雅座,那妈妈道了声罪,离开去安排席面唱曲的, “夫子这不对吧,这种地方,都是为了赚钱,怎么我们来,偏偏就不舒服?莫非,钱没给到位?”李贤说。 “自然是看我们是外地的,想要多赚,那种红姑娘,外地人来了,要么一次性给足银子,要么一次次的从你口袋掏银子出来,不来个三五次,弄你个几十上百两,怎么会轻易得手?” 方觉呵呵一笑,说:“不过我也看了,这地方不算高档,估计待会,那鱼饵就来露一面。” “嗯嗯!”李贤不住点头:“这青楼,说到底,也是一门生意,也要讲究生意经。” 没一会,一阵香风扑来,进来了两个看起来二十多岁的女子,还有小厮提着酒菜上来, 那妈妈又回来了,带着一个抱着琵琶的姑娘,笑道:“真是巧了,听说来了两位俊俏公子,红云姑娘拖着病体,也要给两位请个安。” 方觉李贤相视一笑,各自莞尔。 那红云姑娘长得也不算绝色,只是卖弄风情是一把好手,简简单单的弹了一曲琵琶,眼风不晓得撩过来多少次,每次都十分妩媚风情, 这反而搞得方觉觉得有些没意思,摆明了就是要捞钱,搞得过于物质化了,赤裸裸的把顾客当成羊来宰。 这就是层次的差距,江陵府的大楼子,消费比这里要高得多,可人家懂得什么叫营销,什么叫做心理,这种恨不得贴上来直接说睡一觉一百两银子,您多加十两,我保证给您伺候的舒舒服服的,反而让人毫无兴趣。 看到这红云的演技都不到及格线的虚伪假笑,充满着贪婪的伪装热情,反而让方觉想到了月玲儿, 这位姑娘现在在观风台总部做职,据说过得还不错,脸上的伤也渐渐好了许多,上次遇到丹元子,随口聊到,好像已经和当初差别不大,容颜恢复。 一曲唱完,见方觉没有掏银子的意思,红云脸顿时就有些挂相,找个由头离开 “你家这红云姐姐,长得不怎么样,脾气倒是不小。”方觉对身边的一个女孩子笑道。 那女的说是孩子,其实看上去也有二十五六,这个年纪,在当前,哪怕是青楼,也算是大龄女子, 只是相貌还过得去,眉梢眼角带着几分媚态。 “公子明鉴,做咱们这一行的,自然是想赚钱的嘛。”那女子笑道。 “这话说得就好听许多,直接了当不做作。”方觉道。 “时候不早了,公子今晚可要留宿?”她又问。 “今天就算了,我在镇外朋友家住。”方觉说。 “镇外?”那女子微微一愣,紧跟着说:“公子,这段日子,镇子外可不太平,听说闹鬼,你大晚上回去,可要小心些,不如就留在这里住一晚,明早再走也好。” 顿了顿,勉强笑道:“其实奴家也不贵的。” 第一百八十五章 你们是找我吗 “闹鬼?” 这话顿时引起了方觉和李贤的兴趣,眼睛发亮,比看着青楼里的红牌姑娘还要兴奋。 那叫艺名叫做‘牡丹’的大龄陪酒青楼女被他两的眼神吓了一跳,心想这两位什么情况,怎么见到姑娘没啥兴趣,听说有鬼,却激动莫名? “姑娘莫怕,我师徒四处行走,喜欢收集各种奇闻异事。”方觉摸了一块大约五两的银子塞过去,说:“这镇子外闹鬼,到底怎么回事,我看凌水镇,不像有鬼。” 凌水镇虽然只是一个小镇,但人口众多,南来北往的商客数不胜数,人气很旺,阳气自然就足,不是鬼之类的存在喜欢的地方。 再者,若是常常闹鬼,这里怎么会如此繁华?难不成做鬼生意? 牡丹拿了钱,露出笑容,也不管这两位是不是有什么怪癖了,说:“也不是一直有,就最近半年吧,有人经常半夜在镇外,看到一个影子飘过。” “影子飘过?”方觉不解,这事好像也算不上什么恐怖新闻。 “要是一次两次也就算了,官人不晓得,我们这种地方,消息是最灵通的,光是我,就不止三五次听来的客人说起。有次半夜出条子,我自己都看得一清二楚……” “什么叫出条子?”李贤好奇的打断问。 “嗯,就是受邀去人家家里弹唱。”方觉解释了一下,然后示意牡丹继续。 “我们这种人,都是贱籍,便是天上下刀子,只要有口气,都不能拒绝那些老爷们,遇到鬼也得上门。不过那天,我真的看得一清二楚,那东西就是个人型,在半空这么飘来飘去的。”牡丹说。 “可有其他的,可对你做什么了?”方觉问。 “那倒是没有,我当时也怕,不敢多留,就脆小厮快点跑。”牡丹回忆起当天的事,还有些心有余悸,说道这里,压低了声音;“不过,那影子好像听到声音,回头朝我这边看来,这一眼,我便吓得浑身发软,竟然没有脸。” “没有脸?” “是,五官都是平的,远远的也看不见眼睛鼻子嘴巴,就像是一张白纸。”牡丹说。 无脸怪? 方觉倒是没有见过这种东西, 当初的无面心,脸上五官也不是很分明,不过还是有的,尤其是一张血盆大口,印象十分深刻。 “可见过的人那么多,可有被害的?” “这倒是没听说。”牡丹摇摇头,说:“想来,那妖魔鬼怪也有好的,坏的,有害人的,也有不害人的吧?” 她身在青楼,而且还是档次比较低的青楼,有些看法却比高高在上的大人老爷们还要明白些,大概是因为常常看到的,即便是底层的青楼女子、小厮之类的,也有好人坏人之分。 “两位相公,如论如何,夜里回去总是不安全,不如就宿在这里。”牡丹再次劝道。 方觉和李贤相视对望一眼, 开玩笑,明明有鬼可以玩,我留在这里玩女人? 脑壳坏掉喽。 “好意心领。”方觉又摸出一锭五两的银子放在桌上,点头笑笑,带着李贤起身离开。 牡丹啥事都没怎么做,便赚了十两银子的赏钱,虽说也被抽走一半,却也算是凭白捡钱了, 拿着钱,心里却有些说不上来的感觉,空落落的。 …… …… 这头方觉和李贤离开楼子,已经到了是亥时中,晚上十点多,这个时间在现代社会,算是夜生活才开始,但在古代社会,却已经可以算是深夜了,即便是凌河镇这样繁华所在,街上大多店铺也已经关灯熄火打烊,路上也没什么行人,只剩下几家赌场青楼还亮着灯,里面传来隐隐约约的呼喊和笑声骂声。 两人顺着镇上的主路离开,没一会就来到郊外, 远远看去,还是白天那大片的建筑,都是富商在镇外盖的房子,也许是心理作用,晚上看起来,黑灯瞎火,野外也没有路灯什么的,只能通过月光,安静异常,显得有些阴森恐怖,像是一只只趴在地面上潜伏不动的怪兽。 “这也没见到飘来飘去啊。”李贤眯着眼睛,挠头四下看去,啥奇怪的事都没发生。 “鬼找你容易,你找鬼难。”方觉呵呵一笑,指着东边远处说:“白天看,那一片好像是坟地,不如去坟地逛一逛。” 和郭东县的白毛姥姥庙一样,各地的乡镇,都会在城外有一片公家坟地,用来埋葬本地人,尤其是穷人,还有外地来死在本地的无名尸首,这种地方向来阴气极重,是闹鬼出妖怪的风水宝地,不二之选。 从某种程度看,这个世界很落后,但从另外一个角度,这个世界又有一种很‘单纯’的质朴,放在原时空,如果哪个住宅楼正对着坟地,肯定没人买,说不定业主还会维权, 不过在当前,人们一方面觉得坟地阴森恐怖,一方面又觉得是自己的祖先埋葬之地,并没有太多的忌讳,陵水镇外面的大片民居和坟地的直线距离不到二里地,甚至很多大门就是冲着坟地方向开的。 两人来到坟地,这凌水镇果然是有钱,居然还在坟地四周方向修了两个牌楼,坟地外面和中间,竖起高高的竹竿,挂了几个不算特别明亮的长明灯。 整个气氛都没那么恐怖了。 “也不晓得这地方有没有打更的。”方觉四下张望,并没有见到人影。 两人找了个高大的坟头,躲在坟头后面的枯草中蹲着,耐心等候, 时间一点点过去,大约过了快一个小时,也没见任何动静,方觉打了个哈欠就觉得困意上升,李贤也揉揉眼睛,说夫子我们回去睡觉吧,估计鬼看见我们来了,它就不敢出现了。 此言有理,普通的鬼,吓唬吓唬普通人行,在得道高人面前,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存在,脑子但凡清楚点的鬼,要是发现有一个童男子武林高手、一个得道高人在埋伏它,肯定不会露面。 “也好,回去睡觉。”起身就准备走。 刚一站起来,就听见身后有人说话。 “你们是在找我吗?” 第一百八十六章 剥皮阴卒 方觉和李贤刚站起来,就听到身后有人说你们是不是在找我。 回头一看,一个弓腰驼背,满脸皱眉的老头,年纪也不晓得多大了,弓着腰,和方觉蹲着差不多高,站在很深的荒草之中,几乎都看不到。 手里提着一个也没什么光的灯笼。 老头咧嘴一笑,露出满口黄牙:“我是这地方看坟的,看你两进来鬼鬼祟祟,蹲这里半天了,这是要做甚啊?” 方觉心想自己和李贤也是经历过一系列危险后,有些飘飘然了,居然大意到这个地步,连一个人接近都没有察觉, 不过这老头的脚步,好像也太轻了点吧? “老人家,我们听说镇子外有闹鬼的传闻,因此好奇,来瞧瞧。”方觉道。 “闹鬼?”老头浑浊的眼睛动了动,摇头说:“我在这看坟头几十年了,也没见过什么鬼怪,要是有鬼,我老头子岂不是早就死球了?” 说着,有些疑惑的说:“你们说的闹鬼,是不是有人讲,看见没脸的东西飘来飘去啊?” “正是。”方觉点头:“老人家莫非知道?” “哦哦哦,晓得晓得。那哪里是什么鬼哦,说来话长,说来话长……” 老头子深深的叹了口气,摇摇头,转身颤颤巍巍的离开。 “老人家,到底怎么回事啊?”方觉见他好像有难言之隐,就追上去问。 “这个……”老头犹豫着,“一句两句的,也说不清楚,你随我,一看就晓得了。”说着,佝偻的脊背吃力的抬起头,指了指东边, 东边也没看见什么东西,方觉李贤跟着老头一起朝那边走,走了快到坟地边上,才看见有个矮小的小茅屋, 大晚上的没有灯,这茅屋又矮小,远处根本看不见。 茅屋下,还挂着一排腊肉、熏鸡什么的,看起来,这看坟的老头就住在这里。 “两位随我进来看就晓得了。” 老头弓着身子推门进去,吹灭了灯笼里的蜡烛,颤颤巍巍拿着火折子,点了一盏幽暗的灯,在灯光的映射下,转过身,阴恻恻的冲方觉和李贤招了招手,看起来反而更像一只鬼。 方觉李贤进门,一股扑鼻而来的怪味。 “哪有什么鬼哦,就是这些,你们看。”老头子指了指房间一侧的土墙壁上。 方觉李贤眯着眼看过去,只见墙上挂着一排大概七八件衣服,垂在那里,每一件都是惨白惨白的,看起来就跟‘飘着的鬼’似的。 莫非牡丹是看到了这些衣服?那些所谓见鬼的人,也是看见了这些衣服? “不对。” 方觉心中一动,这老头难道有毛病,大半夜用竹竿挑着这些衣服出去吓人? 再说,没有脸,又是怎么回事? 他上前一步,靠近了这些衣服, 定睛一瞧…… “这……这不是布料丝绸!”李贤却是先惊呼出了声! 墙上的这些衣服,不是布衣,不是丝绸锦缎,而是一张张皮。 这皮光滑透亮,靠的近看也不是那么白略略泛着象牙般的微黄,并不是猪牛羊之类常见的动物皮革,也和后世方觉常见的人造皮革完全不同。 “这些,当然都是人皮。” 身后传来老人的怪笑, 李贤和方觉再次回头,只见那驼背老人在烛火中,笑容十分阴森,说不出的诡异。 他一点点站直身体,影子在烛火下不断的被拉长, 头顶稀疏的白发从中裂开,从皮下面钻出来一个体型消瘦像是大猴子一样的怪物, 这怪物浑身都没有毛,手脚又细又长,两只耳朵像动物一样竖起来,浑身都沾满了湿漉漉的黏液,他伸出长着长长指甲的手冲方觉比划了一下,笑道:“你的身材不错,扒了皮,可以做一件好衣服。” 锵一声,李贤抽出了剑,眼神微微眯起,如临大敌,却没有太多恐惧的神情。 这一路走来,妖魔鬼怪见得多了,这家伙虽然古怪,但还不至于吓到李贤。 “我说呢。”方觉微微点头,难怪刚才第一眼见到,自己已经加了留心,亮起眼中火苗,却竟然没看出来他是个怪物,原来不是幻化,而是批了一层人皮。 “你们两胆量倒是不小。”那怪物也有些奇怪,歪着像枣仁一样尖尖的头,一双琥珀色的眼珠子盯着方觉打量起来。 之前墙上那些皮的主人,见到他露出真身,都被吓得屁滚尿流,胆子大一些还能跪地求饶,胆子小的,直接吓晕了过去都有,却从未有人神情不变,如此镇定。 “你是什么怪物?”方觉问:“我倒是孤陋寡闻,从来没有听说过。” “死都要死了,问那么多做什么?”那怪物手掌一张,就听咔咔咔几声,手指下弹出长长的指甲,每一截指甲少说都有三四寸长,弯曲如弧,看上去十分锋利的样子。 两根大拇指上的指甲最长,看起来恐怕有一米多,都快和垂到地上了,显得十分不协调。 “反正都要死了,不如让我死个明白。”方觉笑道。 方觉的笑容和李贤的镇定,让这个妖怪本能的就觉得很不快活,哼了一声,微微直起脊背,语气傲然的说:“我乃剥皮阴卒。” “啥?”方觉听到一愣,这名字完全没有什么气势,而且好土, 还卒,听起来就不是什么厉害角色。 阴卒? 这不就是鬼吗? 方觉完全不屑的表情就差用笔在脸上写着‘我看不起你啊’,深深的刺痛了剥皮阴卒的自尊心,厉声道:“你懂什么,阴冥三十六军中,我剥皮阴卒排行二十八,在整个阴冥界中,也是赫赫威名,人间些许爬虫,也敢小看!” “三十六军,你排行二十八,那不就是吊车尾,很弱的那种吗?”方觉继续很诚恳的说。 不过什么阴冥三十六军,他还是第一次听说, 难道说,是三十六种实力不同的怪物? “你你你!”剥皮阴卒气得直瞪眼,一挥手像方觉抓来, 寒光一闪,李贤的剑已经横空刺出, 当一声脆响,那剑直接被剥皮阴卒长长的爪子从中切成两段。 “我的剑!”李贤大怒, 这把剑是新买的,第一次用就被人搞坏掉了, 不退反进,手持断剑刷刷刷带起几个剑花,反攻剥皮阴卒。 第一百八十七章 实力暴增 小李相公的剑法, 很强。 跟着方觉这个得道高人,还是剑道,虽然无法直接将道相授,但无论对于剑的理解还是使用,都不是普通江湖高手能够媲美的,跟着方觉,等于是就是跟着一个最好的老师。 加上人参、洗髓丹之类的东西,对他的体质带来作弊一般的提升,李贤现在水准,达到一个和他年龄完全不符的阶段,放在江湖上,怕也是个小魔头一类存在。 而且打架杀人,气势很重要。 气势从哪里来? 从眼界,从经历,从心胸,从信心。 堂堂观风台四奇人之一,也持剑对峙过,甚至敢于一战;大江上船一样大的怪物,也老老实实听话;这一路走来,高人高手见过许多,心性自然不同。 我怕你一个小地方的土妖怪? 心态不一样,发挥水准就不同,几乎时刻处于巅峰状态。 刷刷刷,小屋中风声呼啸,剑光森寒,发挥到了极致处,虽然只是断剑,却好几次都集中了剥皮阴卒的身体, 方觉本想出手,可见李贤招数纯熟,出手狠辣却不失沉稳,隐隐有高手风范,于是凝神在一旁观战,指尖低垂,一缕若有若无的剑气在指尖凝聚,并未击出。 倒是那剥皮阴卒被打了个措手不及,连续几次中剑。 可是他看起来干瘪瘦弱,几乎是皮包骨头,可这皮和骨头质量是真不错,几剑下来,居然都没有怎么受伤,也就皮肤被割裂了些,剑砍上去发出咚的闷响,拿他好像没有太多办法。 “小家伙跳来跳去的,真是讨厌!” 剥皮阴卒被打了几下,没受伤却跌了面子,刚才吹牛皮吹得山响,哪里想到连一个小小的孩童都没法一举拿下,怪叫一声,五指原本弯曲的指甲骤然崩直, 他五根手指都有长长的弯曲指甲,短得有三四寸,最长的是大拇指指甲,全部张开之后,就变得长短各异,形状也有些不同。 方觉忽然大悟,他这个剥皮阴卒的外号,恐怕不是白叫的 他两只手,十根手指,等于就是五对长短、形状,用途各不相同的剥皮去骨刀! 手指晃动,轮番操作,便能将人剥皮去骨。 尤其是大拇指的那两条长长的指甲,这么一绷直,几乎如同两把利刃,看上去和上辈子电影里的超级异形差不多 刷刷,两下,双手一阵挥舞,如同游戏里的剑刃风暴一般,在周边带起一阵刀风,将李贤逼退。 “看招!” 李贤大吼一声,半截断剑竟然发出一道淡淡的剑气,带着空气波动,直扑剥皮阴卒。 轰隆, 一声闷响,那小小的屋子本就千疮百孔不甚结实,他两在里面你来我往打了半天,一个逼出了真身,一个放出了剑气,这茅屋土房哪里经得住这样程度的摧残,终于轰然倒塌。 一阵烟尘之中,剥皮阴卒怪叫着再次扑来,挥舞着两把大大的长刀,李贤有了一次剑气经验,融会贯通,又是一道剑气和对方撞在一起,居然把剥皮阴卒逼退了几步。 “呼呼呼,有点厉害!”李贤连续施放两道剑气,也是损耗不小,若不是之前吃了洗髓丹,以他学剑的时日,资质再高十倍,也不可能有这样的本事。 饶是如此,似乎依旧没有对对方造成本质性的伤害,那阴卒每次被逼退后,都能卷土重来,如刀的指甲上,只留下浅浅的白色印记。 “本事不错,不过仅此而已,死吧!”剥皮阴卒再次上前。 “实力还可以,不过的确仅此而已。” 方觉原样照搬这句话,抬手朝前一指。 指尖亮起一团光芒, “嗯?”剥皮阴卒微微一愣,好像想到什么很可怕的东西,进攻的速度陡然变慢, 然而已经由不得他多想,那点光芒亮起之后,瞬间化为一道凌厉的剑意,隔空斩下。 剥皮阴卒大惊失色,连忙逃窜,可明明他的速度很快,却根本躲不开那剑意,转眼就当头砍下,他只能抬手用指甲去挡。 毫无阻碍,几声脆响,一只手上的指甲全部被削断, 剑意不衰,直接从上而下,砍断了他一条腿。 剥皮阴卒朝后飞出狠狠摔在地上,拖出一条长长的痕迹,伤口处紫色的血液浑浊腥臭,朝外狂涌不止。 “嗯?”方觉也是一愣,没想到自己的水准提高这么快, 这一剑,比起当初有鸿羽剑在手时候,还只高不低,不但弥补了鸿羽剑破碎的损失,反而精进许多。 飞快回想,刚才出剑时候,浑身通透,有一种忘我的感觉,好像整个人随着一剑也飞了出去, 这么看来,的确是洗髓丹发挥了作用,果然非同凡响。 不过,正如李贤用了两次剑气之后,就无力继续一样,方觉这一剑下去,也觉得浑身一阵疲乏,气血微微翻涌,一时之间,无法挥出相同水准的第二剑。 于是一副高人风范,背着手,遥遥望着倒在地上重伤的剥皮阴卒,面带微笑,一言不发。 “鬼王,鬼王!你是鬼王?!” 剥皮阴卒嘶声力竭的大吼,语气中满满的全是恐惧,一概之前的凶狠,拖着重伤的身体,居然趴在地上磕头求饶,大声说:“小得有眼无珠,小得该死,冲撞了鬼王大人,鬼王大人饶命饶命!” “鬼王?”方觉被这个称呼搞得一愣, 一个剥皮阴卒就已经够ow够土的了,听起来好像十八层地狱的剥皮地狱一般,这次又冒出来一个鬼王,算怎样? 再说了,我又不是鬼。 “你且起来,我先不要你性命。”方觉挥了挥手,对趴在地上的剥皮阴卒说;“你到底是和来历,来此作甚,且说与我听,若是让我听出半个字的假来,定要你小命。” “是是是,小的绝不敢隐瞒。” 那剥皮阴卒前倨后恭,见风使舵的本领几乎到了极点,态度一百八十度转变,回头看了看凌水镇的方向,赔笑说:“大人,刚才大显神威,只怕惊动了镇子里的人,若是乡勇来查看,又要杀人,颇为麻烦,不如我们先离开此处,我再慢慢向大人禀告。” 第一百八十八章 阴冥世界 剥皮阴卒从房子废墟里收拾了他之前‘积攒’的一大堆人皮衣服,然后拖着受伤的瘸腿,一瘸一拐,与方觉和李贤来到了废弃的凌水镇旧码头边上。 方觉之前打交道的妖怪也好,得道高人也罢,说到底,都是这个世界的存在,唯独这个剥皮阴卒,三言两语中便听出,好像来自另外一个地方,于是让他细细道来。 这剥皮阴卒果然不是此界的生物,而是来自一个叫做阴冥的世界, 那个世界地域广阔,连剥皮阴卒也不知道到底有多大,但十分的荒芜衰败,没有国家这种机构,也不是人类当家做主,鬼魂、怪物等等横行在阴冥世界横行,相互吞噬厮杀,纯粹的以力为王。 在那个世界里,生物众多,既有独霸一方的超级强者,但更多的都是那种朝不保夕的底层生命,然而即便是那个世界的底层生命,个体的战力,也要远远的超过这个世界的普通人类。 自古以来,在阴冥世界便有一个排行,就叫做‘阴冥三十六军’,按照势力由高到低,记录了阴冥世界的三十六种生灵怪物。 据说阴冥三十六军排行上,越往前的,单体实力越是强大,而且越懂得相互配合,组成战力更加惊人的军队,因此叫做‘军’,传说阴冥世界如果有谁能将排行靠前的生物统治起来,组成军队,那边拥有横扫阴冥的实力, 甚至可以统治阴冥。 如今阴冥世界中,剥皮阴卒所知道的那些雄踞一方的强者,手下都有或多或少的‘军队’,其中最核心,战力最强的便是由三十六军中某个种族组成的。 比如他之前,在阴冥世界中,跟随一个叫‘娤肪’的强者,娤肪手下有一支战力最强的军队,全部由剥皮阴卒组成, 他便是这支军队中的伙头卒长。 “伙头卒长?”方觉失笑:“你连正儿八经的兵都算不上,原来是个伙头兵,专门烧饭做菜的啊。” “嘿嘿嘿,大人莫要笑话,您有所不知,俺们这剥皮阴卒一族,靠的就是这份剥皮拆骨的本事,十指便是利刃,只有武艺最高强,本领最大的,才有资格当伙头兵,我在娤肪大人手下的阴卒中,其实还算是厉害的呢。”剥皮阴卒龇牙咧嘴的干笑说。 “厉害?我看也不过如此。”方觉呵呵道。 “那是那是,大人您乃是鬼仙,哪里是我可以比的,那三十六军排行上,若论一对一单挑,最起码也要排在前五的,才能凭着天生的本事,和鬼仙对抗。”剥皮阴卒道。 这话信息量有些大, 阴冥三十六军,其实就是三十六种生物族群,人家天生就是为了组建军队而成,并非单挑, 排行前五,就能凭着天生的本事,有资格和自己单挑? 我靠,那要是组成军队,几百、几千,甚至几万的杀来,岂不是等于一支由得道高人组成的军队, 灭了大昊,平掉这个世界,也不是太大的难事吧? “你一直叫我鬼仙,这又是怎么个说法?”方觉指了指自己:“我可不是鬼。” “呵呵,回禀大人,在阴冥界,能体会阴冥之道,和阴冥融为一体,借助天地之力的,我们都叫做鬼仙,您老刚才那一剑,已经超过本体的极限,显然是借用了天地之力,因此我也称呼您鬼仙大人。” 方觉明白了,果然和自己猜的差不多,阴冥界的鬼仙,便是这个世界的得道高人! 那之前的猜测,就更加可怕了, 三十六军,排行前五,天生就有硬悍得道高人的水准,若是组成五支大军…… 再朝后一些,那些排行靠后的,六七十,单挑不行,组成军队,三五人、七八人的小队,对付得道高人,好像也不是什么难事吧? 即便像剥皮阴卒这样,排行很靠后的,也比人类普通军队,不知道厉害多少!正面对阵,几乎就是一面倒的厮杀! 不要说普通人类军队,方觉估计,凭着自己现在的实力,眼前这样的剥皮阴卒,同时来三个,自己就没多少优势了,来五个,估计就要考虑逃,一下子来个十个八个,搞不好逃都逃不走。 除非人类有白骨甲那种战争机器,可能还可以勉强抗衡一下。 “那我问你,你之前跟随的娤肪,与我相比,孰高孰低?”方觉问。 “大人,您乃是人间高手,娤肪大人乃是阴冥高手,不好相提并论的。”剥皮阴卒陪着笑说。 这话方觉算是听明白了,呵呵一笑:“你的意思,我不如他?” “这……”剥皮阴卒凸出来的眼珠子一转,想了想,陪着笑说:“据我所知,娤肪大人已经活了五百多岁,在阴冥成名,也有百年,若是娤肪大人在您这个年纪,一定不如您。” “你这小兵,倒是会说话。”方觉点点头,看来得道高人和得道高人之间,鬼仙和鬼仙之间,还是有差距的,而且还不小。 所谓鬼仙也好,得道高人也罢,就是个初步的门槛,跨进了才算是修道人, 之后更有广阔天空。 “你在阴冥好端端的,跟着厉害人物当兵,怎么跑到这个世界来了?”方觉道。 “回大人的话,小得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就不久之前吧,阴冥界的空中忽然亮了一道光,那可是从未听说的怪事,小得就好奇去看,没想到眼一花,醒来便在这个世界。” 剥皮阴卒搓着手,笑嘻嘻的说:“想不到,这个世界是真好,有吃有喝,繁华无比,人还弱,比起阴冥世界不晓得快活几万倍,小得既来之,则安之,既回不去,也不想回去了,嘿嘿……” “来便来了,又何必害人?”方觉道:“莫非手痒?” “大人,小得这模样,若是在人间露了真身,一定被世所不容,所以才出此下策,穿上人皮,扮做人类。”剥皮阴卒说。 “若是没猜错,以前那个真正的打更老人,已经被你杀了,成为之前那张皮?”方觉问。 “正是正是,不过今日遇到大人,算是小得有福气了,以后不再杀人,愿意跟随大人左右,鞍前马后的伺候服侍,对了,小人本事虽然不大,可厨艺真的不错。” 方觉盯着他看了一会,哈哈一笑。 “事到如今,还敢撒谎,看来容你不得!” 第一百八十九章 惊天大阴谋 剥皮阴卒被方觉斩了一剑之后,还算老实,问啥说啥,客客气气,十分有礼貌,语气巴结的狠。 其实这才是他真实的面貌,在阴冥界,他一个小火头兵,地位有限,比起杂兵强,但在娤肪这样的存在面前,就是卑微的存在而已,所以早就习惯了卑微,只不过到人间之后,发现这里的生物水准普遍较低,他完全可以轻易干掉,于是才渐渐变得狂妄了起来。 被狠狠打一顿后,立刻意识到自己的真实社会地位。 不料方觉听他说完,却说他‘还在骗人’,要斩杀他。 “大人这是何意啊?小得若有半句假话,天打五雷轰,不得好死啊!”剥皮阴卒一愣,然后连忙求饶,完全没有硬悍的心思。 “没有假话,那可有该说没说的真话呢?”方觉冷笑反问。 剥皮阴卒凸出在外面的大眼睛眨了眨,问:“大人这是何意啊?” “还装,我都听明白了!”李贤哼了一声,说:“我问你,你既然剥皮是为了伪装身份,装成人类的样子,那你房间里为什么有那么多皮?” 顿了顿:“难不成你每天都装成不同的人,一会这样,一会那样的?” 伪装这种事,其实很难骗人,即便是披上了一层一模一样的人皮,若是和熟悉亲近的人接触,也很容易露馅。 这家伙伪装成看坟老头,是个很不错的选择,因为坟地来的人本来就少,他一个人在这里看坟地,也不会有谁有事没事去找他。 可房间里其他的‘衣服’,摆明了是各种各样的人, 这当中就有问题了,要么就是这家伙没说实话,其实害了很多人,要么……那问题就更加严重了。 “这……”剥皮阴卒大眼睛滴溜溜一转,赔笑说:“大人,这事都怪我嘴笨,没说清楚,是这样的……” 他好像就准备把实情道来,没想到,刚说完最后一句,忽然毫不犹豫的转身跳起来就逃! 跳在半空,两肋之下,呼啦一下竟然展开一对小小的肉翅, 倒是也没有飞起来,但整个人贴着水面急速的滑行。 “草?” 方觉和李贤都是一愣,没想到对方还有这一手,方觉下意识便是一道剑意斩出, 可这一次,没斩到。 人便是剑,剑是天地,天地在哪,剑便在哪里,目力所以,一切皆可斩。 这话说得一点毛病都没有, 但这是一种最好的理想状态, 在丢失了鸿羽剑之后,方觉的剑意目前是更加厉害,但‘延伸程度’不足,不可能自己真的biu一下变成一把剑,然后飞出去,攻击距离受到了一定的限制, 剥皮阴卒贴着水面飞行,像滑翔机一般,转眼就飞出老远,在水面上渐渐只成了一个小点, 方觉没有十足把握,也就没有贸然出手,免得斩不中,反而暴露了自己的真实底细。 “真狡猾呀!” 李贤眼睛滴溜溜一转,却是把两只手指插在嘴里,用力一吹气。 一声嘹亮的流氓哨,响起。 声音刚落,就听远处的水面上哗啦一阵大响,越出一个黑影,大嘴一张,正好一口吞进了贴着水面滑行的剥皮阴卒。 “咦?”方觉一愣。 “嘿嘿嘿,我就觉得那怪鱼好像还在附近。”李贤笑嘻嘻的说:“果不其然。” 片刻之后,码头外的水面上泛起一阵涟漪,来时候遇到的那条巨形黑铁头鱼破浪而来,游到岸边,才看见它锋利的牙齿里含着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正是那剥皮阴卒,屁股朝外,两条腿一抖一抖的,好像还在挣扎。 “吐出来。”李贤叫着说。 黑铁头在水里游动了几下,似乎有点不愿意,这玩意对于它来说,可能是一道美食。 “要不然再尿一道?换人?”李贤说着就脱裤子,滋了一泡尿到水里, 然后黑铁头就吐出剥皮阴卒,搞得气氛十分的尴尬。 那剥皮阴卒被吐出来之后,躺在地上微微抽搐着,腰部、胸腹部和大腿,密密麻麻的到处都是牙齿孔,朝外噗嗤噗嗤的流血。 好在还活着,瞪着两只大眼睛,眼神十分的复杂。 这个世界普遍水准比较低,不过,也不是没有能威胁到他的存在,比如眼前的鬼仙,水里的怪鱼,没想到这运气实在太差,一下子全部给他遇到了。 “大人,大人,我说,我说!那些皮,是给后来的兄弟准备的!”剥皮阴卒挣扎着说。 “后来的兄弟?”方觉眼睛微微一亮:“这么说,你不是莫名其妙来到这个世界的?到底怎么回事,仔细道来。” “这……” 剥皮阴卒犹豫了一下,这种事若是说出去,他大概一辈子都不敢回到阴冥界了,否则定要成为公敌,被挫骨扬灰, “大人,此事事关重大,我若是说了,阴冥虽大,再无我容身之地!”他说。 “你若是老实道来,我可保你留在此界,不受疾苦,永享安宁。”方觉道。 “也罢!” 剥皮阴卒内心挣扎了许久,在以后可能被挫骨扬灰,和现在就要死之间,做错了抉择,将整件事娓娓道来。 阴冥界和人间界,本是不相通的, 甚至以他所见所闻,阴冥界好像都不知道有人间界存在, 直到那一天,天上忽然亮起一点儿光,遮蔽了阴冥界不知道多少万年的乌云散去了一点点,片刻时间。 就因为这片刻时间,阴冥界许多超级强者,感应到了有另外一个世界存在,于是便生出了‘探索、征服’之心, 剥皮阴卒在阴冥界的地位比较低,即便是娤肪,在阴冥界,也不能算顶级的存在,只是一方霸主而已,所以知道的信息有限,只是晓得,某一日,娤肪召集了包括他在内的得力属下,将他们送入一个黑漆漆的同道,让他们去人间界打探,做一个先头部队。 醒来后,便在人间界,凌水镇。 “大人,知道的我全说了,小人在阴冥界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只晓得,临走之前,娤肪大人说,后续可能还会有兄弟到来,让我们做好准备,暂时不要在人间露了相,因此才准备皮囊。”剥皮阴卒说。 第一百九十章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方觉万万没想到,这里面居然还有一个惊天大阴谋! 若是得逞,阴冥界来了一支全部由剥皮阴卒,甚至三十六军中排行更靠前的军队组成的入侵者,再加上娤肪这样的一方强者作为将帅带队,侵略人间,这他妈的谁抗的住? 人间目前最厉害的公认是国师,方觉间接接触过的最厉害的剑道高人是青云剑派祖师韩平,可是,即便这两人亲自出手,面对这种全部由怪物租组成的大军,又能起到多大作用? 韩平一剑可平山,那那样的剑,他能使出几剑? 国师再强,也没有撒豆成兵的本领,好像也不能以一人敌一国,否则皇帝早就是他来做。 再说,阴冥界中也有高手,单单一个娤肪,就远远超过自己,何况那些在娤肪实力之上的存在? “我且问你,先头部队,来了多少,都是谁,在哪里?你们又是如何和阴冥界联系的,出口在哪里?”方觉问。 “大人,其他我不知,我这一队,出发时候,只有14个剥皮阴卒,穿越过通道后,带我一起,还有8个活着的,那通道似乎危险很大,我们几个都在凌水镇,平日在我这里聚头联系,至于怎么和阴冥界联系……” 剥皮阴卒为难说:“这我真是不知,娤肪大人只让我们做好准备,尽量多控制人间,随时等候。” “到了这时候,还不老实!”李贤低喝一声。 “阴冥界森严残酷,不容背叛,我说都说了,说一句是死,说一百句也是死,怎么会瞒着大人。”剥皮阴卒说。 方觉心里权衡了一下,这家伙现在说的,应该是实情,不过保险起见,还是要试他一试。 “剩下几个,都是哪些人?”方觉问。 剥皮阴卒犹豫了一下,嘀嘀咕咕的爆出了另外凌水镇的七人。 “你可否把他们都召集到一起。”方觉淡淡的问。 “大人,你这是要……”剥皮阴卒一愣,抬头惊讶的望着方觉,对方神情冷漠,语气中带着隐隐的杀意, 很显然,这是要聚而歼之,把来的伙伴全部干掉啊! “你莫要担心,我承诺过你的事,自然不会食言。”方觉平静的说;“当然,你也可以试一试,把他们聚集起来,能不能合作,反过来宰了我。” 方觉越是这么说,剥皮阴卒越是觉得这人深不可测,连忙说:“不敢,不敢,就依大人,就依大人,我回去就发出信号,让他们来小屋见我。不过大人,还请你务必将那几个全部杀死,否则将来……” “我明白,断然不至于让你为难。”方觉点点头,道:“莫要耽误时间了,这就去办吧。” “是。” 剥皮阴卒吃力的爬起来,转身就要走。 刚转身,方觉一抬手。 剥皮阴卒还没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只觉得身体忽然一轻, 一道深深的剑痕从他后背中间顺着脊梁出现,几乎把他从中砍成了两半。 “你……你……”剥皮阴卒吃力的回过头,不可思议的看向方觉,眼中尽是不解和愤怒。 然而他已经来不及听方觉的解释,如此重的伤势,即便是身体极为强悍的阴冥战士,也不可能靠着肉身硬抗,在经历了今日一连串的打击之后,剥皮阴卒终于丧命,倒地身亡。 “夫子,这是何故?”李贤一愣。 “我说了让他留在这个世界,保他安宁,死,不就是最好的安宁吗?” 方觉认真的对李贤说:“以往和你说许多,都会以宽仁为主,但有八个字,你要牢牢记住。” 李贤见方觉神情认真严肃,也收起了轻慢,一抱拳躬身道;“请夫子指教。”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方觉道。 这八个字,并不是什么人类或者汉族大沙文主义,而是在几千年的历史之中已经得到了证实,不同的族群,首先要做的,一定是为自己族群谋取利益,在这个过程中,如果一定要牺牲,首先的也是牺牲其他族群利益。 这是屁股决定脑袋的问题。 原时空有人鼓吹灯塔国如何怎样,且不说这如何怎样,是真是假,有一点是毫无疑问的,如果真的让灯塔国照亮世界,那无非就是第二个日不落,其他民族和国家,无非就是成为奶牛养殖场。 所谓世界第一的金融财富和军力,所谓的富足安宁生活,其来源,也是通过科技、军事、金融,对其他落后国家的剥削和压榨。 两个族群想要真正的平等,除非经过几百年上千年的不断融合,成为一个族群。 不过方觉估计,人类想要和阴冥这些怪物融合,估计不可能。 “这家伙所言,事关重大,若是未来真的起了大战,不知道有多少两个世界的无辜生命会卷入其中,你要记住一条,战争一起,没有无辜可言,只有阵营。”方觉道。 李贤沉默了片刻,抬头问:“那道理呢?” “道理自然有。”方觉点头:“和平时期,尚且有权势压人,有权有势,无理也有理;战乱一起,你要讲道理,便只有一条路:你拳头大!我告诉你这些,并非让你冷血残酷,只是心中要有衡量取舍。” 李贤想了想,点点头;“嗯,我记住了。” “你去挖个洞,把这家伙暂时埋起来。”方觉摸索着腰上的鱼牌:“我得通知观风台,这两届的大事,不是我两可以抗得下的。” “我这就挖。”李贤说。 于是两人分别行动,方觉拿出鱼牌,又摸了一锭金子,第一次开启了视频通话功能,联系观星子。 李贤则是拿着半截断剑,在地上刨坑,好在河边土地松软,李贤身体素质又强,没一会就挖了一个大坑,把剥皮阴卒的尸首丢进大坑里掩埋好。 “夫子,接下来怎么办?”李贤问。 “观风台会来人,我们在此接应。”方觉眯起眼睛,眺望远处黑暗中的凌水镇。 接应的意思,就是先头部队,扫平一切,然后等着后面来人接手。 第一百九十一章 挨个击杀 千里房是一间马房,专门为凌水镇南来北往的商客提供马匹服务,比如打马掌啊、修马蹄啊,包括马鞍的器具的买卖,甚至可以进行马匹买卖。 若是熟客,甚至还可以‘出租’马匹, 从新的陵水渡口下来,很多小商客是不会带着马的,大商客的马往往在经历了水路航行之后,也要照料一番,恢复力气,因此别看在水边小镇,可千立房的生意从开业就很红火。 几年下来,老板竟然有了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小马场:就在千立房门面后,围起来一个两亩的区域,盖上围墙,搭了马棚,常年养着十几匹驮马。 这些马,那可是许老板的心头肉,比对老婆还要好,所谓马无夜草不肥,每天晚上半夜爬起来去添加草料干粮,如果第二天马要出活,头天还要补充点碎得碎碎得盐巴, 刮风下雨,过来修理马棚,天晴日头好,就来带着马遛弯小跑。 今天夜里,他和往常一样,用小车推着一大堆人不怎么吃的粗粮,过来给马加夜膘,刚走到门口,就听里面有人说话。 “夫子,这还真是什么鬼都有,好好的人不做,竟然喜欢变成马?”一个略显稚嫩的声音。 “是啊,真的古怪至极,也不知道他有没有和其他的马配过种?”一个成年人声音。 “那要是配过种的话……” “算了,斩尽杀绝,一个不留,省的出后患。” 许老板大吃一惊,这番话他大部分听不懂,不过最后一句是明白了:有人要杀他的马! 顿时热血冲上头,抄起墙角的铁锹,一把推开了门。 “你们是什么人,要做什么!” 话音刚落,就觉得眼前一亮,好像有光闪过, 紧跟着,就看到一幅奇妙景象:那一排在马厩后的驮马,脖子齐刷刷的断掉,硕大的马头落地,脖颈中同时朝外猛喷血。 “我的马!”许老板双目圆凳,一口气没接上来,又急又气又心疼,竟然原地晕倒过去。 方觉上前摸了摸他的脉搏,没啥大事,应该就是急火攻心,让李贤拿了一大锭金子,塞进他口袋里。 想了想,估计未必够,又找了一张三百两的银票,一起塞进去。 “这他妈的算是什么事,替天行道,老子自己掏钱。”方觉嘀咕说。 “夫子,观风台不是说有奖励吗?这次上报,是不是可以补贴点钱?”李贤也觉得有点心疼,问道。 “嗯,有理有理。你把那个剥皮怪的尸体带着,咱们一起埋起来,等到观风台来人了,我把那些尸体一起高价卖给他们!”方觉用力一挥手。 “好好好!” 李贤干劲顿时上来了,背着一匹从马皮中钻出来的剥皮阴卒尸体,两人又快速在附近挖了一个大坑给它埋下去,做好了标志,等着将来发财。 然后匆匆赶去下一家。 …… …… 张祥是凌水镇的镇长,今年四十二岁,去年刚才他老爹手里接了镇长的位置,可谓是年富力强。 而且双喜临门,他去年刚当上镇长,就生了一个宝贝儿子! 张祥可乐坏了,他家里在凌水镇当了三代镇长,见证了这个小镇是怎么从衰败走向繁荣,他家自然也随之发达了,在凌水镇可谓是要地位有地位要钱有钱, 就一桩不好,到了他这一代,生不出儿子来,连续娶了三房,生了八个,全是丫头! 这张祥眼看着自己都四十出头,估计后面也渐渐越来越难生了,急的直上火, 没想到,去年刚一接老爹的位子,儿子就来了! 这把他乐得几乎要疯,当场赏了那个生儿子的小妾三千两银子,一处宅院,更是把这个宝贝儿子当成祖宗来养,含在嘴里怕化了,捧在掌心怕摔了,宠溺的不像话。 直到儿子长到了一岁多,他还亲自照顾,就放在自己房里,外间睡了个老婆子,里间睡着爷两,一刻都不愿意分离。 “哎,这真是麻烦,搞得我好像大恶人一样。” 黑暗中,借着月光,方觉和李贤两个站在摇篮前,望着摇篮中,那个睁大了眼睛,露出凶光的一岁左右婴孩,有些为难的叹了口气。 李贤也有些恼火! 怪不得夫子说,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这他妈一帮剥皮阴卒,搞人、搞马也就算了,连几个月的孩子都不放过,居然藏在孩子体内! 若是真让这样的怪物打进人间世界,这人间,岂不是成了一片血海? “夫子,这孩子早死了,一副皮囊而已。”李贤低声说。 “也对。”方觉双指一凝,对准婴儿头颅刺去,那婴孩猛地张开嘴,一张小嘴竟然变成血盆大口,满嘴的倒刺獠牙,双手双脚也撑破了皮囊,露出锋利的刀锋手指。 不等他完全钻出皮囊,方觉一指已经点到! 近距离之前,剑意狂涌而出,全部灌入婴孩头颅。 砰……炸了一墙马赛克。 “谁?谁?!” 睡在床上的张祥听到动静,猛地惊醒, 看到眼前的这一幕,张祥目瞪口呆,睚眦欲裂。 “你……我……你,来人啊,来人啊!”他发疯似的大吼起来,扑向方觉。 “走了!” 方觉一把抓住李贤,李贤一把抓住爆头怪婴,飘然远离。 只留下身后院落中响起了悲惨嚎叫:我的儿啊…… …… …… 这一夜,方觉在凌水镇大开杀戒,算上之前那个,将隐藏在镇子中的六个剥皮阴卒,全部一一击杀。 还剩下最后一个。 “要不,我们看住,等观风台来人,让他们动手吧?”李贤也有些为难。 最后一个,不是别人,正是刘子枫的老爹! 一开始,方觉听刘子枫讲家中故事,还以为,那个卖身葬父的小姨娘,可能有些问题,是个狐媚子之类的, 万万没料到,有问题的,是刘子枫老爹。 他老爹怕是也早死了,被一只剥皮阴卒所取代。 “刘兄,刘兄,你醒醒。”方觉叹了口气,拍了拍熟睡中的刘子枫。 “嗯……嗯?谁啊?”刘子枫迷迷糊糊的醒来,揉着睡眼:“咦,方兄?你来我卧室作甚?” “刘兄有个事跟你说一下。”方觉咽了口口水:“我要杀你爹。” 第一百九十二章 妖言惑众 方觉这人做事,有时候干脆利落,甚至出人意料,有时候又有点矫情,本来直接宰了刘子枫老爹,直接闪人,或者干脆不用顾忌他的感受,刘子枫一个弱书生,也没啥办法。 不过毕竟认识一场,人家好心好意请回来吃饭喝酒住宿,一口一个夫子叫着,结果一声招呼不打,宰了人家老爹,即便这个老爹是假的,好像也太不地道了。 不能因为自己是得道高人,刘子枫就普通人,就真的拿人家不当人看。 “啥?!”刘子枫豁然从床上坐起来,见鬼一样看着方觉,还以为自己听错了。 “刘兄,不要激动,听我说完。” 方觉大致和刘子枫讲了一下情况,没直接讲是什么外界入侵,这个话题估计刘子枫理解不了, 只是说,有一帮妖怪来到了凌水镇,要搞三搞四,钻进人的皮囊里,已经被干掉了几个,最后一个就是他爹。 刘子枫像是听天书一样,长大了嘴巴,即便是这种信息量,对于他也显得过于大了。 好在他之前毕竟是亲眼看见过水怪,又知道方觉和李贤都不是一般人,虽然吃惊莫名,但第一反应,并没有认为方觉是在骗他。 “夫子,这么说,我爹已经”刘子枫眼神之中闪过一抹悲痛,带着最后的希望,抓住方觉的手,颤声问:“会不会搞错了?” “我也希望搞错了。”方觉苦笑一下:“只不过,前面几个都没错,的确都是怪物。” “可恶!”刘子枫忽然曝起,紧紧的握着拳头,在房间里走来走去:“该死的怪物!” “刘兄,事到如今,我杀了那怪物,也勉强算是替令尊大人报仇。”方觉道。 “夫子,能不能我能不能一起去?” 刘子枫还是有些不死心,想要当面印证一下,那人到底是不是他爹? 方觉想了想,这样也好,之前杀了几个,对方的家属什么的,最初都不知情,十分的悲痛,虽然刘子枫的老爹也死了,也悲痛,但是他若是能亲眼看见,明白,现在顶着他老爹皮囊的,是个怪物,心理接受起来要好得多。 于是三人摸着黑,去了主宅,刘子枫还从自己卧室墙上,摘下了一把剑,跨在腰上。 刚走到院子里,就发现主卧中还隐隐约约亮着昏暗的灯光,房间里传来男人女人的调笑声, “你爹?”方觉低声问。 刘子枫脸色铁青的点点头,太不对劲了,他爹白天见他还病恹恹的,怎么一到晚上就精神了,还能和女人一起干这事? 这都什么时辰了,天都要亮了,即便是镇子上的青楼这时候也基本打烊,正常精力旺盛的年轻男人也不可能这时候还在搞三搞四,他爹一把年纪,病成那个鬼样子,怎么可能! 想到这里,刘子枫又气又悲伤,噔噔噔几步上了台阶一脚踹开门。 哐当一下! “啊!” “谁啊!” 房间里传来女人的惊呼尖叫声,和男人的呵斥。 方觉怕刘子枫有什么闪失,紧跟在其后,一起进了屋,只见一个白发老者打着赤膊站在床边,正对刘子枫怒目而视,床上角落里蜷缩着一个年轻女人,拉着被子盖住全身,紧紧的蜷缩在角落中,惊恐的看着这一切。 “你疯了!”刘子枫的老爹指着他鼻子大骂:“滚出去!” “爹,儿子有几个事想问问你。”刘子枫听他老爹中气十足,和白天病恹恹的样子判若两人,疑心更重了,提着剑大声质问:“我娘生辰是何年何月?” “什么?!”刘子枫老爹一愣,“你这个作甚!还不快滚出去,难道真的要当个禽兽?!” “爹,你忘了我娘生辰,我的生辰八字,你总不会忘了吧!”刘子枫咬牙切齿,一字一句的问。 “好好好!今日看来我是教训不了你这逆子了!来人啊,来人啊!” 刘子枫老爹大声呼喊,要叫人进来,在房间里气急败坏的来回走动,指着刘子枫说:“都是你娘把你惯成这个样子,我管不了你,让她来管你!明日一早,就把你绑送官府,治你个忤逆大罪!” “你若是我爹,当然能治我罪!” 刘子枫太清楚自己老爹是什么性格了,即便最近娶了年轻女人,性格有所变化,也绝对不会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完全和以前判若两人,就是个自己根本不认识的陌生人, 除了外貌,还有哪点和自己以前的老爹一样? 加上方觉之前和他说的,此时刘子枫已经相信了八成, 不过这么一闹,也惊起了刘宅中的下人,包括刘子枫的老娘,也披着衣服来到院子里,管家刘伯更是前后脚到了,看到这个局面,下人们不敢靠近,只有刘伯一把拽住刘子枫,低声说:“少爷,你这是作甚,快走快走!” 刘子枫老娘见到儿子拿着宝剑对着自家老爷,也是惊吓得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 “娘,刘伯,这人根本不是我爹,是妖怪假扮的!”刘子枫提着剑指着他爹大声的说。 “儿啊,你莫要乱说,这不就是你爹嘛。”刘子枫老娘拉住他,说:“娘知道这次回来,你见你爹有些变化,心中不痛快,可如论如何也不能这说啊,他不是你爹,谁是你爹?” “简直是疯了!”刘子枫老爹愤怒的摔碎一只茶杯,看了看,指着方觉:“不知道从哪里来的狐朋狗友,定然是他妖言惑众,带坏了我儿。是了,还说什么半路遇到妖怪,全靠他搭救!我看,他才是妖人!” 说完,一挥手,对家里几个下人说:“给我绑起来,明早送官!” 刘家也不是什么豪强,就那么几个下人,男的只有两个,都是普通伙计,也不敢立刻动手,只能小心翼翼的朝他靠过来。 “刘兄,事到如今,得罪了。” 方觉冲刘子枫点了点头,然后上前一指戳向刘子枫老爹的额头。 刘子枫老爹神情骤然一变,猛地朝后躲开, 方觉手中的剑意已经施放出,哪里会容的他跑,不料刘子枫老爹在躲闪的时候,一把抓住床上的女人做了挡箭牌。 第一百九十三章 完犊子了 方觉一出手,刘子枫老爹就以完全不符合人类的敏捷后退,顺手抓起床上的那名小妾当挡箭牌,朝方觉抛来。 这时候剑意已经在指尖凝聚,方觉有两个选择,要么一指头戳死这女人,剑意不受阻碍的继续施放,进行追击, 心中终究还是一软,剑诀调转方向,嗤的一声,在旁边墙壁上射出一个大洞,同时一手抄住那个女人,都在一旁。 自从入道之后,见过了许多奇怪场面,奇怪的人,特别是小孤道人化水之后,方觉始终再告诫自己一件事:自己是人。 修道再厉害,再怎么体会天道之道,本质上,自己还是一个人,他极度不认同目前修道之人普遍的观点,好像入道之后,就和普通人不是同一种生物了, 这个观点在他看来,十分的威胁,道行若是浅还好,真到有朝一日,道行足够深,若是忘记自己的人类身份,那到底会变成一个什么怪物? 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何以立足? 所以在实际中,对待普通人,他也尽量用人和人之间相处的方式,并不想处处显得自己与众不同。 说时迟那时快,方觉接下了人,刘子枫老爹duang的一下把墙壁撞了一个大洞,从洞中逃走。 这下就漏了陷了,身上的人皮再也起不到伪装的作用,露出大老鼠异形一样的真身来,半张人皮还被撕下来,挂在墙上的破洞口。 “我滴妈,妖怪啊!”刘子枫老娘和姨娘两人几乎异口同声惊呼,然后不约而同晕倒。 “什么怪物?!”管家也是吓得不轻,一把抓住刘子枫的手,刘子枫左顾右盼,叫了声夫子,却发现方觉已经不知去向,在第一时间带着李贤跟着大洞出口追了出去。 就见两道人影一前一后,在黑色中疾驰,还有一个矮一点的跟在后面,被抛开老大一截。 方觉一边疾驰,一边挥手一剑砍下,空气中一道肉眼可见的波动后发先至,追上了前方的怪物,那怪物怪叫一声,反手一抓,长长的指甲竟然将方觉的剑气打散。 “退!” 方觉心中一动,陡然明白了些什么,头也不回的冲着身后大喊。 这家伙的实力,要远超于之前那个剥皮阴卒! 前面那些,没有一个可以挡得住自己的剑气,无论是坚硬的指甲还是身体,一招制下,都能致命,可是这一只却能轻送打散,实力高过之前那些怪物何止一筹? 他却选择逃走,甚至在最初,表现出不敌的样子,用一个女人当挡箭牌, 这是为什么? 目的已经很明显! 想到此处,方觉自己也急忙刹住脚步,原地掉头转身就逃,和之前那些‘一开始装逼被打败后毫不犹豫求饶’的家伙一模一样,完全不要面皮, 小命重要。 跟在后面的李贤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夫子跑着跑着就原掉头,退什么退,这些家伙一个个都是钱啊,将来可以卖给观风台,哪能就让他们跑了? 可刚一抬头,便看见空中一双巨大的翅膀遮挡住了月亮,一只大蝙蝠一样的怪物,从天而降! 这家伙明显就是更加强壮巨大一号的剥皮阴卒。 方觉也感觉到了身后传来的危机感,本能的就意识到,已经逃不掉了。 既然逃不掉,就只有斩。 被那种巨大的危险感所刺激,浑身毛孔几乎张开,脑海中都来不及进行太多的判断,便是一剑挥出。 人在两种情况下,往往可以发挥出自身最大的潜力,一种是忽然间的领悟,比如当初在江陵城,方觉可以在精舍之中,好整以暇的慢慢感受,从千头万绪之中,找到一点儿光,指引他走向前方; 另外一种,则是在最危急关头,生命受到了极大的威胁, 人的意志,人身体的各个部分,无论是精神还是肉身,乃至每一个没有思想的肌肉纤维、人体细胞,都会产生最天然的‘自保求寸’本能, 即便是最先进的科技,也无法复制出最简单的生命,人体本身就是一台神妙精密的机器,当每一个器官、甚至每一个细胞都迸发出最强力量的时候,身体会把这些力量全部聚集起来,进行最合理最有效的使用。 于是,人就能发挥超常的潜力。 空气之中,顺着方觉的剑诀所指,隐隐约约出现了一柄半透明的巨剑,对准了凌空而下的剥皮阴卒。 那剥皮阴卒长得和之前十分相似,但双手之上,双手之上,并没有如刀的指甲,反而是在头顶,长出一只又细又长的角,像是避雷针,又像是一把刀长在脑袋上, 它当空发出一声怪叫,低着头,用头顶的怪角,对着那柄透明的巨剑,俯冲而下。 咔……咔咔…… 一阵清晰的金属碎裂声响起,方觉的那把剑在一撞之下,前面半截几乎完全碎裂, 那剥皮阴卒也已经飞快的接近到面前,头顶怪角顶住剩下半截断剑, 咔……咔……半截断剑不断的被侵入,瓦解, 只一个呼吸功夫,方觉毕生近战最强一剑,已经被剥皮阴卒击溃,狂喷着鲜血被大飞出去。 那剥皮阴卒落在地面上,好像也受了些伤,但并不严重,只是晃了晃脑袋,便再一次刷的一下张开翅膀,缓缓的飞上天空,就要扑下来。 “走!” 方觉从怀中掏出一个小包裹,抛给李贤。 那里面有观风异闻录,有丹元子给的两颗药,还有他自己偷摸攒下的大额银票,可以说是他目前所有的压箱底财产。 高手过招,无需废话,一招制下,生死输赢其实各自了然于胸。 就像第一个弱的剥皮阴卒,被他一剑打败,便很清楚,反抗没有任何意义。 此时,方觉很清楚,今日自己必死无疑。 自己的道,到此为止了。 但若是全力以赴,或许能为李贤争取到一点时间,一线生机。 李贤还在发呆,方觉反手就是一巴掌扇过去,牙都打掉了两颗。 “活下去!!” 抓起后脖领,一把丢出。 ( 第一百九十四章 我这人好说话 两剑之下,方觉就已经知道,今天自己必死无疑,即便全力以赴,无非也是多支撑片刻而已, 于是把自己最值钱的东西全部丢给李贤,一巴掌扇醒他,丢出老远,让他独自逃命。 李贤睚眦欲裂,忽然也反手狠狠扇了自己一巴掌,把另外半边脸也打肿了,拎着小包裹,转身毫不犹豫的就逃。 他从小读书,心中有正气,跟着方觉许久,对于这些经典的理解,又有所不同,死未必可怕,但毫无意义的死去,只会对不起方觉接下来用命给他争取的机会。 就在此时,远处忽然传来一阵爽朗的笑声, “把酒问青天,明月几时有?咦,这明月怎么不见了?” 顺着声音看过去,只见不知道从哪来了一个落魄书生,穿着脏兮兮的袍子,一手拿着一只酒葫芦,腰里挎着一把剑,踉踉跄跄的朝这边走来, 一边走,一边还抬头看天, 明显是喝醉了。 “那书生快走开!”方觉大喝一声。 醉汉书生完全没听到一般,抬起头,眯着眼睛看着半空,恍然大悟“哦,我说明月怎么不见了呢,原来,是被挡住了……” 从他的方向看过去,那剥皮阴卒正好飞在半空,已经全部展开了翅膀,挡住月光。 “什么怪东西,脏兮兮臭烘烘的,真讨厌,让我来把这污垢擦掉,还世间一片明月。” 书生仰着脖子,喝了一口酒,然后擦擦嘴,仰天噗嗤一口吐出去。 一口酒,喷出之后,变为数不清的酒滴,而那些酒滴,又迎风化为各种各样奇怪的形象 有野猫,有老虎,有飞鸟,各种鸟兽鱼禽; 也有手持锄头的老农,拿着擀面杖骂人的泼妇,市井小厮,青楼女子,威武的士兵,道貌岸然的大臣; 还有农田里的青苗,山上的果树,沙漠中的巨石,海底的珊瑚; 巍峨的宫殿,风吹就要倒塌的破屋,深山的小庙,田间的祠堂; 写字用的笔,打仗用的刀,睡觉用的枕头,买东西用的银两 …… 反正,一眼看去,什么乱七八糟的都有,人、兽、景、物,好像这个世间的一切,都在这一口酒里。 那些各种各样的东西,感觉也没什么杀伤力,就是特别活灵活现, 速度也不快, 却轻松的从半空中的那个怪物身体里穿过。 然后,片刻前还威风凌凌的怪物,身体各处,纷纷爆炸,就像是九十年代武侠电影的特效一般, “咦,你可别炸没了!完蛋完蛋,又喝多了!” 那书生揉了揉太阳穴,有些懊恼的样子,然后伸手一招, 砰,一声闷响,怪物的身体完全炸碎,但一颗长着避雷针一样的脑袋却还是完好,轻飘飘的飞到那书生手中。 “大人饶命啊,饶命啊!” 同样的,眼看根本打不过,这很厉害的剥皮阴卒,也毫无二话,立刻求饶。 方觉和刚逃走没多远的李贤,看到这一幕,都愣住了,方觉心中一动,上前就要开口。 “先莫说,我问他几句。” 那书生冲那颗脑袋勾了勾手指,说;“你这样子吧,活是活不成了,我懒得诳你,即便能活,我也不能让你活下去,不过,若是老实交代,我让你死得痛快些,否则,自有对付你的手段。” 说完,也不管剥皮阴卒是否答应,就自顾自的开始问。 方觉和重新偷摸跑回来的李贤,在一旁听, 书生问的那些话,和之前方觉问最早那只剥皮阴卒的差不多,都是来历、目的、同伙之类的, 问出来的答案,也一模一样, 只是多了一点,这家伙严格说起来,不是阴卒,而是‘阴帅’,是这一批剥皮阴卒中最强的,已经入道多年,即便在娤肪手下,也是有名有姓的大将, 若是开会议事,也有他一席之地。 “果然如此。也罢,送你上路。”书生问完了话,随手一拍,把那只脑袋拍成了一地马赛克。 “七大人,为何不留个活口?”方觉抱拳问。 “你认得我?”书生满身酒气的问。 “观星子前辈和我讲过,他七位师兄之中,数七大人最潇洒,今日一见,果然如此。”就在这书生出手的时候,方觉就想到了他的身份, 观星子以前就说过,他七师兄就是一副书生打扮,云游天下,浪荡不羁,不过脾气最好,很容易相处。 加上之前他在灭掉第一个剥皮阴卒的时候,已经像观风台报信,那来的这人,十有七八就是观风台的高手,而这么大的事,观风台也一定会派高手前来。 “谢七大人救命之恩。”认真的说。 “那是你运气好,我来的正好,不用谢。至于什么潇洒,这种话就不用拍了,若是酒鬼也叫做潇洒,那世上人人都潇洒。” 书生无可不无可的摆摆手。 “大人,为何不留活口啊?”方觉又问出刚才的问题。 “活口这种事很麻烦的,又要利用,又要小心被对方利用,说不定,上面还有人有各种各样的想法,想拿它来做文章,搞出一大堆麻烦来,兀自白白消耗力量,不如直接拍死简单。再说了,如果他说的是真的,那两界大战,拼到最后,比得还是实力,区区一个活口,一点儿阴谋诡计,起不到什么大作用。”书生说。 “这倒也是。”方觉点头,心想这书生做事的确很干脆,未必就对,但的确省了许多麻烦。 “活口不留,尸体还是有用的,交给我那四师兄五师兄,说不定能研究出些对付这些怪物的有效方法,你一看就是聪明人,想必一定保留了尸体,等着卖给观风台高价吧?快带我去看看,我给你估个价。”书生说。 “额?”被如此直白的点出来,方觉反而觉得有点不好意思。 “这有什么,你撞破这么大的阴谋,辛辛苦苦打架,小命也差点丢了,卖几个尸体算什么?休要发呆了,快带我去看,我和老六那人不同,他处处精打细算,抠门得一塌糊涂,我这人比较好说话,定然给你开一个高价!” 说着,一拍方觉肩膀,眼神炯炯的说“你看这样如何,我定个高价,卖给观风台之后,咱哥俩三七分账,你拿大头。” “额?”方觉一愣。 。 第一百九十五章 分赃 方觉之前杀剥皮阴卒,随杀随埋,到处挖坑,书生跟着他走了一大圈,才把所有的尸体全部起获。 “七具尸体,这样吧,一具尸体算你五万银子,要现钱呢,还是不着急要?”书生问。 “这有什么区别?”方觉不明白他的意思。 “现钱呢,就是我现在直接付给你银票,不着急呢,便是你自己打一份文书报告上去,我给你在上面定价,不过观风台这个地方嘛,你也晓得,人浮于事,乱七八糟流程手续一大堆,也不晓得什么时候才能批下钱来。” 书生目光炯炯有神;“所以我建议,你拿现钱。” “那现钱的话,肯定要些手续费什么的吧?”方觉笑道。 “那是一定的,我的钱也不是大风刮来,说好三七分账,现钱的话,四六!”书生说。 方觉失笑:“七大人,都说你潇洒不羁,游戏人间,怎么也如此贪财?” “这话怎么说的,没钱,怎么潇洒得起来,怎么游戏得开心呢?喝酒,女人,赌钱,这不都要花钱嘛,就不说我还要修炼了,我呢,平时也不去拍师父马屁,连观风台都很少回,又不像老四老五他们会点谋生的手艺,也不像老三那样一大堆弟子出来做事,老六就更不必说了,自己就富可敌国,老八嘛,这老伙计好歹也是朝廷大员,算来算去,可不就我最穷,不捞点外快,怎么生活?”书生理所当然的说。 “七大人倒是个直爽人。”方觉道。 “什么七大人八大爷的,听起来古里古怪的,我叫李小白,你叫我一声老李就行。”书生说。 老李?方觉心想我又不是秀芹, “嗯,那就拿现钱吧。”方觉说。 “好好好,这样最好。”李小白从破旧的衣服里,摸出一大堆银票,用手指沾着涂抹数了几张给方觉:“那,7个尸体,35万,你拿六成,21万银子,点清楚,钱货两讫,概不反悔啊。”李小白说。 “这有什么好点的,李贤,收好了。”方觉随手把脏兮兮的银票塞给李贤。 李贤眼睛都在发亮,对着月光认真的数了三遍,然后小心翼翼的装好。 “你这个小徒弟不错,办事认真!”李小白见李贤数钱数得十分认真,语气欣赏的说。 “谢谢李大人夸奖。”李贤抬起头,犹豫了一下,说:“那个……李大人,好像少了五千两。” 气氛顿时十分的尴尬。 “咳咳咳……这个……我……” 李小白又接回来银票,来来回回数了三次,的确少了五千两,最后十分尴尬的补了两张银票。 “意外,意外,酒喝得有点多,你也看见,这月光昏暗,数错了也是正常。”李小白拍了拍方觉肩膀,“说正事,这几个剥皮阴卒,你觉得实力怎样?” 方觉想了想,说:“若是以我的战力论,除了最后那一只,其他都非一合之敌,但若是几只同时围攻,我也要头疼,毕竟得道之后,也不可能无穷无尽的斩出剑意。要是对付普通百姓,他们几乎可以如同杀鸡宰羊一般,至于军队,我没有和大昊军队接触过,不好评价……” 顿了顿;“想来,以他们的爪牙之锋利,力量之大,也只有大昊最精锐的玄甲重步兵可以正面硬抗,不过速度上,却又远远不如。” 李小白点点头;“玄甲步兵的确精锐,可是数量也有限,对付这种怪物,恐怕要以十换一才行。” “李大哥,那得道的剥皮阴卒,算是什么水准,观风台中,除了你,可有人能治他?”方觉也好奇问。 他对于观风台的真实实力,也比较好奇。 李小白看了方觉一眼,道:“我们几个师兄弟,即便是老八,随便哪个出手,都能轻松对付的来,老三手下几个徒弟,老二手下四奇中的两个,应该也能应付,还有其他还有一些不错的家伙,若仅仅是几个这个程度的异族,倒是不足为患,只是,听他所言,那阴冥界中,高手无数,数不胜数,比如那个娤肪,便不知道深浅高低,而娤肪在阴冥界中,好像也不算顶尖人物。” 李小白微微皱眉:“乱拳打死老师父,还有阴冥三十六军,若是大军入侵,再加上那些厉害角色,这事恐怕难办。” 方觉想了想,说:“李大哥,我倒是觉得,此事现在未必如同我们猜测的这般麻烦,或许还有挽救余地。” “怎么说?” “这次我们遇到的,最厉害的,也就是那个得道的剥皮阴卒,其他都是小角色,若是阴冥界真的要大举入侵,为何不派一些强力人物过来打先锋,只派这些弱者?”方觉问。 “他不是说,他们只是来打前站的,类似于哨探?” “有这种可能性,不过两军交战,一定会有先锋大将,阴冥的实力若是真的那么强,不应该以他当前锋吧?我在想,是不是由于某些缘故,阴冥界的真正高手,暂时来不了咱们这里?” “什么缘故呢?” “阴冥三十六军,高手数不胜数,若说是为了整军备战,抽不出人手来,绝对说不过去。最初那个剥皮阴卒说,他们穿过一个同道,来到人间,一起出发的人,死了一大半,只剩下这几个,或许,那个‘同道’暂时并不稳固,有很大的风险,或者容不下太厉害的人物?”方觉道。 “嗯,你这么想,也有几分道理。”李小白点点头;“依我看,如今还是要四处找一找,全国各地,有没有其他的先锋部队,最好能找到那些欧所谓的通道。” “正是如此。可惜这些剥皮阴卒层次太低,所知有限,也不晓得去哪里找。”方觉道。 “你在此与我稍等几日。”李小白说:“此事非同小可,若是对方所言不虚,那关系到整个天下的安危,我已经将此事再此完整上报,几日后,观风台会有大队人马前来,到时候,再定进退举措。” ( 第一百九十六章 活死人 方觉和李小白在凌水镇等了两天时间,观风台就陆陆续续的开始来人。 第一批,是一群穿着玄色统一制服的人物,看起来像是朝廷官员,可是制服样式和朝廷的武官员又有很大区别,看不出品级,甚至没有太多的装饰,从头到脚一身黑,个个神情严肃,一脸苦大仇深的样子。 这一批人数不多,也就十几个,由一名四品官员带队,同样从服装上看不出品级,只拿了鱼牌来向李小白报道。 这人叫周成,对李小白极为恭敬,一直弓着腰说话,语气客客气气,对方觉就谈不上太客气了,当然也没有以势压人,面无表情的又把整件事问了一遍,然后就带着他的手下开始在全镇开始摸排,打探各种信息,和直接接管了镇长的职位。 第二批人,是一个营的兵,三天后到的,大约500多人,带队的是一名从四品的游击。 这人压根都没有找李小白报道,而是直接听命于周成。 紧跟着,全镇解严,几个入口都被兵牢牢守住,一部分人被赶出了凌水镇,另外一部分本地人被要求在家中闭门不出,还有一小批人,被分别看管软禁起来。 七天后,第三批人到了,这批人人数也不多,一共就十个。 带队的,是个背着长剑的中年剑客,另外还有两个副手,一个道士模样的人,一个披着黑斗篷,面容枯槁,如同僵尸一般的怪人, 方觉一眼看去,便感到这两人浑身都散发出强大的气势,显然都是得道高人,而且实力都很强。 剩下的七个人,实力也不弱,有三人已经明显入道,剩下的,以方觉的目光无法准确判断,但感觉上,即便没有入道,也相差不远。 这一行十个人,可以算是实力极强了,三个高手,三个已经入道,剩下四人,都各有手段,远超所谓的武林高手。 “沈平南见过七师叔!”领头的剑客对李小白恭恭敬敬一礼到底。 虽然是行礼弓腰,可脊梁却挺得笔直,像是一个7字; 沈平南? 方觉就觉得这个名字有些耳熟,脑子一转,忽然想起来了, 当初小孤道人提起过这个人,小孤道人才入道后不久,沈平南便找上门来,请他加入观风台,小孤道人不愿,沈平南一人一剑,堵住了小孤道人七天不敢出门。 “我三师兄最近可还好?”李小白虚扶了一下,问。 “师父他老人家又在闭关。”沈平南说。 三师兄方觉心中了然,原来是观风台中,那位同样以剑入道的三大人的得意弟子。 “三师兄道行是愈发的精进了。”李小白点点头,指了指方觉,说:“正好,他修的也是剑道,你们两有空,倒是可以相互切磋一番。” 沈平南看了看方觉,微微点头,没有说话。 “明月见过七师叔。”那个道士打扮的人接下来行礼。 李小白脸上浮现出一抹无奈笑容,亲手扶起了对方,笑道:“我说你师父也真是的,门下就没别人了,你这一把年纪,怎么非要派你出来奔波这一趟?” “这次事情太大,师父不放心,本想亲自来的,只是陛下有诏要师父留在京城,时刻咨询,因此脱不开身,让我前来。”明月道士说。 “你能来,那事情便好办许多。”李小白点点头,然后同样向他介绍方觉;“他便是你师父最近收入观风台的方觉。” “方贤弟,有礼了。”明月道士对方觉倒是有一份天然的亲近感,微微稽首,笑道。 “明月道长太客气了。”方觉听说过,观星子手下,有两个得力徒弟, 道号都起得十分随意,一个叫清风,一个叫明月,可年纪都有六十多岁,算是观风台里的老同志,据说是当年观星子还年轻的时候,就随侍在身边的两个道童,这些年,观星子入道,清风明月也陆续入道,道行身后,在观风台和朝廷中地位也高,可是道号并没有改,还是简简单单的清风明月。 最后那个面容枯槁,如同僵尸一般的人,同样对着李小白行礼,斗篷下发出沙哑干燥的声音:“七师叔好,不知那些尸体在哪?” “嗯。”李小白点点头:“那几具尸体都在后面放着,你自己去瞧,有用得上的拿去就是。” “多谢师叔。” 那怪人也客气,径直朝存放那几具剥皮阴卒尸体的方向走去,路过方觉身边的时候,他脚步微微一停,对方觉咧嘴一笑,干瘪的嘴唇下,露出两排发黑的牙齿。 “无面心那个东西,我向来烦他,不过我和他好歹都名列四奇,你却能击败他,想必有些手段,若是有机会,我也要讨教一二。” 说完,便低着头离开了。 “这人也是二师叔门下的四奇之一,专长炼尸,道号活死人。”明月来到方觉身边,低声介绍了一句,然后道:“那四奇人脾气都有些古怪,你重创无面心,他们心中,估计又高兴,又恼火,高兴的是你帮他们除掉了一个未来的竞争对手,恼火的是,伤了四奇的面子。” 方觉想了想,问;“明月道兄,敢为这活死人和无面心比,谁高谁低?” 明月看了方觉一眼,笑道:“老弟你果然是剑道中人,满腔的豪气,佩服!若说道行高低嘛,倒是不相上下,不过两人侧重不同,无面心动作迅捷诡异,同等境界之中,自然占了大便宜,可俗话说一力降十会,遇上比他厉害的,又大大吃亏。这活死人多年炼尸,自己的身体已经和僵尸没有太大区别,坚硬无比,几乎没有什么致命要害,而且又有一大堆僵尸助阵,有些麻烦。” 说完,呵呵一笑:“不过,既然老弟你是师父收入观风台的,那我们也算是一脉,若他真的找你麻烦,老道士自然不能袖手旁观,未必就怕了他。” “多谢道兄。”方觉道。 “你两不要在那嘀嘀咕咕,外人还没打进来,自己人先干起来了?”李小白隔着老远,却听得一清二楚:“老明月,做点正事。” 明月呵呵一笑:“是。” 第一百九十七章 稳妥起见 这次观风台最后一批来的十个人中,沈南平算是武力支援,李小白足够猛,一般情况都能轻松镇压,但不可能事事都要他来出手,作为观风台几个大佬中目前唯一在场的,需要他来主持大局。 活死人则是研究那几具剥皮阴卒的尸体,能废物利用就废物利用,不能的,最起码也要了解对方的身体结构,便于后面制定有针对性的策略,属于技术研究员。 明月道士,负责推演。 算卦这种事,想要算得准,难度极高,之前就说过,因为变量太多,不可能一一把握,即便是观星子在此,也不敢说就能推算未来。 不过这次剥皮阴卒是来自于另外一个世界,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短时间之内也没有很好的融入这个世界的运行体系之中,就好像一缸大米中,混进了几个虫子,因此想要根据他们来推算,把握就要大得多。 也不晓得明月道士到底是怎么推演的,就看他整天东游西荡,有时候又跑去瞧瞧那几具尸体,最后拿出一张观风台的舆图,在上面开始画圈圈。 “这些区域,可能也会有类似的异族存在,需要派人去寻找查探。” 就看他拿出笔,在地图上大圈套小圈,小圈套中圈,一个又一个的画,李小白看得头皮都发麻,最后实在忍不住:“老明月,按照你这样画,岂不是整个大昊天下,处处都可能有异族?” 只见地图上,那些圈圈包裹住的区域,从南到北,从东至西,随处可见,几乎占据了大昊国土的三四成。 这么大的区域,就是标注出来,也没法查。 换句话要,如果整个大昊国土三四成面积上,都出现了异族,岂不是早就乱成了一锅粥? 明月却道:“能推演出这个结果,已经算是精细的了,但也不是说处处都就一定有,只是有这种可能。如果能够找到阴冥和此界的通道,哪怕只有一个,那再次推演,就会精准许多。关键,不在找异族,而在找通道。” “这就麻烦了。”李小白皱眉,连通过通道来到这里的剥皮阴卒,醒来后都不晓得通道在哪里,这说明那些通道,十分的不稳定,说不定一闪即逝,出现后立刻消失,想要找到通道,某种程度上来说,比找通过通道来的异族还要艰难。 “七师叔倒也不用过于担心,以我这些日子的推演,之前方老弟猜想的可能没错,那通道不稳定,所以能通过的人不多,高手就更难通过,一时半会的,若是稳固不了通道,对方就不可能大举入侵,相反,若是通道稳固了,必然造成极大的动静,我们也就更加容易找得到。”明月说。 李小白微微点头,心中却是在想,要真等到你说的那一天,那些所谓的通道稳定了,那恐怕麻烦更大,成千上万的阴冥军队,加上那些阴冥的高手一起过来,大昊仓促之下,哪里能够扛得住? 现在的当务之急,还是一边着手派人去找那些通道,收集关于阴冥更多的信息,将那些可能的已经来到大昊的阴冥人全部斩尽杀绝,最好是能强行破坏通道;一方面,还要引起足够的重视,做最坏的打算。 “我要回一趟京城,到时候明月你和活死人与我一起回去,把整件事向国师详细禀告。”李小白说。 “那凌水镇怎么办?”明月皱眉问。 李小白知道明月的意思,周成带着那些军队,把整个凌水镇都围住了,虽然消息封锁的很快,但异界、异人这么大的事,肯定多多少少还是泄露了一些出去,别的不说,光是那天晚上方觉定点击杀,就有很多人看见。 朝廷做事,一切以稳妥为主,若是消息走漏出去,恐怕还不等朝廷做好准备,就要天下大乱了。 所以,后面到底怎么封口,要不要用狠手,这都不得而知。 周成那帮人,说起来算是观风台的,其实,观风台并不能直接管辖,而是偏向朝廷官员,向皇帝直接负责,各地的军队与之配合, 观风台的权力已经很大,无论如何,不可能直接插手政务和军务,即便是李小白,也不愿意直接去问,甚至干涉周成接下来该怎么做,一旦开了这个口,且不说周成会不会答应,即便碍于面子,给李小白一个满意交代,但观风台里的权力架构而言,他就越界了,会带来一大堆不可预料的麻烦。 “那些事我们不管,也不看,几日后,我们离开。这凌水镇就交给周成负责。”李小白说。 明月嘴巴微微动了动,似乎有话要说,却没继续开口。 李小白是什么样的人,百丈之外苍蝇翅膀扇动都看得一清二楚,在红尘打滚多年,什么都看得透透的,自然也看出来明月有话想要说。 不过,他也没问。 “夫子,这可如何是好,求您老救救我家少爷、太太!”刘管家跪在方觉面前一个劲的磕头。 刘子枫一家人,被软禁起来,已经好几天了。 他这一家子,是整个凌水镇的重点保护对象,家里出了一个剥皮阴卒,还是最厉害的那个,刘子枫、他老娘、管家和几个下人都亲眼看见, 尤其是刘子枫那个姨娘,后来娶的一房小妾。 那剥皮阴卒来到人间,各有不同,有的贪财有的好色,有的喜欢抽烟有的喜欢喝酒,还有缺少母爱,喜欢当小baby的,比如那个看坟头的,就喜欢一个人,比较宅,而占据刘子枫老爹身体的,则是个色鬼,天天和小老婆胡混 谁他娘的晓得,这几个月搞来搞去的,这位小姨娘有没有留下对方的种,或者说,外人又怎么敢确定,这一家子,真的都只是无知的受害者? 方觉得知刘子枫一家被关之后,也是怕出什么事,就来探望了一下,没想到,根本没见到刘子枫等几个刘家人,只能见这个管家一面, 即便是见面的时候,在场还有几个当兵的在一旁看守。 第一百九十八章 这个锅我们不背 什么叫做大局?方觉上辈子就懂,这辈子也懂,为了五十一个人,要牺牲四十九个人,这就是大局,其实也没什么好犹豫好选择的,五十一个当然比四十九个重要,真的遇到这种局面,需要考虑的,恐怕不是选51还是49,而是怎么样让能活下来的51这个数字更加壮大,让49这个数字减少。 但是人都是有亲疏远近,有立场的,如果那49个人当中,有自己的熟人、朋友乃是亲人,甚至是自己,那不服从大局,反而才是正确的选择,任何人都没有权力去指责。 刘子枫一家,尤其是刘子枫,和方觉算是熟人,为了刘子枫,去得罪周成,反对朝廷的政策,这种事并不是很划算。 不过,方觉觉得这件事本身就透着一股不对劲,一股子荒谬。 怎么说呢,阴冥的入侵尚未开始,甚至都不知道整件事到底是真是假,到底在什么时候会来,来了之后,又具体是怎样的, 在这时候,就开始杀自己人,削弱自己的力量,杀戮自己的子民? “李大人,要是都这么搞下去,恐怕都不用等阴冥入侵,这天下,就到处发生神秘惨案了吧?万一这些惨案的真相传出去,恐怕也不用等阴冥入侵,天下就会叛乱四起。等到有朝一日,阴冥真的入侵了,百姓还会为这样的朝廷卖命吗?” 方觉找到了李小白,将自己心中的担忧阐述出来。 明月也在场,听方觉说完,念了一句:“无量天尊,老弟此心,当真是不俗,不但慈悲,更有大胸怀,大眼界!老道士我佩服,难怪师尊一直夸你,今日听你此言,我才算是见到真面目。” “道兄太客气了。”方觉说,然后看向李小白,今天这里这些观风台的人,以李小白身份最高,实力最强,也是观风台真正的高层,有资格去参与战略决定的。 “你说的这些,一个字都没有错,我也都想过。” 李小白点点头,却道:“你想的更远更深,我想的却是要浅薄许多。” 方觉和明月都不知道他什么意思,听他的语气,观其表情,不像是谦虚,更不是说假话。 “我这些年几乎走遍了大昊,甚至是大昊之外,这天地的尽头,那十万大山,那无边巨洋,所闻所见,最后总结出来,只是两句话。” 李小白不急不慢的说:“一句话,大道艰难,天下生灵众多,然而得道之生灵,凤毛菱角,少之又少;第二句话,凡有灵智,皆有私心,皆图私利,若是不能统合,无异于一盘散沙,所谓世外桃源的好日子,没有遇到外敌来攻,自然混得一天是一天,过得也是快活,可一旦泰山压顶,那一切所谓的闲静,都是虚无。” 他叹了口气,接着说:“将来若是阴冥真的大举入侵,人间最强的战力,一定是军队和观风台,若是这两者心存芥蒂,有了矛盾,无法相互配合,甚至内耗私斗,那结果显而易见,因此,观风台和军方,保持良好关系,相互信任和配合,是必须的。再者,朝廷是唯一有能力将这天下力量团结组织起来的,所以,若是朝廷没了,这天下也就没了。” “我明白李大人你的意思了,为了军队和观风台的团结,为了朝廷的威望和政令通达,即便做错了一些事,我们观风台,也不应该去反对,反而要坚定不移的执行。”方觉道。 李小白笑笑,没有直接回答,但意思已经不言而喻。 “那又如何判断对错?”明月却在发问,“若是军方,朝廷错了呢?难道错了也要做?那一件错,件件错,那岂不是一路错到地,这么还怎么抵抗阴冥入侵?” “你们两个今日来,是和我打嘴仗来着?”李小白晒然一笑:“是非对错,这种事,靠着嘴说,本就说不明,你有你的理,我有我的理,说来说去,最后还是道行深浅见高低。” 方觉淡淡一笑:“我和明月道兄加起来,道行也不足李大人的皮毛。” “对啊,你这人看着挺聪明,怎么办起事来这般糊涂的?”李小白眼睛一瞪:“你道行不如我,你来和我讲道理,那不是自找苦吃吗?” “嗯?”方觉一愣,从李小白的话中,他听出了点其他的意思。 道行才是道理, 拳头大的,就有理, 你拳头大,我来找你自然讨不到好, 所以,我应该去找谁,讲道理呢? 李小白好像在暗示些什么。 “蠢货,当真是蠢货,懒得和你多说,早知道这么蠢,就该多分你点钱。”李小白一挥袖子,打了个哈欠;“今日喝了不少酒,又犯困,我去睡觉了,这一觉估计没有两三天醒不来,你们都不要吵我。” 说完,转身离开,留下方觉和明月两人。 “呵呵,方贤弟,七师叔那性格你不知道,喜欢讲大道理,满嘴都是大局啊、平衡啊,之类的东西,可是心中还是有些不平之气的,若是他真的能顾全大局,心狠手辣,又何必去四处云游,在朝廷里做事,岂不是最适合。”明月笑呵呵的说。 “道兄,你的意思,是在撺掇我犯错误啊。”方觉笑道。 “话不能这么说。”明月压低声音:“这事吧,我也想过,不论什么大局、将来,但看眼前,若是真的到处杀人灭口,最后这些黑锅,总是要有人来背,观风台难道又当冤大头?” “又当?何意?难道以前当过?”方觉问。 “当年大昊初建,观风台何等显赫,后来又不断被削权,若不是有当代国师大人惊才绝艳,至今的观风台,恐怕早就落寞甚至被裁掉了。” 明月摇头喃喃自语:“当年观风台帮着太祖太宗皇帝做了多少见不得人的事,监视亲王,审问官员,难道是观风台自己想做?最后一旦曝光,难道去牺牲陛下的圣名?还不是只能观风台把黑锅背起来?” 汇报个情况,这本书本来想一直写着,也不准备上架,就是免费,大家看着玩,写到哪算哪。 不过刚接到通知,双开的话另外一部的福利资源什么的,都会受到影响,所以只能完本了。 今天把后面几章存稿和后面的大纲都放出来,算是结束。 感谢大家。 第一百九十九章 当大人物真麻烦 夜晚的风从空荡荡的小镇中穿过,原本夜夜笙歌十分繁华的凌水镇,在剥皮阴卒和一系列搏杀之后并没有衰败下来,反而由于官府士兵的到来,而一下子变得十分冷清,天色刚刚黑,家家户户都已经闭门不出,街上看不到一点儿生气。 但是,在那一栋栋屋子窗户、门缝后面,或许有许多人,抱着忐忑的心情,主动或者被动的迎接第二天的到来。 谁也不知道,第二天会发生些什么。 通往镇子外的几条路都设置了路障和拒马桩,手持长枪挎刀的士兵在镇外来回巡逻,镇子里的街上五步一哨十步一岗,大昊的精锐战士像钉子一样,死死的把这个被阴冥界污染的小镇钉在远处,动弹不得,也一点点的带走整个镇子的生机。 “夫子,我不知道朝廷这么做对不对,但是,我真的很喜欢之前那个很热闹的凌水镇。”李贤眉头皱的紧紧的,心中好像压上了一大块沉甸甸的石头。 方觉想了想,问:“我们就这么直接走过去,找周成要人,还是偷偷摸摸的把人带走?” 李贤不太懂方觉这个问题的意思, 直接过去要人,对方如果不同意,那就一定是正面冲突, 朝廷的兵,为上命是从,观风台再凶,管不到军队,士兵并不会卖观风台这个面子,很可能会产生冲突,甚至是厮杀。 这次来的兵,能看得出,并不是各地的团练乡勇,而是真正的大昊精锐野战军,战力并不弱,所谓的得道高人,未必就战得过几百号强兵, 且不说战得过战不过,凌水镇的百姓无辜,刘子枫一家无辜,难道这几百士卒,便该死? 而且万一动起手来,观风台和军队的关系,必然产生裂痕。 方觉是得道高人,又是剑道,还年轻,这样的人才观风台一定不会推出去牺牲,尤其是在未来可能有大战的情况下,一个剑道高手,作用不言而喻。然而恰恰因为未来可能有大战,观风台和军队,恰恰更应该保持良好关系。 偷偷摸摸把人带走,不惊动他人,即便被发现,也是小范围冲突,显然是最好的方法。 “态度,态度很重要!”李贤想了想,认真的说:“最起码,要让人知道,有人,对于朝廷这么做,有不同的看法,要让百姓知道,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拿他们当刍狗,用他们去牺牲。” 方觉微微一笑:“善。那,杀过去?” 李贤摇摇头,拽出他的新剑,刷一下私下一大块衣衫,紧紧的裹住剑刃, “态度是要有代价的,这个代价,不该他们付,既然是我们的态度,那我们来负责。” 被包裹住暗淡无光的长剑一指,指向远处的镇长家,周成和军队临时的指挥部,小小的脸上露出了坚毅不拔的神情,几十丈的路程,在他的眼中好像变成了一条通往远方的大道。 街道两侧站岗的士兵,似乎感觉到了某种危险,被李贤的这个剑指的动作所刺激,一个个转过头望着他,有疑惑,有紧张,更多的是警惕,有人握紧了手中的长矛,有人按住了腰上的铁刀。 “好孩子!”方觉赞叹道,然后深深吸了一口气,朗声大喝:“请周大人出来一见。” 那声音从胸腔中吐出,在空气中传递,最后,在半空中酝酿成一道滚滚雷音,虽然并没有实质性的杀伤力,却洪亮巨大,如同洪钟大吕响起。 这一刻,整个镇子不知道有多少人听到这句话,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和耳朵,躲在紧闭的大门口,关注着这里。 片刻后,城主府大门敞开,周成在两个黑衣人,和一队盔甲鲜明的魁梧战士簇拥中,出现在门外。 看到方觉和李贤站在长街尽头,周成似乎并没有太多意外,盯着对方打量了片刻,幽幽的一叹,抱拳道;“不知方夫子找我何事?” 方觉大声笑道:“找你走一走后门,这府中软禁的刘子枫一家,是我好友,这镇上的百姓,我也见过许多,都不是坏人,还请你放了他们。” 声音依旧轰鸣如雷。 周成却是微微摇头:“职责所在,不容轻忽。夫子所言,实难从命。” “若是我用强呢?”方觉问。 周成想了想,抬起手,喝道:“全营官军听命!” “在!” 不知道多少声雄厚的回应,从他身后的一队士卒,和长街上的许多士卒口中,同时发出,每一个的声音都不算惊人,和合在一处,却如同银瓶炸裂,有千军万马的声势,隐隐约约可以和方觉的声音抗衡。 周成抬起的手,用力朝下一挥:“若有人违规乱法,格杀勿论!” “是!” 又是一阵统一爆响。 “好好好!大昊有这样的士卒,来日便是真的有不测之事,也足可应付,实在令人欣慰!”方觉点头。 “方夫子,今日你我想法不同,刀兵分说,来日自有观风台与兵部交涉!我望你三思。”周成道。 “前日第一思,昨日第二思,来前路上已经第三思,三思已过,还是觉得,非做不可!” 方觉笑道:“各位,得罪了!” “哎,真的是蠢货,蠢到家!偷偷摸摸把人带走不就完了嘛,非要枪对枪,刀对刀!明月你说说,现在的年轻人,怎么都这个样子,一点气都不能受,一点都不能忍!” 李小白蹲在床上,一手抓着酒壶,一手抓着一只羊腿,完全不像他说的那样在睡觉,而是满脸愁苦的边吃边喝。 老明月微微躬身,站在他面前,笑道:“这方觉当年入道,便是一剑杀了江陵知府,他若是能忍,那反而奇怪。” “你说,他要是把周成给宰了,会不会更进一步?真正做到以身化剑?”李小白问。 “这个嘛我看他不会做。”明月道。 “那无面心会不会把他给宰了?”李小白又问。 “七大人,你这样问,我怎么讲?”明月一张满是皱纹的脸上,挤出一抹无奈的笑:“您老人家既然想插手,那就去插手呗,藏在这里猜这个猜那个,岂不憋闷?” “我倒是想,若是你师父,或者随便哪个师兄在这里,我还用管这些破事啊?现在哪行,观风台这里我最大,我若是出手,那岂不是真成了观风台和军队对抗?” 李小白喝了一大口酒,骂骂咧咧的说:“TMD,烦死了!当个大人物真麻烦!” 第二百章 破阵 镇长府外,三队精甲士兵结成阵势,第一排半人高的盾牌,第二排是长枪,第三排手持厚重扑刀,严阵以待,还有更多的士卒拥挤在阵后,将道路通往镇长府的入口堵得水泄不通。 “周大人,阵势可布好了?”方觉问。 周成犹豫了一下,他和得道高人打交道颇多,知道这种人手段玄妙,若是真的不顾一切动手,根本不会等自己调集好士卒在来抢人,那也根本无从阻拦,对方既然愿意等,实际上是给自己一个台阶下:将来万一上面追查责任,周成也算是力战而败,责任很小。 可责任再小,也是责任。 “得罪了!”周成又是一挥手,几面房屋顶上,镇主府中,出现一个个手持强弓的弓箭兵,镇长府中更是出现了一队端着强弩的弩兵。 “这个距离下,弓问题不大,不中要害,也射不死人,倒是弩箭要小心,速度快,力气大,被射中一下,可不是闹着玩的。”方觉对李贤叮嘱。 李贤还很好学的问:“可是为何军队中弓兵更多?” 方觉耐心的解释:“弓兵更注重抛射,箭头份量重,箭身长,从半空抛射下来,距离更远,威力又更胜过弩箭了。” “哦,我还以为是弩兵更昂贵。”李贤点点头。 方觉笑道:“一把好弓制作成本,比起弩来,虽然要便宜些,却也便宜不了多少。不过训练一名弓箭兵,所消耗的代价时间等等,要远超弩兵,所以你不要看弩兵很有气场,其实真正精锐的,反而是弓箭兵。” 这两人在道路中,随口点评在场的士兵,高低优劣说得有鼻子有眼,房头的弓箭兵听了觉得十分长脸,被得道高人表扬的确荣幸,箭头瞄准的,下意识就偏了那么一点点,那些弩兵心中有些不爽,心想你懂个屁, 另外的长枪兵、盾牌兵、扑刀兵虽然不关他们什么事,不过,这么一打岔,之前升腾起的浓浓战意和杀气,却是宣泄掉几分。 “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就是这个道理,你看他们眼神都不如之前凌厉了。”方觉拍拍李贤肩膀:“你跟好我。” 说完,大步朝前走去。 “放箭!”一名校尉大喝。 就听空气中响起刷的一声闷响,几十支各种各样的剪枝从四面八方向方觉和李贤射来,这些大昊官兵也是常人,心中有一份判断,绝大多数的剪枝都射向了方觉这个成年人,只有稀稀疏疏的几支箭,瞄准的是李贤,却也有气无力,准头失常。 方觉双手在身前轻轻挥舞了几下, 一道道肉眼无法看见的剑气,从十指之间散出,如同一张无形却十分犀利的大网,在周边空气之中进行着切割, 就听一阵噼里啪啦脆响,大部分箭飞到半空,便从中断开,软绵绵的落在地上,好像下了一场雨, 有几支箭穿破了剑气网,射向方觉,却被李贤提剑纷纷挑落在地。 一轮不算密集的箭雨,并未对方觉造成任何伤害。 “你们也看好了,得道高人自有护体手段,寻常羽箭难以近身,需得密集连射,才会有效。”方觉大声说。 周成和那些士兵都是一愣,呆了呆,才反应过来,方觉这句话,是对他们说的。 “连射!”周成一挥手。 这次,那些士兵却是稍稍停了停,没有第一时间听命行事,有些敌友难辨,只有一部分人放箭,不过终究是大昊的官兵,服从命令为天职,紧跟着剩下的人也纷纷射出手中箭枝。 意外的时间差,恰好形成了前后连射的层次感,方觉手掌连连挥动,剑气纷飞,将箭纷纷挡下,却可以清楚的感觉到要阻拦连射,需要消耗更大 。 “人数还是太少,若是一营弩箭配合,密集不断连射,或可建功。”方觉大声的说。 周成微微点头,此时他已然明白,方觉虽然是来劫狱的,但绝非叛国,相反,以自身作为靶子,给这些士兵提供实战的机会,为将来应付可能来到的战争,打下一个基础,做好前期准备。 同样作为朝廷官员,周成对方觉多了几分敬意。 然而责任依旧还是责任,两轮箭雨之后,方觉已经带着李贤走到了盾牌长枪阵前,周成一声令下,结阵的士兵齐刷刷大喝一声,不退反进,举起盾牌长枪,整齐划一的缓缓朝前推进。 “好!好!好!不愧是强兵!” 方觉竟然感到一股雄浑铁血气势向他逼迫而来,几十人组成的阵势,竟然隐隐约约对他的剑气剑意都有压制的效果,让他运转有些不畅起来。 数道剑气喷涌而出,迎着军阵砍下,在半空中,便被军阵的气势消磨掉许多,最后落下,就听一阵令人牙酸的扭曲声,最前面两只包着铁皮的硬木大盾,扭曲变形,一只甚至直接碎裂开来。 持盾的士兵如遭重击,受伤倒地,但立刻有边上的人来填上了空缺。 “不错,万众齐心,可破邪祟!”方觉大喝一声,又是一道剑意涌出,正面和军阵硬碰硬,同时说道:“军阵征伐,勇气为先,你们对我敌意不强,战意不旺,军阵之力自然不强,以后若是遇到敌人,切不可如此。” 剑意汹涌而来,原本就敌意不强的军阵,被方觉的剑意一冲,反而又更加衰弱了几分,如果说之前的军阵气势,好像初生的朝阳,虽然不强,却光芒初露,可此时的军阵之气,却如同垂垂老者,风烛残年,一盏随时可能熄灭的油灯一般。 没有了军阵之气的加持,那些普通的士兵,气势上完全败了,骤然感到一阵阵来自剑意中的杀气,煞气,胆子小一些的,竟然连刀枪都握不住,胆子大的,也只能勉强强撑,一身战力,不到三四成,更不要说团结协作作战。 片刻前,几十人组成的强大军阵,竟然就这么轻松简单的被破了,除了两名刚才震伤手臂的盾牌手之外,一人未死,一人未伤,却战力全无,成为一群等待被屠杀的羔羊。 “可惜,可惜。”方觉道。 第二百一章 银牌使者 周成缓缓的拔出刀,面色难看,摆出一个漏洞摆出的招式,挡在门口,成为最后一道防线。 他是官,不通武艺,在他手下处置过许多官吏,自己却从未上阵厮杀过,连手中这把刀,都是临时从地上捡起来的。 但是他有他的责任,这份责任驱使着他,必须站在这里,也只能站在这里。 方觉随手一挥,周成手中的刀便飞到一旁,哆得一下,牢牢顶在门框上。 “哎方夫子,你请吧,人就在后院,这些日子也不曾虐待打骂。”周成叹息着让开了路。 “多谢。”方觉一抱拳,带着李贤来到大步走入院子里,朝后院走去。 刚进后院,果然便看见刘子枫一家子老小七八口人,全在侧院之中翘首以待,一个个神情紧张,并没有看见拷打的痕迹,只不过遇到这样的大事,这些日子又被软禁,难免神情憔悴。 看到方觉出现,刘子枫噗通一下跪在地上,咚咚咚连续磕了三个响头,哽咽着说:“多谢夫子救我全家性命。” “老弟请起。”方觉扶起刘子枫,对他的家人环视一圈微微点头,然后对他说:“这次朝廷软禁你们,也是不得已为之,妖孽作祟,你们是亲眼看到的。” 刘子枫立刻点点头,道:“夫子放心,我不敢有怨怼之心。” “不是这个意思。”方觉想了想,说:“这件事比你们想象的要大得多,你们一家记得务必要严守秘密,不得对外透露。再者,今日我救了你们,未来朝廷是什么意思,还不好说。” “我们立刻就搬家,走得远远的,远遁山林。”刘子枫说。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你们又能走去哪里?”方觉想了想,道:“干脆这样,既然逃不掉,不如主动投靠。你是有功名的读书人,又有此奇遇,不如” “不如来观风台任职,可好?!” 一个懒洋洋的声音打断了方觉,李小白浑身酒气,带着明月从外面走进来。 看见李小白,方觉晒然一笑,抱拳叫了声七大人。 “大什么人?”李小白一瞪眼:“让你悄咪咪的把事情做了,你非搞出这么大动静,现在倒好,我想装作不知道也不行。” 明月跟在后面呵呵笑道:“不过方老弟以身试招,为军方积累下了许多经验,这也是大功一件,既然七大人在这里,这功劳,自然是七大人为首。” “我贪这点小功劳?又不能换成银子。”李小白无奈摆摆手,“也罢,那刘什么?” “晚生刘子枫!”刘子枫也算是有眼力劲,见方觉对此人极为客气,于是一躬到底,极有礼貌的大声说:“见过大人!” “刘子枫是吧,到观风台当个职好了,正好,未来正是用人的时候,你读过书,能写会算,又见过各种诡异之事,倒是符合观风台招人要求。”李小白说。 刘子枫也不晓得观风台到底是个啥,不过听得出来,是一个能保他全家平安的所在,看上去,连方觉、李小白都任职其中,于是连忙道:“多谢大人提拔,我愿意我愿意!” 明月却是笑了笑,对李小白说:“七大人,这观风台少人,钦天监也少人,不如,给我钦天监如何?” 李小白一愣,旋即便明白了明月的意思,这老道士道行不如他,但毕竟年纪大,老成持重,刘子枫的身份很敏感特殊,若是直接入观风台,且不管观风台其他人同意与否,怎么看,很容易引起军方的不满意,被人留下口实。 进钦天监就要好很多,进退都有余地。 “也好。”李小白点点头。 “刘子枫啊,钦天监你是知道的,你可愿意?”明月又问刘子枫。 钦天监的名声,在民间比观风台大得多,在老百姓看来,那就是朝廷养神仙的地方,刘子枫哪里又不愿意的,连他老娘都觉得光宗耀祖,好像人生一下子走上了巅峰,一家人连忙磕头。 “老明月,那你处置一下后续首尾,方觉,你随我来,我有事和你说。”李小白转身离开。 刘子枫还要和方觉说点什么,方觉拍拍他肩膀,笑道:“刘兄,随意而安,莫要多心,以后在钦天监好好做事,来日你我自有相会再见之时。” 说完,道了声告辞,带着李贤转身离开。 小院之中,刘家一家人死里逃生,如释重负,明月望着这一家子,忽然想到,若是未来真的阴冥入侵,这天下有多少像这样普通平凡的家庭,都需要朝廷去保护,只觉得肩上的责任愈发的重大沉重起来。 “你这人呢,倒是不傻。这么闹一闹,反而显出你处处为朝廷着想的立场,上面再怎么说,撑死了也就是说你书生意气,做事冲动,说不定有些人还会觉得你一片赤子丹心,值得表彰。你也知道,朝廷上到了一定层次,向来是看心不看行的。” 李小白一边说,一边丢过一个银白色的鱼牌给方觉。 “这是何物?”方觉接过一看,和自己的鱼牌差不多,但质地明显更上档次,看起来像银的,却比银子坚硬许多。 “观风使者说起来没有品级高低,实际上,还是有区别的,早年间,分为金银铜铁四层,铁牌是普通使者,铜牌是武林高手或者一地名人士绅,银牌是顶尖高手或者大有名气的人物,金牌则是得道高人,这些年简化了许多,就分金银两种,银牌是观风台中的重要人物,门槛是入道,金牌嘛,就我们八个师兄弟。” 李小白点了点那只银牌,说:“你这么喜欢闹事,国师大人自然晓得你,就片刻前,与我通讯,让我把这银牌给你。以后凭借此牌,可以调用地方一营军队,行使观风台最初的职责,六品以下官员,可以自行审问,七品和之下,可以不请旨直接正法。” “哦?这么大权力?”方觉意外道。 “另外呢,你还能发一些任务,让其他观风使者配合。”李小白道:“这银牌,整个观风台也不超过20快,给你这牌子,日后行事,心中需要有条线,莫要乱来。” “晓得。”方觉收起牌子。 第二百二章 组织发展壮大 “阿欠!” 正在睡熟中的白锦儿忽然打了个一个大大的喷嚏,然后和以前当动物时候一样,本能的一缩脖,睁开圆溜溜的眼睛,警惕的四处打量。 没啥,一切正常。 方觉之前的房子,由于距离县学实在太近了,整天住在这里,很容易被前面的学生打扰和发现,于是白浩便扩建了姥姥庙,现在这里就是白锦儿的家,一间有模有样的庙宇正殿,后面还有一间闲人莫入的偏房。 庙里也没有其他神祗祭拜,孤零零的两个,中间最上最大的,是和人差不多大小的白毛姥姥,披着红色的大披风,不过看起来比之前的姥姥像,面容显得更加年轻俊俏。 这些日子,县里人也潜移默化的改变了称呼,以前叫做白毛姥姥,现在称呼白毛娘娘,无论是档次还是年纪,听起来都美好一些。 另外,在白毛娘娘塑像的左手第一个,有个小号的神祗。 昂首挺胸,器宇轩昂,浑身披着五颜六色的华丽战甲,头顶一只高高的战盔可是怎么看,都觉得有些像鸡冠。 这段时间,县里流出,经常有一个七彩盔甲的大将军,在夜里巡逻,常常有人做噩梦、鬼压床的时候,这个大将军就会出现在梦中,驱赶走邪祟。 有人说,这就是白毛姥姥座下的夜游大将军,专门在夜晚,庇护全县安宁。 不要看这年头没有互联网什么的,可是民间传说,流传的很快,几个月的功夫,郭东县有本地大仙庇佑的消息,就不胫而走,好几个府都要所耳闻。 说起来,这郭东县也是有意思,原本是地处偏僻,交通困难的穷山僻壤,不过呢,恰恰由于这个缘故,千年来,遭受的战乱很少,如今又赶上了一个好官、几个神灵,当地真的是风调雨顺,连病患都少了许多。 就好比去年,全县粮食增产几乎一倍! 这可是罕见的大丰收,尤其在全国都很正常的情况下,这份大丰收更是难得,上面在年底考核的时候,给白浩狠狠记了一笔,看样子,再过上一两年,搞不好能掉去府里,接那位观星子孙侄女婿的班也未可知。 最近白浩就在准备一件大事:拓荒。 封建社会,缺少的从来都不是土地和大自然资源,而是人口、人力,衡量一个封建王朝是否达到顶峰,是否是盛世,最直接的标准,就是看人口,看能养活多少人。 郭东县今年大丰收,上面来考察后,发现这里民风又特别好,因此,朝廷准备陆陆续续朝这里迁移一批百姓, 还有,各地活不下去的穷人、土地被兼并的百姓、少数的流民,听说有这么一个世外桃源,都陆陆续续想来讨一口生活。 白浩甚至还在白锦儿的帮助下,打掉了盘踞在附近山林中的一些匪帮,首恶剪除,剩下的喽啰,大多也都是百姓出声,不可能全部宰掉,同样要安排。 按照这个势头,今年年底,全县人口搞不好要翻上一倍,若是这一年顺利度过,接下来还有更多的人。 所以,垦荒成为当务之急。 配合垦荒的,还有一大堆事,户籍编排、修建房屋、维护治安的新人选甄别、种子农具等等。 总之,白浩是忙得脚不沾地。 白锦儿倒是十分快活,她乃是一县土地,这里县越是兴旺,百姓的幸福度越高,她的能力越强,几乎是躺赢,每天睡睡觉,到处溜达溜达,啥事不要做,道行哗哗哗朝上涨。 “不行不行,这样的生活太堕落了!若是方觉回来,一定会骂我好吃懒做,不学无术!” 白锦儿升了一个长长的懒腰,光影变化之中,从一只长条形的大竹鼠,变成了一个窈窕的少女,从窝里跳下,招呼着在她脚下睡觉的老母鸡,“走,出去瞧瞧,来了那么多家伙,说不定有可以发展进组织的,夜游神有了,还少一个日游神。对了,你晚上到处去瞧瞧,再找些些巡逻小兵什么的,省的咱们这个庙冷冷清清。” 老母鸡一脸不情不愿的被拉起来,心想他妈的,老娘才巡逻一整夜回来,就要搞事情,还让不让鸡活了? 其实,白锦儿倒也不是搞事情。 她道行与日俱增,刚才睡觉之中,隐隐约约感到了一丝丝远远的危险毕竟,于是才有这种时不我待的急迫感。 空中是永恒不散的阴云,地面上随处骨骼和黄沙。 一片巨大的开阔地上,两军对垒。 “冲阵!” 一名身材高大,浑身披着生锈铁甲的僵尸将军,手持一柄比他身体还要巨大的关刀,站在高处,用力朝前一挥! 在他身下的小山脚下,密密麻麻的骷髅、僵尸,甚至一些这个世界的动物,开始躁动起来,疯狂的举起手中兵器,挺着残破的身躯,朝对面冲去。 而对面,看起来人数要少一些,目测只有一个大方阵,不超过四五百骷髅。 却个个骨骼粗大,盔甲鲜明,手持兵器,大刀、长枪、盾牌,一应俱全,好像是一支装备精良,训练有素的正规军,对付一群流民。 流民虽多,却哪里是正规军的对手? 何况,这支正规军不仅装备好、战力高、士气强,还有一名统帅。 军阵中央,站着一只身材高大浑身披在破烂黑衣中的怪物,浑身散发出蓝幽幽的光,罩帽下的脸也是虚影,只有两团燃烧的鬼火。 它枯骨一般的双手不断的挥动着,如同操纵提线木偶,军阵中的骷髅兵将进退有序,配合无间,如同矗立在浪潮中的一块礁石,坚挺不屈。 一个个浪潮打在军阵上,却如同浪花拍礁石,很快碎成粉末。 流民骷髅军的数量开始飞快减少,而军阵却不动如泰山! 更加麻烦的是,每次一轮冲击后,军阵中都会损失一小部分士卒,可是那黑衣怪物却仰头发出一声刺耳的长啸, 尖锐的骨爪之中,飞出一片火星,落在那些骨骼还算完好的骷髅身上,那些骷髅又会晃晃悠悠的站起来,无论之前是哪方阵营,统统加入军阵之中。 第二百三章 阴冥十七黑袍参军 眼看手下越来越少,却无法冲破黑袍参军率领的军阵,僵尸大将终于不再指挥手下强攻,转身,向身后的一张石座单膝跪地,铁甲中发出瓮声瓮气的话语道:“请主上准我出战,斩杀敌方首领!” 石座之上,白骨夫人一手托腮,脸上毫无表情,注意力好像完全不在战场上,更像是个在午后阳光下,慵懒发呆走神的少女。 倒是她身上的白骨甲方夫子,两排肋骨有序的微微起伏张合着,暴露了内心的不安情绪。 搞不懂搞不懂,完全搞不懂主人到底要做什么?! 上次好不容易收复了这个僵尸大将,又把他的军队收入麾下,短时间内扫平了四面几个对头,实力一下子壮大到惊人,麾下有了大几千可战之士, 按理说,这时候应该休养生息,消化之前的战果,然后再图发展。 可是白骨夫人忽然变得好战起来,竟然马不停蹄了,开始挑战起这个世界他们所知范围内,最厉害的一个大佬,娤肪! 眼前,这还仅仅是娤肪手下,一处普通的边防军营,距离娤肪的核心大本营还有几千里,就已经这般厉害,若是真的引起娤肪的注意,都不用他本尊来,随便派出一个大将,岂不是就能灭了自己这方? 不理智,太不理智! 刚要说点什么劝谏,却看见白骨夫人淡淡的扫了他一眼。 方夫子一骨髓话,顿时一个字都说不出。 连忙老老实实的收好肋骨,听话的趴在白骨夫人身上。 算了算了,她不理智,我必须理智一些,免得还没被娤肪打死,先被大姐头暴打一顿。 “请主上允我出战!”僵尸将军嗡嗡的请战声再次响起,就这么短短功夫,战场上的流民军队又损失了上百。 “你说呢?”白骨夫人终于淡淡的开口,却不是在问方夫子。 一个没有腿的苍白女性虚影,从石头座后飘起来,她穿着残破的长裙,满头苍白的长发胡乱飞舞着,一双眼睛却是像被人挖去,空洞洞的。 之前四面出击,盘踞在四周的四个霸主,两人战死,两人投降,除了这僵尸将军,另外一个投降的,便是这只洞察女妖。 洞察女妖一双黑洞洞的眼睛望向远方战场。 片刻后,发出金属摸出一般的声音: “阴冥三十六军,排行十七,黑袍参军。 善指挥,可复活尸兵为己用,是阴冥大军中最好的基层指挥官,中坚力量,虽然攻坚冲阵实力不行,却能统帅大军,将大军实力凭空拔高,一只普通的黑袍参军,可以指挥数百到上前军卒不等; 若是得道的参军,称之为‘军师’,甚至可以指挥上万大军!” “主上,区区十七军,我可斩之!”僵尸将军第三次请战。 洞察女妖却是桀桀怪笑起来:“僵尸大将,由不知哪界斩死将军转世而成,阴冥三十六军,排行十五,冲阵攻坚,勇猛无双,若是临阵单挑,你冲不开他的军阵,必死无疑!” 僵尸将军抬起头,双眸之中闪过暗红色的怒火,盯着洞察女妖,一字一句问:“你又算什么东西,可敢一战?” “我排行第十,却从不征战,只靠智慧,你若是要打杀我,便是打杀主上的智囊,你要背叛吗?”洞察女妖问。 僵尸将军还要说些什么,白骨夫人已经缓缓从石座上站起来身来, “剑来!” 芊芊素手手一挥, 只听一片密密麻麻的嗤嗤咔咔声,战场上那些破碎的骨骼,忽然猛烈的震荡起来,然后从四面八方汇集在一起,改变了形状,凝聚出一把三尺长布满骨刺的古怪长剑,缓缓落在白骨夫人手中。 又是一阵咔咔咔声,方夫子紧紧的包裹在白骨夫人身上,经过长时间的征战,他的骨骼也变成了淡淡的白玉色,比起最初的防御能力,提高了不知道多少个档次。 白影飞过,骨骼呼啸,白骨夫人如同闪电一般已经离开了石座, 远处军阵之中,杀气大作! 片刻后,白骨夫人又重新出现在石座旁。 手中骨剑,只剩下一个残破的剑柄,一条腿不知道被什么重兵器砸了一下,血肉分离,腿骨断裂,只能踉跄着扶着石座,勉强站稳, 方夫子也断了两根肋骨,天灵感都被砸掉一小块,还掉了两颗大门牙。 不过,在白骨夫人的手中,却死死的掐住那个黑袍校尉的脖颈。 “降不降?”白骨夫人问。 黑袍校尉恶狠狠的盯着白骨夫人,骂了一句阴冥界的脏话。 “那就死。” 白骨夫人双眼微微一凝,眼中飘出一团小小的火星,落在黑袍校尉身上。 阴冥三十六军,排行十七,可以指挥数百大军,连僵尸将军都没有半点办法的黑袍校尉,被这点火星一沾,立刻痛苦的嚎叫起来,可是叫声还未来得及响片刻,浑身便被这点火星烧成一团烟雾。 白骨夫人轻轻的一吸,烟雾、火星,全部吸入体内。 受伤之处,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恢复起来,连方夫子的骨头都开始愈合,还长出了两颗短门牙。 一旁的僵尸将军和洞察女妖,看得又佩服又惊恐! 即便以洞察女妖的学识,也不知道,阴冥世界中,又哪位拥有这样的本领,所以,当初她第一次看见火星,便毫不犹豫的投降了白骨夫人。 片刻后,白骨夫人恢复如初,重新坐在石座上,懒洋洋的一挥手。 “攻!” 僵尸将军大吼一声,挥舞着大关刀,带着士卒冲向远处已经没有了指挥,成为一盘散沙的军阵。 杀声震天,残骸乱飞。 白骨夫人,则再一次神游天外,靠在石座上,像个无知少女一样,继续发起呆来。 …… …… 同一时间,在某处深山之中,小人参精大丫,恢复了人型,正在很无聊的坐在水边,抠脚。 一边抠脚,一边搓身上的老泥。 一块块老皮死皮落入水中,引起无数的大大小小的鱼儿来争抢, 更有数不清的动物,来到小溪两侧饮水,老虎旁边是豹子,豹子边上有小兔,小兔身边是大猫,大猫脚下还有老鼠,大熊猫带着竹笋,黄鼠狼放着臭屁,大家互不干扰,各自喝水。 ( 第二百四章 有功必奖 “还有一桩事,你需留心。” 李小白把银色鱼牌交给方觉之后,收起了笑容,正色嘱咐道:“你是读书人,有些道理,未必需要我来和你讲,不过既然有缘遇到,我还是要说一说。我观你之前行事,大多仁义善心,这不是不好,只是需知,一旦天下动荡起来,平日蛰伏的牛鬼蛇神便会一一出现,人也好妖也好,都会有心中阴暗一面,天下太平,朝廷势大,自然无事,可若是天下风雨飘摇,朝廷摇摇欲坠,一定会有助纣为孽、浑水摸鱼着。你之后若是再遇到奇人妖怪,还是要看清对方为人,该狠手时,也不要一味的仁慈。” “我明白。”方觉点点头,李小白说了一大堆话,说白了,就是遇到可能再将来投敌叛变,发国难财的那种,就直接干掉,消除隐患。 道理是没错,只是如何判断,真的不好把握。 有些人,平日里道貌岸然、仁义道德,真的到了关键时刻,却卑鄙下作,禽兽不如,变脸当狗起来,残杀同胞比敌人更凶残;有的人,平日看起来是个恶人、坏人,但到了大义大节关头,却又能出人意料,宁死不屈。 走一步看一步,现在说这些其实也没什么用。 倒是方觉对李小白的‘道’很好奇,见面至今,他就出了一次手,喷出许多酒,酒水在半空中化为各种各样的东西,也不光是想象中刀枪剑戟,还有许多日常的人、物,随手就把那个已经入道的剥皮阴卒灭掉,这份实力实在是不容小觑。 道友相见,谈得自然是道。 其实说起来,真正和方觉道相同的,反而是这次一起来的沈南平,不过这个人冷冰冰的也像一把剑,见过几面,都是点头之交,半句废话都没有,有次方觉找了个话茬想和他聊聊,不料不知道是沈南平没听懂,还是听懂了故意不接茬,冷冰冰随口就带过了,留下一句‘我还有事’转身走人 这他妈还聊个屁,牛逼给谁看。 大概李小白也知道沈南平的性格,笑道:“剑道中人的脾气嘛的,都是大的,即便像你,看起来和和气气,出手也十分凌厉。沈南平这小子,处处学我三师兄,又处处学的不太像,剑道无情,却不是为人冷漠,这是两码事,至于我……” 李小白换了个舒服的姿势靠在榻上,随手一弹手中酒葫芦,发出叮一声脆响,好似金属声。 他道:“我本就是一个流浪汉,整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一开始老家物产还算富足,乡亲们照顾不愁吃喝,也能混的下去,后来家乡遭了大灾,我便成了流民,漫无目的的到处走,就为了一口吃喝,可能是命硬人奸,十几年下来,骗吃骗喝,得空还看看书,竟然没有饿死,又见了许多人世冷暖,忽然就开了窍,悟了道。我的道,便是人间烟火,众生百态。” 方觉想了想,说:“我听人说,佛家有高人,看破红尘,参透世间一切,正如看极品画卷一般,七大人你的道,可是类似?” “何止类似,其实就是一样。只是程度不同罢了。”李小白笑笑:“我看透的,不到人世间万一,红尘滚滚,便是真的神佛,恐怕也无法全部参透看破,若是我有这个本事,那简直就是本界的神明了,哪里还需要担心什么阴冥入侵?” 说着,问:“我听四师兄说,你上次帮他炼丹,很有成就,对于炼器,也有些独特的想法,他还送了你丹药。既然有缘相见,我也送你点啥。” “嗯?”方觉一愣,有这种好事? 人人都爱我! 上次丹元子送自己的洗髓丹效果好得不得了,吃下去至今,依旧在不断的发挥作用,虽然在修道上,没有实现实质性的提高,但身体素质技能、道行本身,都随着药力的生效,不断的提高着,整个人的实力已经和当初大有不同。 连李贤好像隐隐约约都摸到了入道的门槛,有时候会爆出一道两道包含着剑意的剑气来。 剑气这东西,顶尖武林高手就有,但剑意不同,有了剑意,剑气就是‘活’的,是入道的真正门槛。 李小白拿起酒葫芦,打开盖口晃了晃,凑上去闻了闻,又用耳朵听了听,好像在寻找什么。 最后手掌在葫芦底下轻轻一拍, 一滴小酒珠跳了出来,李小白随手取指一弹,一滴酒便来到方觉面前。 和米粒差不多大小,直接钻进方觉的嘴里。 方觉一愣,紧跟着“哇”一下,差点吐出来。 倒不是难喝,而是那一滴酒,入口后好像一把剑一般,直接在他体内疯狂的穿刺起来,感觉整个人都要被刺出无数的窟窿。 光是这一滴酒的威力,就要远超方觉自己全力一剑。 一边疼,一边心惊,李小白这一壶酒到底有多少滴?每一滴的‘力量’又有不同,而且不同的酒滴,显然还可以相互配合。 难怪当初一口酒喷出去,就灭了剥皮阴帅。 “我对剑道领悟不深,也未必就全对,不过呢,总算要比你强一些,这滴酒便是我的领悟,送给你,算是你修行路上的一点儿参考。”李小白道。 方觉忍住体内的不适应,抱拳道:“多谢七大人。” 要不说人家就是道行高,高出普通得道高人一整个大层次呢,传道这种事,普通得道高人根本说不清道不明,只能想方设法的点拨、期望对方能开窍领悟。 他倒好,直接用一滴酒,把他的领悟,像是醍醐灌顶一般,直接硬塞过来。 就好比修路,有的人是告诉你这条路应该多宽、多长,用什么材料,各种参数之类的;李小白就比较简单了,直接给你修好,你顺着这条路走就行,走到一半,发现路不好走,或者有更好的路,还可以换道。 “你也莫要谢我,说一千道一万,这次发现阴冥世界,你居功至伟,乃是头功,有所奖赏是必然。”李小白说。 ( 第二百五章 做人做官 经过方觉这么一闹,朝廷对凌水镇的处置方案好像有了些变化,周成安排人造成了‘妖怪作乱’的假象,然后一营兵撤离,刘子枫一家也对方觉千恩万谢。 不过最后倒是没有去观风台,而是留在了凌水镇,成为观风使者,当做朝廷的耳目。 刘子枫因祸得福,凌水镇是重镇,商贸繁荣,他这个观风使者,竟然还是有品级的,从七品的小官,明面上继承了他老爹的位子,当了凌水镇的镇长。 此时再见面,唏嘘万分,一阵感慨,刘子枫撩起袍褂,对着方觉磕了一个响头,谢过救命之恩。 方觉也安心受了他一个响头,然后扶起来,聊了许久。刘子枫第一次接触观风台这个机构,心中也是十分忐忑,不知前路到底如何,两人彻夜长谈,各自都有收获。 这日一早,天刚亮,方觉还在睡觉,就听刘子枫家下人来报,周成来访。 方觉赶紧起身洗漱,迎到院中。 周成还是那副打扮,一身黑袍,看着就十分的阴沉,不过脸上却是挂着笑容,拱手道:“打扰夫子休息了。” “周大人请里面说话。” 两人回到房中,周成先叹了口气,说:“之前和夫子有些龃龉,乃是职责所在,幸好此事完美解决,终究没有坏了两家和气。” 方觉也是事后才知道,周成真正的身份,其实是军方的人,军方内部也有一套特殊机构,唤做烽火台,有些类似情报特务部门,和观风台合作,对外宣称是观风台下的。 “周大人尽忠职守,我是佩服的。”花花轿子众人抬,周成客气,方觉也捧了一句,然后问:“不知周大人此番前来,有何指教?” “指教不敢当。”周成想了想,问:“敢问方夫子,接下来要去往何处?” 方觉这趟出门,就是到处游历,谈不上什么目的地,不过按照现在的路线,接下来有两个方向,要么顺着大河买舟而下,去东南沿海,要么从陆路,去大昊的南疆之地。 当然,如果他自己愿意,掉头,回中原腹地也不是不行。 “周大人可是有什么吩咐?”方觉问。 “吩咐不敢当。”周成笑笑:“一点点私事而已。我听说,夫子和平南王家有些渊源?” “倒也算不上渊源。”方觉之前那把鸿羽剑,出自王家,不过呢,却是白浩通过他舅哥,薛家少爷换来的,是王家小姐嫁到薛家的陪嫁,因此非要说渊源,方觉和薛家有些渊源能说的过去,和王家嘛,非要拉关系,就有点牵强了。 周成是军方情报人员,对方觉的过往信息有些掌握,但也做不到事无巨细,只知道他曾经有一把鸿羽剑,这鸿羽剑又是平南府王家特产,因此才会以为他和王家有关。 “哦哦,原来如此,唐突了。”周成道。 “周大人有事但说无妨,我能效力的,一定不推辞。”方觉道。 “也不是什么大事,我当年出身平南府军镇,受王家三爷大恩,王家三爷喜欢金石,我上次偶然得了一块好鸡血,只是公务繁忙,也一直无暇送去,之前以为夫子和王家有旧,因此想拜托夫子帮忙捎带去。”周成道。 “我当是什么大事,好说好说,周大人若是信得过,将鸡血交给我,我走一趟平南府就是了。”方觉道。 “如此甚好!待会我就让人把东西送来。”周成道。 …… 大概下午,方觉收拾停当,准备离开的时候,周成也派下属送来了一个包袱。 打开一个,一只拳头大小的锦盒,里面的确有一方鸡血石,居然是一块罕见的血胎,外面包着一层薄薄的石衣,难得是石衣差不多是半透明的,可以清晰的看见里面一大块殷红,血丝清晰,形状还很巧合的像一只大公鸡。 以平南王家的势力,这种品相的鸡血石也未必就了不起,难得就难得在,有半透明石衣包裹,水中望月雾里看花,谁也不知道里面究竟是个什么样子,偏偏能看到的部分,品相又极高,非常惹人遐想,想象价值特别高。 好比女人,再怎么绝世,到了一定层次的权贵也是看得太多,根本不会觉得有什么了不起,即便脱光站在面前,也就那个样子,大同小异。 可若是一个看起来像是绝色的女人,犹抱琵琶半遮面,只露出一点峥嵘,想看却看不清全貌,面纱下容貌究竟如何,衣衫下线条又是怎样,只能靠猜,那感觉就不同了。 这周成也是有心,孝敬老王家,凭他的职位、收入恐怕难以找到能让王家眼前一亮的玩意,这东西呢,真‘刨开’看,未必就是天价,胜在天地造物极为难得,用来送给老上司老领导恰到好处。 “夫子,还有这个。”李贤指了指包裹里的一个夹层小口袋。 包裹里有夹层,方觉还是第一次看见,而且这个夹层明显是临时缝补上去的,一点都不隐蔽,手工也很粗糙,摆明了就是故意让人看见‘有夹层’。 里面装着一叠俗透了的东西。 银票。 一小叠银票,全是五百两一张的,在普通人看来,算是大票子了,整整齐齐的,一共十张,五千两。 “还要送王家银票?王家能缺这点钱?”李贤奇怪道。 方觉拿出银票,塞进李贤的小口袋里,笑道:“这哪里是送给王家的,是给我们的盘缠。你看人家周大人,该做事时一丝不苟,豁出性命也敢和我硬抗,该做人时候顺滑如意,以后我便是飞黄腾达了,想起这几日的矛盾,非但不会怪他,反而要对他竖起一个大拇指,提拔提拔他。” “哦哦。”李贤恍然大悟:“难怪人家说当官的都是人精,光靠着一腔热血、埋头苦干是做不好官的。” “收好钱,准备上路。” “是!” 于是师徒两也不像任何人告别,一大一小两匹马,悠悠哉哉的离开了凌水镇,在夕阳之下,带起两道长长的影子。 ( 第二百六章 创立三界(结局) 平南府一行,方觉和李贤遇到南疆叛变,之前被大昊镇压的异族攻克平南府要塞,王家叛变,驻守平南的朝廷官军死绝,朝廷大兵从海路围剿,不料水中忽然出现百年未曾路面的水族作乱,朝廷猝不及防,十五万精锐损失殆尽。 南疆出现大量异族,几个世家又联合水族,封禁海路,整个南疆沸腾,朝廷派重兵镇压,在这个过程中,方觉和李贤结识了带兵的诚郡王,并且在山中遇到天地节气图,用力火眼看清楚其中真谛,详细把大昊世界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化为36节气,每个节气天气变化,辅助大军作战。 战斗进行到如火如荼的时候,北方蛮族忽然入侵,朝廷背腹受敌,国师祭天希望得到强大力量,不料意外开启封印,放出大昊世界自古以来封印的108凶徒怪兽。 108大凶在天下搅动风云,处处烽烟叛乱,大昊风雨飘摇。朝廷内政局突变,大昊皇帝发现国师开启封印并非意外,而是蕴含阴谋,与国师决裂,观风台大内斗,八大弟子各自站队,死掉一半,观风台元气大伤,国师杀皇帝,立四皇子,四皇子采用极端残酷手段镇压叛乱,对外也穷兵黩武,天下陷入进一步的动荡,异族开始大量入侵,大昊朝廷日渐衰弱,实际控制区域只剩下京城附近两省。 借着阴冥入侵的机会,白骨夫人在阴冥界实力越发壮大,取代娤肪成为一方霸主,然后继续扩张,知道阴冥世界其实事由六阴冥王控制,每一方实力都深不可测。 郭东县由于地处便宜,又有土地白锦儿照顾,并没有受到多少战乱灾祸,白浩接到方觉信息,在108大凶之乱前,便封锁道路,招兵买马。 方觉和李贤在战斗中不断成长,方觉领悟出金丹之道,意识到修道第二个大层次,是凝聚金丹,李贤以剑入道,威力更胜方觉当初。建议六皇子诚郡王攘外安内,发书同意南疆独立,割让北方大片土地,并将手下重兵,派至几处重镇,协助还忠于大昊的边关将士守关,几场恶仗下来,异族和南疆又发生内部斗争,边疆勉强稳定。 六皇子发布勤王诏书,带兵回京城争夺王位,天下已经成为割据之势,各方战队,最后国师派和六皇子派在发生决战,方觉出谋划策,大好局面之下,国师召唤出阴冥三十六军中排行靠前的五支军队,扭转战局。 天下大惊,对于国师的身份猜测纷纭。 由于通道忽然打开,白骨夫人带阴冥三十六军中两支强军前来助战,双方苦战之下,几乎都团灭,最后六皇子一派勉强战胜,国师施行斩首政策,方觉和白骨夫人力战双双阵亡,国师也身受重伤,不得不闭关修养。 大昊天下重新割据,六皇子在方觉临死前建议下,带兵退到郭东县,据险而守,郭东经过这些年的发展,规模早就远超县城,人口百万有余,物产丰富,地势险要。 之后不断拉扯,人参精小丫、以前方觉在游历天下中结实的人,比如小孤道人等,还有观风台、朝廷不满国师的人,纷纷来投靠,俨然世外桃源,但天下越来越乱。 方觉和白骨夫人转世阴冥世界,才发现眼中火焰对阴冥世界有极大的克制作用,在阴冥白手起家,重新奋斗,利用穿越者的各种知识技能,在阴冥组军建国,方觉凝结金丹,最后与阴冥世界六王之一的轮转王大战,领悟到赤子婴儿,才明白原来修道和原时空记载的并无不同,依旧是金丹元婴,但赤子婴儿已经是很高的境界,距离大道仅仅一步之遥。 大昊这边,天下动荡,普通人和得道高人不断厮杀、死亡,国师反而实力大增,近乎于天道者,出关后,带人要平定郭东,方觉和白骨夫人带领阴冥大军出现。 一番交流后,方觉才知道一切都是国师阴谋,国师从典籍中得知,上天其实不满世界求道逆天之人太多,每过一段时间,便有大劫,要灭掉很多求道之人,甚至是人族大清洗,重新开始混沌世界,在这个过程中,谁能‘助纣为孽’,帮助上天推动大劫,谁就能得到天心,成为天道代言人,世间主宰,得道成仙,再逍遥千万年,天下大乱,便是国师一手推动。 方觉发现,国师的理念,好像和封神榜十分类似,国师也极力招揽他,两人同治两界,不过此时双方道不同不相为谋,一番大战之后,斩杀国师,继而平定天下,扶持六皇子诚郡王登基。 六皇子登基后励精图治,奉方觉为师,十年之间,又恢复了太平天下,不料临老之时,又想要长生,听奸臣怂恿,要吃方觉,被方觉一剑斩杀,重新扶立新君。 此间方觉已无敌手,于是整日看天问道,发现天道其实的确如同国师所言,不满意人间有太多的修行者,因此一直压制人间修炼,时不时的就要搞一次大清洗, 于是和天道达成冥冥中协议,修道每经历一关,便有天劫,灭掉一大部分想要晋级的修道者,勉强保持平衡。 同时实力再次大增,去阴冥联合白骨夫人扫荡,收复阴冥世界,建立地府,分封十殿阎罗王,封白骨夫人为白骨菩萨,镇压阴冥地府,又在新皇帝的协助下,稳固打通两界通道,让生死循环生生不息,保证了两个世界的联系,即便是两个世界的天意,都无法再次作乱,灭掉本世界的生灵。 而后再百年,没有了天道的强力压制,天下修道者依旧越来越多,方觉创立天庭,收纳赤子元婴阶段后的修道者进入,三界稳固。 全书完。 ---------------------------用户上传之内容结束-------------------------------- 声明:本书为八零电子书(txt80.com)的用户上传至本站的存储空间,本站只提供TXT全集电子书存储服务以及免费下载服务,以上作品内容之版权与本站无任何关系。